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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维权,全家遭刑——中国“灭门”案现象泛滥

    据民生观察报道,2020年9月15日上午,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飞仙镇上访维权人士尹红宾、尹红艳两兄妹,及尹红宾的老婆李炯英等三人,在被当地政府关押一年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开庭,虽未当庭判决,但根据中国现执法情况,判刑是肯定的,绝不会无罪释放。一家三人因维权居然被羁押一年年后审判,这在世界文明法治史上罕见,然而在中国司法史上却是司空见惯,尤其最近中共极权统治大陆70余年来,这种一人上访维权而祸及全家亲人被判刑可说比比皆是,由此体现着中共极权滥施寻衅滋事之罪而连坐一切不屈服于权力淫威之家,且超越基本人伦道德底线的非法侵权邪恶本性。

    雅安市芦山县尹氏一家的尹红宾、尹红艳、李炯英三被告,起因是2013年他们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强拆。全家对拆迁补偿方案认为不合理,所以7年都不接受当地政府提出的补偿方案而走上抗争维权之路,期间多次进京举报当地官场的问题,从而惹怒芦山县想要政绩的领导,于2019年9月三被告被当地警方从成都接送回芦山后,直接送进看守所一直关押至今。开庭当日,被告人的母亲看见三个“被告的孩子”从身边经过,便泪流满面大喊冤枉,哭诉道“房子被强拆,儿女被关押,今天还要判刑。这是什么世道?”当地政府意图通过拘押威胁来达成让三人屈服而同意拆迁方案目的,但遭致三人拒绝,最后政府就以寻衅滋事来治罪三上访维权人士。这种公然以执法为名来打击捍卫自己权利公民的行径,见证着中国执法完全成为权力统治打手的角色。

    无独有偶,2018年10月,河北省承德市85岁李淑贤母女三人,因2013年村里启动土地平整项目,村中所种树木被毁,她们奋起举报他人非法毁林,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她们跑遍了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并多次出现在北京,最终三人相继被捕入狱。李淑贤母女因到权力中枢周边撒大量上访材料,被以扰乱公共秩序,判寻衅滋事罪。

    另有中国大陆官媒报道因上访一家三人被判刑:2019年9月18日,山东省吴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非正常越级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判决中说,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以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丢失,限制其人身自由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三名被告人在国家重大节日、重要国际国内会议等敏感期间,多次越级上访。三被告人被判“寻衅滋事罪”成立。

    在中国近年来类似如上因上访维权而全家多人遭致地方政府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案例可以说不胜枚举。至于因信仰法轮功、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而为争取信仰权利等等,全家多人被投入监狱,更是数不胜数。如2018年7月,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隆竹云和其两个女儿孙芳芳、孙园园遭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人的刑期分别为:隆竹云一年、孙芳芳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孙园园八个月(缓刑一年)。可见,中共极权统治已经将专制时代“灭门之法”广泛施用于各种打压维权人士、信仰群体之上。

    当然,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一切被视为对权力不屈服的政治异议人士的打压就更穷凶极恶,不仅从夺取政权时期的屠杀全家,到夺取政权之后对所谓地富反坏右分子全家灭门,以致在全国屡屡发生如镇反运动,反右运动,四清运动及文革的从上到7、80岁老人,下到出生不久幼儿都一起被屠杀的惨剧。这些灭门之灾,仅仅因为被权力划入了不顺从行列而定成专政对象。

    虽然文革之后中共极权集团中一些人痛感到不讲法制的专政的野蛮与恐怖,而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并从立法司法上做出一些努力,但因为中共极权集团始终坚持权力独享,提出四个坚持,从而事实上使中国法制都是半吊子法条,在根本上无法达成法律至上的依法治国。当法律被套上党的枷锁,法律本质上就是统治工具,而不会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在如此法院姓党,政法姓党的前提下,公民只有成为权力的奴婢,完全屈服于权力淫威,才能苟延残喘于社会,否则,只要胆敢违逆权力意志,那就成为专政对象,就必遭致极权的镇压,于是祭起各种千奇百怪的所谓寻衅滋事罪、邪教罪、煽动颠覆政权罪等等来,将一批批上访维权群体、信仰群体、异议群体投入大牢,将他们的家人一并株连。如新近发生在云南楚雄的王藏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王藏因为在今年六四前欲表达对六四亡灵的祭奠,结果被拘押,而王藏的妻子仅仅披露了一些王藏的情况,呼吁当局放人,结果被以同样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再如大胆放言的任志强先生,在直斥习近平是“脱光了衣服也要作皇帝的小丑”后被拘押,中共集团为了让任志强屈服,居然将他的儿子等一并抓捕。如此公然将一家能够走动与说话的人全部投入监狱,真是赤裸裸的承袭了专制极权的灭门手段。

    中共极权集团为了打击一切不屈服于权力淫威之士,广泛滥施各种刑法,利用各种所谓罪名,将当事人及其亲人全部拘押,来对当事人采取禁声灭门,以要挟当事人屈服,及从人性情感上打击当事人。中共当局如此滥施刑法,罗织罪名,打击迫害一切维权人士、信仰团体、独立异议人士个人及其家人的行径,严重践踏自己颁布的宪法有关保护公民权利的条款,也完全背弃联合国有关人权公约与条规,是公然挑衅人类文明,突破人道基本底线。因此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坚决谴责与阻止。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21日

  • 中国“灭门”案泛滥:一人维权,全家遭刑

    据民生观察报道,2020年9月15日上午,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飞仙镇上访维权人士尹红宾、尹红艳两兄妹,及尹红宾的老婆李炯英等三人,在被当地政府关押一年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开庭,虽未当庭判决,但根据中国现执法情况,判刑是肯定的,绝不会无罪释放。一家三人因维权居然被羁押一年年后审判,这在世界文明法治史上罕见,然而在中国司法史上却是司空见惯,尤其最近中共极权统治大陆70余年来,这种一人上访维权而祸及全家亲人被判刑可说比比皆是,由此体现着中共极权滥施寻衅滋事之罪而连坐一切不屈服于权力淫威之家,且超越基本人伦道德底线的非法侵权邪恶本性。

    雅安市芦山县尹氏一家的尹红宾、尹红艳、李炯英三被告,起因是2013年他们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强拆。全家对拆迁补偿方案认为不合理,所以7年都不接受当地政府提出的补偿方案而走上抗争维权之路,期间多次进京举报当地官场的问题,从而惹怒芦山县想要政绩的领导,于2019年9月三被告被当地警方从成都接送回芦山后,直接送进看守所一直关押至今。开庭当日,被告人的母亲看见三个“被告的孩子”从身边经过,便泪流满面大喊冤枉,哭诉道“房子被强拆,儿女被关押,今天还要判刑。这是什么世道?”当地政府意图通过拘押威胁来达成让三人屈服而同意拆迁方案目的,但遭致三人拒绝,最后政府就以寻衅滋事来治罪三上访维权人士。这种公然以执法为名来打击捍卫自己权利公民的行径,见证着中国执法完全成为权力统治打手的角色。

    无独有偶,2018年10月,河北省承德市85岁李淑贤母女三人,因2013年村里启动土地平整项目,村中所种树木被毁,她们奋起举报他人非法毁林,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她们跑遍了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并多次出现在北京,最终三人相继被捕入狱。李淑贤母女因到权力中枢周边撒大量上访材料,被以扰乱公共秩序,判寻衅滋事罪。

    另有中国大陆官媒报道因上访一家三人被判刑:2019年9月18日,山东省吴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非正常越级上访,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判决中说,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以来,被告人牟X瑛、牟X强、林X各以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丢失,限制其人身自由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三名被告人在国家重大节日、重要国际国内会议等敏感期间,多次越级上访。三被告人被判“寻衅滋事罪”成立。

    在中国近年来类似如上因上访维权而全家多人遭致地方政府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案例可以说不胜枚举。至于因信仰法轮功、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而为争取信仰权利等等,全家多人被投入监狱,更是数不胜数。如2018年7月,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隆竹云和其两个女儿孙芳芳、孙园园遭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人的刑期分别为:隆竹云一年、孙芳芳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孙园园八个月(缓刑一年)。可见,中共极权统治已经将专制时代“灭门之法”广泛施用于各种打压维权人士、信仰群体之上。

    当然,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对一切被视为对权力不屈服的政治异议人士的打压就更穷凶极恶,不仅从夺取政权时期的屠杀全家,到夺取政权之后对所谓地富反坏右分子全家灭门,以致在全国屡屡发生如镇反运动,反右运动,四清运动及文革的从上到7、80岁老人,下到出生不久幼儿都一起被屠杀的惨剧。这些灭门之灾,仅仅因为被权力划入了不顺从行列而定成专政对象。

    虽然文革之后中共极权集团中一些人痛感到不讲法制的专政的野蛮与恐怖,而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并从立法司法上做出一些努力,但因为中共极权集团始终坚持权力独享,提出四个坚持,从而事实上使中国法制都是半吊子法条,在根本上无法达成法律至上的依法治国。当法律被套上党的枷锁,法律本质上就是统治工具,而不会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在如此法院姓党,政法姓党的前提下,公民只有成为权力的奴婢,完全屈服于权力淫威,才能苟延残喘于社会,否则,只要胆敢违逆权力意志,那就成为专政对象,就必遭致极权的镇压,于是祭起各种千奇百怪的所谓寻衅滋事罪、邪教罪、煽动颠覆政权罪等等来,将一批批上访维权群体、信仰群体、异议群体投入大牢,将他们的家人一并株连。如新近发生在云南楚雄的王藏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王藏因为在今年六四前欲表达对六四亡灵的祭奠,结果被拘押,而王藏的妻子仅仅披露了一些王藏的情况,呼吁当局放人,结果被以同样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再如大胆放言的任志强先生,在直斥习近平是“脱光了衣服也要作皇帝的小丑”后被拘押,中共集团为了让任志强屈服,居然将他的儿子等一并抓捕。如此公然将一家能够走动与说话的人全部投入监狱,真是赤裸裸的承袭了专制极权的灭门手段。

    中共极权集团为了打击一切不屈服于权力淫威之士,广泛滥施各种刑法,利用各种所谓罪名,将当事人及其亲人全部拘押,来对当事人采取禁声灭门,以要挟当事人屈服,及从人性情感上打击当事人。中共当局如此滥施刑法,罗织罪名,打击迫害一切维权人士、信仰团体、独立异议人士个人及其家人的行径,严重践踏自己颁布的宪法有关保护公民权利的条款,也完全背弃联合国有关人权公约与条规,是公然挑衅人类文明,突破人道基本底线。因此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坚决谴责与阻止。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21日

  • 刘建军律师会见被刑拘的于新永

    【民生观察2018年6月1日消息】5月31日下午,刘建军律师来到山东济南看守所会见了近期遭刑拘维权人于新永。

    据了解,山东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是山东维权积极分子,他曾于2014年10月联系山东许多维权人士,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由此被山东维稳警方视为重点维稳对象。

    2018年3月3日,于新永与十余位维权人士前往山东聊城家聚餐,被警方深夜抓回济南连夜传唤,之后于新永又被街道办事处人员劫持到桃源酒店非法拘禁,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22日释放回家。期间于新永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却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裁定书附后),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了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向其上级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于新永的上级书面行政指令,及责令燕山街道办赔偿于新永的经济损失3万元。

    近期,于新永又多次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要求回复他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经济损失3万元,5月16日于新永就被辖区警方传唤,并于当天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他刑事拘留。

    于新永的维权朋友赵未先生分析,此次于新永被刑拘,极有可能是因近期山东即将举办上合组织峰会,当局需要加强维稳,而于新永在近期要求政府赔偿其3万元经济损失,且他又是山东维权积极分子,所以警方就找借口把他刑事拘留,以达到彻底稳控他的目的。

    赵未分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将于2018年6月在中国山东省青岛市举行,为迎接6月9日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省当局现已全面启动强力维稳,目前已有多名山东维权人士遭非法稳控。山东警方5月16日传唤十余维权人士,并刑拘维权积极分子于新永,指控他们5年前非法纪念6.4学运,这显然是在找借口打压维权人士。因为,如果是5年前纪念6.4学运,那么5年后才被发现查处,这么长的时间里警方都未察觉,却偏在召开上合组织峰会前被举报查处,这很不符合常理。

    5月31日下午,刘建军律师在济南维权人士申贵军、王传辉的陪同下,来到了济南看守所会见了于新永。刘建军律师介绍,于新永现年55岁,天性儒雅,待人谦和,1980年入山西财经大学,1984始在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工作,后辞职下海。此次,于新永于5月16日被刑拘,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当时他的几部手机、一台电脑和一个硬盘被警方抄走。羁押之初济南千佛山派出所的一付姓副所长曾讯问他过他几次,内容多为几年前参与的纪念六四学运、新公民运动、为访民维权等旧事,之后他就被转到看守所羁押,此后至今他就再也没有被讯问了。

    于新永告诉刘建军律师说,这些年来,自己第一没有里通国外,第二没有在网上发表敏感文章和信息,第三没有组织化行为,第四没有违背公安局对他提出的要求,因此不应遭受不合理打压。

    有鉴于此,刘建军律师初步判断,于新永此次被刑拘,应为青岛国际会议(上合峰会)之特殊时期的维稳需求,会议过后他被释放的可能性极大。

    会见期间,于新永还告诉刘律师说,济南看守所不安排嫌犯劳动,一日三餐还算可以,看守所民警对他的态度很温和,由于自己因年龄大、脾气好,同监室的人对自己都很尊重,请外面的亲戚朋友们放心,感谢维权友人对他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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