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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访民吕美芳遭绑架失联 王向荣被打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13消息:山东青岛市访民王向荣今天向本网志愿者反映, 6月9日在458终点站南宫迎宾南路车站处青岛即墨访民吕美芳被即墨市截访人员绑架走,她上前阻拦被打伤,吕美芳至今下落不明。
     
    王向荣叙述,她是应吕美芳之约到她的租住处北京市丰台区王佐乡王庄村,没想到在车站遇到即墨的截访人员,3个人强行拉拽吕美芳,她上前阻拦被截访人员打伤,吕美芳也被绑架走了。她报警后丰台公安分局云冈派出所说让等待处理,目前吕美芳还处在失联状态。

  • 河北廊坊访民李宪芝拘留期满遭继续关押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11消息:河北廊坊李宪芝因到中南海上访,5月28日被安次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决定拘留10天,李宪芝在拘留所连续10天坚持绝食抗议。拘留期满,又被安次区法院和信访局强制带到廊坊饭店(内设宾馆)关押,至今没有自由。
    李宪芝说,她是5月27日被安次区法院、信访局从马家楼强截回来的,期间遭遇欧打。她被送到廊坊市拘留所后不吃也不喝,到绝食第10天的时候,拘留所给她炒了干馒头让她吃,她已经绝食这么多天了,那些没法吃。6月7日把她送出拘留所时,安次区法院和信访局的人就在哪等着,直接把她拽上车拉到了廊坊饭店关押殴打致其昏迷数小时,还把她的手机也抢走。第二天她的家人听说后找到法院院长,才归还了李宪芝的手机,还把她送到医院输液3天,后又把她带到廊坊饭店关押,每天都有2人看管。
      据悉,李宪芝是因为离婚案件法院枉法判决上访,上访后遭遇多次殴打,拘留、非法拘禁。
     

  • 精神病被捆在床遭病友扼颈身亡 当班护士被开除

    近日,市一中院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病患者掐死同室病友”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当班护士杨某构成医疗事故罪。因医院已与家属达成协议,赔偿了50万元,且杨某犯罪情节轻微并已被医院开除,故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1999年,患有精神病的崔某在北医六院治疗期间,被护士用保护带绑在了病床上。当晚,崔某被同室病患唐某掐死。
    案情回顾
    患者被捆绑遭病友掐死
    1999年11月29日,24岁的被害人崔某因精神受到刺激被送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治疗。经诊断系“急性精神病症”,医嘱为精神科特护(防冲动、巡视)。当晚,因崔某拒绝服药打针,医院用保护带将其绑在床上。后又因其吵闹,医师给崔某注射了安定药10mg。次日早晨6点10分,崔某被发现已死亡。
    一审法院查明,1999年11月30日,杨某在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住院部,作为大夜班副班护士,未严格履行巡视职责,对已约束的病人未按规定定时松解保护带,导致崔某在杨某值班期间,被同室39岁的精神病人唐某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经司法精神病鉴定,唐某实施违法行为时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无责任能力。
    一审卷宗显示,护士杨某称1999年11月29日下午1时许,病人崔某由3名家属护送至护士站。崔某当时比较兴奋吵闹,杨某就腾出一个单间安排其入住,并对崔某采取了保护措施,用绑带把他绑在病床上。把门锁上后,杨某于当日下午3时就下班了。
    晚上11点多,杨某到单位上夜班。到了次日凌晨1点30分,他和另外一名实习护士郝某与前一班护士办理交接。杨某首先隔着门玻璃查看清点了一下人数,郝某清点医用物品,后一起听取了前一班护士的交班报告。
    杨某在交接班之后,只在凌晨2点左右巡视过一次,只是清点了人数,没有进病房查看,之后就再没有巡视查看过。“在清点人数时,我发现崔某的病房里又新进了一个病人唐某。”杨某回忆。
    而次日早上6点多钟,郝某找到杨某说崔某有些不对劲。杨某到崔某床前掀开被子,发现崔某还被捆着,身体已经僵硬。
    达成协议
    医院赔死者家属50
    2000年1月19日,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50万元并承担其他损失费用。医院对护士杨某和郝某予以行政处分,决定对杨某给予开除行政处分。
    另一位值班护士郝某称,按规定应该对病人每隔10分钟巡视一次,对崔某这样的病人应该重点观察。此外,对于崔某这样有医疗性保护措施的病房里,是不能再入住没有被约束的病人的。
    医院出具的特护记录显示,杨某的前一班护士对崔某都有详细且明确的护理记录,但从当晚1点半杨某接班以后,就没有任何关于对崔某的护理记录,杨某一晚上都没有对崔某进行过巡查,也没有按规定护理。
    家属起诉
    请求法院追护士刑责
    2006年,北京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两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均为:本例医疗事故争议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在患者的损伤结果中承担次要责任。
    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杨某涉嫌医疗事故罪,但情节轻微,决定对被告人杨某不起诉。为此,崔某的母亲赵女士向海淀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当班护士的刑事责任。
    杨某认为自己虽有过错,但尚不构成犯罪,被害人崔某的死亡结果应当由医院承担责任。杨某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唐某的直接原因,也有医院管理混乱,工作交接脱节,上一班医护人员错误安排病房、没有及时松解保护带等方面原因。杨某未按规定巡视并不必然导致被害人崔某死亡的结果发生。
    法院判决
    犯罪轻微免刑事处罚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多项证据显示,虽然被害人崔某的死亡是由第三人病态行为直接造成,但该死亡结果是在被害人就诊期间发生,由于医院管理不当和严重失职所致。
    杨某身为当晚值班副班护士,是事发当时代表医院承担巡视、护理职责,其严重不负责的行为是医院没有履行好保护患者安全职责的表现之一,与该死亡结果存在着重要的因果关系,应当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该医疗事故系多原因造成,医院多方面的过失并非仅限于杨某单个因素。故杨某虽构成犯罪,但情节相对轻微,且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认失职行为,具有悔罪表现,并且杨某已被医院开除,受到相应惩罚,已无判处刑罚之必要,故法院认为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据此,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崔某家属提起上诉,认为原判对杨某的处罚过轻。杨某也提起了上诉,认为被害人的死亡后果并非其造成的,其不构成犯罪。
    市一中院审理后,驳回杨某和赵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专家说法
    特护病人应24小时监护
    回龙观医院医务处主任李娟介绍,按照流程规定,精神病患者到门诊就医时,如有自伤、自杀、外走、冲动等行为和症状,并且符合住院要求,病患就需要住院治疗。有暴力倾向的患者会被安排到有24小时护士监控的重症室,其所有症状和行为举止都会被观察到。“这种特护病人是不能离开医护人员视线的。”李娟说。
    该事件发生在1999年,当时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制度还不是很规范。“直到《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保护性医疗措施才有详细的规范。”李娟表示,就本案来说,约束行为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在2013年开始施行的《精神卫生法》中对于保护性医疗措施有明确规定,约束行为的病人需要在医疗机构当中进行,此行为必须要由医护人员来实施。
    李娟介绍,对于患者来说,被施行保护性医疗措施需要三种情况,一是要有伤害自身、伤害他人的危险和行为。二是扰乱了正常诊断秩序,影响其他患者治疗。另外还有医护人员在反复劝告之下,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才进行保护性医疗措施。
    李娟称,约束一段时间后,由医护人员进行评估,是否有必要再进行约束。最终解除保护性医疗措施。
    (来源: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s/2015-05-20/013031851943.shtml?key=12015年05月20日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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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重病拆迁户顾学群月末大集访后遭拘留

    顾学群在2005年曹路镇“二个一千万”动迁工程中(沪集宅(川沙)字第07728房产),因遭掠夺性动迁“拆三还二”,家中房产受到严重侵害,在向有关各方多次反映无果情况下,开始艰难的上访历程。

    漫长的上访路,地方不解决问题,顾学群无数次的上访带来了无数次的盯梢,跟踪,看守并关押。还在2010年被处行政拘留5天,在长期的虐待和迫害下,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一身是病,她患有严重的骨质疏松,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未分化结缔组织疾病,并左肩部血管瘤介入手术,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期间,曾经多次接收到病危通知,此次参与国办大集访前,还在中山医院配药治疗,就是对这样一个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的患有重度疾病的病人,浦东新区公安分局还不放过。6.1号傍晚时候顾学群所在村委村长曹瑾来通知,说“顾学群被拘留了。”拘留时间十天,人现关在浦东新区拘留所,但家属至今未收到拘留通知书。  

    也许是 庆安徐纯合枪击案对上海地方政府的启示,避免尴尬的“难堪”。此次“5.29”国办大集访(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上海访民集体到国家信访局信访窗口上访),上海地方政府破例不给访民设卡拦截,追踪看守,但对个案的打压丝毫不放松,而是更为变本加厉,甚至对顾学群这样一个重病在身的弱者也不放过,浦东公安分局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如同“变态”般地打压访民,决意同中央对着干,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相信,在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解决问题的春天不会遥远了,对解决问题我们充满了胜利的信心!
                                                   上海维权志愿者
                                                  2015.6.5

  • 甘肃被精神病访民孙金秀公安部上访遭抓捕关押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6-4消息:今天下午,甘肃武山县城关镇红沟村被精神病访民孙金秀,从公安部信访室出来被西城分局民警带至厂桥派出所关押,目前孙金秀手机已关机失联。
     
    前几日,孙金秀曾到北京市公安局反映她上访期间被北京市公安局民警殴打的事,治安队队长对她说,你的事我包了。孙金秀觉得话里有话,但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被抓。
     
    据悉,孙金秀原是反映甘肃的腐败问题,在上访期间被江苏省灌南县信访局副局长高其武以谈恋爱为名骗奸后抛弃,后高其武又要求与孙金秀和好遭孙金秀拒绝,随怀恨在心,联系多人对孙金秀暴力殴打。孙金秀为讨公道将其控告,被灌南县信访局送进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区强制治疗,期间受尽摧残。

  • 武汉王芳:庆安之行遭殴打关押 拘留所内遇救灾物资

    2015年5月20日15.40分,我(王芳)和闫春凤,张皖荷,孙东生,道长(刘星),宁惠荣,郑玉明,姚建清(小羊羔),牛领钗,李燕军,刘春霞,李延香,张明厚,曾九子,胡玉花,李成立,何宗旺共17人来到了庆安。刚下火车,在庆安站站牌下举牌“我是乘客,向我开枪”“我是访民,向我开枪”及“公布完整视频,还原事情真相”等,然后向附近围观群众散发关于徐纯合事件真相的传单。这时,我发现附近有便衣手持便携摄影机在拍照取证,还有穿常服的民警开着执法记录仪取证,我告诉同伴说“有便衣”。话未落音,就看见很多穿制服的警察以及大批便衣把我们包围起来,并开始抓捕。道长,张皖荷和我被塞进一辆小车被带到庆安县公安局。等大家陆续到了以后(牛领钗,何宗旺,张明厚暂时不知去向)他们用一辆牌照 黑M0435 的依维柯上写“特警”的警车把我们一行人拉到 庆安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地方。然后,男女分开关押。我们女的被关在“醒酒室”。在这里,闫春凤被打,我过去理论两次,第一次被拖出来,第二次被四五个人从房间里扔出来从墙上摔到地上。随后,我被带到院子里拉我们过来的警车上由四五个民警看守。晚上7点多才吃到盒饭。20点的时候,警车载着我开到一个收费站的地方等着,大约等了40多分钟,等到了牛领钗,何宗旺和张明厚。原来,他们三人在抓捕的时候,为了把大家被抓的消息及时发出去就迂回去了绥化,结果被从绥化抓捕移交给庆安。晚上,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它们对我们做了笔录,全部零口供。不是无语就是不知道,也没有人签字按手印。它们就一直把我们羁押在中队。姚建清被它们带到房间里逼问不出什么就遭到它们的暴打,它们打一下姚就数一下,最后,姚就说“有本事你们就把我给枪毙了”。在给胡玉花做笔录的时候,听见她在里面大叫“警察打人了”,我们大家准备过去,被拦在门口的民警辅警给堵着不让过去。后来,它们把我们9个女的全关在醒酒室里坐着。半夜三点,看守我们的女警(警号125040)故意把手机开很大声听音乐,不让我们假寐休息。交涉几次无果后和她吵起来了,它们领导来后她才关了手机,但故意和看守我们的男警员(或协警)大声说话,调笑。吵着大家一夜都没休息好。4月21号上午10点多,我看见它们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拘留***”后面几个字没看清楚,我就把要拘留的消息短信的形式给发出去了。它们把我们分别用小车拉到庆安县公安局,分别把大家关在不同的房间做笔录。在这里,它们也没得到它们想要的结果。于18.00将我们一行17人全部送到 庆安县拘留所 。4月22日上午十点,道长(刘星)和拘留所霍文斌(警号124753)交涉未果反被打。我们全部大声抗议并开始绝食抗争。(直到23日17时,在听到又有后续人员到庆安的好消息后开始进食。为的是保持体力出去后继续战斗)同日16.50分,闫春凤因两人挤一个床的事和所长霍文斌反应情况,霍先是骂骂咧咧,随后和另一个警察一起把闫春凤从拘室里拖到走廊上暴打。打完后把闫春凤关到我们拘室(5号拘室)。闫很生气,不停的踢铁门并把房间里的电视给砸了。17.10分,霍所长把隔壁拘室里的牢头狱霸张海阳给放出来带到我们拘室暴打闫春凤和我。他猛烈击打闫春凤头部肩部,因我去阻拦他打闫春凤,张海阳猛踢我的腹部和腿部。一直把我踹到地上,它们才离开。大概过了30——40分钟,庆安县公安局过来了大量人马,大约有3——40人。有便衣有制服。拘留所霍文斌所长就像黄协军二鬼子给太君带路一样(自行补脑)把县公安局国保一行带到我们拘室,指着闫春凤和我就说“就是她还有她,就是她们在闹事”。它们把闫春凤打了拖出去了,又打我的头部勒我脖子把我打到地上踢我腰部和大腿。最后,一人拖着我的一只脚,背部和头部就在地上,被它们拖到走廊上撂下,随后把我拎起来,双手拷在背后把我带到办公室揪我的脸,扇我耳光。闫春凤被它们戴黑头套押到车上和道长(刘星),姚建清,李燕军,何宗旺一起转移到其他拘留所去了。本来,它们也要把我转移出去的,我听见一个警察和所长说“她有癌症就把她留在这里”。所长不想我留在那里,就说我事最多。把我推到大厅让我和其他人一起走。在大厅里,又看见那天晚上故意开手机听音乐的恶女警125040了,她挑唆旁边的矮个男警察扇了我3个耳光,说我那天晚上骂了她的。还说,我们这帮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就是以这个(到处围观)为职业,是一群泼妇。我当时就向它们领导投诉我被打耳光的事,站在那里的一群人,有穿制服有穿便衣的全说没看见(矮个男警察扇我3耳光的事实)。4月23日,它们严密搜查3次。床上被褥枕头被子全部仔细搜了一遍,包也仔细搜查并拿到隔壁房间统一保管,还让女警进来搜身。连文胸和内裤都不放过。女警搜的时候霍所长和另一个男管教也不避嫌,在场监督。还说“搜身不是让你搜荷包,把胸罩和内裤都解开仔细看看”。4月24日开始不让吃饱饭。4月25日上午十点左右,在我们房尹 旭安, [31.05.15 23:59]
    间门的上方安装了一个屏蔽手机信号的电子设备,外形有点像路由器,有四个黑色的天线,筷子粗5公分长。4月26日郑玉明被天津当地接走。晚上,孙东生低血糖病犯了找管教要糖吃被骂(白天的时候和它们反应这个问题了的,它们也答复会给孙准备的)还说,你死了关我屁事。从半夜2.30一直骂到3点。4月28日晚上19.30分,办案单位(庆安县公安局)来所里问关于 授权委托书 的事。问:这份委托书是你签的么?!我看后说“是的”。又问:你为什么要签这个?我答:就是为了像现在这个时候,人身失去自由的时候,可以有律师来会见我。4月30日,县公安局又过来人,以放人为借口让我签 暂缓拘留通知书 ,说签了马上就可以回去了,被我拒绝。宁惠荣,李成立,胡玉花签字后获释。4月31日上午十点左右,我和刘春霞,张皖荷,曾九子,孙东生,张明厚,李延香拘留期满释放。牛领钗被当地接走。道长(刘星),姚建清,李燕军,何宗旺分别在其他拘留所获释。闫春凤因砸电视延期10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庆安公安及拘留所所长管教开口说话都是“我操你妈”,不说这句话就不会说话,劈手就打。而且,从我们进去就没有提供饮用水,让我们喝自来水。生病吃药都是用自来水,女性生理期都是喝自来水。(说是烧水的电水桶坏了,在我们出来的前一天也就是30日晚上又神奇的好了)朋友们给我们去存钱,拘留所说必须把每人的900元伙食费交齐后才能存钱,而它们当地的拘留10日的只要600元的伙食费。也就是说每日60元的伙食标准。但拘留所给我们吃的是,早餐稀饭,咸菜(大头菜有的地方叫疙瘩菜),中餐和晚餐都是米饭,一个汤里飘着青菜,用脸盆装着。通常是老菠菜汤,老的都空芯了,都可以当柴烧了,里面还有瓢虫和草。拘留十天,天天都是七星瓢虫菠菜汤,就吃了两次老包菜汤,一次老韭菜汤。没其他任何菜了,就这种伙食,每人每天10元都用不了,剩余的50元哪去了?!道长(刘星)他们5人转走的时候,我亲眼看见霍文斌所长数了大约2000多元钱给带走的。还有,拘留所的所有被褥都是黑龙江省救灾物资,救灾物资是怎么到拘留所的?!拘留所添置被褥的钱去哪了???
     武汉公民王芳2015.5.31
     

  • 钟亚芳向巡视组告县长 三天后收开枪杀光全家短信

    我是惨遭迫害的浙江桐庐县冤民钟亚芳, 2015年5月27日向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桐庐组)以及5月29日网上控告举报桐庐县长方毅、公安局局长王建平等枉法腐败官,于今天(5月30日)下午1:17分收到杭州号码 :13735537341短信死亡威胁!短信内容为:钟知含母女,请你们说话小心点!小心开枪把你们全家都统统的杀光!
    钟亚芳已向桐庐县公安局110报警,但110不出警!
    求生不能的钟亚芳、钟知含母女以及全家紧急向全世界求救!钟亚芳
                           2015年5月30日晚上9点37分
     
     递交给巡视组的控告状与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见如下:
                              控 告 状
         控告人:钟亚芳,女,1967年3月5日,家住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7幢510室,电话15306516215。
         被控告人:桐庐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方毅,县长。
         被控告人:桐庐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王建平,局长。
         被控告人:桐庐县中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柏洪,院长。
          控告事项: 
         1、被控告人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以言代法,公然违法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以伪造的“缠访户”名义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雇请社会人员(监控人员)联同警察以“监视居住”的方法对身患重病的信访人(合法公民)钟亚芳实施跟踪监控、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等限制人身自由,直至今日已长达近4年,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
         2、被控告人又滥用职权,公然违法从2014年4月起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非法停发已被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且无劳动能力钟亚芳的病假工资,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被断绝,直至今日已长达14个月,被控告人要明目张胆地一边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边又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核污染被害钟亚芳、钟知含母女而变相杀人灭口!
          控告请求:
         1、请求立即撤除非法雇请已近4年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人员(监控人员)以及警察 ,恢复身患重病的信访人(合法公民)钟亚芳人身自由;
         2、请求立即依法把非法停发的病假工资发给钟亚芳,让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有饭吃;
         3、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方毅、王建平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钟亚芳与女儿钟知含先后双双惨遭核污染被害,失去健康(见附后证据4、5,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钟亚芳本人于2006年12月21日上午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误注用于治疗晚期骨转移癌的放射性核素氯化89锶致核污染,失去健康。在投诉交涉过程中遭报复,钟亚芳受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主任李林法威胁后不久的2007年10月,钟亚芳当时年仅8岁的单亲女儿钟知含就被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致核污染,失去健康。2008年12月29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母女遭受核污染谁之责》为题进行报道! 钟亚芳因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县综治办主任赵华丰等枉法官员包庇凶手、徇私枉法,拒不同意对由桐庐县公安局自己委托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结论的女儿钟知含核污染被害刑案依法立案侦查,造成惊天大案成惊天冤案凶手李林法等逍遥法外,而被逼进京依法上访。结果冤未伸,钟亚芳反成桐庐县人民政府与桐庐县公安局以及控告官员的“眼中钉、肉中刺”和打击报复以及“稳控”对象。
         2009年10月1日上午,在北京依法上访的钟亚芳在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控告的对象桐庐县公安局的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非法抓回桐庐县。10月2日上午,被非法抓回桐庐县的钟亚芳即被非法关进黑监狱(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67天,非法关进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病房1天2晚,后钟亚芳又被隐瞒亲属以伪造的“(无受处罚能力)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精神病人”非法关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强制所)“强制医疗”长达591天,造成多种疾病危及生命(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有各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而伪造的“偏执性精神障碍”却并没有被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与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使用任何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
         2011年7月22日傍晚,已被迫害致病重的钟亚芳从非法关押的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释放,由救护车接回家中。但从病重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钟亚芳回家之日起,随即又被桐庐县人民政府与桐庐县公安局滥用职权公然违法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以伪造的“缠访户”名义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具体每天由桐庐县公安局城北、城南派出所警察与桐庐县中医院(钟亚芳的原工作单位)雇请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联合实施以“监视居住”的方法对钟亚芳实施跟踪监控、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等限制人身自由,直至今日已长达近4年,且现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中,钟亚芳求生不能!桐庐县中医院为“长期对钟亚芳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的这一稳控任务”,不惜非法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承包给了桐庐县桐庐镇社会闲杂人员俞一丕,俞一丕叫来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执行如上决定。
         在这长达近4年中,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执法凭证下,钟亚芳被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与警察强制不准离开桐庐镇,甚至钟亚芳(或钟亚芳与其母亲等任何人一起)走出居住的小区就被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跟踪监控,被强制不准家人单独陪同钟亚芳接受手术等救治生命,敏感时期钟亚芳被强制不准走出小区(如2013年10月汪洋副总理来桐庐县),钟亚芳要离开桐庐镇去杭州法院开庭或治病等等一切都必须经“领导”的批准同意后,再由3至5名{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与警察(或协警)或有时钟亚芳的工作单位桐庐县中医院保卫科人员}一起非法押送跟踪监控前往,否则,只要“领导”不同意,就连非法押送跟踪监控前往也被强制不准。期间因“领导”不同意,在桐庐县长途汽车站等大庭广众之下,钟亚芳无数次地被接到雇请的俞一丕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的电话后赶来的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黄鹏(原)、副所长陈中华以及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等警察与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强制不准买票离开桐庐镇。更有甚者,警察与非法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不准从2014年4月起又被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的钟亚芳离开桐庐镇外出求救等。(有时被使用暴力,有时被抓进派出所)。——见附后证据2,光盘中钟亚芳拍下的其中15个视频以及视频中钟亚芳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警察及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的对话内容文字整理。
          在钟亚芳拍下的附后视频中:警察称“(不准钟亚芳买票去杭州)不凭什么”,“你的事情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领导会跟你解释的为什么”,“我们要听局领导”,且警察还称“{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是钟亚芳的朋友”; 而花钱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则称“杭州(钟亚芳)是不好去的”,“(只要钟亚芳活着)都要被监控”,“我们反正是上头怎么讲、我们怎么做,同我们没有关系的”,“(天天24小时来跟踪监控限制钟亚芳人身自由)是混饭吃”。且监控人员与警察均称“(钟亚芳)没有犯法”。
          2012年6月5日,桐庐县作风办把对钟亚芳以“缠访户”名义落实二十四小时盯死看牢措施的《桐庐县有序推进“两排查两促进 ”活动》作为公开信息,发布在杭州网上。(见附后证据1)
          在这长达近4年中,这些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在2013年10月8日之前的长达2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2幢2单元306室,钟亚芳家对面楼);后经钟亚芳举报后,这些非法雇请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起直至今日的长达一年多中,一直被违法安排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配置用房(桐庐县桐庐镇惠民小区8幢3楼,钟亚芳家隔壁楼)(见附后证据3)。 
         更甚,被控告人为掩盖上述违法犯罪事实变相杀钟亚芳母女灭口,从2014年4月起又滥用职权公然违法在没有《辞退证明书》下非法停发已被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且无劳动能力钟亚芳的病假工资,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维持生命的生活来源被断绝,直至今日已长达14个月,同时各部门互相勾结联合封杀信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救济途径,且不准钟亚芳外出求救等。—-被控告人要明目张胆地一边每月花几万元公共财政资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边又非法停发病假工资断绝生活来源“关起门来”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单亲核污染被害钟亚芳、钟知含母女变相杀人灭口!钟亚芳、钟知含母女求生不能却又无处伸冤!
         为维护合法权益,为活命,钟亚芳与钟亚芳年迈70多的父母无数次地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提出控告与求救,甚至钟亚芳年迈70多的母亲被逼2次进京上访。但无法无天的被控告人却坚持违法,坚持要置钟亚芳、钟知含母女于死地,坚持睁眼造假,坚持欺下瞒上,坚持对钟亚芳与其年迈父母的合理合法诉求拒不理睬(拒不恢复钟亚芳人身自由、拒不发病假工资给钟亚芳)!而面对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钟亚芳年迈70多的父母已先后双双病倒卧床不起!
        自2015年5月19日起,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开始巡视桐庐县,为维护合法权益,为活命,今惨遭迫害求生不能的弱女子钟亚芳在非法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的跟踪监控下到桐庐县信访局向浙江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桐庐组提出控告与求救,1、请求立即依法撤除非法雇请已近4年的俞一丕、程晓蔚等社会闲杂人员(监控人员)以及警察 ,恢复身患重病的信访人(合法公民)钟亚芳人身自由; 2、请求立即依法把非法停发的病假工资发给钟亚芳,让每天需靠服用药物与加强营养等维持生命的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病重受害者钟亚芳与其单亲年幼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有饭吃;3、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方毅、王建平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钟亚芳母女的合法权益,以示党纪国法的存在! 
                              控告人:钟亚芳
                              2015年5月27日 

       
     
  • 吉林访民郭洪伟获律师会见称遭殴打浇冷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7消息:今天,李威达律师会见了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吉林省四平市访民郭洪伟,郭洪伟向律师透露,在看守所曾被十多次殴打、浇冷水。

    据悉,郭洪伟因多次进京申诉、信访维权而触怒四平市当局,2015年3月9日,郭洪伟被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4月9日经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批准,由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执行逮捕。该案在侦查阶段,曾有北京、河北多名律师持合法会见手续要求会见郭洪伟,但均被侦办机关限制会见,为此律师多次抗议其严重侵犯律师的会见权和郭洪伟接受律师帮助的权利,要求一切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 徐秦诉医疗纠纷旁听人员遭刁难 宋杰索要受案通知被围攻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6消息:,江苏徐秦诉北京市朝阳医院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今天下午2点在朝阳区法院5层27法庭公开审理。徐秦申请审判长孙铭溪回避并进行了投诉。
    在庭审期间,审判长孙铭溪对原告徐秦带来的旁听人员百般刁难,收缴原告方旁听人员的身份证后还详细询问其现住地、工作单位、为什么来旁听、听谁说这要开庭等情况,前来旁听的北京居民蒋一兵强烈抗议审判长违反规定询问与旁听人员身份无关的信息被审判长孙铭溪赶出法庭。
     
    被告方火上浇油告诉徐秦方的旁听人员可以到旁边的法庭去听,得到了审判长孙铭溪的支持,致使双方不休。最终徐秦以孙铭溪彻查旁听人员隐私故意扰乱庭审秩序为由申请孙铭溪回避而休庭。
     
    据徐秦讲述,她的案子早在2012年就已立案,因审判长孙铭溪造假、刁难使她的案子开了20多次庭都没能进行下去,有一次还把她关在法院几个小时。她曾申请孙铭溪回避,但未获法院批准,她为此也投诉多次,一直没有引起重视,还是让孙铭溪担任她案件的审判长。
    但这么顽固的法官不止在朝阳法院有,丰台法院的法官也完全可以与之相媲美,北京丰台区王佐乡村民宋杰,起诉村委会违法拆迁被拒绝立案后,就改为刑事自诉案到丰台法院要求立案也迟迟未见答复。宋杰多次催要结果,昨天,宋杰查明他的案子5月5日就已立案但法官仍不肯给他受案通知并与之发生争吵,几名法官围过来并叫来法警维护秩序,在一个高个法警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才熄火停战,并把受案通知书当场交给了宋杰。
     
    对此,宋杰和徐秦作为当事人都为自己的案子捏一把汗,在最初的程序上法官都如此造假、刁难,以后在审查案件中还会不会徇私造假,或懒于详查,制造新的冤假错案出来。

  • 广西访民韦亚妮看守所自杀遭单独关押不许家属探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19消息:广西天峨县访民韦亚妮在看守所自杀,经抢救苏醒后,看守所把她单独关押,不许家属探视。
     
    据悉,韦亚妮趁看管她的人睡着了就把被子撕成布条在窗户上上吊,幸亏被人发现才把她放下来送到医院抢救,从医院回看守所就把她单独关到了一个小屋子,不许她出来,也不许别人接近她。
     
    经了解得知,2014年1月16日韦亚妮在北京上访期间被抓回原籍关押,罪名是涉嫌诽谤和寻衅滋事,今年的4月8,9,10日连续3天在广西天峨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当时韦亚妮交给了她的代理律师尚宝军两份遗书,尚律师考虑到韦亚妮的安全,将此事告知了法官。看守所获悉后专门挑选了一个“精明”的服刑人员看管韦亚妮。
     
    5月初,韦亚妮再次给她的家人寄来了一封遗书和她的衣物,她的家人知道她的性格就一直提心吊胆,天天盼着法院赶紧出判决,如果判决从轻对韦亚妮或许是个安慰,没想到1个多月过去了,判决还没下来,却传来韦亚妮自杀的消息,她自杀后不但没人安抚反而被单独关押,也不许家属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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