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领导

  • 漫话人权·共产党领导上帝

    编按:上个月底,全国多地不仅禁止民众欢庆圣诞节,推倒圣诞树,而且还在学校里组织学生宣誓,抵制西方节日。在此之前,全国宗教会议更已围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展开讨论,表明当局正在对宗教经典进行全面的修改、重译和阐释。

  • 张彦平因举报领导贪污被判刑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7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访民张彦平,因实名举报单位领导贪污腐败问题,遭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张彦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最高院发回当地重审,但绥棱县法院一拖再拖,时至今日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不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张彦平,女,今年62岁,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新生国有林场的退休职工。2009年开始反应北林区林业局局长杨清福和副局长杨国庆(兼职国有林场场长)合谋贪污,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曾经在2010年3月到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实名举报,北林区检察院在同年6月份拿到北林区国有林场的账本和传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已经查出:杨国庆贪污70多万,这笔钱不包括退耕还林补贴资金413万多元。杨清福和杨国庆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强权,打通关系,从北林区检察院将账本和传票拿回,拿回不到20天就报案北林区公安机关:仓库被盗账本和票据丢失。北林区检察院不给张彦平任何处理结果。

    2011年7月21日北林区信访局凭借伪造上访信,改变张彦平的诉求,将张彦平所要的“土地使用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来认定张彦平的诉求是无理诉求。将张彦平的信访案件终结,信访局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终结案件没有给张彦平终结手续,导致张彦平的案件不能进入复议和诉讼阶段。无奈之下张彦平只好进京上访,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张彦平先后遭到8次行政拘留,具体时间地点如下:2012年3月9日下午,张彦平在北京南站等车时被大公交车拉去久敬庄,被北林区信访局驻京办主任王一汉接出后雇车送进黑监狱一天一夜,3月10日晚有雇车拉回北林区,于3月11日晚实施行政拘留十天。

    2012年5月9日,张彦平到黑龙江省信访局(哈市花园街161号)反应北林区信访局终结不给手续等违法违纪问题,遭到信访局洪秀义买通省政府保卫处李庆红出具伪证陷害被拘留十天。

    2012年11月11日,张彦平陪同妹妹张艳敏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被北林区林业局、北林区检察院、北林区信访局三家联合截住,调动警察将妹妹腰椎摔成滑脱、腹腔压出血,之后2人被强行押回,不许张艳敏去医院检查,使用过期的拘留证(2012年5月11日钉在张彦平的拘留卷中)对张艳敏实施拘留。因姐妹俩同时被拘留,造成家中患病的父亲张洪无人照看,其后鼻子流血不止,一个人冤死家中。张彦平的此次拘留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但至今不给任何赔偿。

    2014年7月2日张彦平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邮局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信件,由于身份证上被设限导致被送进久敬庄,因为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警察给予训诫。7月4日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4年12月10日,由于北林区政府信访局不解决问题,张彦平又到北京中南海邮局邮寄信件,邮寄完到14路站点等车时被查身份证件后,送去久敬庄。回来后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5年2月3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27日,同样被北林区公安局分别行政拘留十天。

    2017年3月4日到北京天安门看升旗,过安检时被查身份证,又一次被送去久敬庄,回来后同样被拘留十天。

    此后张彦平再没去过北京。2017年9月30日,张彦平在家接到北林区林业局纪检书记姜洪波的电话通知到北林区信访局开听证会解决问题,张彦平于30日下午上班时间准时到达信访局,刚到信访局就被北林区治安队押走,然后以之前的8次行政拘留为由,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将张彦平刑事拘留在绥化市看守所里。

    2017年11月7日绥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欺骗张彦平说:写一个认罪悔罪就出去了。张彦平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认罪悔罪”四个字后,于当天办理了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被北林区公安局起诉至绥棱县检察院。2018年10月30日绥棱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5日,绥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宏伟对张彦平提起公诉发出量刑建议书。

    2018年12月27日绥棱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在开庭审理时,公诉人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对张彦平给予公平公正,反而以推理的形式对张彦平从重定罪量刑。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寻衅滋事罪强行加在张彦平的身上,从重判决张彦平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于27日当天将张彦平收进监狱(绥棱县看守所),张彦平的律师提出会尽快向合议庭提交律师建议涵,而绥棱县人民法院完全不在意律师建议函,于次日(28日)就枉法作出判决,判处张彦平三年有期徒刑。

    张彦平对此判决不服,于2019年1月2日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6日作出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2018)黑1226刑初93号刑事判决;二、发回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绥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案,6月24日告知绥棱检察院申请延期,7月5日张彦平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绥棱县法院却一拖再拖,总是告知主管领导不在,一直到7月24日才告知取保申请收到了。

    下面有两段录音,一个是2019年6月24日绥棱县检察院控告科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最高检察院转办的关于《举报控告信》收到了,会给我一个答复意见,我让其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绥棱检察院说会给我邮寄过来。我等了一个月,没有收到答复意见。

    7月24日家属给控告科的检察官打电话,该检察官告知需要等绥棱县法院判决下来,才能给答复。家属口头向检察官控告绥棱法院推诿扯皮,至今不给答复,该检察官也说发回重审的案件期限是三个月,4月28日距离7月28日还有4天。时至今日,绥棱县法院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没有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家属对此提出质疑,难道一个因揭发检举被陷害的冤假错案就这么难以下判吗?家属希望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能够严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涉黑贪腐大案,以及官员恶意栽赃陷害打击迫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问题!

    家属张艳敏电话:13846764848

  • 张彦平实名举报领导贪污被判刑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7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访民张彦平,因实名举报单位领导贪污腐败问题,遭打击报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张彦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最高院发回当地重审,但绥棱县法院一拖再拖,时至今日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不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张彦平,女,今年62岁,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新生国有林场的退休职工。2009年开始反应北林区林业局局长杨清福和副局长杨国庆(兼职国有林场场长

    )合谋贪污,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曾经在2010年3月到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实名举报,北林区检察院在同年6月份拿到北林区国有林场的账本和传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已经查出:杨国庆贪污70多万,这笔钱不包括退耕还林补贴资金413万多元。杨清福和杨国庆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强权,打通关系,从北林区检察院将账本和传票拿回,拿回不到20天就报案北林区公安机关:仓库被盗账本和票据丢失。北林区检察院不给张彦平任何处理结果。



    2011年7月21日北林区信访局凭借伪造上访信,改变张彦平的诉求,将张彦平所要的“土地使用权”改为"土地所有权’来认定张彦平的诉求是无理诉求。将张彦平的信访案件终结,信访局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终结案件没有给张彦平终结手续,导致张彦平的案件不能进入复议和诉讼阶段。无奈之下张彦平只好进京上访,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张彦平先后遭到8次行政拘留,具体时间地点如下:2012年3月9日下午,张彦平在北京南站等车时被大公交车拉去久敬庄,被北林区信访局驻京办主任王一汉接出后雇车送进黑监狱一天一夜,3月10日晚有雇车拉回北林区,于3月11日晚实施行政拘留十天。



    2012年5月9日,张彦平到黑龙江省信访局(哈市花园街161号)反应北林区信访局终结不给手续等违法违纪问题,遭到信访局洪秀义买通省政府保卫处李庆红出具伪证陷害被拘留十天。



    2012年11月11日,张彦平陪同妹妹张艳敏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被北林区林业局、北林区检察院、北林区信访局三家联合截住,调动警察将妹妹腰椎摔成滑脱、腹腔压出血,之后2人被强行押回,不许张艳敏去医院检查,使用过期的拘留证(2012年5月11日钉在张彦平的拘留卷中)对张艳敏实施拘留。因姐妹俩同时被拘留,造成家中患病的父亲张洪无人照看,其后鼻子流血不止,一个人冤死家中。张彦平的此次拘留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但至今不给任何赔偿。



    2014年7月2日张彦平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邮局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信件,由于身份证上被设限导致被送进久敬庄,因为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警察给予训诫。7月4日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4年12月10日,由于北林区政府信访局不解决问题,张彦平又到北京中南海邮局邮寄信件,邮寄完到14路站点等车时被查身份证件后,送去久敬庄。回来后被北林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2015年2月3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27日,同样被北林区公安局分别行政拘留十天。



    2017年3月4日到北京天安门看升旗,过安检时被查身份证,又一次被送去久敬庄,回来后同样被拘留十天。



    此后张彦平再没去过北京。2017年9月30日,张彦平在家接到北林区林业局纪检书记姜洪波的电话通知到北林区信访局开听证会解决问题,张彦平于30日下午上班时间准时到达信访局,刚到信访局就被北林区治安队押走,然后以之前的8次行政拘留为由,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将张彦平刑事拘留在绥化市看守所里。



    2017年11月7日绥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欺骗张彦平说:写一个认罪悔罪就出去了。张彦平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认罪悔罪”四个字后,于当天办理了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被北林区公安局起诉至绥棱县检察院。2018年10月30日绥棱县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5日,绥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宏伟对张彦平提起公诉发出量刑建议书。

    2018年12月27日绥棱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彦平寻衅滋事一案,在开庭审理时,公诉人没有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对张彦平给予公平公正,反而以推理的形式对张彦平从重定罪量刑。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寻衅滋事罪强行加在张彦平的身上,从重判决张彦平有期徒刑三年。法院于27日当天将张彦平收进监狱(绥棱县看守所),张彦平的律师提出会尽快向合议庭提交律师建议涵,而绥棱县人民法院完全不在意律师建议函,于次日(28日)就枉法作出判决,判处张彦平三年有期徒刑。

    张彦平对此判决不服,于2019年1月2日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6日作出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2018)黑1226刑初93号刑事判决;二、发回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绥棱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受案,6月24日告知绥棱检察院申请延期,7月5日张彦平的家人申请取保候审,绥棱县法院却一拖再拖,总是告知主管领导不在,一直到7月24日才告知取保申请收到了。

    下面有两段录音,一个是2019年6月24日绥棱县检察院控告科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最高检察院转办的关于《举报控告信》收到了,会给我一个答复意见,我让其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绥棱检察院说会给我邮寄过来。我等了一个月,没有收到答复意见。

    7月24日家属给控告科的检察官打电话,该检察官告知需要等绥棱县法院判决下来,才能给答复。家属口头向检察官控告绥棱法院推诿扯皮,至今不给答复,该检察官也说发回重审的案件期限是三个月,4月28日距离7月28日还有4天。时至今日,绥棱县法院不审不判,继续将张彦平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里,也没有通知律师何时开庭。



    家属对此提出质疑,难道一个因揭发检举被陷害的冤假错案就这么难以下判吗?家属希望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能够严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林业局涉黑贪腐大案,以及官员恶意栽赃陷害打击迫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问题!



    家属张艳敏电话:13846764848

  • 中兴坠楼员工同学:死者被公司领导宣称有精神病史

    近日,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信科技”)要进行大规模裁员,并且是中兴通讯勒令网信科技缩减编制。根据工商备案信息显示,网信科技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是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12月10日,中兴通讯大楼发生了42岁员工欧某坠亡的事件。据南山警方介绍,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欧某的妻子丁女士透露,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12月1日,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欧某被直属领导王某某谈话,并提出劝退的意思。坠楼事发当天,欧某表示“领导要我去公司”,走之前还说:“我们公司有内部矛盾,我很可能成为牺牲品。”

    但网信科技针对裁员事件进行了澄清,指出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所谓的大规模裁员计划。

    家属:死者因“宫斗”被离职

    12月10日,网信科技的一位欧姓员工从南山区高新南四道中兴通讯大楼坠亡。据南山警方介绍,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具体情况还在近一步调查中。

    不过,在欧某坠亡后,欧某的妻子丁女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欧某是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才被离职的。她在网上发布的求助帖中透露:

    “欧某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县的一个农村家庭,今年42岁。毕业后曾在深圳华为公司工作8年,于2011年跳槽到网信科技,劳动合同显示,欧某与网信科技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由于网信科技内部领导间的矛盾,12月1日,欧某的直属领导王某某找他谈话,流露出劝退的意思。随后,人事部刘某和张某找欧某沟通,提出了N+1的补偿方案。”

    此外,欧某还是公司持有股权的老员工,因此,12月7日,部门负责人郭某某开始与欧某谈谈股份转让的事情。当时,郭某某提出以2元一股的价格回购欧某的股份,但据欧某了解,去年离职员工的股份转让价为4块多,因此坚称不卖。

    周日(12月10日)上午九点多,在家休息的欧某对丁女士表示:“领导要我去公司。”走之前还说“我们公司有内部矛盾,我很可能成为牺牲品”,但令丁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1点,一个陌生电话通知了她欧某坠楼死亡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欧某跳楼的前一天(12月9日上午),其还就股权问题与金融行业从业的同学进行讨论。“他最近给我打了两次电话,分别是7号和9号,两次通话的主要内容都是讨论股权的问题”,欧某的同学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因为他持有中兴的股份,离职的时候(公司领导)要求他以很低的价格转出来,所以他找我帮他评估一下价格是不是很不合理。当时,我想要了解一下他公司的财务情况,因此找了工商以及上市公司的报表披露,但均没有网信科技的财务说明。欧某也曾向公司提出看财报的要求,但公司拒绝了。”

    对于欧某跳楼一事,李先生表示非常震惊,“很难受,我们认识了9年,期间一直密切沟通,他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几乎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激烈的冲突才导致他最后跳楼了。”

    网信科技:无裁员,警方已介入调查

    此外,李先生还表示,在欧某跳楼后,有一位就职中兴通讯的朋友向他询问事件的来龙去脉,因为当时中兴通讯内部一位领导口头宣称“欧某有精神病史,经常怀疑有人跟踪他”。

    对此,丁女士进行了否认。“欧某的精神没有问题,即使被劝退,他的情绪也还可以,以他的资历找工作应该不难,他还给9岁的儿子读英语,给2岁的女儿讲故事。”而李某也称,两次电话沟通都聊了7-8分钟,欧某思路清晰,整个过程中,情绪还是比较平静的。

    对于欧某是否有精神病史一事,记者于12月15日上午联系中兴通讯方面核实并了解情况。中兴方面表示,警方已经在调查过程中,已经确认死者为网信科技的员工,因此后续的事情都是网信那边去处理。而关于精神病史一事,中兴方面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我再说一遍,有什么问题都是网信科技在后续处理,沟通员工也应该是网信沟通,发生这种事情,各种流言和道听途说会非常多,但大家还是要理性些。”

    15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了网信科技方面,公司回应称:“确实有员工坠楼,公司对该员工的不幸离世表示深切哀悼,对其家属疼失亲人深表同情。网信在第一时间成立善后处理小组,安排专人对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安排好家属一行的住宿及饮食,此后一直保持与家属的密切沟通,积极做好安抚工作。目前,深圳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员工坠楼事件,更多的信息请等待警方的结论。”

    与此同时,网信科技针对裁员事件也进行了澄清,并指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所谓的大规模裁员计划。

    丁女士表示,虽然网信科技已经派人来慰问,但家属更需要的是真相,是一个说法。“我们看了监控,从欧某10点多进入公司到跳楼期间,公司的监控有20分钟是没有拍到他的,不知道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有消息会通知我。”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又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话,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员工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获取股权的员工,在离职时,除非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股东依据合同可以进行回购,否则员工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持有,或者选择以某种条件转让。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回购的价格过低,员工完全可以拒绝接受。

    关于中兴员工跳楼案的“罗生门”,每日经济新闻将进一步追踪。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12-16/1172162.html 2017-12-16)

  • “梦见猪”涉及中央领导 广东网友因调侃被拘

    【民生观察2017年9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继河南濮阳籍网友陈守理于9月15日晚因在微信群的调侃言论被行政拘留五天后,近日再传出一宗因言获罪案例,广东省潮州市民田应俊亦因微信群调侃而被拘留七天。

    据悉,田应俊于9月16日凌晨在一个名叫“雅俗共赏”的微信群里进行调侃发言,按照警方认定涉嫌违法的言论包括“那一年,王芳利用和梦见猪的关系,不许宋祖英和谭晶上春晚”、“雷洋知道梦见猪和王芳的关系,知道杨澜为了吃醋,和王芳PK的关系,所以雷洋必须的(得)死”、“被国安局的人搞死的”、“雷洋和王芳是好友”、“梦见猪喜欢走后门”、“王芳多次被住院”、“周小平和王芳结婚是梦见猪安排,和二东见面也是梦见猪安排”等。警方认定田应俊言论中多次提到的“梦见猪”是特指国家领导人孟建柱。9月19日,警方通过IP地址找到田应俊,警方声称有田应俊本人的陈述材料和网络截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田应俊处以警告、行政拘留七天的决定,送潮州市拘留所执行。

    网友刘先生告诉本网,中共十九大会议召开在即,当局对社会不满情绪和维权抗争群体以及言论的强力管控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架势背后其实是惊弓之鸟般的心虚和恐惧,担心失去权力和害怕被清算的惶恐情绪随着社会民众更多的醒觉而变得越来越强烈。

    相关报道:网友微信群一句调侃 因言获罪被拘五天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0924/16456.html



  • 举报领导非法集资 农行经理6度“被精神病”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农业银行一名经理,因举报上级领导参与非法集资,不仅丢了饭碗,还被6度关进精神病院。最近,他在“被旅游”途中又被强送医院做精神病诊断。伺机逃脱的他,目前正寻求法律途径,要讨回一个公道。

    实名举报领导涉黑而“被精神病”

    2005年,山东省济甯市金乡县农业银行支行的部门经理张军,因发现银行支行行长王元宏等领导参与民间集资行为,以及揭露金乡县魏菜园千警参与强征土地案和临沂市委书记侵吞国有资产等弊案。10几年来不停遭到拘留、关押、送精神病院等打压迫害。

    3月9日,张军被非法拘留10天,拘留期满后,又被旅游。游途中,他先后在南京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和上海精神病防治中心被强行做精神病诊断。因无精神病,医生不让住院。

    一路上,张军被安排了一名防暴队警察王建雷专门看管,同行的还有金乡县北城派出所长李广西、警察辛春强等,全部费用由金乡县农行支付。3月30日晚上,张军和王建雷发生一点磨擦,王叫嚣要给张军上手铐,并威胁要把张军绑上石头扔到大海里。张为了求生,于次日早晨5:30,趁王熟睡,逃离宾馆。

    张军因举报行长王元宏涉黑“拜把子”造成30亿元坏账,上访10多年,金融管理当局和公安部都不受理,反而被农行总行行长杨明升认定为精神病强制住院。

    因资助宗教人士被非法酷刑、关精神病院

    2010年5月,张军以金钱资助维权时认识的河南省开封市犹太人后裔,被国安警察扣押在宾馆监视居住。后交由公安局国保大队接管,不作任何问讯,用审讯椅(又称铁板凳)把其手脚和全身固定12小时。在实施非法酷刑后,由国保大队李玉新押解张军到济宁精神院强制住院。

    李玉新还扣押张军的私人现金6000元及电脑和智慧手机各1部,合计价值12,000元,不给出具任何收据。

    为让上访作废 不断“被精神病”

    因为精神病人的上访是不被认可的,为让张军的上访作废,从2005年开始至今,张军已被强制关押精神病院6次,每次半年,放出来,然后又关进去,又放,时间长达二年多。

    张军告诉大纪元记者,“他们就在拘留所、看守所、精神病院,轮流关我。中国的人权很落后,他们不让你讲啊!我上访这么多年,他们就都说我有精神病。”

    他还说,“我要找海外律师,寻求法律途径,请求当局赔偿我10多年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300万元人民币。”

    (来源:大纪元 http://www.epochtimes.com/gb/17/4/12/n9031171.htm 2017-4-17)

  • 领导认为黑龙江民警李志民是精神病

    人民警察被非法确定为精神病,至今不能平反,前途被毁,家庭破裂,多年上访均无门路!——这是李志民写在他上访材料最顶端的几句话。
     
    李志民叙述,1982年始,他在道里公安分局通江街派出所任管片民警。在他做片警期间,他辖区内没有出现着火、被盗,人员违法作案等事件,曾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985年末,李志民申请调到哈尔滨市看守所工作,但工作不顺利与看守所领导不断地有冲突。1996年春节期间,他酒后与两名女子发生争执,和闻讯赶来增援的几个男青年厮打起来,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双方都没有产生法律后果,单位只给了他行政警告处分,由于当时没有严格依照程序进行,他也没有在书面手续上签字。
     
    1997年,全体借调来的民警都履行了相关手续,李志民的相关手续上被注明行政警告处罚一次。事后的2月10日,单位领导告诉他“你身体不好回家休息吧,休息多长时间都行,已办理了相关手续”。他感激涕零的回了家。过了几天,单位领导到他家里通知他的父亲,说:“李志民有精神病,让他在家好好休息”。
     
    此后他有精神病的消息不胫而走,弄得四邻皆知,已过而立之年仍解决不了个人问题,为此他的父母大病一场。他们一家受不了舆论的压力,为了洗刷精神病的污名,他和父亲多次找到道里分局政治处主任朱景友,副主任胡适儒要求作精神病鉴定。89年8月6日,道里分局出具介绍信让李志民去做精神病鉴定,8月18日,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专科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为,未见精神异常,但诊断证明被朱景友拿走。
     
    而在医院检查过程中,胡适儒告诉大夫,李志民有精神病,让大夫“好好检查”。大夫回复他:“有病就是有病没病就是没病,我们不能随便说,这要承担责任的,你回去可以给他安排别的工作。”这些对话恰好被李志民的父亲听见。
     
    事后,李志民几次要求回单位上班,最终给朱景友送了两条香烟,才被安排到哈尔滨市江上派出所工作,从他被停职,到鉴定后上班共被停职两年零73天。
     
    1990年刚内部清理人员,李志民再次被停职。因为李志民不在被清理范围,加之他据理力争,半年后恢复工作。
     
    1992年,全国公安系统授衔,他才知道他87年的转干资格被剥夺。1993年3月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转发省,“五厅”文件(公、检、法、司、人事厅)以往剩余人员转干通知,并给转干人员发了书籍让他们好好复习,准备迎接此次转干考试。但到了临考的前两天,朱景友告诉李志民,他有“精神病”不能转干。几经交涉,朱景友让他提供高中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等李志民的材料准备齐全,也过了考试时间,朱景友安慰他,“以后有机会再说”。就这样李志民两次被转干的机会被剥夺。李志民不满上述问题到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反映, 得到的答复均是“无法解决你的问题”。
     
    1995年末,李志民被调到分局当工人,94年评定的公务员身份又莫名其妙的没有了。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因为他是“精神病”。李志民整天为此事情焦躁不安,睡不着,吃不好,勉强组合的家庭因此破裂,孩子也遭受了不同程度影响。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要回属于自己的职称,李志民数年来坚持上访,多次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复印病历,被告知个人行为不予复印。2002年卫生部下发通知,个人可以复印病历后,医院任然拒绝复印。
     
    在本刊记者的追问下,李志民道出了他被“精神病”的真相。原来,他被精神病是因为1996年春节期间的那次打斗和在看守所工作期间,利用闲暇之时和同事把一死亡嫌犯的尸体 “妥善”处理,单位领导认为他有“精神病”没有给他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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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二十余村民进京反映村领导非法强征土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10消息:今天,河南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20余名村民进京上访,反映村领导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侵占集体土地。

    村民们说,1970年,大队集体的100多亩林业地被村干部们私分,进行出租、转让,林木也归了他们个人。

    1992年,村民承包的责任田村领导不经村民同意强行收回,私自出租圈地建房,也没给村民任何补偿。村民为此逐级上访无果。去年因为修洛南快递通道公园和漯河大桥又有50多亩村集体土地被强占,也没给村民任何说法。

    今年3月,在没给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承包地再次遭到强征。20余天前,愤怒的村民上前制止在属于村民的承包地上建房施工,随后,陈吴乡副书记张孝和派出所一干人等到场,在村民们的谴责声中乡领导才答应暂停施工。

    今天来京上访的村民代表有,雷治生、雷聚才、雷春民、雷念龙、雷学行、雷武朝、雷东东、雷春民、雷京彩、雷作朝等人。



  • 湖北宜城市领导接待日李来用等三访民被抓走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6/24消息:今天是湖北省宜城市市长和市委书记接待日,上午,湖北宜昌市访民余善强和30余来自全国各地的访民冒雨来到宜城市政府门前拉着横幅高喊“还我公道”,其中李来用、何玉莲、何玲3人被抓走拘留,拘留期限是7天。
     
    今天在场的山东访民李延香说,今天是余善强儿子3周年忌日,我们过来祭奠他并看望他的家人,之后和余善强一起到宜城市政府门前要求公正处理,解决余善强生活困难的问题。但是没人接见,我们就打出横幅。他们叫来4车武警特警兵和公安,在我们没有妨碍公共秩序的情况下,被他们挤到市政府左侧的水泥台阶下,非法抓走了3个人(湖北襄阳李来用、何玉莲、何玲)。
     
    当时政府派人跟余善强交涉并答应将抓走的3人立即放回,条件是我们必须离开市政府,我们答应了政府提出的条件并离开,但是宜城市政府没有兑现承诺放人,并对3个人做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这还是在我们拨打12345投诉的情况下做出的处罚决定。宜城市公安局已经通知被拘留的几个人家属了。
     
    据悉,余善强的儿子余传龙是刚刚退伍回家的武警战士,2013年6月24日因余善强与邻居王芳结怨遭其报复,闯到的家里把他的儿子余传龙杀死后毁尸灭迹,房屋也被烧毁。事后王芳自首获刑。余善强认为王芳身材矮小,他的儿子是武警出身,单凭王芳一人杀不了他,为此余善强一直要求港详查,但让王芳一人顶罪。

  • 携带给领导人的信吉林魏保政遭拘留 河南余秀英被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9消息:2016年4月29日,本工作室发布了吉林魏保政、甘肃孙金秀北京上访遭截后均失联(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6/0429/14317.html )的消息。今天魏保政告诉本作室,4月26日他押回吉林省通化市后,即被行政拘留十日,理由是4月25日他携带写给国家领导人的信乘火车进京上访被劝回。
     
    魏保政这次并未到达北京,却就因带有给国家领导人的信而“非法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了。在拘留10天后,魏保政于5月7日获释。
     
    陆其轩、余秀英夫妇是河南省息县小茴乡农民,今年均已70岁。因宅基地树木问题,二人遭乡长哥哥打伤住院一个多月。由于当地派出所一直未处理,二人走上了上访路。二人的不断上访,触动了当地“维稳”的神经,成为了当地的严控对象。2015年11月,余秀英被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2月11日,余秀英被逮捕,罪名是寻衅滋事。现余秀英还关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未开庭。

    以下是魏保政的拘留证和释放证:

    以下是余秀英的逮捕证和上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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