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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德元不服判决请求巡回庭立案并重新审理

    【民生观察2024年4月23日消息】2024年4月22日,上海维权人士丁德元乘坐列车前往南京,走访南京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庭,询问其申诉的两个刑事案立案与否,以及要求对自己的养老金停发一案予以立案,撤销原判进行重新审理。

    上海维权人士丁德元今日走访南京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庭,询问其申诉的两个刑事案立案了吗?恳请将他申请再审的行政案立案吧!此次是老丁第四次走访南京最高院第三巡回庭。

    丁德元的两个刑事案分别是《(2021)沪刑申48号》、《(2021)沪刑申15号》。2023年12月18日,老丁到最高院第三巡回庭递交了这两案的申诉材料;2024年3月21日到这里询问是否立案。接访法官说:将要立案,立案后会以手机信息告诉你的,在家等手机信息吧。可是一个月过去了,老丁至今还没收到最高院立案的告知。故此次来询问:最高院第三巡回庭是否将《(2021)沪刑申48号》、《(2021)沪刑申15号》两案立案。

    另外,此次老丁走访南京第三巡回庭还有一个诉求,就是《(2022)沪行申253号》养老金停发案,老丁恳请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申请’予以立案,撤销原判重新审理。

    2023年12月18日,老丁到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庭递交了《(2022)沪行申253号》案的行政再审申请书,但接访法官以“将案子转给上海高院,你到上海高院去讨要办理结果”为由推托不予立案;老丁回上海后向上海高院讨要‘办理结果’,上海高院信访办接访法官收了老丁的书面诉求后只说了句“已经登记了”,并不回答他的询问。之后老丁就寄信给上海高院贾宇院长,恳求贾院长“敦促汤军审判长对再审申请人丁德元以往递交材料中提出的疑问与不服理由给予解答与以驳斥方式予以排除;否则应当撤销重新审理。”

    上海高院以手机短信的方式给老丁回复,回复内容仍是避开审理行政案应当遵循的法律条文与应当查明的情形而认为“判决结果正确”。老丁再写信给贾院长要求给个说法,上海高院再以手机短信方式给其回复,内容如下:“丁德元您好,您写给院长的信已转至我院,根据《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该信已转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办理。特此回复。”

    老丁走访浦东法院信访办,接访人员的答复依然是避开《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及上海社保中心二十年来对文件没普遍执行这两项争议而回答说:“停发服刑期间养老金,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但老丁却不服上述答复,仍然请求立案要求对案件进行重审。

    老丁表示,“曾有人劝告我不再上访、不再申诉并问我:你想想,你上访、申诉的事有解决的可能吗?事实上我也知晓,我上访、申诉的事能解决的可能性非常渺茫,但无论结果怎样,我还是想把所有的法定程序走一遍;作为我这枉法裁判的受害人怎可能吃了冤枉官司不奢望翻案?怎肯放弃某个可能翻案的机遇不去碰碰运气?我决不肯放弃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这一可走程序!

    无论你们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两个妨害公务案以及养老金停发一案的审查结果如何,我还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给我一个说法;请立案吧!”

    据悉,丁德元早年因在工作系统中获得突出贡献奖,根据当时上海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获得突出贡献奖称号的人员可以获得由上海市政府特别奖励的房屋一套,但丁德元一直未能获得奖品,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德元走上上访之路。多年来无数次往返上海和北京之间,期间曾在截访过程中被警方打断肋骨,多次遭到地方维稳部门的打压和拘留。

    因上访维权丁德元曾获刑两次。第一次是2016年10月24日,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以“妨害公务”的罪名判刑一年零两个月,2017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第二次是2017年12月27日,丁德元再次被浦东分局以“妨害公务罪”抓捕,半个月后批准执行逮捕。2018年7月25日,丁德元被上述罪名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刑期至2020年6月26日止。

    对于上述两个妨害公务案的判决,丁德元不服案件判决结果,一直没有停止申诉,要求最高法进行立案重审。另外一个就是他在服刑期间,养老金被停发一案的判决,老丁也是不服判决结果,要求最高法进行立案重审。

  • 马波对轻微伤鉴定结果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6日消息】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因在北京被无故打伤,造成双腿多处骨折。经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对马波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现鉴定结果显示属轻微伤。对此鉴定结果马波不认可,依法提出申请,要求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马波于2023年9月17日在北京木樨园桥西72路公交车站附近被一老头殴打,2023年9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对马波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现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出具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马波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然,申请人马波对鉴定结论并不认可,理由如下:

    第一,申请人右膝关节、左足伤情并非仅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申请人于2023年9月18日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就诊,CT检查报告显示: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关节腔积液,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左足及左踝关节退行性改变。

    现申请人无法行走需坐轮椅,石膏固定双足,根据申请人2023年9月24日在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做的CT检查报告显示: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象,左足外固定后改变;右膝关节外固定后改变,胫骨平台撕骨折可能。右安门医院做的检查报告明显错误。

    可见,司法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中载明“据案情摘要,被鉴定人马波于2023年9月17日受伤,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目前查体及阅片所见,其所受损伤主要为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骨折。”明显错误,申请人伤情并非仅属于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骨折。

    第二,司法鉴定意见书资料摘要中右安门医院诊断证明书记载错误,其中“据2023年9月24日北京市右安门医院马波的诊断证明书记载:诊断:左足CT: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象;左足外固定后改变…右膝CT:右膝关节外固定后该段,胫骨平台撕骨折可能……”明显错误。根据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提供给申请人诊断证明书明确载明“诊断1、左足外固定后(第3趾骨近节趾骨骨折)2、右膝关节外固定后(右胫骨平台撕拖骨折)”。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资料摘要明显错误。

    第三,申请人遭受外在暴力,受伤主要原因在于外力,受伤部位并非仅仅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申请人还有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仅片面作出“双足软组织损失,左足第三节趾骨骨折”鉴定,没有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4.1.2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马波因被老头殴打致伤,造成其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左足第三节趾骨骨折,申请人马波认为其构成轻伤,并且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鉴定结论有误。

    申请人马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申请,依法重新委托司法机构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马波,女,汉族,出生日期:1961年12月4日,户籍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社区14组40号,现租住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紫草坞村富明街。

    早年马波因儿子徐智鹏在校园被殴打致死警方处理不公而上访维权,至今已有16年时间,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时至今日,其儿子的尸体还在冰柜中放着,无法入土为安。

    因地方相关部门不给她解决问题,马波只好常年在京上访,故长期遭到地方当局的维稳。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武汉张海案检方发回重新侦查

    【民生观察2023年7月7日消息】中国湖北省武汉市肺炎受害者家属张海,最近已转回到汉阳区看守所,检察院发回警方重新侦查。张海的家属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他犯罪罪名的文件。

    张海的父亲被武汉肺炎夺去生命,张海一直没有放弃追责,曾状告武汉政府公布疫情真相。此后,张海不断受到当局骚扰。

    张海曾表示,追责不仅是为他的父亲,也是为了千千万万在武汉病毒中被夺去生命的人,更为了以后避免这种人祸再出现。

    2022年2月初开始,武汉、大连、鞍山等地发生上万名退休老人抗议医改的“白发运动”。2月8日以及15日,武汉又连续爆发因医保改革而引发的市民维权事件。

    因在网上转发武汉市民维权现场视频并表示支持,张海于2月17号被武汉警方从深圳跨省抓捕,随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23年4月初,张海被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随后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据悉,张海是湖北省武汉市人,51岁,现居中国深圳。其父亲张立法是一名爱国退伍军人,曾因参与上世纪60年代中国首次核试验而受到政府表彰。

    据一份官方开具的死亡证显示,张立法于2022年1月中旬在武汉一家军区医院,接受骨折手术后感染了新冠病毒,并在七日后因新冠病毒引起的呼吸衰竭而离世。

    张海认为,当时疫情的来源尚未查明,武汉地方官员在疫情之初瞒报导致全球受害,至今没有人为此负责。张海一直没有放弃追责,曾状告武汉政府公布疫情真相。

    张海当时的诉求是,追究武汉中部战区总医院、武汉和湖北省政府的责任,起诉他们隐瞒疫情,导致他骨折的父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医院感染新冠病毒而死亡。

    但他的诉状没有被任何一个法院受理,他的电话,微博,微信,同外界的交流都受到当局的封杀。他在武汉无法接受外媒采访,被限制出门还被跟踪,亲戚朋友也受到警告。


  • 中大研药物重新定位 或可助控精神病

    中大生物医学学院助理教授苏汉昌教授领导的研究团队,发现部分非精神科药物,可用于治疗精神病。他们提出以生物信息分析方法,透过分析表达图谱,把七种主要精神病的基因排序变异和1,309种不同类型药物的表达特性作比对,制作了一个可用药物清单,当中部分药物可重新定位作治疗精神病。苏教授及其团队希望此方法日后能套用在其他疾病,尤其是为一些治疗方法较少的疾病,提供更多药物选择。相关研究文章已刊登于著名学术期刊《自然-神经科学》。

    基因图谱技术一日千里,当中“全基因组关联分析”(GWAS)在过去10年的发展最为迅速,这项技术可以找出人类基因组内序列变异,是医学界了解成因复杂的疾病之主要方法。医学界至今进行超过3,000 项GWAS研究,覆盖过百种复杂疾病,但甚少研究成果应用于药物开发,此项研究正好弥补不足。

    比较图谱分析药物潜能

    研究团队先分析GWAS数据,抽取诱发七种主要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郁症、重性抑郁障碍、焦虑症、认知障碍症、专注力失调/过度活跃症以及自闭症)的基因变异,然后估算该病症的表达图谱。之后将病症的表达图谱,与在公开数据库取得的1,309种药物的基因表达图谱作反向比对,最终鉴定出一些可以重新定位、有机会用于治疗精神病的药物。例如阿士匹灵、“氧合酶-2”抑制剂等非类固醇抗炎药物,在研究中被列为有效抑制躁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的药物;而部分降血脂的他汀类药物,亦可能有助于控制躁郁症。不过研究团队强调,相关药物必须经过临床验证才能用于治疗精神病。

    研究团队希望是次研究可以为利用人类基因组数据研发药物,以及药物重新定位的工作开辟一条新路径,亦期望是次研究所筛选的药物,可供医学界参考及作进一步测试,以发展出新类型的疗法。

    (来源:成报 http://www.singpao.com.hk/index.php?fi=news1&id=43092 2017-08-21)

  • 湖南湘乡维权人士尹卫和被重新收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12月7日消息:今天下午,湖南湘乡维权人士尹卫和的老母亲突然致电本工作室说,她儿子尹卫和上周四(12月4日)这天被湘乡市法院从家中叫去后就没再回来,后她老二口到法院要人被告之尹卫和被收监了。
     
    2013年9月6日,从北京被抓回来的尹卫和即被湘乡市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二十天。行拘期满后他被转成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5日,尹卫和取保候审获得 释放。尹卫和曾告诉本工作室,当局一再威胁他外面还做维权的事就再把他抓回去。
     
    湘乡市公安局9月7日对尹卫和的二十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6月尹卫和提供举牌宣传资料交给曾昭虎、王湘莲夫妇及彭春庚、周红飞夫妇,再由上述四人分别于2013年8月初在梅桥镇六古街头、2013年7月24日及7月29日在月山镇镇政府大门前的大街上举牌宣传,内容是为1989年‘六·四’事件平反”“重审六·四’为学生英雄平反昭雪及反腐败等”。尹卫和然后将这些图片配以方字以新闻投稿的方式发送给美国网站。2013年8月3日,尹卫和在腾讯网上看到标题为”湖南省湘乡市交警恶行”,关于湘乡市育段“8·3”交通事故的谣言信息后,不辩别事实真伪,以投稿的方式转以给亚洲新闻网。
     
    尹卫和的情况请见:
    湖南尹卫和因“网络谣言”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3/0927/8355.html
     
    快讯:湖南维权人士尹卫和获得释放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1025/1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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