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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邵阳强拆致人死亡尸体被抢走

    【民生观察2020年9月3日消息】2020年元月湖南省邵阳市居民宋宝连家中合法房屋遭当地政府和开发商暴力强拆,丈夫谢方伟因强拆受伤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拆迁指挥部人员以解决后事为由骗走家属然后抢走尸体,现宋宝连一家人无家可归,流落街头。

    宋宝连是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跃进社区居民,丈夫名叫谢方伟。其在跃进社区拥有3排2间2层半的房屋一栋,占地面积136.4平方米,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属于合法的房产拥有者。

    宋宝连反映,2019年8月21号,她一家人没有跟开发商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双清区人大副主任高小平带领几百个人,其中有巡管局,派出所,公安局,区,乡,社区以及黑社会的,强行逼签,把她夫妻二人从家中拖出关押,然后闯进她家,损坏家中电器、屋顶水池、断水,并把她家四周全部挖断。

    宋宝连说:“2020年1月3日,湖南豫湘工贸有限公司商业开发“湘西南物流”项目在相关手续未办的情况下,在没有完成住户安置补偿工作、未与我们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们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拆除我家。当天早上七点多钟几百个人把我家围住,把我家电线剪断,寒冷的天气,我生病的丈夫冷得发抖连早餐都没吃,他们强行破门,我看到他们如此的残忍被逼喝下农药,我夫妻二人被强拆人员打倒在地。我可怜的丈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晕死在地,被强行抬出家中,我夫妻二人被送到医院抢救,我丈夫内出血,身上有很多淤伤,医院下达病危通知。自此以后我丈夫再也没有下过床,没吃过东西,于2020年4月1日死亡。”

    “2020年4月2日下午17点左右,拆迁指挥部人员以调解后事为由将我们家属调离医院,然后强行抢走我丈夫的尸体,至今我都未见到我丈夫的尸体,也没有相关负责人处理此事。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拖出家门,现在死不见尸。湘西南物流项目指挥部还声称,人死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谢方伟本来生病就该死,何况他们还送到医院治疗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这种强盗逻辑让我无法理解,有哪项规定病人就要死,如果不是这次暴力拆迁我丈夫怎么可能会死,何况既然死亡和拆迁办没有关系为什么要抢尸,让我的丈夫死都不能入土为安。现在我们一家十几口人无家可归,家破人亡,这难道就是我们手无寸铁老百姓应有的悲惨人生吗?”

    据了解,湘西南物流项目是邵阳市的重点项目,其打着农业用地占地328亩的幌子,这十二年来实际做着炒地皮的买卖,开发商无资金实力,拆迁都是急需哪块先拆哪块。在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手续、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乾道地产公司合作投资建设《乾道和府》一期二期商品房,期间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证施工违规卖房。试问,无良开发商肆意妄为,猖狂之极,谁人为之壮胆?何人为之张目?此开发商完全无视法律权威,无视政府尊严,无视民生权益,已激怒众人。

    在此,宋宝连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为基层群众主持公道,为老百姓做主,替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办实事,避免群访事件发生。有关部门不要再将她一家人往死路上逼,往过激的道路上逼!

    宋宝连电话:17873986856

  • 邵阳“禁摩限电”爆警民冲突

    【民生观察2020年8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自8月1日起,湖南邵阳市公安、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对邵阳城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维修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行动第一天,官方查处“违规”电动车224起,处理电动车驾驶人320多人。至8月7日,邵阳市民被收缴、暂扣的电动车,被处罚的骑车人数以千计。8月7日中午时,忍无可忍的数千市民与邵阳市警方爆发大规模冲突,市民在街道上一呼百应,不计其数的群众开始游行到市政府、交警等部门,要求政府领导接见市民代表,取消刁难底层民众的限制措施。

    据了解,近期湖南邵阳市交警支队下发了《邵阳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通过整治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纠闯“限摩限电”禁区行为,在单循环道路上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完善交通标志标、查处逆向行驶。城区大祥、双清、北塔交警大队将“定人、定岗、定责”并采取“守点与机动、高峰与平峰、工作日与节假日”三结合的方法,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超标、超员、超载,闯红灯、闯禁区、逆行,乱停车、乱占道、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将对整车质量超过55kg、最高时速超过25km/h、没有脚踏骑行装置和良好骑行能力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按摩托车查处。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扣并处罚,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晴雨伞及相关装置、非法改装车架、电机、蓄电池的一律依法收缴并顶格处罚。对阻挠民警执法的,符合拘留的一律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上报市纪委监委处理,涉及非法营运的将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罚。同时加大对邵阳城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对非法生产或者改装、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质监部门将按照《产品质量法》处理;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者不依法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更换的,工商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处理;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许可证、合格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厉查处。

    近期出台的《邵阳市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还规定:横过机动车道应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线应当从人行横道线通过;驾驶电动自行车除可以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外不准违法载人,搭乘6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准载人;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15公分;长度前端不得超出前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30公分。

    对于上述规定,许多市民认为无法承受,尤其是依靠电动车生产生活的底层困难群众。邵阳网民“梦回邵阳”发文称:邵阳市禁电动车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居民出行要求?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邵阳市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老百姓。老百姓要求什么?衣食住行而已。我的家乡是湖南省邵阳市,一个三级或者是四级的小城市。作为一个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我现在靠自己的工作,衣、食、住都还能基本满足,但是“行”却出现了问题。前面说到了,我们邵阳市,是一个很小的地级市,居民生活水平低,城市基础建设差。市政府在全市实行了所谓的“限摩限电”,我不知道这是否合法,或者是否合理?我们这个小城市,道路建设不发达,公共交通极其不完善。百姓出行困难,很多地方坐公交车都无法到达,何况经常半个小时等不到一趟公交车。政府部门为了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限制摩托车,我表示赞同,为了规范交通安全,限制电动摩托车,我表示理解。但是,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连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权利都没有吗?从“限摩限电”开始,我卖了以前的电动摩托车,换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交管部门办理了牌照,后来上班的时候,车子被小偷偷走了。于是,我又买了第二辆电动车,也办理了牌照,骑了快一年,车子出了问题,于是我于今年7月,又买了一台新的电动车。但是,交管部门告知,现在不予以上牌了。那么请问,我以前都可以上牌,为什么现在不可以上牌?今天早上,我骑着新买的电动车像往常一样上班,被交警拦了下来,说我的车没有牌照,不能上路行驶。于是,我迟到了,被扣了50多块钱。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很多法律法规,我不熟悉,我不知道市政府的管理办法是不是合理合法,是不是符合当地的居民生活出行要求。我只知道,我是个小小的上班族,薪金微薄,我买不起小轿车,也养不起小轿车。我只知道,我现在出行、上班、生活很不方便。我连骑一个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的公民权利都没有。

    邵阳网民“海边贝壳”发帖称:“禁摩限电”背后隐藏的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困境。如何将摩托车、电动车与汽车一样纳入到城市交通管理的正轨中,从来都是个难题。而涉及民生与快递行业良性发展的需求,同样也是城市发展的题中之义。就拿快递业来说,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O2O的便利谁都不想放弃。那么问题来了,在“禁摩限电”的背景下,谁来承担这多出来的运输成本?把包袱简单地甩给受众,只会徒增人们对政府的“差评”而已。当然,只要管理有方,摩托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可以融洽相处的。对于城市的管理者而言,这个过程的确繁琐而艰难,可相比一禁再禁、禁而不止,运动式治理模式或许更划算。简单粗暴的管理模式,在收效甚微的同时,增加了官与民之间无谓的冲突和烦恼,得不偿失。寻找兼容并包的道路,也许更有助于摆脱零和游戏。

    邵阳网民“烟花寂寥”发文称:这个确实需要政府应该反思一下,邵阳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民情真的还没到需要禁摩的一步,邵阳城乡结合部很多地方没有公交直达,办个事很麻烦费时间,作为一个没有小车的邵阳市民真的感到非常不方便,越来越多的小车造成越来越拥堵的交通,而且不经济不环保,对于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地级城市,这样真的适宜吗?个人觉得至少电动摩托车是不应该禁止的,更不不应该制造禁止电动摩托车上牌的障碍。

    邵阳网民“不再犹豫”发文称: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就是权大于法,有权者拍脑袋制定法律法规,根本无需选民意的见与民主程序,这已经见怪不怪了,无奈!制定这种政策的官员都不用这两种两轮车,他们有的是小轿车用,都是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所以屁民的疾苦不是他们这些轿车里的人能懂的。

    邵阳网民“野狼独行”发文称:我觉得制定政策的决策层出了问题,像这种关系到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太过于草率了,完全没有考虑到周全。在邵阳上班的人哪个能天天打出租车哦!工资低,要养老婆孩子,买房子,骑电动车省一个钱是一个钱。

    湖南维权人士谭先生介绍,2020年8月7日中午,当数百名公安、交警在邵阳市区查扣电动车时,有一名骑行者与警方发生争执,争执的过程中警察动手要查扣车辆,骑车人死死护住自己的车辆,周围群众见警察施暴,遂参与到车辆争夺战中,随后警方叫来了更多的警察,而围观群众也越来越多,双方的争夺最终演变为群体冲突。冲突爆发后,有群众大声疾呼“警察打人了”,沿街市民一呼百应开始反击警察,数百名市民驱逐数十名警察离开查处地。随后,部分市民呼吁到市政府、公安局去讨说法,在前往政府部门的途中,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进来,形成了数以千计的游行队伍。在到达政府驻地后,政府派出了大量防暴特警队,市民则数百人冲进了政府办公大厅。在政府办公楼内,市民集体要求政府废除或放宽“禁摩限电”标准,取消刁难底层民众的限制措施,还底层民众一个骑电动车的权利。

  • 欧彪峰等人邵阳访友被警方骚扰

    【民生观察2020年4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湖南株洲异议人士欧彪峰等人到邵阳探访诸友被警方骚扰,用餐后即被警方尾随送上高速离开。据称因正处清明期间,当地警方可能担忧众人会去拜祭“六四硬汉”李旺阳,故利用疫情检查为名进行骚扰,继而驱赶。

    据了解,周一(4月6日),欧彪峰等一行四人清早六点多从株洲出发驾车前往邵阳下辖的新邵县,陪同株洲陈思明前去老家拜祭先人。由于新邵县距离邵阳市区不远,上午在陈思明拜祭完之后,便提议前去邵阳探访多时不见的多位朋友,并事先联络了当地几位人士。

    临近中午,众人赶到邵阳市区,与当地异议人士尹正安见面,李旺阳妹夫赵宝珠以及陈玉华等人亦前来碰面。得知邵阳诸位人士清明期间分别不同程度遭到当地警方的监管,一是阻止邵阳当地人士前往拜祭李旺阳,二是担心清明期间外地有人到邵拜祭,因此警方早在清明前几日已经布防,由辖区派出所及社区负责看管各人。

    众人见面后倾谈不久,便有当地街道办书记、主任以及派出所人员前来问候,直言特殊时期要求众人勿添麻烦,暗示众人勿去拜祭李旺阳,允许大家聚会吃饭,并派出三名工作人员一起参加饭局,用餐费用则由负责。

    不过就在众人在饭馆落座后,突然冲入六七人,其中带头者系邵阳大祥区公安分局雷姓副局长,同时还有国保大队正副队长以及制服警员等人。来人声称因疫情期间工作需要,要求众人出示身份证及健康码,并到派出所接受询问,遭到拒绝,期间陈思明用手机拍摄被阻止,其后被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后经商议,警方要求众人保证在邵阳不做其他任何事情(指拜祭李旺阳一事),用餐后由警方送欧彪峰等人上高速离开。

    据李旺阳妹夫透露,清明当日与妻子李旺玲去安葬李旺阳的大山岭墓园扫墓拜祭,当地警方派多人一路尾随跟踪,直至他们扫完墓回到家中,而看管赵宝珠的人员则在4月5日晚才撤销。赵宝珠还透露,因为是李旺阳的妹夫,外地有朋友前来拜祭李旺阳时一般都会陪同,因此每逢李旺阳生死两忌日以及清明节,当局对其的监管比较严格,而作为李旺阳的生前好友,尹正安等多位邵阳老民运人士亦同样在上述日子会遭到警方的看管,以避免他们接待外地人士前去拜祭。

    公开消息显示,欧彪峰本人与另外两名人士曾在2014年带同香港有线电视新闻记者前往大山岭墓园采访拍摄,邵阳警方严阵以待,最后香港记者被驱逐离邵,而欧彪峰与另外两名人士则被拘留五天,期满后被直接送回株洲。

  • 抗议中共当局剥夺公民祭奠权践踏人伦

    ——民生观察严正抗议中共邵阳当局阻止祭奠李赞民先生

    湖南省邵阳市民主人士李赞民先生因病于昨天(17日)去世,有与其相交多年的友人故旧欲前往送别祭奠以表哀思,结果遭到湖南警方的警告、威胁、阻扰及带离控制。民生观察对湖南当局肆意践踏人伦底线,剥夺公民祭奠权利的行径,表示强烈谴责与严正抗议!

    据民生观察4月17日报道:4月17日中午12:30分湖南民主运动先驱李赞民先生在邵阳市中心医院因病去世,享年70周岁。 李赞民因不懈追求民主自由,近四十年来饱受中共的迫害与折磨,两次被判入狱和劳教,因此身体受到摧残,患有陈旧性肺结核、肝硬化等疾病。4月6日,李赞民与尹正安等五位朋友还一起去到邵阳大山岭陵园拜祭亡友李旺阳,李赞民因无力自行从马路公交站走入陵园,只能在路边休息等尹正安等人拜祭下山。据尹正安讲,当日李赞民的脸色和身体状况的确很差。4月8日,病况严重的李赞民被家人送入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内科接受检查治疗。4月13日,因病情快速恶化,李赞民被急转送至邵阳市中心医院抢救,开始出现意识模糊剧烈疼痛等症状,延至4月17日中午辞世。家属与亲友讣告于19日晚上19:00召开李赞民先生追悼会,邀请李赞民先生的朋友、同事、同学等等前往出席。

    据湖南民主人士尹正安回忆,李赞民先生出生于1948年,1979年,北京西单民主墙的春风吹到了邵阳,尹正安,何润龙,李旺阳,赵志华与李赞民等在邵创办了《资江民报》,倡导政治体制改革,呼吁自由人权,要求宪政民主。李赞民是报社社长。今天邵阳的民运圈,大多是当年《资江民报》社的成员。1983年11月9日,与同仁们又组建了“邵阳市工人互助会”,主张抱团取暖,互助自救,成立之时,即有成员上百人,李赞民任会长。同年底,尹正安与李赞民、向志学被捕,尹正安与向志学入狱三年,李赞民入狱四年。从此以后,李赞民的苦难人生开启了炼狱之门,家庭经济困窘,身体也时感不适,自由受到限制,长期被监控,时受恐吓威胁。1996年因传播民主李赞民又被劳教三年。在长沙新开铺带教所,李赞民经历了非人的折磨与苦难,李赞民的回忆录“非人的日子”较详细的介绍了他在新开铺带教所经历的痛苦凄悲的生活。纵观李赞民的一生,自1979年投身民运,虽苦难悲情,然他从未放弃对自由的向住,对宪政民主的追求,以他弱小的身躯,进行着最艰难,最顽强的抗争,在邵阳市民中,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至深的事迹。40年如一日,伟大而平凡,几乎不为外人知。所幸历史不会遗忘,在民运史上,在邵阳志中,都将有李赞民浓墨重彩的一页。

    2018年4月17日下午,李赞民去世的消息传出后,多地的李赞民先生生前好友、民主维权人士开始前往湖南邵阳参加祭奠,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却遭到了国保警察的威胁阻拦。 当日下午4:10分,湖南绥宁县国保大队长给民主人士欧阳经华发短信息称:“形势很紧张,不要来邵阳,你若不听劝,免费吃公粮(拘留、抓捕)!”而欧阳经华在5:42分查看到这一短信后回复:“我的朋友李赞民先生去世,我去参加他的追悼会是人之常情,你们警方有什么好紧张的?你们难道要逼着我去违背人性,做伤天害理的事吗?龙大队长,我做不到。我要送赞民先生最后一程,至于免费吃公粮一事,这不是我考虑的事”;另有湖南衡阳一位网名叫“飞龙(音)”的维权人士因前来祭奠李赞民先生被湖南国保拦阻;18日晚上8点多,邵阳前一批为李赞民守灵祭奠的朋友被国保带走,灵堂中只有李宝珠与李旺玲;湖南一批邵阳之外的民主维权人士也已纷纷被当地国保警告不要前往祭奠,并且据知情人士透露,湖南当局已经张开大网,准备对前往祭奠者抓捕。

    中共当局历来对民主维权人士、异议人士等等不屈服于权力的人士进行残酷打压,不仅摧残他们的身心,就是在他们死后也不许亲友祭奠,甚至丧尽天良地将他们毁尸灭迹。如2017年7月将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摧残死后,不许任何他的朋友、同学、老师前往参加送别,偷偷挟迫他家人同意将其快速火化并将骨灰洒入大海;同年11月,江苏民主人士杨天水被迫害致死,临终前住院期间中共当局不许任何朋友前往探视,就是死后仍掩盖消息,不让家人向外透露,并挟迫家属悄悄火化且将骨灰洒入大海;去年底黑龙江维权人士刘杰被迫害死后,当局同样禁止家属向外发布消息,阻止一切朋友前往送别;当然,中共当局从1989年以来阻止对六四死难者的祭奠,以及阻止对林昭祭奠,更是可见,中共当局对民主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死后仍不放过,仍要对其亲朋进行控制,剥夺亲朋的祭奠权,已经成为了一种统治常态。

    中共当局这种阻扰、禁止亲友祭奠民主人士、异议人士的行径,直接侵犯了公民的祭奠权,违反了中国自己的相关法规。

    据《北京晚报》2017年04月03日登载:《法官解读 祭奠权究竟是什么权利》:

    什么人享有祭奠权?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程立武表示,一般来说,与祭奠对象(死者)存在着亲属关系的人拥有祭奠权,这里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包括三代以外的其他具有亲属关系的人。

    从民间祭奠习俗来看,与死者关系密切的朋友对死者进行祭奠既合乎善良风俗又有现实需求,应当赋予符合条件的朋友祭奠权。

    祭奠权包括哪些内容?

    祭奠是一种人格权利,主要包括:死亡消息知悉权。即死亡事实发生后,与死者同住的近亲属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他祭奠权人,祭奠权人有权及时获知死者死亡的消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但对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祭奠权人,可免除同住近亲属的通知义务。除死亡信息外,祭奠权人还有权了解其他相关信息,如死亡原因、下葬时间、安葬地点等,这些信息的获得对祭奠权人行使权利、寄托哀思有重大意义,通知人不得拒绝告知。

    最后见面权。当然,最后见面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其他祭奠权人的权利,同时还受到天气情况、尸体保存情况等自然因素的限制。

    丧葬事项决定权。安葬事项的决定不是某一祭奠权人独自决定的,而是由权利人集体商定,且不应违背死者生前的愿望,亦不得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

    祭奠仪式、活动参与权。祭奠权人有权参加下葬仪式、追悼会等安葬死者的祭奠活动和仪式。

    受到侵害如何维权?

    程立武表示,从民法角度看,《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以及将于10月实施的《民法总则》关于人格权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都可以用来保护祭奠权。

    在祭奠权侵权的保护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是精神损害赔偿和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祭奠权人权利被侵害使本来处于失去亲友痛苦之中的权利人精神上更加痛苦,侵权人应赔偿祭奠权人的精神损失。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10日《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可见,中共当局肆意阻止公民参与祭奠自己的亲人与朋友的行径,不仅违反法制,侵犯人权,而且直接践踏着中国传统的人伦道德,伤害着人们的感情,破坏着社会的良俗善风,颠覆着社会正常秩序,与中国今天当局提出尊重传统文化,宣称依法治国,倡导培养良好风尚的精神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停止阻扰对李赞民先生的祭奠,允许一切李赞民先生的生前亲友、同学、同事、知交前往送别祭奠;

    二、对中共建政以来侵害公民祭奠权的行径进行公开道歉,并对被侵害人进行国家赔偿;

    三、真正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开启旨在保护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

    民生观察 2018年4月18日

  • 邵阳一村妇十五年上访三次获刑五次被精神病儿女至今无家可归

    【香港中国观察杂志记者/李培瑛2017年元月8日湖南长沙报道】申新秀的上访完全是地方官一手造成的。

    1995年至1999年间申新秀经合法手续得到一块宅地基。1999年10月,邵东县佘田桥镇国土所所长申春民利用职权,把荷民村申新秀这块宅基地强行划了3平方米给亲戚申务银。申新秀在法院多次上诉未果后,开始了漫长的上访。

    事情其实很简单,官员们只要稍稍退一步,矛盾很快就能化解。可面对申新秀的上访,佘田桥镇政府当时主管国土的副镇长申春民却反而威胁申新秀:“你不同意也得同意。不服,去告。”

    更甚的是镇政府政法委书记曾山阳,不但不体察民情,替民分忧,反而对申新秀的上访一次次打压, 逼迫申新秀被一次次打压后,又一次次上访。

    在长达十五年的上访中,申新秀先后被三次判刑,五次被精神病长期关押,致身心遭受深重伤害,疾病缠身,劳动能力尽失。

    申新秀的第一次获刑是2004年5月初的北京上访。她先是被政法委书记曾山阳派去北京截访的人抓回来治安拘留了十五天,接着是5月26日被送株洲白马垅监狱劳教一年九个月。

    出狱后,申新秀又北京上访。又分别于2007年4月21日和2008年8月18日,两次被曾山阳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手铐脚镣抓起来酷刑吊打。

    最残暴的是2009年4月31日,曾山阳和邵东县信访局李和平二人组织多人对申新秀拳打脚踢。在打断了申新秀三根肋骨后,把她关进北京朝阳区娄底办事处,再押回镇政府。

    此次暴虐,导致申新秀左脚落下终身残疾。而且被押回后,申新秀于2009年9月20日,再次被投入监狱,在株洲女子监狱劳教一年零一个月。

    由于申新秀出狱后双手拄着拐杖继续北京上访,曾山阳伙同邵东县信访局官员于2013年5月19日下午5时许,把申新秀手铐脚镣吊起来长时间毒打,致申新秀头部及全身多处遭受重创。

    跟申新秀的三次牢狱之灾一样,申新秀的五次被精神病也是曾山阳这位佘田桥镇政法委书记一手炮造的,且五次被当精神病人抓去关押,都是曾山阳签的字。

    申新秀第一次被精神病是2008年8月,被强制送至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关押。之后的四次,第二次是在长沙,第三次是在邵阳隆回,第四次是在邵阳洞口,第五次是在北京昌平。

    生于1952年10月20日的申新秀,六岁父亲去世,十岁母亲改嫁,十四岁哥哥成家后便独自生活,直到19岁出嫁。

    申新秀的丈夫叫陈福龙。两人成家后生下一女三儿。女儿是老大,老二老三和老四是儿子。

    老四出生不久,丈夫陈福龙就去世了。

    因为上访,今年已六十四岁的申新秀,一直在村里被排挤。而且因为身体遭受摧残,穷困潦倒,一直住着老屋子,砌不起新屋。

    申新秀告诉记者,她最悲惨的是2008年,大儿子和她同时都在坐牢。大儿子是因为吸毒在岳阳坐牢两年,她因为上访在株洲坐牢一年九个月。

    申新秀的大儿子今年四十岁,因为家穷,及担心受申新秀上访牵连,儿媳妇丢下一儿一女跟人跑了。

    二儿子和三儿子也至今未婚。

    申新秀的大儿子和38岁的二儿子分别在深圳和浙江打工,三儿子也在山东打工。

    因为元月27日就要过大年,便问她三个儿子何时回家。可申新秀告诉记者,三个儿子过年从不回家,因为回来也没有家,没有住的地方。

    采访结束,起身告别,看着申新秀抖抖索索的拄着拐杖,艰艰难难的一步一步走下楼梯的样子,记者不禁要问,这些灾难,到底是谁带给申新秀的呢?

    是邵东县佘田桥镇原政法委书记曾山阳吗?

    (来源:香港中国观察杂志 http://zggczz.hk/index.php/sdbd/show/51.html 2017-01-08)

  • 陈玉华欲参加佟适冬追悼会被带回邵阳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6日长沙消息】 本网获悉,今天早上十点左右,来自湖南邵阳的维权人士陈玉华被邵阳國保闯入其长沙友人欧阳经华家中带走。
     
    本网联系了维权人士欧阳经华,他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陈玉华这次专程来长沙,原本打算参加本周四(3月9日)为前日(3月4日)逝世的湖南民运老人佟适冬举行的追悼会表达哀思。据欧阳经华讲述,今天早上吃过早饭准备带着胡玉华出门去附近的奥特莱斯广场逛逛,结果被闯入的五位邵阳國保拦住,要求带走陈玉华回邵阳,双方僵持接近一个小时,最后逼于无奈,胡玉华被带走离开长沙。 
     
    据长沙多位公民人士透露,这次佟适冬老人的追悼会或追思会被有关部门阻止的可能性很大,长沙多位活跃人士已经收到國保警告不准组织或参与此事。
     
    有关佟适冬老人的后事处理情况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本网佟适冬老人的相关报道:
     
    湖南民运老人佟适冬今早逝世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305/15561.html
     
  • 亲友前往邵阳拘留所会见朱承志等人时遭到阻挠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0月13日消息:今早多位邵阳活动人士和亲友前往邵阳市拘留所会见朱承志、陈玉华、刘少华时遭遇阻挠。
     
    今天上午湖南邵阳活动人士尹正安告诉本网志愿者,今天早上他和谢周等人来到邵阳市拘留所,打算会见因参与双十节庆祝活动而被行政拘留的朱承志、陈玉华、刘少华三人,拘留所工作人员一开始不让会见,朱承志等三人得知会见权被剥夺于是宣布绝食,拘留所后来才安排了会见。尹正安说,三人精神状态非常好,让大家不用担心。
     
    据悉,本月10号湖南邵阳十多位活动人士聚会庆祝双十节,在公园举牌呼吁民主,中午聚餐完毕时被多名警察带到公安分局,后分别送往各自辖区派出所传唤,至晚上大部分人都已获释,只有陈玉华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朱承志和刘少华获释后于11号早上又被警方带走拘留七天,三人都关在邵阳市拘留所。
     
    尹正安说,本来今天上午会见时有朋友拍了刘少华的拘留决定书,随即被拘留所警察强制要求删除,所以不确定三人被以什么理由拘留,估计会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非法集会”之类的罪名。
  • 多位邵阳网友举牌庆祝双十节被警方带走传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0月10日消息:湖南邵阳多位活动人士举牌庆祝双十节被带到公安局传唤。
     
    今天上午多名湖南邵阳活动人士聚会庆祝中华民国双十国庆节,并在公园举牌,后来吃饭时被多名公安人员带走传唤。今天下午邵阳网友谢周在获释后告诉本网志愿者,今天上午他和另外九个邵阳活动人士聚会庆祝中华民国双十国庆,在公园举牌呼吁“自由民主再现中国”,后来到一家饭店吃饭,刚吃完饭就被几十个警察和便衣包围,他们一行十人都被带入公安分局(双清区分局四人,大祥区分局六人)分别为:朱承志、李旺玲、尹正安、楊盛、李赞明、谢周、胡迠中、罗桥保、刘少华、陈玉华。
     
    随后警方将他们分别送到各自辖区派出所做笔录,主要问他们什么时候聚在一起的,为什么要举牌……谢周被盘问了几个小时已经获释,目前还不知道其他被传唤朋友的情况。


    图为邵阳网友举牌庆祝双十节

  • 湖南邵阳民运人士罗茜六四27周年期间被软禁至昨日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6月11日消息:湖南邵阳民运人士罗茜先生因六四27周年来临被当地维稳部门带走软禁9天,于6月10日下午获释回到家中。

    6月11日早上,民生观察网志愿者得知这一消息后拨打罗茜电话了解情况,罗茜告诉本网志愿者,6月1日湖南邵阳市新宁县国保人员来到他家,说是接到上级领导指示,六四27周年期间要将他与社会隔离。随后罗茜被带到新宁县一家宾馆进行软禁,在此期间吃喝睡觉都在宾馆房间里不允许离开,与外界的所有联系都被阻断,直到6月10日下午五点罗茜才获释回到家中。

    罗茜还说,他曾是六四事件的亲历者,因此每年的六月四号前后都会成为当地政府的特别维稳对象,经常被软禁被拘留,罗茜认为当局肆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做法是明显的政治迫害!

  • 湖南邵阳一精神病患者被医院同室病友挖掉双眼

    午休时被病友挖去双眼
    2015年底,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刘志宗,因动手打伤陌生人,被家人送往邵阳市脑科医院复查,医生建议其入院观察。
    今年50岁的刘志宗,曾在2000年被发现有时自言自语、并突然攻击家人及陌生人。送医检查后,被医院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住院近一个月。出院后,刘志宗长期服用药物控制。
    12月30号,办理入院手续后,刘志宗换上了蓝色的统一服装,在医院第一住院楼4层精神科男病区住了下来。
    四天之后,也就是2016年1月3号,刘志宗家属接到医院电话,听到他受伤的消息。
    刘志宗的妻子苏丽(化名)拿出医院出具的事发当天的情况说明:
    12点28分,肇事者刘某伏在刘志宗床头,刘志宗脚蹬两下;
    四分钟后,肇事者离开受伤者;
    12点33至12点46分,肇事者再次返回伏在刘志宗床头,刘志宗无任何反应,期间当班护士与护工先后四次在病房内梭巡,未发现异常情况;
    12点51分,当班护工张某到刘志宗床尾巡视,见肇事者跪在受伤者床头,未予干预;
    又过了四分钟,另一当班护士廖某到床头巡视,发现刘志宗双眼已被挖出,立即呼叫。
    随后,医生、总值班、科主任、护士长、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继赶到现场,立刻将患者转至市中心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肇事者被家属带回家乡
    据医院的工作人员回忆说,事发那天,刘志宗吃饭比往常动作迟缓,因此被注射了治疗针剂。该针剂恰有镇定的作用,事发时刘志宗处于昏睡状态。
    吃过午饭后,刘志宗被护士带到隔离室休息,之后护士为其盖过两次被子。
    “监控显示,事发前后共二十分钟的时间,护士与护工经过病房十次以上,一直在巡视。护士一望向床头,肇事者刘某便起身做其他事情,或者停止手上的动作。四个病人一个房间,旁边还有一位病人看到后,直接拿起东西走出了病房,没有跟任何一名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科室医生向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描述到。
    昨日,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来到三号病房(临时安排),刘志宗的双眼闭着,多数时候躺在床上,不与人交流。提起眼睛被挖一事,刘志宗会情绪激动,说自己不好受。他的床头登记卡显示,刘志宗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护理级别为二级。
    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在探访中了解到,事发时刘志宗所在的一号住院楼四层为精神科男病区,现有医护人员22人。该病区为封闭式管理治疗,主要诊治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科室的病室有3人间及4人间,包含公共洗漱间、卫生间、娱乐室等基本设施。
    而肇事者刘某属于重性疾病患者,既往无伤人行为。护士在安排其午休后,因为没有吵闹行为,便没有强制约束将其固定在床上,而是实施部分约束,将其双胳膊与身体固定在一起,但手腕仍可以活动。
    事发后,医院向派出所报警。因肇事者刘某无刑事责任能力,刘某在事发后被家属带回家乡。
    目前,邵阳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已介入此事。
    调委会:将根据一级伤残标准进行赔偿
    苏丽称,家里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家里小儿子如今读高中二年级,考虑到丈夫后期治疗及康复费用,不满足于医院60万元的赔偿金额。
    “我们会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若标准过高可能无法满足。”对此,邵阳市医疗纠纷人民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工作人员称。
    “我们听闻此事后第一时间介入,一般会根据伤残情况、伤者职务、家庭情况来进行赔偿。”该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刘志宗一事,调委会商议按照国家一级伤残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同时,虽然刘志宗仍能走路、吃饭,但考虑其双眼被挖掉,调委会在计算护理依赖费用时也将按照完全护理依赖的程度计算。
     “赔钱是一定要赔的,但如果家属对60万赔偿不满意,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说法
    家属不在身边,医院是否应尽到监护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介绍,医院作为受托人,对当事人具有监护责任,根据现有的视频资料显示,值班人员在12点51分巡视到受伤者床尾时,看到肇事者跪在受伤者床头,但是没有进行干预。而按照医院规章制度规定,护理人员有义务在病人起床时,至病人床观看情况,而当护理人员发现肇事者在受害人床旁时,未进行仔细巡视,个人认为,医院未完全履行监护职责,其具有过错,应该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韩骁称,当精神病人的家属将其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将监护职责委托给医院后,医院需要对精神病人履行监护职责。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责任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因此,本案中,肇事者对受害人造成的侵害,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经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但是,如果当事人与医院另有约定除外。受托人确有过错,需要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果医院确有过错,需要对肇事者的行为与其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精神病患者或者曾有精神病史的人,如何界定刑事责任能力?
    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从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那里了解到,依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法律专门规定的司法鉴定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工作,以此确定当事人的精神状况,认定其为有刑事责任能力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再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确定其责任承担问题。
    对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常莎介绍,应当先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再确定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如果其为有民事责任能力人,则其需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其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为监护人的除外。
    (来源:重案组37号http://news.qq.com/a/20160423/000335.htm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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