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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馆砍头案明开庭 嫌疑人曾被鉴定为存精神疾病

    12月14日,记者从武汉砍头案中涉嫌砍杀面店老板的胡某的辩护律师于秋处了解到,该案将于12月15日,也就是本周五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今年7月,针对胡某的精神状况鉴定意见已经出具,胡某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疑因口角纠纷当事人将面店老板砍死

    2017年2月18日,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据此前披露的消息,胡某疑似因面钱差价而与店主姚某发生纠纷,随后持菜刀将姚某的头砍下。之后胡某当场被警方挡获。

    据当时目击者说,警察在现场问胡某:“你知不知道你杀人了,为么事要杀人?”胡某并无什么表情,只是说:“他掐我。

    之后,根据武汉警方官方通报: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今年7月,于秋接受采访时表示,案件由武昌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并已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2月14日,于秋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他此前与胡某的见面情况来看,胡某目前状况比较稳定,相关案件细节将在庭审后公布。

    砍人者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此前,针对胡某的精神鉴定意见已由鉴定机构出具。

    根据该鉴定结果,胡某韦氏成人智能测试IQ为69(轻度智能低下),头颅平扫未见异常,脑电图正常,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量表评分为25(部分责任能力),精神病人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量表评定为38分(部分丧失)。根据“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系统第三版”,被鉴定人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标准,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被鉴定人作案存在一定现实动机,未丧失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但作案过程符合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起因简单、缺乏预谋、不择场所、单独作案、当场抓获等特点,对自己当时作案行为的控制能力削弱,但未完全丧失。被鉴定人基本丧失自我保护能力但不是在幻觉或妄想影响下作案。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被鉴定人应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专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浴洋说,针对胡某可能面临的刑事追责程度,核心在于案发时他到底有没有“发病”以及“发病程度”。他认为,胡某的犯案手段,比如对同一位置连续砍杀和犯罪后的表现,符合一个精神病人的行为模式,他很有可能是当时受到刺激后引发了精神病发作。根据精神鉴定意见书,胡某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这应该会成为减轻判罚的依据。

    (来源:封面新闻 http://www.thecover.cn/recommend/517351 2017年12月14日)

  • 女教师用擀面杖打学生致1死3伤 被鉴定为抑郁症

        今天,大众网记者从日照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告中获悉,备受关注的“日照女教师擀面杖打死学生”一案将于27日开庭审理。根据日照警方此前公布的信息,50岁的嫌疑人李某兰被鉴定为“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伴有精神病症状”。
    根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开庭公告信息,李某兰被控故意杀人罪一案将于27日上午9:30在日照中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大众网记者留意到,被告人正是曾于今年5月28日用擀面杖杖击学生造成1死3伤的李某兰。
    日照警方此前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50岁的辅导教师李某兰是五莲县高泽镇西楼村人,曾任村小学代课教师,2002年11月被清退。据其家人及村民反映,李某兰有精神病史。今年5月28日上午9点左右,8名本村学生正在李某兰家接受辅导,突然遭到关门杖击,4名学生被李某兰用擀面杖打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7月初,死亡儿童父亲何先生接到了公安机关送来的“李某兰鉴定意见通知书”,上面显示五莲县公安局聘请专业人员对李某兰进行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鉴定意见为“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伴有精神病症状,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来源:大众网http://news.163.com/16/1026/09/C49TRR5K0001875P.html  2016年10月26日)

  • 内蒙访民张春艳被鉴定有精神病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14消息:内蒙古包头市访民张春艳,因到中南海上访今年的3月11日被昆都区检察院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张春艳的母亲告诉本网志愿者,张春艳被刑拘后,公安局从北京请来了精神病专家,给她做了精神病鉴定。2016年2月29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说,张春艳有偏执性精神障碍,辨认能力不完全。

    张春艳的母亲还说,张春艳之前因上访被政府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过3次,张春艳以前没有精神病,政府把张春艳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时让她签字她才知道张春艳有精神病的,这是上访后被他们打骂关押造成的。

    张春艳是在包头市包钢公司上班,因为经理孟志泉心怀不轨,借口帮助她调动工作对她实施非法行为得不到依法处理而上访,上访期间张春艳被拘留5回,关了几次精神病院。 去年9月2日,悲痛欲绝的张春艳在天安门自焚未遂,遭到内蒙包头警方拘留10天的处罚。2015年12月23日,张春艳又因上访被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治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今被检察院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6/0316/14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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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访民张春艳被鉴定有精神病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14消息:内蒙古包头市访民张春艳,因到中南海上访今年的3月11日被昆都区检察院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张春艳的母亲告诉本网志愿者,张春艳被刑拘后,公安局从北京请来了精神病专家,给她做了精神病鉴定。2016年2月29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说,张春艳有偏执性精神障碍,辨认能力不完全。
     
    张春艳的母亲还说,张春艳之前因上访被政府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过3次,张春艳以前没有精神病,政府把张春艳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时让她签字她才知道张春艳有精神病的,这是上访后被他们打骂关押造成的。
     
    张春艳是在包头市包钢公司上班,因为经理孟志泉心怀不轨,借口帮助她调动工作对她实施非法行为得不到依法处理而上访,上访期间张春艳被拘留5回,关了几次精神病院。 去年9月2日,悲痛欲绝的张春艳在天安门自焚未遂,遭到内蒙包头警方拘留10天的处罚。2015年12月23日,张春艳又因上访被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治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今被检察院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 彻查张六毛死亡案、异地司法鉴定的律师意见书

    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六毛家属张七毛、张五洲等人委托,指派覃臣寿律师担任张六毛涉嫌寻衅滋事案、颠覆国家政权案张六毛的辩护人(控告代理人)。现已经确认,张六毛在侦查羁押期间死亡。2015年11月16日,本律师陪同张七毛、张五洲等家属到广州市殡仪馆银河园确认、查勘张六毛遗体。以下则为律师、家属现场看到的遗体表征疑点问题综合:右脚脚踝处有脚镣深痕;左脚小腿有两条十多厘米长明显淤青的(创伤性?)疤痕,有胶布贴过的痕迹,左小腿腿毛被刮。腹部全部淤青;肛门便血;左手手背明显红肿,没有看到针点;胸部明显几块血痕,有长方形,有弧形;右手臂有创伤性伤痕(?);十个手指淤青,十个脚趾苍白;枕部有明显痕沟,枕头处都是血;脖子后背显红色;嘴巴张开很大,口腔、嘴唇有血迹、血疤(大出血?);右肘内侧下方2厘米处有大块肿块,旁有深窝;左脚小腿有黄色条状,显出淤青;右耳下方有创口?淤血?
       
        基于遗体存在以上诸多疑点,涉案看守所、办案机关、医院均需提供扎实的证据自证清白,否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行政、民事赔偿)责任,故律师认为:
       
        1、医院还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张六毛抢救(手术)记录、日常护理记录、用药记录、人员采访、提讯记录等,恳请你院调取并提供给律师(家属)。
       
        2、要求看守所提供所有张六毛的提讯记录、原始同步讯问录像、值班日志、检察日志、用药记录,并提供给律师。
       
        3、彻查张六毛死亡案涉及的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详见有关控告书)。
       
        4、为寻求彻底的程序正义,定纷止争,平息全球舆论疑问,本案必须异地委托(广东省以外的)鉴定机构进行尸体检查、司法鉴定。
       
        最后,本案的任何进展,请随时书面或者电话联系、告知律师。
       
         此致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律师:覃臣寿
       
        2015年 11月 17日
       
        律师所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南路42号城市便捷酒店六楼。
       
        律师所电话:0771-3198588。
       
        律师电话:018277156542

  • 被偷偷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四川女人李金兰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按,李金兰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人,性格暴烈的她曾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在派出所内遭到铐打。2013年5月李金兰又被中江县警方骗到医院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被害妄想”。 这纸鉴定对李金兰来说是紧箍咒,现在依然四处上访的她随时有可能因为这纸鉴定被收进精神病院。2013年8月初,本刊志愿者蜀杰对正在成都上访的李金兰进行了面对面采访,了解了她的详细遭遇。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因2006年修公路,家人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李金兰从中说了公道话,被乡、村干部记恨,处处被刁难。去年六月份,李金兰因女儿读书,自己打工受到不公正待遇,到中江县政府上访,被置之不理。李金兰愤怒之下砸了挂在门口的意见箱和为人民服务的招牌,被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今年4月30日,李金兰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派出所误写了两岁,女儿因此不能出去打工。李金兰到乡政府要求改正。工作人员却骂李金兰:“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带疯,疯子。”李金兰气愤之极,说:“我就是疯子,我现在就疯了。”说着,顺手将桌子上的老式电脑推在地上。工作人员喊来警察,几个警察拥上来,使劲将李金兰的手反扭在背后,边扭还边骂:“你这个疯婆娘,就是个人渣,只有弄到精神病院,要万多个男人来弄你。”随后,将李金兰抓到派出所,摔在地下,李金兰双手合拢,不停的念叨:“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保佑,观音菩萨保佑,惩治这些恶人,保佑我们受苦受难的人平安。”警察听到后,走过来,恶狠狠的说:“现在是金钱社会,菩萨保佑不到你,只有金钱才保得到你。”说着,就给李金兰戴上手铐,吊在铁栏杆上,李金兰被拷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李金兰看到女儿站在栏杆外面,正眼泪巴巴的望着母亲,李金兰对女儿说:“妹子,不要哭,你赶快拍几张照片,留个纪念,不然你妈咋个死的你都不晓得。”李金兰的女儿才悄悄的拍了几张母亲被吊在铁栏杆上的照片。到了晚上,派出所找到李金兰的母亲,威胁说:“你女儿做了违法的事,要进班房。给两百元钱才放人。”李金兰的母亲不得已花了一百多元,买了几包烟,又说了很多好话。此时,李金兰拷在铁栏杆上,没了声息。警察将李金兰弄到椅子上,李金兰浑身无力,说不出话,只是心里明白,坐不稳,从椅子上滑下来,又弄到椅子上,又滑下来,如此几番,警察恼怒的吼到:“李金兰,你装死嘛,你以为把我们吓到了,你就是个人渣。”警察叫来医生,问李金兰断气没有。医生说:“这个人血压高,马上要脑冲血。”警察听后,才将李金兰的手铐取了。又通知李金兰的母亲和姐姐,请人抬上面包车,送回娘家,后来发现伤势较重,马上送往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上千元,后因无力继续交付医药费,被迫回家,用草药治疗。
    一个多月过去了,李金兰的左手一直疼痛难忍,不能负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骨折。随后医生又说没问题。李金兰认为是政府搞的鬼。于是,李金兰于5月4日到省公安厅投诉,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省公安厅责成中江县公安局解决。5月21日,李金兰又到中江县公安局讨说法,中江县公安局龙化派出所的曹警官却以检查伤情为由,将李金兰安排在宏盛旅馆住下来,对李金兰说:“你在这儿住到,我们要去凑钱,钱凑够了,才带你去看病。”还对看门的吩咐,要看好李金兰。三天后,曹警官对李金兰说:“钱凑够了,我们到绵阳去看病。”李金兰心想,中江、金堂这么多医院,为啥到绵阳去看病,莫不是把我整成精神病?李金兰当即表示不愿到绵阳看病。曹警官看出李金兰的疑虑,就说:“在中江、金堂看病你又说我们收买了医院,到绵阳就不会收买了嘛。”李金兰信以为真,旁边的人也说:“他让你到哪儿里看病就到哪儿里看嘛。”在去医院的路上,曹警官对李金兰说:“不要说你手痛,这个治疗才是主要的。”曹警官还一路走,一路不停的给领导打电话请示、汇报。到了绵阳第三人民医院,李金兰一看,这么大个医院,看病的人这么多,应该没啥问题。进到医院,曹警官把医生叫到一间房里嘀咕了一阵儿,出来后,医生要李金兰坐在凳子上,说:“我今天只问你这个星期的事情,你住哪个地方?”李金兰答到:“我住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医生问:“你这个星期心情好不好?”李金兰答:“这个星期心情肯定不好,发生了这么多的事,闹得我那有好心情。”医生问:“你看到眼前有没有虫子飞、蚂蚁飞?房子转不转?”李金兰答:“没有看到虫子蚂蚁飞。房子也不转。”医生问:“你看没看到有人跟踪你、监视你?”李金兰答:“我没看到有人监视我,跟踪我。”问话进行了几分钟。最后医生对李金兰说:“不得啥子,一个星期后来拿结果。”走出医院,曹警官不满的对李金兰说:“看嘛,一颗药都没吃,就用了一千多元。”李金兰一听就冒火了,说:“我说是看手,你要把我弄来问话,他们的口是金子做的,问几句话就要一千多块。”李金兰坚持要做骨科检查,但检查仍然没有结果。只要李金兰回去等答复。
    6月7日,6个警察来到李金兰的租住房,把正在打工的李金兰的女儿通知回来,避开李金兰,叫到一旁说话,李金兰见此,气愤的说:“我有啥子听不得,我又不是罪犯,作了坏事。”警察拿出“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直到此时,李金兰才知道那天到绵阳第三人民医院看病,是去作精神病鉴定。警察对李金兰说:“你有啥要求,我们可以帮助你。”李金兰指着警察说:“你们这些骗子,那天去看病,就是要把我弄成精神病,这下你们顺心了,我不敢再找你们要赔偿了,你们随时可以把我弄进精神病院去。你们这样做,是要遭报应的。”其中一个女警察蛮横的说:“我不看你是精神病,早就拿手铐把你铐起了,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李金兰伸出双手,说:“你铐啊,铐啊,你们这群疯子,吃人饭不作人事的,要遭报应。”几个警察见此,急忙爬上车,“噗”的一声开走了。围观的大妈大婶说:“他们这么坏,你把他们的车子掀翻。”李金兰说:“谢谢大妈大婶的好心,我现在不能这么做,他们就是要激怒我,好把我弄到精神病院。”
    6月19日,中江县公安局在金堂县淮口镇在李金兰租住屋向其宣读并递交了《不予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的依据是《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辨认力丧失”。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放声痛哭。李金兰及女儿因此失去了在淮口天地福鞋厂的工作。6月13日,李金兰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到现在,李金兰还在四处上访,希望能讨得一个说法,希望能摘掉精神病的帽子。

    以下是李金兰的鉴定书和采访视频:

     

    李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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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名医鉴定为“假瘫痪” 王瑾指教授成公安“猎物”

     

     
    我王瑾,沈阳市人。1993年5月5日在广东番禺被卷入命案,拘留于番禺看守所。两天后,公安人员开始刑讯逼供、严刑拷打,要求我承认故意杀人。转至广州市第二看守所继续逼供讯。1994年8月16日终审判我无期徒刑,因已被折磨得不能行走,监狱拒收。留于第二看守所5年,继续被严刑拷打,迫我不得申诉。“睡老虎床”:四肢八处被箍定于狭窄木板上,上身加用绳子固定,屁股处木板开孔流出大小二便;“穿针定镣”:双手、双脚带上手铐、脚镣,双手从后跨穿过,双脚和脚镣同时定在水泥地上,躺不能、跪不能,弓腰缩成一团,一动不能动。我被“睡老虎床”六次。被“穿针定镣”四次,最长达一年之久,最短二十四天。造成我双下肢瘫痪,尿潴留、胃出血,长期依赖导尿管维持生命。我母亲1999年5月19日向公安部请求将我保外就医,公安部和最高法开始发现情况,命令将我收监。1999年7月22日,广州市第二看守所将我抬到广东省四会市监狱。监狱没有再受虐待我,从2001年11月15日开始,以表现好为由,为我多次减刑。2012年7月4日刑满释放。
    2007年7月9日,四会监狱将我抬到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定作肌力鉴定。整个诊断过程由监狱和医院包办,院方指派神经科方燕南医生负责。我被带着手铐和脚镣见方医生。方医生没有问我病因和病情(病历没有相关记载)。方燕南医生诊断我双下肢假瘫,伪瘫,癔症性瘫痪,建议暗示治疗。又诊断我左手肌轻度萎缩,左手指骨折后轻瘫。事实是,监狱没有虐待我,我是被看守所折磨致双下肢瘫痪。方医生为我诊断之时,四会监狱评价我表现好。难道我装瘫,监狱还评我表现好?我双手都没有发生过骨折,肌肉没有萎缩,左手轻瘫后来就不瘫了。刑满释放后,2012年10月22日,中国残联向我颁发残疾证,定残二级,双下肢残废。多地、多家医院诊断我为神经损伤。我认为,方燕南医生将神经损伤故意诊断为精神病(癔症),是不负责任,于是上访。国家卫生委2013年5月6日、广东卫生厅2013年5月21日发转办函,要求中山大学处理事件。
    公安找社会名牌医院,名牌医生为伤残囚犯作鉴定,其目的分明想要社会认可公安没有逼供讯,凡囚犯的伤残均为自残,均与公安无关。方燕南教授的名声,正好成为公安的猎物,被猎获的教授,医德必须休克,必须按公安的要求出具证明。方教授也是受害者。中山医院没有规定不对残疾囚犯作鉴定,没有保护医生免成公安猎物,应为事件负责。王瑾接受群众评论,要求院方撤销方燕南医生上述门诊鉴定,但责任不由方医生承担,而应由院方承担。
    王瑾,电话:1840252361。
    2013-06-26


    王瑾在中山大学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川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李金兰投诉公安乱作为。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6-13消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6月13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5月22日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中江县公安局却以为其看病为由,将其带往位于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的“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作精神病鉴定。6月7日,李金兰收到了“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便于6月13日,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6/7788.html
    卢洪波女士被精神病”  卢红波的姐姐卢红霞和卢红梅向中国监督网诉说,2013年4月13日,其妹妹卢洪波(身份证号码:23022819771016212x)被当地有关部门强行送往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精神病院住院部,崔主任负责医治。该医院将健康人卢红波作为精神病病人治疗,用两道门锁住卢红波,卢红波与精神病人混住在一起,被褥等很脏。
    卢洪波回忆说,2013年4月13日上午,巨浪牧场信访局局长韦士柱说,到总局开会,总局领导给解决问题。其实是谎言、骗局,他们将卢红波拉到农垦总局,农垦总局门口有医院的车和9人,医院5人,其中有巨浪派出所警察李子清、协警姜大辉等,医生护士带着保护带,准备捆绑卢红波,还有已经灌满药的注射器等,准备给卢红波注射药物,追抓卢红波,卢见势不妙,她知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已经被剥夺 ,由不得自己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她怕他们捆绑和注射药物,便提出,无需你们捆绑,我自己上车。此后将卢洪波拉到了佳木斯市农垦第二医院精神病科,锁起来。2013年4月17日8:35:41,蒋建强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的卢洪波女士的丈夫杨占东先生告诉中国监督网编辑部,他们应常务副局长徐修忠的要求,欲向分管维稳工作的副局长崔元超反映详细情况,早就在在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楼下等待,崔元超副局长没有到岗,该局保安不让他们上楼去找催副局长的办公室,后要求找徐修忠副局长,徐副局长说,这事已经向崔元超副局长交待了,由他负责此事,但是,崔元超副局长直至10点多钟还没有到岗,他们只好离开该局。(来源:中国监督网http://www.hfh.cc/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9480
    http://bbs.jiandu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047&extra=
    被精神病访民于艳华,北大探女失踪求关注  (维权网信息员华新报道)5月19日中午12点多钟,网友张昆接到访民于艳华来电,告知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被警察带到北大校园派出所,随后电话突然中断。于艳华祖籍东北,后在徐州工作20多年。多年前,她因女儿被打事件开始上访,期间不断遭受当局的迫害,曾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
    知情者说,于艳华的女婿在北京大学工作,女儿和女婿都住在大学教职工宿舍,今天她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突然被警察带走。据了解,于艳华在北京经常参加公民组织的关注人权的活动,前段时间她还参与纪念赵紫阳逝世活动并探望其家人。她也曾呼吁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拘的北京十君子,并举牌要求中共最高领导层带头公示财产。知情者说,这些可能是导致警察抓走她的原因。截止今天下午4点50分,信息员多次拨打于艳华的电话,对方电话语音提示暂时无法拨通,所以于艳华被抓后的详情尚无法了解。
    于艳华电话:18010025016(来源:博讯网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yuanqing/2013/05/201305211539.shtml#.UbE5dUCLC1Y
    整理:柳梅

  • 四川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李金兰投诉公安

    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6-13消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6月13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5月22日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中江县公安局却以为其看病为由,将其带往位于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的“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作精神病鉴定。6月7日,李金兰收到了“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便于6月13日,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

    附: 事件经过

    派出所非法关押致骨折 公安局门口静坐讨说法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5月22日,到中江县公安局门口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要求赔偿,并赔礼道歉。

    2006年,因修公路,家人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李金兰从中说了公道话,被乡、村干部记恨,处处被刁难。去年六月份,李金兰因女儿读书,自己打工受到不公正待遇,到中江县政府上访,被置之不理。李金兰愤怒之下砸了挂在门口的意见箱和为人民服务的招牌,被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今年4月30日,李金兰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派出所误写了两岁,女儿因此不能出去打工。李金兰到乡政府要求改正。工作人员却骂李金兰:“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带疯,疯子。”李金兰气愤之极,说:“我就是疯子,我现在就疯了。”说着,顺手将桌子上的电脑砸了。工作人员喊来警察,几个警察拥上来,使劲将李金兰的手反扭在背后,边扭还边骂:“你这个疯婆娘,就是个人渣,只有弄到精神病院,要万多个男人来弄你。”随后,将李金兰抓到派出所,摔在地下,戴上手铐,吊在铁栏杆上,李金兰被拷得昏死过去。到了晚上,派出所找到李金兰的母亲,威胁说:“你女儿做了违法的事,要进班房。给两百元钱才放人。”李金兰的母亲不得已花了一百多元,买了几包烟,又说了很多好话。此时,李金兰拷在铁栏杆上,没了声息。警察叫来医生,问李金兰断气没有。医生说:“这个人血压高,马上要脑冲血。”警察听后,才将李金兰的手铐取了。

    一个多月了,李金兰的左手一直疼痛难忍,不能负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骨折。随后医生又说没问题。李金兰认为是政府搞的鬼。于是,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门口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中江县公安局的曹警官将李金兰带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作心理治疗。曹警官对李金兰说:“不要说你手痛,这个治疗才是主要的。”医生对李金兰作了十多分钟的询问后说:“不得啥子,一个星期后来拿结果。”走出医院,曹警官不满的对李金兰说:“看嘛,一颗药都没吃,就用了一千多元。”李金兰坚持要做骨科检查,但检查仍然没有结果。只要李金兰回去等答复。

    李金兰电话 138826142

  • 男子臆想妻子有婚外情将其杀死 被鉴定为精神病患者

    中新网常州3月4日电 臆想妻子与人有奸情欲加害自己,在江苏常州打工的潘某竟然持砖块、铁棍在暂住地将妻子残忍杀害。后经司法鉴定潘某患精神分裂症。4日,常州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对潘某提起诉讼。据了解,潘某或将成为刑诉法修改后,常州首个被强制医疗的犯罪人。

    2013年1月2日清晨,在常州郊区一处租住屋内,韦某被丈夫用砖块、铁棍活活打死。当警方破门而入时,韦某的丈夫潘某正手持煤气瓶准备自焚。见到警察,潘某拿着煤气瓶四处挥舞,最终被警方制服。经警方审问,潘某杀妻的原由竟然只是出于臆想,认为妻子与他人有奸情,准备加害自己,还要图谋自己贵州老家的财产。经了解,潘某2012年曾因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过。

    常州武进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案件后,按照修改后刑诉法、高检院刑事诉讼规则要求,立即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在确认涉案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对涉案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上进行重点审查。

    据该案的承办检查员凤立成介绍,2013年春节刚过,他们对当事人及其亲友展开了走访调查,并听取医疗专家意见。走访了解到,潘某2012年发病入院治疗,却因医疗费用等原因提前出院,回去后未能服药导致病情加重,因精神妄想最终将妻子杀害,如不进行及时治疗极有可能因妄想再次实施暴力行为。因此依法决定对其作出提起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news.163.com/13/0304/19/8P57L43B00014J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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