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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访民韦朝芝起诉警方二审败诉,合肥市法院为警方滥用行政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农民韦朝芝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而上访,因上访而被精神病、被劳动教养、被拘留,此前因2014年11月3日赴京上访,在天安门周边地区被警察拦截后送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被信访工作人员接回合肥后再次被合肥警方拘留。韦朝芝不服,认为自己因地方政府侵犯其获得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而信访,地方政府信访部门不解决问题,却对信访人打击报复,指使警方对其行政拘留,法院的判决就是不履行司法职责放纵警方滥用行政拘留的权力。如此,公民还有何人身自由可言?
    据悉,韦朝芝是8月4日接到合肥市中级法院电话通知,8月5日去法院拿到(2015)合行终字第00121号《行政判决书》。在此判决书中判决作出日期是7月28日,此前约一个月左右,韦朝芝接法院电话通知到法院谈话,而警方到了三人,双方仅交换证据。
    韦朝芝对此判决非常不满,并且称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两个月的审理期限,他是4月13日递交的行政上诉状,法院应最迟在6月13日作出判决,却在7月28日作出判决,8月4日通知其去领取判决书,明显违反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
    韦朝芝对二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此前合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他因多次到中南海周边上访受到过多次训诫和行政处罚,并对信访人员不得到天安门地区上访的规定十分了解,也明确知道违反上述规定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来推定其的行为违法表示不满,认为没有法律依据;韦朝芝强调自己到天安门周边地区没有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行为,也没有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没有拦截公务车辆,更没有《训诫书》中第四条所称的“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的行为,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此二审判决书中竟然称《训诫书》记录了韦朝芝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如此指鹿为马的行为令人齿寒!
    韦朝芝认为即便自己的行为违法也应由行为地的北京警方依法处理,而合肥警方竟然以周永康任职公安部部长时签署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这种自我授权的行政规章作为有管辖权的依据,而不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由行为地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对其赴京上访行为打击报复;而法院亦竟然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务院部委制定颁布的只能参照,不适用法律地位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由行为地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却违法认同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是适用法律错误。
    韦朝芝称会近期对法院的违法判决提出申诉,要求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对此案件的进展本网会予以持续性关注。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jp/2015/08/blog-post_8.html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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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合肥韦朝芝

     
    姓名:韦朝芝
     
     
    性别:男
     
    年龄:58
     
    籍贯:安徽合肥
     
    受难者单位、职业
     
    安徽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西村
     
    案件发生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开发区发展局 开发区芙蓉派出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4年5月10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4年7月13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性精神障碍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双手被铐 强迫灌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韦朝芝是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西村的农民,男,1955年5月18日出生,住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翠微西苑1栋102室。2000年韦朝芝家和该村其它村民家的土地被政府征占,当时农民获得的补偿只是每亩六百元的青苗费。生性倔强的韦朝芝对此不服,于是开始了他的上访讨说法之路。
     
    2004年5月10日下午,韦朝芝再次去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讨要说法,结果该局的人员很快叫来了合肥芙蓉派出所的警察。芙蓉派出所的孙明安(音)等人开着警车来后,即强行要求韦朝芝上警车,韦朝芝问去哪里,孙明安等人不容分说就将韦朝芝塞上了警车。
     
    让韦朝芝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这次直接被送到了合肥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到该院后,韦朝芝就被逼着吃药,韦朝芝不吃,就被人用手铐将双手铐了起来,双脚被绳子捆了起来,然后开始灌药。就这样,韦朝芝被五花大绑着连灌了四天的精神病药物后,他才被解除松绑。稍许获得自由后,韦朝芝就要求回家。院方和当局于是要求他妻子张绪珍写保证韦朝芝不再上访了就放他,张绪珍为了让丈夫早日回家就写了保证,但保证过后当局就变了脸仍然不肯释放韦朝芝。
     
    后来幸得安徽商报的记者闻听此事后,对合肥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进行了采访,韦朝芝才于当年的7月13日被从医院释放。韦朝芝说六十四天药吃下来,他身体受到了很大的摧残。当时是他妻子张绪珍搀着他从安康医院内走出来的。回家后,他在家瘫痪了一个星期才能动弹出门。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hisiqi/2013/0909/8267.html

  • 一篇终于完成的稿件:访谈合肥被精神病者韦朝芝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按:应本刊之约,合肥维权人士周维林对合肥被精神病者韦朝芝进行了采访。9月初,周维林对韦朝芝进行了视频采访,并取得了韦朝芝被精神病的许多原始材料。正当周维林着手撰写这篇文字稿时,他被刑拘了。周维林虽然没有完成这篇稿件,但自有后来人完成它,以下就是合肥居民韦朝芝被精神病的经历。
     
    韦朝芝是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西村的农民,男,1955年5月18日出生,住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翠微西苑1栋102室。2000年韦朝芝家和该村其它村民家的土地被政府征占,当时农民获得的补偿只是每亩六百元的青苗费。生性倔强的韦朝芝对此不服,于是开始了他的上访讨说法之路。
     
    为讨说法,韦朝芝成了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个部门,尤其是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发展局的常客。2004年3月18日,韦朝芝被电话通知下午四点去合肥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解决他的问题。韦朝芝如约而至,但到那里后是一女二男接待了他,这三人此前韦朝芝没有见过。见面落坐后,这三人问了韦朝芝个人的基本情况,如是干什么的。其中韦朝芝印象比较深的是三人问他:“为什么不敢在外喝水?”“为什么不敢在外吃饭?”这让韦朝芝感到很奇怪。
     
    2004年5月10日下午,韦朝芝再次去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讨要说法,结果该局的人员很快叫来了合肥芙蓉派出所的警察。芙蓉派出所的孙明安(音)等人开着警车来后,即强行要求韦朝芝上警车,韦朝芝问去哪里,孙明安等人不容分说就将韦朝芝塞上了警车。
     
    让韦朝芝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这次直接被送到了合肥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到该院后,韦朝芝就被逼着吃药,韦朝芝不吃,就被人用手铐将双手铐了起来,双脚被绳子捆了起来,然后开始灌药。就这样,韦朝芝被五花大绑着连灌了四天的精神病药物后,他才被解除松绑。稍许获得自由后,韦朝芝就要求回家。院方和当局于是要求他妻子张绪珍写保证韦朝芝不再上访了就放他,张绪珍为了让丈夫早日回家就写了保证,但保证过后当局就变了脸仍然不肯释放韦朝芝。
     
    后来幸得安徽商报的记者闻听此事后,对合肥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进行了采访,韦朝芝才于当年的7月13日被从医院释放。韦朝芝说六十四天药吃下来,他身体受到了很大的摧残。当时是他妻子张绪珍搀着他从安康医院内走出来的。回家后,他在家瘫痪了一个星期才能动弹出门。
     
    其实,早在5月10日被送精神病院一个多月前的3月22日,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就委托合肥市精神病院对他进行了所谓的“精神病”鉴定。韦朝芝似乎又想起了3月18日的那三个人。当年的4月1日,合肥市精神病院对韦朝芝作出了鉴定结论。尽管该院承认韦朝芝“意识清晰”“接触合作”“应答切题”,但认为韦朝芝“不敢在外喝水和吃东西,怕被杀人灭口,更担心家人被害死”“存在明显的牵连观念和被害妄想”,虽然“发病较晚”,但韦朝芝还是属于“偏执性精神障碍”。正是这一纸鉴定给韦朝芝扣上了“精神病”的帽子,让他成了一名“精神病人”,并将他送入了“疯人院”。
     
    离开精神病院后,韦朝芝首先为自己的“精神病”讨起了说法,他说他没有“精神病”,他不能戴着“精神病”的帽子。于是,韦朝芝选择了司法维权,他打起了官司。案子一打就是数年。在打官司期间,合法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曾于2004年10月9日,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对韦朝芝再次进行了精神病鉴定。2004年12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下达了鉴定书。鉴定结论为 “韦朝芝自幼个性倔强,认死理“此次上访事出有因,围绕拆迁补偿事件,要求虽不合理,但构不成妄想。警惕性高,敏感多疑属超价观众,故认定韦朝芝系偏执性人格障碍,有行为能力”。
     
    很显然,即使是官方组织的这两次精神病鉴定也出现了重大的差别。
     
    现在,韦朝芝的案子和上访仍没有最终的一个说法,他仍然奔波在上访路上,他仍然在为他的维权行动付出代价。2009年农历正月十三,韦朝芝正被关押期间其父去世;2010年3月19日,韦朝芝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2011年6月28日,韦朝芝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十日;2012年4月6日韦朝芝因致使安徽省人大等“无法正常工作”而被劳教一年半。
     
    对于自已被劳教,韦朝芝说如果自己真是“精神病”,就不应该被劳教;如果自己不是“精神病”,就应访将他此前的“精神病”档案撤销。
     
    周维林、江河
     
    2013、9

    韦朝芝

    以上是韦朝芝的第一次精神病鉴定

    以上是韦朝芝的第二次精神病鉴定

    以下是对韦朝芝的视频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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