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重伤

  • 吴菊芳被打致重伤要求追责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1日消息】世界人权日,南京人权捍卫者吴菊芳就此前被街道人员殴打致重伤,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今天是人权日,“世界人权宣言”距今已70余年,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捍卫者吴菊芳从居住地南京市栖霞分局法医鉴定处伤情鉴定回来。

    2021年10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维稳办主任蒋书余,指示街道人员胡如凤进入吴菊芳居住的地方,对吴菊芳进行殴打,导致吴菊芳6根肋多发骨折(CT诊疗报告单为证),其目的是阻止其去北京高院、最高法院及高检催促案件。

    吴菊芳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两证齐全的合法房屋被鼓楼区政府违法毁灭了,被法律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并责令鼓楼区政府赔偿,但是至今鼓楼区政府不履行判决。各级信访局不处理,法院不执行强制手段。十年了,政府依然没有被追责,吴菊芳却被各种手段不断的迫害。

    户籍地玄武区政府十余年来,长期联合黑社会人员24小时围堵在吴菊芳家门口,阻止其自由出入,且还时不时趴在房门上偷听讲话内容,甚至卑鄙无耻对着卫生间拍照,多次没有任何手续掐断电源线、拔掉外面的宽带连接头、撬门扭锁非法闯入其家中,胡作非为。

    吴菊芳的合法财产被任意侵占不赔偿、不归还,还长年累月限制她的人身自由,甚至反复多次非法拘禁她。

    人权日,吴菊芳向天空大喊中国人权在哪里?吴菊芳人身自由权是谁在侵犯?吴菊芳的隐私权是谁在侵犯?吴菊芳的身体组织和人体器官被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工作人员胡如凤恶劣殴打破坏,是谁指使?是谁在背后指使让她心狠毒辣下如此毒手,打断吴菊芳6根肋骨?是谁?是谁?是谁?

    胡如凤显然构成违法犯罪了,但是胡如凤依然逍遥法外。

    敬请关注事态发展,关注中国人权!

    附:胡如凤不顾小区工作人员的阻拦,强行闯入我居住的小区故意殴打我致重伤,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玄武区居民胡如凤长期到我家滋扰我及家人的生活,多次对我及家人拍照,且在我家房门偷听并录音我家的生活,严重影响并侵犯了我及家人的正常生活,故2021年10月22日,我发现她又来了,就向小区值班人员提出意见,小区工作人员走上前告知并阻拦其进入(视频为证),胡如凤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我连忙使用手机录像,胡如凤见我录像就挥拳打向我,还试图抓破我面部,其又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反复扯拽我头发并将我摔倒在地,骑在我身上,并用膝盖反复跪压我胸脯,导致我6根肋多发骨折,左手继续扯拽我头发、右手狠命掐、压我的脖颈,用其杯子砸我头部、耳部,其一系列行为恶劣,已经构成犯罪,应按刑法第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胡如凤的殴打恶劣行为造成了我的身体多处软组织擦伤,头部、右耳等多处外伤、脖颈及肋骨卧床半月不能翻身动弹下床,至今仍然疼痛不已,头部疼痛、脖颈转动受阻、耳朵疼痛、听力受到影响……

    2021年12月3日,我依照医生要求复查,军总“CT诊疗报告单”诊断结果为6根肋多发骨折。显然,胡如凤的恶劣殴打行为破坏了我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其行为已经侵害了我的身体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我已年满61周岁了,系“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因此,我要求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请公安机关尽早对打人凶手胡如凤进行相应处理,惩前毖后,构建和谐社会、安定社区。

    受害人:吴菊芳

  • 宁陕一工人主动排险摔成重伤法院判败诉

    【民生观察2020年12月3日消息】步入不惑之年的朱增波曾是一名退伍军人,又是中共党员,在部队表现良好,多次被表彰,现在的他上有老下有小,是家庭的顶梁柱,本该担负起更多的家庭责任。然而,由于在一次施工过程中主动排险导致他险些丧命,虽经全力抢救,捡回了一条命,还是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到目前为止手术还没做完。伤情初愈后朱增波向宁陕县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宁陕县人社局经调查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朱增波不服该决定,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讼诉,请求撤销宁陕县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重新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从此,朱增波拖着几乎残疾的身躯,艰难的走在司法维权的道路上……

    案情回顾: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朱增波回忆道,2016年6月8日,榆林市秦通建工有限公司(简称秦通公司)从宁陕县交通局承包了宁陕县筒车湾至油坊坪一般县乡公路改建工程。他是2017年农历1月17日开始在秦通公司的该处工地干活,因与施工方负责人系亲戚关系,在工作中除自己干活外,还负责监督和安排工人干活、打考勤、记账、给工人开结账证明、看管油料、施工放警戒线等工作,系工地小带班。

    根据当时的口头约定,整个修路沿线林地(柴山)征用采取由村委会干部、交通局工作人员和被征用土地的村民现场指定,由秦通公司无偿采伐后按照农户的要求裁剪交给农户。

    油坊坪村油坊组村民李朝钧承包的柴山被征用了2.38亩,案发现场在被征用范围内的三棵松木被挖掘机挖后放到公路外面,在此相邻后方,也在征用范围内的一棵松树的根部被挖掘,致树干往里倾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据朱增波说,2017年9月15日上午7时左右,工地带班杨宏海带领他和罗曾涛等人到李朝钧柴山砍伐架杆,10时左右砍完架杆后,杨宏海让装载机司机李春林开装载机将架杆运回工地。10时30分左右,经杨宏海同意,他带着罗曾涛给李朝钧锯树,李朝均赶到现场帮忙。在锯完公路外三棵树后,三人又一起爬上距离公路路面约十余米高的公路护坡,去锯存在倾倒安全隐患的那颗松树。在锯树过程中,树根泥土垮塌,他和罗曾涛二人掉下护坡摔伤,后被送往宁陕县医院抢救,罗曾涛经抢救无效死亡,他因伤势严重当日转至西安红会医院治疗。

    朱增波认为,他自2017年初开始在秦通公司工地干活外,还负责工地相关重要工作。案发当日,在公司安排作业过程中摔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遂于2018年6月22日向宁陕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宁陕县人社局以朱增波超越工作业务范畴为由不予认定工伤

    宁陕县人社局于2018年9月7日作出的宁工认字[2018]18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事发当天该工地管理人员安排杨宏海带工人去指定地点砍伐架杆。朱增波、罗曾涛在杨宏海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砍伐架杆属于履职行为,在砍完架杆后朱增波、罗曾涛二人给李朝钧锯路边堆放的松树,虽然不是当天的工作内容,但二人在征得带班人员杨宏海的默许,替李朝均锯路外边堆放的松树,亦可认定与职务有关。但罗曾涛与朱增波在帮李朝均锯完路边松树后,又爬上距公路路面约十余米高的公路护坡上替李朝均锯树,是李朝钧提议,系二人自愿给李朝钧义务帮工行为,该行为并非其职责范围,也超出带班人员默许其给李朝均帮忙锯公路外边堆放的松树这一范围。其到公路护坡上替李朝均锯树一事也未征得工地负责人及带班人员的同意和许可,亦与工作无关,其受伤并非履职和因工作原因而导致。

    最终,宁陕县人社局以朱增波在当日砍完架杆后到护坡上去锯树,已超越工作业务范畴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一波三折的判决 朱增波两审均败诉

    朱增波不服宁陕县人社局作出的上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查明,朱增波主要负责看管油料、记账、施工放警戒线和其他临时性工作。2017年9月,秦建公司承包的该项工程进入扫尾阶段,需要修建涵洞。并围绕该案的两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一、砍伐涉案树木是否属于秦通公司工作范围和朱增波的职责;二、朱增波到护坡上锯树的行为是否是受秦通公司安排或为了公司的利益。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增波帮李朝钧锯树的行为不属于其工作职责,朱增波主动提出为李朝钧锯树,并非受带班人员杨宏海指派,也不是秦建公司的指派。朱增波帮李朝钧锯树,并非秦建公司的正当利益,与工作职责无关。

    宁陕县人社局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朱增波的工伤认定申请,2018年9月7日作出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超过了60日办理期限,属轻微违法。遂作出确认违法但不撤销的判决。

    朱增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工作原因是否必须限定在受到用人单位指派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受到用人单位指派而主动完成工作,只要是为了单位利益或客观上使单位受益,从鼓励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以及保护劳动者合注权益的自度考虑,如果发生事故伤害,仍应认为系工作原因,涉事松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位于秦通公司排险范围,是2017年1月6日排险时遗漏的树木,还是2017年1月6日之后形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原审法院对此认定不清,遂作出撤销原审行政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3月27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依据秦通公司与宁陕县交通局的施工合同和交工证明认定,秦通公司所承包的路基工程于2017年1月8日交付监理单位签字验收,并于2017年8月经业主宁陕县交通局初验合格,并未发现有需要排险的树木存在,且案发时其他施工单位已经进场对该路段进行路面施工。虽然,根据宁陕县人社局对秦通公司施工负责人袁毅的调查笔录,对施工过程中的护坡排险属于秦通公司的职责范围。法院以项目交工等为由,认定:秦通公司既无对被征土地树木砍伐的约定或法定义务,也无对涉案树木进行排险的需要,故对涉案树木砍伐不属于秦通公司的职责范围。

    又查明,朱增波在2018年7月1日宁陕县人社局对其调查时明确陈述,其是普工,具体在工地上看管油、记账、放警戒线、砌坎子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其是受带班马文义、杨宏海等人安排。也就是说,朱增波在工地上并无安排他人具体干活的权限,其和罗曾涛等人自行到护坡上锯树的行为,并非公司安排的职务行为。

    根据朱增波在宁陕县公安局2017年10月22日的询问笔录中陈述,锯树是李朝钧找人给他帮忙,工地负责人杨宏海对锯树的事情是不知情的,结合本案其他证据,朱增波锯树是为了给李朝钧个人帮忙,并不是为了秦通公司利益。因此,朱增波到护坡上锯树的行为既不是受秦通公司安排,也不是为了秦通公司的利益。

    最后,法院确认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宁工认字[2018]18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违法。但并没有撤销该决定。

    朱增波对此判决不服,又上诉到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朱增波称相信法律同时感慨维权难

    对于朱增波为何在宁陕县人社局和公安机关笔录上作自相矛盾的陈述?他胆怯地说,2017年9月15日事故发生后,造成一死一伤,他是小带班,公安局来调查,当时说的是实情;出院后要申请工伤,因为听有关律师说带班领导是要负责任的,考虑到自己刚出院,背负着巨额医疗费,害怕承担责任,就向宁陕县人社局作了自己是普工的不利陈述。

    朱增波坚定的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乡道不少于5米。护坡顶上的松树刚好在秦通公司征地范围内,因修路松树倾斜、根部泥土松动并外露,存在安全隐患,他锯伐松树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安全隐患,为了公共利益,应当认定为工伤。哪怕项目已交工,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作为任何一个员工,看到这一隐患后,都应该及时想办法消除。

    后来,朱增波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并多方咨询,认为:宁陕县交通局和筒车湾镇政府在2020年3月18日出具的《宁陕县筒车湾至油坊坪一般县乡级公路改建工程有关情况的说明》与事实不符,也不是真正的验收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

    这份说明称,该项目两个路基标段于2017年8月完工,并通过初验合格,随后路面标段进场施工。后因改线,需要在油坊坪村村委会门口往筒车湾镇政府方向约50米处增加涵洞1处,2017年9月初,原二标段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随后,朱增波去筒车湾镇政府质询,筒车湾镇政府于2020年4月26日出具了一份《关于简油公路建设的有关情况说明》,称:宁陕县筒车湾镇油坊坪一般县级公路改建工程(简油公路)由县交通局负责承建,筒车湾镇政府负责协助做好土(林)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矛盾调处工作,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交通局认定时间为准。

    面对筒车湾镇政府出具的两份截然不同的情况说明,朱增波脸上露出了苦涩又无奈的笑容,他不断感叹维权好难!目前,朱增波正在着手准备申请再审程序,他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法律界人士观点:从鼓励劳动者工作积极性角度考虑,如有事故伤害应认定工伤

    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指出: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几位常年代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说,从判决书等材料来看,朱增波向法庭出具了公安机关的取证材料及证人证言,均证实了朱增波是小带班的事实;一审法院也确认了出事的松树是在公路里护坡顶上已经朝山体方向倾斜且部分根部裸露的事实。

    他们认为,该案应从法理和弘扬社会正气的角度出发,朱增波将路边山顶上根部裸露且悬空的树木砍掉,其行为确实是排除了安全隐患,维护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那么,即使朱增波没有受到秦通公司的指派而主动去锯树排险,客观上也使秦通公司受益,从鼓励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以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如果发生事故伤害,仍应认为系工作原因。

  • 陕西企业家遭行拘后头部重伤

    【民生观察2020年8月24日消息】陕西延安民营企业家李延明因两年前参与世界杯网络赌球,于今年7月10日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但家属再见到时,却已经是8月3日在西安市中心医院的抢救室,身份变成“纪委留置人员”。李延明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双侧枕骨骨折,经过抢救,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据财新网报道,现年56岁的李延明是延安圣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通公司)董事长,从事房地产开发、酒店经营等实业。家属表示,李延明自2019年初联合其他延安市中小民营企业代表,实名举报延安数家小额信贷公司放高利贷涉黑涉恶以及他们背后的保护伞,经公安部批示,延安市公安局于2019年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目前还没有结案。家属反映,因为举报信,李延明数次被有关部门叫去调查谈话,其名下公司三次被查账。

    李延明的儿子李帆说,“我父亲7月份被带走的时候人是好好的,为何被关押后头部会受重伤,为何15天的行政拘留结束了还不放人,却被纪委带到西安,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家属希望有个说法。”他表示,目前家里已经交了9.5万元医疗费,但家属不被允许探视看望。

    李延明的二哥李延生告诉记者,李延明于今年7月10日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带走。7月11日,李延生接到宝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电话,要他给李延明送衣服和药,李延明今年7月刚刚被查出胃癌早期。当天晚上八点多,李延生到宝塔分局刑警大队送衣服和药,并在行政拘留通知书上签字。

    “行政拘留通知书上注明李延明是2018年8月参与网络赌球被罚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3000元。”李延生告诉记者,李延明确实在2018年足球世界杯期间和他人参与网络赌球,赌注上万元,有参与人员当时被行政处罚罚款,李延明当时未被处罚。

    7月11日晚上十点多,李延生看着李延明被警车押送到宝塔区二庄科行政拘留所,此后他再也没有见过李延明。据李延生透露,7月21日,有十余人曾来到圣通公司搜查,其中三人穿刑警制服,另有数人穿便服未透露身份,“公安人员出示了搜查令,说依法对李延明公司和住所进行搜查,但没有说明搜查原因。”李延生告诉记者。扣押清单显示公安扣押了19份圣通公司和李延明个人文件和1个U盘、1部手机。

    李延生称,7月21日当天他告诉来公司搜查的宝塔分局刑警,李延明最近被查出胃癌早期,并询问李延明身体状况如何。“公安告诉我,李延明已经不在延安拘留所了,人被有关部门带到西安了。”

    8月3日,李延生接到一个自称是纪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李延明家属尽快到西安市中心医院来,李延生通知李延明在西安工作的儿子李帆尽快赶去医院。

    李帆说,8月3日中午,他也接到纪委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他李延明身体情况比较严重,需要开刀,让家属尽快赶到。“我到医院,发现我父亲躺在病床上,插着氧气管,人已经半昏迷,眼睛半张半闭抖动得很厉害。他特别消瘦,比关进去前瘦了二三十斤。”李帆说。

    李帆向记者讲述了当天在医院的经历。一个穿着便服的男子自称是纪委工作人员,要医生给李帆介绍病人病情。“医生跟我讲,我父亲小脑出血15毫升左右,一般人小脑出血20毫升以上随时就可能窒息死亡。我父亲的情况很危险,要立即动手术。”

    李延明的住院记录显示:李延明“头部CT提示左侧枕部硬膜外血肿,左侧小脑幕可疑硬膜下血肿,左侧额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枕骨骨折,以‘闭合性脑损伤’(重症)收住入院。”该住院记录上还写道:“患者自述在酒店不慎从床上摔倒在地面,枕部着地,伤后五昏迷,有呕吐,无四肢抽搐,他人发现后送至我院。”

    李帆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他和纪委工作人员谈话过程中,曾询问对方李延明是如何被弄成脑骨骨折,纪委工作人员对我说:“这个情况不是我们造成的,你父亲是自己倒下的,我们有视频证据。你父亲这是畏罪,搞得大家都不好。”

    随后纪委工作人员给李帆出示了一段短视频。“视频显示我父亲在一个房间里躺在一张床上,门外有两个人站着。我父亲似乎想从床上爬起来,但显得有些吃力,他用双手往后撑,身体才抬到一半,手就软了,他倒下来,头磕在地上。站在门外的人走进房间。视频总共就只有几十秒,去头去尾,不能让人信服。”李帆说。

    考虑到父亲病危,李帆最终同意在手术单上作为家属签字。当天下午五点多李延明被推进手术室,手术历时六个多小时。期间医生拿出数块从李延明颅内取出的小碎骨给李帆看。“父亲手术出来后,人是昏迷的,我跟着他到病房门口,看守的公安人员就不让我进去了。”李帆说,此后公安人员不再让家属接触李延明。

    8月4日,李帆接到医院和纪委工作人员电话,催他去医院交医疗费。“纪委的人跟我说,这伤是我父亲自己弄的,该自己出住院费。”李帆告诉记者,他总共交了9.5万元住院费,最近一次交住院费是在8月20日,补交了5000元。“看守人员依然不让我见父亲。我问医生我父亲情况怎么样,医生只说正在治疗。”李帆说,自从李延明手术后,他再也没见到父亲,对父亲病情不了解。

    据了解,李延明在2019年初曾联合多名延安市中小民营企业代表,实名举报贺某某、景某某、郝某某三家延安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涉黑涉恶。去年9月有财经媒体起底延安民间借贷官商利益链条,指出延安的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一些官员形成“保护伞”,小额贷款公司以高利贷为诱饵,将借款人引入圈套之中,再利用刑民同进的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围猎,低价抵债侵吞其资产。

    2019年6月,陕西省监察委发表消息称,警方在查办延安市宝塔区以贾延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过程中,发现多名官员为贾延成充当“保护伞”。随后陕西省监察委对六名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六名涉案公职人员分别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玉江、延安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杜平安、延安市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原局长党延文、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

    李延明实名举报的是除贾延成外,延安另外三家颇具规模的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李延明在2019年6月向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递交的举报信中写道:“他们通过勾结、操控延安市的政府、银行、公安、税务,尤其是法院、仲裁委等部门部分贪腐公职人员,在其包庇、纵容甚至串通、合谋之下,长期实施骗取贷款、窝藏官员巨额资金、高利转贷、非法放贷、套路贷、暴力催贷、虚假诉讼、非法保全、侵吞国资、偷逃税款、操控政府重大工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延安市金融秩序、破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局面,并已严重影响到了延安市的正常政治生态。”

    据李延明的举报材料显示,2016年5月,贺某某给李延明贷款3500万元,利息3分,共计收取利息2400多万元;2013年,景某某给李延明贷款3500万元,利息2.6分,累计收取利息23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就李延明等人的举报,在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督办下,延安市公安局于2019年成立了专案组,案件目前还在侦办过程中,并没有向外界公布结果。李延明举报信中所指称的背后“保护伞”,目前有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党委委员、打击有组织犯罪行动大队大队长王志前于今年7月2日接受延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延明家属表示,举报后,李延明数次被有关部门叫去谈话调查,名下公司三次被查账。在给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举报信中,李延明还反映:按照举报信涉密规定,执纪办案中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但此案在立案不久后,上级批转的联名实名举报信复印件,便出现在了部分被举报人手中,导致被举报人身份全部泄露。

    8月21日记者电话联系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刑警大队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表示,李延明涉及的案子正在侦查阶段,案情信息不方便给记者透露,但他又说,“我们后来也没有见到李延明,不知道他受伤的情况”。

  • 陕西赵军兴被抓重伤昏迷

    【民生观察2020年4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4月4日,在陕西咸阳三原县丁留村,62岁村民赵军兴因与施工方交涉污水排放问题,被到场警方定性为“阻挠施工”,后警察将其抓进辖区派出所审讯,但几个小时候后,赵军兴便因遭受严重外伤而昏迷不醒,后赵军兴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急救。

    4月8日凌晨,陕西咸阳三原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赵某兴事件的情况通报”称:经调查,2020年4月4日13时57分许,三原县公安局高渠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高渠鑫宝制管三公司砌围墙时有人阻拦施工。接警后,民警及时出警。在现场了解情况时,赵某兴(62岁,高渠乡丁留村三组村民)情绪激动,不能主动配合了解。为了进一步全面了解,赵某兴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赵某兴的两个女儿情绪比较激动,在派出所大喊大闹,敲砸派出所询问室后窗及户籍室大门,民警离开询问室去制止,赵某兴在询问室自伤,民警返回后发现并及时进行施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县医院救治。目前,赵某兴正在医院积极救治,涉事民警正在停职调查。

    4月12日,丁留村的百余位村民签名表示,不相信赵军兴是自残导致的重伤昏迷,村民要求警方如实公布审讯监控,并由无关联的第三方进行独立调查。赵军兴的一位女性邻居介绍,赵军兴为人正直,平日里总喜欢义务帮助村民办公益。在新冠疫情高发时期,他主动帮助村民防疫,每天提醒大家戴口罩,义务喷洒消毒药物,协助巡查进出人员体温。在村民的映像中,赵军兴是一个心地善良、热心快肠的老好人。4月4日,高渠鑫宝制管三公司来到村里砌围墙,村民们看到砌墙影响了污水排放,赵军兴就主动站出来与施工方交涉,但施工方却叫来了警察,警方到场后定性赵军兴是在“阻挠施工”,后警察将其抓进辖区派出所审讯,但几个小时候后,赵军兴便因遭受严重外伤而昏迷不醒,后赵军兴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急救。

    赵军兴的女儿赵宇(女)介绍,4月4日上午,赵军兴作为村民代表出面和施工方交涉,当时施工方因赵军兴的出现报了案,此后双方谈妥了新方案。不料,下午施工时,施工方又叫来了警察,并将赵军兴铐上手铐抓进了派出所。

    赵军兴被以“阻挠施工”抓走后,家中亲属慌了,赵军兴的两个女儿旋即赶到了三原县高渠派出所,女儿们从隔着派出所的铁门听到有打人的声音,但是两人在外面无法打开铁门,她们便使劲的摇门大喊。里面的人听到有人推门大喊,便走出来3个警察,他们把赵军兴的两个女儿按倒在地摔打,赵军兴的大女儿手上、脸上和腰上都受了伤,随后,一辆120救护车来到派出所,赵军兴此时已经不省人事。

    两个女儿看到父亲受伤严重,就想要跟着120救护车去医院陪护,但是却被警察制止,他们说赵军兴没事,不许家属陪护。随后,赵军兴的两个女儿坚持要求探视,但警察却以他们闹事为由,将她们拘留了4个多小时才放出来,之后她们立马赶到了医院,而此时,她们的父亲已经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医院的临床诊断显示,赵军兴因为缺血缺氧,体内酸碱平衡紊乱,呼吸衰竭,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瞳孔放大,对光的反射消失,需要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随时可能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成为植物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而赵军兴的大女儿称,父亲的身体一直很健康,前一天还帮人装卸过废旧钢铁等重物,在家也是干体力活,什么病都没有,而且医院当时的诊断为:上有右前臂皮肤软组织挫裂伤。这明显是被人殴打成这样的。

    事情发生后,赵军兴的家属一直在积极寻求帮助,而当地的工作人员称:责任方调查清楚后,该负责人的肯定要负责,会依法处理!家属则质疑,赵军兴在这场事故中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他一个性情乐观,身体康健的62岁老人,在派出所里怎会无缘无故自残?为何会被人殴打成重伤呢?村东边的施工方挖断了村里的集体排污管道,村里的污水无法排出,主动沟通好了以后为何还被警察带走调查,为何走的时候啥事没有,几个小时候就成了重伤的植物人?这其中发生了什么,原本监控可以说明这一切,但是警方就是不肯公布监控视频,他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呢?

    4月12日下午,丁留村村民陈先生发帖称:我不想以最坏的结果揣测人心,但是这位62岁的大爷辛劳了一辈子,什么人能把他无缘无故打成重伤?警察调查应该不涉及肢体冲突,一个62岁的老人怎能主动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赵军兴从头到尾实在是冤,62岁的村民代表被打成植物人,我们村民一百多人联名要求彻查。我们都不相信公安局的公告说是赵军兴自残重伤的结论,我们要求如实公开监控视频,以及由独立的第三方调查处理,给赵军兴和他的家人,给全体村民一个依法合理的交代!

  • 湖北刘克发被打至重伤控告司法不公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郧西县土门镇家竹村访民刘克发,因被人殴打致重伤,对郧西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不服而提起控告,目前城关派出所警察不但不立案调查,还威胁受害者。

    据刘克发对本网讲述,2016年5月3日,他的儿子刘成林在襄阳四季清菜市场批发豌豆角,突然发现车上的豌豆角没了,司机说,被张华斌从车上抢去了,刘成林遂上前与之理论,后遭到张华斌手持木棍对其毒打,之后报警警察来到现场,经襄阳区公安分局伙牌派出所调解后,遂让双方各自先治疗伤势,刘成林当时就去治疗没有回郧西,而张华斌直接回到了郧西。

    5月4日凌晨6点左右,张华斌带了5个黑社会人员来到郧西县小河批发市场内,对他进行暴力殴打,顿时血流满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警察将他送到郧西县人民医院治疗。在人民医院共住院29天,经医生诊断:1、左侧眼睑软组织挫裂伤;2、左眼球结膜下出血;3、左眼眶骨骨折;4、左侧颧骨骨折;5、病毒性肝炎、乙型慢性重症;6、腹壁挫伤,伤口缝了17针,长3.7厘米。

    刘克发说,张华斌等人无故将他打成重伤后,他住进医院共计治疗29天,可打人凶手张华斌至今一分钱医疗费不出,出院后的他每天头痛不止,昼夜难眠,身体和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后他来到郧西县公安局强烈要求:1、给予做伤情鉴定;2、依法追究打人者张华斌、张少军等5人的刑事责任。可城关派出所警察不但不立案抓捕打人凶手,反而还威胁他。

    2016年5月30日,他收到郧西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做的鉴定意见:依据病历资料刘克发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偏重)。2016年7月11日,他又收到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做的鉴定意见:根据现有材料,鉴定刘克发的左面部软组织创、左眼挫伤,左侧眼眶内侧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收到鉴定书以后,他不服郧西县和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认为存在司法不公,怀疑司法鉴定机构受收犯罪分子贿赂,徇私枉法为犯罪分子作伪证。在此,他请求媒体给予曝光,依法追究司法鉴定机构和打人凶手的刑事责任,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附:控告信

    控告人:刘克发,男,56岁,住址:湖北郧西县土门镇家竹村5组,电话:15571931832,身份证号:422623196201240911

    被控告人:十堰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王彦涛
    被控告人:郧西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章昌隆

    事实和理由:

    2016年5月3日,控告人儿子刘成林与张华斌在襄樊批发菜市场打架,经襄樊派出所调解,张华斌直接回到郧西。

    5月4日凌晨6点,张华斌带领5个黑社会人员在郧西县小河批发市场,将控告人打倒在地,血流满地。刘成林拨打110,十几分钟后110到场,城关派出所警察陈洋将控告人送到郧西县人民医院(全程有监控视频为证)。

    2016年5月4日至6月20日控告人住院共计29天。出院后控告人到郧西县公安局要求:1、给予做伤情鉴定;2、查出5个黑社会人员的姓名、身份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告事项:徇私枉法

    2016年5月30日和7月11日,郧西县和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先后对控告人作出鉴定意见为轻微伤。

    一、本人不服十堰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监法字【2016】015号和郧西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2016】104号鉴定文书,不公正的违法行为;二、赔偿全部损失,并依法追究并严惩打人凶手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

    1、张华斌、张少军组织黑社会人员将控告人打成重伤,张华斌用刀捅控告人两刀,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左眼骨折程度要依法公正鉴定。
    3、郧西县人民医院将伤口缝合17针,长3.7厘米,却认定伤口是陈旧性的骨折和轻微伤,司法鉴定中心纯属徇私枉法作伪证,充分证明其与犯罪分子狼狈为奸,以达到敛财的目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城关派出所警察不但不立案调查,反而威胁控告人。在此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及黑社会团伙人员的刑事责任,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控告人:刘克发
    2018年5月



  • 疑精神病?济南一男子元旦把妻砍重伤,砸伤劝阻的女儿

     新年第一天早上8时许,花园小区五区一居民楼内,一名六十岁左右男子,拿刀砍伤妻子后,被其女儿女婿夺刀,之后该男子又拿起铁棍狠狠地砸向女儿的头部,女儿受伤后忍痛跑到邻居家报警求救。
      受伤母女被送到医院
      “早上8点左右,我们还在家睡觉,就听到楼上好像是有争吵的声音。”住在5楼的邻居告诉记者,她刚准备开门的时候,就听到急切的敲门声。“是楼上的邻居,她头上一直在流血,并且身上只穿着秋衣秋裤,光着脚,怀里搂着孩子,一脸的惊恐说她爸爸犯病了。”
      “当时我也很害怕,就赶紧把她带进屋子内,她找我要了电话,报了警。”据这名邻居介绍说,这家人是来此租房子住的,大概在此住了四五年了,人都很好。“之前是一家三口在这住,后来我这个邻居就把她妈妈爸爸接过来住了。那个老大爷,平时打招呼,也答应,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天天接送孙子去幼儿园。”
      据这名邻居说,受伤的女子和其母亲被送到了医院,孩子暂且安置在了她家里。“孩子的爸爸一直搂着砍人的孩子姥爷,孩子才安然无恙。但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当时孩子也没穿鞋只穿着睡衣,冻得一直哆嗦。”
      据另外一名居民说,这个伤人的老大爷疑似有精神病。
        妻子被砍数刀颅骨开裂
      11时许,记者来到了山大二院急诊科,见到了伤人者的女儿许女士。“我头部受伤很严重,刚做完CT还要继续治疗。”许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母亲受伤严重,颅骨开裂,目前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早上8点左右,我和丈夫孩子都还在睡梦当中,就听到隔壁屋内传来了惨叫声。”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父亲以前经常打母亲,于是她和丈夫赶忙跑到母亲的房间。
      “我母亲已经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浑身是血,我父亲正拿着菜刀向她的头部狠狠地砍去,砍了好多刀。”许女士和其丈夫冲上去夺刀。“接着他就起身去客厅,我记得客厅还有一把刀,于是我就拦住了他。”
      父亲捡起地上的一根桶炉子的铁棍,连砸许女士的头部好几下。“我近视得很厉害,眼镜也被打掉了,看不清路,只觉得头顶湿漉漉的一片,拿手一摸全是血,血顺着后背往下流。”许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自己的丈夫拼命拦住了父亲,并且打开门让自己带着孩子逃离现场。
      “我和孩子连滚带爬的逃到五楼,楼道内放的蜂窝煤被我俩撞倒了,还好楼下的邻居心善,把我和孩子带进了屋里。”许女士挂念着自己的孩子,记者告诉她孩子现在很好。
      “之后,一名好心的邻居大哥陪我又上楼去了,我没敢进门,就站在门口和我父亲说话,大哥就一直给我父亲说好话,但我父亲指责我不听他的话,要弄死我们娘俩。”许女士说,不一会警察就来到了现场。“他见了警察之后,就把双手举了起来,说自己没事,是我们娘俩想害他。”
      伤人者被指常年殴打妻子
      许女士的亲属告诉记者,许女士还有一个妹妹,许女士的父亲年轻的时候就经常打妻子,出去受气之后,回到家里就把火撒给妻子和两个孩子,时不时就打骂。
      “我是在这租的房子,我们老家是肥城的,我和丈夫把他们老两口从老家接到这来住,帮我们看看孩子。”许女士告诉记者,原本以为,把父亲放在眼前,打母亲的情况就少一些了。“但还是动不动就发火,打骂我的母亲。”
      “我父亲也没有什么精神疾病史,但人多的地方不去,见了其他人也十分客气。外面装好人,回到家里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喜怒无常。”许女士说,父亲从来没有动过刀,“这次不知道是怎么了。”
      “原本今天是我的生日,今年是我和我父亲的本命年,昨天我专门去了趟超市,给我俩买了红衣服,还买了不少菜。我的母亲还说早上给我下长寿面。”许女士号啕大哭。
      “我是一个小饭桌的辅导老师,我丈夫是机关单位的职员。现在,据医生说,我母亲有生命危险。这个家可怎么办?”许女士说,“要是能把他关在监狱里,每年多少赡养费我都愿意出,我真的是没办法了。”
      记者来到抢救室,见到了许女士的母亲,老人还能回话,但声音很是虚弱。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许女士的丈夫已经在派出所做完了笔录,伤人者疑患有精神病,此案还在调查当中。
      律师:女方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1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光绪。“首先根据我过《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男方已经构成了家暴,已经违反了法律。”赵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对其妻子造成了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么男方还要负刑事责任。
      “女方可以根据报警记录,和伤情的有关情况,去法院申请离婚。”赵律师称,如果女方暂时还需要和男方生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来源:生活日报http://www.dzwww.com/shandong/sdnews/201701/t20170103_15370871.htm 2017-01-03)

  • 从湖南徐端莲被刺重伤上访 反思破除刑案民事赔偿弊端

    [访民之声2016/10/14消息湖南省耒阳市余庆乡访民徐端莲,被人重伤致残,凶手伍永地被耒阳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附带的20余万元民事赔偿却至今没有执行到位,徐端莲为此上访至今。
      
     徐端莲说;“凶手并不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他家有两处房产,一处地产,也有存款,法院判决后他家通过关系转移了所以财产。我要求法院执行,法院让我自己查清凶手家财产的去向,否则没办法执行,这本来是该法院做的事,却强加到受害人身上。”

     
    据悉,徐端莲家住耒阳市余庆乡龙坡村,201169被伍永地连刺16刀造成七级伤残,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行负担,造成外债累累。因再无力缴纳医疗费,伤情未愈,且连缝合伤口的手术线都没有拆除,就被迫出院。
     
    2012413,耒阳市法院一审判处伍永地有期徒刑12年,附带民事赔偿20余万元。但在随后的民事赔偿执行过程中,法院一直称凶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徐端莲为此上访遭到了地方劫访人员的虐待、辱骂和非法拘禁,所反映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
     
    去年耒阳市法院给余庆乡政府出具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内容是建议乡政府解决徐端莲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其对此置之不理。数日前,徐端莲再次进京上访遭到非法拘禁,与日前逃出。
     
    《监狱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但实际情况却是服刑人员只能拿到象征性的少的可怜一点“奖金”,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甚至连这点都拿不到,其劳动成果全部归为国有。

     
    本网志愿者认为, 如果监狱能够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并通过监狱系统,分配部分用于偿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既体现了监狱的文明执法、文明管理的气象,更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以免受害人被二次或者再次伤害。这样既能体现国家强调的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公正。

  • 从湖南徐端莲被刺重伤上访 反思破除刑案民事赔偿弊端

    [访民之声2016/10/14消息湖南省耒阳市余庆乡访民徐端莲,被人重伤致残,凶手伍永地被耒阳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附带的20余万元民事赔偿却至今没有执行到位,徐端莲为此上访至今。
      
     徐端莲说;“凶手并不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他家有两处房产,一处地产,也有存款,法院判决后他家通过关系转移了所以财产。我要求法院执行,法院让我自己查清凶手家财产的去向,否则没办法执行,这本来是该法院做的事,却强加到受害人身上。”

     
    据悉,徐端莲家住耒阳市余庆乡龙坡村,201169被伍永地连刺16刀造成七级伤残,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行负担,造成外债累累。因再无力缴纳医疗费,伤情未愈,且连缝合伤口的手术线都没有拆除,就被迫出院。
     
    2012413,耒阳市法院一审判处伍永地有期徒刑12年,附带民事赔偿20余万元。但在随后的民事赔偿执行过程中,法院一直称凶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徐端莲为此上访遭到了地方劫访人员的虐待、辱骂和非法拘禁,所反映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
     
    去年耒阳市法院给余庆乡政府出具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内容是建议乡政府解决徐端莲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其对此置之不理。数日前,徐端莲再次进京上访遭到非法拘禁,与日前逃出。
     
    《监狱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但实际情况却是服刑人员只能拿到象征性的少的可怜一点“奖金”,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甚至连这点都拿不到,其劳动成果全部归为国有。

     
    本网志愿者认为, 如果监狱能够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并通过监狱系统,分配部分用于偿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既体现了监狱的文明执法、文明管理的气象,更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以免受害人被二次或者再次伤害。这样既能体现国家强调的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公正。

  • 母亲精神失常砍伤俩女儿 大女儿重伤小女儿面临中考

    床边放着物理和英语复习资料,虽然双手有伤,女孩一直坚持看复习资料。在治疗的间歇,她拿起笔写一些单词。她说:“我的手坏了,握不住笔,就怕耽误中考。”
    这个坚强的孩子叫林海静,今年16岁,来自松原市长岭县永久镇核心村。16日,她遭遇了不幸。她的母亲当日4时许精神病发作,把她和姐姐砍伤了。现在中考在即,她焦急万分。她担心因为受伤参加不了中考,十分担心姐姐的伤情。
    母亲精神失常砍伤俩女儿
    19日,记者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乐群分院见到了林海静和她的堂姐林海燕。林海燕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林海静的父亲是我叔,他和我婶几年前离异了,离婚后我婶得了抑郁症。小妹妹林海静和大妹妹林月跟我婶一起住,林月今年26岁,他们一家靠种地维持生活。事情发生在5月16日。当天凌晨,不知什么原因,我婶突然发作,拿着家里的菜刀砍向了两个亲生女儿。最开始发现我婶砍人的是我的大妹妹林月。因为出事时是凌晨,我的两个妹妹都在睡梦中。林月被砍后疼醒,发现我婶犯病了,就喊林海静赶紧起来逃命。林海静惊醒后就往外跑。我婶发现她跑了就去追,照她的脑袋砍了几刀。林海静用手去挡,手被砍伤了。发现自己的妹妹受伤,林月后来拖住了我婶。”林海燕说,“跑到外面后林海静大喊救命,叫喊声惊醒了邻居。大家跑来把我的两个妹妹救下来。我婶拿着菜刀冲到了街上,村民报警后警察赶来把我婶带走了,后来她被送到了德惠市米沙子精神病院。”出事后,亲戚朋友都来了。大伙儿先把林月和林海静送到长岭县医院。因伤势重,长岭县医院说处置不了,让去大医院。后来,姐妹俩便被送到吉大一院乐群分院接受治疗。
    孩子的伤情牵动众人心
    被送到吉大一院乐群分院后,医生对林月和林海静分别进行治疗。林月伤势很重,她的大腿、双手和头部都受了伤,现在已进行过一次手术,正在ICU病房治疗。据医生介绍,林海静的伤主要集中在头部,她的耳朵伤得很重,左手骨折。
    目前,姐妹俩已花掉7万多元治疗费,这些钱大部分是亲戚朋友凑的。林海燕对记者说:“去年林月外出打工遭遇了车祸,他们家借了不少钱给她治伤。这次的变故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但亲戚们觉得这两个孩子太可怜了,纷纷慷慨解囊,能帮多少帮多少。”
    出事后,家人通知了姐妹俩的叔叔。他在桂林打工,得到消息后于18日赶到长春的医院。发现孩子伤情严重,他马上又出去筹钱了。
    林月和林海静的遭遇在长岭县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19日,在吉大一院乐群分院,记者见到了松原市爱心志愿者团队长岭小队的志愿者李恒。
    李恒说:“我一直在帮助林海静,因为这个家庭实在太困难了。以前,我每年资助林海静2000元学费。”林海静家出事后,李恒闻讯立即赶到长春。李恒告诉记者,这次来长春主要想了解孩子的伤情,了解一下治疗需要多少钱,回到长岭后将发动所有志愿者开展募捐。
    林月、林海静被母亲砍伤的事经过网络传播后,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加了林海燕的微信好友,给她发了200元红包。
    林海静的一位亲属在网上发起了网络公益众筹,3天时间,全国各地网友的捐助额已超过了3万元。
    孩子能否参加中考令人忧心
    19日,记者在病房里见到了林海静。病床上放着两本复习资料,一本是物理,一本是英语。同病房的病友说:“这孩子特别用功,手都被砍成那样了,还在看书。”林海静说:“我不怨妈妈,就怕耽误中考。”
    医生告诉记者:“林海静右手伤得比较轻,左手伤得重一些。如果治疗及时,不会影响中考。”在英语复习资料里,记者看到了一张写满英语单词的纸片。林海静羞涩地说:“我手受伤了,握不住笔,所以写得不好看。”
    林海燕说,18日,林海静就读的永久镇中学班主任老师李双城来到医院,带来了学校老师和学生给捐的6680元钱。他们对林海静说要好好养伤,争取早日回学校学习参加中考。
    19日下午,记者与李双城老师取得联系。李双城说,林海静是他们班学习最好的学生,每次考试分数都是全班最高的,她很有希望考上长岭县的重点中学。李双城还说:“她的家庭特别困难,连教辅材料都买不起,她经常向同学借教辅材料复习。有时,我也买一些题给她做。这个孩子非常聪明,现在离中考还有一个多月,她已经把学校发的所有练习材料的题都做完了。我们知道她的母亲患有抑郁症,想让孩子在学校住宿,但我们学校周六周日双休,这两天她还得回家住。如果她一直住在学校,就不会出这样的事儿了。”
    “林海静是个乖巧的孩子,在班级里特别招人喜欢。她出事后,学校组织捐款,我们班37个同学一共捐了3800多元。孩子们都张罗着要来长春看望林海静,可距离太远,我代表孩子们来了。同学们给她写的信、买的新教辅书我都给带来了,书里还夹着鼓励她早日康复的卡片。希望林海静早点儿回来,我们一起参加中考。”李双城说道。
    林海静在病房里看完同学们的来信,哭成了泪人。有同学在信里写道:“希望静宝早日好起来,大家要考同一所高中。”
    林海静的姐姐林月伤得更重,至今仍躺在ICU病房里,无法接受采访。林月和堂姐林海燕说好了,如果筹到钱,先给妹妹治伤。
    “妹妹的中考不能耽误,她太优秀了,她应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林月这样说。
    如果您想帮助林海静和林月这对姐妹,您可以拨打18628763496,联系林海燕。
    (来源:长春晚报http://news.chinajilin.com.cn/jlxwdt/sy/201605/2074304.html  2016-05-20)

    回目录

  • 谢阳律师等多人被殴至重伤 南宁警方未抓捕行凶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18消息:昨晚23:30,湖南律师谢阳及代理案件当事人在南宁市被一群不明身份者群殴。谢阳律师小腿骨折,其当事人一方亦有多人受伤。警方至今没有抓捕任何一名行凶者。
     
    本工作室志愿者未能接通谢阳律师电话。
     
    南宁市百举鸣律师事务所覃永沛律师告诉本工作室,“谢阳律师小腿骨折,感觉他可能要住院动手术。案件的当事人手断脚断,伤势更重,还有几个人头破血流。南宁江南区公安局这帮王八蛋收了黑社会的钱,打人的凶手一个都没抓。等一下我们会去南宁公安局,要求他们必须立案抓人”。
     
    覃永沛律师说,“这个案子我们律所不方便出面,叫谢阳来帮忙,他来了之后陪当事人拍拍照什么的。昨晚23:30左右,我离开了他们一会儿去找住宿的地方,就这个时间里他们被一伙人打了。这是个合同纠纷案件,普通的经济案件,但当地官商勾结,公安局却以诈骗罪立案”。
     
    据悉,陈建刚律师、刘卫国律师、欧彪峰已买好了去住南宁的车票前去声援谢阳律师,此外亦有多名公民、律师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将赶赴南宁。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