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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边县警察放高利贷受害人倾家荡产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8日消息】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警察放高利贷,逼迫受害人填写借条,当地法院成了帮凶,警察亲戚(纪工委书记)滥用职权,导致受害者倾家荡产,深受司法腐败之害。

    钱永龙,男,33岁,定边县园林绿化所职工。其父做生意多年,家境殷实。

    李旭升,男,33岁,定边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民警(原刑警大队民警)。

    钱永龙和李旭升虽系战友,但平时联系不多。

    2017年5月,打油井的谢守虎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找钱永龙投资。钱永龙知道李旭升一直在放高利贷,找到李旭升给谢守虎投资。李旭升称自己是警察,不方便以自己名义投资,分35次(建行转账21笔、微信转账12笔、支付宝转账2笔)给钱永龙转款2133336元,由钱永龙转给了谢守虎。

    约半年时间,谢守虎还清了通过钱永龙的李旭升投资。钱永龙按照约定,分22次(建行转账16笔、微信转账6笔)向李旭升转款2465000元的本息。

    钱永龙出具的厚厚银行流水和微信截图,印证了钱永龙所说的事实。

    本该皆大欢喜,可欲壑难填。见谢守虎还钱快,有高利可图,李旭升直接向谢守虎转款放高利贷。

    可是,李旭升又怕向谢守虎放的高利贷承担风险,不仅要谢
    守虎向其出具借条,还要钱永龙打借条。

    李旭升没给钱永龙转过一分钱,却要钱永龙打借条,钱永龙自然不同意。李旭升便以喝农药威胁钱永龙。

    无奈,钱永龙在李旭升的胁迫下,向他不认识、且以放高利贷为业的刘培虎和温飞分别填写了317万元、100万元借条;向李旭升填写了56万元借条。

    所谓的“借条”,都是李旭升手写好的,钱永龙只是填写数字,签上名字。至今李旭升强迫钱永龙收下的空白借条还有四张。

    而钱永龙的恶梦才刚刚开始。

    荒唐的判决、法官强迫、弄虚作假的调解。

    2018年下半年,李旭升和其“亲友团”持有三张“借条”到钱永龙家里、单位要钱。钱永龙邻居和单位领导、同事人人皆知。

    不认识钱永龙,也没给钱永龙打过一分钱的温飞、刘培虎,将钱永龙起诉至定边县法院。

    温、刘二人判决十分离奇:法官只认钱永龙填写的“借条”,罔顾温、刘二人没有向钱永龙借钱的事实,判决温、刘二人共计417万元胜诉。

    而对李旭升的起诉,2018年7月2日法官不仅强迫钱永龙调解,并让钱永龙在空白打印纸上签名、按手印,用于调解笔录。钱永龙出具的录音得到证实。

    至今一年多,定边县法院调解书未送达钱永龙。法院却在执行调解的56万元。

    317万元和利息的判决,没有送达就生效;定边县纪工委书记为放高利贷的警察亲戚滥用职权。

    刘培虎诉钱永龙和钱永龙妻子的317万元“借款”和利息,定边县法院2018年7月16日做出的(2018)陕0825民初3065号判决,未向钱永龙和其妻送达。定边县法院却于8月21日将判决书送到了定边县纪委,纪委书记批示后,由李旭升姐夫的纪工委书记薛占胜持有判决书上的批示,于8月23日到钱永龙的单位——园林绿化所,兴师问罪、讨论处理钱永龙。

    定边县园林绿化所的三份会议记录显示:讨论结果给予钱永龙警告处分。而定边县监察委给予钱永龙政务记过处分。

    在单位看到县纪委书记在法院判决书的批示后,钱永龙于8月28日到定边县法院询问为何法院没有给他送达判决书,法院法官答复说,钱永龙拒签收判决书,邮寄的判决书邮局退回后就视为送达。并让钱永龙签收了判决书。

    对此,钱永龙百思不解,自己和妻子根本就没见到邮寄的判决书,何谈拒签收呢?

    钱永龙到邮局调取邮寄判决书轨迹显示:7月25日封发;8月3日退回法院。未妥投的原因是:收件人名址有误。

    随后,钱永龙从法院案卷调取的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显示:收件人一栏为空白。

    至此,定边县法院未向钱永龙送达判决书是铁的事实。317万元和利息的判决书未送达就生效更为荒唐。

    可是,钱永龙申请再审,法院还是以没有证据的“拒签收判决书”为由驳回。

    钱永龙感叹,在定边县,法律就是某些人说的话!

    执行协议显现,定边县公安局其他民警放高利贷浮出水面。

    定边县法院很快对钱永龙强制执行:二套房产被查封;两辆车被查封;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账户被冻结。

    在法院执行的以物抵债协议中,定边县公安局两民警浮出水面:李欣,刑警四中队长冯邦文妻子;王景琛,定边县公安局民警。

    法律在定边县成为冰冷、残酷的工具。

    钱永龙已是倾家荡产。因为没有财物供法院执行被司法拘留十五日;2019年11月6日,定边县法院要对钱永龙妻子拘留十五日,得知消息的钱永龙父亲愿拿出15万元,请求别拘留钱永龙的妻子,被冰冷地拒绝。

    钱永龙说,李旭升的目的是要逼迫他父亲清偿所有的法院判决“生效”债务。

    对于钱永龙的遭遇,钱永龙父亲曾向榆林市、定边县公安机关领导反映过,定边县公安局领导让找“扫黑办”,而扫黑办多为李旭升的原同事,不受理举报。

    榆林市、定边县司法乱象在陕西闻名。网络曾曝光榆林市有涉案数亿元的司法人员,但仅仅只受到党纪处分,此前定边县“塌方式”的司法腐败只是暴露出榆林市保护伞的冰山一角。

    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将至,能揭开榆林的“盖子”吗?

  • 天津宗周成借高利贷现纠纷 房子遭人强抄

    ——致李克强总理的一封信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您好,我叫宗周成,现年50 岁,汉族,天津市蓟县农商银行东施古支行员工,我现在无家可归。
          我向您反映的是:2013年3月15日即两会期间,在光天化日之下有十几个黑恶势力的人把我的家给抄了。家里所有的东西一洗而空,不知去向。我得知消息,马上报警。蓟县公安分局文昌街派出所的警察赶到了现场。搬家人员给警察提供了指使他们搬家人的联系电话,总处于关机状态。我和警察同志来到了派出所,警察同志对此事的处理态度非常模糊,没有明确的态度,没有公开 公正的立场。“是民事,你无家可归,警察管不了,该找谁找谁”。更有甚者,个别警察对此事不屑一顾:“你省了搬家费了”。作为执法人员无视法律,视老百姓利益为儿戏,愧对祖国的培养,枉为人民警察。
         原来我在2012年6月份,从一个叫金诚凯的人手里借了60万元高利贷,月利率7分。当时我仅拿到55.8万元现金,期限两个月,超期以后,除利息外,每天加罚1000元。到了2012年9月份,我实在无力偿还。在他的威逼下,我和他签了一份补充协议,把我价值100万元左右的房子做价70万元,过户给他指定人的名下,房子反租给我住,2013年9月份以后我可以用70万元赎回,赎回时70万元以外的费用由我承担,包括月供 过户费 评估费。当时口头约定房租费和月供二选其一,我就选了月供,赎房时一次性给清,租期到2013年9月份。我们经济纠纷已经解决。后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发生了2013年3月15日他们强行把我家抄走这一幕。
          2013年3月18日,我到了蓟县信访办公室,办公室的人员让我去律师那里咨询。我先后咨询了五位律师,他们均认为,该行为是侵入他人住宅,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犯罪。3月19日,我到天津信访办反映此问题,工作人员让我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科反映。市公安局给我开了一封信,责成蓟县公安局信访科处理。蓟县公安局信访科的同志说给我上报了,但是迟迟没有结果。3月22日我又报了110,反映我无家可归的情况,又让我到文昌街派出所反映情况,派出所的同志只是告诉我,需要调查,案情简单的一个月能查清,复杂的需要两个月。我无家可归他们不管。光天化日之下黑恶势力纠结十几个人侵入民宅,为非作歹,难道说这是个复杂的案情吗?这两个月我又怎么过呢?“人民警察为人民”难道是一句空口号吗?
         尊敬的李总理:事情已经过去数月,在蓟县文昌街派出所根本没有我说理的机会。我实在无路可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向您反映这一问题。那些黑恶势力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特别是在两会还没有结束,如此猖狂,践踏人权,对抗法律,是谁在做他们的保护伞?现在我露宿街头,衣食无着,无家可归。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请您在百忙之中考虑我的诉求。
       第一:迫切要求公安机关秉公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对那些不作为的警察清除出公安队伍。
       第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惩罚违法犯罪人员。
       第三:强烈要求抄家人员赔偿我的各项损失,恢复原貌。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我认为您是个关注民生的总理,法制社会,人人平等。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滴时间,考虑一个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让我能够尽早有容身之所,让我在部队的儿子能够专心的保家卫国,让我上学的孩子有家可归。谢谢!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宗周成
                                                     电   话:13682065189
                                                     2013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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