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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伟东案是聂树斌案的复制与重演

    在发生聂树斌冤案的中共河北省,最近又曝出近似聂树斌冤案的原伟东、汤凤武案件,从业已披露的信息看,原伟东、汤凤武案属冤案无疑,尽管该案仍处于二十二年来三次发回重审、一次二审、一次申诉后指令再审又发回重审的第二次二审阶段。像聂树斌冤案一样,原伟东、汤凤武一案存在着太多的实体和程序瑕疵,存在着太多中共特有的刑事司法实践乱象,如中共公检法特别是中共公安的粗暴、野蛮、笨拙、草菅人命、玩忽职守等等,存在着由中共的专制本质和斗争哲学、战争思维决定的宁“左”勿右顽疾……
    1995年11月29日晚,河北省廊坊市下属霸州市胜芳镇杨长林、杨雪松、杨山父子三人于家中被杀,一直未能破案。
    2000年12月22日,胜芳镇刘德成、王俊玲、刘根一家被杀。霸州公安认定此案乃王晓敏(女)因争风吃醋,委托尚志红雇凶,尚志红雇用原伟东、原伟东又纠集陈瑞武和杨洪义所为。
    原伟东于2001年9月被抓,遭受中共公安刑讯逼供,先被迫招认自己伙同他人杀害了刘德成一家,后又被迫招认伙同汤凤武等人杀害了杨长林一家三口,汤凤武遂于2001年11月6日被抓。
    2003年6月27日,中共廊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原伟东、汤凤武杀害杨长林一家三口,原伟东、尚志红、陈瑞武、杨洪义、王晓敏杀害刘德成一家三口,六人均判死刑。上诉后,中共河北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廊坊中院重审。
    2004年6月2日,廊坊中院第二次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晓敏雇凶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王晓敏无罪,判处杨洪义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死刑。廊坊市检察院提出抗诉、除王晓敏外的其他被告人上诉,河北高院第二次发回重审。
    2008年4月23日,廊坊中院第三次一审作出与第二次一审完全相同的判决,廊坊市检察院再次抗诉,被告人再次上诉。河北高院二审期间,河北省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
    2009年11月12日,河北高院作出第一次二审判决,认定原伟东、尚志红、陈瑞武、杨洪义杀害刘德成一家三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原伟东、汤凤武杀害杨长林一家三口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但可不立即执行死刑,改判尚志红、陈瑞武、杨洪义无罪,改判原伟东、汤凤武死缓。原伟东、汤凤武不服,向中共最高法院申诉。
    2013年7月1日,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河北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河北高院并未依指令另组合议庭再审,而是于2014年3月24日裁定撤销其自己2009年11月12日第一次二审判决中判处原伟东、汤凤武死缓的部分,第三次发回廊坊中院重审。
    2014年当年,廊坊中院对案件涉原伟东、汤凤武部分再审立案,却拖延至2020年7月8日才作出再审的一审判决,认定原伟东、汤凤武故意杀人罪成立,二人均被判处死缓,原伟东、汤凤武再次上诉。
    2023年6月3日,原伟东、汤凤武再审后的二审在廊坊中院(河北高院借用廊坊中院的法庭)开庭。因原伟东罹患胃癌,河北高院拒绝了原伟东参加庭审的请求,而原伟东拒绝以视频形式参加庭审,法庭决定中止对原伟东的审理,而继续对汤凤武的审理。庭审中,汤凤武解除对辩护人的委托,审判长宣布休庭。

    聂树斌,呼格吉勒图是中国最典型的两个冤案,两人在被执行死刑的二十年后,在媒体的不断呼吁下,才改判无罪。曾经参与办案的人员,只有少部分被追责,对当事人和家属的赔偿标准极低,远远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以下是我们分析为何当下中国司法体制仍旧在制造冤案。腐朽的独裁体制不变,无独立的司法制度,再多血的教训,对中国司法文明都无任何进步的意义。

    一、刑讯逼供和命案必破

    业已公开的案件信息足以从逻辑上确认中共河北省廊坊市下属霸州市公安一定存在刑讯逼供问题,尽管有近30名中共办案警员自证没有实施刑讯逼供——如果中共及其公安能令人信服地证明他们是好人,那么坏人早就在人类绝种了;如果中共公安能让人们相信他们从不、从未实施刑讯逼供,那么人们宁可相信“八九.六四”屠杀压根从未发生;如果中共公安自证其没有实施刑讯逼供属实,那么原伟东、汤凤武否认杀人就更加属实、早就该被无罪释放。在全无客观实物证据的情形下,且不论原伟东和汤凤武被刑讯后留下伤痕、陈瑞武不堪刑讯而咬断舌头,只论如无刑讯逼供,原伟东、汤凤武、陈瑞武等人怎么可能自认杀人?
    中共公安的刑讯逼供顽疾与中共假“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高大尚旗号所长期奉行的命案必破教条密切相关。中共口口声声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却又致命地自负,一贯违反客观规律,命案必破即属此种致命的自负之一。刑事案件固有的规律是事后而非事前侦破、查找和确认证据,而刑事案件事前、事中并不必然留下证据,或者留下的证据零散、不完整而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虽留有证据却难以被事后获取,这就导致无论是最严重的命案还是其他刑事案件,都一定存在大量的案件不能被侦破和确证,这是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无论是专门的警察(中共的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人员,还是一般公众,都必须接受大量刑事案件不能侦破之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否则,在命案必破之执念驱使下,必然导致甚至为求“立功”而恶意炮制重大冤假错案,明知是冤假错案也要草菅人命、做成“铁案”,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佘祥林、赵作海、张高平和张辉叔侄等等重大冤假错案都与中共公安违背客观规律的命案必破执念有关。
    命案必破之致命自负的刑事司法理念在根源上则要可归之于中共的对敌要狠、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的宁“左”勿右之斗争哲学。在中共那里,宁“左”勿右在一切为了人民、尤其是一切为党的大旗下而天然拥有一种独具中共特色的政治正确优势,“左”是为了党,错了也有理,好心办错事,不用担责任,从源头上就对错案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形成了釜底抽薪。

    二、被害人救济和补偿机制

    犯罪首要和第一层次的被害人是特定的个体,英国功利主义法学家边沁称之为犯罪的主害;犯罪次要和第二层次的被害人则是社会整体,因为特定个体及其权利、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代表和体现,所有个体都具有与特定被侵害个体相同的权利和利益,都可能受到同样的侵害,边沁称之为次害。主害是私害、私犯和民事侵权,次害则构成公害、公犯和对社会整体及国家的犯罪。正是由于犯罪不是单纯的私犯和民事侵权,而同时构成公犯,国家才以全体国民的身份惩罚犯罪。犯罪不仅体现着犯罪人与国家的侵害与被侵害关系,还体现着国家对被害人保护不力即失职的关系。国家当然负有查获犯罪人的义务,但也必须正视有相当数量的犯罪不能被查获,因而无法强制犯罪人承担刑罚责任以及对被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进而,国家就负有不能查获犯罪人时对被害人保护不力的补偿责任,国家应当建立犯罪被害人的救济和补偿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即便犯罪人不能被查获、被害人不能直接获得犯罪人的赔偿,由于可从国家间接获得救济和补偿,被害人要求正义的情感也可得到部分满足,国家和警察部门的破案压力也会减轻,警方急于破案而刑讯逼供的冲动也会削弱。可以说,中共公安举世罕有的刑讯逼供痼疾与被害人救济和补偿机制的缺失存在割舍不开的关联,违反客观规律的命案必破恶习蕴含着国家对公民保护不力之责任的推卸。
    此外,对于大量被查获的犯罪,由于犯罪人缺乏赔偿能力,纵然犯罪人受到了刑罚惩罚,被害人个人被侵害的权利和利益仍然不能得到弥补——这相当于中国民事司法中的“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国家同样有必要建立被害人的救济和补偿机制。
    原伟东、汤凤武被卷入的河北霸州两起重大命案无疑就是这种难以查获犯罪人、被害人一方既得不到犯罪人的赔偿又得不到国家的救济和补偿的情形。部分案件不能查获之情形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是犯罪自身固有规律和人类侦查手段局限性的必然结果,凸显出国家建立被害人救济和补偿机制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近些年来,中共持续建立全国性的“天眼”监控工程,实质上具有利用高科技手段变传统的刑事案件事后侦查为事前的防范和“侦查”,把侦查、证据收集前置到案件之尚未发生,颠倒了刑事案件及其他法律案件先发生、后侦查(调查)的逻辑关系,实现了相当程度的时空穿越,也使得刑事案件的侦查、证据的收集比以往简单许多。只是,这种全国性的监控系统事实上是以有罪推定、以全体国民为假想敌为前提的,存在侵害公民基本公私权利的合法性诘难和重大宪政风险。

    三、疑罪从无之异化和发回重审之滥用

    中国大陆从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开始即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要害在于,中共宁“左”勿右的专制政体内在决定了其立法抽象空口肯定、司法实践具体否定的极“左”本性,立法上的疑罪从无被中共公检法在司法个案中异化成疑罪从有,如原伟东三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最好的结果也是疑罪从缓,即中共法院自欺欺人的所谓留有余地,如原伟东两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极少甚至根本没有痛痛快快实行疑罪从无的案例。至于2001年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冤案,也根本不是什么疑罪从有的问题,而是中共公检法特别是野蛮成性的中共公安赤裸裸地杀良冒功、草菅人命、恶毒构陷冤案、直取小民呼格吉勒图性命的问题。
    法定的疑罪从无被异化为疑罪从有或疑罪从缓并不仅限于中共的基层和中级法院,尽管主要发生在这两级法院,而是流行于包括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在内的中共各级法院,只是由于基层和中级法院的案件最多、法官素质最为低劣而更为常见,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案件较少、法官素质较高而相对较为少见,但由中共宁“左”勿右专制政治所决定的从重、从严的极“左”刑事司法则是各级中共法院和整个司法体系的固有本质。这一本质决定了中共各级法院全无任何动力纠正本院制造的冤假错案,决定了上级法院针对下级法院制造的冤假错案全无主动纠正、勇于纠正的担当,而是本能地推诿责任、优先选择发回重审甚至重复发回重审,冷血地延宕程序,漠视蒙冤者的生命和人身自由,导致冤案经年累月长期拖延。原伟东一案中,河北高院最初两次发回廊坊中院重审,而不是直接提审改判;中共最高法院指令河北高院再审后河北高院不是自行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而是继续推诿责任、第三次发回廊坊中院重审,听任原伟东等蒙冤者的生命、身体健康、人身自由被刑罚公权吞噬。与一审法院廊坊中院简单粗暴判处原伟东等人死刑的疑罪从有相比,河北高院的这种推诿责任、缺乏担当、漠视人权的无休止的发回重审本质上同样是疑罪从有;2013年中共最高法院指令河北高院再审而不是直接改判,亦属疑罪从有,并且更加隐蔽、更加虚伪、更加不易为人所知。法定的疑罪从无原则,在所有层级的中共法院那里统统得不到遵行!炮制了聂树斌冤案和血案的河北司法当局压根没有吸取任何教训!2013年中共最高法院将原伟东等人冤案指令河北高院再审之际,正值河北高院对聂树斌冤案负隅顽抗、拒不纠正,中共最高法院明知原伟东等人重新落入河北高院之手必将面临与聂树斌冤案一样的拒不纠正之命运,却依旧推诿责任,不是直接提审、改判,而是冷血地指令河北高院再审,听任原伟东等人继续身陷牢狱。
    中共的最高法院就是如此与基层法院等地方法院一丘之貉,顽固奉行专制的疑罪从有。高级法院滥用发回重审,最高法院滥用与发回重审本质和功能相同的指令再审,无不是疑罪从有之极“左”专制司法的体现。

    四、超期羁押顽症

    原伟东、汤凤武二人均于2001年被非法抓捕,非法超期羁押达二十二年。该案中,包括中共最高法院在内的各级中共法院丧尽职业伦理,毫无对超期羁押的警醒意识,听任二人被长期非法羁押。
    粗略统计,自1993年以来,中共最高公(含国安)检法各家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有关防止、清理超期羁押的文件至少有以下九个:1993年中最高公(及国安)检法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切实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1998年中共最高检察院《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1998年中共最高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2000年中共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1年中共最高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和纠正案件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2003年7月中共最高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1月中共最高公检法《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2003年11月中共最高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2003年12月中共最高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
    这些文件大多空喊禁止超期羁押,却回避超期羁押的法律后果和救济措施,仅最后三个2003年的文件明确规定了法律后果和救济措施。《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规定“对已被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其法定羁押期限已满时必须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要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二审法院“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不得拖延不决,迟迟不判”,“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以玩忽职守罪或者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依法作出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对于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关于推行十项制度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规定“对已被羁押超过法定期限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予以释放,……需要继续审理的,应当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建立严格的发回重审制度。……对于原判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次,严格禁止多次发回重审”,“无罪坚决放人。……证据不足,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无法收集充分的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应当坚决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绝不能搞悬案、疑案,拖延不决,迟迟不判”,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3年,河北高院第一次裁定撤销廊坊中院对原伟东等人的一审判决,发回廊坊中院重审;2004年,上述三个2003年的文发布、实行后,河北高院公然违反这些文件禁止二次发回重审的规定,第二次发回廊坊中院重审;2013年,中共最高法院指令河北高院再审后,河北高院第二次违反上述规定、第三次发回廊坊中院重审,而中共最高法院也无视其自己的上述规定,既未作出无罪判决,更未追究廊坊中院法官和院长的刑事责任。

    法治的先决条件是政治的民主,在中共这样顽固与民主为敌的专制政体下,无论多么动听的法律条款都会被专制的政治所消解,疑罪从无、禁止超期羁押统统不可能切实遵行,正如中共的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不可能真正落实一样,聂树斌案证明了这一点,聂树斌蒙冤含恨而逝二十八年后,同样发生于中共河北省的原伟东、汤凤武等人的冤案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刑事审判追求的是法律真实,即有证据支持的真实,而非已不能复原的绝对的客观真实。法律真实的标准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无可靠证据证明的,必须对嫌疑人和被告人以无罪论,必须无罪释放,即使在只有上帝才掌握的绝对客观真实标准看来释放错误,也必须释放。如果未来又发现新的可靠证据能够证明被释放人确系犯罪人,可对其重新追究,但在法定期限届满之际必须无罪释放,此乃绝对的法治底线。
    黑格尔说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这一断言适用于专制社会,不适用于法治、民主社会,专制社会是历史封闭循环的社会,所以黑格尔又这样评价中国传统皇权专制社会:中国的历史本质上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皇帝和皇权专制在中国消失一百多年了,但与皇帝和皇权专制本质相同并且更加邪恶的中共极权专制仍在,中共的法律仍是专制的政法而非民主的司法。正因为中共专制及专制政法仍在,聂树斌冤案发生地中共河北省才又注定地再次发生了原伟东、汤凤武等人冤案,中共河北司法当局,中共最高法院是不会吸取聂树斌冤案的教训的,恰如醉心于一党专制的中共最高头目不会吸取“文革”的教训一样,中共的司法也不可能从其专制政治之中产生任何实质的进步。
    法律已死,正如改革早已死去,中国人必须思考改变中国、推动中国进步的新的路径。

  • 强烈抗议中共在香港重演“六四镇压”

    连日来,中共极权统治当局驱使外穿港警服装队伍强攻香港理工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暴力攻击大学的事件,与此同时,中共驻港部队也公然上街,以清理路障为噱头,招摇过市,显摆武力,向香港民众与世界人民赛野蛮肌肉。结合中共党魁习近平在巴西凶神恶煞的讲话,香港又一场“六四屠杀”正在拉开帷幕。当此香港危机,人类文明面临野蛮极权侵夺的危机,已经严正摆在世界面前之际,如何有效阻止中共极权的再次屠城?如何捍卫人类文明?已经成为当下人类急迫、重大而无可回避的课题。

    据媒体11月18日报道:18日清晨约5点半,有防暴警由漆咸道南一带向畅运道理大方向快速推进,之后理大正门失守,防暴警察及速龙小队攻入校园门口,于门口制伏多名抗议者。传来不少示威者的惨叫声以及嚎哭声。视频所见,有抗议者被防暴警打至血流满面带走,有的被捕人士被拖行数米。

    据现场消息指,警方一度攻入大学医疗避难处,有伤者和医护人员被拘捕,现场留下大量血迹和一封手写血书。有示威者为防止防暴警进攻,将平台的路障点燃,并投掷汽油弹,理大平台一片火海,一度发生小爆炸,令防暴警不敢进入。之后警方防线后退。有圣约翰救伤队人员进入校园,用担架抬走一名男子。另有一名男子头部受伤,头部包扎了绷带,自行步出校园。

    对于有消息指警方“攻入”香港理工大学,警方6点多在脸书“澄清”,称“绝无此事”,重申“并无攻入理工大学校园”。但理大学生校董李傲然于理大表示,指警方从三方推进攻入理大,“包括历史博物馆、红火天桥、柯士甸道,其间有速龙小队成员从漆咸道南铁丝网冲入,截断畅运道过百示威者的退路,并推进至正门位置拘捕多名尝试撤回校园内的示威者。”他指攻入时示威者非常狼狈,有人受伤及大哭。他指校内当时有学生眼部受枪伤,亦有40人因受水炮射击而出现低温症,但当时理大的义务救护员已被拘捕,没有足够资源治理伤者。理大校长滕锦光则发表视像讲话,指已接获警方保证,若在校园内人士不使用武力,警方亦会暂时停止武力,呼吁校园内的人和平离开校园。他指自己曾希望到理大现场,但警方以安全理由拒绝。

    就在前几日的11月11日,为悼念在反送中示威活动中死亡的科技大学学生周梓乐,香港民众发起“三罢”(罢工、罢市、罢课)运动,港警从早上6点即开始大抓捕。

    12日,港警对全港多所大学校区,如中文大学、城市大学、理工大学等发动“围攻”,其中以中文大学的冲突最为激烈。当日,大批防暴警察闯入中文大学,发射大量催泪弹、橡胶子弹及出动水炮车,校园宛如战场,火光冲天,学生和大批声援市民则拚死抗争。中大大学体育中心(UGym)更用作临时“战地医院”,处理逾百名伤者。该校学生统计,仅12日警方就发射多达2356枚各式弹药。港警疯狂攻打中大事件,也意味着港人示威行动和警民冲突全面扩大。

    与着装香港警察的队伍疯狂进攻大学相应的是中共党魁习近平在巴西访问期间的11月14日,就香港局势终于公开发表赤裸裸暴力镇压言论,说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我们将继续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带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从世界历史来看,任何凶残集团在战争状态尚且对大学保持一份敬畏,如二战中德军避免炮轰牛津等大学,而日本侵占香港也没有攻击大学,北洋军阀时期也不会轻易入大学抓人,更不会炮火指向大学。而中共今日在香港,面对和平抗议的学生,却采取了如此疯狂野蛮的镇压,将大学视同无物。

    从各方媒体及警方内部良心人士披露出来的消息,大量大陆警察与部队已经着装港警服进入香港执勤,这就意味中共极权统治当局经过精心布局,已经在香港展开冒充港警执法的大镇压。而从警队与医院披露出来最近两月香港所谓自杀人类达2000多人,远超往年数据可见,中共当局在香港事实已经展开暗杀镇压。而中共四中全会祭出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就是公开将过往镇压的流氓手段合法化、常规化。于是香港暴力镇压进一步升级,到短短半月,暴力攻击大学,实弹枪杀学生,党魁公开叫嚣,无不显示着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正在对香港实施再次”六四屠杀“。

    香港以青年学生为先锋的民众今日被迫上街表达抗议,虽然直接导火索是送中条例,但是深层原因是中共极权一步步践踏《中英联合声明》,剥夺香港民众权利,将香港大陆化,致使港民危机自救。而践踏港民权利,事实是对普世文明在亚洲东方成果的毁灭,是极权专制对现代文明的颠覆。所以,捍卫香港普世价值免于摧毁,就是人类现代文明捍卫被极权鲸吞。

    面对中共极权当局在香港持续宣示的暴力,文明世界理应产生共同的危机感,从而携手阻止极权肆虐,救香港于暴力蹂躏之下,避免香港再次遭致人类惨痛的“六四屠杀”。

    香港危机是港民的危机!是中华民族的危机!是普世价值的危机!是人类文明的危机!所以,一切有良知、尊严而不愿受奴役的人们立刻联合起来,共同抗击中共当局的暴力侵害!

    民生观察 2019年11月18日

  • 坚决反对六四屠杀的历史悲剧重演

    ——民生观察就江苏镇江镇压老兵维权事件的声明

    民生观察连日来不断获悉江苏省镇江市对一批批上访维权老兵采取持续升级的暴力镇压手段,致使一批批老兵被殴打重伤入院,一批批老兵被绑架隔离控制,一批批老兵被阻拦于镇江市外,还有全国不少老兵遭到各地当局威胁警告与软禁,同时,网络及各种媒体被严禁传播老兵维权消息,甚至镇江当地电讯与网络出现屏蔽与断网情况,以阻止信息外传,而更为严重的是,已经发现坦克与重型武装前往镇江市政府所在地,一场类似六四大屠杀的可怕悲剧可能再度上演。当此危机时刻,民生观察对江苏当局公然违法暴力镇压老兵维权,制造血案,践踏人权,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并呼吁世界关注镇江血案,协力坚决阻止六四屠杀的悲剧重演!

    据本网报道,6月19日下午,江苏镇江市部分军转老兵到该市政府部门了解、咨询有关军转的相关政策,结果被大批警察包围,之后突然冲进来一群不明身份年轻人,开始对维权老兵拳打脚踢,导致多个维权老兵被打伤,躺倒在镇江市政府门前起不来,而这群不明身份的暴徒却跑进了镇江市政府大楼躲藏了起来。最后,其他闻讯赶到的老兵及其亲属才将受伤老兵送往医院救治。

    6月20日,全国各地的退伍老兵开始赶往镇江表达声援,当晚,镇江当局派出了大批警车、特警开始驱赶这些老兵,而老兵坚持合法抗争,站在街头依法表达抗议,大家齐声控诉镇江政府滥用警力,非法阻扰驱赶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

    6月21日早上,更多的老兵赶来镇江参加抗议,他们自发的组成方队,齐聚在镇江市政府南广场齐声声讨殴打、驱赶老兵的不法行为。同时,老兵们还向镇江市政府部门发出了告戒信,警告贪官污吏们会为此付出历史性的沉痛代价。

    6月21日上午10时许,从各地赶来声援的老兵人数急剧增加至2000余人。与此同时,镇江政府为了化解此次群体性事件,派出了工作人员向老兵们谎称“受伤老兵是自己摔倒的,不是政府派人殴打受伤的。这个谣言是唐某某使用微信制造出来的,目前他已经被公安部门处理,并且他也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说自己不该制造谣言导致全国老兵误解镇江政府”。对此解释老兵们并不认可,很多老兵都声称看到了打人者跑进了政府大院内。中午11时许,镇江政府为了阻止老兵们进入市政府广场表达抗议,派出了千余名警察使用金属围栏试图将千余名老兵推进至水塘边围困、抓捕,而老兵眼见将被推进水塘,继而奋起反抗,大批警察随即与大批老兵爆发肢体冲突,千余人推搡扭打在一起,混战中有多人受伤。

    6月21日下午,警方又增派了大量警力再次冲击老兵队伍。冲突中,有几名女性军嫂被暴打,并且维权老兵代表牛浩伟老班长被抓走,不知去向。

    6月22日,又有湖南、湖北、山东、四川等地的千余名老兵赶往镇江抗议、声援。22日深夜,由于大多数老兵们经济困难,无钱入住宾馆,他们就找到一条车辆很少的马路边席地而睡。23日凌晨3时许,镇江当局增派了大约上万名警察包围了老兵们入睡的场地,勒令老兵们离开,而老兵们认为自己并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拒绝离开。十余分钟对峙后,大批警察就手持盾牌棍棒等武器,冲入睡觉的老兵群体之中,使用暴力推搡、拖拽的方式拉扯老兵离场,而老兵们则奋力反抗,于是警方就开始使用棍棒等武器野蛮殴打老兵,场面瞬时失控,大量警察与手无寸铁的几千老兵们扭打在一起,期间大量老兵被打的头破血流。

    大约1小时后,几千老兵被全副武装的万余警察分割、驱散、抓捕,他们有的人被警察抓去了一所学校关押,有的人被迫逃离到镇江市的各个角落暂避,而那些被打倒在地,未能及时撤走的受伤老兵及军嫂们看到,此时满街都是老兵们遗落下来的被褥、衣物等物品,现场一片狼藉,并且还到处都留有斑斑血迹。

    据传出的有限消息,当晚有15名老兵重伤入院抢救,而轻伤者不计其数。由于当局严密隔离控制老兵,封锁消息,准确伤亡情况无法统计。

    连日来,江苏当局为了控制镇压老兵维权,已经在镇江各交通路口设置检查站,阻止全国各地前往镇压的老兵进入市区。同时,全国多地已经传出当地政府针对可能前往镇江声援的老兵提出警告威胁,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对老兵采取软禁控制。

    由于江苏当局的野蛮血腥镇压老兵维权,已经激起了全国老兵的极大义愤。尽管中共当局已经调动了全国维稳机制,以控制更多老兵前往镇江,但全国多地的老兵们仍冲破重重阻扰,不断前往镇江声援与抗议。如此,一个围绕江苏镇江老兵维权被血腥镇压事件,而引发的全国老兵抗议运动,正在形成。而中共当局沿用过往暴力维稳思维,对老兵维权断然采取野蛮暴力镇压手段,并且已经有网友拍摄到坦克等重型武装运往镇江市政府的视频,可见,中共当局意欲沿袭29年前针对北京八九民主运动的大屠杀镇压模式,来平息今天老兵维权。

    多年来,中国老兵们受到各种不公正对待,各地老兵安置政策常常落空,在全国性公权普遍劫掠侵害民权的情况下,老兵们也难以幸免。许多老兵转业到地方后,经历了安置不公,下岗待业,工厂倒闭,扣发工资,失业分流,许多也遭受土地征占,房屋强拆,子女教育不公等等,这一系列权利被侵害的事件,致使许多老兵挣扎在社会生存的最底线上,并且随着年龄渐老而日益困窘。为了维持自身的权利与尊严,一些老兵被迫走上了维权之路,然而,却屡屡遭受当局绑架、失踪、关黑监狱、殴打、传唤、拘押、甚至判刑等等。老兵们的悲惨遭遇是中国公民几十年来在所谓经济大发展下的灾难的缩影。虽然,今年三月中共两会后成立了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但对老兵多年来积累的各种权利被侵害事件毫无解决。这次镇江老兵们前往政府正是想咨询了解有关国家对老兵的政策,结果却再次招致暴力对待。绝望之下的老兵,被迫奋起群体维权。

    中国老兵们多年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目的是正当的,而维护权利的手段也是合法的,他们无非采取的是当局法律许可的上访,遵循的是完全和平、理性、非暴力。就是这次镇江老兵,也只是到政府咨询了解有关政策,没有任何一点违法违纪情况,但居然招致政府的暴力镇压。中共江苏当局对老兵们依法维权完全没有尽到政府起码的化解问题,解民疾苦,落实法律政策相关条款的责任,甚至完全不与老兵对话协商,就悍然采取暴力对待,使镇压事态日益扩大,大有重演六四屠杀的势头。中共当局如此镇压老兵维权,严重违反中国《宪法》承诺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严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第 5 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和平聚会或集会”,第 8 条“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也与中国新权力集团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国当局:

    一、立刻停止对老兵维权的镇压,及时有效救治被打伤的人员,释放所有被关押软禁控制的人士,承认老兵维权的合法与正当,保证不秋后算账;

    二、追究制造镇江血案的直接行凶者与幕后指挥人的法律责任,对被伤害的老兵进行国家赔偿;

    三、切实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畅通民主对话与协商机制,使中国步入法治、民主的文明轨道。

    民生观察 201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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