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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范燕琼为防被精神病特发声明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昨日(2021年12月23日),目前居住在福建福州晋安区的中国首个因言获罪的福建三网友之一的范燕琼女士,为防自己成为下一个,像李田田一样被精神病,特此公开发出《严正声明》(内容附后)。

    范燕琼女士之所以公开发出《严正声明》是因为独生女儿最近受到福州市晋安区刑警的电话(13635230081)骚扰和威胁:“***妈做过颅内大手术,最近生活正常不正常,有没有问题?”。

    刑警所说的颅内大手术,是指范燕琼女士于2018年因福州大抓捕冤案二审庭审判决时,前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喊冤声援,突遭不明光线影响,致脑部损伤,后在福建协和医院做了开颅手术。

    刑警打这通电话的意思,有点耐人寻味,明显是与正常办案无关,那么其真实意图肯定是不安好心的。想想近段时间以来充斥网络刷屏排行榜,被精神病的李田田,刑警的居心就不言自明了。这就应验了当下流传甚广一段话:他们根本不想解决问题,而是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范燕琼女士由于身体不适,当初曾到福建省立医院救治,经各种检查诊断是肾脏疾病。后来医生就在范燕琼女士的肾脏上搭桥支架。但没想到不久后范燕琼女士就发现身体肾脏机能反而每况愈下。经重新检查搭桥的支架竟是三无产品,把走了一趟鬼门关的范燕琼女士简直气晕了。

    为此,范燕琼女士报警谋杀,把省立医院主治医生和支架经销商福州格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告上,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省立医院和经销商民事起诉到仓山区法院。

    范燕琼女士考虑到现在这个世道日下,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有如:李田田一样被精神病,还有福州大抓捕一案被判刑3年10个月的维权者雷忠林,以及何观娇,都曾被警方被精神病过,把好好的正常人关到福州神康医院的经历。

    有鉴于此,范燕琼女士为防患于未然,在今日也同时向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公安鼓楼区分局、福州市公安晋安区分局,分别投寄书面的《十万火急报案》与《严正声明》。

    以下附:范燕琼女士发出的《严正声明》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公安分局:

    本人范燕琼,联系电话:18059010079。户籍所在地系福建省南平市,居住地系福州市晋安区。就在李田田“被精神病”之际的2021年12月21日下午5点05分,女儿突然接到你局刑警打来电话(13635230081)说:“***妈做过颅内大手术,平时生活正常不正常?”听到这话,女儿联想到最近爆发的“李田田案”,立刻警觉起来,当即回答道:“我妈妈生活向来正常,而且她还在撰写第五部纪实书,就是有关于“三无”支架暴露出的所有问题,比如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是让涉案的福州格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快速注销了……”听了女儿的这段话,本人深感不安!不知接下去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为以防万一,本人觉得有必要向你局和社会各界热爱公平正义的人士发出严正声明!

    为了让大家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份《严正声明》的重要性,本人认为在做这份声明之前必须先陈述以下几个重大事件:

    一、本人多年来,深度揭露福建省立医院大量贩卖治死治残“三无”三类医疗器械黑幕!

    二、本人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无”支架举报不予立告知书一案,一二审法院均判我胜诉——即一审法院(2020)闽0104行初140号已查明:“福建省立医院对范燕琼使用的肾脏支架,其生产支架公司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营业许可证的颁发时间均在支架植入手术之后”的事实;二审法院(2021)闽01行终435号:“维持原判”。这些铁的事实充分证明,福建省立医院强行贩卖“三无”三类医疗器械,严重触犯国家《刑法》、《医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等,是丧尽天良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令人遗憾的是,福建省立医院及相关违法犯罪人员至今无一人受到法律制裁;

    三、本人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无”支架举报不予立告知书一案,于2021年6月3日发生法律效力。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个月后,本人不仅没能等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法院判决——依法调查,反而出现一个令人不安的诡异事件——2021年7月25日,与福建省立医院“共同涉案”的福州格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突然“简易注销”!更加诡异的是,2021年9月22日福州格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本人于2021年9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第9天,彻底“注销”!根据《公司法》与《刑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涉及重大案件的公司是不可以注销的!但是,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反而背道而驰——允许这个涉及重大的草菅人命的集生产、运输、销售“一条龙”“三无”三类医疗器械案的福州格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销了,这无疑是典型的监守自盗,是同流合污,甚至是参与犯罪;

    四、本人于2021年9月17日向你局报案——事关“三无”支架引发的脑部遇袭而做的颅内大手术“病历失窃”一案,本人不仅及时报案,并且每一个细节都陈述的一清二楚!现如今已经三个多月过去了,你局至今没有任何答复。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显然,你局违反了上述条例。

    五、这是一起特别值得关注的“迫害访民”案,而且就是你局干的:2017年6月,你局将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二级残疾访民雷宗林关押进福州市神康精神病医院,随后不久你局再次将雷宗林押送至该精神病院,由于该院坚决拒收,你局就将雷宗林直接关押进福州第一看守所,随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雷宗林三年十个月!让雷宗林备受折磨!(雷宗林电话:15080459747)

    基于现实的残酷性与被精神病的异议人士李田田们和访民雷宗林们的遭际,本人在此做以下严正申明:

    一、本人没有精神病,且思路敏捷,且逻辑性强,且生活正常,且家族没有精神病史!
    二、本人正在撰写的第五部长篇纪实书——《索多玛的罪魁》逻辑性强,且内容铁证如山,且对现实与未来均具有宝贵的《文献价值》!
    三、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依法依规的有理有节的向各级有关部门举报控告“三无”三类医疗器械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本人对有良知与无良知的所有人说一句:我的维权,对奴才们有利!对奴隶们有利!对整体人类都有利!因为我们是在同一条船上,地球村里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

    “三无”三类医疗器械幸存者:范燕琼
    2021/12/23

  • 为防当局构陷 “709”家属发声明否认偷渡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最近几天,“709”多名家属陆续遭到国保以“切勿偷渡,可生意外”的春节问候,为了防止遭到当局的构陷,大家纷纷声明“自己不会偷渡,也不打算偷渡”。

    据悉,“709”家属中最先收到国保此番“问候”的是王全璋律师妻子李文足女士。2月10日,北京石景山区陆姓国保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孙姓国保先后以送快递的名义诱使李文足开门,但因她警觉未果。国保随即隔门告知李文足称,北京市公安局接到来自云南的举报信,举报指“709”家属涉嫌偷渡,并警告可能会发生意外。

    今天,最近刚回到河南娘家的刘二敏发出消息称,她与翟岩民刚刚在妹妹家中作客时,翟岩民接获石景山区陆姓国保的电话,声称有事需要见到本人。随即翟岩民赶到指定地点会面,来人除了陆姓国保之外,还有北京市局孙姓国保,对方告知的内容与之前李文足所收到的信息几乎一致,都是“涉嫌偷渡”并警告“可能会发生意外”。

    李文足发声明称,自己一早购买了2月13日前去湖北老家过年的火车票,首先到站武汉,再从武汉转车前往老家恩施州巴东县陪父母过年。为了防止自己与儿子在旅途中发生“偷渡”意外,会不断发布“到达哪里”的消息,也会与部分好友保持良好沟通,并强调如果中途有人在火车上强迫她带着儿子“偷渡”,自己唯有拼命。李文足坦言,父母在老家等她母子回家过年,丈夫王全璋失踪948天,虽然生死不知,但自己需要更加耐心地等待丈夫,因此绝不会做出偷渡这等危险又犯法的事情。

    鉴于李文足等家属收到此类信息及国保警告,同是“709”家属的李和平律师妻子王峭岭女士亦发声明表示,自己与李和平律师以及孩子一早购买了春节前往云南的昆明、大理等地旅游度假的火车票,目前已经退票,原因之一是昨日不小心崴伤了脚行动不便,但主要原因也是担心全家去云南旅游时会“被偷渡而发生意外”,因此准备春节期间不离开北京,以免发生意外。

    相关报道:春节临近 当局再度滋扰“709”家属李文足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210/17035.html

  • 朱征夫:要防拆迁中“被精神病”

    今天上午,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社科界小组讨论时,民法总则草案第25条关于“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认定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款,引发委员们热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过去出现过被拆迁人和上访人被精神病的问题。民法总则草案第25条中规定,居委会、村委会和医院等有关组织都能提出认定申请,他认为申请人的范围有点多。例如,在征地拆迁中,一旦因分配不均,有村民提出反对意见,要防止有人利用这条规定,把这些村民通过精神鉴定送到精神病院。而且法院在司法程序认定中,对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医疗机构的鉴定为依据的,但有时医疗机构对同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的医疗鉴定,也经常存在“打架”的问题。

    (来源:大众网 http://w.dzwww.com/?c=show&act=show&cid=11&id=609268 2017-03-09)

  • 两成死者确诊精神病 比例偏低 防自杀报告倡寻高危学生

    【明报专讯】教育局3月因应连环学生自杀问题成立的防止学生自杀委员会,昨日提交进度报告,指仅两成自杀学生曾被诊断有抑郁等精神病,认为比例偏低,有「漏网之鱼」,遂提出11项建议,主力加强识别及支持高危学生,包括培训教师、新学年试行由精神科资深护师入校等,亦要鼓励学生以正面态度接受精神科治疗;报告又建议学校定期检讨家课和考试政策、确保不同需要学生都获照顾。委员会将于10月提交终期报告。
    委员会分析过去3个学年34宗中小学生自杀死亡个案,发现其高危因素包括学习和家庭有困难、与朋友和家人关系出问题、情绪和精神健康有问题等(见表)。但委员会主席叶兆辉指,未有个案曾表达因TSA(全港性系统评估)受困扰。报告指20%死者生前被诊断为思觉失调、抑郁症和焦虑症等精神病,相信部分死者有精神健康问题但未被发现,因为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报告显示,全球逾80%自杀身亡个案生前均患有精神病,但在有精神健康问题的年轻人中,只有10%至15%曾获心理卫生服务支持。
    教局新学年推4措施
    报告建议主力辨识并支持高危学生,当中短期措施获教育局接纳,局长吴克俭指其中4项会在新学年推行(见表),包括向学生推广精神健康教育、减低对精神病的标签及加强求助意识,学校可透过简易程序向优质教育基金申请最多15万元拨款推行计划;将医管局精神科在获家长同意下把学生医疗报告交予学校的做法常规化;推行医管局精神科资深护师入校先导计划等。
    医管局将额外派两名精神科资深护师定期到参与计划的9间中小学,与教师、社工、教育心理学家及家庭社工等合作,支持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学生、为教师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培训教师照顾有需要学生等;当局两年后会检视计划规模及考虑将之恒常化,加强包括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学家、精神科护师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士的医护团队。
    精神科专科医生麦永接指,学校未必能判断个案的严重程度,入校精神科护师可助识别哪些个案须转介精神科,并为情绪问题并非很严重的学生提供暂时性建议。他又指,现时学校要将学生转介医管局精神科,须写报告等,较为转折,相信日后转介程序可较直接;而现时医院一般在病人、家长及学校要求下才将病历交予学校,较为被动,希望日后会主动提出作此安排,届时医生可因应病人情况建议校方准其延迟考试、加强学习支持等。
    报告又提出中长期措施,教局称会详细考虑,当中包括鼓励学校定期检讨教学政策,以确保照顾不同能力学生,及提升学生抗逆力,加强生涯规划;委员会主席叶兆辉解释,学生应付文凭试压力大,希望推广多元出路。
    TSA关注组「不收货」
    TSA关注组召集人何美仪对报告「不收货」,她指辨识和支持高危学生是补救工作,但照顾不同能力学生等预防工作都是「口号式」、已提倡多年,惟推行融合教育资源不多,现有学制下师生都要承受TSA及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等巨大压力,教师难为学生松绑。委员会成员、中学校长会主席李雪英亦认为,要重新检视课程、公开试考核模式、入大学要求,及改变社会及家长期望,才可减轻学生读书压力。
    进度报告对大专院校防自杀措施着墨不多,委员会青年或大专院校工作小组召集人梁湘明指,将于终期报告交代,大方向与中小学措施相若。
    (来源:明报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0723/s00001/1469210987685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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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防两会进京湖北十堰金氏姐妹再次被关押

    昨天中午十二点半,湖北十堰郧西县土门政法书记黄永海给我们姐妹打电话到说政府解决问题,结果土门镇书记王德忠等强行把我们关进土门镇九龙寺村房,水都不给喝。
     
    王德忠说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下达文件不准进北京上访,我没错。土门派出所长夏远建揪住金汉琴的头发,张家发、黄礼梅、黄永海三人搜身抢走手机后,由黄永海、陈师刚、黄礼梅及不认识的人将金汉艳押进九龙寺村房。由陈远朝、吴宝权、姚家双把金汉琴直押进九龙寺村房扣押,金汉琴病情非常严重,看管人不管。
     
    金汉艳、金汉琴
    2014-3-2

  • 精神病自愿住院要防“被自愿”

    规定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制,比过去的“强制治疗”是一大进步。但是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要住院治疗,是以医疗机构作出的诊断结论为依据的,因此,还是难以防范其他外力干预诊断、使医疗以外目的“被自愿”收治“患者”。

    不将患者环境因素考虑在内的精神病诊断,是许多利用强行收治来排除异己甚至打击报复的“被精神病”屡屡发生的体制性、技术性土壤。改变单一的诊断标准以及从细节处防范环境因素,才是精神卫生立法的重点。

    除了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和程序作出判定外,还应规定,对存疑病情,需指定精神病专家组成会诊小组作出诊断意见,并对诊断意见与治疗全程负责。对那种可能存在蓄意迫害等复杂背景的,即使有监护人陪同,也需当事人指定的三名以上亲友到场,否则鉴定机构有权拒诊与拒绝收治。

    此外,接诊医疗机构应对就诊者在医院期间的安全负责。对不能确诊或直接排除精神疾病的人员,应在合理候诊时间结束后由接诊医疗机构负责其安全离开。无故留置的,医疗机构对其后果负主要责任。对因“被精神病”提起侵权诉讼的案件中存在鉴定机构和医务人员过失的,一律追究鉴定机构和诊断医生的法律责任。

    当然,还要防止一种特殊情况,即精神病患者不愿住院,又因家庭经济等多种原因无法在不入院情况下得到治疗且还会伤害他人,立法中应对疑似患者所在单位、社区和监护人的干预治疗作出具体的规定。(来源:广州日报   梁江涛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view/2012-10/25/c_113488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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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九器:精神病防治当首防“被精神病”

    昨日东方网报道,在中国首部《精神卫生法》正在酝酿出台的背景下,上海市卫生局新颁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重点突出了社区卫生机构对各类精神病人的服务功能。在诸多卫生机构功利化色彩严重、 精神疾病成为社会之痛的当下,赋予基层卫生机构承担更多关注精神疾病患者的服务责任,从宏观角度而言,有助于这一庞大弱势群体的权利呵护和利益保障,也是政府主动承担公共责任的一种体现。

    如果仅仅从笼统的政策层面看待,上海卫生局的这一公共政策,无可厚非。但是,任何公共政策因为往往事关公共利益,与很多人的权利、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好的政策更要经得起逻辑的推敲、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法理的考验。从这些微观的角度来看,上海的这部关于精神疾病防治的政策,又不免露出破绽,长期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当一个政策一旦出现漏洞和破绽,很像高空中的飞机裂了一条缝,会有大量的“恶”乘虚而入。

    该政策的一条短板在于“调查问题清单”,相当于一个问卷调查,其间的诸多问题设计,令人惊愕,比如问询身边的人有没有“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有没有“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如果选择“有”,对不起,这个人很可能就是“疑似精神病人”,将上报上级卫生机构备案入库。普通人看到这些选项往往感到不可思议,其实所谓“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无故不上班不上学”的情况,在很多人身上或多或少出现过。尤其伴随着社会多元,人们的生活方式多元,用这种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来衡量别人的生活,甚至将这些现象和精神病调查联系起来,岂不是“人人自危”?而进一步的疑问就会接踵而来:会不会有人因此“被精神病”?调查会不会过于草率而误伤正常人?会不会基层非专业人士“乱点鸳鸯谱”?这些疑问不只是涉及误判问题,更涉及公民权利能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和尊重。

    而另外的短板就更令人忧心。规范规定“病情不稳定患者,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制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者,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这里面明显地暴露出几条程序缺位:一、谁来对病情状况进行认定?谁被赋予决定病人入院治疗的强制权力?显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认定,公安机关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也无权强制病人入院。模糊的规定恰恰给实践中权力的僭越和失序以空间,因为在过去的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和机构出于种种目的,将一些公民“认定”为“精神病患者”,他们正是利用制度的空白和模糊背离了公共利益、满足着局部利益。

    精神病人也是人,也有正当的公民权利,宪法并未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所以,任何剥夺和限制公民自由的政策、公权行为,都必须于法有据,否则后患无穷。因此,包括上海《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在内的任何政策文件,在对公民(包括精神病人)进行某种认定和自由限制的时候,必须明确几个原则:专业的机构进行专业的认定;公共服务必须征求本人和监护人的同意;以服务为名进行的自由限制,必须有完备的权力授权和执行程序;必须设置权利救济制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错误纠错。

    再微不足道的公共政策,仅有宏大叙事方面的正义还远远不够,必须要在微观层面的逻辑、法理、程序方面经得起检验,否则很容易“好心办坏事”。(消息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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