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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侯晋阳街道办主任陈昌雄涉嫌腐败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0日消息】成都市民陈仁秀,是武侯区晋阳吉福村的失地农民,也是抗争喊冤失去自由500多天的弱势百姓。现公开举报辖区晋阳办主任陈昌雄,滥用职权、故意伤害、贪污公款(30余万)、非法入室抢窃财物、强行注册转款诬陷、作伪证的刑事犯罪行为,请求省市中央倾听民声高度重视,派遣工作组实地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示与众。

    2015年前后,武侯晋阳街道办主任陈昌雄和卢家素、张某等四人,将上级财政刚刚划拨社区的50万专项维稳费,以不说明开支原因还有去向的方式划拨给一家公司。这一边,却又说是支付给陈仁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转移支付的资金。这个事件的真实情况并不这么简单,还有更深层次的内幕和腐败深掩其中。不仅陈仁秀没有罪没有错,而且陈昌雄等人的犯罪团伙,存在更大规模有组织的犯罪过程。对此,陈仁秀既不知情也不接受这个说法,遂向有关部门提请 “维稳专项经费”进行专项审计,申请政务信息公开。

    2018年3月,陈昌雄、卢家素等四人进入陈仁秀的出租房,抢夺走陈仁秀的手机,用陈昌雄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在陈仁秀的手机上注册了一个支付账户,转进4000元人民币后,马上报案给武侯派出所。武侯派出所根本不听陈仁秀的解释,马上以“敲诈勒索罪”抓捕关押逮捕判刑。这些公务员极其荒唐无耻的导演了一出弱者敲诈强者的闹剧。为了销毁违法犯罪证据,陈昌雄将抢劫走的手机,用他的银行卡注册、转款的所有凭证全部销毁,连手机硬件和交易凭证至今不许任何人去查,手机也下落不明。

    判决书上的证言显示“武侯区政府设定了零上访指标。”陈仁秀把“上访的指标用完了。”陈昌雄称陈仁秀上访“已经影响到自己的家庭生活、影响自己的年终考核和工作能力评定。”这些文字充分说明陈昌雄等人,为了一己私利,才故意泄愤而栽赃陷害,这是最为典型的滥用职权恶意报复行为。把政府应该给他们公务员的年终分红不能得到转嫁给陈仁秀身上,继而把自己的经济损失也想尽办法,从另外的途径予以弥补。

    判决书上证言还显示,陈昌雄称“陈仁秀因上访,去截访一次花费1-3万元。累计开支截访费用是50万元。(没有提供真实合法的报销凭据)”。所以,用所谓的50万开支是拿不出合法可信的有效财务证据的这笔钱,很有可能就是他们几个人把“祸嫁祸于陈仁秀”后,就把解决陈仁秀投诉的维稳经费问题,私下里给私分为每个人的年终考核奖励费。

    2019年5月25日在关押400天后,青羊区检察院公诉的“敲诈勒索罪”和法院公开审理的“敲诈勒索”诉讼,既不能进入程序公开审理,又不能无罪释放。只好再巧立名目用极其荒唐的“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增加诉讼程序和伪造诉讼证据,编造时间、地点和具体的扰乱行为后果肠成为荒唐的司法证据,再生拉硬扯的搞了一个权力强奸法律、法庭和法官的诉讼程序、诉讼结论和司法判决。

    其中一个指控的证据就是在北京上访喊冤期间,被北京市公安局开出的所谓的《训诫书》。不说《训诫书》子虚乌有,就是编造的内容也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最后还拿到法庭作庭审证据。因为没有进行举证质证,所以也就无所谓是否真实可信。为了把作假过程弄得更加扎实,武侯政府、司法机构、监狱系统配合成都、北京、还有陈仁秀,在这三者之间,制作了一套陈仁秀对北京公安《训诫书》不服的行政诉讼,不仅增加了一份弄虚作假的司法文书,而且全部都是伪造的文书,伪造的邮寄投递签名等证据。这就是为何不敢查阅档案复印卷宗的真正全部原因。

    为了编圆训诫的原因、理由和事实,把陈仁秀去了不该去、不能去、不让去,其实也就没有去的中南海的虚假证据、材料和影像材料,也得作扎实和天衣无缝,结果是画蛇添足越描越黑,真的是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必须用犯罪和邪恶的行为来达到。

    现在,陈仁秀认为,任何审判必需以事实、证据和法律为依据,任何机关个人都不能滥用职权,把法律之外的压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上访人实施监狱化的管理。所以要求中央政府、最高机构,来成都实地,查清事实、保障人权、追究被举报人伪造司法证据犯罪责任,给朗朗乾坤一个阳光蓝天碧水清净的社会正义环境。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六)

    从杭州开车到长沙,全长大概900来公里,开车要十多个小时。上了高速后,一路上,也几乎没有什么车辆,有几个高速公路的出口已经关闭了。进入杭新景高速后,更是一路无人了。

    我打开定速巡航,以限速的高限,孤独地行驶着。

    路上,我再次给办案单位打了个电话,让值班人员转告林圣新警官,我已经出发了。

    把车上的多媒体打开,找到了佛教音乐的文件夹,点开。

    虽然我是基督徒,在1989年冬季的时候,就正式受洗。但我依然喜欢听一些佛教音乐,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听一些佛经,能让自己的心情慢慢地平静下来。

    可是,这次,就连佛经,也没有办法让我平静下来。

    十多个小时的车程,为了让自己不至于那么疲累,我决定分两次走。

    这个决定,最后证明是正确的。因为此时的长沙,宾馆都已经全部关门,不再接待客人。如果我直接开到长沙的话,可能只能在长沙的街头,倦在车里过上一夜。

    所以,过了一大半路程之后,我就下了高速,在朋友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又向长沙出发。

    进入湖南境内之后,接到一个电话,是林警官打来的。我问我,是否已经到了长沙。

    我告诉他,估计中午可以到达长沙。

    他告诉我说,到了就给他打电话,因为他们的领导想和我谈一谈。

    我答应了,本来这次去就是想找他们谈一谈的,只要能了解到我儿子的情况,哪怕只有一丁点儿的信息,也是我所渴望的。于是,约好了下午两点,在办案单位的门口见。

    但是,他们的领导,会和我谈什么呢?我想。

    到了长沙,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肚子也不觉得一点饿。但一想到下午还谈事,我决定无论如何先吃点东西再说。

    开着车,绕着长沙市政府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一家饭店是开业的。

    此时的长沙,已经和全国许多城市一样了,所有的工商服务业,都进入了全面停业状态。

    幸好,我的包里,还有几包锅巴,车上也还有瓶装水。就喝着瓶装水,啃着锅巴。吃过之后,深深地吸了几口气,调整一下心态——因为,我还必须得装出一幅笑脸来和他们相见。

    虽然,我的内心是苦楚的,但我必须表现得轻松、而且还是有点卑躬屈膝的样子。为了儿子的自由,自己所谓的尊严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

    中午1点,开车到了办案单位。我直接开车进了大门,然后转向停车他们内部的停车场,把车停在停车场门口的栏杆前。

    保安跑过来问我干什么的,我告诉他,是他们的领导找我谈话,让他打电话给林圣新警官证实。

    保安也没打电话,抬开栏杆,直接让我进去了。

    停好车,打电话给林圣新警官,告诉他,我到了。他回答说:好的,稍等一下,他先跟领导汇报一下。

    我躺在车里,摇下车窗,点燃了一支烟,心里突然特别地平静起来。

    如同一潭死水般地平静……

    快到1点30分的时候,林警官打电话给我了,他问我在哪。我说我在车上,马上过来。下了车,林警官已经在保安室门口接我。

    和以前一样,掏出手机,摆在那个窗口台上。然后,在他的引导下进入了之前我进过的那间会议室。

    一进室内,我就感觉到,这次的气氛非同寻常!

    我依旧坐在上次来时坐过的那个位置上。我的对面,是一位年纪不是很大的警官,他的右边,坐着一位更年轻的警官。这位年轻的警官面前,有电脑、有打印机。这两位都摆着一幅似乎我欠了他们米,还他们糠似的脸色。用我老家的土话说,就是一幅买棺材的脸。

    林警官依旧是那么和善的样子,又是给我倒茶,又是给我递烟的。倒完茶、递完烟后,在那位警官的左边坐下。

    会议桌的一端,还有一位,头上不长毛的。穿着便服,戴着口罩,也不靠桌来坐,而是背靠着墙,目无表情地在那里坐着。

    我想,这就是林警官所说的那位要找我谈话的领导了。可是,他干嘛不坐上来,坐到我的对面呢?我想。

    我不在乎他们的表情和态度,我急于要知道的是:案件有没有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林警官回答我:又延长了侦查期限两个月!

    我强力地掩饰住自己内心的愤怒。我想,如果我手里有一支枪,或许,真的会对着他们开火。

    可惜,我没有。

    “什么理由呢?”我问。

    “这是经过上级批准的,”我对面的警官用敌对的眼光看着我,说。

    他说完,就开始用那种审讯犯人的口吻对我宣布,对我进行依法传唤。

    大概意思是,我是程渊和我儿子一案的知情者和涉案人员,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们依法对我进行传唤。要求我老实地配合他们的调查,如实地交待问题。

    然后,向我出示了询问通知书,让我在上面签字。

    一开始,我拒绝签字,冷笑了一声,说,有什么问题,你就问吧!

    他们也没有坚持,就开始装腔作势地审问我起来。

    “你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如实地交待出来。”

    他的这个口气,一下把我激怒了:你们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还找我谈什么东西?

    “态度放老实点!如实交待!”他训斥我道。

    我掏出身份证,扔给他们:你们自己看吧。

    第一次僵持开始了!

    他们要我自己说,但我坚决不说。

    僵持不下的时候,林警官出来打圆场了!以他们自己看我的身份证进行记录。

    当他们问起和我程渊的关系,是如何深度参与程渊他们的活动时,我开始主动滔滔不绝起来:

    程渊是一位NGO成员,他们的机构,叫平机。

    为什么叫平机?平机,就是平等机会的意思。就是要让每一位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就业权,与其他公民平等地享有作为一国公民应有的权利。这也就是我国宪法上所说的“人人平等”。

    我说:他们曾经和其它机构一起,为中国数亿的乙肝患者,争取了平等的就业机会,也曾经和我一起,曾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促使社会抚养费信息的公开透明;在全国许多有志之士的努力下,为中国达1300万的因超生等原因而无法取得户籍的人争取到了应有的上户、上学的权利;为全国数百万的失独父母争取国家的必要的帮助;为减缓中国人口老年化,促进和加快了全面二孩子的开放;使得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妇女,免于被强制结扎的可能。

    这一切,都是在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党媒在内的全国主流媒体都有公开的报道,也正是在他们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和全国有志之士一起努力的共同努力的结果。事实证明,程渊和我所做的这些事,都是有利于我们这个国家,有利于这个民族,有利于这个国家的人民的。难道,做这些事,在你们的眼里,就是一种犯罪呢?

    他们找我,当然不是要想听我说这些。所以,他们打断了我的话,直截了当地问:

    “你老实交待,你收了程渊他们多少钱?”

    “钱?什么钱?”他们这个问题,多少有点让我意外,因为我和程渊,交往多年,从来就没有发生什么经济上的来往,“我没收过他们一分钱。”

    “你这么拚命帮他们做事,难道不要活动经费的吗?”他们问。

    “什么帮程渊做事?这些事,都是我自己要求做的,程渊是被我拉下水的,在这之前,程渊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社会抚养费!也从不不做涉及计划生育的事。提到钱的问题,就是当初申请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那些函的邮寄费全部是程渊他们出的——因为是他组织人帮我邮寄的。我收了他们什么钱?”

    “真的没有收他们的钱吗?你这样不老实对你没有好处!我们可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收了他很多钱,现在是给你一个坦白交待的机会,你自己不把握这个机会,过了就没这个机会了!”坐在我前面的那人严厉地说。

    “没有!”我再次回答说。

    “你相信不相信,你再不老实,我们现在就可以对你上手段?”

    “就是没有!”我坚定地回答。

    无论坐在我对面的人还是那位记录的小子怎么审问,我还是告诉他们,没有。

    这时,林警官开口说话了:

    “吴律师,你这样做就没意思了,事实就是事实,你应当配合我们的工作,如实交待。你交待了,对你也有好处。”

    “不存在的事情,让我如何交待?难道你们就是非要我按照你们编的说,才算是我老实交待?你们不是有证据吗?把证据拿出来看呀!”

    又僵持不下了。

    这时,一直靠墙坐着不说话的那位站起来,走了过来,拿起桌上的一叠资材,在桌上用力一摔,说:

    “证据我们有的是!就在这里!就看你是不是老实交待!你再不交待,我们可以用现有的证据证明你是这个案件的深度参与人,是共同犯,随时可以给你采取措施!”

    “随你们怎么来,反正,不存在的事实,我是决不会承认的!”

    面对这个的威胁,我强调说。

    “那就准备给他采取措施吧!”那头上不长毛的便衣的人说。

    “采取措施”,这是业内语言,即采取刑事诉讼法上所说的强制措施。给我采取措施,也就是说要当场刑事拘留我。

    一听到这话,我沉默了。

    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我的车子怎么办?想什么办法让我妻子来开回去?然后,委托哪位律师来作为我的辩护人比较合适?

    他们都死死地盯着我看……

    会议室里,顿时寂静了下来。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七)

    (声明:本段是根据现在的回忆写的,对话内容和实际可能有所出入,具体的内容,得等到有朝一日,程渊和我儿子案件的档案公开,看当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为准。)

    此时的我,内心真的很平静。

    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我眼前的这几个人,微笑着,就等他们拿出刑事拘留证,让我在上面签字。

    我始终认为,我儿子的此次遭难,都是因为我这个父亲,没有能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没有能给他找个好工作,或者,我当初为什么不把他留在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然后慢慢让他去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更主要的是,我认为,之所以我儿子会被以这样的罪名被课罪,是因为我们这整个一代人,都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当自己的小孩连为这个社会做点公益也会当成犯罪的时候,试问哪一个男人,有做资格做孩子的父亲?

    所以,如果我真的被抓了,在我的内心,反而会得到一种解脱。也算是,对我儿子被捕的一种赎罪。

    正是这样的想法,所以让我在听说要对我采取措施时,反而显得特别的平静,甚至还有点小小的期待。就指望着他们把拘留证放到我的面前,然后,我英雄般地在上面潇洒地签上我的大名,伸出双手,让他们把我铐上。

    最终,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破了沉默,拿出了所谓的证据继续对我进行审讯。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所谓的证据,只不过是下面这些:

    一是我参加程渊他们组织的活动时,报过来去的机票钱;

    二是,我因言论“危害国家安全”被停止执业十个月期间,在百无聊赖之中,为我儿子他们设立的微信公众号《萌动律心》写了一些文章,当时每篇文章给我的报酬是200元。

    这,就是他们所说我收到程渊活动经费的证据!

    这些,我全认了!干嘛不认呢?来去机票钱,是我自己先掏出来的钱,然后给我报销,也算是我收取“活动经费”?至于写文章的报酬,那也应当算是我应得的吧——那些文章都是公开的,文章的内容有什么问题吗?没有!在经过因言论而“危害国家安全”,又是被律协停止会员资格,又是被司法行政机关停止执业后,我写东西已经变得“胆小如鼠”了,更何况还在处罚期间,所以只能写些无关痛痒的东西,骗些茶水钱,总不至于这也算是犯罪吧?

    这些问完之后,他们又从我父亲开始谈起,说父亲当年如何因带头反抗移民(其实是他们弄错了,应当是退出农业合作社),我母亲又怎么样,我和我妻子感情又怎么样怎么样,我和我儿子的感情怎么样。

    这,已经纯属与家庭的隐私范围的东西了。

    过去快四个小时了,这一场审讯终于接近了尾声。他们几个人低头侧耳了讨论了一番,我能清晰地听到了其中几个字:“基本一致”。

    然后,结束了讯问,让我在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我拒绝了——我说,这有关乎一个律师的尊严。他们再怎么威胁,我坚决不签字,对那份笔录看也不看。不是有同步录音录像吗?干嘛还要签字画押?

    又是僵持好久。

    终于,他们再也没有坚持。只是让我在他们打印出来的那些文章中,让我签字确认哪些是我所写的。

    这一切都完成后,那位穿便衣的领导终于正式坐到我的对面,开始和我谈话。

    首先是说,他们如何同情我儿子,如何善待我的儿子,如何在我儿子过生日的时候,还把他带出看守所,专门为他买了生日蛋糕。在过年的时候,又把他带出看守所,给他吃饺子,我儿子又是如何感动得哭了等等等等。

    最后,话题一转:“我们找你,主要是想你劝一下吴葛健雄,让他认罪认罚。吴葛健雄本人呢,也有这个意思。认罪认罚了,可以尽量地减轻处罚,你做律师的,是懂的,这个罪可以判多少年。我们也是为他好,因为考虑他还年轻。”

    我终于明白了,这才是他们此次找我谈话的主要目的所在!就是要我对我儿子进行劝降。

    “我连案卷材料都没有看到,你们所说的证据确凿,我也不知道确凿到什么样的程度。如果我看了证据材料后,得出结论我儿子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作为父亲的我,当然比谁都想让他取得一个从宽处罚的结果。我连什么证据都没有看到,我怎么去劝我儿子认罪认罚呢?”

    “打死我,我也不相信我儿子和程渊他们会‘颠覆国家政权’的,一个国家的政权,就凭他们那几个人就能‘颠覆’了?”

    那位做笔录的小子立即插嘴到:“你还是个律师呢,怎么连这点都不懂?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这个行为就构成。”

    我笑了,心里想,如果是结果犯,那你小子还能坐在这里对我狐假虎威吗?

    于是,斜撇了他一眼,说:“你还是去翻翻刑法书吧,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行为犯,但需要有‘组织、策划、实施’的行为!他们有组织吗?组织了哪些人?如果没有组织,那么又何来策划?他们策划谁去?没有策划,又何来实施?所谓的行为犯,是必须要有行为才构成,如果连行为都没有,又何以构成犯罪?”

    见我坚决不愿意去劝儿子投降,他们也就作了罢。

    下午六点快到的时候,这一场交锋,终于结束了。

    林圣新警官送我出来。因为天色已晚,在长沙市内已经没有可住宿吃饭的地方,且各地封路的风声越来越多,我必须得抓紧时间往回赶。

    于是我把妻子还让我带了许多东西给儿子,有衣服棉被、浴巾、擦脚布之类的,请求林警官代我把东西交给我儿子。林警官说,这些东西里面都有,没必要送,也可能送不进去。

    “送不进去,那就扔了吧,”我说。

    “有事就给我打电话,”临走前,林圣新警官这么对我说。

    “一定会,”说完,我开车离开了办案单位。

    天已经很黑了——或许,冬天的这个时候,天本来就应当这么黑的,更或许,在我的内心,总感觉,长沙的天,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要黑!

    大街的两边,已经亮起了街灯。行人和车辆很少,仿佛进入了一个荒凉的无人城市。偶尔见到路边,有一两个警察,象木偶似的,在十字路口站着。

    上了高速,我打开了车灯,拨到了远光的位置。

    我一边开车,一边回想着下午的一切。

    想不到,这次他们会提起了我已经去世了快二十年的父亲。

    我的父亲,在世时,一向寡言少语。小时候,他从来不会命令我们怎么做什么,怎么做,而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埋着头,闷着声做。脾气很好,鲜见他发火发怒。即使我们做错了什么,也很少会训斥我们,也从来不埋怨我们。但我们兄弟姐妹几个,都很敬畏他。

    每到夏天,农忙的双抢季节,他的背,总是会晒得一层又一层地脱皮,然后就变得幽黑幽黑,就象挂上墙上久经熏烤的腊肉皮一样。

    如果不是他们这次提起我父亲的事,我都几乎已经忘却了。

    我父亲的心中,有一块深深的伤痛。这个伤痛,是任何人都提不得的。这块伤痛就是,所谓的“反革命份子”这个身份。

    在我小的时候,有一次不知为什么,我堂哥骂我父亲,说:“你这个反革命!”

    我父亲听了,突然怒起,操起一把锄头,就朝着我堂哥的脑袋劈头砸去!幸好,旁边的人及时拉住了,否则,我堂哥的脑袋,当场就会开花。

    事情要从上个世纪说起。那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那场大饥荒。我的一个哥哥(似乎还有一个姐姐),就是在这场大饥荒中饿死的。在这场大饥荒中,我父亲为了不至于让他的子女全都饿死,带头退出农业合作社,搞单干。尽管,但他的这个举动,事后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因为,1962年,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就开始纠正大跃进期间所出现的错误,提出了“三自一包”的政策,使当时的局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后来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农业政策也就是自此而来。

    但是,在后来的运动中,就是因为这一次退社,我父亲差一点就被打成反革命——或者说已经被打成反革命了,估计是当时“反革命”的指标不够,所以没有正式戴上,所受到的压迫没有别人那么严重。但这也导致了我父亲始终处于一种被批斗的边缘。我的大哥,后来参军的时候,就有人举报到部队,说父亲是反革命。于是,我大哥似乎就因此服役期还没到,就被提前退伍回家了。

    “反革命份子”这个身份的阴影,或许已经深深地成为了我父亲内心的一个伤痛。

    想不到,现在我儿子,也成了“反革命”(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罪名即从以前的反革命罪中分解而来)!按下午那些领导的说法,意思是我儿子是受到了我父亲的影响。

    我父亲去世时,我儿子才七岁!

    如果受影响,也应当是受我的影响才对。

    但是,这方面我影响过我儿子吗?我深信没有。因为,在家里,我从不谈政治,也不谈国事。只是我儿子有时看到了有关我的新闻,会对我说:“老爸,我发现你越来越象公知了!”

    “你老爸本来就是公知,”我会回答道,然后就不再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在教育小孩方面,我似乎继承了我父亲的传统,那就是,从来不会要求小孩做什么,怎么做。我只是会对他说,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可以决定——但是,你也要对自己作出的决定,对自己负责。

    在儿子被捕之后,许多人都说,我儿子是因为受了我的影响,才会走到今天的这一步的——甚至包括我的家人也有这么说。但我始终不认为我儿子是因为受了我的影响。

    虽然,在早年,因同情学生,我差点成为“反革命”。因为这个,那年为了儿子读书,需要将户口转到杭州时,我差点无法转入。因为政府人事部门的人告诉我,说我属于“三种人”。而杭州,对“三种人”是不允许转入了。

    以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是什么“三种人”。

    后来还是通过关系,让户口转出地的国保部门出具了我已经“从良”了的证明,又让单位把我申报为“急需引进人才”,才得已将户口的问题解决。

    前两年,我又因“不当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分别被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想想,“危害国家安全”,基本也就是以前的“反革命”了!

    我心里默默地想,人家有红色革命基因传承,莫非,我家有“反革命”的基因在传承?

    我又对下午谈话的内容,在头脑中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如下结论:

    首先,我儿子没有认罪——所谓的他想认罪认罚,那都是一种误导我的企图。如果儿子真的认罪认了的话,还需要我这个父亲去做认罪认罚的劝降工作吗?

    其次,办案单位,并没有查到他们所谓的犯罪证据!至少,证据是不确凿的——否则,经过了两次延长侦查期限之后,为什么还要再来延长两个月呢?

    第三,我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我儿子和程渊他们并没有涉嫌犯罪!正如我所知道的那样,他们只是从事了我所知道的那些公益活动!

    这个结论的得出,是基于他们私下讨论时所说的内容“基本一致”。他们所说的内容“基本一致”,显然指的是我所陈述的事实,和我儿子及程渊他们所供述的——或者他们所掌握的事实基本一致!

    这次延长侦查期限,已经是第三次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也是最后一次。这一次期限到了,他们就再也找不到延长侦查期限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了,最终,只能移送到检察机关去审查起诉。

    案子只要到了检察机关,我就可以与我儿子会见,就可以去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就可以解开一个始终团在我心中的谜团: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抓我儿子和程渊他们!

    我的车,在黑夜中行进着。虽然没有吃过晚饭,可我却一点没有感觉到饿。我所面临的真正问题,开始困扰着我:我该去哪里?

    虽然,导航的终点是家。而我,此时似乎已经根本无法到达这个终点了!

    我到的消息是,杭州市的高速公路出口都已经关闭了。而且,我所居住的小区也开始设立了卡口,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每户只发一张出入通行证,而且只能两天有一人出入一次。小区那些回家过年还没有返回的外地务工人员,他们所租住的房屋的门,也已经被贴上了封条。

    杭州肯定是回不去了。

    那么,回武宁吧,去我大姐家。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小村也已经封路设卡,不准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而且,回家的高速公路出口,也被关闭了!

    这意味着,我已经无处可去。

    突然,心中不禁产生了一阵恐惧:不会上了高速公路,就下不来了吧?

    在当时,这不是一种可能,而且一种真实的存在。

    温州某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公职律师,就因为回家参加一个亲人的葬礼,回到温州市时,高速公路已经关闭了。当她返回老家,结果老家的高速公路出口也被关闭,禁止下高速!尽管,这个人一惯很正能量,但这个时候,她的正能量,似乎并不能对她有任何帮助。更有些货车司机,因为车辆是湖北牌照,在高速上一滞留就是十几天甚至几十天!

    整条高速公路,似乎永远只有我这一辆车在奔跑。听着导航的播报,已经到了江西境内。

    也许,是经过了一个上午的开车奔波,又是一个下午的审讯,开车一两个小时后,我已经有些精神恍惚起来。开着开着,不是突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就去何方,就是总感觉这路,似乎越来越窄,而且经常会变形、扭曲!尽管限速牌上显示,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可是我把车速放到80公里,但看到的路面,却依然是变形,扭曲的。

    迷茫、困惑、伤心、愤懑,似乎又有的是更多的孤独和无助,一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绪,突然涌上心头,随之而来的是,我的眼泪出突奔而出,模糊了我的眼,也模糊了整个黑夜和这个世界。

    我忍不住大吼一声,猛然地一脚油门下去,开始狂奔起来。马达的轰鸣,伴随着我那从内心的深处发出的吼叫,我的车,犹如一头愤怒而又绝望的野马,飞奔着,疯狂地向着这个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的、铁幕一般的黑夜撞去……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五)

    收到逮捕通知书后,我知道,我的儿子,吴葛健雄,在劫难逃了!

    但我依然有决心,为我儿子作出最好的辩护。

    虽然,我不是专业从事刑事诉讼,但毕竟,我也没有脱离过刑事诉讼案件。每年都会受理一两起访民案件——这些案件,几乎全部都是寻衅滋事。

    无论是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或者受理刑事辩护案件,我都不喜欢高调宣传。因为这类案件相对都比较敏感,如果引起有关部门高度注意的话,必须会给代理活动或者辩护活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保护我及其他几个律师不被途中被强迫解除委托,我要求其他几位律师也一定要尽可能地低调。

    这种低调,就是:尽可能地不对案件发声,尽可能地避免办案人员和单位的抵触情绪,尽可能地不要为办案单位为强制解除我们而提供一点的借口。

    我努力地做,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对办案单位有些到了卑躬屈膝的地步了——我想用我的尊严,来保取我为儿子辩护的权利。

    在被逮捕之前,我们提出会见申请,答复说是要等到被逮捕之后。逮捕之后,我又提出会见申请,另一位律师丁敏也提出了申请。程渊的辩护律师、刘大志的辩护律师,也都提出过会见申请。

    但是,会见的要求,依然没有被允许。我给我儿子的几次写信,也没有一次被允许送到我儿子手里。

    此时,我知道,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无望的。

    好吧,那么等吧,等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你们总没有理由阻止我和我的儿子会见了吧?

    于是,我等待着。

    在这等待的日子里,我才感觉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

    我天天掰着手指,盼望着这侦查阶段的两个月快点过去。好不容易熬过了两个月,到了10月26日,赶紧打电话询问,案件是否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了。结果,到听到答复是:延长侦查期限1个月!

    延长一个月,这意味着我又得再等一个月了。

    好吧,再等一个月,那就再熬一个月!

    11月26日到了,再打电话去询问。这回我开始有点要崩溃了!

    再次延长侦查期限2个月!

    这意味着,要到2020年1月25日侦查期限才结束!而那个时候,正好是春节长假的开始。

    春节期限是不会让你会见的,我知道。因为,很少有哪个看守所,会在假节日期间对律师开放会见。这意味着,最早,也要到春节假期过后,也就是2020年的2月1日了!

    这一年的春节,过得特别冷。

    1月23日凌晨,武汉宣布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同一天,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宣布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但疫情究竟有多严重,却没有任何的消息。只是要求大家尽量不要出门,即使要出门,也要戴上口罩。

    1月24日,农历的大年三十。

    儿子不在家,只有我和妻子两个有些孤苦伶仃地过年。

    虽然,我也买了好些菜,装出一个要过年的样子。

    可是,我一点做菜的心情也没有。让买来的菜,静静地躺在冰箱里。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和我妻子,只吃些中午剩下来的菜和饭。

    谁也不提儿子的事。怕,伤心。

    大年初一,呆在家里,哪都没有出去,继续过着有什么吃什么的日子。但我已经开始筹划会见儿子的准备了!因为,初二就是1月25日,如果不是春节的话,儿子的案子,延长侦查期限也到了,应当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了。这也意味着,经过漫长时间的等待,我终于可以和儿子见面了!

    想到终于可以见到儿子了,心里居然还引起了一些小小的激动。设计着,见到了儿子,第一句话,我该怎么讲?想象着,儿子,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是否还是留着长长的头发,还是被强迫理成了光头?

    各种的想象,在我的头脑里翻涌着。一想到马上能见到儿子,又有些点的喜,但一想到儿子小小的年纪,大学毕业才两年,就身陷囹圄,又有些悲。

    在这样的悲喜交叉中,我就这样,过着这个春节。

    初二一早,就出去购买口罩。

    因为,政府要求,出门一定要戴口罩。但家里连一只口罩也没有,年前,谁也想不到,疫情会突如其来,真的让很多人防不甚防。

    大街上,空荡荡的,几乎是空无一人,也没有车辆往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本来应当是热闹的春节,居然变得如此的清净,让人感觉是如此的凄凉。

    可以,所有的商店的门,都关着。药店,也不例外。走了好几家,都是一样。我只好回家,考虑着,去哪弄口罩?否则,便连门也出不成了!

    下午,我准备去一趟办公室。每年,一到新,我都会去我的办公室默默地坐上一天,回想过去的一年,策划着新的一年。

    大街上空荡荡的,往来的车辆也似乎都已经消失。公交车因为疫情,也减少了车次。

    我决定边走,边等公交。另一方面,也抱着侥幸的心理,沿街看看,没有有药店开门,好买些口罩。

    走过两三个公交车站,终于看到一个角落里,有一家不走眼的药店开门了。赶紧走进去,问有没有口罩买。

    幸好,那时大家还没有想到抢购口罩。这家店,还有剩余的口罩在出售。于是,我买了几十个,带回办公室,准备去长沙的时候用。

    到了办公楼,除了没有什么人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

    于是,接连的几天里,我都呆在办公室里,准备着一切会见的手续。

    有一天,来了几个人,说是社区和街道的工作人员。见到我,就询问我们什么时候上班。

    我回答:根据政府的安排。

    “是市政府的,还是国家的安排?”他们问。

    我觉得有些奇怪,难道市政府和国家闹分家了?

    后来他们告诉我,今年因为疫情,什么时候上班,一定要听市政府的,不得擅自上班。

    我随口应承着,想不到,这将是有史以来,一个最长的春节开始了!

    疫情的风声越来越紧,网上到处传来封城、封村、封道的消息。

    铁路客运停了,省际的公交也停了,甚至连市内的公共交通也停运了。

    杭州也开始陆续关闭一些高速公路的出口。

    我感觉,如果我再不去长沙,估计马上就要出不去了。马上打电话给办案单位,询问他们什么时候上班。在确认了法定的春节假期一到后,就会上班。我就要求接电话的值班人员,转告林圣新警官,我会在他们一上班就过去,要求与他见面。

    时间一到,我立即一个人驱车,向长沙奔去。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去,不仅没能会见上我儿子,还差点就有去无回!

    (未完待续)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四)

    之二已经被从我的后台被外星人劫持了!所以,网友就是发送消息也收不到对应的文章,实在很抱歉!但我还是得写下去——实在不行,大概我也得翻墙去注册一个facebook了,一直写到我进去——或者我儿子出来为止!

    在林警官的引领下,进入了办公区。

    先把我随身带着包和手机都放在一个窗口的窗台上,然后引领着我进了一个会议室。

    会议室已经架设好了摄像机。摄像机的镜头正对着我坐的地方。

    作了简单的寒喧之后,林警官就对我说:“吴葛健雄想委托你作为他的辩护人,你愿意吗?”

    “愿意,肯定愿意!”我立即回答,说完,就把早就准备好的一整套辩护手续交给了林警官。

    可以想象,我儿子在被捕的那一刻,是多么的惊慌!毕竟,他不过二十多岁,从校园走向社会才正好两年。或许他自己也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居然会突然被捕。在他被捕的那一刻,他首先想到的,当然就是我,他的做律师的爸爸!

    他肯定希望,我这个做了数十年律师的爸爸,在关键的时刻能救他一把!因为,在他的心目中,我就是他唯一可靠的救星!

    会谈过程中,林警官一再强调,他很为难。因为我是吴葛健雄的父亲,所以他不能跟我谈很多——如果只是律师,他就可以按法律的规定和我谈——意思是我是他的父亲,所以好多东西就不能谈了。

    我最关心的,不是什么案情——因为所谓的案情,无非就是我儿子和程渊他们做了些什么。至于做这些公益为什么会构成犯罪,想想这些年来的许多公益人士都被不同的罪名被拘捕和起诉,很多原因,其实是不言而喻的了。

    林警官告诉我,吴葛健雄在看守所过得很好,他们都是一个人一个房间单独关押!

    一个人一个房间单独关押——听上去,似乎是一种很好的待遇!

    但是,这是看守所!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打开的窗户让你可以看外面的风景,也更不可能打开门来,在你觉得烦闷的时候,可以出来走走。就是让你一个人,独自坐在一个徒壁四空的黑小的屋子里,百无聊赖地听自己的呼吸声。

    这让我想起了两个字:禁闭!

    在看守所或者监狱对违规犯人才会采取这样的厉惩罚措施,它就叫关禁闭,也叫关小黑屋子。但一般也只是关几天,很少会超过半个月的。而我儿子和程渊他们,却一直要这样关到判决后移送到监狱去的那一天!

    我认为,这就是一种酷刑!而且是长久的酷刑!

    朋友们,你们自已设想一下,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任何可获得外界信息的渠道,也没有任何人可以交流,也没有任何事情让你可做——把你单独关押在一个黑乎乎小屋子里,让你与外面的世界完完全全地隔绝,这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真的是会疯的!

    必须得让我儿子在监室里有事可做!这是我当时的第一想法。

    于是,我提出给我儿子送些书进去。

    林警察回答:不行!

    连法律类书籍也不行吗?我问。

    不行!得到的还是这样的回答。

    那么诸如资本论、马恩列毛的著作呢?我不甘心地再问。因为马列原著是我在大学的必修课,所以在我大学读书的时候,从一家书店,以卖废纸的价格,卖各类马列经典。我买了一整套的精装版的马恩列的原著,似乎还有一套英文版的毛泽东选集。我想,这样的书,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列宁思想的国度,应当是许可的。

    回答还是不行!

    林警官的这些回答,确实,当时让我有些抓狂。我知道的,人在孤独寂寞的时候,最渴望的就是有事可做。但是林警官的回答,阻断了我的一切幻想!

    最后林警官告诉我:他们每天都有人民日报读。

    好吧,有人民日报读也行——这说明,至少在白天,屋子里,还是有亮光的。

    然后,我又询问起有关会见的事。

    林警官告诉我,会见是需要经过他们批准的。但又很确切地告诉我说:想会见,必须提出申请,然后经过他们的批准,不过,一般他们是不会批准的。

    意思就是说,会见,是不可能的。

    那么通信总是可以的吧?我又问。毕竟,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涉及这类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必须经办案单位许可。但没有说通信、通话也必须经办案单位许可。

    林警官回答说:通信必须经过他们的审查,他们认为可以,才得以送到我儿子手上。

    我说,这也行。因为,只要有我了只字片语能送到我儿子的手上,对我儿子来说,就是一个重大的安慰!

    谈话结束了。和我常伯阳律师一起去以前认识过,一起喝过酒,还互相打过架了文东海律师后那里去吃饭。

    文东海律师,在我那年被律协调查的时候,也给我提供过帮助。当然,我儿子吴葛健雄也与他相识。这时,他已经不是律师了,因为被吊了证,于是开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聊以维生。

    文东海律师的妻儿们也在,大家一起吃午饭,喝酒,聊天。他的两个小孩才几岁,天真、活泼、可爱。想不到,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们,或许此生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到她们了。因为,为了逃脱抓捕,她们娘仨,几个月前,已经借道日本,逃亡去了美国。

    下午,找到了关押我儿子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为我儿子送去秋衣。

    虽然,这还是夏天,天依然是那么的火一般火热——但这种火热,不正说明,秋天就要到来了么?

    我一回到杭州之后,立即开始着手写会见申请,权把无望,且当着一种有望——哪怕无望,我也应当坚持。

    为了我儿子,也是为了更多人的儿子!

    这是我给我儿子写的第一封信:

    健雄:

    今天是你被刑事拘留的第十二天了。

    爸爸在得知你被拘留之后,两次赶到了长沙,也知道你已经与办案人员说明委托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但因你所涉嫌的案件为颠覆国家政权罪,所以与你会见必须经过办案单位的许可。目前,办案单位尚未许可我与你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第第一款的规定,我应当是可以与你通信的,此事我也跟办案的林警官沟通过,不知道他们是否会依法办案,所以,这封信能否能到达你的手中,也只能看办案单位能不能依法处理了。

    我已经在长沙也为你聘请了一位律师,主要是方便有事随时联系。如果可以会见后,我会随时去长沙会见你的,辩护意见到时面谈。

    家中一切尚好,你妈妈身体也很健康,只是有时有些挂念你,希望你能早点出来。律师所的情况也比往年好多了,所里的阿姨们也都挂念着你呢,这一切你都放心。

    人生没有后悔的事,希望这次的事件,对你是一次考验,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千万不要流眼泪,坚强些,出来以后,你一定会更加地成熟的。

    二O一九年八月四日

    这封信签上名后,与会见的申请书一并通过EMS邮寄给了林警官。

    后来,我又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发了一份《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我期望的良知,并没有出现。

    2019年8月26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逮捕决定,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向我邮寄送达了《逮捕通知书》!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三)

    我坚信程渊和我儿子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办理好了委托手续、会见手续之后,我又前往长沙。

    在长沙,根据朋友的推荐,委托了湖南源美律师事务所的丁敏律师,作为我儿子的另一个辩护人。

    之所以还要在长沙另委托一名辩护人,是出于随时可以与办案单位沟通联系,也是随时可以根据案件的进展需要,进行会见的方便。

    这天,和程渊的妻子,施明磊为程渊聘请的律师庞琨律师一起吃了晚饭。施明磊因为从自己的卡上,转汇了一些钱给程渊,也被办案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但因小孩没有人照顾,所以暂时她被监视居住六个月。

    谈到施明磊因转汇款给自己的丈夫而被列为共同犯罪时,我和庞琨律师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可事情确实就是这样!

    第二天,施明磊的辩护律师常伯阳来也到了长沙。我和他一起约好了在办案单位的门口见。

    到了办案单位的门口,通过电话和办案人员进行了联系。在门卫处等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出来一位办案人员。

    这位办案人员姓林,叫林圣新还是什么的,名字不是很清楚。先是常伯阳律师去进去,要他先和办案人员交流完后,我才能进去。

    在门卫室等待期间,我透过窗户向外张望着这个即没有门牌号码,也不挂单位牌子,甚至连百度和百度地图都无法查找到的神秘的办案单位。不禁想起了儿子之前的有关事情。

    吴葛健雄大学毕业到了长沙后,居然很喜欢这种公益活动。为此,很也很少回家。甚至有一次在杭州带着一些残障人士开展活动的时候,我问他:你不回家看看吗?

    他回答说:没时间,我要陪着他们。

    他们,就是他和程渊组织来杭州的那些残障人士。

    那个时候,天气很冷,他居然冷得瑟瑟发抖,我也居然不知道给他买一件衣服——这孩子,自己也没有学会照顾自己,他也不知道跑到街上去给自己买一件。

    想起他喜欢公益活动,这可能真的是天生的。

    在很小的时候,有人捡了一只小鸟。是那种毛也有长出来,肉肉的那种。我就把它要过来,天天喂养。弄些小虫子什么的给它吃。慢慢的,这小鸟儿也有些懂事了,只要看到我过来,它就张着大嘴,喳喳向着我叫。

    我把这只小鸟带回家,让我妻子去养。一方面是因为我没那么多时间,另一方面也是让我儿子有个玩的。不幸的是,一段时间之后,这小鸟居然病死了。小鸟死后,我儿子一直不让我们把它丢掉。他总说,它只是睡着了,还会活过来的。后来,趁着他去幼儿园了,才把它埋了。他回来之后,为此哭了半天,说:

    “我还不知道,就是你们把它埋了!”

    实在没办法,想起之前,妻子在挖菜地的时候,他总会把自己吃的一种小孩零食,叫华华丹的,埋在地里,说是以后会长出好多的华华丹。

    于是,我们告诉他:不是埋了,只种在地里了,明年,就会长出好多好多的小鸟。

    听了这话,他半信半疑,但终究是不那么伤心了。

    来到杭州后,在小学,也会组织一些陪着小孩商业能力的活动。也就是学生们都会从家里拿些东西,到校园里卖,大概是让小孩从小学会交易吧。

    我儿子也把家里那些他之前看过的动画影片光盘,搜索出来,厚厚地一叠,放在书包里背着去了学校。

    晚上回来的时候,我问他:那些东西卖掉没有?

    他得意地说,他的东西最跑火,一块钱一张,一下就卖掉了。

    卖了多少钱?我问。

    卖了二十块钱,他说。

    钱呢?我问。

    全部捐掉了,老师说,还有许多边远地方贫困的同学,连饭都没有吃,希望大家把卖东西得来的钱,捐一点给他们。于是,我就全部捐了,放在那些捐款的小木箱里。

    高中的时候,我们每周会给他一点零花钱。有一次,他告诉我,他身上没钱了。原来,他在放学回家的时候,路上遇到一个人,对他说:他是从外地来打工的,现在工作也找不到,想回家,身上又没钱,想向他借买一张回去车票的钱。并且还掏出身份证给他看,证明他确实是外地人。

    于是,我儿子把身上的钱全掏出来,专门陪着这个人跑到汽车站,为他买了一张回家的车票。

    其实,这样的事情,有一段时间在小区门口经常会遇到,但大多数是骗子。我也遇到过,也给过钱,或五十或一百的。

    儿子做这样的事,我并不责怪他。

    人可以上点小当,但不必为此而丧失自己最基本的同情心。

    有一年过年,许多买不到车票的人,就睡在地址过道里。

    我儿子看到了,问我怎么能帮助他们。我说,给钱,我们没有那么多,就做点力所能及的吧。冬天的过道里很冷,特别是夜里。我从家里捡了些旧大衣什么的东西,让他送给那些需要的人。

    结果,转了一圈,一样也没送出去,说是过道的那些人,一个也不见了。

    估计,那些人,都被城管清理干净了……

    在读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暑假,因为要带回家的东西比较多,我就开车去接他。他居然抱起一只小猫,还拿起什么猫粮、猫砂,让我们一起带回家。

    到家之后,我问他,怎么在学校还养起猫来了呢?

    他告诉我,这是一只瞎眼猫生的小猫。一次他在从食堂回宿舍的路上,大家围观这只瞎眼猫生的一群小猫的时候,他也去围观了。想不到,这只瞎了眼的猫妈妈,竟然把自己的小孩往他身边推,意思大概是希望有人领养它的小孩。于是,他就抱一只回宿舍来养了。这只小猫咪就成了全宿舍人的宠物。现在放暑假了,得把猫带回家。

    于是,这只小猫咪就来到我家了。正好我家还养了一只边牧和一只苏牧,大概因为这只小猫特别受宠的缘故,时不时就在两只比它个体大得多的狗狗面前充起老大来。苏牧小丑和边牧帅帅,也都特别地惯着它,任由它把的自己的尾巴和耳朵当成玩具。

    开学时,我儿子又把这只猫咪抱回了学校。

    人的善良与正义,大概是天生的,否则,我无法解释我儿子这种善良的性格是如何形成的。

    常伯阳律师出来了,林警官让我和他一起进入他们的办公区域。

    我有些激动,因为,终于可以得到一点有关儿子的信息了!

    我会得到什么样的信息呢?从这位貌似很和善的林警官的嘴里?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二)

    收到长沙市国家安全局邮寄给我的这份《拘留通知书》,看到上面说我儿子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后,说实在的,我确实很惊讶。

    无论如何,我无法接受,他们抓捕我儿子的理由,居然是这个罪名!

    所谓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罪名,是从以前的反革命罪拆解而来。一般只有企图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手段推翻国家的政权才构成此罪。如果非暴力手段则不构成此罪。当然,在中国,包括不仅指使用暴力手段,凡是一切想推翻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都构成此罪。只不过暴力手段,成了一个加重情节。

    但无论如何,构成此罪,前提是,必须得有组织、策划、实施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儿子和程渊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此罪。

    有人质问我:你知道你儿子干了什么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我不仅知道,而且还是参与者。

    我这么说,并不是为了为我儿子辩护,而是确实知道,并参与过他们的一些活动。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也知道我知道程渊和我儿子他们做了哪些事,所以还为此传唤了我,甚至还威胁说我是他们的共同犯,可以对我采取手段(即刑事拘留)。

    程渊是我的朋友,我的儿子又在他的组织下从事公益活动,如果他们的活动可能会涉嫌犯罪的话,我会第一个站出来阻止程渊。因为,我不能让我的儿子跟着面临危险!

    那么,我儿子和程渊他们既然只是做公益,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为什么会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抓捕他们呢?

    这个,只有去问他们了。

    其实,程渊和我儿子他们做公益,而且只是做公益。

    程渊属于NGO成员。所谓的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缩写,意思是指非政府组织或者叫志愿者组织。是指非官方成立的从事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机构。

    中国之前并没有对这类组织进行限制,只是到了2016年,才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此法到了2017年又进行了修订。目的是为了对中国大陆之外成立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管控。该法规定:“国家对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予表彰”。

    根据上述法律,我国并不禁止,甚至是鼓励境外NGO在中国大陆从事公益活动的。

    程渊他们不是境外NGO组织,他们只是在长沙成立了一家公司,经工商登记注册后,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开展公益活动。

    但他们的资金,来源于境外。但这种资金来源于境外,并不只限于某一家境外NGO组织,而是通过国际投标的方式来取得资金的。比如:从事防艾滋病公益,则是从防艾滋病公益的基金会通过投标后,中标才能取得。从事残障人士维权的资金,又是通过投标的方式,从另一家基金会取得。所以,他们并不是固定地为某一个境外NGO组织服务,或者代理某一家固定的境外NGO组织。

    他们的活动,在中国大陆是公开的,而不是秘密的。正因为是公开的活动,所以经常会受到有些单位的干扰。

    有一次,程渊他们准备在杭州开展一次活动,结果订好了宾馆之后,因为某部门出面干涉,导致宾馆又解除了合同。有一次由我参与组织的浙江省失独家庭意愿了解会议,目的主要是通过向各地的失独父母了解他们有哪些困难和需要,然后记录下来,向相应的政府有关部门发出请求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报告,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但是,这次会议中途就受到了干扰。

    事先订好的会议室,突然不准使用了。于是,我们只好临时找了一家咖啡厅,进行了半天的征询活动。

    民间组织从事活动,受到类似的干扰,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这有点象我当年做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调查和为争取超生儿的户籍权利时,也曾被地方政府跟踪、驱逐、追赶一样。

    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所以,程渊在长沙设立的办公地点,是长沙公安的国保经常光顾的地方。国保人员经常上门嘘寒问暖,或者找工作人员去喝喝茶,谈谈话,了解他们的一切。

    在当地国保人员如此的关切下,他们又如何能颠覆起国家政权呢?

    所以,我决不会相信程渊和我儿子他们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2020年2月4日,办案单位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对我进行了传唤。4名国安人员对我进行了长达4个多小时的询问。我如实地向他们说了我所知道的事实,而且再三重申,他们决不可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只不过是做了些对社会有益的事而已,如何就变成了犯罪?

  • 我和我的儿子吴葛健雄(一)

    献给我的儿子吴葛健雄被捕一周年
    ——吴有水

    突然,儿子回家了!
    那种喜悦,不仅是久别后的重逢,更多是,我以为,终于可以追问真相!
    然而,儿子又沿着一条小路,走了。
    他说,他还有更多重要的事情去做,因为,还有更多的人,需要他的帮助。
    我哭了,其实,我也需要帮助啊,儿子!
    我在内心底,突然有些崩溃般地狂呼……

    随着一声发自内心深处的吼叫,我醒了。

    原来,这只是一个梦。

    然而,虽然只是一个梦,却并不比现实来得更残酷,因为,现实中,我想见我的儿子,也变成了一种不可能实现的奢望。

    夜里,悄悄地擦去老眼两旁的泪水,回忆起有关儿子你的一切。

    如果说,世上一切的恣意都是自私,那么,有一自私就是:你还没有将来的时候,就创造了一个新的生命,让这个新的生命来承受这没有未来的日子。

    我的儿子,就是我的这种自私的结果。

    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我还没有任何做父亲的准备,当然,也就更无从能让儿子顺利成长的条件。让本不该出生的他出生了,来承担所有我本应当承担的痛苦。

    虽然,我手握着有政府批准我生育一个小孩的准生证,但计生部门还是在得知我儿子出生后,追上门来,征收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我说:我有你们发的准生证的。

    他们说:可是你儿子没有按我们批准的时间出生。

    不对,计生的人说,你儿子应当在1995年才能出生。

    于是,我拿出那张印得象支票一样的,准许我儿子出生的准生证,指着打印在上面的字说:你看,上面写着:1995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1994年12月14日也在1995年12月31日之前。

    不对,你这是1995年准生证,只允许你儿子在1995年1月1日到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他们解释说。

    我不服,向领导去讨说法。可最终的解释权,归有权力决定谁可以出生的计生部门。

    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3000元,

    那时,我每月的工资是100元多那么一点。

    从学校逃离出来,跑到企业,当初的想法,固然是因为内心厌恶自己每年重复地对那些年龄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学生教着我自己也不相信的理论,但还有一点,就是希望能有更多一点的收入——然而,在经过一番论资排的定级后,我每月的工资只能是那么一点,而且还不能保证发放。每月的工资,除了保证吃饭,所剩的也就无几了。要缴纳这么一大笔钱,简直是天方夜谈。

    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说我违反了计划生育,当然我儿子的妈妈也违反了计划生育,所以,本当过完产假后就可以上班的她,也被要求继续呆在家里,单位给发生活费。

    我心里比领导更明白,这只是一种托词,事实上,厂里已经没钱可以发工资了,能够少一个人,就尽量少一个人。

    于是,我也提出了辞职。

    辞职之后的我,准备自己去做生意。

    但是,做生意,需要有本金。本金从何而来,我在辞职之时,并没有想那么多。至少,可以暂时逃脱被征收那3000元巨额的社会抚养费。但真正辞职之后,内心却是一片的恐慌:今后吃饭的钱从哪儿来?儿子的奶水钱从哪儿来?

    于是,开始决定借!向身边认为可以借的人那里去借!

    白天,通过电话,向一位曾经对我许诺过,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的厂长艰难地开口,他很热情地接了电话,最后支唔了半天,说他在开会,晚上再说。然后,我晚上准备去他家。儿子的母亲带上了自己的那点出嫁时的金项链、戒指,准备用着抵押物,抱着出生才两三个月的儿子,跟着我一起去了。

    结果,在人家门外等到半夜,也没有等到那位许诺有困难就找他的厂长回家。

    又想起了孩子的舅舅,在某单位上班的,也已经好多年了,或许会有一些积蓄。于是,孩子的母亲又抱着孩子,和我一起,坐着夜班的绿皮火车,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借钱。

    印象里,在站台上,飘着雨,刮着冰凉的风,只好躲进过道里,等着火车的到来。每当有火车从过道上头经过的时候,那火车铁轮撞击铁轨的轰鸣声,总会把才两三个月的儿子吓得瑟瑟发抖。

    终于从小孩的舅舅那里借到了第一笔钱1900零几元。因为,小孩的舅舅把一个小木盒里的1元1元的钢崩子全倒给我们了,所以会有几元的零头。

    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可是第一笔借款。钱借回来之,就考虑着今后怎么还的问题。也许,这就是穷人的思维吧,因为生怕还不起钱,所以也就不敢借钱,借了钱,也不敢轻易地去花。

    经过东拚西凑,终于有了7000元这么一笔巨款。临行之前,儿子的母亲用一块布,在我的衬衣上缝了一个口袋,把这笔钱缝里衣服上面,这样,就不会掉了或者被小偷偷了。身上其它地方,放了些路上用的零钱,就这样出发了。

    临行前,我看了看儿子。他仿佛睡着了,睡得很香、很甜。

    我想:儿子,从此以后,我就准备只为你而活了!

    车子到达湖南境内的时候,中途要下车休息。

    在一个小篷子里,我看到一位妇女抱着一位婴儿,那模样,和我儿子应当是差不多大小。

    突然,我的鼻子有一阵酸酸的,眼泪也止不住想掉下来。

    好想我的儿子。

    于是,我就站在那里傻呆着、盯着那婴儿看,一直看得那婴儿的母亲有些恐慌了,赶紧抱着小孩进了屋子。

    在外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心中无时不刻在想念着我的儿子。有一次,突然看到街边有个公用电话,我一阵欣喜之后,便往电话机里投下了硬币,然后拨打原单位的电话,希望能与妻子通上话,让她抱着儿子来,让我听听儿子的声音。

    可惜,那时的电话,似乎是永远也打不通的,永远是在占线之中的。

    有时,我会一个人跑到山顶上,面朝南方,向着无言眺望,似乎这样的眺望,能从远处听到儿子的声音。

    但是,眼里能看到的,只是荒芜的黄土高坡,耳中能听到的,也只是那冽骨的寒风的呼啸。

    睡梦里,总是会听到儿子嘤嘤的哭声。

    最终,我回家了,虽然没赚到钱,可我还是回家了。

    因为,我离不开儿子。

    在我失业的那段日子里,我可以天天地陪着儿子。虽然贫苦,却也没有比那种思念更让人觉得不可忍受。

    当我到了新的单位上班,妻子也失业了,带着儿子来到了我新的单位。单位里有几个人,总喜欢捉弄他,吓唬他。在他三四岁的时候,在别的吓唬他的时候,他居然会跑到厨房里去,拿起一把菜刀,向着那吓唬他的大人砍去。

    想起他穿着一双不适脚的拖鞋,一手提着菜刀,一手指着对方怒斥的模样,那性格简直完全是从我这里复制过去的。

    后来到了杭州。初到杭州时,因为一时不能找到公办的小学,只能先到一家离居住地很远的民办小学去暂时就读。

    那时,他才十岁吧,读三年级。

    有一个冬天,因为挤校车没有挤上,他居然背着书包,凭着自己的感觉走着去近十来里路远的学校去。晚上回来时,还很得意地跟我们说,今天他走着去了学校。他的得意,把我和妻子吓了一大跳!要知道,就是连我们大人,也未必能走路找到那个学校,他一个小孩,居然绕那么多路,走着去了学校——万一迷了路怎么办呢?

    从此以后,我就让妻子必须每天早晨看着他上车,以免再发生这样的情况。

    有一次,妻子走亲戚去了,几天没回来。

    他放学回来后,就会到公司去找我。

    有一天,公司的保安因为老板来了,就不敢让他进公司的大门。他只好在大门外的马路上低着头,漫无目的地往回走。我远远地看到了,把他接了进来。

    他问我:“妈妈回来了吗?”我说:“妈妈没回来。”他没有吭声,只是回到房间,说他要做作业。到吃晚饭的时候,他来了。我和他一起进了食堂。排队的时候,他老是往门外跑,我知道,他是在等妈妈。他希望妈妈来和他一起吃饭。但最终,他没有等到妈妈的回来。吃饭的时候,他的眼睛湿润润的,但是忍住没有流下眼泪。只是对我说:“爸爸,你买瓶酒喝吧,食堂有酒。”

    我说:“爸爸不想喝。”

    “你就喝一点吧,食堂不是有酒买吗?”他又说。

    他知道我喜欢喝点酒。在他的眼里,喝酒是能给我带来快乐和忘却痛苦的。但是我不能喝,因为,我还要照顾儿子!

    但,我被儿子的举动感动得想哭。

    我不能哭。

    吃过饭后,我要儿子和我一起去散步。多少年,我没有和儿子一起散步了,今天,我突然特别地想和儿子一起走走。他说,他要做作业。我说,散完步再做吧。

    他默默地同意了。

    散过步回来,我让他做作业,我去取点东西回来。他懂事地答应了。等我取完东西回到房间,发现儿子一个人在默默地流泪。看到我来,赶紧用卫生纸擦着眼睛。

    我的眼睛禁不住涩涩的,他是不想让我看到他在哭……

    “你是不是想妈妈了?”我问。

    他点了点头。

    “你要是想,就给她打个电话吧?”

    “不打,”儿子倔强地摇摇头——他的性格犟起来和我一样。我知道,他真的是想妈妈。晚上,他还要回到原来的屋子里去睡,他是怕妈妈回来的时候找不到他。我没有答应,因为,我晚上还要加班,把他一个人扔在那里我放不下心。他也没有反对,可是眼里却充满了失望。

    我把他带到公司的宿舍里,对他说:“你就在这里做作业吧,做完作业后自己脱了衣服睡觉。爸爸晚上还有事。”

    他懂事地点点头。我离开了,来到了办公室。当我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花。

    这是想妈妈的眼泪。

    后来,转到了公办小学。但公办小学离住的地方还是很远,那时也没有校车。一开始的时候,让他妈妈每天接送。后来,他自己提出说,给他买一辆自行车,自己骑车去学校。

    于是,我们给他买了一辆当时流行的女式自行车。他觉得这样的自行车是女式的,很不高兴。但他发现,原来他们的班主任老师也骑着和他同样的车,他觉得又开心起来了——他就骑着这辆车,天天来回于学校,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们说,车子骑不动了!

    我们拿到修车店去,才发现:这是一辆坑人的车,因为这辆车的车轴,居然不是滚动的!那车轴也已经磨得快断了!

    而他,却居然骑了两三年!

    在这公办小学读书的几年里,其中居然有一个学期,他一直没有吃午饭!这也是他后来告诉我们的,因为,有一次吃饭,居然发现菜里面有虫子。于是,他就坚决不吃了——但却又不愿意告诉我们,而是让自己天天饿一个下午。

    他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都老师要求补课。

    补课不是在学校,而是在老师的家里,因为在外面怕被人发现举报。

    补课当然是要交钱的,但老师却决不会说要交多少钱,而只是说根据家长的心愿,愿意交多少就交多少。

    儿子回来跟我说了,我说那就交800块吧!于是,让儿子给要求补课的老师每人带上800块钱,然后每个周末都让他自己乘公交,去老师家上课。

    有一次,儿子对我说:我们老师真好玩,在班上居然不点名地说我。

    我问:说什么?

    原来,老师嫌我给儿子交的补课费少了——人家都是几千几千地交,而我只交了800元!

    “那下次我们就多交一点吧,”我说。

    “不交了!我不想补课!”

    于是,他就不补课了。

    上了高中,我也从来不问他在学校的成绩,就和初中小学时一样,其实我真的不在乎儿子每次考试能考多少分——而是在乎,儿子学习得是不是开心。所以,在高一结束的时候,我也没有关心过他在学校和班上的排名。只是到了高二,我和妻子在苏州玩。有一天,突然接到儿子的电话:

    “老爸,你想办法把我弄回来理科班来吧!”

    我当时一听,觉得很奇怪,他怎么跑到文科班去读书了呢?

    后来才知道,高二分班时,他居然自己要求去文科班。于是,学校就根据他的要求去了文科班。然而,他最特长和喜欢的是数学、物理、化学——至于当初为什么要去文科班,他自己也始终没有和我说过,直到现在。我想,大概是因为他想学法律,而认为法律属于文科类,所以就报了文科班。但到了文科班后,成绩一直不理想。

    后来他说:想不到文科班的那些人,那么会读书。

    接到他的电话,我就从苏州往回赶。到了学校,找了教务处。教务处的领导表示,现在都开学一个多月了,班早就排好了,再改回来,有点难!

    在我的再三请求下,一位领导终于松口了,说是查查成绩看,看理科成绩好不好。

    结果,他一查,惊讶的对我说:你们家长不管的吗?他理科成绩这么好,怎么会让他报文科班呢?

    我只好说,分班的事,我压根不知道。

    老师也只有苦笑了,说,没有象你这样当家长的。

    最终,他答应让我儿子转到理科班,但前提是得有哪个班的班主任老师愿意接收我儿子。

    原来,我儿子在那些班主任老师中,是有名的捣蛋分子。说是在高一的时候,居然会带动全班的同学造反的,很有煽动能力。所有的班主任老师一听到我吴葛健雄的名字,都会感到头大!

    想不到,我儿子居然还有这么大的能量!

    正当我以为无望时,终于,有一位姓童的班主任老师愿意接收了。教导处的领导对我们说:童老师要求你们去见个面。

    我真的是有些喜出望外!于是立即带着儿子去找到了那位童老师。

    童老师是位女的。见了面之后,她提出一个要求:要求我儿子期末考试能达到全校前80名。

    我问儿子:你能达到吗?

    “能达到,”他回答说。

    “你要说到做到的哈!”我严厉地对他说。

    “嗯,”他应了一声。

    期末的时候,他的考试成绩是全校前40名。

    于是,他成了他们学校的一个奇迹。

    虽然他读着理科,依然喜欢读些与理科不相干的东西,比如:资本论。

    高考之后,他又报读了法学专业。

    大学期间,他留起了长头发,而且还在校园里倒卖法律书籍,也去街头散发过广告传单。每次见面,我也不和他谈成绩之类的。只是有一次,我问他:现在大学有奖学金,怎么没听说过你拿过奖学金呢?

    “因为我不想学毛概,”他想也没想直接地回答了我。

    有一个暑假,正好北京程海律师不服被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行政案件,要求袁裕来律师我代理,一审开庭时,我就带着儿子去让他参与旁听。同时主要是想让他去见见一些著名的学者和律师。

    到达北京的第二天,由程海律师开车,去通州去见了于建嵘教授。于教授还带着我们上街去喝啤酒,吃烧烤。送给我儿子一本他自己写的书《我的父亲是流氓》。

    第二天上午开庭的时候,戒备森严。由于只能是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进去,其他的人一律不能进入法院。在法庭,我质问审判长,为什么公开审理的案件,却不允许民众旁听?经过我的努力,审判长终于答应,下午她亲自到法院门口,去把我儿子接进来。

    终于,下午开庭的时候,我儿子进了法庭。

    这是我第一次带他出门,当然,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大学毕业了,考虑他的就业问题。

    当然首先考虑让他先参加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但第一次考试,失败了。于是,又让他参加了第二次——我并不知道,其实他并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但为了服从我的要求,参加了。这种被要求参加的考试,难免就懈怠了。

    又没通过。

    既然如此,我又无权,也无势,当然也没有钱去请客送礼。也就没有更好的办法给儿子安排一个好的单位了。于是,决定让他去做公益,到程渊那里,先做个两年公益活动再说。

    于是,他自己背着包,就去了长沙。

    他们主要从事的活动就是帮助一些残障人士和艾滋病患者获得更多的权利保障,比如平等的就业权等。他们还组织了一些残障人士到杭州来参观杭州的残障保障设施,体会杭州市残障设施完备性。一位从来没有出过家门的南昌人士在参观体验后,感慨地说:以前她对于逛街出门,想都不敢想。这次到了杭州后,从下火车到逛西湖,完全可以一个人独立完成。感觉完全可以不需要别的人帮助,自己独立生活了。

    我知道程渊他们一直是在从事公益事业的。之前参与了为乙肝患者争取平等的就业权,促使国家修改了相关的规定,在各种招、考中不再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列入禁止招、考的范围。也为弱视人士争取参加高考或司法资格考试努力过,为因为身高不能任聘为教师而发起过诉讼等公益活动。

    当然,这里我需要提出的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我也是在程渊他们一起协助之下发起的。

    在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之后,我和程渊他们又共同努力为取消超生小孩上户口的限制、上学与社会抚养费缴纳挂钩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努力。最终基本解决了超生小孩的户口问题和上学问题。

    程渊和我还共同为失独父母的问题而努力过。为失独父母争取医疗、生活等方面的权益。

    我始终认为,做这方面的公益,只是有益于社会的稳定,有益于公众利益的,对我们的这个国家,也是有利的。

    所以,我一直支持我儿子所从事的公益活动,只要他们需要,我也会参加一些他们所组织的活动。

    但是,怎么也想不到,他们的这些活动,最终却成为了“犯罪”!

    2019年7月22日,在太湖边上。

    我和朋友一起,与正在无锡办案的何兵教授吃过晚饭,回到房间。

    我的手机响了。

    一个不知名的电话打进来,告诉我:吴葛健雄失联了!

    接到这个电话的当时,我并不觉得恐慌,因为打心里我压根就不相信这个信息是真的。但是,我还是立即打电话给程渊,求证信息的真实性。

    结果,程渊也联系不上。而且,其他人也联系不上!我再回拨刚才打给我电话的那个人,那个人告诉我说:程渊也失联了!同时失联的还有我儿子的另一位同事刘大志!

    一阵恐慌开始向我袭来。

    第二天,我回到我的办公室,开始向长沙市110报案!

    打了无数个110的电话,从市到区,但一直都没有个结果,也没有哪个单位说立案去查。

    7月24日,我赶到长沙,在长沙罗律师的陪同下,到了当地派出所,又到了区公安局。区公安局有人暗示我们:办案单位不是他们公安。

    我又回到派出所,坚决要求报案。做完笔录后,派出所的人让我去查我儿子办公地方的摄像。

    罗律师把我送到我儿子办公的地方,经过努力,物业公司终于同意我查看录像。查了近两个小时的时候,突然有人进来,不让我再继续查看了。我说我是经过物业公司经理同意的。但那个人坚决说不行,办事人员也就把我查看的电脑关了。我回到物业公司,去跟他们交涉,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不能查了,还张嘴用无声的嘴型告诉人,人是被0O抓了!

    在我离开物业公司的时候,旁边屋子里,站满了一堆穿着制服的人。

    在我离开的路上,我的手机响了。告诉我,他们是长沙市国家O0局,让我手机保持畅通,到时会有人联系我。

    于是,我一直保持着手机开机——第二天,有电话进来说,他们是长沙市国家O0局,让我告诉他们邮寄地址,他们将会寄一份东西给我。

    几天后,我收到了这份东西。

    他们寄给我的是:长沙市国家安全局《拘留通知书》!


  • 陈剑雄、袁兵案二审判决书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赤壁五君子之 陈剑雄、袁兵,两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上诉一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0月22日下达判决,驳回二人的上诉,维持陈剑雄原判三年六个月,刑期至2021年4月2日;维持袁兵原判三年,刑期至2020年10月2日。





  • 陈建雄“寻滋罪”被判三年六个月

    【民生观察2019年9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陈进新又名陈建雄,因寻衅滋事罪与2016年12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2016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于2017年10月3日被赤壁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8日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因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案袁兵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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