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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周金丹家面临违法强拆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5日消息】周金丹家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花锦街道花锦村430号(苏州火车站北广场后面),今天2021年8月24日要被强拆,她请求大家关注。周金丹称,拆迁方用国有土地拆迁许可证在集体土地上拆迁,法院给政府违法背书,裁定强拆。试问:到底是谁在和依法治国对抗?

    今年76岁的周金丹,是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花锦村430号公民,是一位独居老人。

    周金丹说,“今年七月份以来,一直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自称是为政府工作,是苏锦街道派来的,有政府文件,驱赶有合法居住手续、陪伴照顾我十多年的徐兰银夫妇,并声称住在这里有生命危险,扬言要拆我房屋。”

    周金丹于7月19日、8月7日两次报警,求助公安查明这伙社会闲杂人员的身份,阻止上门寻衅滋事,但没有效果。

    8月12日上午8点,周金丹发现她房间的玻璃窗被击穿一个洞,于是再次报警,警察确定是气枪所击,幸亏她这两天没住在家,才幸免于祸。

    周金丹说,“持有气枪也是违法,我再次要求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查明违法犯罪事实。2018年,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运动,就是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

    周金丹称,“苏州市政府部门对抗中央、明目张胆勾结黑恶势力,雇佣纹身、大金链特征的黑社会人员,上门寻衅滋事,从威胁、恐吓、驱赶发展到暴力手段。我和徐兰银夫妇的生命安全危在旦夕,事态很严重。”

    “因此,我紧急申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警惕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查保护伞,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盼认真履责,并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如造成后果,必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具体人员的责任!”周金丹表示。

    据悉,2008年3月23日,苏州市住建局颁发苏建拆许字(2008)第2号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是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苏州市姑苏区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产权人是丁善如,其于2008年病故,现该房屋的合法使用人是他的结发妻子周金丹。

    通过一系列的信息公开和复议等告知,周金丹发现,2020年,苏州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江苏省发改委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苏发改(2006)91号批复,不是立项批文,不涉及征地拆迁,与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无关系。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信息公开答复,苏土储复(2007)第022号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告知书,市平江商务中心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统一将收回的国有土地交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与花锦村430号的土地无关系。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花锦村二组花锦村430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没有。

    2021年8月7日,有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上门寻衅滋事,驱赶有合法居住权的公民。

    2021年8月12日,周金丹发现房间玻璃被枪击穿,报了警,拍了视频,并于8月16日向苏锦派出所、姑苏公安分局、苏州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邮寄紧急申请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

    周金丹电话:18262034903

  • 刘明库进京上访面临被定罪

    【民生观察2021年6月28日消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访民刘明库进京上访被拦截,带回当地后面临被定罪,目前已失联。

    2021年6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访民刘明库从苏州到北京交界处被拦截,由木兰县驻京办人员接走,连夜用黑车拉回当地,押送木兰县公安局,说要按八级恐怖分子定罪。

    刘明库家的土地被村书记夺走,国家补贴被崔淑杰和蔵淑芬二人领取。刘明库去苏州居住,6月23日建国乡和村书记王建华特地上苏州来旅游,顺便来看刘明库,说谈案件让他等着研究,口头说按国家补贴给刘明库,但一直在拖骗。

    无奈之下,刘明库只好进京上访,很快被拦截带回当地。目前刘明库已经失联,手机在木兰县公安局某一个人手里。

    据了解,刘明库因土地被前任村书记李丙吉占用,国家每年给的补贴钱款也被前任村书记侵占而上访,期间多次被当地警方拘留。

    据刘明库的上访信显示:当地村书记私下将我土地包给他人,吞占我14年国家补贴款钱,乡政府暗中协助。1999年1月10日,我与木兰县建国乡红鲜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草炭泡地及泡子的承包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年,承包费是二万九千元整。1998年国家重点支持开发四荒的政策,别的村里周边的荒地,村民私自开发或村上允许开发的荒地都没有收回,而且国家允许都是三十年至五十年的承包期。在我不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下,我和红鲜村草签合同,没有经过慎重考虑,我花了二万九千元整仅承包给我20年,至2018年12月份合同期满,现在合同期已满,我承包期内没有弃耕和撂荒两年以上,也没有在地里边建房或改变农业用途,水稻年年丰收,承包期满我也没有自愿放弃,一直有人经营管理。

    在承包期快满年限时,2018年10月我回村里来,找书记李炳吉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继签土地合同,村书记李炳吉却带妻子去国外旅游。2019年李炳吉用手中权利将我开荒81亩上地转包给邻村他人魏学仁,剥夺我开荒地满20年,按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期满20年的开荒地,随二轮土地承包继续延续30年确权我刘明库名下,同时我承包之初,仅有16.5亩水田,其余都是荒草甸子40多亩,含芦苇荡6亩多,草甸子上的面积都是漂垡地、沼泽地,村里多次开发都是无明显郊果,仅开出了16.5亩水田和泡子面积20亩,公开发包村民无人承包。

    我承包后经过开发治理,人刨车耕,用三年时间,投入15万元之多,至2001年全部开垦成水田,共计81亩(58000平方米)合同到期后红鲜村见利忘义,以每年3万元承包费的价格发包给邻村他人坐收渔利,坐享其成。红鲜村公开招标发包是20000元,等到写合同的时候村书记李炳吉与会计强收我29000元建立合同,多管我要9000元。

    2004年我领到了全年的补贴款,2005年只给我补贴款760元,我每年向李炳吉要国家补贴款,李炳吉以各种理由不给,一会说是国家还没给发下来,然后就说发下来的补贴款是给村里的,种地的还没有到位,我连续要了几年,李炳吉说钱他自己用了。

    2010年我临出屯打工时管他要钱,他说等你回来时我再给你。2019年初李炳吉私自把我81亩土地发包出去,中央1号文件和《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上的机动地不得超过村上土地面积的5%,不能扩大机动地的面积,发现有扩大机动地面积的行为国家将严惩,红鲜村机动地全县最多,要是收回我们合同内的土地,就是扩大机动地的面积,违背了:“谁开发,谁受益”的政策,同时违背了:“同等条件下,开发者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另外,国家在2004年开始发放土地补贴款,我只领取了一年,从2005年至今都由村里强行扣留,再也没有发放给我。这14年补贴款全部被李炳吉占用,无人敢反抗,乡政府协助李炳吉建政发[2019]33号钟风龙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书所有承包的地块没有补贴,不予受理告知书等。木兰县纪检委副书记左栋领导到建国乡财政所查底帐,国家每年都给补贴钱了,李炳吉私自吞占刘明库补贴款,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才上访,上访给各级领导添麻烦了,都是村霸李炳吉贪占国家补贴钱造成的,又私下将我开发的81亩水田承包给邻村他人。我要求归还我的土地,归还我14年被村霸截留的国家补贴款。

    刘明库电话:18913573068
    刘明库妻子电话:15724852851

  • 狱中王怡牧师面临与刘晓波同样的待遇

    【民生观察2021年6月12日消息】中国大陆知名牧师王怡被中共当局判刑九年,现关押于成都金堂监狱。他的妻子蒋蓉师母、儿子王书亚以及父母至今没有获得任何中国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王怡牧师的亲人和弟兄姐妹们只能被动地接收来自于成都国保硬性推销的谎言,“王怡在狱中非常好,每天看书、劳动、锻炼身体。”

    有关追踪王怡牧师被囚后处境状况的人士向外界说,经过几年来的调查追踪与研判,成都国保所讲的王怡牧师在监狱为其它囚犯盛饭的工种纯属胡说八道。有各方面消息均指向王怡牧师在金堂监狱受到高度戒备的禁闭式关押,不能与其它囚犯见面、说话。每天食用的发霉大米是近十年的“存化粮”,监狱医院里给囚犯治病的药品是省城大医院淘汰过期劣质回购药品,医务人员则是没有行医资格临床经验的囚犯代替正式医生。王怡牧师饮食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将有极大的患癌风险,有病无法得到医治。

    根据规定,在金堂监狱有任何一名囚犯从看守所转入,首先会投进新犯入监队、或称集训队(区),在这个环节可以肯定证实王怡牧师绝对没有送入过此处。其它囚犯也没有见到、也没有听说过监狱食堂或监区有王怡这样一个人。

    多方面信息综合;王怡牧师关押在金堂监狱一间如同禁闭室的牢房,有监视他的两名刑事犯罪囚犯同吃饭、同休息、同睡觉,称为三人互监组。

    为了防止王怡牧师在狱中受到虐待的消息流向外界,成都国保分为两种不同的手段侮辱、威胁、恐吓、骚扰王怡牧师的亲人与弟兄姐妹。蒋蓉师母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国保以在监狱里加重虐待王怡牧师为要挟,要求她不准与任何一名教会弟兄姐妹接触,所居住的房间、卫生间360度摄像,毫无任何个人隐私。

    王怡牧师母亲、父亲常被成都国保辱骂、粗暴对待,两位老人已近九旬,国保恣意闯入他们的住处,毫无尊重地像对待犯人一样要求他们立正站好。

    王书亚小弟兄尚未成年,每天上学放学被便衣恶狠狠控制,这位小弟兄几年来看在眼里沉默不语。

    有知悉内情的体制内官员透露,成都国保在王怡牧师已被判九年重刑、专案组已撤离的情况下仍采取激进的打压措施,是想控制掩盖狱中王怡牧师受到虐待有关。

  • 向中共极权要真相就面临被治罪

    极权社会统治的支柱是恐惧与谎言,无所不在的谎言掩盖着社会无所不在的罪恶,也彻底吞噬了公民应有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等等基本人权。当下四川成都当局镇压前往49中要高二学生坠亡真相民众的事件,正鲜活地上演着谎言与恐惧统治的闹剧,让世人再次看清中共极权下没有真相,一切意图追求真相者,都被划入极权的敌人,定成犯罪而遭致镇压命运的中国现实。

    据民生观察报道,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在5月9日母亲节当天离奇坠亡,学校阻挡家长进入学校,并拒绝家长查看监控,学生们被警告不准说出真相。5月11日白天至晚间,大批民众到校门口抗议呼求真相,遭到大批警察暴力对待,多人被带走。

    据悉,2021年5月9日18:40分,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从学校知行楼(教师办公室)坠落身亡。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家长,而是过了2个多小时才通知家长,孩子没了。

    家长在当晚赶到学校后,被拒之门外无可奉告,监控不让看,学校第一时间遣散了班里所有学生并警告不准说出真相,家长在校门口守到深夜,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答。

    5月10日,死者母亲鲁女士在网络上痛斥,学校在当天晚上9点简单通知了她,称她的儿子从楼道坠落死亡,但是其它情况都不再透露,监控也不给她提供,而且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学校还将家长全部拒之门外,并警告其他学生对此事三缄其口。

    此后,孩子母亲多次发声,称从警方处得知救护车赶到时儿子已经心跳停止,没去医院却被拉去殡仪馆,查看监控时,唯独事发那一段没有监控。有人质疑,学校附近就有医院,为何120救护车在事发后近2个小时才到达现场。

    据称死者尸体上有烧伤的痕迹。网上疯传林唯麒是因占了该校化学系领导孩子的留学名额,被泼硫酸后推下楼,直指该领导丧心病狂。

    事发后,学校师生都被封口,并遭到威胁,在学生中讨论此事者一律开除学籍。

    有一名学生自称是死者同学,他表示全班都被告诫“谁要说出去就处分谁”,如果被开除没有学校可以接收,不能参加高考,并被威胁如果发到社交媒体都可以查出来。

    有一名自称是在校生的学生表示,事发后,他们不管是上厕所还是接水,都必须报备去多久去哪里。

    5月11日,有网友爆料并上传视频表示,当日一直有很多人聚集在成都49中门口讨说法,当地出动大批警察驱散了民众,死者母亲被警察拖进学校,视频显示多人被拖走。

    尤其到了11日晚上,大批民众手持菊花祭奠逝世学生并高呼“真相!真相!真相!—-。”有学生表示,从早上到晚上,一直都看到门口聚集的家长,当地调集了一辆警用大巴和至少十辆警车,数十名警察到场戒备。

    5月11日凌晨,成华区教育局发通报称,基本认定该生高坠属个人行为,排除刑事案件。

    目前,死者母亲微博据称已经被警方和新浪封锁,死者母亲另外以“四十九中林同学妈妈”注册账户再次发声,其不认同成华区声明,要求看到全部视频,要求找出事实的真相。

    另外,2021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左右,四川成都双流区维权人士谢俊彪,前往成都49中学校门口围观该事件,被警察强行抬上警车,拉到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关押,期间还遭到辱骂和殴打。

    从在现场民众通过各种途径发出的视频可见,大批聚集在校门口要真相的民众,遭到了警方强力冲击,一些民众被强行反背双手架走,一些人被殴打发出痛苦尖叫。中共大陆网络微信、qq群组已封杀有关消息,进一步的从信息封锁到现实中威吓、拘押披露信息人士的行径正在发生。并且,一切官方背景媒体公然将家长自发要求真相扣上受“敌对势力”操控的帽子,为阻止社会关注事件,进一步镇压民众寻找口实。

    从网络及各种自媒体披露49中学生坠亡事件的诸多疑点,引发民众自发关注及要求真相,结果遭致成都当局从学校到警方的封锁围堵与镇压。公民对于事关自身生命安全及孩子教育安全关心,希望了解事件真相,以释疑解惑,有助避免悲剧发生,原本是公民基本知情权、生命安全权、言论自由权的应有体现,然而,结果却遭到警方、教育当局、学校的蛮横剥夺。

    当然,成都当局今天对坠亡事件的态度,只是众多中共当局应对突发事件掩盖真相欺瞒民众的常规方式。大家只要稍作留意,就会发现最近几个月来,中国校园坠楼案件频传,媒体已经披露并引起社会关注的就有四起,分别发生在山东、江西、重庆及成都,而不曾被披露出来的还不知有多少。从披露的四起坠楼事件,发现共通点是家属对于真相的追问都不了了之。意图追讨真相的家属都遭到中共当局施以各种从精神到物资的手段逼迫,最终不仅要不到真相,还遭受更多伤痛。

    一个学生在学校不明不白地离世,居然家长不能最终得到一个真相,这让天下父母情何以堪?然而,这就是中国今天民众面临的现实。因为中共极权统治的宗旨是维护极权千秋万代,而不是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在中共统治者看来,为了维护极权需要,一切公民的生命与财产都是可以肆意被剥夺。这样,一个生命的离去,在极权之下形同草芥枯萎,根本不会进入统治集团的眼睑。而因为一个学生死亡,可能引发民众要求真相,却是极权决不容许的情况。这样,一切突发个体生命的死亡,都会无一例外采取掩盖手段,扣上自杀名头,以阻断任何可能指向制度的苗头。

    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自身极权稳定需要,枉顾公民个体生命安危,肆意掩盖各种事关生命存亡事件真相,扼杀公民情感,践踏公民知情权、言论自由权、获得信息权等等基本人权,将一切意欲追讨事件真相人士定为敌对势力,予以镇压的行径,是公然漠视生命,违反宪法及各种人权公约,公然挑战人道底线,因此,本质上是反人类的行径,理应受到文明世界的谴责与唾弃。民生观察在此强烈要求中共成都当局立刻停止镇压民众追求真相,立刻允许有独立于权力之外的人权捍卫者、律师、独立学者、专业人士等等成立的独立调查团介入事件,展开不受干预的调查,以还社会以真相!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13日

  • 任全牛、卢思位两位律师面临吊证

    【民生观察2021年1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发给郑州律师任全牛拟吊销执照的通知书。

    不久前,任全牛才履行完公民记者张展“寻衅滋事”案的一审辩护律师职责,没想到的是,却被河南省司法厅以他两年多前办理的一起案件说事。

    告知书中称,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1日对你违反《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2018年11月7日,你代理张某朗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时,庭审期间有关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其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我们查阅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该项的规定是: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前律师刘晓原猜测,任全牛律师不可能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司法厅很可能是针对他为被告人的辩护。

    刘晓原认为,一个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也会遭到指控并因此受到吊照处罚。如是在讲法治的国家,这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我们生活的国度还要到2035年才能基本建成法治社会,这就不足为奇了!

    据了解,任全牛律师办理过很多维权案件。2015年“709”事件中,他担任了赵威女士辩护律师。2016年7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律师任全牛编造并在互联网上散布当事人人身受辱的虚假信息,给当事人赵威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涉嫌犯罪,被郑州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8月5日,被取保候审释放,逃过一劫。

    任全牛恢复自由后,一如既往地办理各类维权案件。以至,又面临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受罚。

    另外,成都律师卢思位今天收到四川省司法厅发来的拟吊销执照通知书。

    告知书称,本机关调查发现,你在互联网上多次发表不当言论,时间跨度长、发文数量多,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你的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八项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厅拟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据悉,卢思位是四川省知名人权律师,办理过成都纪念“八九六四”酒案,是成都“四君子”之一张隽勇的辩护人,还办理过广西律师陈家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因此遭受四川司法当局和律师协会打压和处分。

    2020年6月,余文生律师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徐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卢思位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参与辩护工作。2020年8月,有十二位香港社运人士被深圳公安扣押在盐田看守所,卢思位律师曾经探访十二位被扣押香港人,又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 李英贵因讨要赔偿面临受审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7日消息】李英贵一家三口人是天津市民,妻子是双目失明残疾人,住房第一次被强拆时,孩子读小学。第二次遭强拆时,孩子读高中一年级。

    2009年11月4日,也就是第二次强拆时,李英强因反抗城管的野蛮拆迁,导致城管队员轻微受伤,而被控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案件开庭审理后,又经过多次延期,2010年12月2日,南开区法院以取保候审将李英贵释放。同时,又以“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而裁定案件中止审理。

    2011年12月2日,南开区法院解除对李英贵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解除后,李英贵又多次向南开区法院要求恢复妨害公务案庭审,不被理睬。向南开区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也遭拒。

    2014年6月,李英贵又向南开区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恢复妨害公务案审理,不被理睬。

    2015年4月,李英贵向南开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不被理睬。

    2018年9月17日,李英贵又给南开区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理妨害公务案,仍不被理睬。

    今年7月,李英贵再向南开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按照天津市高级法院的规定,案件由红桥区法院给立案受理了。

    南开区法院答辩称,妨害公务案中止审理后,没有再开庭做出无罪判决,不符合国家赔偿的规定。

    8月26日,红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李英贵国家赔偿案,但未做出是否赔偿决定。

    11月5日,南开区法院原负责审理李英贵妨害公务案的朱法官找李英贵谈话,说要恢复妨害公务案审理,问他是自己聘律师,还是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当年,刘晓原曾是李英贵的辩护律师,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当时,案件开庭走完了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程序,只差宣判。现在要恢复庭审,也没有新的证据,直接宣判就是了,也无需再聘律师。

    这起十年前就已中止审理的妨害公务案,由于案件一直无结论,曾被羁押一年多的李英贵无法得到国家赔偿。如今,李英贵又一次申请国家赔偿了,南开区法院才说要恢复案件庭审。李英贵对李法官说,要恢复案件审理,法院应给法律文书。

    从2010年12月2日案件中止审理算起,如今十年时间过去了,因李英贵“讨要”国家赔偿才恢复案件庭审,罕见!

    据悉,李英贵妻子仍住在养老院,李英贵被安排在外租住一间民房,女儿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在外居住。一家三口同在天津也无一个共同居住房屋。当年,强拆的安置问题也一直没有给予合理解决。

    附:李英贵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李英贵,男,196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01041964······汉族,个体经营,户籍地: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大圆中三条1号,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嘉陵道宜宾东里8号南开区老年公寓211室,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洪,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

    赔偿请求人因抗房屋违法被强拆,在2009年11月4日被以涉嫌妨害公务暃刑拘,2009年11月17日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逮捕,2010年2月22曰,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赔偿请求人涉赚妨害公务罪向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0年6月18日赔偿义务机关对案件开庭审理,2010年I2月2日,赔偿义务机关对案件作出中止审理决定,并在同日对赔偿请求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2011年12月2日,赔偿义务机关解除了赔偿请求人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至今十年,赔偿义务机关再没有恢复案件审理,为此,赔偿请求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1、依法确认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裁定书》(2010)南刑初字第156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2010)南刑初字第156号,违反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表《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二)规定,依法承担对赔偿请求人的国家赔偿责任。

    2、要求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3、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赔偿请求人2009年11月4日至2010年12月2日羁押期间计395天的国家赔偿,赔偿金额136966.25元,精神赔偿10万元,合计:236966.25元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赔偿请求人系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大圆中三条1号被拆迁居民,2005年10月26日,南开区建设开发公司申请南开区法院强拆了申请人的住房。

    房屋被强拆后,申请人一家无处可住,南开区法院执行庭将拆迁工地一间办公房给予暂住。申请人的妻子是双目失盲、双耳失聪的残疾人,当年女儿才上小学四年级。一家三口人就在这间断水又断电的临时住房里居住了四年时间。

    2009年11月4日,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申请人一家居住的临时住房是违章建筑为由,组织一百多人进行强制拆除。

    城管队员破门、破窗强行进入屋内,不出具任何证件,粗暴野蛮地强拉申请人的妻子,为了保护家人申请人忍无可忍拿出斧头挥舞,一名城管队员就势倒下,说是申请人把他砍伤。

    当日天津公安南开区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申请人,羁押在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2月22日,以妨害公务罪起诉申请人到南开区法院。

    2010年6月18日,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对申请人妨害公务罪案公开开庭审理,自2010年6月29日起至2010年10月18日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做了四次延期审理。

    2010年12月2日,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做出(2010)南刑初字第156号《取保候审决定书》,在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同一天,即2010年12月2日,南开区法院做出(2010)南刑初字第156号《刑事裁定书》,称“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见附件1)

    一年后,即在2011年12月2日,申请人接到南开区法院做出(2010)南刑初字第156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见附件3),但落款日期写的是2010年12月2日,与一年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日期相同,且文号也完全相同。

    2013年11月21日申请人向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13年11月29日,检察院答复称,“您申请的国家赔偿,经与南开法院沟通,该案尚未审结。如需申请国家赔偿,待该案审理终结后,到义务赔偿机关提出申请。”

    2014年6月2日,李英贵向南开区法院递交恢复庭审的书面申请,也是置之不理。

    2015年4月18日申请人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被刑拘羁押在天津市和平区看守所,在这次羁押期间正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表《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辩护律师向天津市南开区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天津市南开区法院仍是置之不理。

    这些年来,申请人一直在为涉嫌妨害公务罪与强拆房屋案件赔偿问题争取自己的权利,因为拦截市委书记的车队被行政拘留10天,还因春节期间给区政府官员拜年,又被行政拘留10天。2015年4月1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7月28日,被和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直到2017年4月17日刑满释放。

    2018年9月17日,申请人第二次给天津市南开区法院递交要求重新审理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的申请书,南开区法院不给任何答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4号)规定:

    “第二条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申请人2011年12月2日接到天津市南开区法院(2010)南刑初字第156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至今已经超过一年,对赔偿请求人刑事强制措施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范畴,赔偿请求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8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自2009年11月4日至2010年12月2日计395天,赔偿金额136966.25元,精神赔偿10万元,合计:236966.25元。

    此致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李英贵
    2020年6月18日

  • 江阴毛黎惠房屋面临强拆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28日消息】毛黎惠是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申西村人,因屡次举报当地政府使用虚假材料骗取批文,非法强行征用当地基本农田并企图强拆其父亲的住房,从而触怒了当地利益集团,招致当地维稳部门多次打击报复。

    近日,毛黎惠接到当地拆迁人员通知,过两天要拆除毗邻她家的2号,4号民房,限她在两天内搬走存放在4号房内的物件,过期不候。毛黎惠要求对方出示拆迁许可证、拆迁合同以及拆迁授权委托书等,对方均未出示。

    毛黎惠表示,江苏省江阴市申西村村委没有合法征地,没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合同以及拆迁授权委托书,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强拆西毛村2、4号的房子,严重影响了西毛村3号(毛黎惠家)房屋的安全,如果我的房屋被强拆,偷拆,就是四川重庆人何小伟拆的,此人涉嫌犯罪行为。

    以下证据我已向三级政府各个部门,各大媒体及各律所发送!

    假向真何(何小伟):毛黎惠女士你好,冒昧打扰,我计划过两天拆西毛村2号,4号的民房,听邻居说你有东西存放在4号民房内。烦请你在这两天内搬走属于你的存货物件。敬请你理解我们拆迁人的不易。此事我已向俞浩军书记当面汇报。俞浩军书记指示我拆4号房之前告之你即可。收到信息后望回复,谢你!

    无锡点点(毛黎惠):你有拆迁许可证吗?没有拆迁许可证不能拆2号4号的房。

    假向真何(何小伟):搬4号拆迁房内的属于你存放的物件信息是我按俞浩军书记的指示与命令而向你发送的。具体事宜请你向申西村委求证。

    无锡点点(毛黎惠):2、4号也不属于你,2、4号拆了影响我的房屋安全,责任谁责担?

    假向真何(何小伟):我只承担我该负的责任。不该我承担的责任也放不到我头上来。不推卸有担当是我应有觉悟与义务。

    无锡点点(毛黎惠):2、3、4是联体的,你没有拆迁许可证,违法乱拆房子,导致我的合法房屋不能居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责任你承担?

    假向真何(何小伟):我想告之你的是,请你在近两天内搬走你存放在4号房内的物件。过期不候。

    无锡点点(毛黎惠):你违法拆房,我的东西被你损坏,损失由你承担。

    假向真何(何小伟):为什么是我承担,凭什么是我承担!拆迁项目的启动是政府主导的。我是帮政府打工的。

    无锡点点(毛黎惠):你有拆迁合同吗?你有拆迁许可证吗?没有,当然是谁实施犯罪行为谁承担责任。

    假向真何(何小伟):对不起,我背后的靠山老板是政府。我只是打工的。犯罪违法的诸些事情请你找政府说去。

    无锡点点(毛黎惠):你有政府的授权委托书吗?没有,那你就是在犯罪。

    假向真何(何小伟):我犯罪与否,不是你说了算的。我们国家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法,理,情三者的共性应客观认定,不是主观认为。

    无锡点点(毛黎惠):申西村西毛村所有的土地都没有上级部门同意征地的批准文件,集体土地没有征收就不允许拆迁,你一没拆迁许可证,二没拆迁合同,三没拆迁授权委托书,你来拆西毛村的房子,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构成刑事犯罪。

    假向真何(何小伟):我在申港两镇的拆迁项目经过了无锡市审计部门,江阴市纪委,临港新城管委会纪委,财政的检查与审查。都没任何的问题。我会怕查吗?

    无锡点点(毛黎惠):把拆迁许可证拿出来看看你有没有拆迁资质。

    无锡点点(毛黎惠):你是哪个拆迁公司?

    假向真何(何小伟):你所说的这些事项,我没资格,没权力回复你。征地批复与否跟我无关。我只是拆迁项目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无锡点点(毛黎惠):我现在问你要的是拆迁许可证,拆迁合同,拆迁授权委托书这三样,你缺一样来拆房子都是犯罪行为。

    假向真何(何小伟):帮政府违法犯罪是我的荣幸,说明政府需要我以个人名义来区别对待钉子户。我帮政府打工,我帮政府做事。我会怕吗!我会虚吗!

    无锡点点(毛黎惠):那你现在承认没有以上三样,明知犯罪仍要实施犯罪行为。

    无锡点点(毛黎惠):你帮哪一级政府犯罪?

    假向真何(何小伟):那你咬我呀!请便。

    无锡点点(毛黎惠):此聊天记录为证据,影响到我房屋安全及房屋损失都是由你何小伟及你背后的黑恶势力造成的,我会追究你及你背后黑恶势力的责任。



  • 卢思位因代理陈家鸿案面临处分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四川成都律师卢思位因代理广西陈家鸿律师被捕案而遭打压,成都律协拟对卢思位纪律处分(训诫)一案进行听证。

    据悉,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察委员会拟于10月21日在成都律协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将对成都市金契律师事务所卢思位律师进行训诫的纪律处分。

    证据显示,5月10日,成都市司法局向成都律协发出“投诉转交通知”,该投诉转自四川省司法厅,投诉指卢思位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通知要求成都律协“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并需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送成都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成都律协随即在5月27日对卢思位律师发出立案通知书,而当时正值律师执业证年检期间,为此卢思位律师的律证年检被卡长达三四个月,严重影响正常执业。

    而无独有偶,在5月10日成都律协收到“投诉转交通知书”之前的5月9日,卢思位律师正在广西玉林打算会见4月末被捕的陈家鸿律师,当日看守所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了卢思位律师的会见申请。而与此同时,网上流传一份陈家鸿律师团的名单,其中就有卢思位律师。成都市司法局在得知后随即致电卢律师,要求其立即返回成都,并要求金契所不能签署委托合同,其后成都律协认为卢思位律师违规接案,以涉嫌“违反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名立案调查,至最近准备举行听证会,拟对其进行训诫的纪律处分。

    据卢思位律师透露,他之所以成为陈家鸿律师的委托律师,原因是2018年6月时,陈家鸿律师到成都旅游,与其签署的委托合同和委托书,并约定(如果)陈家鸿律师受到刑事追诉,由卢思位律师担任陈的辩护人,约定无论卢思位律师转所与否,该委托文书一直有效。

  • 李金星律师被调查将吊证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金星(网名:伍雷),因发布网络言论,于7月17日被山东省司法厅正式立案调查。李金星表示,其律师证可能被吊销。

    伍雷发布声明称:7月19日山东司法厅已经正式和我谈话,关于我的吊销律师证案,正式开始了。我估计两周内律师证吊销。鉴于我的吊证事件也算一起公共事件,我觉着我有必要保持透明度。

    2019年7月19日山东司法厅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明确告知我,本案2018年11月28日由济南市司法局移交山东司法厅;山东司法厅2019年7月17日正式立案。我的问题是涉及六条新浪微博发言。我全部确认属实,是我的公共发言,并作了解释。第一条新浪微博,是我就湖南文东海律师吊证事件,于2018年5月10日说“对文东海律师吊证,是国家法治急剧退步的标志性事件”(该微博我今天没找到);其余五条新浪微博我找到了,其中两条是2017年4、5月份就山东李宁母亲李淑莲上访被打死八年无人处理,我给山东省委书记写信的微博;还有两条是2018年5月份我在福建办理案件中的两条微博;最后一条是2019年1月14日就精神病患者警察陈建湘开枪杀人案件给最高院院长写信的微博。

    我想想我律师生涯已经15年,我非常感谢这15年的律师执业,我喜欢这个职业,我心里完全清楚,我其实就是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得到的回报却已经让我知足、感动和忐忑不安。我热爱刑事辩护,我永远热爱。我也爱我的当事人,我确实同情他们,他们就是我生命生活的一部分,确实无法分离。但如果国家对我们刑辩律师给予根本性否定评价,我根本就不会恋恋不舍。也许,别人无法理解,对于律师来讲,尊重和尊严,是无法替代的。这个,比律师证本身重要的多。我呼吁全社会继续关心律师业,关心刑辩律师。我对国家充满信心。

    据了解,李金星为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网名伍雷,是中国具有良知的刑辩律师之一,其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6年李金星律师为杨茂东、孙德胜被控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一案中极力辩护,为抗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被法官指扰乱法庭秩序,后被广州天河法院建议山东司法行政机关停业半年以上处罚。2016年12月28日,济南市司法局对李金星律师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决定。一年期满后,山东官方还准备对其刑事立案,后在多方关注声援下才恢复执业。

    2018年11月20日,李金星律师收到济南市司法局的书面通知书,称其因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已被济南市司法局立案调查。消息传出后,全国律师团体即时作出反应,有超过350名维权律师在联署信中签名,以示声援。济南市司法局迫于压力,暂缓对其进行处罚。

    2019年7月19日山东司法厅约谈李金星律师,告知,2018年11月份时涉及的网络言论一案,由济南市司法局于2018年11月28日移交给山东司法厅,山东司法厅于2019年7月17日已正式立案调查。

    李金星律师多年来致力于刑事辩护及刑事冤案申诉,并与多位律师一起成立“洗冤工程”(洗冤网),参与了吴昌龙爆炸冤案、念斌投毒冤案、陈满故意杀人冤案、张氏叔侄案、聂树斌冤案、吉林金哲红案、河北陈国清案等诸多重大冤案的辩护及申诉工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法律的正确实施有着巨大的贡献。

  • 武汉王云国被截访打伤却无钱医治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武汉硚口区长丰街访民王云国,于5月12日上午在硚口区长丰街办事处被十几个不明身份人员绑架打伤,现伤势严重已送医治疗。

    据王云国妻子蔡莲对本网讲述,她家因遭遇强拆夫妇俩多次进京上访维权,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5月11日丈夫王云国再次进京上访反映述求,希望自家房屋问题能早日解决。不料在北京上访时,遭到武汉驻京办截访,并雇佣黑保安将王云国强行绑架后押回武汉。

    5月12日早上8点车子到达武汉,随后直接开进硚口区长丰街派出所院内,大约停留两个多小时后,押送丈夫回汉车辆前后进出派出所大院两次,最后丈夫被强行押到硚口区长丰街办事处,这时开来3辆车,从车上下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这些人将王云国双手反绑,头上套上黑头套准备带往黑监狱关押,过程中因丈夫拼命抵抗,被暴徒用刀具将左手腕割断两根血管,一瞬间鲜血直流,用毛巾衣服都无法止住伤口。

    之后,十几个彪形大汉强行把丈夫抬上了车,准备送去黑监狱关押,但看见其伤势严重,鲜血不停的冒,害怕出人命,慌忙开车把快昏迷的丈夫送到了韩家墩派出所,韩家墩派出所值班民警见伤口太深,裸露断裂好几条筋,连忙叫人开车送到武汉同济医院治疗。经急诊科医生诊断:肌筋断裂两根,横行切口裸露在外。可当时已经昏迷的丈夫却被派出所民警丢弃在医院抢救室内,就这样,在无人交手术费的情况下,医院没有对丈夫进行手术治疗。因受伤严重丈夫一度昏迷几个小时,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当她得知丈夫情况时,马上赶到武汉同济医院。可面对8000元手术费她欲哭无泪,由于她夫妻俩都无工作,没有任何经济收入,连两个年幼孩子都无法养活,长期靠亲戚借钱度日。面临无钱医治的情况,她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无赖之下只有不停拨打市长热线、110、信访局局长电话求助,求求他们救救丈夫的命,可是无人问津。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丈夫在医院抢救室等死,武汉的维权朋友们得知消息后,纷纷赶到医院才借钱给丈夫动了手术。目前,丈夫暂时脱离危险,但因失血过多,还是不间断地出现昏迷,目前急需住院治疗。

    现在,她希望硚口区政府相关人员出面负责,尽快想办法救人,王云国目前生命危急,武汉市维权朋友都在关注此事进展,希望硚口区政府不要将时态扩大化。

    据悉,2014年3月28日,王云国、蔡莲夫妇位于武汉市新墩二村66号的两栋楼房,被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建荣商社”派来的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给暴力强拆了,自此,他们一家人所依靠的房屋出租收入被彻底切断,生活陷入困境。暴力强拆发生后,他们层层上访、逐级举报,但当地政府非但不积极纠错化解矛盾,反而是袒护包庇犯罪嫌疑人,政府以他们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没收并处罚款”为由,对他们夫妇进行打击报复,两人多次遭到截访、非法拘禁、关黑监狱、殴打、拘留等等迫害。

    蔡莲电话:13667155271,1820712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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