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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盘锦辩护律师遭遇会见难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4日消息】辽宁盘锦警方跟滕若寒的辩护人王鹏律师玩躲猫猫。王鹏律师是此次事件中涉案的滕若寒的辩护人。按照王鹏律师微博描述,8月20日盘锦警方先是告知可会见,后又突然改主意,说是滕若寒已解除委托,王鹏律师据理力争,警察扔下车辆自行走人。今天,王鹏律师快递收到当事人的解除委托手续。

    据王鹏律师微博消息:盘锦滕若寒、周筱赟、聂敏案阶段性情况说明

    今天收到从盘山县公安局快递的解除委托手续,经查快递投递信息和快递员核实,该手续系从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注:总部现代城被人为涂抹,该地址系盘锦市扫黑办)泰郡。

    8月20日会见,滕若寒明确要和律师会见,系当时的民警阻止,谎称盘锦刑侦没有远程会见系统,解除证明我当时通过民警微信看到已经提前写好放在桌子上,一个被非法指定监视居住在宾馆的地方,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写出什么样的证明都可以被理解,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决定。

    观察滕德荣案的庭审录像,其描述的指居期间的几次刑讯逼供情形,一般人谁能经得住那种折磨。

    滕若寒2021年6月6日被盘锦扫黑办以涉嫌“强迫交易”被带走,6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6月9日委托律师,我6月17日向盘山县公安局要求会见,盘山县刑侦、法制及黄姓副局长均称此案系盘锦市局办理,盘山只是配合出了手续,并让联系办案单位会见。辩护人随即向@盘山县检察院控告阻碍律师会见,盘山县检察院6月23日回复同意律师会见。6月30日上午到盘山县公安局要求会见,告知检察院让联系谁去联系谁,我单位不知道此案,一上午又电话多次向检察官联系沟通,盘锦市公安局徐警官答复下午可以会见。下午盘锦市扫黑办通过民警手机微信得以会见,会见时民警在场。

    7月初,网络爆出保定孙某案指居期间遭遇,我再次要求会见滕,徐警官经请示领导,直到7月28日上午才同意安排会见,徐姓警官还是微信方式安排会见,徐在监视场所内监视律师会见。

    8月1日辩护人得知周筱赟、聂敏律师先后以“寻衅滋事”被抓,8月5日中午致电徐警官询问案件进展,明确告知滕不涉及寻衅滋事。晚上10:00盘锦市发布通告,滕若寒、周筱赟、聂敏涉嫌寻衅滋事被抓。

    期间,向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滕在盘锦市有固定住所,不符合指居情形,其指居非法要求纠正,并变更强制措施。盘锦市局及辖区局对此案无管辖权,盘山县检察院做出非法指居回复认为不违法,已经将此违法回复向各级单位举报。管辖问题至今没有有关单位处理和有效回复。

    8月6日,辩护人多次致电要求会见滕,徐可以向领导请示,徐告知其不负责本案,可以代为转达,拒不告知律师办案单位和办案人。

    8月14日市局段某通过其手机转达一份滕手写解除字条照片给家属,并热心的追问律师委托情况、律师费及是否开具发票。我给段某发短信告知委托情况及会见要求,多次拨打电话不予接听,有关录音会寄给有关部门控告。

    8月18日辩护人告知要求会见滕,徐称可以会见。19日早9:00赶到扫黑办,徐告知下午可以会见。等一下午未果,询问原因告知系统繁忙。称安排20日上午可以去盘锦市执法办案中心会见,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20日上午盘锦市大雨倾盆,等了一上午,期间多次联系徐,称在开会,接近中午时分回电称民警开会联系不上人,并让下午三点会见,告知如果办案单位不让见,他本人安排我见。

    下午三点就出现了那下午戏剧性的一幕,不再赘述,详情可以翻看8.20日的微博。

    案子终究会离开公安机关的控制,会依照法律程序进入检察院和法院,就让时间来证明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保障律师职业权利,两高三部多次发文,而有关部门确任性违法裸奔,殊不知破坏法治实施,最终会害人害己。政法教育整顿第二批已经启动,中央指导组也已经进驻辽宁,正义从来不会缺席。

    此系我办案过程中的一些遭遇,记录下来,回应一些关心此案的律师和媒体朋友,也对这一段的工作做一个阶段性小结。

    案件背景:

    滕德荣是安徽芜湖人,妻子叫吴艳秋,二人于2019年8月11日被辽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分局羁押,理由是涉嫌「套路贷」犯罪。家里亲戚和公司员工十数人被抓走,多家不相关企业被停业,濒临倒闭。

    滕德荣自2019年8月11日被羁押后,并未被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而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从2019年8月11日直到2020年5月7日,在长达270天(9个月)的时间里,公安机关一直拒绝律师正常会见。直到法院安排开庭时间了,律师才刚刚在5月8日会见到了滕德荣。

    滕德荣告诉律师,他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多名办案人员多次殴打,至今身上伤痕累累!其中一次,2019年12月14日周六上午9点被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公室,遭到多人轮番持续殴打近36小时,直到12月15日晚上9点才被送回监视居住地(盘锦市大洼区中荛温泉宾馆)。

    2020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将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将他从中荛温泉宾馆转移到盘山县看守时,为了掩盖刑讯逼供,不让律师见到,编造了「李德龙」的假名进行登记(以便在看守所查无此人)。进所体检时,看守所管教注意到滕德荣身上伤痕累累,进行了拍照登记,办案人员张姓警官竟解释这是「皮肤病」!看守所表示因损伤并非在看守所形成,看守所没有管辖权,只是做了登记。

    即使经受非人的身体摧残和人格侮辱,滕德荣也坚决不认罪!并说绝对不会自杀!

    这期间除滕德荣外,其他很多公司员工和亲戚,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和威胁。

    2020年6月10日,滕德荣案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7月,自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在读研究生的滕若寒在微博上实名控告称,其父滕德荣在东北投资上亿元,遭遇老赖套路血本无归,反被诬陷为“套路贷”,除自己和未成年的妹妹外,全家都被控制。现实名控告辽宁盘锦警方对其父亲刑讯逼供!

    举报信称,其父上亿元投资东北,遭到当地老赖王恩柱(此人已上了43次老赖名单)套路血本无归,反被诬为「套路贷」。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部分办案警官,对其父实施非人的刑讯逼供。

    盘锦市公安局夏姓警官在殴打其父后,还辱骂:「一个南方人来我们东北这旮赚钱,看我不整你十年二十年,给你留点钱,滚回你南方老家去!

    2021年6月6日,滕若寒因涉嫌“强迫交易”被盘锦扫黑办带走,6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代理律师王鹏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均遭各种理由推诿。

  • 执行难 控告陕西市碑林区法院执行局

    陕西维权访民李学会离婚一案,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与生活费时得不到法院判决结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果法院执行法官渎职不作为!李学会在多次找到法院执行法官也无果的情况下,李学会将两位执行法官温凯、杨晓军告上法庭,控告书全文如下。

    控告人:李学会,女,1984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西安市蓝田县灞源镇西河寨村八组。13669184083
    被控告人:温凯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被控告人:杨晓军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控告人与丈夫张波离婚纠份一案径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决(2019)陕0103民初15318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波向我李学会支付医疗费20892.98元,生活帮助金20000元,诉讼费300元由张波承担,女儿张蕊由控告人李学会抚美,张波每月支付张蕊抚养费1000元,至张蕊十八周岁时止。但张波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

    在2020年4月14日李学会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标的41192.98元,孩子张蕊由李学会抚养立案后,西安市碑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缴费通知书案号(2020)2562,在2020年9月17日西安市碑林区执行局调下,李学会和张波签执行和解协议每月给李学会支付1000元,张波支付一个月钱后拒不执行。但李学会多次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4室温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温凯渎职不作为袒护被告张波,对张波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将本案拖了一年多不予执行。

    在2021年1月4日李学会再次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标的2020年12月31日全年被告张波支付女儿张蕊抚养费12000元生活费。受案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缴费通知书(2021)执第2175号,李学会多次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执行局307室杨晓军法官申请强制执行杨晓军渎职不作为袒护被告张波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给李学会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在生活上造成困难,想悄何堪言喻。李学会找执行法官温凯、杨晓军总是推诿拖延没有给李学会一个明确答复。温凯、杨晓军相互推诿,就是对张波不采取强制措施。

    更让我寒心的是在2021年5月10日早温凯对杨晓军说:“让过了10月1日”后再对张波行政拘留,显然是搪塞我,对张波包庇袒护,纵容渎职不作为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践踏。

    2002年张波在二姑父胡日强在蓝田县灞源镇政府当镇长,张波其弟张力在李学会母亲曹秀琴没同意下把她骗走,胡日强是镇长,我们全家不得不同意张波和李学会结婚。张波母亲教唆女儿张蕊不认其母亲李学会,李学会与家人多次去见孩子李梅琴给学校说不让李学会见孩子。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下。我对被控告人温凯、杨晓军的渎职不作为的违法违纪进行控告,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国家监察委、最高检察院等领导彻查严办,为我讨回公道。

    控告人:李学会
    2021年5月21日

  • 邵柏春的辩护律师遭遇会见难

    【民生观察2020年6月7日消息】“没有预约,不让会见。预约成功之后,会告诉你不让会见的理由。”这就是邵柏春的辩护律师冯延强6月4日在合肥市看守所遭遇的情况。

    自2020年3月初接受委托担任邵柏春的辩护人以来,冯延强律师从来没有会见过邵柏春。疫情期间,合肥市看守所一直不安排律师会见,可以理解;后来疫情有所缓解,合肥市看守所允许收到出庭通知书的律师在开庭前会见一次被告人,邵柏春案二审法院至今未确定是否开庭,冯律师也没法会见邵柏春;最近两个星期,合肥市看守所出台新措施,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会见,但冯律师预约了两个星期都没有预约上。家属有点急了,催促冯律师会见邵柏春。

    这个案件进入公众视野的标志性事件,应该是吕先三律师的父母为儿子喊冤,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为由而刑拘,后来周泽律师、斯伟江律师介入给吕律师辩护。之后邵柏春被刑讯逼供的视频被网络曝光,原来被告人的庭前笔录是被打出来的。还有公诉人拖欠被告人的债务、法官没有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吕先三律师的妻子为夫喊冤等等,让这起案件一直有着很高的关注度。

    6月4日下午,冯延强律师来到合肥市看守所办理会见,一上来便遭到拒绝——没有预约,不让见。
    冯律师随即便问道:“那现场预约可以吗?我用你们的微信小程序约了两个星期都没有预约上。”
    办事警察问:“他要会见谁?”答:“会见邵柏春”。
    办事警察当即说:“领导有交代,邵柏春案的律师一律不安排会见。”

    问原因,该办事警察称不知道。给所谓的领导打过电话后,答复:“你先通过网络预约会见,预约上之后,会有人告诉你为什么不能会见。”

    “那刑诉法规定的48小时内必须安排会见的规定,如何落实?”“不谈。”

    于是冯律师来到合肥市监管支队大门口,要求见看守所的所长,却被拦在大门外。门口办公室内的一名杨姓警察称:“疫情期间,禁止入内。合肥市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也不得进入。”

    对于不安排律师会见邵柏春的问题,该杨姓警察说:“这个案子太特殊,领导有交代,不准会见。”并且表示:
    1.没有预约上,所以今天不得会见。
    2.你只有预约上了,才会告诉你具体的不能会见的原因。
    3.刑诉法规定的48小时条款,有疫情,不要谈。

    如此重大的、有争议的案件,竟然连辩护律师最基本的会见当事人的权利都无法保障。对于邵柏春被刑讯逼供、被逼迫看黄色录像的具体经过和细节,辩护律师竟然无法直接从当事人处了解到情况;对于涉案的具体事实,每一笔借款的来龙去脉、每一起诉讼的前后经过、每一个人物具体行为等情况,辩护律师也无法直接从当事人处了解到情况。

    对于辩护律师来讲,如果连当事人都会见不到,你就是把案卷看得再仔细,也是枉然。不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不可能正常履行辩护职责。

    6月5日上午,冯延强律师又赶到合肥市检察院,对合肥市看守所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事项进行控告,并将合肥市看守所的上述行为,分别向合肥市律师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反映。

    笔者突然发现此案有发展为中国律师滑铁卢的趋势:先是以民事诉讼业务为主的吕先三律师,他正常代理民事诉讼业务的行为被认定诈骗罪,被判12年;如今以刑事业务为主的冯延强律师,作为邵柏春的辩护人,却直接无法会见到当事人。不禁让人感叹:合肥案,你到底要闹哪样?!

    案件背景:2019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安徽律师吕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案件宣判后,吕先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据称,吕先三律师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而另两名主要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经法院审理查明,二人骗取他人财物计11287.4647万元,其中4838万元未遂,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因犯诈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一审分别获刑二十五年和二十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报道:关注安徽律师吕先三案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20/0106/19283.html

  • 律师阅卷难是因割法院的肉吗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9日消息】2020年4月27日,上海屈华律师和山东冯延强律师,因接受安徽吕先三案中第一被告人徐维琴和第二被告人邵柏春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第四次来到安徽省高院,要求复制该案视频证据但遭到拒绝。

    据屈华律师发文称:律师阅卷难是因割法院的肉吗?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会见,阅卷,出庭等是其常规工作。特别是在当下的疫情时期,会见、阅卷、要求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更比以往难上加难。

    今日,我因接受安徽省吕先三案中第一被告人徐维琴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再次要求复制本案视频证据。这已经是今年我过完年后冒着疫情风险第四次来到合肥。

    今日与我同去要求复制视频证据的还有从山东来的刑辩大律师冯延强,他是担任本案第二被告人邵柏春的辩护人。此前,我已经复制了本案纸质证据,通过本案涉嫌共同犯罪的原吕先三律师的二审辩护人周泽大律师报料,此案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需要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为查明案情,本案视频证据是非调不可。

    下午,安徽省高院本案承办人金华元法官接待了我与冯延强律师,安排我俩在10楼会议室等候,还耐心的为我提供了一审判决书和二审中的新证据。可是对于要求复制视频证据的问题,先是以周泽律师此前复制了全案视频资料在网上报料为由,只准我俩分别复制自己委托人的部分,经我们据理力争后默许,其后又以领导将视频证据拿走暂时联系不上为由劝我们外出等候,表示会在下班前联系我俩。但现在已经是19时30分了,不知道他们下班了没有?经过多次电话主动联系也无人接听。

    难道律师阅卷是割法院的肉吗?肯定不是。律师与法官均是法律共同体的成员,目标都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完全可以凭借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即律师是法官的盟友,法院完全没有对律师防范的必要。也许是金法官真的还在忙,我多想啦。

    真心希望社会正义最后守门人的法官坚守良知和法律底线,排除干扰,依法办案,万勿以枉法裁判方式构人以罪。

  • 河北毕汉生为子伸冤二十年难立案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3日消息】河北省唐山市访民毕汉生,因儿子毕沛丰医疗事故致死一案申诉维权,至今已有20年,当地警方一直不给予立案,也不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毕汉生,男,汉族,现年66岁,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王兰庄镇毕武庄。1999年其子毕沛丰为河北经贸大学大二学生,因病入住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后因医疗事故死亡,家属怀疑主治医生涉嫌毒害患者,并对患者病历实施伪造、篡改、藏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受害人家属一直申诉信访,至今未获警方立案。

    毕汉生对本网讲述,1999年11月23日,儿子毕沛丰因转氨酶50%轻度异常(存疑),入住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原主任孙立冬的五病区治疗。应该加以指出的是,上述这个转氨酶检查指数,并非是入院时临床上的转氨酶检查指数,而是他在入院前约10天来该院做定期肝功能检查时的转氨酶指数(入院当日的肝功能化验单被医生隐匿)。

    入院前,儿子在学校正常上课学习,身体无任何不适之感。这次院外肝功能定期检查,除转氨酶50%外,其他各项指标均正常。

    本次住院降酶,是儿子时隔一年后第二次在该病区降酶。上一次儿子入住该病区降酶,其肝功能检查结果和这次一样,也是转氨酶指数50%的轻度异常情况,也是其他各项指数正常,身体无任何不适之感。

    事实上,儿子这次住院并非出于主动。这次住院,是在病区主任孙立冬的频繁电邀下,迫不得已才来住院的。主任孙立冬频繁打电话催促儿子来住院,明显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毕汉生说,“十几年后,我赴该院复印到了儿子在该病区住院的病历资料。经查阅病历发现,病区主任孙立冬、医生彭霞在我儿子住院伊始便采取了反用、滥用药物制造病症的残忍毒害手段。在我儿子长达近两个月的住院时间里,她们的所有用药几乎均为反用、滥用制造病症之药。当她们把病症毒害出来后,接着又以治疗病症为口实加以重复毒害。与此同时,她们的用药剂量,有相当一部分为超量用药。有些用药超量高达几倍,还有些用药,其超量程度竟然高达十几倍。尤为令人发指的是,她们竟然在儿子身上做药品试验,如:抗深部真菌药伏尼必利(伏立康唑)”。

    “在主任孙立冬等长期而凶残毒害下,我儿子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病症。住院前期,他被毒害的频频上吐下泻、时常口鼻流血、以致茶饭不思、骨瘦如柴;住院后期,他被毒害的发生了严重的肾功能衰竭且并发了腹水、最终恶化到腹部嘭隆、生命垂危。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我不得不紧急将儿子转入其它医院治疗。然而,我那风华正茂的儿子,最终还是惨死在医院里。”

    毕汉生认为,主任孙立冬、医生彭霞二人涉嫌毒杀患者,并存在如下重大犯罪行为。一、大量隐匿检查报告单。二、用白纸大量遮盖各类原始检查报告单数据(复印件)。三、伪造、篡改各类检查数据和其他病历资料。四、涉嫌向家属提供伪证。

    儿子死后,毕汉生开始了长达20年的伸冤之路。他多次前往案发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报案,但却遭到多部门相互推诿,警方口头答复:案件不予受理,并拒绝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毕汉生讲述维权经历:2019年5月上旬的一天上午,我携带全部案件材料,赴该案辖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刑警大队报案。该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的一位警官对他解释说,负责本案的辖区是下属建通刑警中队,并指示我去建通刑警中队报案。遵从这位警官的指示,我迅速搭乘公交车赶往十里开外的建通刑警中队。

    在公安建通刑警中队,接待我的是中队长王欣。我向他做了自我介绍,并向他呈上报案材料。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他拒绝接收我的报案材料。他说:“我不懂医学知识,你给我报案材料我也看不懂。你就向我简单的介绍一下案情吧!”

    没办法,我只能按中队长王欣的要求去做。于是,我向他简略的介绍了医生反用、滥用药物,乃至超量用药,把我儿子毒害的病危转院,以致转院惨死的重大犯罪情节。随后,我打开病历向他展示了被医生遮盖、毁损的那些面目皆非的病历资料。

    约莫过了三、四分钟光景,中队长王欣打断我的话说:“虽然我不懂医学,但通过你的诉述,我认为你所控告的这两个医生不构成犯罪。因此你的报案,我们不予受理。”

    我要求中队长王欣履行法律程序,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他说:“你这个案件,我只做口头答复,不予出具书面材料!”

    本案,涉案医生隐匿、伪造、涂改病历有目共睹、铁证如山。医疗法规定,医生隐匿、伪造、涂改、毁损病历属于严重犯罪行为。更何况本案属于医疗命案,医生的上述行为意味着其中必定隐藏着重大犯罪问题。就本案而言,即使不谈医生毒害我儿子生命的一系列重大犯罪问题,仅其严重毁损病历的一种行为,实质上就已构成了严重犯罪!

    中队长王欣所谓的医生不构成犯罪的结论,明显存在偏袒行为。同时,他在拒绝立案的情况下,不给报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也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医生隐匿、伪造、涂改、毁损病历的犯罪行为,阻碍了本案正常的履行法律程序,因此导致本案难以查明事实真相。作为刑事侦查机关,理应遵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查明事实真相为己任而勇于介入本案,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委托。倘若刑事侦查机关对本案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将杀人嫌犯留在社会上,任其逍遥法外,那将是国家之危、社会之危。如此执法,党和政府不会答应,社会不会答应,作为家属的我也难以接受!

    刑警中队长王欣对待本案态度,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由于报案受挫,我不得不返回裕华公安局。我希望,我的本次报案之举,能在裕华公安局得到一个合法的答复。

    下午,在裕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我向一位女警官反映了上午赴建通刑警中队报案的遭遇。我向这位女警官表示,希望能面见局领导反映问题。这位女警官的态度很好,她马上为我一一拨打他们局领导的电话。遗憾的是,那天下午所有局领导均外出办事,因此我的愿望未能实现。后来,这位女警官提醒我去找分局信访办反映问题。在这位女警官的指点下,我走进了该局信访办。

    在局信访办,我向一位接访的工作人员表达了信访诉求。这位工作人员得知我的情况后,打电话联系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时间不长,该局纪委张书记来到信访办接待我。我向张书记介绍了本案案情,也反映了中队长王欣在处理报案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我反映的问题,张书记表现的很认真,不仅悉心倾听而且还在笔记本上做了笔记。

    最后,纪委张书记说,本案如何处理,他们需要开会研究,让我回家等候通知。

    时间过了约一个多月,我一直未能得到裕华公安局纪委张书记的通知。2019年6月2日,我再次乘车赶往千里之遥的石家庄。

    次日上午,我来到裕华公安局信访办。在信访办,我向工作人员询问,对于我上次的诉求,局领导有无具体的处理意见。工作人员回答说,她不清楚此事。她说,她去办公楼找领导们问一下,让我稍候。

    时间不长,工作人员返回信访办说,她见到了纪委张书记。张书记让我去建通刑警中队找中队长王欣。

    下午,我遵照局纪委张书记的指示,再次搭乘公交车赶往约十里外的建通刑警中队,不料我却扑了一个空!在建通刑警中队,一位警官对我说,王队长不在刑警中队,他去局里开会了。

    次日上午,我不得不再次赴裕华公安局信访办找纪委张书记。工作人员了解了我的意愿后,打电话联系张书记。工作人员放下电话说,“张书记上午有会议不好脱身,但他安排了王欣中队长上午来信访办与你面谈。”

    上午,刑警中队长王欣来局信访办见我。这次,他对待我的报案态度,与上次在他们刑警中队的态度如出一辙无丝毫改变。他仍然拒绝接收我的报案材料,仍然坚持口头告知不给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令人无法接受的是,面对被医生作践毁损的一塌糊涂的病历资料,他置若罔闻,仍然坚称本案医生不构成刑事犯罪!

    我坚信,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里,国家绝不会漠视重大命案,让那些藐视法律穷凶极恶的杀人凶犯逍遥法外。否则,那将是对法律的亵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轻视。对刑事侦查机关而言,是对国家和社会严重的不负责任!

    建通刑警中队长王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第八十四、第八十五、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属于严重不作为。

    我的报案之举在裕华公安局已难以继续下去了,看来下一步我需要履行法律监督程序去找检查院了。

    次日上午,万般无奈的我,携带报案材料和临时草就的一份报案过程说明材料,顶着蒙蒙细雨,走进裕华区人民检察院。

    在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一位姓杨的检察官接待了我。我向他反映了我在裕华公安局的报案遭遇,并呈上了临时草就那份报案过程说明材料。

    杨检察官耐心的倾听了我的诉述后说,他需要向领导汇报,具体如何处理要遵从领导的指示。

    辞别杨检察官时,我打算把报案材料给他留下,被他婉拒了。他只留下了那份报案过程说明材料。

    时间过了约三个月,我一直未能得到裕华区检察院的消息。这一天,我再次乘车远赴千里之遥的石家庄。次日上午,我去裕华区检察院找杨检察官了解情况。杨检察官接到我的电话,走出办公区到检查大厅来见我。见到杨检察官,我询问案件处理情况。杨检察官说:“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要走法律程序。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无法给你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你应该去裕华区公安局把不予立案通知书要过来!”

    杨检察官的话不无道理,检察机关启动检察监督程序需要法律依据。不过,他的这个要求却让我犯了难。原因是,检察机关向我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而公安机关却一再拒绝出具这样一份法律文书……

    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拿不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检察机关是不会给我启动检察监督程序的。想到这里,我毫不犹豫的辞别了杨检察官,立即乘公交车赶往裕华区公安局。

    这次在裕华区公安局信访办,我态度坚决的向工作人员表明了来意。工作人员见状,马上打电话通知局领导。时间不长,该局一位副局长来到信访办接待我。一阵寒暄过后切入主题,我向这位副局长不厌其烦的诉述了本案案情。接着,我拿起病历,把被医生毁损作践的一塌糊涂的病历资料,一页页打开让他过目……

    放下病历,我郑重的对这位副局长说,“本案案情重大、恶劣,铁证如山。我希望贵局遵守法律规定,迅速启动立案程序。不过,如果贵局仍然拒绝立案,请按照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给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见我说完,这位副局长也拿起病历翻看了一番。副局长放下病历说,“这段时间,王欣中队长不在单位,他去外地执行国庆安保任务了。关于你的这些诉求,等节后王欣中队长回来后,我们再研究一下!”

    由于迟迟得不到裕华公安局的消息,两个月后的11月末,我再次乘车远赴千里之遥的石家庄。

    次日上午,我走进了裕华区公安局信访办。在信访办,我向接待的工作人员询问,对于上次我的诉求,那位副局长有没有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来。于是,这位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联系副局长。

    工作人员放下电话说,副局长正在开会,让我稍候。

    这位工作人员说完,起身离开座位走出信访办。约摸十几分钟后,她返回了信访办。她说,“副局长出差了,不在单位。关于你这个案子,局领导说不给立案!

    我说:“既然局领导不同意给我立案,就应该依法给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工作人员答道:“关于你的这项诉求,局领导说他们不管此事,让你到下面去找刑警中队长王欣!”

    以上便是我,自今年5月到11月末7个月来,几次千里迢迢远赴石家庄裕华公安局报案的过程。

    毕汉生恳请网友和媒体给予关注!

    毕汉生电话:15033947435;13466586897

  • 精神病院进易出难法制保障何时能够落实?

    同性恋从精神病的榜单上被除名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中国也已在 2001 年停止将“自我认同型同性恋”划为病态范畴。就在这样的情况下,2015 年一名同性恋男子余虎(化名)却被协议离婚的妻子送进了当地的精神病院,并强制治疗了 19 天。
    余虎在 2015 年向全家人出柜承认自己的男同性恋身份,并和妻子协议离婚。但就在签离婚协议的当天,却被妻子和家人送进了当地精神病医院。尽管他反复申辩,但医院拒绝释放他,还以“性偏好障碍”为理由对他进行强制治疗。直到报警后,他才脱离了被关 19 天的精神病院。前不久,依然深陷心理创伤的余虎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希望判处医院赔偿他的精神损失并进行书面道歉。
    余虎的经历并不是个案,这里反映了一些精神病院的通病:易进难出。
    尽管 2013 年 1 月开始实施了《精神卫生法》,其中规定了“自愿原则”,即入院治疗必须是当事人本人自愿的,他也可以随时要求出院;除非当事人被诊断为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并且出现过伤害他人行为的,才会由监护人做决定。
    但是从这次事件来看,已经实施三年多的《精神卫生法》并没有完全落到实处,胡乱收治、强制接收正常人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就在今年 3 月,64 岁的咸阳人刘玉栈因为 80 多万元的补偿金被儿子领走,上法院起诉儿子;却被儿子和孙子绑架,用绳子捆绑、胶带封嘴的方式送到了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不仅接收了刘玉栈,甚至还开具了精神分裂者的诊断证明。直到刘玉栈的女儿来卫生院协调后,她才被放出去。事后卫生院负责人在一段通话录音中对刘玉栈的女儿承认:“上次你哥让我给帮个忙,现在我把忙帮了。你怎么还来威胁我。”
    根据 2014 年底对黄石精神卫生中心的一项调查,该中心里的护士们对《精神卫生法》的认知度非常低。89.10% 的人的知晓程度都处于较差的水平,7.93% 的人处于非常差的水平,只有 2.97% 的人知晓程度为一般;对《精神卫生法》各部分内容的知晓正确率也比较低,最高的正确率也只有 51.49%。
    在实践中,精神病院收治病人通常无须事先见过当事人,无须事先进行医学诊断,收治时无须听取本人的意见。仅凭送治人单方面提供的描述即可以把人强行收治起来,并不用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卫生机构的行业规则也没有对收治程序做出要求。尽管 2010 年召开的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上强调:“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查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受。”但即便是这一道关卡,也是形同虚设。
    在这样的情况下,想把一个人送进精神病院并不是一件难事。除了其他无法描述的“被精神病”情况,被伴侣送进精神病医院的情况也偶有所闻。
    2015 年,河南新乡的李小燕和丈夫闹了矛盾,结果就在睡着的情况下被送到了精神病院。李小燕的娘家人在报警后才得知真相,精神病院却不肯放人,要求一定要丈夫本人来接走。直到当地媒体介入后,精神病院在承认李小燕并没有任何精神异常,放她出了院。
    回顾历史,美国的经验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精神病医院的乱象在 1940 年之前的美国曾十分普遍。20 世纪 30 年代的美国正在经历全球资本主义国家都无法避开的经济大萧条,精神病院得到的补助越来越少,开始滋生各种问题。居住环境差、卫生条件无法满足、治疗不作为……以及虐待病患。
    在经济大萧条最严重的那段时间里,美国精神病院里突然涌入了一大批“病患”,那些养不起孩子的家庭就以精神障碍的名义把孩子丢给精神病院。1940 年,全美的精神病院里已经有了 100 万的病人,每年还在以 80% 的速率增加。
    这个时候,精神病院对病人的虐待也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许多人把精神病院直接称为“地狱”。为了节省人力开支,病人们被成日关在屋子里;毫无必要的束身衣的使用也成倍增加;医生护士们甚至会给病人们服用一些药剂,让他们直接变成僵尸状态,除了吃喝拉撒什么也不做。
    医生会在毫无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用病人做人体实验。在美国巴尔德莫附近的一家医院里,医生们用癫痫症儿童做人脑 X 光成像。为了让成像更清晰,他们在这些儿童的头颅上钻洞,然后把保护大脑的脑脊髓液抽走,往里注入空气或氦气。这给孩子们带来的后果是,他们在接下来的两到三个月时间里都会持续地头痛、晕眩、恶心呕吐、癫痫发作,直到他们的大脑自动填充了脑脊髓液为止。在最严重的案例里,被试的儿童会留下永久的脑损伤,甚至瘫痪。
    直到 1950 年,出现了精神病院“去机构化”的浪潮,倡导者们要求把与世隔绝的独立精神病院逐渐取消,替换成融入社区的心理健康服务站;要求不再用隔离的方式对待精神病患者,而是想办法让他们重新回到正常生活中。
    这个运动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欢迎,他本人的妹妹罗斯玛丽(Rosemary Kennedy)正是在 23 岁时被父亲安排着做了脑白质切除术,来解决她的一些行为异常,但最后手术失败终身残疾,她在杰斐逊的一家精神病院里度过了余生。这件事使肯尼迪(John F. Kennedy) 一直都对精神病院的改革有着超乎一般人的兴趣。
    1963 年,就在肯尼迪被刺杀之前,他推动了两条法案的通过:《亲子健康和心智不全计划修正案》和《心智不全救助机构和社区建设法案》。这两个法案促使联邦政府给心智不全患者的救助机构和研究单位投入了更多的资金,也推动社区成立了许多救助站。
    尽管对于“去机构化”运动的结果,一直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它帮助许多精神病患者从完全隔绝的状态恢复到正常人的模式里,给他们带来了重生的希望,也减轻了国家支撑精神病医院的财政负担;但另一些人认为,“去结构化”运动的过程中,不负责任地把一些重症患者放归到社会里,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也让那些本来应该在精神病院里的到特殊看护的人被送进了监狱或者无家可归。不过根据哈丁博士(Courtenay M. Harding)的研究报告,佛蒙特州立医院在进行了“去机构化”改造后,其中三分之二的病人都表现良好。
    不管怎样,这个运动的确推动了美国精神病院的转型,但更重要的是,它对“非自愿承诺”起到了抗衡作用。
    非自愿承诺是针对攻击性比较强的精神病人的一个医院政策,这本身是对失去自我意识或自控能力的病人提供医疗保障,也为他周围的其他人提供安全措施。当病人表现出过激的精神异常行为时,医生可以合法监禁他 72 小时;但在这之后,就必须提交法院,由法官根据精神科医生的评判,来决定是否能继续关押病人。
    法官对是否继续关押的审判十分谨慎,甚至可以说有些过高标准。2014 年,美国马里兰的珍妮(Jennay Ghowrwal)无法继续忍受患有人格障碍、喜怒不定的母亲,在多次建议去看医生无果后,她试图向法官申请“非自愿承诺”来强制治疗母亲。但法官告诉她“除非你在你妈妈正对着别人挥刀子时,或者在她把自己锁在车内奄奄一息时,再递交上申请书,才有可能得到许可”。
    “去机构化”一直致力于保障精神病患者的人权,独立选择权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要求哪怕是强制关押的危险病人,也应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如今的“非自愿承诺”中已经包含了一项:即便是被强制关押的病人,如无紧急情况,医生也不可以在没得到病人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对他进行治疗。
    (来源:网易新闻http://view.163.com/16/0620/17/BQ15S1IS00012Q9L.html 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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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学难 数十名非京籍孩子家长市政府上访被警方驱散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8消息:今天下午,北京市政府门前戒备森严,来自昌平区的数十名在京务工人员被近20多名警察阻拦在市政府门前的花园便道上,接近下班时间时被强行驱散。
     
    据悉,这数十人均属外来务工人员,都已在京生活工作10几年,因孩子的入学问题上访1年多,几乎天天到区政府反映不见丝毫效果,今天他们相约到市政府反映也被拒之门外。近20名警察挡住了他们去市政府的路,10几名特保和3辆警车严阵以待。
     
     以下是他们写给市政府信——
     
    我们是昌平区二毛小学片区内2013年适龄入学儿童的家长,今年6月10号左右二毛小学张贴出告示,通知我们入学登记的时间,然而当非京籍的家长带好各种证明材料,16日凌晨彻夜排队等待为孩子进行入学登记时,这样的一张公告把所有的非京籍家长拒之门外!二毛小学要求我们自己解决子女入学,自己联系学校,然而周边学校因学区分配问题拒绝接受,时至今日学校尚未给出任何具体的通知或消息,让所有非京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权利蒙上了阴影。
      
    我们试着跟学校沟通,跟校长沟通!但都以京籍生及共建生已经造成学位满额为由不予受理。煎熬的等待,焦急的家长们不得不再次向昌平区教委反应情况,6月17日,家长代表们与昌平区教委沟通,所得到的结果是9月份才会得到相应的办法及解决方案。9月份本应该是我们的孩子进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日子。然而却让家长们一直等待漫长的两个月。在这两个月中,家长只有焦急、煎熬,不知道我们的孩子将何去何从。铺天盖地的负面消息席卷而来,不断的侵蚀着家长以及孩子那脆弱的心。有的说找人托关系就可以进二毛学校,有的又说名额根本没有招满,等等。这些负面信息另家长们更加焦急与愤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北京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更是十分重视在京每一个孩子的受教育权。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和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作为非京籍家长,我们非常理解和支持北京市教委《工作意见中》对于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安排,即:凭“五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借读证明“,然后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我们非常清楚的看到,2007年以来的生育高峰造成的入学儿童人数猛增,以及二毛社区非京籍人口增多、大量京籍适龄儿童从城内随迁等情况,让今年二毛小学地区的幼升小形势异常严峻。然而,这一却都不能成为剥夺孩子享受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求学的权利与借口。我们深深的知道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相信教委,不应该去道听途说那些所谓的小道消息!我们作为在京工作、置业多年的守法公民,愿意与政府、教委学校一起出主意、想办法,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共同解决二毛小学片区非京籍孩子们的入学问题,真正做到让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片区内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基础权利!
      
    基于以上初衷,我们全体二毛小学片区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家长向昌平区政府、昌平区教委提出以下建议:
      
    我们相信政府会让我们的孩子有学上,但是根据片区、学区的划分,我们的孩子首选是二毛小学,如果二毛小学的京籍生及共建生确实招满,希望二毛小学能够考虑扩招。如果扩招后依然无法满足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学位的问题,我们会服从昌平区教委本着就近原则对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学位的调剂。但是如果真的如外界传言那样,有关系花钱就可以入二毛小学,没关系没花钱就只能等着去民办、私立或者村里上学的话,我们所有的非京籍家长会保留向上级领导部门反应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希望昌平区教委作为主管单位,能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昌平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已发公示的要求,责成昌平区二毛小学对2013年6月15日新生入学审核工作的结果进行公示,并对学校的总体学位情况、年纪、班级设置进行公示。这样可以避免家长们的误解,幼升小历来都是敏感话题,我们不希望任何一个真心为孩子办事的领导或者老师蒙受不白之冤,也不愿意看到愤怒的家长因为这些所谓的小道消息而走上过激的行为。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教委能为我们解决问题,责成二毛小学马上公示并尽快出台对片区内非京籍适龄儿童的具体入学方案。
      
    最后,我们希望市教委、昌平区教委领导能够理解每一位家长的急切心情,责成昌平区二毛小学提高工作效率,拿出实际行动,尽快出台针对片区内非京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作为家长,我们也将为此目标,与政府、教委、学校群策群力,积极配合,让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入学,以灿烂的笑容迎接义务教育的温暖阳光。
      
    昌平区二毛社区
    2013年所有非京籍适龄儿童家长
    2013年6月20日

  • 民生观察对公民立案难的专项监察(2015年5月18日至24日)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投诉无门现象仍普遍存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年5月25日按:起诉权简称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然而在中国,由于司法体制的原因,公民的诉权却经常难以保障。就在今年5月1日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各界普遍关心的“立案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周(2015年5月18日至24日),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对“立案难”等侵犯公民诉权的问题继续进行观察,“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当事人投诉无门等常见的“立案难”依然普遍存在。
     
    公民依法起诉,却遭法院恐吓。上海公民沈佩兰在网上发帖表示,她在2015年5月22日前往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提起行政诉讼,该院非但不接收她的诉讼材料,却还遭到了保安的恐吓威胁。沈佩兰在网帖中说,她按照正常程序排队取号至立案窗口递交起诉材料,立案窗口却让她到“领导接待”窗口。在“领导接待”窗口,一名叫蒋宇娟、自称是领导的人,“拿起我的诉状也是翻了翻,看也没看就说:你对我们法官有意见,你去投诉好了,这案子不立案。说完把我诉状一扔扬长而去,拒绝收我的诉状。过会叫来了好几个穿黑色衣服的黑保安,有男的,有女的,身上都佩戴棍棒之类的,把我围起来向我示威。我看了看他们,问:你们带枪了吗?开枪呀!最多被你们也开枪打死在这大厅里吧!后来蒋宇娟还指使那些保安拖我出去、打我,那几个保安扬言在外面要‘做’了我。”民生观察工作室目前尚不清楚沈佩兰这次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诉讼请求,而作为维权人士的沈佩兰在此之前曾遭到过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对于网帖中提到的蒋宇娟,民生观察工作室信息员在《闵行区政法综治网》看到,蒋宇娟被评为“忠诚敬业十佳业务标兵”,该文中称蒋宇娟“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但是在互联网上搜索“闵行 蒋宇娟”等关键词时却发现,网上不乏多宗对于蒋宇娟不接收材料、不立案不出文书等问题的申诉控告,其中一件则是早在2010年当事人金月花对蒋“渎职侵权”的控告。
     
    浦东法院依然我行我素,律师电话投诉不立案无人接听。关注完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我们再来关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民生观察工作室司法监察项目在此之前曾经关注过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违法拒绝接收上海公民冯正虎等人行政起诉材料,当天童凌还利用一整天的上班时间来对冯正虎进行所谓的“维稳劝导”,甚至不惜动用法院司法经费请冯正虎吃饭,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后来,当事人冯正虎也对于童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然而在5月21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乘希在微博上发消息称,她拨通了浦东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的电话,准备投诉该庭法官周军违法不登记她的诉状、违法不立案的问题。童凌简单听完陈述后,却让郭乘希律师稍后再打。但当郭律师再打时,打了将近1个多小时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由于郭乘希律师当天还要赶飞机,只能暂时作罢。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查询了解,童凌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级别为“四级高级法官”。
     
    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依然普遍。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安徽省颍上县六十铺镇访民耿士奇因为上访被多次拘留,每次地方公安局拘留他都是依据的北京警方开出的训诫书,而他本人对此训诫并不知情,为此耿士奇把北京和地方警方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但是该院既不立案,也没有向耿士奇作出任何答复。
    而引起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维权军转干部提起的行政诉讼,也遭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的对待。本周,一封署名为“郑州市在企军转干部”发布的《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立案不出具裁定的质疑》中表示,“法院不登记不立案也不出具裁定,理由是‘你们的问题是老问题,是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政策性问题’。法院不讲法,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做法,我们只有质疑!”
     
    因被非法拘禁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仍然在推诿。江苏常州访民朱玉妹因去北京上访,而被非法拘禁。朱玉妹的丈夫於纪兴于2009年9月18日到镇政府处要人,镇政府才出示了《告知书》。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制作《告知书》称,“由于朱玉妹在征地安置补偿得以合理解决的前提下,借故理由在国庆60周年重要敏感时期再次进京非法上访。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朱玉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朱玉妹因此被非法拘禁28天。朱玉妹认为,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的行为违法,遂多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跑了三年多法院,至今尚未立案。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依然在推诿,没有就朱玉妹的起诉登记立案。朱玉妹表示,她会向上级法院反映,坚持要立案。民生观察工作室也将持续关注本案。
     
    外嫁女权利遭剥夺,诉至法院被裁不予立案。江苏常州公民王小琍系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村民,在该村拆迁时还享受过拆迁安置待遇,但拆迁后她应当享受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却遭到了剥夺,理由是王小琍已经出嫁不能享有此待遇,并且经过了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王小琍认为,武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武进经济开发区夏萧村南坟头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确认表》的审核,故意将王小琍的名字排斥该表之外,是歧视妇女的体现,违反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于是,王小琍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该委员会。但武进区法院却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本周王小琍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
     
    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被裁不予立案。据民生观察工作室本周消息,湖北黄石访民柯爱群因为她的丈夫罗克欢涉嫌被镇信访办干部殴打致死,镇领导为了掩盖真凶威逼恐吓她签了一份《赔偿协议》。事后柯爱群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赔偿协议》,但法院始终没有对该案立案审理。新的“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柯爱群再次来到湖北省阳新县法院起诉,但得到的却是不予立案的裁定。
    本周,另外一起要求撤销无效行政协议的案件,也同样遭到了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江苏常州的永兴庵有300多年历史,香火旺盛。据永兴庵负责人明和介绍,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政府看中此风水宝地,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欺骗他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将古庵拆除建商品房。然后,镇政府又诱惑明和去建一个没有批地手续的新庵。因新庵系违法建筑,随时会遭遇难以预料的恶果。所以,永兴庵方面于2015年5月4日向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起诉湖塘镇政府,请求确认原告与镇政府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无效。但武进区法院却同样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5月20日,原告已将此案上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武进法院的行政裁定并责令其依法立案。

  • 难抑制犯罪冲动 比利时一精神病犯人将被安乐死

    雅虎新闻网1月5日援引英国路透社报道称,据比利时媒体消息,52岁的比利时犯人弗兰克•范登•布雷肯将于1月11日在布鲁日监狱通过注射安定剂被执行安乐死。
      报道称,现年52岁的布雷肯曾因数起强奸罪及一起谋杀被判无期徒刑,他已被监禁了近30年。据悉,布雷肯认为自己会对社会构成危害,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实施性侵的冲动,并表示已无法忍受自己的精神疾病。
      2014年9月,比利时司法部门批准对布雷肯实施安乐死,因为布雷肯满足2002年通过的法令所规定的获得辅助死亡权利的所有条件。
    (来源: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j/2015/01-05/6936729.shtml 2015年01月05日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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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患者托管到底难在哪?无处安放的负担

    前不久,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公共场所暴力袭击事件,造成多名无辜市民死亡,据后续调查,行凶者均有精神病史,有的曾经住院治疗,但出院后又酿成惨剧。这些惨剧,再一次引起了公众对精神病患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的关注。然而,精神病患本是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群体,他们及其家庭的生存状态如何?谁该对他们的救治和监护负责?社会对于精神病患应有的收容和救治是否缺位?记者就此深入社区、医院及精神病患者家庭,进行了深入采访。
      “精神疾病治疗难、康复难、易反复,造成家属人力财力的巨大负担”——
      亲人 无处安放的双重负担
      “妈妈,你看,花花都开了,真好看。我摘一朵给妈妈戴上好不好?嘻嘻!”
      “乖宝宝,妈妈戴上好看吗?”
      如果这段对话发生在儿童与母亲之间,那是再正常不过了。但出现在31岁的女儿高瑜和56岁的母亲张新芳之间,便显得有些不寻常。
      “我每天都要耐心地陪着女儿,这样才能安抚她的情绪。”张新芳一只手牵着高瑜,另一只手拿着手帕不断给女儿擦汗。高瑜在16岁那年,中考发挥失常,备受打击,精神有些恍惚。张新芳和丈夫为了安抚女儿的情绪,安排高瑜上了一所重点中学借读。中考的失利加上高中同学优异的成绩,高瑜不仅没有重拾信心,反而挫败感更甚,完全学不下去,只要一看书就狂躁不已,把教科书都撕烂了。张新芳和丈夫没有办法,只能让高瑜暂时休学,带着她去看心理医生,去康复中心做心理疏导,但也无济于事。高瑜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张新芳只能为高瑜办理了退学手续。
      15年以来,张新芳放弃了工作,放弃了所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一心一意地照顾着女儿。一日三餐,吃喝拉撒,张新芳都要为女儿想到。说起这些年的心力交瘁,张新芳说自己也有过抱怨,抱怨上天为什么把好好的女儿变成了这样,也自责过,为什么一定要送女儿去重点中学。高瑜犯病严重时,她甚至想过跳楼。可是想到,要是没有自己,女儿就更没人管了,就只能选择继续煎熬。
      “精神疾病的治疗难、康复难、易反复等特点,往往会造成患者家庭人力财力的巨大负担”,据河北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精神疾病患者中大部分需要住院治疗或有效监护,而这些重症患者中一半以上的家境处于贫困状态。虽然区民政、街道、社会定期会对这些家庭发放补助,但与精神残疾者家庭的巨额投入相比也只是杯水车薪。
      “大量精神病患因床位限制和家庭经济条件、观念限制滞留社区,带来安全隐患”——
      社区 战战兢兢的隐患
      “李主任,你们可来了。”李大娘抹着眼泪说道,“大敏,又冲我发脾气,朝我丢东西,李主任您快给劝劝,告诉她,咱家没冰箱,隔夜的西瓜不能吃了,吃了会拉肚子,不是妈妈舍不得给她吃。”
      李主任一边安抚大娘的情绪,一边一脸严肃地对大敏说:“大敏,又惹你妈妈生气了,你要是再乱发脾气,乱丢东西,就把你关小黑屋,一天不给你饭吃。”
      大敏被李主任的话吓唬住了,乖乖地坐到床边,低头不语了,时不时还用脚踢踢地下散落的东西。李主任见大敏平静了,就开始帮着大娘收拾屋子,吃剩的早点撒了一地,坏掉的一角西瓜扔到了床上,床单被染得一片红。大娘抹掉眼角的泪水,拉着李主任不让主任动手,说自己能行。
      李大娘叫李秀珍,家住在河北区汇园里社区,今年已经80岁了,身体特别硬朗,腰板倍儿直,平时很少感冒发烧,每天都自己蹬着三轮车去市场买菜。女儿大敏,今年已经56岁了,患病多年。李大娘家生活十分困难,家里唯一的家用电器就是一台用了多年的台式电风扇,真可以说是家徒四壁。其实,大娘不光要照顾精神3级残疾的女儿,每周她还要坐长途车去看望住在郊区安济医院的小儿子大忠。
      李大娘说:“大忠从小就发病了,被鉴定为精神1级残疾,以前一直住在安康医院,可我老伴走的早,实在没有能力支付高额的住院费,后来大忠就住进了郊区的安济医院,虽然看望儿子要坐一个多小时的长途车,但至少不给社区添麻烦了。”
      据了解,汇园里社区现在居委会登记的精神病患者近20人,定期会来居委会领取残疾补助。“汇园里社区的情况算是比较好的,精神病人多属于‘文疯子’,闹事的较少。在我们辖区的某个社区里,也有‘武疯子’因床位限制和家庭经济条件、观念限制等原因滞留在社区,给社会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需要特别关注。”片区警官告诉记者。
      “在医院治愈的病患因为家属不愿接收而无家可归,占用本已紧张的床位和治疗机会”——
      病人 很难实现回家的愿望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出院实行“自愿原则”。但记者采访中发现,仍有不少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因家人无力监护和担心隐患,而无法出院回家。
      老张在本市一家医院的精神科经过治疗后病情恢复得不错,但顺利出院后由于家属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监督他按时吃药,加上治疗药物只能到专业医院领取,也是时断时续,病情出现了反复,时不时就会从窗户向楼下扔东西,邻居出于恐慌报了警,无奈下,老张又重回病房。“他是我父亲,有病了能怎么办呢?我怎么都行,可是人家邻居不干啊,报警,找居委会,次数多了人家只能调解,我只好把他送回医院。”老张的女儿小芹也很无奈,亲友的不理解,邻里的另类眼光成了她“不可承受之重”。
      “这部分患者无法出院的原因,包括大部分家属不是直系亲属,没有义务照顾病人的生活;直系亲属也以身体、年龄等原因为由,表示没有监护能力。”从事精神病临床工作二十多年的陈雯告诉记者,后期康复体系的不健全造成很多患者反复住院,病患家属的重重顾虑和社会宽容度不够带来恢复期病人滞床现象普遍,精神病院成为患者们难以走出的“旋转门”。
      有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精神卫生的投入,通过社区康复训练,降低患者的复发率、肇事肇祸率,才能促进家属把患者接回家。
      “精神病人的防治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急性期治疗、二层防护、社区康复机构相结合的‘金字塔’管理结构。”陈雯表示,作为金字塔的塔尖,不能完全依赖急性期治疗,更坚实的基础性工作应该建立数量更多的康复机构来完成,把精神病防治隐患减小到最小。
      场地、床位明显不足,医院基本上是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
      院方 精神病科一床难求
      走进本市某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住院区,白色床单干净整洁,大屋六七张床、小屋4张床的设置紧凑简单。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们医院每天接诊平均在40人次左右,而时至今日这个数字翻了近10倍,高峰时每天接诊会突破500人次。目前医院基本上是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一床难求”仍是重症精神病人经常面临的难题。
      医护人员每天的工作除了基础护理之外,还要负责病人的卫生管理,吃、喝、排便都要帮扶,带领病人进行康复训练,通过手工、读报、讲故事等娱乐活动缓解病人心理上的不适,同时由于长久卧床,大多数病人行动懒散,胃肠活动缓慢,医护人员还自己编排了简易的锻炼操,带领病人“强身健体”。由于逢年过节是精神病人情绪起伏最大、病情易反复的关键期,每到别人亲人团聚的时候,这些医护人员都必须取消倒班,全员在岗。许多年来,陈雯已经记不清在家过春节是什么感觉了。
      遇到病人出现其他急病需要转院治疗,还要抽出医护人员陪同转院看护,病人老陈这几天总是不愿意动,问他什么情况也不说,医生问遍了各种情况,他才含糊不清地描述:“我身子发麻,腿没劲……”按照经验,医生初步推断有可能是脑梗,需要家属签字会诊,找到老陈唯一的儿子,却只等来一句“我在外地没时间,你们看着办吧”,就再也联系不上。送到综合性医院后确诊为急性脑梗,需要住院治疗。药费、专人陪床、喂水喂饭、每天三次翻身擦背……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这些工作都是精神病医院的医护人员牺牲休息加班完成的。近两周的细心陪护下来,老陈终于能下床了。“万一救不下来,我们也要担责任啊。”
      尽管劳动强度、工作风险远远高于普通医院,但精神科医生护士的收入并不高,以主任医师为例,扣除必缴的公积金保险,到手的工资不到5000元,这同其他学科和医院的医护人员收入相差甚远。“医生还好,护士流动性就很大,每个科室每年都要走一两个。从什么都不会的新手开始手把手地教,好不容易带出来的业务骨干,刚上手拿到注册护理证就走了。”精神科成了“新兵训练营”,这已经成了业内的常态。
      医学院精神类专业招生难,收入横向比较偏低,工作风险大成主因——
      医生 高风险低回报难留人
      “别看我们做的很多都是‘哄小孩’的工作,其实这些重症精神病人每个都是‘大老虎’,自伤伤人的事情时有发生。”
      “尽可能要保持正面面对病人。”陈雯告诉记者,这是她刚上班时带她的老医生就多次叮嘱她的注意事项。精神病人即使是在恢复期,残存症状的存在也会导致突发的自伤或伤人行为。去年深秋的一天,护士王琦按照日常流程督促病人吃药,看着病人李某把压在舌上的药品吞下,看着她喝水后照常让她张嘴好查看药品是不是确实服下,没想到的是李某情绪突然躁动,突然一脚把小王踹倒在地,在病房里疯跑,闻声来看热闹的其他病人也开始躁动起来,敲水碗的敲水碗,起哄的起哄。被起哄声“拱”得愈加兴奋的李某边跑边笑,还一路大喊大叫。王琦不顾腹痛,大步追上李某,趁其不备迅速将她扑倒在地,一边死死地按住,一边示意同事瞅空对她用药,嘴里还不停地安抚李某:“乖,冷静,别闹了……”等护士们一拥而上,将李某稳住用药后,王琦才发现自己的脸上被病人的指甲挠了好几道伤口,简单清洗处理后,她只是笑笑,又投入了下一个工作。“没什么,这不是工作吗,病人的稳定最重要,我们只能尽量避免,该干的工作还是得干啊。”据了解,这并不是个案,医院每年都会有一到两名医护人员被发病期的患者打伤案例。
      陈雯毕业于山东济宁医学院,她告诉记者,和大学里其他学科动辄百人的学生相比,她所在的专业只有一个班,50人。在她这50个同学中,多数并没有把精神卫生专业也就是精神病学科作为报考志愿,而是选择了“服从分配”被调拨到本专业的。目前还工作在精神病防治岗位上的同行只有1/3。她的不少同学转到了“更有发展前途”的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
      据介绍,目前国内只有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山东济宁医学院和齐齐哈尔医学院设置了精神卫生或精神病学专业,而这些医学院精神类专业招生也普遍困难。收入横向比较偏低,工作风险大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
      相关数据
      [患者数量]中国疾控中心的一项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病人超过1亿人,其中重症精神病人超过1600万。这1600万重症精神病人中,有10%存在暴力倾向。  
      [病床数量]全国重症精神疾病的发病率是0.95%,全国共约1600万患者,其中30%需要住院治疗,约为480万人,但全国精神科病床加起来不到23万张。 
      [精神病药物的价格]比如一种名为“奥氮平”的药物,进口药5毫克规格28片一盒,价格为711.79元,一天要服用4片,一个月3000元,同样成分同样规格的国产药一个月也要1350元左右。视病情需要,可能几类药物一起服用,费用则更高。
      无处安放有家可归
      他们这样解决
      [救助]
      二级以上精神病患
      治疗期间可获两倍低保金
      据河北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起,区残联成立了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在相关审核程序上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每年为这些病人发放500元的药品费用。
      今年41岁的肖某居住在王串场街水明里社区,几年前家庭的变故让他精神失常,近两年来病情更为严重,异常狂躁,无法工作,家人被迫将其锁在屋子里。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只能由肖某的妹妹代为照顾。了解情况后,水明里社区不但帮助他们积极申请低保,还联系志愿者对他家进行长期资助。而区民政部门则根据肖某的情况,帮助其进入精神康复医院进行治疗,并承担相应费用。这样一来,肖某不但得到了周到的日常生活照料,患者家属也从长期的陪护中解脱出来,可以无忧务工。其妹近日在街道的帮助下找到了工作。
      河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对于二级以上精神残疾病人,区民政系统会在其治疗期间提供两倍低保金,这也基本保证了病人在院的全部费用。尤其针对“三无”精神病人(无法定监护人、无工作单位、无生活来源),民政部门还会联系康复医院对该类人群进行托管,并提供费用。未来,对于精神系统疾病患病人群的服务体系还将进一步完善,让精神疾病患者能得到更好的救治,让更多的不幸家庭得到关注。
      [托管]
      设立日间照料站
      缓解病患家庭压力
      日前,河东区首家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站正式投入运营。
      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坐落于河东区二号桥地毯路10号,是依托河东区富民路街社区卫生中心暨河东区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建立的全区第一家面向精神残疾人开设的日间照料站。该中心医疗设施完备,是具备精神病防治资质的精神病医疗防治机构,并拥有一支有爱心、懂专业的医护服务人员队伍,为精神残疾人提供专科、专业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日间照料站设有康复医疗室、心理疏导室、音乐律动室、电脑培训室、体能训练室、工疗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才艺制作室、休息照料室等多功能活动室,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娱乐、服务等场所。主要是为河东区符合托养条件、家中无人照料的精神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目前已有149人进站享受托养服务。
      [以工代疗]
      建立社区托养康复工疗站
      解决病患托养与就业问题
      工疗站,顾名思义,以工代疗。政府出资给这些智力和精神残疾的人提供一个场所,让他们在社区里接受简单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能培训。
      早晨8:30,河东区芳水河畔工疗站里,贺兰娜老师一边蹲在地上收集大家加工好的螺丝钉,一边报数给正在做记录的班长陈丽红。黑板上还写着昨天上午学习的“一年12个月份都有哪些节日”的课程。“这几个孩子,加工一箱螺丝钉要花2至3天,一箱螺丝钉给40元,主要不为赚钱,就为让他们活动手脑,同时,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享受到‘自食其力’的生活信心和乐趣。”贺老师用小罐头盒将加工好的螺丝钉放到回收袋,又打开一盒新的螺丝钉,开始分发,“加工工作很简单,就是给每个螺丝钉拧上一个橡皮垫。每个人每天就干这一小盒,在这干不完可以回家弄。”
      据了解,目前,河东区有各类残疾人3.18万人,持证残疾人17244人,其中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占全区持证残疾人总数的31%。在对全区残疾人普遍进行困难需求调查的基础上,河东区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托养与就业困难问题,加大投入,建立就近、就便解决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康复与就业的新路子。
    自2006年3月建立第一个社区托养康复工疗站以来,目前已建立7个托养康复工疗站,形成了由中心托养工疗站辐射6个街道、社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工疗的康复服务网络,现共有工疗学员近100名,使那些昔日闭门不出的残疾人走出家门,通过工疗逐渐找回自尊,增强自信,愉悦身心,提高生活质量。
    (来源:北方网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4/07/18/012022841.shtml 2014-07-18 0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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