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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泮艳网上讲述遭到囚禁性侵殴打被警方约谈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6日消息】近日,重庆市巫山县童养媳案件的当事人马泮艳,在微博讲述她在12岁时被大伯卖给陈姓男子做老婆,之后便遭到囚禁、性侵和殴打。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囚禁她的男子依然逍遥法外,该陈姓男子现在态度恶劣嚣张。随后,马泮艳遭到了当地警方的约谈,要求她不得在网上发帖。马泮艳还称,国内媒体已收到命令不得再对该事件进行报道,各级政府也从各方面对她施压,让其放弃维权、放弃反抗、放弃对所有曾加害于她的犯罪分子的追责!尽管多年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但她始终相信有正义到来的那一天!

    2024年12月10日,重庆巫山。“巫山童养媳事件”当事人马泮艳称,她在12岁时被大伯卖给陈姓男子做老婆,那简直就是噩梦的开端。

    那时她还只是个孩子,一个12岁的幼女就被买去囚禁起来,遭受着非人的强奸与殴打。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囚禁她的陈姓男子依然逍遥法外,未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马泮艳还称,该陈姓男子还嚣张的对别人表示:“怕个JB又没杀人。”

    2024年12月11日晚深夜,马泮艳租住地附近派出所来了两位警官,说是接到上级指示来找她谈话。

    警察说,马泮艳这几天在微博提到了自己的过去,被传到了境外,境外无限放大了来诋毁国家的形象。警察叫马泮艳不要在网上发了。

    马泮艳说,自己冤啊,得不到公道还要被针对。

    警察说,有诉求可以跟他们讲,他们回去反馈给市公安局。并说今时不同往日,可以倒查她的案子。

    马泮艳随后发文表示:“我是一位单亲妈妈,孩子是一级智力残疾。网上发文讲述还被警察谈话施压。最近五年的租房生活,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居住地派出所老是针对我。他们不停地骚扰我房东,不让房东把房子租给我,赶我们走。还撺掇楼下邻居投诉我女儿,现在又弄出个新花样,每晚楼上彻夜巨大噪音,搞得我们根本没法睡。我们租房总是被赶来赶去。

    在我心底,始终怀着一丝希望,盼望着能有一天,正义也会降临到我身上。”

    2024年12月12日,马泮艳发帖陈述了自己的过往经历,但很快有网友私信她说,文章已经被删除了看不到了。但幸好文章被有心的网友提前保存了下来。其讲述全文如下:

    “我出生于1988年农历正月23日(阳历3月10日)。1997年,九岁的我遭遇了家庭的灭顶之灾,母亲因精神疾病发作,不幸杀害了父亲,随后被依法带走。约一个月后,母亲因精神状况获释回家。

    此后,母亲带着我们三姐妹靠种地艰难维生,然而大伯却为霸占我家几亩地,将母亲强行赶走,我们姐妹瞬间沦为孤儿。

    幸运的是,奶奶收留了我们,靠着种地和养一头猪勉强糊口。同年冬月,妺妺被远嫁云阳县的大姑丈夫大姑父接走,姐姐被大伯驱赶到小三峡流浪,唯有我与奶奶相互依靠。我因自幼胆小、不爱说话,在村里被视作“傻子”,或许正因如此,大伯才未将我驱赶。我便与奶奶一同生活、劳作,也时常帮大伯家做农活,如砍柴、喂猪以及在田地里干些活。

    2000年6月,四姑父来到大伯家,提出要为我找婆家,当时年仅12岁的我坚决反对,此后他每次提及,我都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后来他一来,我便躲起来。但在同年腊月份,四姑父与大伯、三姑合谋,将我强行卖给一个比我大17岁的男人。他们用运猪的货车把我架上车拉走,此事沦为村里的笑柄,众人皆嘲笑我如同猪只般被售卖。

    2001年农历正月份,买我的买家男方陈学生(年纪30岁)与同村几人前往福建打工,也把我带去了。他们一伙人带着我从巫山乘船至江西九江,再转乘大巴抵达福建。因船行缓慢,路途耗时七天,我在船上度过了自己13岁的生日。到达福建不久,陈学生便对我实施了强奸行为。我极力反抗,他就对我殴打、掐脖,并且在外出干活时将我锁在屋内,防止我逃跑。当时他在福建石狮一个偏僻农村租住在一条石砌成的小平房里。

    由于我不断反抗、试图逃跑,陈学生心生恐惧,怕我跑了,便找了两人将我带回他老家。回到他老家后,陈学生的父母要求我留在陈家,我拒不答应。第二天清晨天色微亮时我便起身逃跑,陈学生的父亲随后追赶,同时通知四姑父和四姑父的哥哥从另一方向围堵,他们三个男人将我强行架到其亲戚家,期间不给我食物和水。

    他们见我在陈家难以留住,便商议送我回大伯家,大伯起初不肯接纳,后经四姑父提议,让陈家每月支付给大伯100元生活费,大伯才勉强同意让我留下半年。期间大伯限制我的自由,不准我去姐姐家,不准我去找失踪的母亲,我还曾前往派出所报警,做笔录,却未得到有效处理。

    同年冬月,陈学生从福建打工回来,与他父亲一同到大伯家接我去他家,我拒绝去他家并逃到对面山上躲避。陈学生于是到四姑父家去请来四姑父、二姑父、二姑、三姑及表哥表姐们上山来搜寻我,大伯还恶狠狠地扬言找到我要打死我,我被吓得惊慌失措,被迫现身。他们众人将我围住,一伙人恐吓要打死我,一伙人欺骗我说只是去陈家玩几天就回来,不会强行扣留,还让妹妹与我同去,结果我一去便无法脱身。

    在陈家玩了几天后,恰逢陈家杀过年猪,陈学生去接大伯来吃杀猪饭,大伯没来,并对陈学生说:“人我已经交给你了,你是个男人,连个女人都留不住,不如撞墙死了算了,难道还要我把你们两个往床上抱吗?”当晚陈学生从大伯家回来便要求我与他同睡,让我妺妹与他母亲睡,我不同意,他便说出大伯的这番话。

    当晚我们姐妹俩哭闹大半夜,我们两个孩子终究敌不过他们家三个大人,陈学生及其父母强行将我和妹妹分开,分别关进不同房间,我再次遭到陈学生的强奸。当时我仍然年仅13岁,尚未月经初潮。

    腊月时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月经,之后便因之前的遭遇怀孕了。怀孕时我仍只有13岁,到2002年农历九月二十一日生下了女儿。由于怀胎十月,只是在生孩子的时候年龄到了14岁。

    此后我时常被陈学生在半夜里拉起来,扒光我的衣服暴打我,他还限制我不准离开他家大门100米,超过100米就要挨打。

    过完年后,他们觉得我妹妹在那里不方便他们打我,因为每次他们打我,我妹妹会护我,于是他们把我妹妹送回了大伯家。他们送走妹妹后我就完全失去了自由,被他们锁在了屋里。期间我还被陈学生的一个表哥欺负,那个男人的老婆不在家,出门打工去了。他经常过来扒我衣服,打我。

    由于年纪小,怀孕好几个月了我自己都不知道,只听到村里一些来看稀奇的妇女说我怀孕了。那个女儿出生后,我多次尝试逃跑,每次都被抓回并遭受毒打。我曾多次逃跑均未成功,村里的人也被他们打了招呼,帮着他们看守我、责骂我、抓捕我。

    在我18岁那年成功逃跑了一次,由于我没有身份证和钱,只能跑回大伯和姐姐家,结果被大伯通风报信,陈家找来九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将我强行抢回去。当时我姐姐报警,来抢我的人中其中一个人说:“你报警没用,我们来的时候给派出所扔了2000块钱,他们不会理你。”

    他们一伙人抓住我的头、手、腿、脚,有时候就拖着我走,中途我看到个悬崖,我试图奔向悬崖想跳下***了算了,被他们抓住,把我拖下山,然后找了一辆大车。

    把我架上车从派出所门口拉走。然后他们继续把我锁在屋里,随后我又被迫生下了第二个孩子。直到第二个孩子生下来,由于是男孩,他们对我稍微好了点,同时陈学生生病了,需要我出门干活养家,我才有机会彻底逃跑。

    陈学生找关系去派出所调我的户口办了结婚证。

    我的遭遇在2016年被好心的媒体记者曝光,当时巫山公安局只是去福建把陈学生接回来半夜三更的在巫山法院调解离了婚。离婚后我一直追究我大伯、姑姑、姑父和陈学生的法律责任,但整个巫山公安局都不理我了,还把我的电话拉黑。

    2017年,我的遭遇再次被曝光,巫山公安局依然没有重视,没有真正的去调查犯罪分子,而是派人来挑拨我的家人,利用我的家人在网上来发他们写好的诋毁抹黑我的文章,试图转移舆论方向把案子压下去。此后我一直被当地公安穿小鞋,租房都被赶,被骚扰。

    巫山公安还在我的年龄上做手脚,甚至造谣孩子是早产,说我是满了14岁被强奸生育的,陈学生不构成犯罪。

    我第一次和第二次被陈学生强奸包括怀孕的时候都只有13岁!是孩子出生的时候年龄到了14岁。即便到了14岁,我就活该被陈学生囚禁起来打骂、强奸,被迫生育吗?陈学生囚禁未成年女孩殴打、强奸的做法是合法的?我不是一个人,是牲口?

    即便到了14岁也不是他囚禁殴打强奸逼迫我给他生育的理由,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对我的伤害,就是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希望陈学生能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让正义得以伸张,还我一个公道!”

  • 正义需要真相

    ——就马泮艳揭露“铁链女”遭遇来看

    一切社会的灾难要想求得正义结局,就必需先获得事件真相。人类历史一再证明,真相是一切正义的前提与基础。而求得真相的途径需要无阻碍,无设限,无先入性观点,无任何先定目标的完全公开公正全面的调查,使事件完整无误地呈现于世人目光下。要想达成对事件全面准确暴光,就必须允许各方人员从不同角度予以调查,尤其要充分允许当事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无任何利益牵涉的中立方介入调查。

    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通过网络揭露出来后,引发世界高度关注。但中国官方媒体长达近月都保持沉默,而徐州官方就铁链女事件先后发布了三份说明,但均遭致民间强力质疑,官方说明显示了漏洞百出的本色。这种官媒沉默与官方说明的不可信,证明必须允许在受害人与官方之外的民间独立调查介入,否则就不会有真相。

    伴随着舆论发酵,民间自发起来揭露各种拐卖人口,残害妇女的事件,此起彼伏。这种揭露原本是通向全面充分暴露事件,接近真相的途径。然而,2月18日四川警方传唤曾经被拐卖受残害的妇女马泮艳(方思月)事件,暴露着四川警方畏惧真相,阻止揭开事件真相的企图。

    从马泮艳通过网络公布的传唤证显示,重庆巫山县公安局双龙派出所2月11日向方思月,即马泮艳发了涉嫌诽谤传唤证,要求她于18日17:00前到双龙派出所接受询问。

    巫山六月雪2月17日在微信上留言:我最近为徐州那位可怜的女人说话,也是因为我自己也遭遇过那些遭遇,我是真的很心疼她。我很难过,有感而发。但我真的没想到这么快我就被报复了,我们双龙镇的所长很快就要抓我把我关起来了。然然马上就要流落街头了,饿死了,或者要被坏人捡走受欺负了,唉—–我好难过,大家一定要关注然然。

    双龙派出所就是我13岁被强奸后报警求助的派出所,所长收了仇家的猪脚和鸡蛋公鸡后没有管我,我被男方抓回去继续强奸14岁生孩子。我18岁的时候凭自己的能力逃出来后,也是向这家派出所报警求助,他们收了买我的男方的2000块钱也没有管我,我再次被抓回去遭受强暴和毒打和生孩子。就是这家派出所。

    马泮艳,29岁,新浪微博ID“巫山六月雪”,新闻事件“巫山童养媳”的女当事人。

    据媒体报道——

    20年前,马泮艳9岁时,父亲被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杀死,母亲离家出走。马家三姐妹成为孤儿。马泮艳12岁时被大伯送给邻村陈家做童养媳,“嫁给”比她大17岁的陈学生,14岁时生下第一个孩子。

    马泮艳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曾经多次逃跑,还曾经向当地派出所举报陈学生强奸。但是警方认为是“家务纠纷”未予处理。

    在生下第二个孩子之后,马泮艳得到机会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后来,她认识了一个湖南男子,生下一个女孩,准备结婚迁户口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于是又陷入漫长的离婚诉讼之中。

    在此期间,她求助于媒体。经媒体报道,“巫山童养媳”事件轰动一时。当地有些人因此认为她为巫山“抹了黑”。

    2016年,马泮艳终于和陈学生离婚,净身出户。

    2017年初,马泮艳再次回到巫山寻求解决问题,处理有关责任人员。2月24日,巫山县政府就马泮艳的相关情况发布新闻稿,对马的遭遇深表同情,但认为巫山童养媳事件中,马泮艳所反映的强奸罪、非法拘禁、报警未立案等,均证据不足。不过,因为马泮艳的结婚证办理违规,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在马泮艳带着个自闭症孩子,正在努力争取为孩子获得上学教育的机会,结果种种限制,使她难达成让孩子上学的愿望。而近日徐州爆出铁链女事件后,马泮艳结合自身情况,在微信与推特上发表几句看法,现在居然就收到警方的传唤通知。

    马泮艳是否真涉嫌诽谤,请看看她近日在自媒体上的留言:

    2月1日:徐州八个孩子妈妈的事,有人问为什么没人报警?为什么没人管?还以为是地方政府不知道呢!我12岁被大伯和村里人卖掉后,也经历过被拴铁链锁屋里,我把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不是没人报警,当地政府派出所都是知道的,他们就是不管!我当年那么求政府派出所管我了吗?没有!

    马泮艳有感徐州铁链女事件而结合自身情况的发言,只是从侧面揭露拐卖残害妇女儿童的现实,不存在诽谤什么,结果却招致巫山警方的传唤。这就看出警方对拐卖残害妇女事件真相的恐惧,以及设法掩盖压制事实暴露出来的努力。与此相应的,丰县传出将两名自主前往调查的女士拘押的消息,也证明了丰县与巫山警方在应对民间调查揭露拐卖残害妇女事件真相的一致阻止立场。

    既然警方如此恐惧与设法掩盖事实,那么中国寻求揭开拐卖妇女儿童真相就必然极其艰难,要寻求铁链女之类的被残害妇女的公正就非常遥远。所以,如果要真正求得“铁链女”事件真相,就必须解除一切阻碍各方力量调查的因素,尤其要解除公权力对民间独立调查揭露的干预,只有民间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充分、无碍地进行调查,真相才会真正浮出水面,公正才有可能到来。

    民生观察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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