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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建雄“寻滋罪”被判三年六个月

    【民生观察2019年9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陈进新又名陈建雄,因寻衅滋事罪与2016年12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2016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于2017年10月3日被赤壁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8日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因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案袁兵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书如下:

  • 谢阳律师不能会见陈进新还成“嫌疑人”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7日消息】2018年5月17日(今天),谢阳律师来到湖北赤壁市看守所会见因“寻衅滋事”罪被羁押的陈进新(陈剑雄)时,被看守所拒绝。并且,看守所所长还指称谢阳律师或与陈进新案有牵连而成为同案的“嫌疑人”。

    据谢阳律师介绍说:“2018年5月17日(今天),我来到湖北赤壁市看守所会见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的陈进新(陈建雄)时,被告知不能会见。问其理由,王所长说是因为陈建雄在我被羁押(谢阳律师在2015年7月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遭到羁押)期间,伙同他人去长沙围观我的案件开庭,我有可能与他案件有牵连,故禁止我会见。呵呵!有点意思,我也被成为嫌疑人了。”

    据了解,谢阳律师曾供职于湖南网维律师事务所、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以及天地人律师事务所。2011年从业以来曾多次代理迫害公民,打压宗教、强拆征地等公权力滥用事件。因亲自参与声援黑龙江建三江被捕律师、探访陈光诚等事件,屡次遭到中国当局的骚扰,709案发后被捕。2015年7月11日,谢阳于湖南怀化地区被长沙国安部门带走,第二日于长沙指定地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被“监视居住”。7月18日,一篇新华社报道称谢阳只是由律师所组成的“首要犯罪团伙”中的一员,并声称其中包括王宇和周世锋。当局于2016年1月9日正式以“煽颠“罪批捕谢阳,将其拘押至长沙第二看守所。2016年12月16日,长沙当局宣布谢阳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成立。2017年1月,谢阳告知他的律师当局在羁押期间曾多次折磨他,手段包括殴打、剥夺睡眠、死亡威胁;拒绝提供食物、饮用水和医保等措施。

    湖北省赤壁市民主维权人陈进新(网名:陈剑雄),自2013年以来,曾多次参与国内的围观声援活动,勇于多次举牌、拉横幅表达对民主宪政的政治诉求,是南方街头运动杰出代表之一,亦因此曾多次遭到中共警方的拘留、刑拘、酷刑和强行驱赶等;2013年5月25日,曾因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民主维权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宣传民主政治,而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拘,7月13日被取保获释;2013年9月30日,曾与民主维权者谢文飞在广东省佛山市街头举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而被佛山警方再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备受酷刑折磨,10月30日被取保获释;2014年2月,曾因参加山东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观察团奔赴曲阜追查真相,多次在曲阜遭警方殴打和驱赶;2014年3月,曾因到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拘事件”,而被当警方行政拘留15日;2014年5月,曾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月17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因再次前往河南郑州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并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年8月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且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2016年12月1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2016年12月31日已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湖北省赤壁市看守所。

    2017年2月初,陈剑雄到广东佛山安居。2017年6月2日,陈剑雄遭佛山国保驱逐,女友梁一鸣店铺被封,二人一起被押回赤壁陈剑雄家中软禁。2017年9月29日,因不满当局长期警告骚扰,决定面对当局要求给予“陈剑雄、梁一鸣犯下什么罪,要被非法软禁家中不得正常生活”给一个明确说法,却遭当局报复打压,同时还有5月25日刑满获释被稳控家中的良心犯袁奉初(袁兵),三人均于2017年10月2日被以“解决诉求”约谈骗至公安局后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7年11月10日,陈剑雄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遭赤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被羁押在赤壁市看守所。



  • 陈进学律师会见王默遭拒 陈剑雄被控罪名变更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陈进学律师前往广东乐昌监狱要求会见当事人王默,遭狱方以“律师已超员”为由拒绝;羁押已逾四个月的陈剑雄涉案罪名已由“寻衅滋事罪”变更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据悉,今日(2月12日)下午,陈进学律师去到广东粤北的乐昌监狱要求会见于此服刑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罪四年零六个月的异见人士王默,申请遭到监狱方的拒绝,狱方所持理由是王默较早前已经委托有陈科云律师和覃臣寿律师,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律师已经超员,因此无法批准第三名律师的会见要求。但据公开消息显示,早些时间,监狱方所称的其中之一辩护律师覃臣寿曾有前来要求会见王默,但同样遭到狱方拒绝。

    另外,本网人权观察员得知,去年(2017年)10月初,被捕并羁押在赤壁看守所的湖北维权人士陈剑雄(陈进新)被控罪名已由“寻衅滋事罪”变更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该消息由陈剑雄女友梁一鸣发布,据称梁一鸣是昨天下午致电陈剑雄同学一龚姓书记后得知此事。不过具体情况需要等到律师会见后才能弄清,估计另一涉案人袁兵可能情况也差不多。据公开消息显示,2017年10月3日,陈剑雄、袁兵、梁一鸣三人在赤壁被捕,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他们刑事拘留,羁押赤壁市看守所。刑拘期满后,梁一鸣以取保方式获释,陈剑雄及袁兵则被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已经超过四个月。

    相关报道:谢文飞王默煽颠案现场被严密布控 3位参与庭审公民被带走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5/1119/13529.html
    梁一鸣取保获释 赤壁陈剑雄、袁兵遭批捕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1111/16638.html

    陈进学律师

  • 陈进学会见江天勇再遭拒 张磊写信测试通信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15日长沙消息】本网从陈进学律师处获悉,今天上午,江天勇的辩护人陈进学律师以及新近被家属委托的张磊律师一起来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看守所方面拒绝两位律师的会见要求,宣称江天勇已经委托了另外两位律师。

    据悉,今天(6月15日)早上,陈进学律师和张磊律师来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被羁押于此的江天勇律师,该看守所一曾姓副所长答复称,江天勇已经委托了另外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目前不能确认陈张两位律师的辩护人身份,再说会见必须征得办案单位的同意。问及其所称的江天勇已经委托的律师姓名时,该副所长称具体姓名要向办案单位查询。

    其后,曾副所长接受了张磊律师写给江天勇的信件。陈进学律师事后称,曾副所长阅读信件时双手明显颤抖。最后在离开看守所时,陈张两位律师分别给江天勇存生活费两百元,看守所工作人员声称江天勇案特殊,坚决不提供收据,仅在本子上记录。

    另外,张磊律师写给江天勇的信件中特别提及双方的通信权利。今天将信件要求长沙第一看守所转交江天勇,并附有回信地址信息,称如果两周内收不到江天勇的回信,将控告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以及相关机构侵犯双方之间的通信权利。

    附张磊律师信件原文:

    辩护律师张磊致江天勇信(一)

    江天勇兄:
    你好。

    没有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交流。
    我已经接受你父亲的委托,担任你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追诉一案你的辩护人。
    这些年来,我们一共没有见过几次,但当我还是一个维权律师群体的旁观者的时候,就听闻过你的事迹、你的追求、担当和付出。在你失去自由之前的一个月左右,你到长沙来看望谢阳律师的妻女,我们偶然机会见面吃饭,期间大家谈起这两年维权律师之间见面总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会谈起的话题“如果我进去了委托谁谁为我辩护”,你说你若进去了委托我做你的律师,我当时并不认为、也不希望你真有这个需要,但也点头说好答应了你。
    后来你真的“进去了”,陈进学律师和覃臣寿律师担任了你的辩护人,他们做了很多工作。现在覃臣寿律师年度考核被卡,不方便再继续为你辩护,你家属找我,我义不容辞。
    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律师会见需要办案单位批准,但是没有规定通信需要办案单位批准,所以我将要求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将此信转交你,如果我两周之内没有收到你的复信,我将控告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及相关机构侵犯我们之间的通信权利。
    我的辩护工作现在开始。

    张磊律师
    2017年6月15日
    附:回信地址

    有关江天勇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广东陈进学律师致信长沙市局要求会见江天勇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07/15932.html



  • 广东陈进学律师致信长沙市局 要求会见江天勇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7日消息】今天,江天勇律师的辩护人之一的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陈进学律师向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出会见江天勇的要求书,要求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

    陈进学律师称,江天勇被羁押的半年来,其和江天勇另外一位辩护人覃臣寿律师先后八次前往长沙要求会见江天勇,但都被长沙警方以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等理由拒绝。后长沙警方转交一份署名江天勇的律师解聘文书,声称解聘陈进学和覃臣寿律师。陈进学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嫌疑人,当面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方面应给予会见安排。

    另据悉,昨日(6月6日)江天勇妹妹来到长沙第二看守所给江存钱,值班民警听到江天勇的名字后,并非查询电脑,而是拿出一本本子,记录存钱三百,且不提供收据,无任何理由。

    附会见要求书全文:

    律师会见江天勇要求书
    要求人: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陈进学律师

    2017年6月5日,江天勇父亲收到你局的通知书,称江天勇已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受江天勇父亲委托,要求人担任江天勇的辩护律师。要求人与江天勇的另外一位辩护律师覃臣寿此前共8次向你局要求会见江天勇,你局都不许可律师会见,理由都是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要求人认为,律师会见当然不会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律师会见这一执业行为是受律师执业道德、律师执业纪律和法律的制约,如存在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你局转交一份署名为江天勇的解聘声明,该声明称江天勇解聘了要求人和覃臣寿律师,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综上两点,要求人特第五次要求会见江天勇,请许可。

    此致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要求人:陈进学
    2017年6月6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258号301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26002506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天勇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罪名被改为“颠覆罪”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06/15929.html

  • 陈进学覃臣寿收江天勇解聘书金变玲发声明称丈夫被胁迫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5月31日消息】今天,知名人权律师陈进学发出消息称,一天之内收到两份解聘文书。一份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已半年的江天勇律师;另外一份是深圳大抓捕事件中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的马志权。

    陈进学律师表示,收到的解聘文书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为江天勇和马志权两人的真实意愿。不排除其他可能性,并提出唯一的要求,必须见到当事人确认解除委托。

    同时,江天勇妻子金变玲发出声明,称有理由相信江天勇被胁迫。

    附声明原文:

    【金变玲:关于江天勇被胁迫辞去辩护律师的严正声明】

    5月31日美国西部时间凌晨四点,惊闻覃臣寿发来江天勇自己解聘两位辩护律师的声明。我对当局威逼解聘律师的恶劣行径极度愤慨,更不可能相信这是江天勇的真实意思,声明自然无效。早在5月12日,就有体制内的人士告知江天勇被酷刑,脚肿得不能站立,江天勇在被指定监视居住六个月届满之签署的解聘辩护律师声明,可以推定是酷刑之下的产物。

    据我所知,709被捕律师和维权人士几乎都经历了辞退律师或强迫接受官方指定律师的过程。被捕前,江天勇曾经发表过郑重声明:内容如下,“能为我挡风雨的差不多都进去了,该轮到我了。昨天签授权委托书声明如下:1、我绝不会自杀,只能是被自杀;2、我已委托有律师,不会不请律师,坚决拒绝官方指定律师;3、我是血肉之躯,不那么坚强,我在非自由状态下的放弃、悔过、承诺都是无效的”。因此我可以肯定,他的“狱中”声明绝不是他个人的真实意识表达,甚至不排除在酷刑之下而为。我特此声明,家属有权聘请律师,非见到其本人确认,解聘声明无效。两位律师受家属委托,不受所谓江天勇解聘的影响,继续工作直至江天勇被释放。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
    2017年5月31日

    有关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天勇被押半年律师无法会见 陈进学覃臣寿俩律师状告长沙公安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525/15882.html



  • 江天勇被押半年律师无法会见 陈进学覃臣寿俩律师状告长沙公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5月24日消息】近日,江天勇律师的辩护人陈进学和覃臣寿律师向湖南省检察院控告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控告事项包括:追究唐向往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责任,责令唐向阳许可两位律师会见江天勇,向两位律师介绍案情、保障两位律师与江天勇的通信权利。
     
    控告书还列出了事实和理由,律师曾六次要求会见,但都遭到长沙警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其中包括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等,但2017年3月1日和2日长沙警方却安排记者采访江天勇,律师认为这是严重侵犯律师会见权的行为。同时,律师列举了曾多次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长沙市公安局要求介绍案情,但都被一一拒绝。另外,两位律师曾多次书信江天勇,但都没有得到江天勇的回信。综上所述,两位律师认为,唐向阳侵犯了律师的会见权、案情了解权以及通信权,故依照法律向湖南省检察院控告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
     
    附控告书全文:
     
    控告书
    控告人: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陈进学律师 (13826002506)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覃臣寿律师(15289649064) 
    被控告人:唐向阳,长沙市公安局局长,
    联系电话:18907318113。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40号
     
    控告事项:
     
      追究唐向阳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责任,责令唐向阳许可两位控告人会见江天勇、向两位控告人介绍案情、保障两位控告人与江天勇的通信权。
     
    事实和理由:
     
         两位控告人为长沙市公安局办理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江天勇的辩护人,两位控告人先后共6次向长沙市公安局要求会见江天勇都被拒绝,理由都是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两位控告人认为,律师会见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和律师的权利,虽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律师会见须侦查单位许可,但并不是一概禁绝律师会见。江天勇自2016年12月1日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至今已近6个月,侦查单位有充分的时间侦查,有碍侦查的情形应已消失,2017年3月1日和2日长沙市公安局安排记者采访江天勇能充分说明这一点。因此,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至今依然不允许律师会见江天勇,属于严重侵犯律师会见权的行为。
     
    两位控告人多次口头或者书面向长沙市公安局要求介绍案情,2017年2月24日,控告人陈进学律师给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寄出《介绍案情要求书》,并让唐向阳转交一份写给江天勇的信件,长沙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一直拒绝介绍案情,唐向阳没有任何回复,没有说明是否向江天勇转交信件,两位控告人至今也没有收到江天勇的回信。两位控告人认为,唐向阳局长拒绝介绍案情和不保障通信权的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36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37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侵犯了律师了解案情的权利和通信权。
     
    综上所述,两位控告人认为,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侵犯了两位控告人的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和了解案情权,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提出上述控告。
     
     此致
     
     湖南省检察院  
     
              控告人:陈进学  覃臣寿
     
              2017年5月19日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江天勇案:陈进学律师申请会见吃闭门羹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23/15507.html
  • 江天勇案:陈进学律师申请会见吃闭门羹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2/23消息]陈进学律师今日(2月23日)到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了解“江天勇涉煽动颠覆案”的案情并申请会见,却被公安局的门卫挡在门外。
     
    据陈进学在网上发布的消息,被门卫阻拦后,他电话联系直属分局的办案警察,对方称两个月前已经答复过不许会见,所以今天不再接待律师。其后,陈进学赶往长沙市检察院,控告直属分局非法侵犯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长沙市检察院并没有受理,唐姓工作人员称直属分局的做法没有问题。尽管陈进学依据《刑事诉讼法》反复交涉,但仍被拒绝。陈进学只能到上一级检察院进行控告,最后湖南省检察院接收了他的控告材料。
     
    更多江天勇案的进展,敬请查阅《民生观察》此前的报道:
    江天勇案:检方称不要相信谢阳被酷刑的“谣言”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14/15478.html
    律师再次要求会见江天勇 并举报“谢阳酷刑案”参与人员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05/15459.html
    百名律师成立“谢阳刑讯案控告后援团”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126/15448.html
    陈进学就“江天勇案”向警方申请信息公开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09/15373.html
    江天勇父亲诉官媒侵害名誉获法院受理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105/15357.html
    律师会见江天勇被拒 家属起诉官媒受阻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1227/15336.htm
     
  • 陈进学就“江天勇案”向警方申请信息公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1/09消息]广东律师陈进学今日(1月9日)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三项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为了确定江天勇案的办案单位,及江天勇目前的关押地点,以方便律师进一步履行职责。
     
    这三项政府信息公开分别为:一、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职责;二、长沙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的职责;三、长沙市公安局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所使用的数量和地址。
     
    本网此前曾报道,陈进学是江天勇的代理律师,2016年12月27日到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江天勇遭到拒绝。对方称,江天勇案是由国保支队负责,只是借用直属分局名义办案。后陈进学到国保支队交涉,又被推回直属分局。此外,江天勇因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警方并没有说明关押地点。
     
    本网曾多次报道江天勇案,详情请见:
     
    《律师会见江天勇被拒 家属起诉官媒受阻》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1227/15336.html
     
    《律师就江天勇案向警方申请信息公开》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1219/15281.html
     
    《四国外交官探望江天勇父母后警察二度登门》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1221/15289.html
     


  • 陈进学律师年后会见孙德胜得知其被虐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4日消息:今天上午,陈进学律师农历后第一次前往广州天河看守所会见被控“聚众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孙德胜,得知他在大年三十到正月初十因莫须有的罪名被看守所使用四肢约束带虐待。
     
    陈进学律师介绍,孙德胜所在的A209仓管教徐瑞翔和监区长李武强一直虐待孙德胜,这次带四肢约束带,以前唆使牢头狱霸欧打他,这两人都是直接责任人。
     
    公民郭春平气愤的说:请大家人肉广州天河区看守所恶警管教徐瑞翔和监区长李武强!这两个恶警一直折磨虐待或唆使牢头狱霸欧打孙德胜!请大家记住这两个恶警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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