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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顾治平被警察破门抓走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9日消息】据无锡维权人殷白梅反映,在2021年1月28日深夜23点30分左右,家住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廊下花苑50号602室的访民顾治平,被无锡市梁溪区迎龙桥派出所的多名警察破门而入抓走。顾治平被破门抓走时,其妻殷白梅拍摄了视频。视频显示,几名警察拉扯着顾治平下楼梯离去。

    顾治平的妻子殷白梅向本网义工介绍说,顾治平、殷白梅的房屋在无锡市“锡张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内,因顾治平夫妇认为政府让他们签订的拆迁协议不合理,他们原有房屋面积约590平米,而政府仅给与约280平米的补偿,所以一直未让拆迁部门拆除,但是9年前政府突然派来大量闲散人员暴力强拆了他们的房屋,导致他们夫妇维权至今。

    在2010年12月间,顾治平将政府起诉到法院,要求政府依法公开信息。

    2010年12月16日下午1:20分,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顾治平诉羊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由于原告的代理人(妻子殷白梅)正被非法关入黑监狱中,故只能原告亲自参加庭审,二十多拆友参加了旁听。

    顾治平自述称,2008年7月5日,原告顾治平与被告羊尖镇政府签定房屋拆迁协议,该协议是在羊尖镇政府拆迁办的诱骗和胁迫下、隐瞒房屋共有人殷白妹情况下签订的。而且,顾治平在签订协议后,并没有拿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只有政府单方面拥有房屋拆迁补偿,即类似于卖身契性质。甚至,协议的附件(补充条款)都由拆迁办的人代理签。为此,作为房屋的共有人殷白妹不服,遂要求羊尖镇政府就房屋拆迁补充协议进行公开。

    法庭上,姚审判长在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不应该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是否是羊尖镇人民政府公开的范围。原告表示异议,应该追加信息不公开是否违法。

    庭审中,锡山区羊尖镇人民政府用民脂民膏豢养的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金峰律师作了辨护词,“因建设锡张高速,答辩人依法与原告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该协议书系平等主体所签,签订双方理应各自保留相应文本,该协议书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当然也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但如果原告现缺失该协议文本,答辨人可以提供该协议书复印件。另作为房屋拆迁补偿依据的法规、政策等,不是由答辩人所制定的,答辩人也无权制定,答辩人也就无法定义务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且有义务公布信息的相应政府部门早已在网络等各种媒体上公开发布上述法规、政策等。当然如果原告需要答辩人协助查找提供,答辩人可以协助查找提供。”

    就是这个合同文本理应原、被告双方各执一份的证据,羊尖镇人民政府以霸道的方式拒绝给当事人,现在倒打一耙、反咬一口,说当事人自己遗失了。

    该协议并未征得该产权共同所有人之一妻子也就是殷白妹的知情,同意,协议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主体不平等,羊尖镇政府采用骗签,代签,胁迫等种种手段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哪里来的“平等主体所签”?

    羊尖镇人民政府辨称,“该协议书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当然也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必须公开。

    更可气的是,羊尖镇人民政府的御用律师说,并未收到该信息公开申请。理由是羊尖镇的地址锡沪路78号写错了、收信人未署名等,这简直是无赖了,御用律师在质证中并未提出怀疑,答辩状中也并未提及未收到,而且,羊尖镇人民政府在当事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一周后,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曾经打过原告委托代理人电话,称“补偿安置协议书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了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处理原则: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而不应该用沉默来回避法定职责。

    羊尖镇人民政府辨称,“房屋拆迁补偿依据的法规、政策等:不是由答辩人所制定的,答辩人也无权制定,答辩人也就无法定义务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第四款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明确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义务和职责,即使不属于本机关应该掌握的内容,也要书面告知当事人。 

    羊尖镇人民政府辨称,如果原告需要答辩人协助查找提供,答辩人可以协助查找提供,羊尖镇人民政府本来应该提供的信息现在变成对当事人的恩赐。

    庭审中法官多次提及羊尖镇人民政府是如何骗签,胁迫签约的。法官的提问与本案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法官显然在诱导原告,企图搞乱原告的思维。

    最后,陪审员要求原告到邮局查阅挂号回执,究竟是有谁签收了信息公开的信件。法庭宣布休庭。

    法律上,锡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拆迁人应该是锡张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法人。换句话说,羊尖镇政府连房屋拆迁人资格都不具备,更不要说他们是诱骗和胁迫原告顾治平签订单方面协议的,该协议显然损害了原告顾治平和其妻子殷白梅的合法权益。

    2010年庭审无果后,顾治平、殷白梅夫妇开始逐级上访,但无锡维稳部门就多次非法拦截、拘禁他们夫妇。

    2021年1月19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在该市人民大会堂召开,1月20日顾治平、殷白梅夫妇躲开维稳监控,与多名无锡维权人来到人大会现场举牌,呼吁人大代表关注政府的暴力强拆行为。随后,顾治平、殷白梅夫妇就被维稳警察扭送回家控制起来。

    2021年1月26日,江苏省人大会议又再次召开,无锡市维稳警方就在1月28日找到顾治平,借故说他在无锡市人大会期间举牌涉嫌“寻衅滋事”,所以要把顾治平带到警局查办。对此,顾治平表示不服,认为自己举牌呼吁人大代表关注强拆、关注人权,这完全符合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拒绝跟警察走。1月28日深夜23点30分左右,无锡市梁溪区迎龙桥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带着撬锁工具,开始撬锁并破门而入将顾治平强行抓走。

    顾治平被抓走后,其妻殷白梅于1月29日找到警局,要求警方依法出具传唤证,但警方不肯出具,只是口头告知她“顾治平涉嫌寻衅滋事,现正在接受调查。”殷白梅说“顾治平根本没有闹事,凭什么说他寻衅滋事?”,警察回答说“现在只是涉嫌,没有定罪性”。

    殷白梅认为,顾治平昨夜被破门被抓走,估计就是警方为了省两会维稳,找借口先把顾治平控制起来,以阻止他再到省两会现场向人大代表反映民情。

    殷白梅电话:13861462388;顾治平电话:13812088002。

  • 江苏顾桂华高院信访被拘留

    【民生观察2019年9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强拆受害者顾桂华,于9月11日被当地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7天。昨天(9月18日)顾桂华期满获释,此前被关押在 南通市第二拘留所。

    顾桂华讲述,2018年3月29日她位于崇川区法果路南川园路交界路口西北侧的房屋,被南通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暴力强拆。她家房屋是多年前建造的,此房屋已经远远超过二年的拆违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政府拆除她家的房屋必须走法律程序。但是,此次拆迁却时未走法律程序,强拆人员只是简单粗暴的派来打手,野蛮的推搡拉扯房屋所有人,非法控制她一家人的人身自由,而后快速的强拆了她们的房屋。

    顾桂华说,“2019年9月11日,我去江苏省高级法院就房屋被强行拆除一案询问再审事宜,结果被南通市文峰派出所一干人等,强行带进南通市观音山派出所进行所谓的“传唤”。随后由南通市崇川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我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其理由是:扰乱单位秩序。这样的理由让我很诧异,如此荒谬上不了台面的理由,居然变成了一个行政机关拿出来随心所欲压制民众,看起来还挺‘强有力的武器’。2019年9月18日,我刚刚从拘留所出来,就收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判决书确认,被告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3月29日强制拆除我位于法果路南川园路交界路口西北侧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顾桂华表示,“上访本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公民反映个人诉求,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访条例》,自觉维护公共和信访秩序,遵守法律、法规,向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我的诉求,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试问有哪条法律法规规定正常合法上访会受到法律制裁?试问南通市崇川区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是哪条法律法规赋予你们异地执法的权利?试问南通市崇川区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对我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依据又是什么?请大家给我评评理,持续关注我,谢谢!”

    据悉,江苏南通市的暴力强拆现象特别严重,已经有多家私房遭到了暴力强拆,而差不多时间被暴力强拆的,还有南通市文峰街道的周建新、周跃荣以及南通市港闸区的张如英。

    顾桂华电话:15051253062

  • 江苏张如英、顾桂华家房屋遭暴力强拆

    【民生观察2018年3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村村民张如英家的房屋被任港街道政府人员和拆迁公司暴力强拆。

    据张如英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今天早上6点多钟的时候,在任港街道政法委书记王陈军的带领下,来了一百多人和一台挖掘机,这伙人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拆了她的房屋。期间任凭她如何阻止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她多次拨打110报警,可警察就是不出警,根本不来现场。强拆的过程中,她80岁的婆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因从未见过这种强拆场面,导致被惊吓过度,已经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张如英及其家人因为拼命捍卫自家的房产,遭到了强拆人员的暴力拉扯与按倒控制。

    张如英说,几天前任港街道的政法委书记王陈军天天逼着她谈拆迁,并逼着她签拆迁协议,他们没有任何合法的征收手续,补偿也很低,在昨天又一次谈不拢的情况下,王陈军曾扬言:“你如果今天不签字,明天你的房子就看不到了。”她原以为王陈军只是威胁、恐吓她而已,没想到今天他们果然来非法强拆。

    张如英还说,在去年的11月22日大约下午3点多钟,任港街道的几个领导和自称是宏俊达拆迁公司的几十个人把她围堵在家中,硬是逼迫她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因为这些人拆迁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也没有政府的委托书,而且是协议搬迁,她拒绝和他们签订协议。在此过程中,这些人不断地辱骂、威胁和逼迫,惊恐之下她从下午3点多钟就开始拨打110报警,一直持续到深夜11点多钟,先后打了无数次的110,虽然警察到过几次现场,但并没有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只是走走一下过场。

    在警察不作为的情况下,她又拨打了12345、12389等电话求助,并向崇川区钱锁梅区长发短信(电话:15906278058)求救,但钱区长并未理会她,这些人在她家中辱骂逼迫骚扰一直持续到凌晨3点多钟才离去。

    今天早上,任港街道政法委书记带来一百多人,在不出具法律手续的情况,使用暴力拖拽、强行按倒控制房主的非法手段,强行拆除了张如英家的私有财产,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条规定说明即使是合法征地拆迁,也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条例》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禁止采取暴力威胁迫使搬迁;…对《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重新组织论证,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的规定。

    这段时间以来,江苏南通市的暴力强拆现象特别严重,已经有多家私房遭到了暴力强拆,就在昨天(3月29日)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果园村一组的顾桂华家也遭到了暴力强拆。她家房屋是多年前建造的,此房屋已经远远超过二年的拆违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政府拆除她家的房屋必须走法律程序。但是,此次拆迁却时未走法律程序,强拆人员只是简单粗暴的派来打手,野蛮的推搡拉扯房屋所有人、非法的控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而后快速的强拆了他们的房屋。

    张如英电话:13615237616

    图为张如英家强拆现场



  • 上海顾建国等多人进京上访被抓捕失联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0日消息】据在京访民“下里巴女人”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2018年3月5日,上海访民顾建国、浦美英夫妇进京反映问题,却被警察抓进了北京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关押,之后其辖区政府维稳办人员赶往久敬庄把他们夫妇带走,至今无法联络。与此同时,被抓进久敬庄后失踪的访民还有江苏访民严娟娟以及殷小娟、李培德夫妇。

    据访民“下里巴女人”介绍,今年“两会”期间,上海访民顾建国、浦美英夫妇再次来到北京上访,他们想向人大代表反映自家合法房屋被上海当地部门强拆的问题,不料却被北京警察抓进了派出所,随后又被警察送进了北京久敬庄关押,之后再被上海地方截访人员从久敬庄接出,随后就处于失联状态,至今已整整5天。

    另外,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访民严娟娟;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访民殷小娟、李培德夫妇也是2018年3月5日在京上访时,被江苏地方截访人员劫持失联至今。目前,以上访民的电话均已无法接通,据其他访友估计,他们很可能是被非法关押在某个黑监狱或者被拘留了,其行踪可能要等“两会”结束之后才能获知。

    在京访民“下里巴女人”还透露,顾建国、浦美英夫妇是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江桥村村民,2014年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上海地方政府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打、砸、抢等暴力手段,将他们家开办的合法企业(私营塑料制品厂)和房产、财产洗劫一空。如今,他们一家老小失去了家园和赖以为生的经济收入;而江苏访民殷小娟、李培德夫妇等也是强拆受害者,因为常年进京上访被当地截访人员多次截访关押。

    顾建国电话:13816045995;浦美英电话:13501635846;严娟娟电话:13915283721。

    相关报道:世界互联网大会前夕访民顾建国前往乌镇被打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1203/16718.html

    上海访民浦美英


  • 世界互联网大会前夕 访民顾建国前往乌镇被打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3日消息】今天下午,上海访民顾建国告诉本网观察员,12月2日上午,他们夫妻(顾建国、浦美英)打算到浙江桐乡乌镇去旅游,但在上海南站长途汽车站查验身份证时,警察却查出他们是政府稳控对象,随即就将他们暂扣并最终交给了政府截访办人员。截访办人员接到他们夫妻后,就将他们押送到了上海访民集中地“府村路”的一间黑监狱里关押。

    在“府村路”黑监狱关押了一段时间后,他们户籍地的2名维稳人员及5名黑保安(外地口音)赶来了黑监狱,要求顾建国、浦美英夫妇跟他们走。顾建国询问原因,两名维稳人员告诉他们夫妇说,浙江桐乡乌镇明天就要召开“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了,现在是维稳关键时期,你们夫妇是访民,是重点稳控对象,所以政府不让你们这段时间到浙江去,即便要去,那也要等“世界互联网大会”闭幕以后方可。

    对此,顾建国、浦美英夫妇表示坚决反对,他们说“法无禁止皆可行”,没有那条法律规定“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合法公民不能自由前往的,政府不让去,必须拿出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违法行为。5名黑保安见状,就开始动手把他们夫妇往车上拉扯,而他们夫妇就顽强反抗,结果,黑保安们就一起把顾建国按到在地粗暴的殴打,导致他身上多次受伤。事后,派出所警察把他们夫妇带进了派出所做笔录,而那些黑保安却守在派出所旁边限制他们夫妇自由出行。

    截止今天下午17时许,几名黑保安们仍守在派出所门口不让顾建国、浦美英夫妇出行,夫妇二人仍被滞留在派出所内被稳控。

    顾建国电话:13816045995,浦美英电话:13501635846

  • 苏州顾晓峰监居期满获释 将继续推动社会进步

    【民生观察2017年8月5日消息】本网从广州隋牧青律师处获悉,“苏州大抓捕”之一的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被监居半年期满已获释,顾晓峰托隋牧青律师感谢海内外人士对“苏州大抓捕”的关注。

    据隋牧青律师介绍,顾晓峰于今年(2017年)2月5日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名抓捕,随即被“指定场所监视居住”,是“苏州大抓捕”中第二批被抓捕的维权人士。隋牧青律师分析称顾晓峰被抓原因是由于其在网络为苏州受难同仁声援呼吁而遭到当局报复被捕。

    顾晓峰被“监视居住”期间,辩护人隋牧青律师曾多次前往苏州会见当事人未果,多次与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交涉并投诉控告,但始终遭到非法拒绝,直至顾晓峰六个月“监视居住”期满(监居期限最长为半年)。

    隋牧青律师引述顾晓峰原话称,“监居”期间身体未遭酷刑,但牵挂家人,精神压力巨大,体重下降超过五公斤。对于未来,顾晓峰称将继续关注社会公义、人权法治等热点,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尽绵薄之力。

    相关报道:江苏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07/15464.html



  • 会见顾晓峰无果 隋牧青无功而返

    【民生观察2017年2月25日消息】于农历年后(2月6日)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执行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的苏州维权人士顾晓峰,至今无人知道顾晓峰身在何处。 
     
    本网人权观察员得知广州隋牧青律师接受委托前往办理此案,于是联系了已经返回广州的隋牧青律师,隋律师告诉本网,他于2月23日下午来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法制支队的工作人员回复称会见必须申请,隋牧青律师当即指出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依法会见无需申请,并且申请会见似无获批先例,但对方避谈法律问题,对于隋律师提到投诉、控告等,对方毫不在意,只是笑称随意。隋牧青律师立即前往苏州市检察院控告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违法滥权、非法拒绝辩护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但苏州市检察院以委托手续欠缺为由拒绝立案查处。于是隋牧青律师只能无功而返回到广州。
     
    另外,隋牧青律师在电话中提到,苏州自去年(2016年)9月8日对维权公民大抓捕以来 ,已经有将近二十位公民先后 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大规模启用709模式,而顾晓峰是继戈觉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胡诚(寻衅滋事罪)后第三位由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经办案件,其他受难者都是在常熟公安局,这三个人情形较危,希望大家高度关注。
     
    关于顾晓峰以及苏州大抓捕事件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江苏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07/15464.html
    江苏维权人士顾晓峰失联 住所被警方查抄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06/15462.html
     
  • 江苏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访民之声2017/2/7消息] 江苏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昨日在工作单位被警方带走并被抄家,今日其家属拿到书面通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顾晓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顾晓峰是昨天上午到单位上班后失联,他的住所遭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搜查。他的两部手机、U盘及电脑主机、公民字样的徽章、民主富民、强国独裁、祸国殃民字样的徽章、多份邮件、行政判决书、及授权委托书等物品被扣押。其前妻多次电话联系顾晓峰未果,之后家属得知顾晓峰是在工作单位被警方带走。

    据悉,顾晓峰长期积极参与公民维权活动,因此遭到地方政府部门的多次传唤和羁押。这次顾晓峰被抓捕后,知情人士指,这是苏州大抓捕行动的延续,之前已经有12人遭到警方抓捕,随后全部被指定监视居住,有的家属接到监视居住通知,有的没有接到通知。不过所有被监视居住的人都不许家属和律师会见,警方还逼着他们写下是他们自己不需要见律师的书面证明。日前其中一人获取保候审释放,目前在押11人。据悉,这12位被抓捕公民都是上访维权人士。

    相关报道:江苏维权人士顾晓峰失联 住所被警方查抄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2/blog-post_6.html

  • 江苏维权人士顾晓峰失联 住所被警方查抄

    [访民之声2017/2/6消息] 今天上午,江苏常熟维权人士顾晓峰家遭到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十余警力搜查,手机、U盘及电脑主机等物品被扣押,顾晓峰失联。

    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的搜查证显示:因侦查犯罪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锦荷佳园6幢602室进行搜查。有消息指顾晓峰的前妻目睹了搜查的全过程,她说:“不知道为什么抄家,顾晓峰一早就上班去了,现在也联系不上,他的电话打不通。网传有人上午打通过顾晓峰手机,接听的人自称姓王。查抄顾晓峰住所的警察中,有一名国保姓王。”

    此次被警方抄走的除手机、U盘及电脑主机等物品外,还有顾晓峰留下的授权委托书,及以顾晓峰为原告的判决书,还有一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其留下授权委托书目的是一旦有事,由其前妻帮他找律师代为辩护。

    知情人士指,自2016年9月8日以来苏州、常熟已有11名维权人士遭到抓捕,此外还有一、二十名苏州和常熟维权人士被传唤,其中有人被传唤多达10余次。而此次顾晓峰失联及住所被查抄则说明抓捕行动还在持续之中。至于顾晓峰因何失联,被控涉嫌何罪目前还不得而知。

    江苏苏州和常熟大抓捕简介:

    2016年9月8日常熟维权人士顾义民和苏州维权人士王婉平、朱雪英、吴其和、徐春玲、王明贤等6人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中公安称顾义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他5人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顾义民案办案单位是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王宛平等另外5人办案单位是常熟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4日,江苏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网名:奔博)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妻陆国英于2016年11月5日被常熟市公安局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6年11月8日,苏州维权人士胡诚被苏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维权人士倪金芳、邢佳(邢介忠)亦被常熟市公安局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截至2017年2月6日,苏州和常熟处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维权人士达11人,虽分三个罪名,但均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此前,苏州维权人士范木根的儿子范永海和维权人士陈建刚、陆正国、周金丹等也被刑事传唤,被讯问内容与常熟法院举牌、范木根案及平时关注和声援709案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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