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集体

  • 山东淄博市张可明参加访民月末集体访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1消息:山东淄博市访民张可明,今天被博山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拘留,拘留期限是10天。

    知情人说,张可明是因为4月28日到国家信访局参加访民月末集体访今天下午被博山区公安分局拘留的。山东烟台莱阳访民王凤美因为父亲的工资福利问题在北京上访,昨天也被劫访人员在北京南站强制带回原籍,就是怕他们在北京上访。山东淄博的李瑞英也被接回去了。

    据悉,张可明是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小黑山后村原村主任,因担任村主任期间,村民承包了村委磨齿厂不交承包费,为此张可明废止承包协议转包给其他村民招来镇长不满,并遭其打击报复而上访,因此上访后被多次拘留。

  • 贵州铜仁苗族村民集体抗议强征土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4月1日消息:贵州铜仁市大兴高新区强征星光村苗族村民土地,擅挖苗人祖坟,当地苗族同胞忍无可忍,集体维权抗争。
     
    2016年4月1日,贵州省铜仁市大兴高新区当局不顾星光村苗民的反对,组织施工方强行征地施工,之前更擅挖苗族人的祖坟,遭村民制止被迫暂停施工。星光村是个苗族人的寨子,原属松桃苗族自治县,现归属铜仁市大兴高新区所辖。因当局征地拆房补偿标准过低,此前遭到苗族人强烈反抗。当局虚假承诺苗人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低,另以工救济苗人失地后维持生计。安排星光村苗人集资成立工程公司,承揽工地工程。而现在当局不仅翻脸不认帐,而且威吓抗争苗人签字强占苗人土地,更硬挖苗人祖坟。
     

    苗人历史悠久,有本民族文化习俗,敬祖先鬼神,畏天地公义 。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苗人集体站出来维权抗争,在施工现场拉横幅抗议非法强征土地。

    图为苗族村民拉条幅抗议强征土地

  • 武汉硚口区永利村15.83亿的集体资产到那里去了?

    我们是原永利村的部分居民,由于对永利村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一直存在着质疑,后经多方维权和认真学习了市政府对本市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2004年的173号文件和2009年2号文件以及走访调查,惊讶的发现开发商湖北金太阳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金林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我村村支书(霄佳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开明)秘密合作,打着程序上合法、合同上合法的外衣并利用全体村民对城中村改造的迫切响应,积极支持的心情;利用了区、街两级政府领导为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步伐要求;利用了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的灵活性和对我村改造的优惠的政策性,故意采取拖延时间、迫使压价、隐瞒事实、虚报巨大拆迁数据、暗箱操作、贿买恐吓等手段巧取了永利村的集体利益15.83亿元之多。
     
     
    我们怀着无比愤慨的心情和作为一些有良知的住民,觉得非常有必要向广大的群众将我们知晓的事宜一一的做些披露,并对该重大的经济损失发表些见解和分析及讨论。
     
    首先,想告诉大家,我们此次城中村改造的资产价值(俗称土地价值)是多少?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对我们村里这次城中村改造的批复的房地产开发量为94.1万㎡,房地产开发的基本规则不是以每亩多少钱计算,而是以开发量计算,容积率越高,开发量越多,所以得出的每亩土地的价值越高。一般而言是以开发量每平方米多少钱(俗称楼面地价)而定。
     
    根据94.1万方的开发量和当前市场价值的楼面地价来算,应在5500元以上,则94.1万方×5500=51.755亿元。
     
    根据2013年6月当时的市场价值的楼面地价4200元,则94.1万方×4200=39.52亿元(该楼面地价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隔壁建荣村与广电地产签订的楼面地价3600元(我村的规划和地理位置优于该村)计算,则94.1万方×3600=33.9亿元。
     
    根据永利村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包干价21.4亿,后追加2.29亿,计23.69亿。则是23.69亿÷94.1万方=2517.5元的楼面地价。
     
    由此大家不难看出我村的集体损失按4200元的楼面地价来计算,为39.52亿-23.69亿=15.83亿的巨大而又惨重损失!
     
    一、巧借关系,引狼入村,挤走原合作方
     
    2009年,我村被武汉市纳入“城中村”改造的范围,为此全体村民积极响应并大力支持,引进了湖北省内具有实力的上市房地产开发商福星惠誉公司,并支付了2000万元资金,改造工作顺利起步。
     
    2011年5月,当我村的改造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时,时任永利村的服务商和李模辉(已故)副书记正在与福星惠誉为改造价格上博弈时,现在的开发商姚培林巧用了原硚口区区长胡勤华(后因重大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出面打招呼、请客等方式,并在我村的杨开明书记的配合下,新开发商顺利的进村了,造成了我村的改造中出现了两个开发商的不正常局面。
     
    此后,福星惠誉公司被迫退出,后又有多家品牌企业参与竞争,在报价都高于金太阳集团7个亿以上的情况下,仍然被拒之门外。
     
     
     
    二、巧秀肌肉,博取信任
     
     
    2011年5月在未解除福星惠誉合同的情况下永利村与湖北金太阳集团(法人姚培林)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金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姚良波,系姚培林之子)签订了改造合作约定书,该协议的条款极为模糊不清,其目的是为日后的巧取利益奠定基础。
     
    为了大秀肌肉,快速的打入了3亿资金在自己的账户上,赢得大家的信任,同时并精心的安排以杨开明带领的团队考察了姚培林在厦门的豪宅、名胜古迹,出手大方,彰显实力,进一步赢得我村杨开明的信任,为下一步计划做好准备。
     
    三、巧拖逼宫,定下包干价
     
    在永利村改造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始终达不到开发商的要求,而此时永利村的改造工作急需资金和区、街两级政府为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之时,开发商玩了一个“拖”字。
     
    在开发商姚培林和杨开明秘密沟通之后,为了说服李模辉(时任永利村副书记),于2012年11月29日在特定的地点和环境中,在杨开明的积极配合下,开发商与永利村签订了一份合法的备忘录,最终达到了不可告人的秘密,以21.4亿的包干价来完成永利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此时的李模辉坚决反对无果,后因工作劳累突发疾病,含恨而故。
     
    而在永利村无法支配的、虚拟的包干价就成了永利村的枷锁,成了永利村重大的、罕见的经济损失的根源,达到了利益人的目的。
     
    四、巧编规划,巧取土地
     
    在包干价完成之后,开发商加快了规划编制方案的进度,同时也加快了巧取开发地的步伐,在杨开明书记的积极地、秘密的配合下,大力压缩还建用地,减少产业用地,最大限度的扩充开发用地。下面我们就规划用地情况作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永利村土地的流失在哪里?
     
    永利村所有集体土地共有717亩之多,根据规划要求,政府控制用地(包括道路、绿化、中小学、市政、轨道交通)326.1亩及81亩储备收储,共计有407亩,只剩下310亩用于城中村改造,显然用地不够和非常紧张,为了缓解用地紧张,市政府给予了永利村优惠政策,同意整合周边土地141亩,共计5个单位。这样一来,永利村的改造用地达到了451亩,基本上解决了土地平衡的问题,而在此值得提醒的是,永利村与开发商只是合作的关系,整合土地的资金由永利村向开发商筹借,整合后土地的权属归永利村所有,用于永利村的城中村改造,如开发商不能取得永利村的开发权,永利村将根据合同规定按借款资金占用的时间加上百分之三十的利益返还给开发商的。
     
    值得注意的关键问题出现了,开发商在关键人物的秘密配合下,在广大股东代表还没有搞明白的情况下,将用地规划扩充到开发用地284亩,而还建地、调剂用地只有126亩,产业用地仅存36亩了。
     
    违反了武证办2004年173号文件(该文件是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法律依据)用地配比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规划编制是永利村与规划局、规划院共同签订合同,根据武汉市规划要求,平衡还建、产业、开发等各方利益而制定的。永利村现有的土地完全可以保证各方的利益,规划编制完全可以满足双登时92.7亩的产业用地,172亩的还建用地和186亩的开发用地的最佳效果,而98亩土地呢就白白进入了开发商的腰包。
     
     
     
    为什么说开发地186亩就够了呢?
     
     
    根据市政府对永利村的批复,容积率为4.97,根据永利村与开发商签订的包干价21.4亿以及再追加的2.29亿不可预见的费用,永利村按23.69亿的实际改造成本,以及周边可参照的最高楼面地价,离永利村1000米的地方,古田四路路口2009年054号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文件的公开交易的楼面地价为4196元/㎡,由九都联发府取得,2013年12月28又离永利村1000米的地方,古田二路政府挂牌出让楼面地价4200元/㎡,由招商地产取得。
     
    186亩×每亩666.7㎡=12.4万方,12.4万方×4.97容积率=61.62万方的开发量,61.62万方×4200=25.88亿。
     
    就按照186亩土地的价值和开发商23.69亿的包干价,开发商也少付了2.19亿元。
     
    综上所述分析可见,永利村284亩的开发用地中,98亩土地白白流入了开发商的口袋,根据永利村实际改造成本23.69亿和包干价的“合法的”三个字眼,开发商所得的94.1万方的开发量,楼面地价不过2517.5元/㎡,一个罕见的、可笑的、出卖集体利益的楼面地价。
     
    由此可见政府批复的94.1万方×4200元的楼面地价=39.52亿真实的市场价格减去23.69亿的实际改造成本,剩余的15.83亿的差价,就这样被开发商和村里个别领导拿走了.
     
    15.83亿除以永利村8862万股,每股直接缩水17.86元,由此看来永利村割让的土地以及政策给予的一系列优惠及利益全被杨开明和开发商的秘密合作下一扫而空,装进了开发商的口袋。
     
    五、巧编成本,巧取开发量
     
    永利村城中村改造另一关键就是改造成本!成本!成本!成本的进入是获得开发量的关键,改造成本做的越高,政府批复的开发量就越多,需要的土地也随之增多,获得了开发量就是获得了利益的源泉。进入成本的法律依据是武证改办(2009)2号文,分为前期费用(是有定数的)、后期费用(也是有定数的),关键的是改造成本,值得深究的是关键人物秘密在改造成本上大做文章,其表现如下:
     
    1、虚报巨大的拆迁数据,增加改造成本,骗取政府的开发量(此证据调取航拍图即可)。
     
    2、根据市政办(2009)2号文的规定,整合土地是经评估价的50%进入成本,另50%作为政府土地收益金。而在此次进入成本中,杨开明和姚培林紧密合作,严重违背2号文规定的精神,打着解决政府资产包的名义,按照整合协议价进入成本。
     
    什么是整合协议价呢?就是我村和各个整合单位所签订的不等的土地整合价格,例如有1000万一亩的,有400万一亩的,也有300万一亩的协议价,政府是不允许协议价进成本的,而是要进行土地评估价的50%进成本的,,而他们将其协议价进入了城中村改造的成本,有故意提高改造成本,增加开发量之嫌。
     
    3、在规划中,把在整合土地用于还建地,有故意逃脱政府土地收益金的重大嫌疑。
     
    4、在处理政府债务包时,有重复计算的重大嫌疑。
     
    由于以上四点有虚报和扩大成本之嫌,就形成了我村的土地流失之实,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
     
    六、蒙骗股东代表,巧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由于用地规划方案和成本方案都已过关,再之重点就是拆迁补偿方案,开发商于2012年11月8日出资由杨开明书记安排全体25名股东代表,齐聚龙湾度假村,由开发商每人发放2000元现金,以小恩小惠的方式用于娱乐,在绝大部分代表不知城中村改造真相的情况下,被杨开明和开发商蒙骗获取了25名股东代表的签名。
     
    由于补偿协议的制定是根据市场经济和参照周边村里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而定,为什么我们的楼面地价不能根据市场经济和参照周边的价格呢?若大多数股东代表知晓集体和每个股东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包括他们自己在内,我们想,有良知的股东代表们会如此草率的签下这种补偿方案吗?回答是坚决不会。
     
    七、姚培林何其人也?
     
    姚培林现年64岁,家住福建厦门,早年来武汉,在汉西建立金太阳建材市场,系金太阳集团的法人代表,为永利村改造,成立了金林房地产有限公司。由于姚在省市有着极深的政治背景和社会资源,据姚本人称,省人大、省高法、省纪委、市人大都有关系,在武汉市没有搞不定的事。据我们目前调查,姚培林有意将我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连同我村的集体利益以楼面地价5680元×94.1万方=53.44亿的价格转让之嫌。
     
    开发商为什么要将此项目转让?
     
    1、根据我们在外面所了解到的这个项目,开发商是没有真正的实力的,而是一些利益人为他们呐旗护威,你们看看姚培林从来不差钱,说给就给,我们的还建房在硚口区城中村改造中做的又快又好,不要听信别人的谣言,要不然的话我们的还建房就停了,中了这些人的诡计,等等等等来掩盖集体利益的重大损失。在此,我们想告诉大家,按常规净地摘牌,该地块按市场价值的取得94.1万方×市场价4200元=39.52亿元。那是一次性向政府缴纳的,而城中村改造呢,是以小博大,动用资金少,据我们所知,还建房的建设由建设单位垫资,开发商只付政府整合土地费用和政府土地收益金及重置补偿和过渡费等等。到目前为止,我们预测开发商拿到该地块的投入资金绝不会超过15个亿,如果转手按94.1万方×5680元=53.44亿,减去15亿,获取38.44亿,再慢慢的支付9亿还建房的工程款,开发商在我村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就这么一倒手赚了29.44亿。
     
    2、开发商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过程中,与少数利益人共谋所事,一旦有关单位调查和广大股东知晓该项目的真相,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将该项目快速转让,收回投资,赚它一大笔走人。
     
    八、15.83个亿的损失意味着什么?
     
    15.83个亿对我们村里对我们集体来说,意味着我们有521名股东,按每位股东的损失计算,则15.83亿÷521人=303.83万元/人;如按8862万股来计算,则15.83亿÷8862万=17.86元/股的损失。15.83亿可在我村的还建房的建设中,可以建造极为质量上品的还建住宅,和相当的车位配置及优良的住宅环境。在我村的产业发展上,可建设一座豪华的六星级宾馆,建设一个豪华的商场,按年利率6%的收益,每年收益为9498万元。大家可以想象,我们这样的一个企业,是如此优良,如果去扶贫,要建多少希望小学,解决多少贫困人员。如此等等!
     
    九、原永利村(现霄佳商贸有限公司)的性质
     
    根据市政府(2004)173号文件之精神,原永利村已改制,现已是霄佳商贸有限公司,均属集体企业,股东有521人之多,是按公司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个合法企业。
     
    在此次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根据173号文件的精神,城中村改造允许企业和本公司按市场经济规律合法正常经营,不受任何外界干扰。只是在党务、社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接受街、区两级政府的正确方针指导和监督。
     
    十、如何理解政府制定的1989元的楼面地价和毛地挂牌
     
    1989元的楼面地价是由土地储备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而成,其主要目的是核定成本和开发量而定。此次我村的城中村改造的毛地挂牌中,开发商以18.72亿的价格获得了我村的开发权,并不是一次性的支付,且本价格并不可能完成我村的城中村改造,完成我村的实际改造是23.69亿,23.69亿是不包括集体利益在内。那么18.72亿至23.69亿之间的差价是由开发商与永利村自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协商解决,而我们的集体利益中的15.83亿不在23.69亿之中。为什么我们集体利益是15.83亿呢?由于我们村的集体用地中有407亩土地由政府每亩以30万的价格收储,而400多亩地的市场价格和市值应在每亩350万以上计算,由于政府给了我们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政府收储我们的土地也用于市政建设和社会公益,我们无可非议。所以我们集体企业的利益只能在这一次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与开发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获取,我们集体应有的资产也是无可非议的。
     
    毛地挂牌是市、区两级政府为了加速城镇化的建设,改造村民的居住环境,维护好社会治安,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步伐,给予开发商提前投资,可以优先获取土地的开发使用权。同时也给予了村集体按照市场规律与开发商谈判的优惠权利。政府不干预,让集体、开发商、企业、村民、被拆迁户、股东获得充分的利益保障,而不是由开发商一人所得的一种毛地挂牌的方式。
     
    十一、我们的建议
     
    我们通过认真的学习市政办(2004)173号文、(2009)2号文的精神和深入的调查走访得知上述之情况,我们建议:
     
    1、希望广大群众携手起来团结一致,奋起捍卫集体利益,绝不互相推诿,尽快成立维权小组。
     
    2、坚决支持和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坚决杜绝非法集会、游行、扰乱办公秩序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3、聘请权威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伸张正义,并以实名的方式向省、市主要领导、省、市、区、纪委、检察、公安、审计及新闻媒体进行举报披露。
     
    4、我们坚信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党及相关单位会使用法律的手段,依法严惩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触犯国家法律的相关人员,对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玩忽职守、渎职、诈骗等行为予以追究,砍断在此次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建立的经济利益链条。
     
    5、要求公开开发商与村里所签的一切协议(该项目并不是国家机密及商业机密)。对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重新评估,要求公平、公正,不许侵占集体利益,依法重新选举新的董事长,坚决听从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坚决抵制少数利益人打着领导的旗号,损害集体利益,按照公司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经营好实力雄厚的霄佳商贸有限公司,一定能够挽回我们村里15.83亿的经济损失。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 上海徐佩玲因参加月末访民集体访被警方预约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21消息:今天上午11时许,上海市徐汇区访民徐佩玲,在家中被湖南路派出所10余民警强制压进警车带走,准备拘留。

    本网志愿者从徐佩玲家人处了解到,从2月26日起徐佩玲就被警方限制出行,每天24小时在她家门前盯守,以防徐佩玲出逃上访。3月14日,徐汇区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民警到徐佩玲家里告诉徐佩玲要拘留她,让她挑个日子,徐佩玲选在了今天。

    今天湖南路派出所3个民警到徐佩玲家里抓她时没带任何手续,徐佩玲对此提出异议,拒绝跟民警走,随后,民警打电话叫来了10来个人,也没带任何手续吧徐佩玲强制带走了。

    而此次警方给出拘留徐佩玲的原因是其2016年1月29日和2月26日参加了访民月末在国家信访局的集体访,要以拘留10天作为处罚。徐佩玲的家人还说,两会期间警方看着她的时候就说,她要是跑了到北京去上访抓回来两罪并罚。因为早知这一结果,徐佩玲事先就写好了暂缓执行拘留申请书,目前警方还没给出最终结果。

    据悉,徐佩玲在是1999年上海市曙光医院做胆结石手术时,医院错把肠子接在了肝管上,造成其肝功能重度损伤,留下胆道逆行感染的致命性后遗症,终身靠药物维持,造成夫妻离婚,家庭破碎,致使她两岁的儿子不能和父母团聚。

    后因法院和鉴定机构的枉法行为,导致此次医疗事故给徐佩玲造成三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得不到依法合理的解决,徐佩玲为此上访被多次拘留,2014年还被判刑8个月。



  • 河南全省民师省府集体请愿活动流产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2消息:按计划,河南全省各地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今天上午将到河南省政府、教育厅进行大规模请愿活动,不过该活动已流产,未能如期举行。
     
    据河南洛阳民师代表臧老师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获悉民师们今天的活动计划后,河南省当局紧急下发文件强令各地进行阻止。据臧老师了解,该文件甚至规定郑州各宾馆、旅店不准民办老师入住,客车不准运载上访民师。昨天,五、六位洛阳民师搭乘长途汽车准备到郑州时,结果被发现赶下了车。
     
    在这种情况下,本次活动被近取消。不过臧老师表示,河南不让人上访,下一步老师们准备到北京去。
     

  • 将公安部推上被告席不应该遭到集体报复与打压

    ———民生观察呼吁立即停止集体打压起诉公安部的「沈阳509专案」受害者们
     
    新年伊始,全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在欢庆2016的到来,在这片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却有一批沈阳的上访公民遭到当局的抓捕。当然对于这批「沈阳509专案」的受害人来说,这种毫无道理的任意羁押显然不是第一次发生。
     
    所谓「沈阳509专案」,要追溯到2013年的5月9日,辽宁锦州世园会的前一天午夜,沈阳维权访民辛颖、许梅英、杨兆芳、王斌华、王振华、马治国等13人,在锦州的一家宾馆被沈阳警方突然采取行动押回沈阳,悉数关押在沈阳市各区看守所,并分别被处以天数不等的行政拘留。在得到释放之后,许梅英等五名受害者要求辽宁省公安厅出示抓捕她们的相关信息和文件,遭到无理拒绝后许梅英等向公安部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公安部对此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为此,许梅英等五人将公安部告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出人意料地获得了受理。访民将公安部成功推上被告席,这大概是第一例。
     
    然而在2015年9月17日开庭之前,从9月12日开始,沈阳公安就分别以不同的方式限制五位原告的人身自由,并动用大量的警力在北京和沈阳围追堵截,阻止原告及代理人到庭诉讼,阻止旁听人员参加庭审。原告许梅英、王振华被限制自由无法进京;原告杨兆芳、林淑军、姚立新进京诉讼,被绑架离京;诉讼代理人林明洁、辛颖等人被强行带回沈阳。因此,本应该在2015年9月17日上午9点30分开庭审理,却因为五名原告全部被抓或「失踪」,导致法院被迫取消了当天的庭审。此外,五位访民的诉讼代理人林明杰还在18日被沈阳警方刑事传唤,甚至受到刑拘的威胁。
     
    面对维稳机器的强大施压,「沈阳509专案」的受害者没有屈服,他们在2015年10月27日以邮寄的方式向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举报沈阳市公安局滥用职权,公然违反《行政诉讼法》,剥夺公民的诉讼和旁听的权利,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在坚持不懈的抗争之下,沈阳五访民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一案,终于在2015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受害者们并不清楚未来会是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但清楚的是,「沈阳509专案」的受害者现在正面临新一轮的有预谋的集体报复与打压行动,他(她)们中的多人近日遭到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目前我们获知的情况如下:
     
    1.2015年12月30日许梅英的姐姐告诉本工作室,她突然接到许梅英的电话说她已送到沈阳看守所了,已被刑事拘留。许姐忙问是什么罪名,被告之扰乱社会治安。
     
    2.姚丽新、辛颖于2015年12月30日从北京押回沈阳,两人失去联系。2016年1月1日下午辛颖的姐姐辛燕向本工作室证实,她已获得了辛颖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并传给了本工作室,该通知书指辛颖在北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现关押在沈阳第一看守所。姚丽新从30号到现在电话仍不通,被刑拘可能性很大。
     
    3.林淑军于1月1日向本工作室电话表示自己刚刚被刑事拘留,当时正在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完后就将送往看守所。
     
    4.本工作室1月1日还打通了高群的电话,她表示她于2015年12月31日在北京久敬庄接济中心被强行带回沈阳。1月1日送到沈阳沈和区看守所,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由此可见,这些公民的合法诉讼权利不仅没有得到保障,反而遭到公权力的打击报复,而且我们也注意到他们所受到的处罚从「行政拘留」已变成「刑事拘留」,这表现出当局对其镇压程度的升级。
     
    公安部是中央国家机关,它应是为民众服务的机关,而不应是高高在上的“衙门”。中国公民起诉公安部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诉权,这一依法维权的行为不应遭到集体报复与打压。
     
    在此,民生观察工作室呼吁各方关注「沈阳509专案」受害者起诉公安部遭打压的情况,要求当局立刻停止这一有预谋的任意羁押的行动,立即释放遭到刑拘的姚丽新、辛颖、林淑军、高群和许梅英五人,并妥善解决他(她)们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要在侵犯人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6年1月5日
     
    沈阳公民近日遭集体打击报复的相关情况请见:
     
    辽宁沈阳访民告公安部多人新年前后遭报复刑拘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6/0101/13720.html

     

  • 武汉拆迁户北京集体自焚 十三人遭刑拘二人被送安康医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27消息:湖北武汉市硚口区16名被拆迁户12月16日在天安门自焚,十三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二人被送医院。
    陈桂兰就是其中的一名自焚者,据她的丈夫徐春堂今晚向本工作室介绍,他们是硚口区玉带四村人,因家中有二证的房子被强拆而上访。本月中旬,陈桂兰和硚口区其它多个村的被强拆户一起来到北京集体上访,其中多数人员来自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组图]武汉长丰村拆迁暴力伤人 二百居民堵路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9/2013/0615/6865.html )。16日,由于感到上访无望,武汉这批拆迁户集体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正陽门下点汽油自焚。火被点着后,造成至少四人受重伤,其中就有陈桂兰,她被烧成三级创伤。随即,自焚者们遭到北京警察抓捕。
    18日,自焚者们被押回武汉。当时共有16人被押回。该事件发生后引起湖北当局震怒。除了一个小孩,其它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陈桂兰当时也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因她伤势过重,当天又被转到了武汉市安康精神病院。安康医院是武汉市公安局设立的主要收治精神病人的医院。
    之后,公安局通知徐春堂给陈桂兰送衣服,12月19日,徐春堂到安康医院后却不让进去,由门卫代收。徐春堂说陈桂兰曾传出消息,被送到武汉安康医院的还有一个叫曾宪武的自焚者,也是先刑拘,后送医院的。
     
    关于该案的具体情况,本工作室将继续了解。

    28日最新消息:今天上午,包括徐春堂在内,硚口区一、二百被押人员家属、拆迁户来到硚口区政府要求放人,要求解决问题。

    陈桂兰的刑 拘书
     

  • “宪法日”大批访民进行集体上访活动被抓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4消息:今天是12·4法制宣传日,也是当局制定的所谓“宪法日”。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各地的访民都会纷纷进京进行集体上访活动,活动的地点是在中央电视台,借此希望能引起外界对他们冤情的关注。
     
    今天像往年一样,据上海访民吴玉芬告诉本工作室,今天上午在北京的访民仍纷纷前往中央电视台,上午人数至少会有一千人,下午的人还会更多,上海这次到北京的就是几百人之多。她和许多上海访民今天一大早就前往中央电视台,但当局早有防备,在中央电视台沿路布置了大量警察和截访车辆,主要是用作运访民的公交车。
     
    上午吴玉芬她们快到中央电视台时就被警察查出是访民,带上了早已等候的公交车。上午十点左右,本工作室与吴玉芬通话时,她正在被押往久敬庄的车上。她说她们车上装了满满一车访民,在这辆车之前已开走了好几辆截访车了。
     
    除了上午的活动,下午在京访民将继续进行集体上访活动。如武汉的访民告诉本工作室,他们正准备下午前往北师大。

  • 数百越战老兵遭北京警方突袭抓捕 集体访或被瓦解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22消息:今天上午,陕西越战老兵杨岁全和南充的越战老兵在北京市大红门登记入住的海信宾馆被大红门派出所抓获送到久敬庄关押,其身份证被警方扣留。

    杨岁全说,今天他的战友刚来北京,他陪同战友登记了宾馆,刚进去说话不到10分钟时间,大红门派出所就把我们抓了送达久敬庄,身份证也被警方扣了,把我们关在这个小屋子了不让走。里边还有昨天晚上沙子口警方送来的6个人,都是越战军人。就在刚刚,府右街派出所又送来了12名访民。

    据悉,来自全国各地的越战老兵准备明天到国家信访局集体上访,从11月20日开始,北京警方就开始了对越战老兵的抓捕行动。行动当天住在沙子口一宾馆的数百老兵被围剿、驱赶,多名老兵失联。9月21日集体访后就有多名老兵被地方刑拘,至今未放。

    但对老兵的打压不止这些,近期,杨岁全(网名“昔日炮灰”)因在微博发帖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广西柳北民警称,经审查他10月15日9时17分所发贴文“近平、克强、王岐山,虚假报告蒙了眼,反腐口号喊破天,基层该贪继续贪。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说督办,问题又回街道办,街办有个维稳办,地痞流氓当骨干”。的内容为虚假消息,要求其删帖。

    据了解,杨岁全 1985年应征入伍,同年为维护祖国领土完整,赴云南老山前线作战,在一次战斗中,杨岁全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 。 1990年杨岁全由部队安置到陕西开关厂工作,2000年杨岁全和妻子同时下岗。2004年, 由于在部队战斗中受伤留下了一些后遗症,杨岁全旧病复发,但企业未按国家规定给其办理医疗保险,导致杨岁全因无力承担医药费而延误病情。2006年9月企业宣布破产杨岁全夫妻二人又同时双双失业,把杨岁全逼上了绝路。无奈之下,杨岁全多次向各级人民政府反映这一情况,一再遭到政府打压 ,还被多次拘留。 其他老兵也是反映国家对他们的优抚政策被克扣等问题。



  • 辽宁省被终结信访权利的公民集体要求国信局进行答复

    我们是辽宁省被非法三级终结信访的公民,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可我们自2013年6月3日至2015年10月向国家信访局多次反映被非法三级终结信访的问题,国家信访局至今不给答复意见。
     
    国家信访局执法犯法违反信访条例,我们坚决要求国家信访局对我们的问题进行答复。
     
      辽宁省被终结信访权利的访民
      二0一五年十月

    被终结信访权利者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