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遭打

  • 湖北十堰农妇刘成银上访省检察院遭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27消息:刘成银是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一组农民,因认为判决不公,刘成银和丈夫王守安曾多次上访(湖北竹山县农民王守安、刘成银夫妇不服有罪判决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5/0702/12723.html ),王守安因上访还被关过精神病院(湖北十堰市王守安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31/hubei/20160509/14356.html )。
     
    今天上午,夫妇二人来到湖北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室,继续反映他们的相关诉求时,湖北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室的人员拒不接访他们,引起夫妇二人不满,双方发生争吵。这时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信访人员叫来多名保安对刘成银进行殴打,刘成银脚、腿被踢伤挂彩。王守安手拿的上访材料还被这些人给撕掉。
     
    下午,报警后的王守安、刘成银二人被带到了武汉市 洪山派出所。

    被踢伤的刘成银
     
     

  • 黑龙江上访公民孙东生就住地一再遭打砸申请特别人身保护

    特别寻求人身保护申请书         
    尊敬的西红门所:
           我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南二道街3号的公民。现居住在北京市太兴区西红门镇四村正德公寓一号楼三二一室的合法房屋,目前申请人居住地及已成为违法犯罪份了长期偷盗、故意毁坏公民合法财产、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的重灾区,本人孙东生15年11月18日家门锁被撬坏,12月7日在自家附近被不明身份人员威胁恐吓,16年1月4家门前金属安全护栏被盗毁,1月5日家门前雨搭被毁,部分钢筋被盗,多块水泥块悬在空中,給本人出入家门造成极大威胁,1月6日家门再次被撬毁,已无法进入自家家门,1月7日早晨回家楼梯金属护栏再次遭毁坏,而且现在每天都有不名身份人员全天侯看守在我家及附近小区周围,給本人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申请人提前向 西红门派出所徐作武所长提出申请,敬请公安机关依照《人民警察法》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生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和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精神,对我家房屋和家人生命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打击犯罪。
          鉴于申请人反复报警,基层派出所警察怠于依法履行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违法犯罪嫌疑人不断挑战警察权威和公民人身、财产权底线,为防止自已的合法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基于法律正当防卫的原则,依法实施法律赋予的自卫权。为避免我和犯罪分子斗争过程中发生大规模的流血冲突,带来巨大的社会冲击影响,因此,提前向公安厅、公安局、派出所提出申请依法进行24小时保护,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申请人:孙东生
                          
                2016/1/

  • 湖北十堰程丽婆媳二人政府上访遭打反被关

    我们家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枕槽村8组, 2015年9月21日15点40分左右,我和婆婆周先兰来到房县县政府找县委书记柯大成,要求解决房子问题。柯大成任茅箭区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书记时,带人将我十堰房子前后挖成危房,财产被柯大成动用公安毁个尽光,我人老三代被柯大成逼迫过乞讨生活。现在柯大成调到房县任县委书记,我们只有到房县找他讨说法。
     
    21日我和婆婆二人到房县政府上访,房县政府一个人和房县信访局副局长付建立竟带了一个警察3个协警,对我们进行毒打,打得我浑身痛疼,脚手麻木,腿和胳膊抬都抬不得。
     
    今天我们婆媳二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可上午竟被控制在派出所地下室不让走。
     
    程丽
    2015/9/212

  • 青岛李延香公安部遭打 拍照维稳警察成“犯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18消息:昨天下午,山东青岛访民李延香和丈夫到公安部信访登记,排队时有二位访民突然被人问:“你是哪儿的?”答是山东的。话音刚落,一位警察就过来对这二位访民吼叫驱赶并拳打脚踢。
     
    李延香看不过去就用手机拍照并阻止打人,这时一警号为028817的山东警察抓住李延香将她推进了公安部内,让她交出手机时,雨点般的拳头随即打向了她。北京警察过来后,一便衣人员说:“人家是维稳警察,管秩序的,不允许拍照,照像就是犯罪”。
     

  • 山西大同残疾人景山诉举报遭打反入狱一年

    我景山这个残疾人被两个四肢健全的姐妹殴打后判刑一年。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篡改证据,景山是被殴打人而吕氏姐妹才是故意伤害景山的行为人,景山的三个证人合法有效,都证明景山被打,而法院采信吕氏姐妹亲属而且是殴打景山的当事人作为证人,亲属是不可作为证人的,法官应该清楚。
    2012年7月份大同日报登载了廉租房人的相关情况,并要求广大市民对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租房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规定了公示和举报的时间,景山见报后,出于一个市民的正义职责和良知,于2012年8月14日向耿市长实名书面举报了吕月英、吕玉英姐妹二人不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一事.被城区副区长人大代表田培山出卖实名制举报材料,吕月英和其姐吕玉英知道景山举报其违法骗取廉租房一事便心怀不满,寻找机会对景山打击报复,后与2012年8月16日下午5点40分.姐妹二人在振华南街昆仑饭店西侧找到景山,吕玉英首先抢走景山的助残手杖(因景山是残疾人)使其不能站立行走,吕月英上去就抓扯景山的面部,吕玉英 便把手杖给吕月英,吕月英用手杖殴打景山的头部和肩部,还用脚踢景山有钢板的左残疾腿,景山因站立不稳根本无法动弹, 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当时吕玉英从后抓住景山 的裤腰,吕月英在前面抓住景山的衣领扯 打,后吕玉英猛放开景山的裤腰,吕月英和景山同时捽倒在地,景山在上面行动不便,吕月英就用手猛抓景山的生殖部位,疼的景山快要窒息,景山为了自身生命安全情急之下才给了她一拳,两个四肢健全的人先出手殴打一个残疾人,难道残疾人就不能正当防卫吗?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景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原审法院认定:“本案起因系双方对于琐事不能冷静处理互相撕打所致,并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城区法院认定与事实不符,本案起因并非琐事,而是因景山举报其非法瞒骗政府租住廉租房一事,而对景山存心打击报复。法院对打击报复之人不作处罚,而是对举报人判决有罪,那么以后谁敢举报违法犯罪之事,那么举报人只能被动挨打,而且不能反抗。试问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审法院判决举报人刑事附带民事承担赔偿责任那就变相助长了被举报人嚣张气焰,践踏了法律的公正性。
     
    山西大同 景山
    电话139944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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