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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牛腾宇上诉案被广东高院驳回否认酷刑逼供

    【民生观察2024年5月14日消息】“恶俗维基”牛腾宇案一审被中共广东当局冤判14年,其本人和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近日,广东高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再审条件,驳回了牛腾宇的申诉请求,依法维持原判决,并且否认对牛腾宇实施酷刑逼供。

    网络天才牛腾宇被控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一审被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4年,其本人和家属不服该判决,遂向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其申诉提出的主要理由是:1.原审认定牛腾宇和同案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没有事实依据,牛腾宇更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原审认定牛腾宇售卖网络游戏“激活码”构成非法经营罪,系适用法律错误。3.原审认定牛腾宇构成寻衅滋事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缺乏事实依据。4.本案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和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综上,请求撤销原生效裁判,再审本案。

    在经过长时间的等待后,广东高院于2024年5月6日,驳回了牛腾宇和家属的申诉请求。近日,家属收到了广东高法的书面驳回申诉通知书。

    5月12日,关注牛腾宇案件的推友“suyutong”表示,“广东当局无耻至极!将政治案包装成「黑恶势力集团案」、「制售游戏外挂案」,并且否认酷刑逼供。

    一个被捕时不到20岁的年轻人,如何组成「黑恶势力集团」?受害人是谁?邓家贵、习明泽吗?他们敢站出来指控吗?

    牛腾宇案自被曝光后,广东专案组非法使用酷刑副供的罪行也被一点点挖掘出来,尤其是牛腾宇,先后经历过被剥光衣服吊打、被用打火机烧生殖器、僵尸链等惨无人道的酷刑。中共已经抓捕和判刑了负责此案的广东公检法司二十多人,却不敢承认案件是冤案。

    今天是母亲节,几年来,作为「恶俗维基」案唯一站出来为自己的儿子和其他23名孩子奔走的牛腾宇母亲,也经历被恐吓、株连、报复,但她从来没有妥协,也请大家继续支持她。

    请大家声援牛腾宇,告知国际社会这个案子,让国际社会看到中国法治的黑暗,让他们看看一个随意逮捕正直公民的国家,要不要与中国做生意?”

    据家属反映,2019年,广东政法委勾结广东省公安厅原厅长李春生炮制了臭名昭著的‘恶俗维基案’,非法抓捕了包括牛腾宇在内的近三十名青少年,包括多名未成年。这些青少年遭到灭绝人性的刑讯逼供,茂名检察院伪造证据,并交由茂名中院冤判了其中24名青少年(权钱交易放走一部分),牛腾宇被重判14年。

    在牛腾宇被广东当局非法抓捕后,其母亲从未停止过伸冤维权,广东政法委便勾结体制内各种‘人民公仆’和社会闲散人员,对牛母进行了长达4年有余的迫害。对其进行的迫害有:噪音骚扰、造谣污蔑、上门绑架、冻结银行卡社保卡、偷取破坏快递、投毒、断水断电断暖气断燃气断网络、破坏电动车等等。

    对牛母本人进行迫害并不能满足广东冤案炮制者那颗极为变态的内心,他们竟然还要‘株连九族’,勾结了一些公职人员,对其那些居住在山西晋城的亲朋好友进行迫害:发动‘断粮行动’威胁其亲朋好友不让对她进行各方面的援助、造谣说牛母是恐怖分子,使牛母部分亲朋好友不敢联系她。

    2024年1月14日,更是有公职人员上门抓捕居住在晋城的牛腾宇的父亲,其抓捕的理由为:发布了广东当局酷刑青少年。而后在舆论的压力下,牛腾宇的父亲得以释放。

    2024年4月13日,跟着父亲在山西生活、读书的牛腾宇弟弟(13岁)在放学路上以及游玩时,遭到数名不明人士的跟踪尾随,孩子安全得不到保障压力很大。

    观察人士猜测,当局对牛腾宇亲人进行施压,以达到让牛母放弃为牛腾宇继续申冤的目的。

    据悉,牛腾宇,原籍山西,原“恶俗维基网站”网络维护员。因网站转发曝光习近平亲属个人资料,于2019年与其他24名工作人员一起被抓。其案件一审被中共广东当局构陷判刑14年。

    据称,在羁押期间牛腾宇曾遭酷刑。牛母因坚持为儿子牛腾宇申诉维权,持续遭到中共当局的骚扰迫害。

  • 牛腾宇案被驳回申诉请求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4年1月2日消息】2024年新年第一天,牛腾宇母亲可可收到了广东茂名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关于牛腾宇案被驳回申诉维持原判决的通知书。

    2024年1月1日中午,牛腾宇母亲可可收到一个快件,打开是广东茂名中院发来的《维持原判通知书》。

    牛腾宇母亲说:“广东政法匪帮每次搞鬼都会选择在节假日,这次也不例外,他们在通知书中写道:牛腾宇等人是黑恶势力,牛腾宇仍然被认定为黑社会老大。这些孩子互不相识,且恶俗维基不追求经济利益,怎么就成了黑社会?广东政法匪帮还在通知书里表示,他们没有使用刑讯逼供,判决十分公正。简直荒唐至极!

    认定网站实际掌控人的标准是看域名,恶俗维基网站域名是顾杨阳,购买域名付款是顾德康(顾杨阳的爸爸),因广东高层部分领导收受顾杨阳家族的大额贿赂,所以在通知书里绝口不提顾杨阳。”

    牛腾宇母亲称:“回想最近发生的一切,我儿子上个月疑似被投毒致精神失常、对我的死亡威胁、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张锐公开拉扯我于大街上,大声威胁我,以及昨天给我快件撒尿与广东政法匪帮黑箱操作密不可分。

    政府需要民众的信任,而取得民众信任的唯一方法,就是通过‘透明’和‘公正’的法律服务民众,来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如果法律要沦落为广东政法匪帮的玩具,被其大力亵渎,政府的公信力也便荡然无存!

    然广东政法匪帮一审不准我到场、开庭前一天对几十名律师进行威胁不准无罪辩护。二审不准律师及当事人到场,茂名中院外边布置大量警力,炮制该冤案的法官直接对着墙宣判,整个过程都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

    牛腾宇母亲表示,“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我完全不怕广东政法匪帮对我施加的任何形式的迫害,我会继续维权,直到救出我儿子牛腾宇为止。同时也感谢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对我的关注与援助,没有诸位的援助我撑不到现在,谢谢!”

    网友“suyutong”表示,“中共又玩假日审判!牛腾宇案驳回申诉请求维持原判!

    理由是:牛腾宇等人是黑恶势力且是黑社会老大;还有说牛腾宇导致许多人抑郁。

    广东当局全员无耻,牛腾宇仅仅是一个网站运维,如何是黑社会?抑郁者的医学鉴定?是习明泽、邓家贵抑郁了吗?

    别以为趁着假日就没人管。先公布一下广东公安局局长张锐的信息:民族,汉族,公民身份号码:210105196711095338,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19671109,男,户籍详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5号大院137号1001房,身高(cm):175”

    据悉,2019年5月至6月,“恶俗维基网站”用户在该网站上曝光了包括习近平女儿习明泽、姐夫邓家贵在内的习近平亲属的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化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之后在中共高层的直接授权下,由中共国安部、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办理,“恶俗维基网站”管理人员24人被捕。

    其中“恶俗维基网站”网络维护员牛腾宇被中共广东当局构陷判刑14年。

    在被羁押期间,年仅19岁的牛腾宇受到惨无人道的酷刑。牛腾宇曾经被非法关进黑监狱,经历的酷刑包括:长时间吊打、无端地大剂量注射生理盐水、坐老虎凳、抽鞭子、火烧下体,其多次因酷刑折磨至生命垂危送医院抢救。

    牛母因坚持为儿子申诉,持续被中共当局骚扰、迫害——住房之前被破坏,在住处附近不间断播放噪音,剥夺聘请律师辩护权,剥夺会见及通讯权等等。

    2023年11月底,牛母在与牛腾宇视频会见时发现其精神异常,后得知牛腾宇在广东四会监狱疑似被国安工作人员下毒造成,随后前往四会监狱欲进行探访。

    然而广东当局不仅阻止牛腾宇母亲会见,还派遣持枪特警恐吓她,最后以暴力手段强行将其遣返回居住地河南省焦作市,造成其手指受伤。

    2023年12月20日,关押牛腾宇的广东四会监狱回复牛母说:暂停家属与牛腾宇的远程视频会见!理由是:牛腾宇依然胡言乱语,属于违反了会见管理规定,不能会见!

    牛母之前前往广东四会维权,被强制遣返前,四会监狱狱政管理人员承诺:12月26号一定让牛母会见!(但牛母不认为他们会遵守承诺)

    但截止目前,牛母依然无法会见儿子牛腾宇。

    2024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牛母收到了茂名法院邮寄的关于牛腾宇案维持原判决的通知书。


  • 湖北刘艳丽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0年9月7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北荆门刘艳丽上诉一案业也审结,法院驳回刘的上诉请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大概四年前,刘艳丽先被以“诽谤罪”抓捕,羁押八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期间曾被批准逮捕,其后在一年取保期满后又再次被捕,并以“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羁押。从2016年被捕至今,刘艳丽总共已被羁押近三年。

    刘艳丽系中国建设银行前员工,较多关注民生、公益、维权等社会群体事件的公共信息,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扩散传播,为此,2016年9月湖北荆门警方以“诽谤罪”将其抓捕,2017年5月刘被批准逮捕,但很快即被荆门公安局东宝分局取保候审,不过一年后的2018年5月再次被捕并监视居住。2019年1月案件开庭审理,拖延一年多后于2020年4月进行宣判,刘艳丽犯“寻衅滋事罪”获刑四年,刘对判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2020年8月26日,法院以维持原判对案件作出终审裁决,二审辩护工作由北京的张磊和马纲权两位律师担任。

    根据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当局指控刘艳丽“利用网络平台,例如QQ空间、微信朋友圈、网易博客、新浪博客等社交网络平台,散步涉及国内重大事项的虚假信息,辱骂、攻击中国共产党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恶意炒作社会热门事件,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所谓的“犯罪事实”即系网络言论以及发布的社会事件信息,时间跨度长达六年,从2010年至刘被捕前的2016年。

    而法院在解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时认为,刘艳丽长期在信息平台编造、散步虚假信息攻击中国共产党、辱骂国家领导人,在重大突发事件、社会热门事件期间,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步对国家机关产生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犯罪事实充分,证据充分有效”,并认为“刘艳丽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以“终审裁决”队案件作出最终审结。

    有熟悉刘艳丽并清楚刘案的朋友表示,刘艳丽案纯属地方政府的秋后算账,皆因对之前刘艳丽长期为建行工作的劳工权益进行维权活动采取的打击报复,碰巧刘艳丽热心公益和关注社会民生,让国保有机可乘,因此“以言获罪”整人,而且判以四年重刑。

  • 河南冯改娣寻滋案再上诉被驳回

    【民生观察2020年8月4日消息】2020年8月3日,河南省济源市法院受济源市中级法院的委托,对冯改娣寻衅滋事一案代为二审宣判并送达裁定书。二审裁定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河南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改娣十一年刑期,案件上诉后被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之后,两次变更管辖法院(先是变更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开庭审理后,又将案件跨地级市变更给济源市法院管辖),历经四年零四个多月时间,2019年11月27日,被变更管辖权后的第二家(如算上原内黄县法院在内已是第三家)法院——济源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冯改娣不服济源市法院一审判决,随即向济源市中院提出上诉。

    2020年6月30日,济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辩护人冯晓磊(冯改娣的儿子)为母亲做无罪辩护,冯改娣也做了无罪自辩。

    冯改娣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司法程序却罕见。

    刘晓原律师曾在二审时担任冯改娣的辩护律师,对该案件情况十分清楚。他认为,冯改娣的案件,明显是一起错案。在案件发回重审后,两次改变管辖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改判缓刑,显然是不愿纠正原一审的有罪错判,这不只是担心改判无罪要承担国家赔偿的问题,而是担心改判无罪会追究原办案机关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报道:访民数据库·河南冯改娣
    https://msguancha.com/a/lanmu5/2020/0218/19409.html

  • 余文生案久拖不决许艳诉讼被驳

    【民生观察2019年4月20日消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捕已有一年零三个月,但迄今为止家属聘请的律师无法得到官方认可以及获准会见当事人和进行阅卷了解案情,因此外界至今未知被捕已有十五个月的余文生律师到底所犯何事而触犯堪称高大上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年多来,家属与代理律师十数次与余案办案地徐州市公安局及徐州市检察院交涉,均被以各种理由搪塞阻扰。

    对于徐州当局在经办余文生案时产生的诸多违法违规事实,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多次提出行政复议,但均无回应,因此许艳女士于2019年1月就徐州市公安局不予受理行政复议一事提出诉讼,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于1月22日受理,该案辩护律师为天津马卫律师。3月18日,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发出传票,通知许艳女士案件将于3月27起开庭,但稍后时间法院又致电许艳,声称因主审法官健康原因而取消原定27日的开庭。

    不过在案件没有开庭的情况下,许艳女士却在4月18日收到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于4月15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判决驳回了许艳的诉讼请求。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审议认为,徐州市公安局不予受理许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无违规和违法。

    而许艳女士较早前曾通过邮寄方式向徐州市司法局局长等负责人提出申请,要求对余案赵强及岳松两位官派律师违背律师职业道德、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给予公开谴责并给予行业处分,并责令赵强、岳松两位律师退出余文生案的辩护代理。不过邮件遭到退回,理由是地址搬迁、电话不通。许艳女士重新找到徐州市司法局的新办公地点地址后,已将申请材料再次寄出。

    据了解,余文生案在过去的一年零三个月里,办案机关曾作出多次延期,包括公安局所谓侦查期间延期一次、2018年7月移送徐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延期三次和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2019年2月1日移送徐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后延期一次,而目前法院阶段的延期期限早已过去多时,家属猜测目前已是起诉阶段的第二次延期。只是当局从头到尾未有将案件进展通知家属或提供相关法律手续,因此家属只能依靠程序时间去推测。

  • 山东王丽萍“被精神病”十年上诉遭驳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淄博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会计王丽萍,因知道领导太多秘密被单位领导打击迫害,随后被多次送进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治疗,并哄骗其父母为她办理了精神残疾证。在被精神病长达十年后,得知真相的王丽萍一纸诉状将临淄区残联告上法庭,法院却以行政行为已超过诉讼期为由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

    据悉,王丽萍是山东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原来的岗位是主管会计,后来因为原单位改制,领导之间内斗,王丽萍成了最大牺牲品。因为职业的原因王丽萍知道一些领导不可告人的秘密,随后她经历了一系列家庭和事业的双重打击。

    先是出纳直接当上了主管会计,不停的给她穿小鞋,而且领导不让她们办交接。因心情压抑王丽萍长期患病,在看病求医过程中又碰上了庸医,用了无效之药,一年期间她被骗着吃了20多斤的附子(中药),体重由原来的90斤下跌的只有65斤,并卧床不起全身疼痛,生命奄奄一息。在这种情况下,王丽萍的前夫又设局骗了她七八万元钱后,毅然决然的要跟她离婚,最后背着气若游丝的她去法院离了婚。

    王丽萍在看病住院期间,最惊险的是曾经要求输血,需要O型血给送来的却是A型的,差点儿就插上了,好在她母亲及时发现了,悲剧才没发生。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父母端屎端尿苟延残喘的活着。就在王丽萍父母一筹莫展之时,山东临淄区残联副主席杨秀红误导其父母为她办理精神残疾证,说是办理了单位工资上可能会照顾一些,王丽萍的父母认为残联杨主席是出于好心,于是一路都很配合。

    2008年1月王丽萍先是被哄骗去了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随后在2009年9月,2010年8月,又分别被欺骗去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两次,每次都是欺骗加强制治疗,先是被人暴力抬进医院,然后用绳索捆在床上,一切全由医生说了算,挂吊瓶、打精神分裂的药物,针对一个卧床不起垂死挣扎的病人,采取这种强制精神病治疗。为了欺骗其父母,出院后病例确诊的疾病写的都是抑郁症,最后依据抑郁症的诊断结论,王丽萍的父亲为其填写了精神残疾证申请表,并于2010年4月30日拿到了精神残疾四级的证书。

    时间转眼到了2018年,有一次王丽萍偶尔在网上查询得知,抑郁症根本不可以申请精神残疾证,忧郁症不同于精神病,山东临淄区残联涉嫌违法操作,从而使王丽萍成为全国第一例忧郁症患者却成功拿到精神残疾证的人。王丽萍在知道事实真相以后,在经过一系列取证之后,将临淄区残联告上了法庭。

    2018年6月15日临淄区法院一审对王丽萍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诉讼应当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而王丽萍的残疾证已办理了八年之久,超过了诉讼时效,故而驳回了王丽萍的上诉。

    之前王丽萍在举证阶段提交了多份证据,而法官却连看都不看一眼,也不进行质证,王丽萍先后两次,给法院书记员分别送去光盘一张,里面有很多音频文件,还有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一份。在庭审中,田晓辉法官对光盘中的音频文件只字不提,当王丽萍问及田法官调取证据的申请怎么样了,他说因为开庭忙,还没来得及调取,然后就在整个案件都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田法官宣判休庭了,紧接着判决书就下来了,直接驳回起诉。

    一审后,王丽萍对判决不服,依法上诉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重审,二审法官房鹏对王丽萍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还有证人出庭申请等等统统不予理会,连开庭都没开庭,直接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另外,从2010年王丽萍拿到精神残疾证到现在,她从没见过自己的精神鉴定报告,那个将她民事行为能力剥夺的报告,应该是真实存在的。全山东省具有精神鉴定报告资质的好像只有两家,一家在济南,一家在青岛,因此,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她偏偏被骗到那家有资质的济南精神卫生中心强制住院。

    至于第二份临淄区精神防治院出具的那份精神残疾鉴定报告,王丽萍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两个鉴定医师,苑志明和梁龙文,王丽萍概不认识,那份报告,是在王丽萍再三请求下才从残联拿到的,很显然这是一份造假报告。

    综上,王丽萍被精神病一案很明显是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背后操纵者收买了政府官员、医院以及司法人员,让她“被精神病”长达十年之久,其意图是想让她成为一个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从而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据王丽萍反映,她现在不但被精神病了,而且她的手机电脑统统被当地维稳人员密切监控,最可怕是她常常会受到他人的死亡威胁。她请求媒体和社会关注!

    王丽萍电话:13953358600身份证:370305197308230747

  • 余文生取保被拒 许艳申请对案件进行监督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收到徐州市公安局寄来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拒绝家属提出的取保候审要求。为此,许女士于今日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监督》的申请书。

    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捕已有四个月,但律师与家属至今未知该案的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四个月间,辩护律师及家属多次前往徐州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并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当局一直推来搪去,因此外界对该案几乎一无所知。最近一次是5月16日,辩护人常伯阳及谢阳两位律师和许艳女士一起去到徐州市看守所要求会见余文生不果,看守所的工作电脑显示“限制会见”。其后,两位辩护律师又去到徐州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办案人员进行会见申请,但办案人员并无接待,将律师与家属指派去信访办,而信访办官员则以两位辩护律师已被解聘为由,不认可辩护律师的身份。

    今日5月23日,许艳女士用邮寄的方式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件监督》的申请书,申请监督事项包括:

    1.监督徐州市公安局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2.监督徐州市检察院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3.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实施酷刑情况;
    4.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
    5.监督当事人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是否被剥夺,余文生获得辩护律师帮助的法律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据称,前日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致电徐州市公安局信访部门的电话,向该部门核实5月16日信访办答应转交的两份材料,一份是“余文生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另一份是家属写给余文生的家信,但令人惊讶的是信访办竟然答复称“信访办5月16日没有收过上述东西”。其后,许女士又致电徐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徐州市公安局总机及徐州市公安局国保的电话,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余文生案的情况,均以“应找到具体办案部门与办案人员问询”的理由推脱。

    许艳表示,截止目前,家属并不知道余文生案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和联系方式,加上徐州市公安局不承认家属为余文生聘请的辩护律师,因此目前无法获知余文生有没有辩护律师,更加不清楚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此,许女士表明态度称,假如余文生有律师(当局指定),那么家属是不认可官派律师的;假如没有辩护律师,那么就是剥夺了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当事人理应在被捕后一直享有根据自身意愿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关于向多部门邮寄监督申请书,许女士直言,余文生案完全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案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余文生案件进行监督,避免不公正或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亦希望那些滥用职权者可以回归人性与法治。



  • 无锡王金娣寻衅滋事案上诉被驳回并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1月2日消息:无锡维权人士王金娣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半一案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今天中午王金娣的外孙女何凤珠告诉民生观察网人权观察员,今天上午十点半王金娣寻衅滋事一案上诉在无锡市看守所法庭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六个月。上诉状主要认为王金娣在北京使馆区放烟花鞭炮鸣冤最多属于治安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要求法院撤回一审判决。
     
    何凤珠说,今天的庭审宣判很快就结束了,只有她一人获准旁听,其他亲友和前来声援的维权人士被法院以申请旁听证需要去中院时间来不及为由拒绝进入法庭旁听,但当地政府安排了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占据了旁听席,何凤珠认为这是当地维稳系统操作导致的。此外王金娣状态还可以,只是长期晒不到太阳脸色很苍白。
     
    何凤珠家房子于2010年9月9日被拆迁办黑社会人员偷拆,她和父母都被绑架关在黑监狱,从此外婆王金娣开始帮她家维权,多次前往北京上访,但接访部门工作人员每次都哄骗老人家说问题很快会解决,让王金娣回家。无锡当地维稳系统也多次关押王金娣,并对家人施加压力。2015年8月27日(大阅兵前几日),王金娣在北京美国大使馆、中纪委、天安门广场等地放鞭炮烟花鸣冤,被警方控制后移交无锡警方,8月30日无锡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将王金娣刑事拘留,关押在无锡市看守所。该案曾于2016年4月26日开庭审理,2016年7月15日王金娣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六个月。
     
    按刑期王金娣将于2016年12月7日获释。何凤珠则表示不接受该法庭的宣判结果,接下来还会对此案向省高院、最高法院进行逐级申诉。
  • 辽宁访民张海彦诉被精神病 法院驳回公安局反诉请求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10消息:辽宁凤城访民张海彦,多次被凤城公安分局非法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为此,2015年5月13日,张海彦提起来行政诉讼,把凤城公安分局列为被告,凤城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了该案。
    之后,凤城公安分局以张海彦因围观薄熙来庭审,2013年9月25日被刑拘期间被鉴定成偏执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为由提出反诉,要求凤城市人民法院宣判张海彦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提出,利害关系人应当是张海彦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张海彦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公安局和张海彦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故于2016年1月5日判决驳回凤城公安分局提出的判决张海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张海彦是因为实名举报凤城市流氓黑恶势力案后遭该团伙打击报复。在2009年9月离家到大连瓦房店长兴岛一造船厂打工,被继续纠缠。无奈2011年5月辗转到旅顺开发区今冈船厂务工,经正规体检并考试进入该船厂做电焊工作,当时还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后在该厂内患结核病并住院治疗,应是工伤。却仅被支付了7700元钱,遭开除。
    2011年11月张海彦开始进京上访维权,被多次关黑监狱、拘留所。2013年8月31日因进京上访和随身携带条幅被凤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9月25日,凤城市公安局委托丹东市第三医院给张海彦做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结论为张海彦是偏执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这之后,张海彦多次被凤城市公安局送到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

    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6/0110/13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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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访民张海彦诉被精神病 法院驳回公安局反诉请求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10消息:辽宁凤城访民张海彦,多次被凤城公安分局非法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为此,2015年5月13日,张海彦提起来行政诉讼,把凤城公安分局列为被告,凤城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了该案。
     
    之后,凤城公安分局以张海彦因围观薄熙来庭审,2013年9月25日被刑拘期间被鉴定成偏执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为由提出反诉,要求凤城市人民法院宣判张海彦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提出,利害关系人应当是张海彦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张海彦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公安局和张海彦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故于2016年1月5日判决驳回凤城公安分局提出的判决张海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张海彦是因为实名举报凤城市流氓黑恶势力案后遭该团伙打击报复。在2009年9月离家到大连瓦房店长兴岛一造船厂打工,被继续纠缠。无奈2011年5月辗转到旅顺开发区今冈船厂务工,经正规体检并考试进入该船厂做电焊工作,当时还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后在该厂内患结核病并住院治疗,应是工伤。却仅被支付了7700元钱,遭开除。
     
    2011年11月张海彦开始进京上访维权,被多次关黑监狱、拘留所。2013年8月31日因进京上访和随身携带条幅被凤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9月25日,凤城市公安局委托丹东市第三医院给张海彦做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结论为张海彦是偏执性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这之后,张海彦多次被凤城市公安局送到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
    相关报道: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526/12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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