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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新闻”卢昱宇狱中紧急求救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被云南大理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的公民记者、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近期因患严重抑郁症致电外界朋友求救,希望律师紧急介入,争取在狱中能够得到有效治疗。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周卢昱宇从狱中给朋友打电话称他在狱中患了抑郁症,云南大理监狱不但不重视他的病情,还不允许他锻炼身体自治。他迫切希望能够有律师前来会见,与狱方商榷治疗方案。

    记者了解到,贵州籍居住在云南大理的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因与女友李婷玉坚持搜集、整理和统计中国各地民间群体事件,并在自创网站及国际网站推特(Twitter)等不同的社交媒体发布消息,2016年6月15两人双双失联,后证实6月16日卢李这对情侣又双双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并刑事拘留,于同年7月22日被批捕。

    2017年4月,李婷玉受审,随后获释,但她的判决从未公开。据律师王宗跃称,卢昱宇说,李婷玉被判处缓刑,但没有提供任何细节。

    在此期间,李婷玉的两位代理律师葛永喜和黄思敏遭到解聘。

    2017年8月3日,卢昱宇被“寻衅滋事案”在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一审)庭审,控方以“寻衅滋事罪”宣判卢昱宇有罪,判刑4年,卢昱宇拒不认罪并当即表示上诉。

    2017年9月13日,卢昱宇被“寻滋案”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开庭,萧云阳、王宗跃两位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卢昱宇最后陈述表示,他(为非新闻)工作三年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了七万多条信息,按一审法院以两条信息判一年来算,自己“应该被判三万五千多年”,语惊四座。

    整个庭审过程中卢昱宇面对四年的判决结果,坚定从容,坚称无罪。

    2017年9月18日,卢昱宇“寻衅滋事案”被云南大理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卢昱宇最终获刑4年。

    2017年10月13日,卢昱宇离开大理市看守所,被转送至大理市监狱服刑。

    2017年11月5日,卢昱宇挚友到大理市监狱去申请会见遭拒,存生活费亦遭拒。

    2017年12月5日,家境贫寒的卢昱宇父亲在朋友的资助下,成功会见到卢昱宇,称其气色不好,但精神尚可。

    2018年2月13日,卢昱宇的委托律师王宗跃在春节前夕不辞辛苦千里迢迢来到大理,前往监狱要求会见小卢,却遭到狱方拒绝。为此,王宗跃律师一腔愤怒无处倾泻,悲怆无奈中作诗一首:“佳节又逢年,人人把家回。千里来申诉,只为狱中人。洱海舒胸意,仓山伴我行。昭雪虽不易,天青总有时。”以此表达内心的悲愤与感慨。

    从2018年2月13日后,将近两年均无卢昱宇的任何消息。

    记者了解到,卢昱宇的朋友深知他的性格,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向外界求救的。对卢昱宇在狱中的健康状况、特别是抑郁症这种难以愈合的病症,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对小卢的未来可能会产生极大影响与伤害。为此,朋友深表忧虑,其呼吁律师能够尽快会见卢昱宇,并与大理狱方沟通协商让小卢得到及时治疗。

    卢昱宇简介:

    卢昱宇,男,汉族,1977年6月14日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枫元村水溪组;被捕时居住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
    教育程度:大学肄业;职业:农民工、公民记者。

    2011年10月,因转发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的消息,被上海警方找到、约谈。从此,卢昱宇便致力于公民维权。

    2012年4月,卢昱宇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年6月,在广州因“非法集会”被关押1日。

    2012年10月卢昱宇便开始有意识地收集、统计各地的维权事件,然后整理、发布,并在2013年6月创办「非新闻」的推特帐号(@wickedonnaa),和女友李婷玉一起管理谷歌博客(http://wickedonna.blogspot.com/),微博等社交网络。

    他们凭藉个人的努力,整理发布中国各地发生的群体事件信息,其中包括农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仅2015年所记录到的群体游行、示威、集会等案例高达28,950起,由于「非新闻」的信息能让外界及时了解到中国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以及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因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备受各界关注。

    因搜集整理网上有关各类群体事件讯息的工作量极大,卢昱宇最后只能辞去工作,并且在女友李婷玉的全力支持下,专注于“非新闻”的工作。

    据网上公开称,中国当局从2007年以后就停止发布每年的“群体性事件”统计,其原因我们不得而知,而这一抗争趋势从最早公布的1994年的10,000起10人以上规模的抗争,此后逐年递增,2003年58,000起、2004年74,000起,2007年估计超过10万,其中的千人规模以上抗争,只留内部掌握,并不公布。因此,“非新闻”在几年来所默默从事这项记录当下中国的无偿劳动,不仅是以保存资料的作为对抗当局的网络审查手段,用社会记忆抵抗集体遗忘,更为中国民间抗争史留下了珍贵的记录。

    在遭到抓捕之前,卢昱宇和李婷玉已经多次遭受国保的恐吓,接连被迫搬家,一路辗转上海、福州、广州,最后落脚云南大理。两位逐渐成长的公民记者以坚韧的辛劳和惊人的毅力,持续记录着中国当代悲壮的抗争史。然而这一了不起的工作在2016年6月15日嘎然而止,紧接着便是卢昱宇和李婷玉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双双被抓捕、拘留、获刑。至此,民间抗暴记录工作机构“非新闻”已成为绝唱。

    2016年11月,记者无国界组织将2016年度“新闻自由奖”的公民记者奖颁给“非新闻”的卢昱宇和李婷玉,以表彰他们为新闻自由甘冒生命危险的专业精神和勇气。

    卢昱宇格言:我做“非新闻”三、四年,愿意以三、四年的时间坚持我的信念,承担后果。

    卢昱宇出狱时间:2016年6月16日——2020年6月15日。

  •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的挚友到大理市监狱去申请会见遭拒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的挚友今天到大理市监狱去申请会见卢昱宇遭到拒绝。

    据知情人透露,今天卢昱宇挚友拖着病体到大理市监狱要求会见卢昱宇,不但遭到监狱方以“非直系亲属不能会见”为由拒绝,甚至连生活费也不允许存。根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规定,监狱方应允许给卢昱宇写信问他的卡号,卢昱宇回信后才可以打钱给他。卢昱宇收信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监狱五监区。

    被云南大理当局以“寻衅滋事罪"获刑4年“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9月13日二审开庭,9月18日大理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卢昱宇于10月13日离开大理市看守所,转送到大理市监狱服刑。据悉,卢昱宇挚友从监狱出来后,随即到邮局邮寄了EMS快件问他要卡号,按正常程序卢昱宇当天就可以收到快件。

    关于“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卢昱宇于10月13日离开大理市看守所 现在监狱服刑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029/16568.html



  • “非新闻”案二审 卢昱宇最后陈述“语惊四座”

    【民生观察2017年9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非新闻”案二审在云南大理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控方坚持一审观点认为卢昱宇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法院尚未作二审宣判。卢昱宇最后陈述表示自己“应该被判三万五千多年”,语惊四座。

    据悉,该案于9月13日早上八点在大理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门外及周边区域戒备森严,当局出动大量警力警戒,禁止有人靠近法院大门,便衣不时对过往行人进行盘查。

    据律师讲述,庭审开始后,经过对一审的质证意见的进一步补充和阐述后,便进入辩护阶段。控方主要还是坚持一审观点认为卢昱宇构成寻衅滋事罪。辩方则围绕“如何认定虚假信息”、”什么是虚假信息”、“什么是网络公共秩序”、“网络公共秩序被扰乱的状态如何认定”、“政府结论性意见能否作为定案之依据”以及“对公诉人质证意见是否正确”等问题作充分的辨论和回应,另一方面,辩方又从“没有犯罪动机目的”、“客观行为”和“危害后果的构成要件”上进行补充论证,认为卢昱宇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更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要求当事人卢昱宇作最后陈述,律师形容卢昱宇的发言“出人意料”和“石破天惊”。卢昱宇坦言,他(为非新闻)工作三年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了七万多条信息,按一审法院以两条信息判一年来算,其应该被判三万五千多年才对。该案于9月12日在大理州中级法院召开二审庭前会议,两位辩护律师萧云阳、王宗跃以及当事人卢昱宇都有参加。

    有关卢昱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非新闻”卢昱宇被判四年 当庭提出上诉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05/16222.html



  • “非新闻”卢昱宇被判四年 当庭提出上诉

    【民生观察2017年8月4日消息】本网从王宗跃律师处获悉,“非新闻”卢昱宇涉嫌“网络寻衅滋事”一案宣判,罪名成立被判四年。卢昱宇当庭表示上诉,并与王宗跃律师当场签署代为上诉和二审辩护委托书。

    据悉,该案在昨天(8月3日)上午在云南大理州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卢昱宇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获刑四年。卢昱宇当庭表示上诉。王宗跃律师代卢昱宇将一审辩护和判决内容写成上诉状,通过简短协商,卢昱宇向王宗跃签署了代为上诉以及二审辩护委托书。

    当日下午,律师前往大理州看守所会见了卢昱宇,王宗跃称,卢昱宇气色较好精神饱满。对于律师表示宣判的刑期有点偏重时,卢昱宇表示,判决多少是他们(当局)的事情,其本人有所预料,但自己是无罪的,所以要坚持上诉来表明自己的观点。提及其同案兼女友李婷玉因认罪而获得缓刑,卢昱宇表示,当局希望他认罪获得轻判,但他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确的,无法认罪,如果(因为想轻判而)认罪的话也一定会后悔。对于自己的案件,判多判少都无所谓,但敦促律师一定要坚持作无罪上诉。下午,律师赶在法院下班前递交了卢昱宇的上诉状。

    有关“非新闻”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辩护律师披露“非新闻”卢昱宇庭审情况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26/16020.html

  • 辩护律师披露“非新闻”卢昱宇庭审情况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26日消息】据悉,“非新闻”卢昱宇“寻衅滋事”案于6月23日开庭后,由于两位辩护人王宗跃、萧云阳律师被当局警告不准发布开庭情况以及接受外媒采访,因此外界知之甚少。昨日,两位律师打破沉默,撰写办案小记,将开庭情况详细公布,让外界能对“非新闻”卢昱宇以及他所从事的工作有更深的了解。

    附《卢昱宇寻衅滋事案办案小记》原文:

    卢昱宇寻衅滋事案办案小记

    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分,卢昱宇涉嫌寻衅滋事案件开庭审理,公诉方由大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队的三名公诉人組成,公诉方以八起事件指控卢昱宇编造虚假信息,不顾真相甚至在当地政府已经对事件真相进行了公布的情况下,依然在新浪网,推特上发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指控卢昱宇构成寻衅滋事罪。审判长问卢昱宇对公诉方指控的罪名以事实是否认可,其表示均不认可。进入双方发问阶段,控方从卢昱宇搜索讨薪、城管打人、罢工等词汇,从而编集、整理信息的主观目的开始发问,卢回签记录历史,发在网上是供人们看,历史的记录是要给別人看的,否则就沒有意义。

    公诉方问为何不发布政府方面的信息。卢回答政府方面的信息通常只有文字,而网友的信息有图片有文字,如果搜索到政府的发文,他也通常会將发文与网友的文字、图片放在一起让大家去甄别。辨方发问围绕卢昱宇如何断判所收集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会因其所发信息引发新的事件或使事件更加趋于严重。其回答首先从多加网站如新浪、腾迅、搜狐等搜到多条信息源进行比对,用多张图片进行判断,基本做到有时间、地点、图片、文字相吻合,有时还会通过私信进行了解。他发布的信息因需要大量的时间,信息发出比事件发生晚8个小时左右,这时事件早就结束了,不可能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进入举证阶段,控辯双方质证时进行了激烈的对抗,辯方对远程勘验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辨方认为;本案系大理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勘验应由大理市公安局进行,远程勘验的图片均由大理州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进行,没有相应的技术资质,不具有合法性,虽然大理州公安局补充了一分委派函,委派其州公安局网络民警进行勘验,市公安局协助工作。但辩方认为也只能以大理市公安局的名义进行,案件不是大理州公安局管辖,不能由州公安局网络支队的名义包办代替,不能违反刑诉法管辖级别的规定。大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以大理州公安局网络支队的名义出据勘验证据,违反刑事诉讼法之规定。

    对于八次事件指控的证据,公诉方提供了事件的图片、当地政府部门的结论性意见、证人证言等证据用以证明卢昱宇发布的信息因与政府的结论性不同来认定卢编造虚假信息。辩方认为,当地政府的结论性意见从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分析只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一面之词,不具有第三方中立性质,不具客观公正性,不能具此认定卢昱宇编造了虚假信息。大量的图片及网友的信息反而足以证明卢昱宇发布息信的真实性,至于细节与事实存在微小差别,并不因此否定所发布信息的客观性。

    晚上7点开始,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以卢昱宇罔顾真相甚至有时在政府发布澄清信息的情形下,依然编造虚假信息发布在新浪等网站,引发他人对政府的负面评价,引发网络秩序及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触犯刑法之规定,犯寻衅滋事罪。

    辩方从是否具有犯罪的动机目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导致結果等方面认为不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细节不完全吻合不属于犯罪行为,卢发布的信息系有利于国家治理之行为,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相反是一片真正的爱国丹心,不要以法律之剑伤害了一片丹心。

    最后陈述,卢昱宇站起来,向辯护人躹躬表示感謝,并向法庭陈词:他用3年多的时间做了这些事,也愿意用自由去捍卫。

    本案择期宣判。

    王宗跃、萧云阳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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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报道:“非新闻”卢昱宇坚持无罪 律师遭警告不得接受采访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624/16016.html
    民生观察呼吁停止打压「非新闻」 释放卢昱宇、李婷玉
    http://msguancha.com/a/lanmu2/2017/0623/16009.html

  • “非新闻”卢昱宇坚持无罪 律师遭警告不得接受采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24日大理消息】昨日(6月23日),轰动全球的“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案在云南大理开庭审理,卢昱宇坚持不认罪,其辩护律师被警告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以及公开庭审详情。

    据悉,昨日开庭前,云南大理地区的维权人士和活跃公民均被控制,法庭内坐满当局安排的“旁听者”,庭审从下午一直开到晚上九点多才结束。卢昱宇坚持不认罪,表示自己做“非新闻”三四年,愿意用三四年时间(坐牢)去坚持自己的信念而承担后果,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无罪,但在这个以真为罪的国度,他已经有承担后果的思想准备。

    检察机关对此案的量刑建议为3到5年,代理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有关“非新闻”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卢昱宇被捕近一年 “非新闻”案开庭在即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18/15995.html

  • 卢昱宇被捕近一年 “非新闻”案开庭在即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18日消息】 本网获悉,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负责人卢昱宇被捕将近一年,其案于近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并宣布将于本月23日下午开庭审理,但当局安排开庭审理前一日,即6月22日还将再次召开庭前会议。

    据悉,此次庭前会议时当事人卢昱宇到场发表了相关的意见,并表示以辩护律师王宗跃和萧云阳的意见为准。律师称卢昱宇精神状态良好,表现得无所畏惧。

    据公开消息显示,卢昱宇曾于2012年4月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年6月,在广州因“非法集会”被关押1日。2012年10月开始群体事件的搜索与统计。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居住在云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http://wickedonna.blogspot.com)及名为“非新闻”的推特账号(@wickedonnaa)。他们的推特最后一次更新是在6月15日。自此卢昱宇的家人朋友就再也没有收到两人的消息。从2013年起,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开始每日整理中国各地的群体事件,并在不同的社交媒体上发布,包括blogger.com、谷歌云端硬盘、推特及微博。仅仅在2015年,他们就收集了近3万起包括村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群体事件。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此前曾多次因为博客受到警察恐吓,并几次被逼迁。

    有关“非新闻”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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