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谢文飞街头拉横幅

图为谢文飞举牌

图为谢文飞在公共场合穿文化衫




今天(4月8日)上午,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谢文飞、王默、张圣雨,网络写手梁勤辉,著名民主活动人士圣观法师,维权人士黄静怡等6人在武汉广州同时被开庭宣判。“民生观察”对此强烈关注,同时对当局以言治罪,迫害人权捍卫者,践踏公民宪法权利的非法行径予以严正谴责。
谢文飞 ,本名谢丰夏,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是南方街头运动进行公民抗争的积极践行者,近年来经常活跃于街头广场,就各种社会事件举牌抗议和呼吁民主自由的抗争行动,故而遭到当局的多次打压和拘留。2014年10月3日上午,谢文飞与王默等人穿着黑衫在广州街头拉起了“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横幅声援香港“占中”,在当天因此被捕,2015年11月19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默,1972 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王默刀”,人称“黑犬”,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是近年公民走出网络参与现实抗争的典范。曾先后参与“新余刘萍案开庭声援围观”、“郑州十君子声援团”、“焦作张小玉事件调查”等大型抗争活动,遭到警方多次打压和拘留。2014年10月3日上午,王默与谢文飞等人穿着黑衫在广州街头拉起了“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横幅声援香港“占中”,在当天因此被捕,2015年11月19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圣雨,本名张荣平,1969年4月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日,张圣雨在广州街头声援香港“占中”和声援被捕公民韩颖,在10月3日被捕,2015年11月13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梁勤辉:1983年10月3日出生,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网名“尖刀”,网络写手,因其近年来在网上发表及转发批评现实文章, 2015年2月4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12015年11月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圣观法师,本名徐志强,1961年12月29日出生,重庆市大足人,佛教徒,法号“圣观”,原江西省宜春市化成禅寺法师,原湖南省浏阳红莲寺住持,民主活动人士,1989年学潮积极参与者。2014年5月17日,因在湖北省武汉市弘扬佛法,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5年4月2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
黄静怡,本名黄芳梅,原湖北省武汉市某制药企业宣传干事,佛教居士,因笃信佛教并参与公民维权运动,遭到当局多次骚扰和打压。2014年5月17日,因与众信徒、网友、听众多人为其师傅圣观法师送行赴宴,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4月21日,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
谢文飞、王默、张圣雨、梁勤辉、圣观法师、黄静怡六人宣扬和传播民主、宪政理念,伸张、争取和践行公民权利,对当局来说是触犯了专制体制的大忌,对圣观法师、谢文飞等六人以及众多的民主活动人士进行抓捕和审判显示了新极权体系下社会自由空间被无限缩窄的现实。
对谢文飞、王默、张圣雨、梁勤辉、圣观法师、黄静怡六人的同时宣判,是当局强化社会控制,加剧打压民间社会以维持一党专政政权稳定的典型表现,是赤裸裸的政治审判,也是当局近年来对民间社会实行有目的、有步骤的全面清场的意图体现,妄图既借此瓦解民间抗争,削减民间声援力度,同时亦企图借密集宣判起到恐吓效应。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立刻无条件释放谢文飞、王默、张圣雨、梁勤辉、圣观法师、黄静怡六人,并追究制造人权迫害事件的有关部门与个人法律责任。
二、停止一切践踏人权、破坏法治的行为,无条件释放所有在押良心犯。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6/4/8
11月19日、20日,南方街头运动抗争践行者谢文飞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将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民生观察”对当局以言治罪,迫害人权捍卫者,践踏公民宪法权利的行径予以严正谴责。
谢文飞 ,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是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民间知名人权捍卫者,在押良心犯。谢文飞是南方街头运动进行公民抗争的积极践行者,近年来经常活跃于街头广场,就各种社会事件举牌抗议和呼吁民主自由的抗争行动,故而遭到当局的多次打压和拘留:
2013年9月30日,谢文飞在广州街头打出“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中国”的横幅,事后被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
2014年4月,谢文飞在街头公开举牌纪念为自由抗争而被枪决的林昭。
2014年5月5日,因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谢文飞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佛山禅诚区看守所,事由是“纪念林昭和曹顺利”,30天后释放。
2014年6月26日,谢文飞在广州市的窖口车站附近,举牌发起寻找张圣雨的活动,当场被石围派出所的警察带走,之后以“扰乱秩序罪”拘留7天。
2014年香港“占中”行动开始之后,谢文飞于9月27日发表《告香港同胞书》,称自己不够香港人勇敢,“你们在街上被披着警察制服的暴徒围攻,我却只能躲在屋子里,通过手机在网路上关注你们,为你们呐喊。”谢文飞还在《告香港同胞书》中写道“我相信有一天,我们会有千千万万的人一起走向广场并肩战斗”。
10月3日上午,谢文飞、王默、张圣雨等人穿着黑衫在广州街头拉起了“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横幅声援香港“占中”。当天晚上,谢文飞、王默、张圣雨等人就被抓,随后被刑拘。2014年11月10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5年5月12日,广州巿检察院将谢文飞、王默案向广州巿中级法院提起公诉。11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向谢文飞、王默家属及律师发出通知,两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11月19日、20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
谢文飞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将四肢固定在一个直径为8厘米左右的铁环内)的体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后又实施了「八字镣」(将手铐与脚铐连在一起,人行走时只能靠蹦、跳)。
中国近几年的社会运动呈现向下流动的下沉趋势,以草根底层为主体的政治性抗争成为社会运动的主要力量,精通网络工具的年青一代在基本民主权利的追求下借助网络新媒体完成了观念的传播与行动的参与,谢文飞就是网络时代年轻一代觉醒后积极参与街头活动进行公民抗争、践行公民权利的优秀代表。谢文飞以良知和勇气身体力行进行街头抗争的方式唤醒民众的群体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激励民众走出沉默参与政治实践公民权利,主动表达,主动抗争。即使被捕后,在看守所仍然一直高喊声援占中的口号。对当局控予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轻蔑回应说:“罪无可恕是暴政,我本男儿誓不从。”
“民生观察”强烈关注谢文飞庭审案,这位勇敢的年轻抗争践行者理应被外界更多关注和声援。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谢文飞、王默、张圣雨等街头运动践行者,停止一切践踏人权的行径。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11/19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17日消息: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向王默、谢文飞家属及律师发出通知,两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11月19日、20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
据悉,谢文飞(原名:谢丰厦)、王默两人,均属南方街头运动抗争践行者,两人因身着黑衫于2014年10月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今日,法院下发了开庭通知,内容如下:(2015)穗中法刑一初字第191号,本院受理公诉被告人谢丰夏、王默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定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0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当日开庭时间为上午9时00分,请准时到庭。
(谢的律师广东王勋、湖南谢阳,王的律师广东陈科云,广西覃臣寿。谢阳律师还在秘密监视居住)
左:谢文飞 右:王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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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施才飞 |
性别: 男 |
年龄:50 |
籍贯:江苏省启东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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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运输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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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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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启东市汇龙镇副书记冯裕兵、启东市信访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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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9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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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9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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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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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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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打电针、强行灌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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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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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施才飞,家住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城北村,处于城乡结合部,是个比较富裕的村落,。2003年3月,施才飞帮村委会送货时路过村委会的会议室,无意中听到镇上和村里的领导在说企业改制的事,同时还研究怎么把村企业《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房地产公司)放在汇龙镇党委副书记冯裕兵的名下。从此,施才飞开始实名向四级纪委举报冯裕兵利用职权侵吞村集体资产1.2亿元。 2004年2月23日,施才飞被约去拉货却遭8名蒙面歹徒持刀追杀,被连砍23刀。事后,施才飞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追杀他的歹徒早就挖好了一个大坑,准备刀伤他后把他活埋。幸好,歹徒沉不住气,提前动手,施才飞才没进入伏击点被活埋了。就在施才飞遇害的第二天,组织追杀他的人在冯裕兵处顺利办理了一套廉租房。 施才飞为此不服,2009年9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的施才飞被启东市信访局人员发现劝其返乡,9月22日施才飞随信访局工作人员回到了启东,但不是把他送到家,而是送到了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在住院期间施才飞要求出院,身为南通市人大代表的主治医师王振新却提出“只要你保证出去不在上访举报冯裕兵了,我就可以让你出院”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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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erqi/2015/0307/120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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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5-4-20
一次偶然的机会,施才飞看到了村委会的会议纪要,从此他开始举报村委会企业改制中存在的违法现象,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引起了当地媒体《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的重视并予以报道。遗憾的是,真凶没有因此归案,施才飞所举报事实也没有因为媒体报道后引起一边倒的公众舆论对官方的指责和企业违法改制利益受侵害群众的不满,而给予应有的公正。相反,施才飞却被冠以偏执型精神病之名关进了精神病院,受尽了迫害、摧残。
施才飞,家住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城北村,处于城乡结合部,是个比较富裕的村落,仅村企业就有12个,施才飞利用这个有利条件买了一辆三轮车从事个体运输。2003年3月,施才飞帮村委会送货时路过村委会的会议室,无意中听到镇上和村里的领导在说企业改制的事,同时还研究怎么把村企业《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房地产公司)放在汇龙镇党委副书记冯裕兵的名下。这引起了施才飞的警觉,施才飞等到散会后,偷偷溜进了会议室,查看了会议纪要,他为此感到不安。很快会议纪要中的研究决定成了现实,村企业成了冯裕兵的私企。从此,施才飞开始实名向四级纪委举报冯裕兵利用职权侵吞村集体资产1.2亿元。让施才飞没想到,他的举报材料竟然落到了被举报人手里。
2004年2月23日,施才飞被约去拉货却遭8名蒙面歹徒持刀追杀,被连砍23刀。事后,施才飞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追杀他的歹徒早就挖好了一个大坑,准备刀伤他后把他活埋。幸好,歹徒沉不住气,提前动手,施才飞才没进入伏击点被活埋了。就在施才飞遇害的第二天,组织追杀他的人在冯裕兵处顺利办理了一套廉租房。
值得一提的是,施才飞大白天遭追杀的事情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也牵出了城北村企业改制“疑云”,继引发媒体跟踪报道。
为了防止真相败落,冯裕兵把他新买的价值50多万元的奥迪轿车藏进了他家别墅的车库里。2004年3月10日,冯裕兵等人重新炮制了一份给汇龙镇党委、政府、城北村党委的,盖有汇龙镇审计评估小组企业管理服务站印章的《关于启东市汇龙镇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落款日期改到了2003年7月23日。
而原始的2003年7月23日的报告中企业负债是2300多万元,更改后成了8700多万元,仅这两个数字相减,冯裕兵就赚了6000多万元。不仅如此,冯裕兵借企业改制之名将村所有企业以零资产据为己有。
让施才飞不解的是,前任城北村党委书记在世时,村里已拥有数亿巨资(媒体曾作过多次报道),冯在2001年才接任城北村党委书记,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生出这么多负债?
这里还需要指出一点,冯裕兵即是汇龙镇党委副书记,又是城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还担任了城北村12大企业中的长龙房地产公司、长龙实业有限公司、长龙副食品批发市场、长龙装潢装饰建材市场、长龙农贸市场5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让人羡慕的不止是这些,冯裕兵还拥有两套豪华别墅,占地面积均为995平米。
但这些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砍伤他的凶手也没能得到相应的惩罚而被重罪轻判。施才飞为此不服,2009年9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的施才飞被启东市信访局人员发现劝其返乡,9月22日施才飞随信访局工作人员回到了启东,但不是把他送到家,而是送到了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施才飞说,车一到启东就给我戴上头套了,到医院也没给我做检查,7、8个人绑住我就给我扎电针,一次扎4、5针好像触电的感觉,脑子还特别糊涂,嘴都歪了,来回抽。就这样了还3天挂一次水,一次两瓶,药片天天吃,一天3次,早上吃5粒、中午吃5粒,晚上要吃8—10粒。自己吃的时候护士2粒2粒给,吃完2粒还要检查嘴里,嘴里确实没有了才在给,直到吃够量。
在住院期间施才飞要求出院,身为南通市人大代表的主治医师王振新却提出“只要你保证出去不在上访举报冯裕兵了,我就可以让你出院”的要求。
施才飞在起诉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诉状里这样描述他在精神病院的生活,期间原告惨遭被告不是强制灌药、吊水,就是捆绑,给原告双眼蒙上加用电针,从头顶直接插入钢针通电,每周两次,欲避无奈,欲逃不能。在被告的精神病院里,鬼哭狼嚎的叫声到处能听可闻。原告越是喊叫就越证明是精神病人而更被加重药物至原告不省人事。
后来,施才飞借用病人家属的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家里才知道他在精神病院,代理他被砍伤案件的北京惠城律师事务所的麻广军律师闻讯赶到了启东。在律师的努力下,施才飞才在被强制治疗22天后走出了精神病院。
也就是在此期间,施才飞才知道了, 2008年8月初,为了奥运会的维稳,他在家里就被启东市北城区街道办事处10几个人抓到人武部弹药库关了两个多月,期间来了几个人说是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来调查冯裕兵的问题,原来那几个人是南通市第四精神病院的大夫,后南通市精神病院出具了一份施才飞有精神病的鉴定结果。
施才飞离开精神病院后的当年10月份,就到启东市法院起诉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启东市法院无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好在,在施才飞不懈的的努力下,2014年的1月3日,启东市法院终于受理了施才飞的立案申请,并与2月12日开庭,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提出,让施才飞应重新做一次精神鉴定,以保证如愿胜诉,案件可延期审理。施才飞随向南通市精神病院提出了鉴定申请,目前,还没有得到南通市精神病院的答复。
在本刊电话采访麻广军律师时,麻广军律师说,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认为确实是有精神病就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应通知家属,住不住院要征求家属的同意。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手段以治病为由,利用精神病院来限制人身自由,达到控制其上访的目的,这对人是一种摧残,是一种违法行为。
当初,麻广军律师为了营救施才飞到精神病院索要精神病鉴定书时,精神病院却以不是鉴定委托人不能给你鉴定结果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要求。施才飞的妻子在施才飞住院期间也多次找到相关部门,但这些部门却认为施才飞有精神病,应该住院治疗。施才飞出院后在麻律师的指点下终于打听出了委托鉴定机构是启东市公安局。但至今没能拿到鉴定结果,仅取得了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份诊断证明,诊断结果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没有精神病应该由谁说了算?做精神病鉴定应该有谁来委托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规定,除了“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他人无权主张某人有精神病。
按照“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原则,这种擅自委托或者指定鉴定,已构成了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害。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6消息:5月5日上午,因去年申请“六四游行”被行政拘留的李维国,出狱后提起控告广州市公安局祝贺分局行政处罚违法,一审被驳回上诉,于是他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在广州中院第44庭公开审理,广州公民谢文飞、秀才江湖、杨崇、肖育辉、赖日福、花满楼等网友5号前去围观声援,结果谢文飞、秀才江湖、杨崇当场被抓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佛山禅诚区看守所。
今天谢文飞、秀才江湖、杨崇都已获得了释放,谢文飞告诉本工作室说,他是6月4号上午十点被从佛山禅诚区看守所放出,杨崇也是6月4号从看守所放出,不过放出时即被赶来的江西九江国保接走,现在国保们陪着杨崇边走边玩,今天还未到九江。秀才江湖吴斌则是6月3日放出看守所的,放出时他老家浙江长兴的国保早已在看守所外等候,随即吴斌被带回了长兴煤山派出所,在派出所吴斌被以他人举报他打人对其进行传唤。今天早上派出所将他放出时,扣押了他的手机,吴斌只能到营业厅挂失并重新办理原来的号。秀才江湖表示,在广东关押期间,没人对他进行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