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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坚持枉法裁判透露中国法律只是权力附庸品

    我是王秀英,福建省福安市下白石镇里凡村人。我先声明,我在此说的每句话都是事实,就算比喻听起来不文雅,但也没有更恰当的比喻。

    政府,官方宣传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我经历与接触的政府是抢劫百姓财产的强盗。

    法院,是惩办犯罪,解决人民纠纷,保护群众财产与人权的。而我20年的依法诉求,裸露在我面前的法院是无视人权,为强盗的抢劫披上“合法外衣”的工具。

    下面我用事实来证实以上的话:

    2000年福安政府暗箱操作,将我村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农田与护岸林颁证给勾结对象丛贸公司,却一致欺骗我村没有颁证。直到2005年,福安市国土资源局才告诉我村的土地在2000年已经颁证给丛贸公司。

    我村起诉到法院,一审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杰,二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珩,是该案一、二审的审判长。两审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仅凭以下这份来源不清的、没有履行过的1977年的“契约”判决我村村民赖以生存上百年的土地属于国有。

    征用护岸林与基本农田应该由国务院审批,而本案任何审批手续都没有。

    在我村这宗地上,福安政府给勾结对象丛贸公司颁证面积200多亩,实际默许丛贸公司侵占371亩地。2022年到2023年,福安政府两次聘请测绘公司对我村被侵占的土地进行丈量与宗地确认,结果除了福安政府给丛贸公司违法颁发的9本土地使用证外,还侵占我村100多亩土地。

    我村向福安政府申请为被侵占的土地确权颁证遭拒绝,2023年6月向法院起诉。

    2023年9月6日,霞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福安政府提交颁发9本土地使用证的证据,8本证作假,(其中一本比作假性质更恶劣,也是本案利益链层层抱团维护违法行为的症结所在,待时机成熟另公布)。

    霞浦法院院长吴杰,原是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福安政府将我村土地违法颁证给丛贸公司的案件都经他审理过,福安政府所有作假行为,吴杰法官都会以法的名义为违法包装,但在包装盒里没有相应的法律。

    这次我村提起确权之诉,在充足的证据面前,霞浦县人民法院为逃避案件的依法审判,设计了一个枉法裁判的套路,不审案件本身,而把审案重点放在本人身上,庭上庭下多次调查本人的村民小组组长身份。

    以下图片是2023年11月30日《今日质疑网》发布的文章与视频,标题是《霞浦法院调取证据通知书暴露法官枉法裁判的真相》。

    文章最后一段已经预知:“霞浦法院的调取证据通知书,不是在调取证据,而是在暴露自己的罪恶。这是一份枉法裁判的预告,是一份法律的讽刺,是一份人民的耻辱……”

    事实果真如《今日质疑网》预知中发展。2023年12月29日,本人收到霞浦县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内容果真按霞浦法院的调取证据通知书的铺垫进行。

    霞浦县人民法院驳回诉讼的理由是里凡村民小组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提起本案诉讼前已由村民小组依照有关法律讨论决定,没有18周岁以上三分之二的村民参与的证据,没有村民小组向村民公布的证据,不具备提起本诉主体资格。

    不知霞浦县人民法院哪来自信与证据认为里凡村没有18岁以上三分之二的公民参与,及决定没有公布。本人既是里凡自然村村民,又是由里凡全体村民委托,村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处理里凡村土地被丛贸公司侵占的一切事项代理人,更是村民推选的小组组长。这些证据已经都向霞浦法院提交。完全超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起诉应当提交的材料。且十几年来有关本案的所有诉讼,本人的身份证明都只出示身份证与村委证明书,任何级别的法院都没有对本人身份证明进行调查过。

    《村委会组织法》明文规定村委会是自治自理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史以来,里凡村民小组讨论村务就由小组长把村民聚在一起开个小会决定,小组讨论问题从来没有留证据。也没有法律规定村民小组讨论村务要留证据。村委出具村民小组长的证明书就是证明村民小组讨论决定通过的证明。

    福安政府非法侵占村民土地,村民小组依法诉诸法律,霞浦法院却要村民提供“我爸是我爸”的证据,就好比有一对夫妻,老婆被人强奸了,老公向法院起诉追究强奸犯的责任,而法院却要求老公出示两夫妻在床上行夫妻之实的证据来证明老公是老公,如果老公提交不出,就驳回老公的诉求,老婆应该被强奸。

    霞浦县人民法院这钟荒谬绝伦的裁判是在玩弄里凡村,还是针对国家最高领导层?2018年修宪,把《宪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后去掉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村民小组讨论、决定村务要留证据,但对修宪有明文规定。按正常逻辑推理,霞浦法院是借用里凡村的案件来讽刺最高领导层修宪没有通过全国十八周岁以上三分之二的公民参与,以此来表达对我们国家主席修宪连任不满而指桑说槐。霞浦县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20向我村委调取我的村民小组组长身份证明已经在打脸中国由选举产生的官员了,现在裁定书又以我这小组长为维护村民利益要提交18岁以上三分之二村民参与讨论决定的证据来含沙射影国家领导层的修宪这重大决议没有通过18周岁以上公民参与的证据,又一次打脸中国领导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等规定,按本案驳回的理由,本案审判法官在开庭前并未向当事人出示其担任法官的相关学历证明,那么审理该案的法官也不具备法官资格。

    最后,我再给大家出示一组霞浦法院的法律文书,霞浦县人民法院给里凡村民小组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人民陪审员的名单是吴先铜与颜厥炎。这是裁定书的陪审员是徐松与王宝丹。霞浦县人民法院并未给当事人任何说明。可以想象法律在他们的执行中已经扭曲与变形到什么程度了。

    中国底层百姓是弱者,弱到法律都保护不了。这近20年来,我代表我村一路举报与该案有关的违法人员,而枉法裁判的两审判长一路被提拨。与政府勾结侵占我村土地的丛贸公司老板刘丛生,用政府违法给他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向银行贷款十多亿本息不还,之后宣告破产,福安政府接手继续抢劫,法院继续充当抢劫的工具,难道刘丛生向银行贷款十多亿不还,与政府、法院无关吗?如果他们没有一起分羹,那是什么促使该案延续近20年不解决,政府违法后续有人,法官坚持枉法裁判的意念不放松,这是值得人们讨论的话题。且与该案有关的违法人员都得到提拔,这只能向人们释发一种信号:1、中国的法治已沦陷。2、中国体制内的人只要越违法就越得到重用。

    在此,我也想奉劝高层领导,想摧毁政权的是你们体制内的人,不是百姓。不难想象,一个百姓无法可依的国家如何能长治久安?百姓只是被卡住喉咙捂住嘴,濒临死亡时挣扎一下,对执政党不构成威胁,请不要高压维稳受害的百姓。

  • 人权律师李昱函遭遇揭露辽宁当局无法无天

    据媒体报道,辽宁籍在北京执业的人权律师李昱函女士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严重超期羁押四年多后,被辽宁执法当局定于10月20日上午9点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法庭开庭。

    李昱函律师被辽宁省沈阳市执法当局羁押控罪一案的整个过程,充分暴露着辽宁执法当局打着执法名义,报复迫害人权律师,肆意践踏法制,侵犯人权,颠覆依法治国的无法无天行径。

    本次拘押李昱函律师,是辽宁沈阳执法当局对李律师信访举报维权行为的公然打击报复。2021年3月11日,李昱函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告诉前往会见的律师说,2021年1月7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一名法官提审她,要求她认罪,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遭到她坚决拒绝。李昱函当时告诉前去的法官,两项指控是对其上访活动的报复。李昱函信访的对象是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和和平区检察院,而这两个单位分别负责对李昱函进行调查和起诉。

    李昱函律师生于1957年,沈阳市人。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辽宁执业。2006年,曾因举报沈阳市一黑社会头目,遂遭到其保护伞沈阳市和平区警方的打压、报复,遭人绑架,并多次遭警方关押与暴力对待。2009年被迫前往北京,执业于北京市敦信律师事务所,并坚持对辽宁沈阳黑社会及其保护伞对自己迫害的举报信访。

    2017年10月李昱函前往沈阳办理案子,当月9日,李昱函给她的弟弟发了短信,说她正被沈阳警方“带走”。自那时起,李昱函一直与外界失去联系。被隔离监禁。直到2017年10月31日,失踪20多天的人权律师李昱函家人致电沈阳警方后才获悉,李昱函在辽宁省沈阳市被刑事拘留。尽管中国法律规定公安拘留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但是沈阳警方完全无视有关法律规定,拒绝通知李昱函的家人。,直到家属反复追问,才在关押当事人20余天后口头告诉拘押事实。

    李昱函在被关押期间:2017年11月15日,李昱函被正式逮捕。2018年3月1日,李昱函的律师前往会见中获悉,李昱函从2月24日开始绝食。李昱函告诉她的律师,她绝食抗议延长羁押期限,并抗议看守拖延给她必服药物。2019年4月9日原定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李昱函的案件,但在开庭三天前被突然取消。李昱函律师身患七种疾病:心律失常的阵发性快速房颤、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甲亢、糜烂性胃炎、头外伤脑震荡(长期维权被打的)和脑梗,病情发作时看守所警方却不给医治所需吃的药,而且,看守所警察僱佣女牢头和女犯人,天天折磨她,不给温水,只准让她用冰冷的洗澡;不让吃泡饭,别人一餐给两个馒头,只给她一个;把她的蔬菜水果放在厕所地板上,不让吃,故意在上面拉尿后第二天再让她去吃;亲友为其存钱亦被警方拒绝。李昱函在拘留所里还受到辱骂和其他虐待。当局一再拒绝李昱函的律师提出的保外就医要求。2020年10月27日律师前往会见时发现当局在原来以“寻衅滋事”罪名拘留她,对她的指控增加了一项新的罪名“诈骗罪”。沈阳执法当局一再以各种借口超期羁押李昱函律师,直到近日才对外公布于2021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

    多年来,李昱函律师由于为信仰自由如法轮功、基督教家庭教会等等敏感案件辩护,曾担任“709大镇压”中王宇律师案的代理律师,关注政府和警方不法行为,而经常被中国当局报复,包括威胁她的家人、语言骚扰、暴力以及人身攻击。李昱函的同事认为,沈阳当局在中共十九大之前,以全国性的“维稳”措施为借口,违法拘押李昱函是典型的打击报复。因李昱函拒不屈服于沈阳执法部门强迫她认罪,法官告诉她检察院对她的量刑建议是五至六年。

    辽宁执法当局打击迫害律师由来已久,不仅30多年前曾拘押代理涉嫌强奸案的律师,引起司法界震惊,而且就在前几个月的7月31日,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跨省抓捕了广州前往代理辽宁案件的律师周筱赟,在全国舆情激愤之下,关押律师两个多月后才被迫给予律师取保候审出来。可见辽宁执法当局无法无天已成习惯。

    本次辽宁执法当局打击报复李昱函律师从拘押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到阻扰拒绝律师前往会见,到虐待污辱酷刑李昱函律师,再到不按医治需要给李昱函律师服药,再到在李昱函律师身患多种疾病下拒绝律师依法提请的保外就医,再到强迫李昱函律师认罪,再到不断以各种借口延期开庭,严重超期羁押李昱函律师达四年多,等等行径,充分暴露着辽宁执法当局的肆意践踏法制侵犯人权本性。结合长期来辽宁执法当局的种种对律师的打击报复习性,更见本次李昱函律师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与“诈骗”案的“莫须有”构陷迫害性。

    辽宁执法当局违法迫害李昱函律师不仅严重违反中国《律师法》有关保护律师承接办理案件权利,也违反《信访条例》中保护信访人的规定,而且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有关保护人权捍卫者的规定,也公然背离中国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精神。因此,辽宁执法当局应该立刻停止违法侵权行径,无罪释放李昱函律师。

    民生观察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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