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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盛世蝼蚁饿死悲剧热传网民共鸣如潮

    8月16日,微信公众号“贞观”发布作者署名为“十二橡树”的文章《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文中描述一名于1991年出生来自宁夏西海固一山区的女子,毕业于北京一所名校,职业为会计,毕业后几年一心考公务员,取得家乡省份事业单位笔试第一的成绩,但连连因面试环节失败,最终失望的远走他乡,但还是找不到匹配的工作。临死前连电费也交不起,冰箱里没有食物。警方调取的死者生前消费记录显示,她无论吃饭还是买任何东西,几乎没有超过五块钱。临死前二十天都没有出门,没有点过外卖,也没有做饭,电话记录也显示她没有与任何人通过话,极大概率就是在孤独中饿死的。她租房所需的房租和她的生活费,都是她父母东借西凑筹措来的。该女生今年6月饿死在出租屋内,死后约20天才被发现。

    文章写道,“一个西部贫困山村女孩,经过怎样的努力,考入北京某211名校,毕业后的几年,一心考公,多次取得家乡省份事业单位笔试第一的成绩,却连连因面试环节落榜,最终又怀著怎样的失望远走他乡,依然没有找到与内心孤傲、与名校出身、与家人期望相匹配的工作,最后又是在怎样的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短暂的33岁的生命?”

    文章迅速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随着该文章在社交平台热传,“33岁女子饿死在出租屋”“警方回应女子饿死在出租屋”等多个话题冲上多个社交平台的热搜,其中多个微博话题的阅读量达到数千万,引发网友大量留言和转发。比如,“狠心看完,是哭着看完的”“看完了全文,觉得很悲凉;好像能理解她,又好像不能理解她”“再难,熬过去就会好,逆境中要善待自己”“坚强活着。不然真的会被现实打倒”。

    许多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留言表示,《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这篇文章看得让人心酸不已,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大多网民表示“心痛”、“泪目”、“看哭了”。也有人认为,女孩肩负著家庭的希望,然而社会的不公让她无法得到一份与自己能力和期望相匹配的工作,从而导致该女生抑郁。也有网民斥责社会的不公,在中国考公务员没有关系、没有背景不行,是个“吃人”的社会。人们议论究竟是谁杀了这个女孩?有网民说,“这是习近平的新时代,也是中国宣布全面脱贫进步小康的第三年,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子,竟然饿死在租住的公寓里,这才是现实版的中国梦!”女子饿死在出租屋一时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事件。

    根据媒体后续的调查得知,该名女子陈可2017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专业为会计学。19日下午,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证实“确有此事”,案发于该市秦都区,目前案件“正在处理”,后续情况可以关注通报。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次终于不辟谣了”,“如果不传到人尽皆知,它们还会‘处理’吗?”

    然而,网民还是低估了当局的无耻。当局不愿让民众围观“盛世蝼蚁”的悲歌,文章造成“重大舆情”,这是对习天下盛世的质疑,于是首先是发出“杀死这个女孩的事物,也正在一点点杀死我们”、“她所遭遇的,我们也往往难以幸免”的网民声音第一时间就被屏蔽。然后刊登文章的微信公众号“贞观”在8月18日发表声明称“文章发刊后在社交媒体引起碎片化传播,间杂扭曲解读和质疑猜测,尊重死者,保护作者,避免歪曲解读和过度猜测等考虑,贞观将文章进行下架删除处理。”网民质疑“贞观”遭施压删文,留言反问:“把所有打鸣的公鸡杀了,天就不会亮了吗?”8月21日,在微信平台搜索“贞观”公众号已经无法找到,账号的菜单栏也消失不见,表明该账号已经被网管部门禁言。

    文章引发民众对中国经济真实情况、年轻人心理素质、公务员招考可能不公等热议。对于女子想通过考公务员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做法,有网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子说,体制的大门早就对平民关闭了。“在中国,别人的机会未必是你的机会。因为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的出生已经决定你的道路。”“刚毕业时考过公,选了最热单位的最新政策办公室,笔试第一没用,笔试第一+面试碾压同样没用。人家可以今年先空窗不招,明年再安排预定人选。(内容有省略)至于这几年,根本没有萝卜坑给平民子弟了。”

    有网民认为女子只不过是“盛世蝼蚁。体制牺牲品”,“估计2周后就没人会记得这事了,直到轮到自己了,才会唤起记忆。”网络大V“LT视界”认为:“很难说哪种说法是对的,她自己杀了她自己,阶层的禁锢杀死了她,或者体制环境杀死了她,都对。只是希望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或者自己的现状从这个悲剧中吸取一些教训,或许说,生命是第一位的。”

    网民朱哥说:“现在好岗位都被关系垄断了,穷人家的孩子如果不是相当优秀,找工作真的难,我儿子大学毕业也找不到工作。”网民01703说:“看完几乎窒息,太压抑了。她已经很努力,这个时代并没有给她机会,她拉黑所有亲人的时候心里面该多绝望?!”

    网民robbinycb说:“你说这是个案,是的,是个案,但这个个案,更是一个转折,她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你可以不反思,你可以不关注,但是当时代的尘埃落在你身上的时候,你忍着别喊疼。”

    网民i3dl6hb说:“我们没有死者那样的生活经历,就不要轻易评判了。是想一个农民的家庭培养一个孩子。需要付出多少?在这个孩子身上又背负着这个家庭多少的希望?这个孩子有多大的压力。就现在这种就业形势有多少这样的孩子彷徨无助。这个事件只不过是那种彷徨无助的放大。只能说明底层老百姓的生活现在越来越难了。”

    网民遛着弯儿的木子李说:“平困山区出来的211女大学生,估计是全家族或者全村的希望,曾经大家的骄傲,全家举债供养大几年,毕业几年考公没收入,理想和现实差距巨大,周边难免闲言碎语冷嘲热讽的,没有信心绝望了,这个阶级固化的时代,跟几十年前考个好大学,就可以鲤鱼跃龙门已经不一样了!普通百姓都要调整好心态[,安心做时代的蝼蚁吧!”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魏春亮在其微信公众号“亮见”发表文章《租屋里的女子,到底为何而死?》,文章说,在这件事里看到的,是底层出身的奋斗者,一路走来的不易。这种不易,不仅仅是世俗意义上功成名就的艰难,更是心灵深处独自背负的困苦。贫穷带来的敏感、胆怯和自卑,自卑与孤傲相互交织的纠结,背负家人期待的重压,过高的自我期待,面对差距时产生的局促与不自洽,而当这一切涌来,我们又要面对与身边亲友的隔阂和无法沟通,再由此生出难以排解的孤独与无助……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孙旭阳在其微信公众号“卖杏花”发表文章《非虚构,死在出租屋里》,文章说,除非越来越娱乐化,越来越浮光掠影,越来越故弄玄虚,越来越飘离中国的地面,非虚构写作在政治和商业上,都是逆泥石流而上的自我献祭。十年来,非虚构写作在各平台中道崩殂,选题和文风一直暧昧拧巴,最大原因即在于此。如果将“写作“的范围从故事扩大到评论,“非虚构评论”更是日暮途穷,甚至可以说已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现在看到的是,被锁在出租屋里的非虚构,与窗外虚构的世界正慢慢苟合为一体,享用同一个故事。

    作者维舟在其微信公众号“维舟”发表文章《那个死在出租公寓里的外地女孩》,文章说,这当然是个悲剧,但很容易被看作是个人的悲剧,仿佛她走到这一步,都是她自己造成的,本可以有不一样的活法。有一种观点甚至认为,她本来就是病人。这么想也自有道理,但这么一来,我们的反应其实和“冷漠”没有什么区别:她是不可言说的,真相已随着她的死去永远消失,背后的社会原因也因此无法追索,何况她是异类,其处境不会落到我们头上,既然如此,她死后,我们照常生活就是。

    维舟的文章说,然而,她之所以陷入这样的处境,与其说是她自己的选择,不如说是她没有选择,甚至她如果早十年出生,社会环境不是那样,她的人生不至于走入绝境。就此而言,她就算有精神疾病,那也是她困境的结果,而非原因。此事能激起那么多人的共鸣,意味着人们本能地觉得,这样的事,在现实中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甚至跟自己距离并不遥远。人们默默地活着,默默地陷入绝望,又默默地死去,这就是现实中许多人的真实处境。让我们正视这一点,因为所有的改变,只有在正视它之后才有可能发生。

    作者里约热泪奴在微信公众号“常识流通处”发表文章《是谁杀死了那个出租公寓里的外地女孩?》,文章说,因为某种压力,这篇文章被删除了,但作者毫不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压力”来自于它传递的是一种负面信息,但一个基本常识是,那些被称为负面的事物,不是不让被看见就真的不存在。现在想来说一下,到底是什么杀死了这个可怜的女孩?是下行的经济环境。是不公的竞争、各种隐性的社会腐败。是贫困地区根深蒂固的愚昧落后。是她的心气。是人心的贫瘠。

    里约热泪奴的文章说,杀死这个女孩的事物,也正在一点点杀死我们。再说一遍,女孩的悲剧只是个案,但她所遭遇的,我们也往往难以幸免。世道艰难,我们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有更多与悬崖对抗的勇气,就要学会捍卫那些庇护我们正常生活的常识,要学会为不公而呐喊,学会对他人命运有更多共情,学会用爱、悲悯来填充内心。

    作者张3丰在微信公众号“城市的地得”发表文章《“死在出租屋的女孩”如何被城市吞噬》,文章说,“贞观”发的那篇“女孩死在我的出租屋”的文章,尽管作者开始也为它的叙事风格感到不适,但是却没怀疑它的真实性。这是因为对自媒体生存现状的判断。一个自媒体发布本地负面故事,能达到10万+阅读而不被谈话和删除,原因只有一个——这个故事的源头,本身就是来自警方。当“贞观”因为文章阅读量太大被删除(估计至少有500万以上阅读),发了两篇声明,坚持“事情是真的”的时候,作者就坚定了这个判断。因为在当地压力下,还能坚持“事情是真的”,答案也就只有一个,那些基本事实,都是警方认定的。

    张3丰的文章说,在传播上,这是很有意思的一幕:过去,有媒体或自媒体写出负面,人们会想质疑公权力,警方介入辟谣,“文章不属实”,舆论就戛然而止。这一次的“负面”,很多人质疑写作者和发布者,而警方却出来回应“是真的”。作者读了之后也感到压抑,但没有怀疑过女租客重要事情的真实性,是因为最近接触了不少贫困的年轻人——他们喝咖啡,可能也发社交媒体,晒出良好的生活,但是事实上不仅没有钱,精神状态也堪忧,处在脆断的边缘。坦白说,女孩的故事可能发生在任何社会,在日本,就是NHK电视台关注的“无缘社会”的主题。在中国,这种境况更加复杂,也更艰难。

  • 上海一独居老人饿死在家中数日

    【民生观察2022年5月5日消息】5月1日,上海静安区长乐路1222号乙栋502室58岁“独居老人”吴晓伟被发现饿死在家中,尸体已经发臭,被发现后尸体又过了一天才被抬走。

    事情爆发于5月1日,但是可以追溯到整个封锁阶段。出现的几个人物:
    502独居老人:逝者吴晓伟(居委小刘说他叫胡晓伟,后期殡仪馆查无此人)
    501独居女生:502邻居,在居委要求下每次帮502抬物资上楼
    居委会小刘:1222号乙栋区块管理负责人
    余警官:之前502老人腿伤帮忙处理的和这次事件的负责人
    四楼银发老奶奶:每次做核酸统计人数的
    302大姐:每次发物资和发抗原的
    303老人:目击居委会开门老人惨死在门口
    304、104:热心市民

    上海市静安区长乐路1222号乙栋502号独居老人,于5月1日下午大概17点左右,四楼银发老奶奶来敲门,没应声,发现情况不对,报告居委,居委18点来了一个人带着302室80岁的老人前来向502的邻居———501独居女生询问情况。18点到18点30分,期间等502老人单位拿钥匙前来开门。大约19点门开了,501女生开门询问情况(此时闻到一股非常强烈的恶臭),被门外一男的严厉拒绝并说不让其开门,501女生猜测502号老人发现时候已经去世。

    之后整栋楼开始各种外来人进出502,这期间502的大门一直是大敞开,味道已经蔓延到501房内,到凌晨两点警车也还在楼下。501女生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基本上一夜没睡,第二天因为502老人去世而哭泣难过。这期间和104女生保持联系,并消息互通有无。

    时间到2022年5月2日星期一,501女生小心开门查看情况,看到502门是半掩着,钥匙在把手上。下楼时碰到303的80岁老人和302大姐,303说:“昨天开门她看到老人就靠在门边,手要开门的动作,人瘦得皮包骨,估计是饿死的。”302表示遗憾。501问304之前多次向她反映502的情况有没有上报给居委会,302说:“居委的事情很复杂,502老人的事情谁来负责不好判定。”此时大家都以为人已经被抬走了。

    但是,在501女生于下午17点回家时候,差点惊吓过度当场晕厥,因为501回家需要经过502房门,而此时502门半开,而去世的老人没有被抬走,人倚靠在门内,头已经发青(场面太过于吓人)。501赶紧飞奔到四楼,找银发老奶奶说情况,她回:“以为人已经抬走了,现在就要报告居委。”501飞奔到三楼,找302大姐,但人不在家。刚跑到楼下,碰见回来的302大姐,说了情况后,304带501去居委会,501女生强忍恐惧边跑边打110报警,期间通知了房东104女生。此时110静安区民警(电话62588800)拒绝上门,说处理不了,需要找居委会,听到女生要求录音取证的时候,该民警立即挂断电话。

    无奈之下,501女生只好找到居委会,此时,501的房东(去世老人好友)发信息称报警也无用,并打电话给501要求和居委通话,对方说殡仪馆使用车辆在排队,但问到排多久队,什么时候处理都没有得到答复,不断的含糊其辞或是保持沉默。

    17:41时在外焦急等待处理的501女生好友帮忙拨打12345热线,对方承诺加急办理。在18:23时热线反馈并与居委核对逝者名字和殡仪馆服务申请人,而令人气愤的是居委会只字不提申请人并且推卸责任到老人单位。居委会提供错误的名字胡晓伟(老人好友提供名字为吴晓伟),导致12345市政服务人员查询不到去世老人名字和殡仪馆排队信息,在市政服务人员再三逼问下也含糊其辞,一直只说在排队中需要等待。

    19点左右老人遗体被抬出,至此距离老人遗体暴露在敞开门的502门口已经过去超过24小时,而老人遗体在房间内至少遗留了数天。整个楼道散发出浓烈的恶臭味,地上出现蟑螂。

    随后在501女生要求后,消杀工作于8:30分完毕。期间余警官与501女生说了些老人情况:1、老人年龄58岁,应该不属于社区70岁以上关怀类对象;2、年前摔跤受伤后由警察送去华东医院急诊,打电话给80多岁的老母亲,母亲说已经和他断绝关系不来往,打电话给他前妻,前妻也不相救,所以急诊只有简单的处理,没有后续护理;3、老人未退休,在单位一直请的病假,单位在封城之前来送过吃的(熟食与便当),但封城后没人来。因为人已被抬走,消杀也完成,所以暂告一段落。

    但回想起点点滴滴,都觉得502老人如果居委或者单位提前关心妥善处理,绝对不会到沦落到现在饿死的局面(或者也许有其他死因)。惊魂未定的501女生在回去的时候遇到304好心邻居,304和501女生确认502老人相貌特征:一个戴帽子,精神抖擞的,不爱与人流的中老年人,个头稍高,皮肤白,摔倒之后,因为不自己做菜的,疫情前还有人送,但是现在这么多天了没做好的熟食吃。现在的情况实属悲催。

    时间回到4.12号,是501女生最后一次当面见到502老人,当天第二次物资送到,出于好心,501女生受302之托,帮忙把502物资(牛奶一箱、米一袋等)抬上楼,她在狂敲门后大约半小时老人才来开门,502的门口袋子里是第一次发的蔬菜物资和抗原检测包,他一直没有拿,501女生也帮忙一起给到了老人,并通知到了邻居群,但尚未有积极回应。

    4.18号上午,501女生和301帮304大姐分发抗原,下午501女生帮304发面和油,并说502很难敲开门,不知道什么情况,最好能和居委说明情况。到此时501女生一直以为304大姐和四楼的银发老奶奶都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所以从这之后她多次向304大姐口头说明情况与自己的担忧。(可以看到名单上面502名字姓胡)

    4.19号501女生多次敲502门,门内说下不了床,走不了,501非常担心与朋友说。

    4.21号小区来了个特别大的蔬菜物资(估计有20多斤),501没办法一个人搬两户的,也很担心502情况,她和302大姐说了很久,希望能有居委会的人过来,因为老人之前的菜没有拿,已经烂了一半了,这次的物资老人肯定也拿不到。最后,501女生发现这次的蔬菜物资也只是放到了老人门口外面,里面有一些蔬菜被其他居民分走一些,302大姐也有敲他的门,但人没有出来。想必可能有一些状况。

    此后,老人单位发物资,这些物资听说是由四楼老人送上来的,但是她敲门和喊话,都没有得到回应,一直到5月1日再次敲门已经没了动静。

    试想,如果在4月2日、4日、10日、22日、28日这5次核酸中,哪怕一次居委会上门去502探问,他就不会死,但事实是居委明知道全小区除了乙栋502没有下楼做核酸,也从来不上门询问。而且在其余的每一次抗原分发,抗原都没有发到502手中。居委会并没有按照名单逐户发放,并且在501女生多次反映后都没人上门。直到5月1日,才第一次见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来502门口收尸。

    以上就是所有事情经过。人已逝节哀。

  • 孝感饿死幼童 民政社区失职

    【民生观察2020年3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2020年3月14日,湖北孝感市“里丝小区”一名不到2岁的幼童饿死在家中。孝感居民发帖称,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名叫邓陈霞(音),她精神有问题,孩子是饿死的,尸体已经发臭,警方到场后叫来了殡葬人员将尸体拖走。

    3月14日,一名形似精神病的女性下楼抢东西吃,后被民众跟踪探查。不料,跟踪到她家时,发现家中一名约两岁的幼童饿死在家,并且尸体已经发臭。随即民众报警,警方到场后,叫来了殡葬人员将尸体拖走,同时也将该女性带走调查。

    有居民反映,母亲邓陈霞(音)现已离异,常显现出精神疾病症状。孩子父母离异,幼童不满两周岁,实践中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其抚养与监护能力有限,法院或者民政部门理应督促其父监护。

    再有,对于贫困居民,民政部门有救助的职责,街道办、社区也有帮扶义务,更何况孩子母亲还有精神问题,民政、社区理应作出合理安排,保障母女二人的生活、生命安全,决不能失职不管,导致她们食不果腹,活活饿死在家中,现代社会,绝不应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惨剧,不能看着官员们饱食终日,而纳税人饥寒交迫。

    湖北爆发新冠疫情后,孝感市封城封路,居民被封堵在家隔离,民众的生活严重受困,亲友之间无法探访,该母女理应受到社区的特别关注。在社区进行疫情排查、发放生活物资的时候,他们有责任对食物不足的母女进行救助,如果当地防疫部门认真履职,做到“网格实时关注,排查不漏一人”的要求,那么该幼童就不至于饿死,其母也不至于下楼抢食吃。

    3月6日,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好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

    如果说在疫情暴发之初,相关地方和部门无暇顾及全面,漏掉了一部分人、一些事,或许可以理解,但随着全国各地医疗资源和生活物资向疫情严重地区集中、调配,随着疫情防控趋势的逐步好转,上述情况理应逐渐得到重视和改善。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特殊人群,比如孤寡老人、因父母被隔离而孤守家中的孩子、残疾人、患重病人员、被困湖北的外地人等等,疫情面前、“封城”当下,他们面临诸多生活难题,既恐慌又无助。

    对相关特殊群体、困难群体给予救助,推出一些有温度、讲效率、人性化的举措。针对“一老一小”出台多项帮扶措施,建立民政局、街道办、社区工作者或志愿者与特殊群体的“一对一”的保障制度。

    据悉,在中国,因政府部门失职渎职或不作为,已造成多名儿童被饿死的人间惨剧。

    2020年1月17日,湖北黄冈市红安县华河镇村民鄢小文,带两个儿子从武汉汉口回家后开始发烧,村委会将他和小儿子强制隔离到卫生院,患脑瘫的17岁大儿子鄢成被独留在家6天后死亡。

    鄢小文被强制隔离后,他十分担心的大儿子郾成,他四肢瘫痪,也不会说话,需要有人喂食和全天照顾。为此,他向当地政府求助,政府答应会安排人员照顾。在随后的日子里,村委会干部告诉他已经妥善安排,26日晚上还给他吃了蛋黄派,28日由两名村医喂了两杯氨基酸。然而,1月29日中午12点35分左右,鄢小文的亲属突然收到了镇卫生院院长发来的几张照片,显示两名穿着防护服的人正在抬躺在担架里的鄢成,鄢成则闭着双眼。不久,村干部就通知孩子已经死了。此后警方调查得知,孩子是被活活饿死的,是由于村干部敷衍了事,多日未给孩子送食饥饿而死的。事后,相关干部被警方带走处理。

    2003年6月,未满三岁的女童李思怡由于成都市金堂县公安局民警的玩忽职守而在被反锁的家中饿死,身上爬满蛆虫。2003年6月4日,成都市金堂县公安局两名民警将涉嫌盗窃的妇女李桂芳带回派出所调查,发现李桂芳涉嫌吸毒。在进行尿检确认后,决定送李桂芳前往成都市戒毒所实行强制戒毒。在城郊派出所里和被送往戒毒所的途中,李桂芳多次告诉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自己的女儿李思怡(2000年10月出生)被关在家中无人照顾。但由于副所长王新、民警黄小兵以及团结村派出所的玩忽职守,导致李思怡无人照顾达17天。6月21日,民警从李桂芳家中发现李思怡高度腐败的尸体。经法医鉴定,李思怡是因饥渴而死。2004年7月1日,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被正式逮捕。8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

    对于孝感幼童饿死在家中一事,律师臧启玉表示,类似的事情在疫情期间还发生过一次。2020年2月24日,武汉花果街道一名六岁儿童在家,爷爷已经去世多日,他一个人在家里陪死去的爷爷生活多日,靠吃饼干过了几天。幸亏志愿者排查发现的早,不然又是一场悲剧。我想对此说几句话。

    第一、关注弱势群体。以上三起案例,都涉及弱势群体,精神病人、孤独老人、吸毒女子、未成年人等等,我们社会应当给他们关注,不能让他们生活在社会被遗忘的角落。

    第二、社会职能单位应当发挥作用。政府应当对弱势群体统计造册,特别是独居者,重点关注。社区要定时留意这些人的日常生活状况,稍有异常,及时询问。

    第三、建立邻里互相招呼制度。比方,大家可以建立一个微信群,每天大家在群里冒个泡,表示生活起居正常,如果谁哪天没有冒泡,就赶紧电话联系,直至敲门查看。

    最后说一句,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关键看最底层、最弱势人群的生活状态。大国再崛起,如果底层弱势人群不幸福不安全,那不是文明国家,最多算暴发户的集合。

  • 河南一精神病犯人获释归途中饿死,家属上访15年监狱被判赔

    高耀新在坐满14年牢之后却再也回不了家了。
    他饿死在了异乡的回家途中,尸体被发现时,他出狱正好一个月。
    至今,我们无法知道他出狱的那一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只有目击的村民讲述看到濒死时的高耀新不知道找人要吃的。
    监狱称,他们在高耀新的姐姐高友栓最后一次探监时已经告知其释放时间,并且在释放时给高耀新发放了回家路费。高友栓则称,她没有得到通知,并且监狱也没有通知高耀新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2015年9月,法院判定监狱方面负有一定责任,应予赔偿和道歉。这张判决距离高耀新死亡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纪律组长”
    事发距今已经近三十年。1986年8月11日,高耀新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翌日,高被监视居住。10月30日,高被逮捕。
    1990年11月22日,洛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耀新有期徒刑15年。此判决认定,高耀新系病态人格,具有部分责任能力。判决生效后,高被押送至服刑监狱——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的河南省第四监狱。
    由于改造积极,高耀新在狱中曾担任“纪律组长”。监狱出具的《减刑呈批表》和《减刑刑事裁定书》显示,高耀新服刑期间“起模范带头作用,生产劳动中带领一个小组加班加点,出大力流大汗,较好完成任务,被记功一次”。
    服刑两年后,经洛阳中院裁定,高耀新获得减刑一年。
    2000年8月11日,高耀新终于刑满。监狱干警给了高20块钱回家路费,将他送上了去洛宁的公共汽车,并买了车票,跟司机交代了高耀新到洛宁下车。监狱干警称,高耀新坚持要自己回家。
    一个月后,高耀新的尸体在洛宁赵村乡东山底村后山被村民发现。
    饿死山中
    高耀新被释放半个月后,他的姐姐高友栓前去监狱探监。直到此时,她才得知弟弟已被释放。高耀新父母早亡且没有配偶,更没有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高友栓是他唯一的近亲属。
    2000年9月14日,高友栓找到了弟弟的尸体。两天后,她将弟弟的尸体运回洛宁县马店乡关庙村陈北组土葬。
    弟弟死后,高友栓多次到最高法、司法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洛宁县委等单位信访,反映第四监狱违法释放其弟高耀新导致其饿死山中,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在压力之下,第四监狱于2006年10月与高友栓签订协议,约定“原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人员高耀新因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其家庭生活困难,根据高耀新家庭实际情况,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第四监狱与高耀新协商,第四监狱一次性救济高耀新亲属一万元。高耀新亲属对第四监狱的关怀表示感谢,不再提出任何要求”。该协议由高友栓签字、领款。
    然而高友栓的上访没有停止,她坚持要求第四监狱进行赔偿,并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5年1月8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对“高友栓申请第四监狱国家赔偿案”做出复议决定。
    复议认为,高耀新之死系其刑满释放后自行走失所致,并非监狱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高耀新人身权所致,该案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决定称,赔偿请求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明显超过法定时效,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无法律依据。
    监狱赔偿
    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代理下,高友栓向河南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请求。
    为证明高耀新的家属已经被提前告知刑满释放时间,第四监狱曾出具狱警与高耀新同号犯人的证言,这些证言还用来证明高耀新在服刑期间和回家上车时精神正常。
    法院认为,证人均为第四监狱干警及服刑人员,与第四监狱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上述证言部分的证明效力无法被认定。
    河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第四监狱在高耀新刑满释放前一个月应通知其原籍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但第四监狱未履行该项职责。
    虽然当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监狱应通知其亲属接回,但刑事判决认定高耀新系病态人格,仅具有部分责任能力,依正当法律程序,第四监狱在释放高耀新时负有特别注意的义务。
    因此,高耀新在刑满释放回家途中死亡,与第四监狱的不作为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第四监狱对高耀新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监狱曾辩称,高友栓申请国家赔偿已超诉讼时效。对此,河南省高院认为,自2001年元月起,高友栓反复向相关单位反映第四监狱违法释放高耀新造成其死亡的问题,故不能认定高友栓的赔偿申请超过法定时效。
    今年9月8日,法院最终撤销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的复议决定,认定第四监狱应对高耀新的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应承担高耀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57346元×20年×20%=229384元。第四监狱应为自身的不作为对高友栓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来源:“九派号外”微信公众号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95955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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