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Band1离校女生,曾于小三遭性侵3年,后来患上抑郁症。
在接受治疗的期间,她深深体察精神治疗的不人道,逐步逐步在家庭、学校和医院的强硬「治疗」下,越来越想死。
自强的性格反而来自于逃离「复康」机构,出来社会工作后成为刚强独立的少女。
详见HK01视频:https://goo.gl/oQuTwV
18岁Band1离校女生,曾于小三遭性侵3年,后来患上抑郁症。
在接受治疗的期间,她深深体察精神治疗的不人道,逐步逐步在家庭、学校和医院的强硬「治疗」下,越来越想死。
自强的性格反而来自于逃离「复康」机构,出来社会工作后成为刚强独立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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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实施后,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师朱炼说“你要还敢到北京告状,我们就把你关精神病院一辈子”
用现在的话说,曾经是土豪,或者叫暴发户,2005年前,经营着一家多金属矿,生活幸福家庭美满,然而从2005年后半年开始,唐失去了往日富裕无忧的生活,陷入一连串的侵占财产和行政、司法迫害案中,直至现在家破人亡,流落北京。2013年12月,笔者在北京对唐学成进行了采访,了解了他由“土豪”到访民,再成“精神病”的经历。
从富翁到访民
唐学成,1964年8月4日出生,初中文化,湖南郴州市北湖区芙蓉乡廖家洞村五组,身份证号:432821196408046817,曾任龙帽岭铅锌锡多金属矿矿长,法人代表。唐学成开采的有证矿山龙冒岭铅、锌、锡多金属矿,资产在千万之上。
2004年农历12月底,湖南省郴州市李姓官员告诉唐学成,龙帽岭铅锌锡多金属矿采矿许可证已被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吊销,政府将拟价一千二百万元的《公告》在郴州市北湖区党校拍卖。竞标者以一千三百万中标。中标后后在一个星期之内又以二千一百万转让给别人开采。
2005年9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芙蓉乡乡长曾祥峰和北湖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田贤益对唐学成说:“你的龙帽岭铅锌锡多金属矿己被别人收购了,这是政府行为,请你在《矿山资产补偿协议书》上签名,如果你不签字,政府炸了你的机械设备和厂房就白炸了,你一分钱都得不到,考虑到唐学成是原投资者,经金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评估核定,最后收购成功的那家企业赔偿唐学成人民币壹拾壹万壹千捌百元整(111800元整),作为唐退出前的机械设备及生产设施补偿。
2005年10月8日,唐学成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证厅咨询了关于龙帽岭铅锌锡多金属矿采矿许可证的情况,工作人员从电脑上查阅了有关资料。然后说,省厅于2005年9月30日己下达了《湘国土资函[2005]342号文件和[2005]101号的有关通知》通知你单位(龙帽岭铅锌锡多金属矿)在一个月之内前来省厅办理变更和年检延续手续…..
听到这个消息的唐学成傻了,自己的金属采矿许可证一直属于有效期内,矿产被卖,只是个别领导跟不法商人一起上演的诈骗剧罢了!!从那时开始,唐学成开始了地方法院的诉讼程序,结果两审两败,被迫走上了维权上访路!
维权路上的被拘留、劳教、精神病
2006年9月至11月初,唐学成两次到北京外交部立法司.行政司和新闻司讨伐副部长张业遂,讨伐的理由是张业遂于2003年12月21日,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代表中国政府签字,就这样被芙蓉乡乡长曾祥峰从北京将唐以处理问题为由接回郴州,回去后问题没处理,却被行政拘留十天(2006年11月6日—11月16日)行政拘留的理由是“上访闹事”。
11月16日,在解除拘留之前,拘留所的干警问唐学成解除拘留后有什么打算,唐学成拿笔写下,只要我还有一口气,谁也不能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就是这一句话,没有让他获得受迫害之后本来应有的自由,16日早上7点半钟,北湖区芙蓉乡干部李鹏飞和曹新将等五人将唐学成从拘留所强行送入湖南省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在刚进去的四天里,唐学成拒绝吃药,遭到了强迫喂药,后来唐学成把一天两顿的药都压到舌头底下躲避护士的检查,并避免强迫灌药和吃药给自己造成的副作用。
然而这好比西天取经的九九八十一难,过了一个坎还有一个在前面等着你,由于知道唐学成的情况,主治医师对他很不客气,唐学成描述“主治“医师”冯晓蓉说,她的丈夫是在检察院工作,她和他的丈夫都知道,如果我出了郴州精神病医院的大门,会给郴州市给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市长周政坤等人带来什么后果。因此,冯晓蓉就叫了十多个医师和护士把我用绳子捆绑在床上,然后用高强度的电针深扎我身体上的八个穴位(2个太阳穴.2个地仓穴.2个合谷穴.2个行间穴),并威胁我不准喊出院,不准上访,上诉,告状。否则天天给你扎电针,直到扎死你为止,看你到哪里去告状”。
在关押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唐学成积极照顾其他病人,多数护士对他抱有好感, 2008年3月1日,他到护士办公室问本人每月体检一次(心电图,脑电图,肝功能,血常规)的报告是否正常。因护士正在忙着办理刚来的病人的入院手续,忙不过来,征得护士的允许,就自己去拿病历档案看。唐学成发觉自己入院以来每月的体检报告都是正常的,并在“病历”档案后面夹着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2007)郴行监字第3号的《再审通知书》。印章上的打印时间是2007年6月20日。这就说明郴州精神病医院控制唐学成,直接帮助了非法占有自己的贪官,还剥夺了出庭申冤的机会。
尤其可笑的是在进院检查的时候检查结果是精神分裂症,入院的时候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出院的时候诊断为偏执性人格障碍。不知道在主任一栏签字的冯晓蓉医师要何等的精神分裂才能诊断出如此出神入化的病情变化!!!
唐学成说“我偷偷的拿出法院的裁定书,拿给我的病友李劲松看,他是中国航空大学毕业的本科生,也是精神病医院行政腐败和职业道德败坏被误诊为“精神病”的。李劲松看了我的《再审通知书》后,说快过期了,并策划要我们如何逃生。我知道住在这郴州精神病医院是会非整死我不可。我亲眼看见一个16岁的男中学生叫邓文涛因服药剂量过大导致休克死亡的医疗事故。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却蒙骗其家属,说邓文涛是上吊“自杀”身亡的悲剧。这是多么黑暗,多么令人恐怖的社会啊!”
2008年3月7日晚上11:05时,唐学成和李劲松从湖南省郴州市全封闭式的精神病医院四病区四楼的卫生间里,从被他们扭开的防护窗网逃生,就这样结束了480多天的疯人院生活,而由于下至二楼时滑落,两人不幸坠楼致残,经郴州市旺昇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唐学成跳楼导致左桡骨骨折、右肱骨骨折,为此唐曾多次向市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反映,并向北湖区、苏仙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和伤残费等费用,均未予受理和立案,但是在精神病院里面和杀人的、吸毒的等其它问题的病人一起生活,医院又没有相关隔离防护,让唐学成染上了乙肝这个一辈子都放不下的病症。
养好伤后被迫无奈的唐学成再次来到北京,于2010年3月5日凌晨3点多,带着一瓶白酒一个喇叭爬上中央民族大学操场内的探明等顶部抗议。这次的抗议没有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还给唐学成带来了一系列的侵权迫害,在3月6日被芙蓉乡政府送回郴州后,被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距离十天,在3月17日减除行政拘留的情况下,又被芙蓉乡政府从拘留所劫持到郴州市今源宾馆软禁9天,紧接着又被郴州市人民政府处罚劳动教养一年,劳教期限是从被行政拘留开始的2010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6日。这一系列的处罚行为,显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一案不能重复处理的原则,但是哪个机构又会在乎这些侵权行为!
2013年8月8日早上,来到北京的唐学成像平常给各机关部委寄信一样,准备好材料,为了安全,坐车离开自己住处,跑到较远的地方找邮局,可在北京这个无缝监控的城市,就是你入地三尺,只要政府想找,就没有你的藏身之地,当他自认为安全的找到邮局刚踏入大门时,三位穿着制服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就这样他被带到北京市丰台区洋桥派出所,下午由该所警官石志凯等三人押送至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病院),从8月8日唐学成一直关押到9月5日,期间没有给予任何书面检查报告或法律依据,只有一张出院时的物品扣押清单。
出院的唐并没有被释放,而是被湖南长沙市救助站在华一医院接走,连夜送回湖南老家,9月6日早上长沙市雨花区救助站又将唐学成送到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强制关押,由于有以前的住院经验,在吃药和配合的时候受到的伤害就减小了很多,并且把一天两顿的药全部偷偷保留下来作为将来审判的证据。这次跟上一次诊断结果差不多的一点是都遇到了有精神障碍的医生,因为在入院诊断一栏明确的写着精神障碍待查,而在治疗结果一栏却赫然写着“好转”,既然是待查,又何来好转一说!这次关押,唐学成一直到11月4日才获得释放。
中国的《精神卫生法》是实施了,但是该法律针对的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并没有提高,在唐学成这次被关的时候,负责的主任医师朱炼说“你还敢要到北京告状,我们就要把你关进精神病院一辈子”。这种赤裸裸的威胁,说明了医生道德良知的缺失是何等的严重,也说明《精神卫生法》实施针对解决被精神病问题的局限性,如果国家行政权力继续以官本位运行,而缺少民众监督的话,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直空文,再天使般的职业也会变成魔鬼摇篮!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佐真
2013年12月





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自愿住院、出院。而新法实施之后,国内各精神病院都出现了患者家属拒绝接收本人要求出院、经医院评估也可以出院的康复患者,使新法实施遭遇“家抵制”。
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在全国首创精神障碍患者院外“家庭”,使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的出院患者通过“家”的帮助,迈出回归社会和家庭的第一步。5月22日,本报记者对全国首个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之家进行了一天的体验性采访。在这里记者听到最多的是——“我想回家”。”
芳姐、穆智、王英、悦悦、赵丙志、大奎、刘琦,7名曾经是重症精神分裂的患者,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海棠园”之家。
海棠园的房子租用的是一处有两三百平方米的农村四合院。里边分别有一个男宿舍、一个女宿舍,有客厅、洗漱间、男女厕所、厨房、餐厅等,客厅里有沙发、平板电视。
5月22日早晨6点刚过,海淀区上庄镇一个特殊的家庭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女主妇芳姐先蹑手蹑脚地起床,这时房间里岁数最小的悦悦还在睡懒觉。芳姐简单洗漱之后,先进厨房熬上一锅稀饭,又到街上的早点铺买了十几个烧饼夹肉。
早晨6点30分,家里的其他成员都起了床,气氛开始热闹起来。家里的男主人穆智拿着笤帚在扫地,赵丙志、大奎和刘琦兄弟三人洗漱完了开始吃早点,女房东赵静坐在小椅子上说说笑笑地给悦悦做新发型。
吃过早饭,护士长老穆带着赵丙志和大奎等几个男人到“家”里的小菜园去绑黄瓜架,芳姐收拾完厨房开始盘算中午给家人做什么饭。大学文化的穆智到院门口的“话吧”去看店面,臭美了一早晨的悦悦坐在“家”里开办的小超市里开始卖东西。
“女家长”治家井井有条
时尚爱美喜“网购”服装
芳姐是大家庭选出来的“女家长”,一年多的时间里,芳姐把一家人每天的伙食料理得井井有条。
记者见到芳姐时,芳姐上身穿一件湖蓝色的纱质衬衫,下身一条白色长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皮凉鞋,非常时尚。芳姐笑着告诉记者,她的这身衣服都是从京东上“网购”的。为了让住在“家”里的精神病康复者跟上时代生活,海棠园里配置了电脑,爱美的芳姐和女孩悦悦,已经跟着护士和家里的女房东学会了从京东上“网购”衣服。
上午10点多,芳姐开始给家人准备午饭。“中午咱们吃什么啊?”40多岁的芳姐笑着问家里的“大当家”白护士长。“按照食谱今天中午应该吃排骨,早晨问大伙儿他们说还想吃豆腐要不咱们再做个豆腐?”白护士长随口道。
“排骨早晨化上了,好像还差点。还得再上街买点,连带把豆腐买回来。”芳姐说着挎上了装钱的小腰包。随后志愿者拉着小车,芳姐、白护士长等三人来到街上。
“这家的排骨挺好的。”“豆腐十七八个人吃怎么也得买八斤。”“姜家里还有一小块,要不咱明天赶集再买?便宜。”一路上芳姐不断盘算着怎么让家人吃好钱还别花超了。
上午11点,记好账目的芳姐告诉记者,上午买了两斤排骨、八斤半豆腐、五斤黄瓜、五斤馒头……一共花费了109.5元,她带了385元还剩下280.5元。
芳姐是地道的北京人。家里有丈夫和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十多年前,芳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住进了精神病院。这一住就是八年多。自从芳姐被送进精神病院,就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每天就是吃药吃饭睡觉,没事就在封闭的病房、楼道里呆着。
近两年芳姐不断要求出院,医院也多次和芳姐的丈夫商量说芳姐的病情已经非常稳定可以出院,但是芳姐的丈夫却不同意接。病友们告诉记者,芳姐的丈夫拒绝接芳姐出院是因为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2011年医院创建了海棠园,芳姐办理出院手续之后住进了医院给她安排的“家”。
“男家长”负责经营“话吧”
上街买电挑战独立主外
穆智是大家庭选出来的“男家长”,他是一名老大学毕业生,有文化,负责经营“家”里的“话吧”、打印社工作。“话吧”里有一台电脑,他平常没事的时候练习在电脑上敲字,虽然现在敲得还很慢,但是他相信很快自己就能熟练地掌握电脑。前两天,他还给自己买了部新手机。
居家过日子,到银行、邮局买电、交燃气费等等都是最常做的几件事,但是对于在精神病院住了18年的穆智来说,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买电。为了做好“男家长”主外工作,他开始第一次尝试独立外出买电。
买电地点是在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海棠园与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隔了一条长长的水泥路,步行来回一趟需要四十来分钟。2月份刚来时,穆智跟着其他家人去买过一次,知道了买电的地点,也熟悉了基本流程。
第一次独自上街买电的穆智拿着装有购电卡和1000元现金的信封上路了。路上车辆、行人不多,穆智的步伐仍显得有些慢。住院18年,他的反应速度、行动能力难免退化,现在正努力一点点恢复。
走了约半小时,到了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大厅里有两个窗口,穆智稍稍迟疑了一下,朝着“缴费”窗口走过去,轻声问:“请问交电费是在这儿吗?”得到肯定答复后,他从信封中掏出购电卡,递给营业员。
“我买950块钱的电。”穆智说。他记得白护士长说过,目前家里的电费由精防院承担,报销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所以每次固定买950元的电。营业员告诉他,第一档0.48元/度的电已经用完了,只能买第二档,0.51元/度,并问要不要买?上次来买电交钱、刷卡就行了,因此这是穆智始料未及的。
“第一档没有了也没办法,反正总是要买的。”思索一阵后,穆智决定就买第二档的电。一分钟便办理好了,接过营业员递出的购电卡和找的50元钱,穆智小心地装回信封,放在裤兜里。临走时,穆智不忘对营业员说了声“谢谢”。
走出营业厅,穆智如释重负地笑了。“其实挺简单,以后就我自己来了。”穆智告诉记者。
穆智,东北人,1985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北京的一家仪表厂工作,两年后患精神分裂症住院,一住就是18年。他在仪表厂工作时分了一间单身宿舍,患病后北京的单身宿舍被拆迁。穆智至今未婚,在北京也没有亲人,老家父母已经去世,只剩一个妹妹,想回家但出院后无处可去。
最小家庭女成员管超市
进货卖东西算账一门灵
海棠园的第一个家庭成员是23岁的女孩悦悦,也是家庭中年龄最小的成员。悦悦脑子好使,被“家长”安排看超市卖东西,小姑娘现在进货、口捻账都一门灵。
今天早晨,悦悦梳洗完毕后,特别是被“女家长”打扮一番后,开始坐在“家”里开办的小超市里卖东西。今天护士长交给悦悦一个新的康复任务,让悦悦自己打电话给供货商给超市进货。
住院期间天生活泼的悦悦就天天吵着要回家,医院也认为悦悦病情稳定出院回家没问题。海棠园一建立,院里就安排悦悦到海棠园来生活。没想到一直吵着回家的悦悦听说要让她到一个陌生的家里去生活,死活不愿意来。最终医院只得答应先来试试,不习惯就接她回去。现在悦悦已经在海棠园生活了近两年,每当护士开玩笑说送她回医院,悦悦都赶紧说:“我表现多好啊,干吗送我回去?”
悦悦父亲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悦悦小时候父母离异,悦悦跟着父亲和奶奶生活。悦悦读初二时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来到海棠园之前悦悦已经在精神病院关了3年多。但悦悦奶奶年迈、父亲有病,作为监护人的姑姑是一名公交车售票员,白天要上班,实在无力监护悦悦。
家庭女成员扫地帮厨
出游聚餐爱吃柿子椒
海棠园里有一名叫王英的女康复者,40多岁,梳着短发,身体已经明显发胖,是家庭的女成员。由于智力和情感已经开始退化,王英被安排在厨房里帮助择菜、扫地。
从记者早晨走进这个“家”,就发现王英总是低着头,谁说什么她也不搭茬儿,谁叫她干什么,她也只会用简单的“哎”或点点头来回应。大家开玩笑时王英也很少笑。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精神病患者的几个阶段是病情发作、长期封闭治疗社会功能和生活技能下降,情感退化最后完全变成废人再也无法回归社会和家庭。
来到海棠园后,王英碰到了她入住精神病院8年后的一件高兴事:出游聚餐下饭馆儿。由于“家长”精打细算过日子,海棠园的“家”里有了1000多元的结余。经院里同意,“家长”们决定带着家人组织一次春游,再下一次饭馆儿。那天医院给安排了一辆面包车,一家人到公园玩了一天,中午还在饭馆搞了一次家庭聚餐。这让平时胃口好的王英非常高兴。聚餐会上,“家长”让每个家庭成员点一个自己爱吃的菜。问到王英爱吃什么时,王英少有地抬起头说:“柿子椒。”记者采访时白护士长问王英:“你几年没吃过饭馆了?”王英道:“8年。”
王英家里有丈夫和孩子,但是王英在精神病院住院8年多,她的丈夫很少来看她,过年过节也从没有接她出去过。王英几乎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三名家庭男成员种菜
赶集卖菜和顾客砍价
赵丙志、大奎、刘琦,是大家庭中的3名男成员,都是50多岁。他们主要负责“家”里的小菜园。
今天他们的任务是去小菜园绑黄瓜架。每逢周五,是小牛坊村里的大集。除去看超市和“话吧”的人,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可以去赶集。芳姐等趁着集市上菜肉便宜,多买出家人几天内要吃的肉菜。家里的3名男成员则把菜地里吃不了的蔬菜拿到大集上出售,和其他菜农一样,他们也想把蔬菜卖个好价钱,多卖点。一来二去,他们已经能熟练地和顾客聊聊天,砍砍价。
家里超市、“话吧”、菜园的收入,院里全部返给家庭成员,“家长”根据每个人的出勤、劳动态度和对“家”里的贡献,把钱分给大家。
赵丙志:50岁未婚,20多年精神病史,住院9年。父母去世,家中还有两个哥哥都已经成家,想回家但是哥哥不同意。
大奎:50多岁,家里有妻子、儿子,十几年精神病史,住院7年。想回家也可以回,但是妻子说为供孩子上大学已经把家里的房子出租,妻子回娘家居住,大奎回家也没地方住,不同意接回。
刘琦:50多岁,住院8年,想回家也可以回,但是家人不同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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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患者院外之家已建6个
2010年,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建起了第一个精神障碍患者院外之家——玫瑰园。2011年,医院又建立了海棠园、水仙园、长乐园等5个家。每个园的规模在15个人左右。每个“家”配备一名负责人,两名护士两三个志愿者。
据游秋萍副院长介绍,医院建“家”的模式是:由医院出钱承租房屋让办理了出院手续又不能回到自己家的康复者居住。住在郊区“家”里的康复者每人每月收取1100元的费用,住在城区的康复者由于房租比较贵,每月缴纳1500元的费用。其中510元作为康复者的伙食费,其余用于支付房租、水电燃气、志愿者补贴等费用,不够部分医院承担。康复患者承担的费用基本不高于住院期间的自费部分。康复者自行承担的费用有的是康复者用自己的退休费缴纳,有的由家庭或单位补贴,家庭困难的康复者由残联、街道等机构支付。
早期的“家”是由一名康复护士带着3名义工在“家”里照顾这些康复患者,后期就由康复患者自己从康复患者中选出自己的“家长”。康复者选择“家长”的标准主要是看有没有对家庭生活的规划和组织协调能力,自己能不能以身作则主动承担家庭事务等等。家长要能够组织召开家庭会议,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矛盾,要能够出面协调解决。“家长”由康复护士(负责人)提名,家庭成员举手表决通过。“家长”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安排家庭生活。“家长”有权决定家庭事务的重大开销,根据家庭成员的表现给予奖励。“家长”定期改选、轮换,让每个康复患者都有机会通过当“家长”锻炼组织家庭生活的能力。
住在“家”里的康复者可以自由出入家门到街上活动,还可以到附近赶集买东西和街坊邻居聊天。康复患者之家每周召开一次家庭会议。志愿者负责24小时陪伴康复者,护士负责按时安排康复者免费服药。观察康复者的情绪变化,发现康复者有情绪变化或者旧病复发的迹象及时报告医院收治。
对话院长
我不想让20岁的人老死在医院里
一天的体验之后,记者就创办精神病患者康复之家的初衷和目前遇到的困惑、困难采访了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
记者:当初是什么让您决定尝试建立精神病人的院外之家?
王诚:我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安定医院工作,亲眼看到了精神病患者的痛苦,只要家属不接病人十年二十年只能在封闭的精神病院里关着,甚至老死在精神病院里。你想象不到,有上千张床位的精神病院里,每个封闭的楼道里八九十个一样衣服、一样面孔的老年患者步履缓慢地来回溜达。他们中就有我年轻时医治过的患者。那时我就在想,这种状况不改变今天的年轻患者,就是明天封闭在病房里行动迟缓目光呆滞的疯老头。
后来我走上了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的领导岗位,正巧有个和意大利合作的项目组织我们到意大利去参观学习。意大利在1978年全面废除了大型精神病院,所有的精神病患者回到社区,有些还带着症状生活,效果非常好,对我的震撼也非常大。所以从2009年年底开始,我们开始尝试建立第一个精神病患者院外之家——玫瑰园,后来又陆续建成了海棠园、水仙园等5个园。
记者:目前遇到的困难和困惑是什么?
王诚:首先是观念的转变非常难。长期以来,社会各界都认为精神病人就应该关在精神病院里。患者不能回到社会,家属等等都觉得把病人关在医院里省心,不接受把病人接出医院。但是新的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患者实行自愿住院、出院,这种观念必须改变了。
再有社会接纳精神病康复者还有很大障碍。比如我们建“家”首先要在院外租房子,很多房主一听说要住精神残疾患者,第一反应就是一口拒绝。我们在承租第一个城区的患者之家时,曾经被拒绝过六七次。
记者:您认为这种院外之家应该是患者回家的中转站还是长期住所?
王诚:这种模式在香港被称为“中途宿舍”,就是精神病患者从医院到回归家庭的中转站。而意大利的“家”有三个功能:第一是患者从医院到回归家庭的过渡,第二是为那些确实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一个长期的居所,组建一个新的家庭,第三是精神病患者在出现轻微的精神病反复时,送回这种开放式机构,边生活边治疗。(来源:北京青年报http://bjyouth.ynet.com/3.1/1306/03/8050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