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长沙市

  • 耶鲁大学所在地市长吁释放“长沙公益仨”

    中国“春节”前夕,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2月8日,美国纽黑文市(City of New Haven)市长贾斯汀·艾利克(Justin Elicker)致信其“姐妹城市”长沙市市长郑建新,要求释放被长沙当局抓捕的三位公益人士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数周前,旧金山市议员马兆明(Gordon Mar)曾致信建议旧金山市长考虑终止与长沙市缔结“姐妹城市”。

    市长致信:放人与否事关“姐妹城市”关系评估

    贾斯汀·艾利克(Justin Elicker)是纽黑文的第51任市长。在给长沙市市长郑建新的信中,贾斯汀市长对长沙市抓捕的三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表示了密切关注。

    信中提到,这三位人士及他们所工作的机构“长沙富能”致力于消除中国社会最弱势群体遭受的歧视。长沙官员将这三人关押了一年多,不允许他们与家人或律师联系。在2020年8月至9月间,在未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对三人进行了法庭审判。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2020年6月发现长沙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这三人属于任意拘留、以及发现当局对三人的对待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许多条款。

    对于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在他们工作中体现出的正义、平等和保护边缘人群的价值观,贾斯汀市长予以肯定。他表示,这些价值观对于纽黑文的人民而言非常重要,在与长沙的“姐妹城市”关系中,纽黑文也将忠于这些价值观。

    在信中,贾斯汀市长要求长沙市长郑建新确保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以及确保以正当程序对待三人、确保三人有权接受法律服务、有权受到家人探望。信中并且指出,长沙市的回应将成为纽黑文评估“姐妹城市”关系时的考虑因素。

    这封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了长沙市对外友好协会负责人。

    百年友谊:推动中国教育、医疗事业发展

    纽黑文是美国康涅狄格州第二大城市,世界名校耶鲁大学所在地,与长沙有一个多世纪的深厚渊源。早在1901年,纽黑文成立了雅礼协会(Yale-China Association),致力于推动中国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两国民间交流。1906年,雅礼协会在长沙创办了著名的湘雅医院、湘雅医学院和雅礼中学。自1909年至今,该协会累计派遣数百名耶鲁大学毕业生赴中国开展语言教学。2018年4月10日,纽黑文市时任市长和湖南长沙市时任市长签署了两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民间呼声:长沙方面勿以“干涉内政”搪塞、抹黑

    吴葛健雄的父亲、人权律师吴有水表示:“感谢美国纽黑文市长在春节之际对我儿子他们三人的案子进行关注、并向长沙市市长致函。但是,这种努力所产生的结果是否能够如愿?我是抱有一定的疑虑的。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看来,在需要利用法律的时候,他们会称‘某某某什么不是法外之地’,当他们自己违反法律的时候,他们会说什么什么‘法律不是挡箭牌’。所以他们是用双重标准来对待这个世界的。从这个案子本身里面,究竟有什么名堂?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是是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说是‘案件已经公开审理了’,既然公开审理了,为什么我们在长沙市中院查询不到这个案件的任何信息呢?”

    长沙富能联合创办人杨占青表示:“很欣慰纽黑文市市长能注意到‘姐妹城市’长沙当局任意羁押、秘密审判我的三位同事。过去一年多,国内和国际社会也一直在持续关注、呼吁,但长沙方面始终不回应,也不向家属透露任何审判状况。这次,和长沙有友好关系的‘姐妹城市’的市长致信,我希望长沙市能认真考虑纽黑文市长在公开信中的建议,让‘长沙公益仨’早日得到家属委托的律师服务、早日得到释放、早日和家人团聚。”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联合创办人陆军表示:“在过去一百多年里,纽黑文市及其市民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和医疗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这种友谊跨越了满清、民国、抗战、文革和改革开放等各个年代,可以说,纽黑文是长沙和中国的最忠实的朋友之一。这次纽黑文市长的致信,一方面它体现出了纽黑文对自己价值观的坚守,另外一方面也是体现了对中国更加文明进步的一种殷切期待。希望长沙方面不要简单地、习惯性地以‘干涉内政’来搪塞、来抹黑。”

    旧金山议员:建议终止与长沙市缔结“姐妹城市”

    数周前,美国加州旧金山时间2020年12月23日,旧金山市议员马兆明(Gordon Mar)致信旧金山市长布里德(London Breed),建议关注“长沙公益仨”,并建议市长考虑终止与长沙市缔结“姐妹城市”。

    在给布里德市长的信中,马兆明对中国长沙政治打压民间组织的行径表示震惊和关注。鉴于长沙市已于2014年着手与旧金山建立姐妹城市关系(两市已签署《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马兆明议员恳请布里德写信给长沙市市长郑建新,要求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马兆明议员表示,作为民选官员和多年的公务员,为促进旧金山的平权、民主与司法公正共同努力了几十年。他敦促布里德市长采取措施确保旧金山与其他城市的合作关系也秉承这些价值观。

    案件进展:当局拒绝病危探视

    程渊、刘大志(曾用名刘永泽)及吴葛健雄为公益机构长沙富能的成员,长期关注残疾人权利议题。程渊更是资深的公益法律人士,曾推动多宗关于乙肝及艾滋病歧视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性䜣讼。他们三人于2019年7月22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刑拘,后于8月26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自刑拘至今未能见到家属委托的律师。家属辗转从“官派律师”那里得知此案已经开庭审理,但法院及“官派律师”拒绝透露开庭情况。

    2020年12月底,吴葛健雄的母亲突发重病,在吴母病危期间及病故之后,法院和看守所拒绝批准吴葛健雄前往探视。

    2021年1月19日,长沙公益仨家属施明磊、吴有水赴长沙市中级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法院工作人员拒绝他们的查询,还要求检查两人手机、删除现场拍摄的照片。双方僵持到傍晚五点法院下班。

    致长沙市市长郑建新的公开信:释放三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

    致郑市长:

    作为长沙的姐妹城市纽黑文的市长,我首先要感谢我们两个城市过去的合作、尊重和支持性关系。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期间,由于我们共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的关系日益牢固。我热切盼望将来与您合作寻求有利于我们两个城市和两个国家的经济和文化机会。不过,我本次致信,是出于我密切关注在长沙市被抓捕的三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及他们受到的待遇。这三位人士及他们所工作的机构“长沙富能”致力于消除中国社会最弱势群体遭受的歧视。

    据我了解,长沙官员将这三人关押了一年多,不允许他们与家人或律师联系。在2020年8月至9月间,在未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对三人进行了法庭审判。鉴于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组2020年6月发现长沙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这三人属于任意拘留、以及发现当局对三人的对待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许多条款,此案令人感到不安。

    对于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在他们工作中体现出的正义、平等和保护边缘人群的价值观,我予以肯定。这些价值观对于纽黑文的人民而言非常重要,在与长沙的“姐妹城市”关系中,我们也将忠于这些价值观。因此,我要求您尽最大努力确保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在此过程中,我请您确保以正当程序对待三人、确保三人有权接受法律服务、有权受到家人探望。我想指出的是,您是否回应、以及如何回应,都将成为我们评估姐妹城市关系时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以确保姐妹城市关系以最符合纽黑文人民的价值观和利益的方式开展。

    我本次致信,是出于对我们两个城市之间关系的认真考虑,这种关系建立在一百多年的相互援助、文化交流和教育交流历史的基础上。我本着真诚、有意义的交流的精神发出这一呼吁。我是作为一个真诚的朋友来找您,我愿真诚面对我们关系中的问题,并寻求与您和您的城市合作来克服这些问题。

    此致,

    Justin Elicker
    纽黑文市市长

  • 旧金山议员建议终止与长沙缔结“姐妹城市”

    美国加州旧金山当地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旧金山市议员马兆明(Gordon Mar)致信旧金山市长布里德(London Breed),建议关注“长沙公益仨”,并建议市长考虑终止与长沙市缔结“姐妹城市”。

    马兆明是旧金山11位市议员(参事)之一,代表第4区(日落区)。在给布里德市长的信中,马兆明对中国长沙政治打压民间组织的行径表示震惊和关注。信中提到,长沙官员拘留了社会公益工作者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已经超过一年,其间不允许他们会见亲人和律师。“长沙公益仨”及其机构长沙富能致力于保护社会上最弱势人群的权利。自2020年1月以来,长沙富能尚未被抓捕的工作人员一直在致力于推动新冠疫情的信息公开,并为武汉的新冠疫情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鉴于长沙市已于2014年着手与旧金山建立姐妹城市关系(两市已签署《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马兆明议员恳请布里德写信给长沙市市长郑建新,要求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并要求郑市长确保以正当程序对待三人、确保三人有权接受法律服务、有权受到家人探望。

    马兆明议员表示,作为民选官员和多年的公务员,为促进旧金山的平权、民主与司法公正共同努力了几十年。他敦促布里德市长采取措施确保旧金山与其他城市的合作关系也秉承这些价值观。马兆明并且建议,如果长沙市市长不对旧金山的呼吁做出回应,旧金山应该终止与长沙缔结“姐妹城市”关系的任何举措。

    长沙富能联合创办人杨占青表示:“很欣慰旧金山议员非常关切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的遭遇,并态度明确的表明旧金山市不应与那些打压平权公益机构的城市互为姐妹关系,此举不仅能让旧金山政界审视和长沙的关系,也会让长沙官方迫害人权捍卫者的道义成本进一步增大。我希望长沙当局能尽快纠错,早日释放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三人,避免成为‘因侵犯人权而失去姐妹城市’的先例。”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联合创办人陆军表示:“旧金山有着悠久而辉煌的民权运动历史,本次马兆明议员的义举,再次表明了这座城市对其价值观的珍视。我相信,世界各国绝大多数城市都珍视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的价值,今后必然有更多城市对长沙这样恶劣侵犯人权的市政当局说‘不’!”

    附:马兆明议员的信件

    GORDON MAR(马兆明)

    主题:致布里德市长的公开信:请敦促旧金山的姐妹城市长沙,释放三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
    日期:2020年12月22日

    致市长布里德:
    本次致信,是要对中国长沙政治打压民间组织的行径表示震惊和关注。长沙市已于2014年着手与旧金山建立姐妹城市关系。
    长沙官员拘留了社会公益工作者程渊(Cheng Yuan),刘大志(Liu Dazhi)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已经超过一年,其间不允许他们会见亲人和律师。长沙公益仨及其机构长沙富能倡导边缘人群的权利,并致力于保护社会上最弱势人群的权利。自2020年1月以来,长沙富能尚未被抓捕的工作人员一直在致力于推动新冠疫情的信息公开,并为武汉的新冠疫情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发现,长沙当局于2019年7月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任意拘留了这三人,此举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许多条款。我恳请您写信给长沙市市长郑建新,要求立即释放长沙公益仨。在此期间,郑市长还应确保以正当程序对待三人、确保三人有权接受法律服务、有权受到家人探望。
    作为民选官员和多年的公务员,我们共同努力了几十年,以促进旧金山的平权、民主与司法公正。我敦促您采取措施确保我们与其他城市的合作关系也秉承这些价值观。如果郑市长不对旧金山的呼吁做出回应,我市应该终止与长沙缔结“姐妹城市”关系的任何举措。

    此致
    Gordon Mar(马兆明)

    背景介绍:“长沙公益仨”及公益机构长沙富能

    社会公益工作者程渊(Cheng Yuan),刘大志(Liu Dazhi)和吴葛健雄(“长沙公益仨”)是成立于2016年2月的公益机构长沙富能(ChangshaFuneng)的工作人员。长沙富能通过政策倡导和法律赋能的方式促进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程渊是该机构的负责人,在中国的公共卫生领域开展影响性诉讼工作已经十多年。2013年和2016年,他为因艾滋病毒感染而失业的教师赢得了赔偿,成为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程渊还组织了乙肝反歧视诉讼工作,大力倡导残疾人权利,并呼吁终止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长沙公益仨协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和法治。

    有关该案的更多信息,请参考以下链接:

    超过200名个人和组织联名呼吁中国释放长沙公益仨:
    https://megontheinternet.files.wordpress.com/2019/07/changsha-three-open-letter-30-july-2019.pdf

    全国公共广播电台:中国国内对人权倡导者的打压
    https://www.npr.org/2019/09/06/753478775/inside-chinas-crackdown-on-human-rights-advocates

    《卫报》:与香港有联系的公益机构人员在中国南部被捕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9/aug/29/staff-of-changsha-funeng-ngo-hong-kong-arrested-in-southern-china

    【联系方式】
    马兆明议员办公室:
    电话:(415)554-7460
    传真:(415)554-7432
    邮箱:marstaff@sfgov.org

    【关于#长沙公益仨】
    程渊、刘大志(曾用名刘永泽)及吴葛健雄为公益机构长沙富能的成员,长期关注残疾人权利议题。程渊更是资深的公益法律人士,曾推动多宗关于乙肝及艾滋病歧视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性䜣讼。他们三人于2019年7月22日被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刑拘,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于8月26日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自刑拘至今未能见到家属委托的律师,但家属辗转从“官派律师”那里得知此案已经开庭审理,但法院及“官派律师”拒绝透露开庭情况。近日,程渊的妻子施明磊在社交媒体发起了#每日一Call#活动,为三人呼吁。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二)

    收到长沙市国家安全局邮寄给我的这份《拘留通知书》,看到上面说我儿子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后,说实在的,我确实很惊讶。

    无论如何,我无法接受,他们抓捕我儿子的理由,居然是这个罪名!

    所谓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罪名,是从以前的反革命罪拆解而来。一般只有企图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手段推翻国家的政权才构成此罪。如果非暴力手段则不构成此罪。当然,在中国,包括不仅指使用暴力手段,凡是一切想推翻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都构成此罪。只不过暴力手段,成了一个加重情节。

    但无论如何,构成此罪,前提是,必须得有组织、策划、实施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儿子和程渊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此罪。

    有人质问我:你知道你儿子干了什么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我不仅知道,而且还是参与者。

    我这么说,并不是为了为我儿子辩护,而是确实知道,并参与过他们的一些活动。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也知道我知道程渊和我儿子他们做了哪些事,所以还为此传唤了我,甚至还威胁说我是他们的共同犯,可以对我采取手段(即刑事拘留)。

    程渊是我的朋友,我的儿子又在他的组织下从事公益活动,如果他们的活动可能会涉嫌犯罪的话,我会第一个站出来阻止程渊。因为,我不能让我的儿子跟着面临危险!

    那么,我儿子和程渊他们既然只是做公益,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为什么会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抓捕他们呢?

    这个,只有去问他们了。

    其实,程渊和我儿子他们做公益,而且只是做公益。

    程渊属于NGO成员。所谓的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缩写,意思是指非政府组织或者叫志愿者组织。是指非官方成立的从事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机构。

    中国之前并没有对这类组织进行限制,只是到了2016年,才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此法到了2017年又进行了修订。目的是为了对中国大陆之外成立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管控。该法规定:“国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根据上述法律,我国并不禁止,甚至是鼓励境外NGO在中国大陆从事公益活动的。

    程渊他们不是境外NGO组织,他们只是在长沙成立了一家公司,经工商登记注册后,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开展公益活动。

    但他们的资金,来源于境外。但这种资金来源于境外,并不只限于某一家境外NGO组织,而是通过国际投标的方式来取得资金的。比如:从事防艾滋病公益,则是从防艾滋病公益的基金会通过投标后,中标才能取得。从事残障人士维权的资金,又是通过投标的方式,从另一家基金会取得。所以,他们并不是固定地为某一个境外NGO组织服务,或者代理某一家固定的境外NGO组织。

    他们的活动,在中国大陆是公开的,而不是秘密的。正因为是公开的活动,所以经常会受到有些单位的干扰。

    有一次,程渊他们准备在杭州开展一次活动,结果订好了宾馆之后,因为某部门出面干涉,导致宾馆又解除了合同。有一次由我参与组织的浙江省失独家庭意愿了解会议,目的主要是通过向各地的失独父母了解他们有哪些困难和需要,然后记录下来,向相应的政府有关部门发出请求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报告,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但是,这次会议中途就受到了干扰。

    事先订好的会议室,突然不准使用了。于是,我们只好临时找了一家咖啡厅,进行了半天的征询活动。

    民间组织从事活动,受到类似的干扰,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这有点象我当年做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调查和为争取超生儿的户籍权利时,也曾被地方政府跟踪、驱逐、追赶一样。

    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所以,程渊在长沙设立的办公地点,是长沙公安的国保经常光顾的地方。国保人员经常上门嘘寒问暖,或者找工作人员去喝喝茶,谈谈话,了解他们的一切。

    在当地国保人员如此的关切下,他们又如何能颠覆起国家政权呢?

    所以,我决不会相信程渊和我儿子他们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2020年2月4日,办案单位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对我进行了传唤。4名国安人员对我进行了长达4个多小时的询问。我如实地向他们说了我所知道的事实,而且再三重申,他们决不可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只不过是做了些对社会有益的事而已,如何就变成了犯罪?

  • 长沙维权村民严英举报地方黑势力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10月27日长沙市土地非法强征维权村民严英在网上实名举报地方黑恶势力。

    据了解严英一家人在土地房子被强征后2014年被入住白田小区过渡房,她就因闻到焚烧废塑料产生的二恶英开始头痛、被热油腥气恶心。其母親被毒害于2015年底中风偏瘫至今未愈,因严重肺病刚出院;其父親嚴公紹貴被毒害四年,于2017年10月11日早晨猝死;严英自述被毒害至今天已六年,医院检查结果是严重呼吸道感染和肝病变。

    严英调查取证了解地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在过渡房楼下设地沟油炼炉,焚烧废塑料产生二恶英毒气和油腥气,她发现过渡房楼下是地沟油炼炉,亲耳听楼下炼地沟老板彭某与人谈及“楼上姓严的已经晓得了,等上班时要去街道问领导怎么办?”
    2018年12月27日,严英到地方派出所登记报案,提交了报案书及证据共12页;于2019年6月6日在同升派出所向值班于磊所长出示、提交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派驻同升街道主管洪塘村务的筹建委第一书记曹旭鑫求助的证据;于2019年9月28日,10月27日两次在抓到在地沟油炼炉墙后用油漆桶焚烧废塑料现场时报警。

    严英多年来一直与村民因非法征地在维权抗争。她表示根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0]第035号无审批征地白田村、洪塘村359.709公顷用于【环科园储备用地项目】,实际洪塘村两委挪用村民集体资金垫资拆了百姓土地房产、山林祖坟。

  • 长沙洪塘村失地村民集体维权

    地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规划保护区的洪塘村,从中秋节起到今年2019年10月16日每天持续几十上百村民到村部找村支“两委”与上级政府部门要社保生活养老金。

    村民同时要求对2010年以来土地征收的帐目做出交待。质问地处長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规划保护区的洪塘村航拍近8千亩山林土地还剩下什么?

    根据长沙《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0]第035号无审批征地白田村、洪塘村359.709公顷用于【环科园储备用地项目】,实际洪塘村两委挪用村民集体资金垫资拆了百姓土地房产、山林祖坟,这锅"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背吗?还是洪塘村两委委员私卖土地给投资公司。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高检发〔2001〕13号),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重大案件标准为:(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上的;(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特大案件标准为:(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三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九十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五十亩以上的;(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十亩以上,其他耕地二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地处長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规划保护区的洪塘村,航拍八千亩山林土地被村干部伪造资质印章、地籍权证、行政公文、会议决议、征拆协议,伙同洪塘"村两委"挪用村民集体资金垫资骗拆了百姓土地房产、山林祖坟。

    洪塘村民同时要求兑现国家规定的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福利保障。

    附:《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因此,遇到土地征收,除了本应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外,一定不要忽视社会养老保险费。

  • 湖南长沙市数十名军转志愿兵求见中央督察组

    [访民之声2017/8/30消息] 今天,湖南长沙市数十名军转志愿兵(士官),聚集在长沙市政府门前,求见中央督察组反映诉求,获市政府秘书长接谈。

    在场一名志愿兵表示,今天到市政府的有80来人,都是军转志愿兵士官,有的是上午来的,现在还陆续有战友们赶来。下午,市政府秘书长出来给我们5名代表接谈,说愿意搭建一个联合接访平台,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让我们安心等待。

    据了解,军转志愿兵是因转业分配后被强制下岗失业而上访维权。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他们强烈要求归还编制,还他们应有的待遇。但看似简单的诉求却至今没能得到解决。老兵们认为,其实解决他们的问题很简单,只要国家把历年来给军转志愿兵增加的编制名额,让地方政府实名公示,志愿兵的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督察组也就省心了。



  • 湖南长沙张宇香

     
    姓名:张宇香
     
    性别:女
     
    年龄:55
     
    籍贯:湖南长沙
     
    受难者单位、职业
     
    长沙岳麓区观沙岭街道的岳北社区渔场村
     
    案件发生地
     
    湖南长沙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第一次:渔场村村支书杨立新
    第二次:长沙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政法委书记张驰(拆迁总指挥)和村书记杨立新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2年7月27日凌晨(第一次)
    2014年3月2日(第二次)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当天出来
    第二次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湘雅附三医院
    第二次:湖南省精神病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两次均未鉴定出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邓光英妹妹:15023224908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第一次:7月26日晚上九点,张宇香在邻村安置区乘凉时第三次被观沙岭派出所强行拖走。一直将张宇香视为眼中钉的观沙岭派出所五法根据法律制服她,于是派出所的警察总是在他人面前污蔑她有精神病,想以张宇香有精神病为由将其软禁在精神病院里。27日凌晨,派出所将张宇香铐着送到湘雅附三医院做精神鉴定,派出所找来许多医生,见到医生就跟医生说张宇香精神有问题,医生最好能配合给个精神病鉴定书。精神正常的张宇香告诉医生作为医生要有良心,相信她是正常人,不要听他们的。被派出所在医院折腾了一个通宵后,医务人员最终认为张宇香情况正常,没有开具其精神不正常的鉴定证明。随后,民警将张宇香送往拘留所,遭拘留所拒收后又被带到派出所羁押。
    第二次:在将张宇香打伤后,他们就把她非法羁押到岳麓分局进行威胁,3月2日又以“妨碍公务罪”(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拘留通知书(岳公(治三)拘留字【2014】0135号))被非法羁押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不服的张宇香向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的值班警察连续写了八封申诉控告状。进了看守所后,张宇香又被警察带到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涂家冲的湖南省精神病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精神鉴定,据张宇香向民生观察工作室记者回忆道:“那天是上午被铐着抬进去去的,在一个很大的房间内,坐着几个人,有一个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还有一个是观沙岭街道办的人对医生讲她精神有问题。”医生拿出两张图,第一张图是一只母猪带着一群小猪在吃猪潲,医生问她图上面的意思,她满怀屈辱地回答了他的问题;第二张图是一张黑漆漆很模糊的,医生问她那是什么,她答看不清不知道是什么。后来医院没有认定其有精神病,张宇香又被押回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当局设法将张宇香被精神病的阴谋没有得逞。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sanqi/2016/1226/15329.html
     

    收集时间:2017年4月17日

  • 长沙市望城区张瑛诉官司拖了14年损失400多万元

    这个房产冤假错案,都是长沙市政法委过问了的,但是,两级法院顽固不化、知错不改,难道这只是审判法官的责任吗?他们狼狈为奸、欺善扬恶、贪赃枉法,公然抢劫人民财产,已经成为了人民的敌人,也是党和政府的罪人。我强烈要求匡扶正义。
    冤假错案2:
    望城区法院蔡智猛、易世凯,长沙市中院文春桃、屈武贵、易伟玲等等,他们与有关方面狼狈为奸,居然在我房产保全期间将我的套房和门面判决给没有权利、有没有申诉权利的其他人,使我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他们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故意把水搅浑、浑水摸鱼、假戏真唱、徇私枉法,采取伪造证据、违反法定程序、故意误用法律、故意拖延办案、等等方法,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利。十四年了,他们徇私枉法,却一直逍遥法外。由于不良法官的徇私枉法,我一个简单明了的房产案件,竟然拖拖拉拉审判了14年,今年易伟玲法官的裁定书仍然是维持原来的错误判决,结果却是我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严重侵犯,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我依法维护正当权利,他们却多次对我和我的家人、特别是我儿子进行恐吓,对我的住处安装了探头监视;他们还动用了4个派出所、20多个警察骚扰我的日常生活、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他们害得我夫离子散,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
     
         2000年,李佑松(原望城县主管城建的副县长,现在坐牢)利用职务报批了“望城县文化馆与望城县城市建工程公司联合建房协议书”。协议书规定,望城县城建工程公司拥有联合建房中的6套住房和两个门面。
    2001年5月7日,本人与望城县城建工程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郑红签订协议,约定购买东向四层西边157.5平方三室二厅住房一套及临街东侧第二个门面一个,并付了部分购房款,立即进行装修和经营。
     2001年10月6日我已经经营了5个多月的门面被人盗窃,我就报了案,当时110和当地派出所都已到场,公安说是归法院管。我按照公安的要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望城区法院蔡智猛、易世凯,长沙市中院文春桃、屈武贵,易伟玲等等,他们与有关方面狼狈为奸,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故意把水搅浑、浑水摸鱼、假戏真唱、徇私枉法,采取伪造证据、违反法定程序、故意误用法律、故意拖延办案、等等方法,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利,十多年徇私枉法,却一直逍遥法外。当然,也有一些好法官。二审时,中院办案法官王小红对我说,房子和门面应该判给我,但王说她做不了主,她的审判长文春桃要按一审法院结果判,文是领导,她只能服从,还有望城法院为此错案做了一定的赔偿。
    由于不良法官的徇私枉法,我一个简单明了的案件,竟然拖拖拉拉审判了14年,今年易伟玲法官的裁定书仍然是维持原来的错误判决,结果却是我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严重侵犯,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并害得我夫离子散。
     
    事实和理由:
    1、把水搅浑、浑水摸鱼
    我购买的是东向四层西边,三室两厅面积为157.5平方米的住房,(见协议书)。我与法定代表人在看房时,就已约定购买东向四层西边157.5平方三室二厅住房一套及临街东侧第二个门面一个。但签订协议时,他打印疏忽、双方审时的疏忽,协议载明的住房为东向一套。一审法院于2001年11月2日第一次开庭时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就已经确定了是东向四层西边157.5平方三室二厅住房一套(见一审卷宗第37页)。2002年3月13日易世凯来了解情况,我们一起查看了住房、门面的具体位置,易世凯说是东边的西套,而不是东边的东套。
    但是,2002年5月9日望城县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红向一审法院写下一份未经法庭质证、出尔反尔的证明,证明是这样写的“购房协议为东向四层东边一套,当时双方可以认定”。事实上这是一审法院蔡智猛、易世凯,二审法院文春桃等人上下左右勾结拉开的序幕。
    2、假戏真唱、徇私枉法
    对于本案所讼争的住房,原一、二审判决均是认定为郑红的私房,并且认定该房在一审法院的另一案件调解时,已将该房转让给了彭咸昭,由此认定为望城县城建公司已无法按照合同履行将房屋交给再审申请人。事实上这一认定与判决也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该房到底是不是郑红的私房,原一、二审中程序中的当事人并没有提出任何证据予以证明,郑红本人在原一审开庭时也明确承认该房并没有办理产权手续,那么再审申请人在此试问:原一、二审判决又凭何而认定该房系郑红的私房呢?
    3、审严重违反法律法定程序
    郑红为总经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审判时,被告方一直没有出庭进行权利辩护,应该视为认同原告的权利。而法院却做出严重侵犯原告的判决,是法院一手导演这场抢劫案.
    在审理中将本案是第三人李凯另案再处把水搅浑、浑水摸鱼。
    在财产保全期间,将我的财产指使第三人汪胜知非法侵占。
    在财产保全期间,为了浑淆事实指使指使彭咸昭另案再处.
        4、法官与权贵勾结
        刘运华是李佑松(原望城县主管城建的副县长,现在坐牢)的姨妹。法官与她狼狈为奸,密谋和采信了她的假协议。
    刘运华所“签订”的2000年3月22日与望城县城建公司签订的协议、2000年5月10日与望城县文化馆签订的协议,以及刘运华本人于2002年10月26日在法院的谈话笔录上签名均不一致。
    案件中关于刘运华的材料都未经法庭持证.
    5、法官与民警勾结
    2001年10月6日我正在经营的门面中午吃饭之时被人撬开,里面的东西被人洗劫一空,当时已报案,110和当地派出所都已到场,而汪胜知就是派出所的民警,因此,汪胜知不是善意的第三人。汪胜知在法庭上多次表明,汪在购房时,看过本人的购买合同,汪明知我已购买了西边住房仍利用职权之便,假借协议之名抢购我已购买的住房,根本不是善意取得,而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依法应予撤销。
    6、身份确认错误
    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故意将易公立、汪胜知、李凯纳为本案的第三人,却有意不追加彭咸昭、刘运华为第三人?
    郑红、易公立都是望城县城建公司的大股东,郑红为总经理、易公立为副总经理,两人在卖买房屋中都是代表望城县城建公司,两人都存在一房多买、诈骗的故意和事实。特别严重的是李凯的协议书是郑红、易公立共同签署的。          
    2001年10月6日本人的门面被盗一空,110民警在场时,易公立正在协助李凯对门面进行装修,如果2000年3月份之前望城县城建公司已将两个门面买出,而望城县城建公司就没有门面可卖,则易公立在行为上就已构成诈骗的事实。
    易公立应该是被告而不是所谓善意的第三人。而最后的结果是,在第二年赔偿李凯对门面的违约责任80000元以后,法官竟然把我的门面判送给易公立。
        易公立将这一缝门面无偿让给刘运华,这是易公立与刘运华之间的争议,与本案没有关系。如果易公立想要回门面,易公立应该去起诉刘运华一案,也是另案再处,不应该纳入本案中来。
    法院将应该纳入的第三人刘运华、彭咸昭却有意不纳入,不应该纳入的第三人的易公立却纳入为第三人?第三人在法庭上没有任何诉求,却得到了法院判送的房产。
    7、法院公然造假
    一审中易世凯于2002年3月13日只找过我谈过一次话,其他两次是易世凯伪造。而且易世凯于2002年3月13日的谈话笔录,只有易世凯一人前往,关于书记员周拓是易世凯自己事后添上去的,我没有见过周拓,也不认识周拓。
    两份协议关于刘运华购买东侧第一缝的约定,两者表述不一致,字迹不一致,签订的主体不一致,而且刘运华三个字和购买门面两者表述的字述也不是同一人的字迹,“刘运华”的购房协议也未经法庭质证。刘运华在两份购房协议中根本就没有购买门面这一事实,而关于刘运华购买门面这一部分是乙方“刘运华”自己添加,无购买的事实依据。刘运华“签订”的2000年3月22日与望城县城建公司签订的协议,以及刘运华本人于2002年10月26日在法院的谈话笔录上签名纯属一审法官他人的伪造。
    望城县城建公司只有两个门面,在与再审申请人签订协议后,望城县城建公司副总经理易公立于2001年5月13日将两个门面中的一个卖给李凯,这也证明了刘运华在2001年5月13日之前根本就没有买过面门的事实。
        8、双重标准
       对于该房归属,再审申请人于2001年10月9日已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收取了全额财产保全费用)。而一审法院明知该房尚在诉讼之中,却有意放纵,望城县城建公司在本院所审理的另一案中将本案所讼争的房屋通过调解处理给了第三人彭咸昭,这种不顾及其他诉讼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恣意亵渎!同时,依原一、二审的逻辑,该房再审我签订协议在前、彭咸昭通过调解获得在后,按理应支持再审申请人在前的协议,并认定在后的彭咸昭的取得行为是无效的。
    事实上,原一、二审判决均认定了我双方签订协议的本意指向是东向四层西边住房一套。那么,对于四层西边住房的购买,我所签订的协议是在汪胜知之前的。因而依签订的先后时间而确定房屋的归属原则,本案中的东向四层西边住房也应属再审申请人所有。而原一、二审判决对于门面部份采用的是签约的先后顺序原则,在对于住房部份却采取使用的先后顺序原则,这是双重标准,由此导致前后产生的判决是自相矛盾。
         9、不分是非
    易公立所提供的协议中的涂改时间的问题,易公立本人在本案一审开庭时已明确表述为:“我也记不清是何时”(见一审卷宗117页)。而作为望城县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签订协议的经办人的郑红在一审中也明确表述“是与原告(再审申请人)签订合同之后改的”(见一审卷宗114页)。因此,根据当事人在法庭上的陈述,应认定易公立所签协议中第一缝门面改为本案论争的第二缝门面的时间是在再审申请人签订协议之后,而非原一、二审所认定的在再审申请人签订合同之前。
        10、上下法官勾结的事实
        基层法院蔡智猛、易世凯一审错判,中级法院文春桃在一审审理中就已经预谋好了,这件事是众所周知的。一审错判,二审由文春桃来维持,
      11、故意拖拉
      一审拖延办案2年半之久。
      二审拖延办案9个月之久。
      再审就由文春桃勾结屈武贵拖延办案6年之久。
      一审重审拖延办案2年之久。
      二审再审1年半之久。
      12、赔偿极不公平合理
         李凯一个3万元的门面,只有1年,违约赔偿是8万元,而我一套住房和一个门面,200多平方,13年的违约赔偿只是30万元,按现在的估价应该是300多万元,还不包括经营损失、诉讼费用和2001年已投入6万元财产损失、等等。
        13、违法乱纪,逍遥法外
    我写书面材料将以上案情和事实反映给当时中院主管的潘副院长,潘副院长批示交纪检督察室欧德金负责—–同时也向中院政治部李主任反映了此事。但是不了了之。
    2011年9月长沙市政法委,望城区政法委过间下,最后也不了了之—-
    2013年12月本人再次书面写材料将以上案情和事实反映给当时长沙中院纪检书记梁英飞,梁英飞并书面承诺两个月书面答复本人,但也是不了了之。
     14、错案的主要责任是长沙中院
    根据2003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望城法院为此错案已经做出了少量的赔偿,而长沙中院一再维持错判,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15、对我和我的家庭进行残酷迫害
    我依法维护正当权利,他们却多次对我、我的家人、特别是我儿子进行恐吓,在我的住宅安装探头监视;还动用了4个派出所、20多个警察骚扰我的日常生活、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他们害得我夫离子散,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
    14年的维权,看清了他们丑陋真实的面目,法律撑握在他们手上,他们可以选择性执法,他们可以任意抢夺老百姓的财产,他们还要强逼老百姓给他们唱赞歌、写承诺—-这是一群婊子,一群妖孽。
    这不是人民法院,是魔鬼宫殿,是人民的敌人,是党和政府真正罪人,在这个社会已没有公正可言—-
     
    张瑛
    18684856597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