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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陈杰人因质疑官员被刑拘

    【民生观察2018年7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青年时事评论家陈杰人被湖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罪”带走调查并刑拘。

    据悉,本月2日,陈杰人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杰人观察”上发表文章,怀疑上任不久的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谢建辉涉嫌年龄、党龄造假。陈杰人指出,中共党章明文规定加入中共必须年满18周岁,而根据官方公开资料,出生于1961年的谢建辉1978年就加入中共,因此“有理由怀疑这一入党时间有假”,但文章发布第2天即遭删除。随后,陈杰人与其家人一起被警方带走失联。有知情人士透露,陈杰人是遭到湖南政府的“打击报复”从而被刑拘。

    2018年7月7日,湖南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以网牟利”,大肆进行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杰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据红网7月7日下午报导,日前,陈杰人已被湖南公安以“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罪名刑拘。

    对此,有法律人士在网上发表文章说,陈杰人在舆论监督、公共事务领域的贡献可圈可点;评价一个人的是非功过,不应是其态度、性格,而是客观事实。“如果陈杰人确实有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的行为,我支持司法机关惩罚他,反之则希望能还他清白。”

    据公开资料显示,陈杰人,笔名肖山,1972年生于湖南双峰。200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当前中国最活跃的青年时事评论家之一。

    陈杰人在8年的新闻职业生涯中,在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调查深度报道30多篇,揭露了教育、司法、经济等领域的一系列黑幕,并以系列报道《2004修宪:公民权利的梦想》对宪法修改特别是私有财产保护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陈杰人还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了时事评论文章2000多篇,对人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选举制度的完善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并因此成为当前中国最活跃的青年评论家之一。

    作为一个著名的学者型职业新闻人,陈杰人曾因坚持舆论监督或批评公权,三次被解除媒体职务。2003年,他因报道武汉女大学生卖淫现象,称“武汉高校女大学生8%-10%卖淫,25%从事陪侍活动被有关部门宣布“报道失实”并解除中国青年报记者职务。2005年,他作为《公益时报》主编,因为签发了一篇某大学教授的批评文章,该文章批评中国政府网英文版存在大量翻译错误,而触怒了官员,被该报主管单位民政部解职;2011年10月,他因过多批评公权,呼吁人权,被视为“不合作者”,人民日报社因此解除了其人民日报江苏分社人民网江苏视窗执行总编辑职务。

    近年来,陈杰人致力于推进新闻自由、倡导以网络为平台的草根监督和公民表达,同时在维护人权、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监督司法不公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贡献,比如他对内蒙古法院“以下犯上”荒唐判决的监督、对湖南郴州法院“老汉与院长决斗”事件的揭露、对温州钱云会案件的深度介入、对重庆打黑中的乱象的批评、对湘潭“神女”提拔事件的关注、对贵州六盘水警察受贿后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的揭露、为各地民工成功讨薪等等,都是鲜活的案例。



  • 辽宁鞍山访民陈杰等不服天安门撒材料被判刑

    你好,我是辽宁鞍山的陈杰,我们在2013年10月16日在北京天安门撒材料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0个月,我没有撒材料不愿意认罪就被判刑11个月。
     
    我姐姐陈辉是多年精神病患者,在2013年10月17日被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甚至被虐待戴一个月的狗链(手拷和脚镣是上下连在一起),乃至被判刑“寻衅滋事罪” 十个月。在十个月里,看守所天天让陈辉吃治疗精神病的药。谭思伟(男)也是精神病,也天天吃药同样被判刑十个月。(“看守所”之所以让精神病患者吃药,是因为怕精神病在“监狱”中昼夜犯病而让她们吃药的)。孙克患有严重的心梗、肺大泡判刑十个月,我陈杰没撒上访材料判刑十一个月,领头去的王书丈夫是纪委的什么病也没有却被放走了?别人和我说起过你。我现在把一些材料发到你的邮箱里。我的电话18576718139。
     
    陈杰
    2014-10-27
     
    附陈杰的申诉书:
    申   诉   书
    申诉人:陈杰  女  汉族  1974年2月13日出生  无业  现住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25栋3单元3层26号。
    因寻衅滋事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4)东刑初字第00556号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刑终字第915号刑事判决,现提出申诉。
    申 诉 请 求
    王书(爱人是纪委的)带领他人去撒上访材料都不负刑事责任,申诉人没有抛洒上访材料的行为却被判刑十一个月,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此案提起再审,并依法改判申诉人无罪,同时给予国家赔偿。
    事 实 与 理 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1、原审法院认定申诉人伙同他人“将事先准备好的传单由车内向车外抛撒,造成交通阻断,大量群众围观”的事实错误。实际申诉人是自己在北京和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安、检察、法院都不做为的情况下,到北京上访遇到了王书。王书告诉申诉人的姐姐陈辉:“她在2014年7月在北京撒上访材料被拘留5天,问题得到进展。人多去天安门广场抛撒上访材料,力度更大更能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解决问题”。申诉人的姐姐陈辉(有精神病另案处理)抛撒的上访材料,申诉并没有抛撒上访材料,也没有造成交通阻断和大量群众围观。天安门广场本来就是游客聚集的场所,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显然是错误的。
    2、原审法院只看问题的表面,不能因为申诉人是上访的(材料上有申诉人的名字)和王书他们坐同一台车就认定申诉人有罪。申诉人上访的事实是:2003年被辽宁鞍钢买断,买断后集团出台了文件规定了精神病的人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单位却故意拖着不办,被逼无奈走上漫长的上访之路,(历尽艰难法院立案,一审胜诉、二审在没有任何新的证据被发回重审,重审时候二级法院与企业勾结。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
    有证人指证王书抛撒上访材料都不负有刑事责任,申诉人没有抛撒上访材料的行为,却被判刑十一个月。
    三、法律面前没有人人平等。
    1、同样的行为处理结果不公平。
    由于全国各个地方政府存在严重的不依法办事行为,严重的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导致全国大量信访人员进北京上访,(难道只有上级领导批示,地方政府才能给予解决?)对于在天安门广场抛撒材料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什么有的只是劝诫,有的只是行政拘留几天,而对于申诉人没有抛撒上访材料却要判刑,这是严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国法哪去了?
    2、同车抛撒材料的人处理结果不同。
    在申诉人所乘坐的同一台公交车、在同一地点、在同一时间,有9人抛撒材料,申诉人在车上睡着了。证人都指证是一个老年女撒的材料,警察上车后问谁撒的材料,当时有8、9个人站起来,因为我没有撒上访材料就没有站起来,请求调取公交车上的录像,有证人指证撒材料的王书(爱人是市领导干部)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我没有撒上访材料却被判刑十一个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难道法律还能因人而异,申诉人不能理解?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处理结果不公平,请上级机关依法给予纠正。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陈  杰
     
    年   月   日
     
     
    附:1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 辽宁鞍钢工人陈杰诉被枉法判刑十一个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17消息:辽宁省鞍山市陈杰,原鞍钢实业集团综合利用环保车间工人。2003年3月单位在没有和陈杰本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买断,解除劳动合同。陈杰为此不服开始上访,问题却长期得不到解决,2013年10月16日为了给地方施加压力早日解决上访问题,陈杰和陈辉、王书、谭思伟、孙克、白云慧、毕唯力、王小静等一行10人乘坐1路公交车,途径天安门时向车窗外抛洒了他们的上访材料,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陈杰因没有撒材料据不认罪,被判刑11个月,其他人则被判处10个月的刑期,被关押期间他们还被体罚、虐待。
    陈杰与今年的9月15日获释后就多方联系媒体,希望曝光她的冤情,在朋友的帮助下才向本工作室发来了她的材料,以下就是陈杰提供的材料。
    我叫陈杰,是辽宁省鞍山市人。女,1974年2月出生,2001年11月离异,抚养一个1998年出生的女孩。系原鞍钢实业集团综合利用环保车间工人。1992年6月入厂,该人于2000年4月进入本公司再就业中心。按当时的规定是进入中心的人一律按三年托管协议期满出中心,解除劳动合同,向失业并轨。2003年3月单位没有和陈杰本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买断,解除合同。
       
     陈辉,女到,1971年出生,1992年12月入厂,入厂前精神脆弱,入厂后在单位看管洗澡溏,由于工作期间受到惊吓后,患有精神病(有病志),至今未婚独身,劳动合同为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1999年1月进入再就业中心,2001年12月三年托管期满,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陈杰、陈辉等人曾于2003年起至今多次到鞍山市、辽宁省及北京有关部门上访,鞍钢出台了[2003]62号文件(陈杰、陈辉在鞍钢信访部门,听单位领导口头传达文件的)。为此陈杰、陈辉得知此事后,11月就向单位递交了返回申请(单位领导承认),单位的人事经理姜永华说:“你们回去听消息”(并没有告诉该二人文件有截止日),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
      
     鞍钢组织人事部文件钢组人发[2003] 62号《对已参加并轨的原混岗集体职工退回原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接续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钢办[2003]119号文件精神,经与省社保局鞍钢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及鞍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对已并轨人员退回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的接续等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退回原企业的条件:
    1、并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
    2、并轨时虽不具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条件的,但本人身患绝症,不能再就业的;双职工同在鞍钢又都办了并轨,就业和生活都不困难的;并轨前离异的女职工,身边带有小孩,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孙克是辽宁省鞍山钢铁集团总公司下属的鞍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集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被企业认定为工伤。
       
    孙克是鞍钢房产公司职工, 2001年6月30日,在企业做试点买断的集体身份的所谓改革中,身为工伤人员,孙克却成为了试点人员之一,他反复请求根据政策来解决问题,可企业领导居然置之不理。
       
    于是,在他即没有写申请,企业也没有同他协商,更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采取强行买断等措施,无情地把他推向社会。为了活下去的陈杰、陈辉、孙克按照《信访条例》逐级上访,可是他得到的回答是:你的事情我们管不了,也不给你出示任何证明和答复。
     
    单位领导的不做为,使我们走上了艰难的上访路上2008年1月29日晚18点30分左右,辽宁省鞍山市驻京办的领导邹旭东(驻京办副主任)、王启刚(立山法院)、韩旭(警察)等数十人为了他们所谓的“维稳”在北京市民政接济中心(马家楼派出所院内)对为了维权手无寸铁的上访人员,进行残酷打,造成孙克肋骨骨折、头部受伤、身体多处受伤,后经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孙克为“轻伤”、陈辉“轻微伤”(精神病加重后经市精神病院和市残联联合鉴定为精神二级残)。
     
     前面的工作非法买断的事情没有解决还要加上被打的事情,孙克的心梗也多次犯病有一次差点鞍山的驻京办门口,后又得了肺大泡。
     
     在经历了多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暂时不立案,陈杰和陈辉劳动争议的案件鞍山市立山法院于2011年9月15日终于立案也开庭了,在法庭上单位当时的主办领导也承认,把对买断职工返回的文件当成内部文件不传达,法院经过一年的审理判决鞍钢实业公司综合利用公司为陈杰和陈辉二人恢复劳动关系。
     
    单位上诉到中法,中法在没有新的证据下却撤消原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法院在重审的时候明显偏向企业,企业也没有提出什么问题,不让我们说话,把陈辉的精神病给气犯了。
     
    10月13日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先后遇到了王书(她女儿被警察害死、丈夫是市纪委的)、毕维力(房屋被强劫)、谭思伟(胜诉不执行)、李为革(法院枉法)、白云慧(黑监狱、父亲弟弟被迫害死)王晓静(房屋15年不回迁)、姜波(医院病志造假卫生局包庇)。
    王书和大家说,她在2013年7月在北京撒上访材料被拘留五天,事情有进展了,我们要想解决问题,大伙一起去天安门撒材料被拘留问题肯定会解决的。王书还说:“陈辉和谭思伟有病我们把材料混在一起撒,看到我先撒之后你们再撒,还帮我们写材料,对她二人还特意说了一些话”。
    10月15日王书带领大家在公交车上撒材料被马家楼,王书和市公安局驻京办的宋钦军聊了很长时间后对我们说明天接着去撒上访材料)、16日又领着大家坐车在天安门撒上访材料,16晚上在天安门分局冻了一夜,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
    在去看守所的路上,王书和我们坐在一辆车上,王书打电话:“我们现在往东城看守所去呢!到了看守所的大门里所长李军(警号020517)在那等着呢,下车后给李军看了陈辉、谭思伟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精神病残疾证,孙克也出示了心梗多次犯病和肺大泡的病志,大夫检查身体的时候也说孙克有心梗,王书什么病志也没有出示,却说她有心脏病不能收押。王书回到鞍山后和我们这些人的家属说:“她要是和我们一起被拘留,我们都能出来,鞍山市公安局怕她”。
    陈辉因为有病在进羁押大楼的时候,双手反拷被四个警察抬到楼上(当时把孙克和陈杰给吓呆了,没想到北京警察能这么做)陈辉换完囚服之后被送到2筒4戴了30天的戴手拷和脚镣连在一起也叫狗链,还天天吃药,当时月经还来了,每次月经来的时候都很多。
    我们上访的只有政府才能取保,刑事犯家里可以找人办取保,每个屋里都关了一多半的上访人。
    6 月3日检查院给我们送来了起诉书被退回侦察二次、延长起诉一次,我们上面写的是陈辉和谭思伟、王书另案处理。他们的上面写这我们七个人另案处理,其实这就是为了包庇王书。
    6月19日开庭,是公开开庭却不让我们的家属进入法庭,后来和法警理论才让进去。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陈辉、谭思伟、孙克等人十个月,陈杰因为没撒上访材料,法院劝陈杰认罪,因没有听法院的判刑十一个月。开庭回来的时候,听姜波说为了举报王书被戴了七天的手拷和脚链。
    王书(缺被告人)是组织者她没有被判刑,别人撒上访材料的判刑十个月,陈杰没撒材料反倒判刑十一个月。
    陈辉和谭思伟有精神病也不给做鉴定,也被判刑了十个月。
    最高法是疑罪从无、宁可错放不能错抓,可是到了下面却是宁可错抓不可错放。
    检查院在起诉书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规定:是以我们结伙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要法院依法判处。而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造成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混乱局面的。
    我们没有对国家和任何人造成伤害,北京东城区的公检法是以他们手中的权力来判我们刑的,他们的行为和中央所提出的依法制国是相背离的,他们这一行为对我们和家人的身体、精神上造成了双重的伤害。
     我们都是被贪官所害的,上访多年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响应国家打击腐败的号召。从习近平主席上任开始,老虎苍蝇一起就能看出来,有多少身居要职的领导都严重违纪,更何况下面的领导更是无法无天。
    在东城看守所里,你只要敢天抗争,就会被戴上手铐脚镣,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喊冤声、惨叫声、铁链声。
    王敏是安徽省人在2013年8月因为在天安门附近洒酒精,被批捕之后以绝食抗争,被从鼻子插管灌食(鼻饲)20多次,还被手拷脚镣累计二个多月,王敏还被刑事犯殴打,被折磨成了精神病还被判了十个月,送到精神病院住了一个月给送到监狱去了,主管管教杨璐为了摆脱责任让刑事犯做假材料,杨璐(020715)还经常让监室里的人提供假的线索。
    毕唯力和王小静用绝食来抗争不公平被强行灌食(鼻饲)数次。
    白云慧2014年3月28日和31日被管教于杰殴打,日用品被抢。
    2014年1月9日当地立山法院把重审的民事案件判决送来了不清楚不说,还颠倒事非根本就不是在诉什么审什么,我的心脏病被气犯了好几次。我赶紧写上诉材料交了上去。
     
    7月23日当地中法的富春玖到东城看守所来找陈杰和陈辉,说是院里的领导相当重视她们的案件,让他过来把情况写一下回去汇报领导研究,等我们回去再开庭,我们的诉求合理就支持我们。
    8月15日中法却给我们送来的裁定书说,说我们的案件不应该立案,把案件给撤消了。二次二审主审法院都是宋春玖,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不公平的。
    我们上访被放出来的时候,必须要当地来接,而刑事犯就可以自己走。
     
     
                                  陈杰:1857671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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