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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彭德元:20年青春献给了伟大的教育事业 我一无所有

    我叫彭德元,男,1948年4月出生,现年六十七岁。

      一、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二十年青春,都白白地奉献给了“伟大”的教育事业

        1965年—1984年,我十七岁至三十七岁,干了二十年民办教师,分别在南县的河口、新安、明山、华阁等四个公社中的河口、新胜、安福、同丰等中、小学教过书,曾任过多所学校的教导主任、校长。所到之处学校师生、家长和当地大队干部都认为我是公办。我却是民办待遇干公办事情。外大队中学的公办教师人数占多数,人家身份学历背景都比你强,你只有事事以身作则,带头拼命苦干加实干,长期吃住在学校,日夜刻苦钻研业务,才能民办领导公办,才能“长工师傅”管理“东家少爷”。原大队老支书证词(附件八)中说是“由于对工作负责,水平又高,”才能“临时工”领导“官二代”!这难事又有谁知又有谁晓?这又有何报又有何酬呢?

      1977年全国恢复统一高考招生,我在安福学校任教导主任,假期组织了多期高考补习班(民办教师假期不回生产队出工,留校补课是没有工分报酬的无偿奉献。补课的公、民办老师都只需带米交食堂,不需交钱就有饭吃,学校食堂不收民办老师在生产队分给的杂粮),补习语数政三科,我主教政治,帮教数学。一分钱不需交的学生还来自周边县、公社、农场,有很多被全国各大、中专学校录取,现在局、处级干部、硕士博士也不在少数。人人喊老师,个个是学生。厂长经理老板书记,那时的青少年,现在快达退休年龄的他们,曾是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各行各业中的骨干力量,桃李满天下,栋梁撑中华。不说彭老师德高望重,也能说得上没有功劳有苦劳否?那时谁不知哪不晓?现在又有谁知又有谁晓呢?

      1984年,水杉树苗价格暴跌,后来有的因无销路而被烧掉。我们为了使自己学校种植的几亩水杉树苗不像别人的一样,被当成柴烧掉,经“学校领导小组反复讨论,决定抽派老师出外销售,经研究一致认为派彭德元老师较合适,彭德元老师曾任副校长、教导主任,工作认真负责,交往能力强”(见附件二、原安福学校校长、总务主任的证词)。这样,我于 6月15日与学校签订了合同,上写着“照旧领取工资,享受在校任教一样的劳保福利费”等在岗待遇(见附件一原合同的第一条) 。随后即下半年我就按合同外出推销水杉树苗了。年底回来领工资时我才知联校在10月份就停发了我的工资。后来我“多次请求继续教书”,因“已安排别人,”“无法答应”,(引号内是赵联校长的证词,见附件四)。民办教师以后全都转为了公办教师,而我却这样无辜失业了。

      是学校抽派,而非我本人过错,使我失业了。我“临时工”拼命领导“官二代”,教书二十年,挤出后四处奔波、流离颠沛漂泊多年,尝尽失业痛苦,孤雁难栖寒巢,带着妻子和淹死两个后还剩下的儿女,两手空空、冤又惨地离开了原遮风挡雨之所。人的生命仅有一次、我一生中最好的和最值得珍惜的二十年青春,都白白奉献给了“伟大”的教育事业!

      二、  我的两个孩子最宝贵的性命,全都白搭在“伟大”的教育事业。

      上世纪七十年代,民办教师都是在本大队学校教书,唯独我像公办教师一样,被调到离家很远的外地学校。有一年我作为“教学骨干”,被调到离家十多里的同丰中学,家与学校中间隔着一条沱江东干支河,河堤两边距离,窄的地方也有一华里宽。吃住在学校,每周步行回家一次要反复过河渡水,相当困难。几个小孩丢在家里无人照料。因我上无兄姐、下无弟妹、一岁多失去母爱、也没见过外婆舅舅婊兄妹,出生前三年父亲就双目失明,从小与盲父相依为命,小小的我自己衣食无人照管,还要承担家务,我和一穷二白的祖国一起度过童年,但我真比孤儿还孤儿,茕茕(qióng)孑立,形影相吊。读书是老师的关照,生活靠邻居的帮撐。九死一生熬到了当民办教师的这一天。
    那是终生难忘的一天:孩子的娘被计生办强带到公社卫生院,正躺在手术台结扎的那一刻;孩子的爸又正在外地学校上第二节课,孩子因无爹无娘照顾,淹死浮在门前的沟中!我闻噩耗丢掉手中粉笔狂奔赶回时,看到流泪的人群围着的是全身湿透、浑身泥污、俯卧锅底、脑袋下垂、脸色惨白的尸体。我突然两眼发黑、四肢冰凉,眼泪向外喷出、失声痛哭道:儿啊!你妈现在还正躺在结扎的手术台上,我还得瞒着她,独自一人吞下泪水,此刻你就这样独自不辞而别了吗?…丢下你爸怎么活啊?生死永别、从此天下、再无我儿、呜呼、哀哉!悲哉、痛哉!岂能怪你?只怪蠢爸图个什么优秀骨干教师的虚荣。可怜我的乖儿啊,你来到这世间仅一年多,爸还没来得及好好给你买一件漂亮花衣裳,你就这样悲惨地离开了人世!儿啊,教我如何不伤心痛哭流涕,呜~~儿啊,教我如何不悔恨终生!儿啊,爸的心头肉~~呜呜~~~!

      狂风偏打漏水船,后来在外大队的安福学校时,同样是家中孩子无爹无娘照顾,又淹死一个!这都是在结扎后再失去的两个孩子啊,也都是因我被调到外地教书,家中孩子年纪小无人照顾而造成的(后来听算命先生也是这样说:要前途就丧子。瞎说,结果是子丧前途黑)。当这一幕幕惨景,经常浮现时,我都以泪洗面、晕头昏脑、悲痛欲绝、饮食难进。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啊!教书在外,中年结扎后连丧两子!教我如何弥补?悔恨终生、终生悔恨。确如大队老支书在证词中说的:“真惨” !

      妻子和邻居都质问我,你回答:是孩子性命要紧还是教书要紧?我~,长长地叹着气~,久久地昂着头~,呆呆地凝视着上天~:天亦有情天亦老,人间此处多凄凉。苍天啊苍天!行善的贫穷命又短,造孽的富贵寿还延!天:你竞然欺善助恶枉做天!地:你不分邪恶好歹何为地?

    三、 岂能青春献教育、暮年尝恶果?!理应赔我青春补我钱!

      尊敬的领导和朋友们:请您换位替我想一想:我的一切,包括二十年青春和两个孩子的生命,都奉献给了“崇高的”教育事业,而且是“临时工”拼命领导“官二代”。先只想总会有一天苦尽甘来、熬到转正日出天晴的时刻!现已进入生命倒计时、白发苍苍病魔缠身的彭老师,今生幼年无母、少年侍父、青年丧子、壮年失业、老年上访,一丢工作、二失亲人、三无补偿、四处奔波, 却只有鸠占鹊巢!只有痛失亲生!只有泪水和贫穷!只有依法上访还需小心!只有在绝望的挣扎中!只有狼狈不堪、绝无古今!只有破灭的希望和滴血的心灵!…

      (唱):“党啊党,亲爱的妈妈!”鉴此特向南县县政府、教育局提出经济赔偿x x万元;或履行合同,按在岗任教一样对待,即补发我一生的工资、退休等福利。

      尊敬的领导:这非我本人的过错,使我丧失了工作,这冤、错给我精神上沉重打击、经济上巨大损失。现胆囊切除后,又已患多种疾病(如高血压眩昏症、结肠炎等)常住院,精神已临崩溃、疯狂、临近绝路,再也无法承受持日旷久的上访煎熬,敬请领导于15日内书面答复。不谢也谢!

      此致

                                敬礼!

                            湖南省南县华阁镇新胜五组    彭德元


         
                                

  • 还我青春 同工同酬——湖北阳新民代教师罢课上访实录

    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清早,天气晴朗,来自湖北省阳新县各乡镇的民代教师数百余人停工罢课,齐聚阳新县人民礼堂。集会现场,讨论热烈。阳新县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从2013年元月补发绩效工资,人均补发两万六,平均每月增资一千多,并且从2014年元月起还增发生活补贴300——600元∕月,合计人均增资1500元/月。而同样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的代课教师,每月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日薪平均只有25.5元,且不能按时按月兑现。如此不公政策出台落实后,激起全体民代教师的公愤。上午十点钟,他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举着横幅,高喊口号,浩浩荡荡向县政府挺进。
    到了县政府,政府门口早聚集了公安干警。他们向阳新人民敞开了政府大门,有序地把他们引入院内。顷刻间,惊动了一些在政府工作的领导出门观看。在门口和花坛之间的小广场上,一些代课教师拉起的横幅在微风中抖擞跳跃。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表达了广大民代教师在饱受政府屈辱和不公正对待的情况下仍热爱党、忠诚党、相信党的高尚情怀。
    “日薪25.5元,叫我如何生存?”——真实展示了代课教师的生存困境,控诉了一些政府官僚不视民间疾苦,导致民代教师被逼无奈来访。
    “还我青春,同工同酬!”——这句响彻云霄的口号道出多少民代教师及全体中国人的心声。民代教师把自己的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和满腔热血奉献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却无法得到平等的工作报酬,他们只有呼唤和呐喊。
    这时,一些官员钻进小车,想驶出政府大门。民代教师见状,立刻拥向大门,堵住门口,防止官员借机“外逃”,一些小车被迫折回。也有些政府工作人员下班开车回家吃饭被堵在门口,经一旁公安和教师确认后方可放行。
    中午十二点多,一些乡镇包片督学(又称片长)陆续赶来,见到自己片下的老师,关切地问:“吃了吗?来,一起吃饭去!”,得到吃过的答复后,然后是:
    “你出来,找你说几句话。”接着开始“洗脑”,“全县像你这样的代课老师有上千人,他们缩在后方,不出这个头,你为啥要出这个头?你也缩在后方乘凉不好吗?不要被他们利用了!知道吗?拉横幅、喊口号、集体上访是违法的!不要自毁前程!”
    来截访的校长也用如是的调调“开导”我,劝我回校复课。
    “你是教师,我也是教师,凭什么你工资每月四千多,我只有区区七百七,这公平吗?你以前是当兵的,如果每个人都是我不去当兵,总有别人会去当兵,反正不缺我一个的想法,那就没有人会去当兵保家卫国了。他们不依法兑现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尊严,这样下去,代课教师还有什么前程可言?我们和平、理性、集体向政府表达诉求,要求妥善解决民代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如有违法,自会承担法律责任。”我答道,然后继续回到了队伍。
    你们吃着大鱼大肉,就不许我们从锅里捞碗汤喝?你们每月四五千能按时兑现,我们每月一千五却要望眼欲穿!同是教师,工资差距咋这么大呢?
    下午,主管教育的邱副县长带领教育、财政部门的负责人与民代教师代表在政府办公室协商。首先,代表们带着各自的问题一一发言:网上查询的民代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台账与个人实缴情况有出入;日薪25.5元难以养家糊口;代课教师在教学点之间流动,产生高额交通费用,怎就没有交通补助?为什么不能像公办教师一样从2013年元月起补发绩效工资?代课教师工作绩效不如公办吗?代课教师也需要生活,为什么不能享受生活补贴?民代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什么时候能实现?为什么民代教师没有“五险一金”?为什么……?为什么……?
    在充分肯定民代教师为阳新教育做出的贡献后,邱县长拿着民代教师的《请求书》,开始逐条回复。关于补发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的问题,邱县长解释,目前,中央和省出台的文件已明确发放对象是在编在职的公办教师,民代教师不在发放之列。县政府考虑到民代教师工资偏低的状况,决定从七月份起,增设600元/月民代教师绩效工资,下星期予以落实到位。明后年将以前一年月工资总额8%的幅度再提高五个百分点以13%的涨幅提高月工资标准,即今年每月是1500元,从明年元月份起,民代教师工资是1690元∕月。接着,邱副县长让教育局的负责人进行补充,在分析了阳新县师资队伍现状之后,教育局负责人承诺:三年后,在公办教师工资没有较大上涨的情况下,代课教师工资将调到每月两千九。
    针对代课教师工资拖欠的问题,邱副县长询问了财政局负责人:代课教师应该有卡吧?财政局答复:代课教师确实没有卡。邱县长说:这个可以有。财政局当即表示:回去一定抓紧落实。
    财政局接着回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和代课教师工资,财政局都按时与各乡镇中心学校进行了结算,之所以出现代课教师工资拖欠的情况,责任在于有些乡镇中心学校没有及时把工资发到教师手中,回去我们一定加大工资支付检查力度,同时为每个代课教师建立一张工资卡,从源头上杜绝代课教师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全国是从1996年开始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6年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局暂没上网公开让参保人查询,1996——2002年社保欠账(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欠缴)的问题,政府还在研究,至于2002年后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可向各乡镇中心学校和社保中心了解,为了杜绝因本人送缴不及时造成社会保险忘缴、漏缴行为的发生,刚才有教师代表建议由单位代扣代缴,邱县长也表示了同样的观点,回去我们一定也要把这一条抓紧落实。因为代课教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所以无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县里也没有政策支持,有医保需求的代课教师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两项保险已实现全覆盖。
    邱副县长还谈到了代课教师的出路问题,主要有三:
    1,               招考转正。现在教师聘用实行新机制,教师资格由省认定,教师招聘由省统考,教师编制由省控制,县政府正积极与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协商,探索从每年的代课教师队伍中定向招聘新机制教师的可行性,在目前进展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根据教师空编数量,自己拿出一块“粑”,定向用于代课教师招考转正,目前这一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
    2,               增资。对于无法转正的在岗代课教师,刚才教育局的领导也谈了具体的增资方案,这里就不重复了。
    3,               买断下岗。对于因疾病、能力等原因,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其本人意愿,可买断下岗,具体方案还在研究制定当中。
    最后,邱副县长结合个人从政经历谈了自己对“同工同酬”的看法,他说:“同工同酬这个东西,怎么说呢?我以前在市里当干部时,每月有四五千元工资,现在调到这个贫困县来当领导,每月只有两千多元,你们说,同工同酬了吗?你们要想同工同酬,只有参加转正考试,转变身份,才能实现同工同酬。今天,你们这些违法的、不理性的举动我们不会追究,希望你们这些乡镇民代教师代表下去以后能把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代课教师,这种违法的、不理性的活动就不要再搞了。”
    从会议室下来,聚集在广场外的民代教师把教师代表团团围住,询问“谈判”结果。一个女的把扩音器递给我,让我到升旗台上把“谈判”结果给大家传达。这是一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光荣来自于教师们的信任,艰巨在于如何化解危机,更何况在此之前我并没做好发言准备。比较幸运的是,我积极履行了一个代表的职责,提出了代课教师工资拖欠的问题和为在教学点与教学点之间流动的代课教师增设交通补贴的建议,可喜的是,针对我提的问题和建议,与会领导进行了积极的回应和良性的互动,加上教育局给的代课教师新的增资方案和时间表,虽然与广大代课教师预期的有较大差距,但客观地说,政府释放出的“利好”,让代表可以给外面这些坚守的民代教师有所交待。
    走上升旗台,我向大家通报了“谈判”结果。谁料,通报完毕后,一些民代教师情绪更加激动。一位青年女教师担心,如果增加的是绩效工资,考核后,拿不到600元怎么办?一位青年男教师说,怎么没争取到生活补贴,你们太软弱了!许多老师质问:你们向领导提过同工同酬的诉求了吗?还有的教师放话:不从2013年补发绩效工资,我们罢课到底!这时候,我知道局面不是谁能控制的。
    有人问我:“你的意见呢?”
    “我不知道。”我如实回答。现场“罢课——,罢课——”的呼声再次响起。一个女教师从我手里拿过扩音器,放到一个教师代表手上,说:“你发句话吧!”
    他拿起扩音器,缓缓放到嘴边,喊:“今天行动到此为止,明天九点在这集合,继续罢课。”
    人潮开始散去。一位女教师把扩音器装进包装盒里,递给我,说:“一点作用都没有,害我白白浪费了一百多块钱!”我有些无地自容。没办法,明天继续。
    第二天九点多,我拿着扩音器来到政府门口,有七八个女教师已在门外聚集,门内依然有公安在值勤。我走上前去,想把扩音器还给一个女的,她却说不是她买的,买的那女的今天没来。
    “没来!难道是被稳住了?还是见好就收了呢?……”我思索着。
    这时,又陆陆续续来了十几位老师,其中有个今天新来的小青年,他情绪激动,走进政府大院,大声“控诉”代课的薪资微薄,管理却严苛,使他无法从事教学以外的工作来维持生活。没一会儿,又一位“帅哥”赶来增援,他从我手里拿过扩音器,对着政府办公大楼喊:“我要见县长——,县长在哪里——?我要见县长——,县长在哪里——?”一旁教师附和,然后大笑。虽然政府门口有监控,但一旁的警察也拿着摄像机在录下这一幕。
    教师代表来了,教育局的领导也来了,看着颇显冷清的罢课场面,代表们观望了一阵,在教育局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劝说下,他们递上《再请求书》,同时通知一些教师停止罢课,回乡复课,等待政策落实情况,然后半推半就离开了现场。在场的老师收悉后,陆续散去。
    阳新县民办代课教师罢课上访和平落幕。
    作者小记:群众来访,尤其是群访,是一场“赶考”,考验着全体市民的整体素质和政府官员的执政智慧。教师集体上访,抛开罢课造成的教学损失不说,单在队伍拉着横幅向县府挺进的过程中,见有车辆驶来,会自觉地举高横幅,教师队伍让开一条道路,让车辆驶过,然后队伍合拢。如此,造成车辆通行缓慢,但是司机乘客并无怨言,更没下车破口大骂。队伍到达政府门口后,虽有大批公安驻守,但他们并未关闭政府大门,阻止群众来访,向领导反映问题。而是敞开大门,敞开来访渠道,让民代教师进入政府大院,让政府领导听到这个集体的呼声,看到这个集体的诉求。在整个上访过程中,人民公安践行了为人民公共安全保驾护航的宗旨,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一些教师担心领导“外逃”堵门、堵车的冲动行为,公安干警并没有集合警力粗暴驱赶,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苦口婆心,耐心说服,始终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这里不得不向人民公安致敬,为人民公安文明执法点赞。教师进入政府大院,并未产生大量垃圾,院内保持了整洁干净。许多教师拿着塑料袋、塑料瓶找到垃圾桶的位置才礽下。稍稍有些遗憾的是,花坛内的烟头随处可见。综合来看,市民的整体素质在提高。因群众上访造成交通缓慢,市民的理解度在提高。上访维权不能阻塞交通、阻止市民出行、学习和工作,上访群众的思想认识也在提高。阳新县人民政府在接待民代教师群访时,主管领导并未临阵“外逃”,而是组织公安、教育、财政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应对,与民代教师积极协商,对民代教师提出的问题积极核实,能整改的迅速整改,能落实的迅速落实,需要研究不宜立刻答复的则记录在案,对于一些实在是不能满足的诉求,县领导也耐心地做好政策解释,让民代教师理解政府工作。通过这场“赶考”,考出了市民的整体素质,考出了官员的执政水平、执政智慧,考出了官员勤政爱民的作风和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
     
    2014年12月

  • 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在上海莘庄镇青春村金家塘铁路边的某处,两道铁门和一堵高墙将里外隔离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这里有个听起来充满希望的名字: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但是,院内的病人在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的重复“康复”中,大多都已青春不再。
      今年48岁的徐为(化名),在这里已经待了十余年。其间,自认为无需再住院的他,曾尝试过以各种手段离开,但均以失败告终。
      网络上,曾有一个未经证实、题为《你能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吗?》的故事非常流行。其中,主人公美国《探路者》杂志记者格雷·贝尔在采访完成功“逃出”精神病院的正常人后感慨:在一个不正常的环境里,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的人。
      现实中,徐为,一个曾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残留期”的精神病患者想要重获自由更是难上加难。他最终选择在2013年5月6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的第六天,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所在康复院和作为监护人的大哥告上法庭。
      在给法院的信中,徐为这样写道:“我相信法律最后能让我堂堂正正地走出医院,希望法院让我有机会到神圣的法庭上表达我对自由的渴望,有机会回归社会上,去重新建立我的生活。”
      7个多月后,上海闵行区法院通知其立案成功。这也成为全国第一起依据《精神卫生法》起诉的个案。
      徐为的代理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杨卫华律师表示:“这个人很简单,被关了十几年,希望法庭给他一个说理的机会,让大家听一听幽禁了十几年的心灵对自由的渴望。自由对我们来说没什么,对他来说太宝贵了。”

    入院
      3月11日上午10点刚过,徐为已守在康复院的大门口等待记者的到来。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人站在他的身边,牢牢地挽着他的手臂。她就是小甘,徐为在住院期间结交的女友。
      采访是在大门旁边的一个房间里进行。一张残破的单人沙发、一张大长桌,以及一把长板凳,就构成了所谓的“会客室”。
      徐为招呼记者坐在沙发上,自己则搬来板凳相对而坐。小甘随后坐在徐为的身旁,仍然紧紧挽着他的手臂。
      小甘说,她哥哥随时都可能来接自己出院,“但他出不去,我也不走”,两人相视一笑,他们早已约定要一起走出这座“无形的牢笼”。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家里四个兄弟跟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家里的经济条件算不上太好。到了1989年,正巧赶上当时的出国潮,我也就去了澳大利亚。说是去读语言,但说实在的,我不太在行,就在那里打工。”徐为将自己前半生的经历娓娓道来。
      但是,他的人生就此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
      在澳期间,徐为迷恋上了赌博。赌输没钱的时候,他就去慈善机构接受救济。他睡过图书馆,也睡过公园。
      时间一天天过去,徐为终于挨到了可以办理永久居留证的日子。
      “申请居留证前,要先经过体检。当时,我就跟医院说了,我现在没钱,住在慈善机构里面,检查身体的钱以后再付。他们叫我去看看精神科医生,或许他们认为住在慈善机构里的人都是有病的。”徐为回忆道,“后来,我问朋友借了钱交了体检费。但去拿报告的时候,我等了好几个小时都没有拿到。于是,我当场发了脾气。”
      结果,居留证被拒。徐为说,当时他想找律师帮自己申诉,但没有找到。一怒之下,他便跑到移民局,要求把自己遣送回国。“我在移民局的拘留所里,过满35天的申诉期,以非法居留理由被送回中国。”
      2000年10月,34岁的徐为被送回广州。当时,身无分文的他打电话给大哥徐兴(化名),让其在深圳的朋友送来点钱,这才买了车票回到上海。
      但徐为对澳大利亚移民局始终耿耿于怀。为此,在最初一段时间,他到上海外事部门、出入境管理处、澳大利亚领事馆等机构四处维权,甚至问父亲要钱跑到北京的大使馆申诉。按照他的说法,光每个月给澳大利亚那边打的国际长途电话费就高达好几千元。
      “我爸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我哥,他们就说我发精神病了。”徐为说,2001年他第一次被送到了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当时,我就把怀疑有人跟踪我的事情告诉了医生,他们认为我有病,让我住院了,还强迫我打针。我不愿意,被许多人围着打了一顿。”
      一年之后,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医生让徐为出院了。徐为猜测:“可能是看我一切都挺正常的,也可能是因为没付医药费。”由于父亲不认路没来接,徐为借了钱坐公交车回了家。
      回家后,徐为找到过一份工作,在一个沙特人手下干活,名义上的翻译和副厂长。不过,徐为很快就辞职了,理由是“整天没事干,工资又很低”。为此,他和父亲吵了起来,父亲坚持认为这份工作不错,争吵中,徐为伸手推了父亲,指甲划伤了父亲。
      70岁的父亲将徐为的举动告诉了居委会。居委会打算将徐为再次送到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但被院方拒绝。徐为记得,有一天,一辆车开到家门口,在警察和居委会人员的监督下,他被送进了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
      “这个康复院的院长以前就是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护士,1985年出来开了这个康复院。当时普陀的一个医生和我哥是同学,大概是他介绍的吧。”这些依旧是徐为的猜测。
      徐为没有想到,这一待,竟是十年光景。
      
    出逃
      入院半年之后,徐为的病情没有反复。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已经“可以出院了”。但是当居委会代表来到康复院准备接他回家时,院长却将居委会的人叫到一边交谈了一番。谈话结束后,居委会代表没有接徐为出院,也没有再主动提出接他出院。“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反正没让我回家。”
      徐为知道的情况是,入院之初没有安排任何精神病诊断,入院一周后,在他的再三催促下,一位副院长、一位医生和一名护士开始“会诊”。过程就是双方的问答,徐为用“简单”来形容这次“会诊”,但他至今还不知道这次“会诊”的结果。
      在康复院的日子,每天都严格按照一套作息时间表生活:清晨6点半起床,早餐后要么进行音乐治疗,要么在院内自由活动;上午10点45分就吃午餐,然后是“午休”;下午1点半,音乐治疗和自由活动的人员互换;下午3点45分吃“晚饭”,接着4点便又回去睡觉,一天结束。
      而所谓的自由活动,仅仅是在空地晒晒太阳。仅有的一台电视机,“太旧了,没法看”。
      徐为反问:“一个正常人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吗?”
      由于不堪忍受如此枯燥的生活,徐为曾经试图翻墙逃跑,结果被抓;他也曾攀越楼顶天窗,想到楼顶跳楼自杀,摔下来受伤在床上躺了几个月。
      直到2005年,小甘入院。
      当时的徐为在精神病院还颇有些“权力”,他是“大组长”。据他自己说,因为他的“病情”较为稳定,被医院指派管理其他病人。
      趁着每天为病友派发点心的机会,徐为和小甘很快熟络了起来。“就是看对眼了呗!”
      徐为再也没有轻生的念头。但有了爱情,想要出院的欲望却与日俱增。徐为知道,离开精神病院开始新生活需要一大笔钱。
      据了解,徐为每个月有残疾金和政府对精神病患者的补助,分别是850元和700元,他每个月200元的住院费和450元的伙食费以及其他开支都是从上述收入里支出的。剩余的钱他有自己的银行卡,可以自由支配。
      此外,那时只要经过允许,徐为还可以离开康复院,外出帮医院和病友买些东西,挣点跑腿费。加上每个月为病友理发,也有一定收入。
      2011年,徐为的存款达到两三万元。那年春节刚过,他着手带着女朋友实施“逃离计划”。他选择凌晨4点动身,骗看门的阿姨说出去买点早饭。他们打车直奔上海南站,买票进站。
      一切似乎都很顺利。候车室里,两人又冷又饿,手里握着的是两张从上海到广州的火车票,徐为记得发车时间是早上8点,站票。“广州热,一来我怕冷,二来广州不需要冬装比较省钱,毕竟我们就这些钱,要省着点花。我们还打算租个房子,然后就各自找工作,开始新生活。”一切都经过徐为的深思熟虑。
      但是,两人最终未能搭上南下的列车,早上7点,医院来人了。“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派药的,直接到我们的座位上把我们带了回去。”
      徐为至今都不清楚到底是怎么“落网”的。
      
    监护
      自此,徐为可以“自由”进出康复院的“权力”彻底失去了。
      如今,徐为每天服用两次氯丙嗪。公开资料显示,氯丙嗪也叫冬眠灵,是第一种抗精神病药,开创了药物治疗精神疾病的历史,并在西方国家掀起了非住院化运动,使许多精神病患者不必被终身强迫关锁在医院里。
      但在中国,要出院,必须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徐为的父亲2008年去世,徐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为其指定了监护人,即其大哥徐兴。
      按照徐为的说法,徐兴常年在广东工作。他出国之前,兄弟俩关系还算好,自从住进精神病院,往来就越来越少。
      徐为形容,大哥和二哥的关系就像“穿一条裤子”,而四弟身患残疾也在长期住院,“他(徐兴)一年就来看我一次左右,跟二哥一起来。”
      父亲去世后,其名下的公房目前由徐兴承租并转租出去。“也许我出院会影响到他的收益吧。”大哥屡次拒绝接其出院,徐为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在一份徐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关徐为情况的说明中,记者看到,“徐兴一直不同意徐为出院”,理由是:“没有时间照顾徐为,本人一直在广东打工,无法监护。承诺三年以后,退休后再接徐为出院回家。”说明的落款是2012年6月4日。
      “徐兴后来说,如果我能找到新的监护人,他愿意放弃监护权。”于是,徐为辗转找到了住在江苏的生母,“但徐兴后来变卦了”。
      2012年,徐为自己联系了一名律师,尝试通过变更监护人的方式出院,结果是败诉。
      在这次变更监护人的庭审记录中,徐兴的陈述,仿佛是故事的另一个版本:2002年,徐为第一次被送进精神病院期间,是徐兴帮其办理医保和低保,徐为一直享有相关福利。徐兴还表示定期、经常去医院看望徐为,“经常督促居委会关心,经常与医院联系,经常寄钱、寄东西给徐为。”甚至“随叫随到,会从广东坐飞机到上海”处理徐为在精神病院的事。
      而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徐兴曾表示:“你相信一个精神病人还是法院的判断?我是监护人,要对他负责,对社会负责。医院说他卡着别人的脖子让他逃出去。有司法鉴定,他就是不能出院。”
      也就是在这次审理中,徐为看到了目前为止唯一的一份书面诊断结果:2012年11月上海普陀区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结论是: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残留期。
      对于徐为而言,离开精神病院的希望落空了,原来攒下的那笔钱相当一部分也付给了律师,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起诉
      不过,徐为没有绝望。
      事实上,徐为身边藏有三部手机,其中一部是小甘的,还能上网。在网上,他联系到了律师黄雪涛创办的衡平机构,由此得到了杨卫华的法律援助。
      杨卫华告诉记者,与徐为见面交谈,就可以发现他思维清楚、表达正常,与常人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最让杨卫华惊讶的是,这样一个与社会隔绝十多年的人,却丝毫没有与时代脱离,还能了解许多当下的信息。
      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5月6日,徐为正式委托杨卫华律师,将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医院和哥哥徐兴起诉至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侵犯其人身自由。
      但这份诉状被上海闵行区法院当场拒绝立案,理由是:徐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但根据《精神卫生法》第82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不论精神病患者有无民事能力,其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是被法律明确赋予的。
      为促使法院立案,7月29日,徐为开始每天写一封信给法官。终于,12月20日,法院通知其立案成功。
      早前就有民间调查报告认为,《精神卫生法》存有过多过大依赖监护人制度等问题。
      杨卫华也道出了徐为的困境:“康复院现在咬住我不是监护人指定的代理律师,拒绝向我提供徐为的病史记录。院长甚至说,你能保证他出去一定不会出事吗?你能给我写一个保证书,保证他出去一定不出事,我马上让你接走。”
      杨卫华说,院长这样理解《精神卫生法》法律上讲的“危险性”,是完全错误的。“法律上讲的危险性应该是即时的,肯定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无限可能的可能性。如果是这种无限可能的可能性,那任何人都具有这种危险性。”
      记者拨打康复院陶乃强院长的电话,对方始终坚持:“谁送来谁接走”,“监护人不来接,我们不能让他出院,万一出了事,医院负不了这个责任。再说他当初送来的时候,是有危险性,需要强制住院的。”
      经过这么多年治疗,徐为目前的病情如何?陶乃强回答:“病情在电话里怎么说得清楚”,后又称“院长负责管理院内两百多病人,不可能清楚每个病人的病情。”
      根据《精神卫生法》,徐为本人应该有权要求查看病史记录,陶乃强称:“那也要同监护人一起的情况下。现在既然已经起诉,就等法院的判决。”最后,陶院长以公事繁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据了解,该案原本预定于2014年1月6日下午开庭,但不知何故,法院要求对徐为重新进行鉴定,将该案延后审理,具体开庭时间未定。
      对于这次的诉讼,徐为非常乐观:“胜诉了之后,我就和小甘好好过日子。”
      
    然而,律师杨卫华却表示形势严峻。“鉴定结果可能还是老样子。但无论一个人是否有精神障碍,都有权获得司法保护,法院从质疑徐为的诉讼资格到允许立案,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也成为《精神卫生法》的现实适用中极有制度价值的先例。”
      
    “现实中最可怕的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一旦被‘戴帽’,便形成刻板印象,要想证明自己康复就更困难,这是一种更严重的‘被’精神病。”杨卫华表示,“出院只是第一步,一旦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更需要所在社区基层帮助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
    (来源:新民周刊http://www.xinminweekly.com.cn/News/Content/3456 201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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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在上海莘庄镇青春村金家塘铁路边的某处,两道铁门和一堵高墙将里外隔离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这里有个听起来充满希望的名字: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但是,院内的病人在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的重复“康复”中,大多都已青春不再。
      今年48岁的徐为(化名),在这里已经待了十余年。其间,自认为无需再住院的他,曾尝试过以各种手段离开,但均以失败告终。
      网络上,曾有一个未经证实、题为《你能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吗?》的故事非常流行。其中,主人公美国《探路者》杂志记者格雷·贝尔在采访完成功“逃出”精神病院的正常人后感慨:在一个不正常的环境里,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的人。
      现实中,徐为,一个曾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残留期”的精神病患者想要重获自由更是难上加难。他最终选择在2013年5月6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的第六天,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所在康复院和作为监护人的大哥告上法庭。
      在给法院的信中,徐为这样写道:“我相信法律最后能让我堂堂正正地走出医院,希望法院让我有机会到神圣的法庭上表达我对自由的渴望,有机会回归社会上,去重新建立我的生活。”
      7个多月后,上海闵行区法院通知其立案成功。这也成为全国第一起依据《精神卫生法》起诉的个案。
      徐为的代理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杨卫华律师表示:“这个人很简单,被关了十几年,希望法庭给他一个说理的机会,让大家听一听幽禁了十几年的心灵对自由的渴望。自由对我们来说没什么,对他来说太宝贵了。”
      入院
      3月11日上午10点刚过,徐为已守在康复院的大门口等待记者的到来。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人站在他的身边,牢牢地挽着他的手臂。她就是小甘,徐为在住院期间结交的女友。
      采访是在大门旁边的一个房间里进行。一张残破的单人沙发、一张大长桌,以及一把长板凳,就构成了所谓的“会客室”。
      徐为招呼记者坐在沙发上,自己则搬来板凳相对而坐。小甘随后坐在徐为的身旁,仍然紧紧挽着他的手臂。
      小甘说,她哥哥随时都可能来接自己出院,“但他出不去,我也不走”,两人相视一笑,他们早已约定要一起走出这座“无形的牢笼”。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家里四个兄弟跟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家里的经济条件算不上太好。到了1989年,正巧赶上当时的出国潮,我也就去了澳大利亚。说是去读语言,但说实在的,我不太在行,就在那里打工。”徐为将自己前半生的经历娓娓道来。
      但是,他的人生就此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
      在澳期间,徐为迷恋上了赌博。赌输没钱的时候,他就去慈善机构接受救济。他睡过图书馆,也睡过公园。
      时间一天天过去,徐为终于挨到了可以办理永久居留证的日子。
      “申请居留证前,要先经过体检。当时,我就跟医院说了,我现在没钱,住在慈善机构里面,检查身体的钱以后再付。他们叫我去看看精神科医生,或许他们认为住在慈善机构里的人都是有病的。”徐为回忆道,“后来,我问朋友借了钱交了体检费。但去拿报告的时候,我等了好几个小时都没有拿到。于是,我当场发了脾气。”
      结果,居留证被拒。徐为说,当时他想找律师帮自己申诉,但没有找到。一怒之下,他便跑到移民局,要求把自己遣送回国。“我在移民局的拘留所里,过满35天的申诉期,以非法居留理由被送回中国。”
      2000年10月,34岁的徐为被送回广州。当时,身无分文的他打电话给大哥徐兴(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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