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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庆高律师在执业中遭遇司法不公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3日消息】福建省厦门市邓庆高律师于2024年11月在代理案件庭审中被对方当事人竖中指、扇耳光,邓律师本能反击,自我防卫。对方当事人报警后,辖区晋江公安梅岭派出所立案,于2025年1月8日对邓庆高律师做出拟行政处罚告知,拟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邓庆高律师对此处罚提出严重异议,并誓言维权到底。

    2025年1月10日据李爱军律师微博消息,2025年1月8日,厦门邓庆高律师收到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岀所的行政处罚告知,拟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邓律师称,其是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对其处罚是错误的。对公安的处罚告知,其已经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和律协等提岀维权申请,并委托律师代理行政处罚听证。

    2024年11月12日,邓律师在代理一起案件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仗义执言,而对方位于旁听席上的亲属,在法庭内公然向依法履职的邓律师竖中指,并沖到审判区上的代理席上扇邓律师耳光,邓律师本能作出自卫还击,手指触碰对方额头。

    几天后对方报警,梅岭派出所调查后出具了处罚告知书,认定邓律师殴打他人拟拘留五日,把对律师竖中指扇耳光的加害人认定为“被害人”。邓律师对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和案件的定性提出严重异议。法庭录像清晰证明对方扇邓律师耳光,而告知书却写成了“在脸部比划”;维权过程中包括办案单位在内的多名专业人士称邓律师为正当防卫,但告知书却认定“殴打他人”。

    邓律师对该发生在法庭上的妨害诉讼行为不属于公安管辖也提出严重的异议。

    近期,律师执业权益被侵犯事件屡屡发生。前段时间曾武律师为关闭洛阳中院违法安装的信号屏蔽器被公安行政拘留五日,而今,在经济发达相对开明的晋江也发生了律师权益被侵犯的事件。

    邓律师称,黑白不能颠倒,善恶不能不分,其誓将维权到底。

    对此,中国人权律师团表示,正当防卫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无法获得公权力保护的紧急状况下,为保卫自己免受进一步侵害,而采取的相应反击措施。

    邓庆高律师自述反击力度轻微,只为防备进一步被侵害。

    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是律师最基础的执业权利,法院等办案单位的当然职责,也为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明文规定。

    据悉,厦门市律师协会权保委正在帮邓庆高律师维权。

    中国人权律师团将密切关注厦门律协的维权进展,强烈谴责晋江公安简单处警,拟处罚在庭审现场正当防卫的律师的行为。

  • 贵阳张春雷案已上报至最高法

    【民生观察2024年5月8日消息】贵阳张春雷案辩护律师多次要求阅卷被拒,律师抗议此等违法下午,来到贵阳市检察院,得知张春雷案件已上报至最高法院。

    2024年4月底,律师前往贵阳中院申请阅卷,得到的答复仍然是等通知。律师抗议拖延阅卷的行为违法,具体细节在此不展开。律师遂前往贵阳市检察院,得知该案已经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

    在看守所,春雷长老苍老很多,如同古稀之人,但心中火热,思维敏捷。他向律师展示了自己的一些体会和思考。中间有他自己的忏悔和反思、也有对教会的劝勉和鼓励,这些思考必将成为中国家庭教会的属灵财富。春雷长老系狱三年,理性与灵性仍如此丰沛,不由让人感慨神真是又真又活。

    2021年3月16日上午,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众和几位外地来的基督徒在教会租的温州大酒店商住楼1702房祷告,随后遭到警方冲击,3位本地基督徒陈建国、李金芝和李林,以及从贵阳周边过来参加学习的基督徒共10人被带到延安中路派出所。

    当日下午5点左右,张春雷长老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张春雷被警察粗暴推倒在地,并遭扣押。张春雷先是被警方口头通知行政拘留11天,但到期后未被释放。家属被口头告知张春雷已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1年5月5日中午,张春雷的妻子杨爱清师母去派出所,拿到了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针对张春雷的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张春雷于2021年5月1日15时被以涉嫌诈骗罪的名义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贵阳市第二看守所。

    据称,杨爱清师母、儿子受牵连曾遭警方长时讯问,期间杨爱清师母遭虐待,教会多位同工成员亦遭抄家;2021年3月16日——6月1日,代理律师数次要求会见张春雷均受阻,理由是“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在侦查期间未得到办案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律师会见”。

    2022年1月27日,张春雷案从市检察院移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其被以涉嫌“诈骗”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项罪名起诉。

    代理律师曾分别于2022年1月5日、3月30日和6月6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阅卷,但均遭拒绝,致使张春雷和律师迟迟未收到立案起诉意见书。

    在经过多次拒绝后,2022年8月8日上午,律师终于得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在阅卷时,有些笔录不允许律师拍照,理由是不允许公开。

    2022年8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到贵阳市看守所看望了张春雷,得知张春雷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张春雷本人已经收到了起诉书。他明确表达信仰无罪,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和打压。

    2022年11月21日下午,11月23日上午,律师依法视频会见了张春雷,安好。

    2022年11月28日,张春雷案召开了庭前会议。

    2022年11月29日,张春雷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诈骗罪一案,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当日,杨爱清师母未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连法院安保人员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教会一些会友被跟踪及限制出行。

    2024年3月22日,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张春雷长老,其精神状态良好。

    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2日,家属新更换的辩护律师多次致电贵阳中院法官、申请阅卷均遭拒,宋法官说座机信号不好,说要判时会通知律师来。

    随后,律师前往贵阳市检察院,得知该案已经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恳请贵阳中院重视此事,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目前,距离张春雷长老被控“煽颠罪”一审开庭后,已有一年半之久。春雷长老更是被羁押了三年零一个月,从57岁关到60岁依然没有判决结果。


  • 常昊被超期羁押家属向最高法致信求助

    【民生观察2024年4月17日消息】2023年4月14日,云南乡村传道人常昊被警方带走羁押至今,目前案件涉嫌超期羁押。2024年4月16日,针对常昊被超期羁押的情况,常昊家人向云南法院发出公开求助信,希望能尽快释放常昊回家。

    2024年4月16日,常昊家人向云南法院发出公开求助信,文中称,常昊“寻衅滋事”案在常昊被抓快满一年的4月11日下午召开了庭前会议,接着4月12日进行了一整天的庭审。常昊的两位律师出庭为他做无罪辩护。

    常昊家人都是大山里的“无名小辈”,在此写信向最高法求助和呼吁,请依法维护常昊的合法权利,请公正审理他的案件。这个案件从侦查到审查起诉有太多的违法行为,没想到在审判阶段,本应居中裁判的法官也违法审理,侵犯常昊的合法权利。

    一、违法不公开审理“寻衅滋事”案

    今年的3月25日,法院原本安排开庭,律师也到庭了。但庭审没能顺利进行,原因除了律师不同意让常昊视频开庭外,还不同意法庭不公开庭审的决定。4月11日的庭前会议和4月12日的庭审,两位律师都坚持要求公开审理案件,并提醒法庭不公开审理寻衅滋事”案件,违背“刑诉法”的公开审判原则,且应该公开审理而不公开审理,是上诉发回重审的法定理由。如此违法推进庭审,不仅践踏法律,还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

    二、法院不依法提前三天通知常昊开庭

    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前三天要通知辩护人和当事人。原计划3月25日的庭审,法院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常昊,律师就已提出异议。4月11日庭前会议,律师从常昊那里得知,法院不仅没有提前通知他庭前会议,连4月12日庭审也没通知。律师当庭指出这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是对常昊诉讼权利的剥夺!但在审判长申时旺法官和合议庭其他成员看来,这些似乎都不重要。

    三、镇雄县法院和镇雄县看守所涉嫌超期羁押常昊

    2024年3月7日常昊告诉他的律师,他手中的“换押证”有效期到2024年2月10日,但他没有收到新的换押证却仍被关押在看守所。经律师向检察院反映,3月10日左右才有人送来新的换押证,但常吴拒绝违法补签。律师在庭审中指出,常昊案过了审限,如果没有延期审理决定,没有新的换押证,就是对常昊超期违法羁押。

    4月12日的庭审接近尾声时,公诉人当庭提出量刑建议:一年及以下。这与起初最高一年半的量刑建议相比已经有大幅下降。虽然这是错案,冤案,但家属也准备“接受”这结果。因为律师告诉家属,按通行的操作,这意味着常昊极有可能在被羁押满一年的4月14日这天被变更强制措施。法官在开庭前也向律师表示过,赶在羁押满一年前把庭开了,会尽快放人。所以,辩护律师也尽力配合推进庭审。庭审结束后,常昊的家人准备好了新衣服,带着期盼的心等着常昊回家。但家人的善意,没有换来镇雄法院和申时旺审判长的善意!

    截至今日(4月16日),家人们也没有等来法院的通知……

    常昊家人请问镇雄法院,请问合议庭,请问申时旺审判长,公诉人都建议量刑一年及以下了,你们还要把常昊这个肢体二级残疾人关押多久?

    同时请问镇雄法院,请问合议庭,请问申时旺审判长,你们作为司法机关和法官,是不是应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不是该带头守法?

    常昊家人表示,尊重你们的权柄,但也希望你们善用手中的权力。对于法院和法官的违法行为,家属保留控告的权利。

    据悉,2023年4月14号下午6点多,常昊被镇雄县警察带走,羁押至今。警察拿走了常昊的两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及他家的近百本《圣经》和几乎全部信仰书籍。

    常昊被抓后,家里人没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在请了律师后,才知道常昊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和逮捕,关在镇雄县看守所。

    代理律师曾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均遭拒绝,且不让律师阅卷。在常昊被羁押近4个月时,律师才第一次获准会见。

    律师表示,常昊的身体残疾状况比想象中要严重。但人很乐观,思路清晰,谈吐不凡。想必这是他做乡村传道人操练的结果。

    常昊的案件在经过两次退侦后,被起诉到法院。检察院指控他发表、转发不当言论,但他坚持不认罪认罚。

    2024年3月25日,原定于当天开庭的常昊案未能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当日上午,律师按通知进入法庭后,法官才突然告知案件涉国家机密,不公开审理,不允许旁听。

    另外,在没征求常昊和辩护人意见的情况下,法庭想安排常昊视频开庭,被律师拒绝。上午律师会见常昊时,得知常昊并未收到今天开庭的传票。

    2024年4月12日,常昊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开庭审理。

    常昊是农村家庭教会传道人,二级残疾人,还患有糖尿病,其家人非常担心他的健康状况。

  • 王秀英向最高法张军院长喊话

    法官已成为这个国家腐败的催生剂请整顿法官队伍

    这几年,我的网文记录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法院无视法律,处处彰显“法得向不法低头”的态势!你先别给我扣帽子,以下我用事实证实我以上的观点:

    这是一份针对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2023)闽0921行初81号《行政裁定书》的内容阐述的上诉焦点:

    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山村里凡自然村村民小组诉福安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一案,2023年12月28日,霞浦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

    闽0921行初8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法院毫无掩饰的枉法裁判焦点归纳如下:

    1、霞浦法院裁定原告不具备提起本诉的主体资格没有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在裁定书第九页第二段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该条款明确“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及办理”,而本案的诉求是申请确权登记,在申请的土地没有确权登记在上诉人的户上之前,上诉人村对该地并没有处理权,又哪来经营管理以及办理公益事项?所以本案不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营管理的问题,一审引用该条款明显不适用,除非一审法院已经确认原告申请登记的土地就是属于原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之事实。

    因本案诉求目的是确权登记土地问题,在此,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引用该条款是否正确做个认定!因为这个认定直接关系到该案主诉——“确权登记”的依据!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引用该条款正确,由此可见两审法院的裁判书已经认定上诉人申请确权登记的土地属于上诉人所有的依据,被上诉人应该为上诉人依法登记颁证。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引用该法错误,那么一审的裁定就没有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还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要十八周岁以上三分之二参与……而认定我村村民小组为村民行使权利没有通过村民参与、决定,不具备提起本诉的主体资格而驳回起诉,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20、A21,都证明上诉人村民小组长不仅是上诉人村民家家户户推选出来的,也是村民家家户户授权处理该案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村委会是自治自理的基层组织,村委会范围内的事项只有村委会有权证明,有没有经村民小组讨论参与的事项只有村民小组成员有权证明,一审法院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参与、讨论决定,对一审法院的裁定,上诉人村民集体签字(见上诉证据一)证明一审的裁定理由是歪曲事实、无视法律的。

    一审法院在该页(9页)还认定“2005年元月11日里凡村民与王秀英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距今时隔18年多,无法真实反映村民小组成员的真实意思,那么1977年那份来源不清的没有履行过的“契约”,现村民根本没见过,更没有18周岁以上三分之二的村民参与,霞浦法院的院长吴杰在审理该案时又怎么确定村民的真实意思?把该“契约”作为认定我村土地属于国有,以法的名义抢劫我村300多亩基本农田与护岸林。

    由此可见。一审法院在裁定书认定的事项都是在歪曲且没有事实依据的。

    2、一审的裁定无视法律规定:

    1、一审法院对原告在一审提交的证据A五的第1项申请书、第5、第6宗地图不予采信。原告提交的证据五的6组材料就是证据A12原告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的材料,申请书签名的原件已经给被告,证据A5只为辅助A12的证明内容。该组证据的第5项,是被告出示的证据,有原图原件。第6项(宗地图)已于(2006)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也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原审法院不予采信该组证据,理由只有两个:第一,一审法院认为(2006)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无效。第二、一审认为最高法的证据规定条款无效。

    2、原告提交的证据A9,系2023年两会期间,福安公安及下白石镇为了维稳,担心上诉人上北京上访,在2023年2月27日,由被告与福安市公安局组织多个单位现场指界丈量的宗地图,也是由被告通过福安市公安局国保转交给原告的。一审庭审期间,原告在法庭上已多次说明,在质证意见书上也作了说明,而一审以“证据A9系原告单方出具的示意图,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本院不予采信”。

    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两个字先“审”才“判”。一审对上诉人提交证据A9的图纸“来源说明”没有进行审查,就不予采信,上诉人是在和一审被告打官司,还是和一审法院打官司?先不说该组证据是一审被告聘请的测绘公司及组织丈量的,就算是原告单方通过没有质证的测绘公司做出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被告是土地管理部门,该图纸是被告作出的图纸,也是被告给原告的,一审法院认为该图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一审想通过什么途径审查该图的合法性?一审的“相关部门”指的是什么部门,请二审法院明查!(该项证据本由被告举证,为了证明一审枉判,也为了让二审法院更好查明事实,上诉人特提供2023年2月27日被告组织现场指界丈量录音与照片)

    3、原告提交的证据A18证明被告非法填的滩涂,从政府颁发的《土地房屋所有证》开始,就一直由原告所有与使用的证据。而一审法院在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面前却称“土地、滩涂曾由里凡自然村村民使用,无法确认所涉土地、滩涂面积、位置,亦无法确认其为土地、滩涂现所有人,本院不予采信”。

    《土地房屋所有证》清楚载明四至与位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根据该条款,被告将属于原告的滩涂颁证给第三人,这举证责任在被告,按一审法院的裁定,现谁侵占谁就是所有人,这种说辞太不具备法官专业水准。以一句“本院不予采信”就把法官的权力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

    3、程序违法

    一审给里凡村民小组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中,人民陪审员的名单是吴先铜与颜厥炎。而裁定书的陪审员是徐松与王宝丹没有任何告知(见证据四)。

    另外,一审法院对一审原告提交的A10到A16,认为“好友圈系王秀英的个人表述,本院不予采信。”法律规定证据包括: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等,王秀英发布的好友圈是为了印证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的时间与过程。一审法院不予采信,应该引用法律依据。

    以上几点归纳如下:

    1、一审认为原告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是没有通过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在此上诉人提交(证据一)证明王秀英即是村民小组组长,也是全体村民的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王秀英代表村民维护权益是全体村民的真实意愿。

    2、对一审原告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一审避开主诉诉求,作出偏离主题的判决。上诉人在此提交(证据二)及一审提交的证据A11,证明原告在2022年8月22日向被告提交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的事实。

    3、一审法院对一审原告提交的证据A9,认为是原告单方出具,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上诉人在此提交(证据三)证明无视证据真实性。

    本案被上诉人在2022年、2023年多次聘请测绘公司对上诉人被侵占的土地进行丈量,由此可见被上诉人有纠错的行动,而一审法院不按事实与法律枉法裁判,这是在引诱被上诉人继续违法。

    今年两会两高工作报告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构,在原、被告当中应是绝对中立角色。一审法院在该案中一再偏离法律与事实,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与听信、不予采纳,审判人员只按照自己认定不实的事实来判断,对原告代表人合法身份却多方调查,对被告提交的作假证据只字不提。《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一审法院却偏离行政诉讼的本质,不去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重点审查受害人的合法身份,以此来阻止受害人依法维权。这不仅是职业道德问题,更是对法律的藐视。

    法院不依法解决纠纷,而一而再再而三引诱不法机关继续违法,由法院来当靠山,这祸国殃民最大的祸首却是执行法律的法院。本人在此喊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请整顿法院队伍!

    村民小组长:王秀英
    2024年3月18日

  • 吴慧群到最高法登记被拒进入

    【民生观察2023年2月1日消息】2023年1月30日,上海维权访民吴慧群来到北京最高法院上访登记,被工作人员拒绝进入最高法的接待大厅,在交涉无果后,被警察和黑保安交给了地方高院的工作人员。

    2023年1月30日上午7:30分,吴慧群来到北京红寺村最高法院接待室门口前,在寒风刺骨中等待了半个小时,在上午8点时排队等侯工作人员接待。

    当工作人员接待吴慧群时,得知她从上海过来,硬不让她进入最高法宏伟的接待大厅,要把吴慧群推给当地高院工作人员,此行为令吴慧群感到匪夷所思。

    吴慧群对工作人员说:“我们千里迢迢过来维权,希望最高法能核对我们的司法枉法判决及及时监督严惩地方的司法腐败,然最高法院自身的做法不作为,则我作为公民有监督权,故我到最高法院武警站岗地方要求领导出来讨个说法,然一名法警010135的男同志不听我的解释而指责我不要吵,还带着一名对我拍摄像的男同志(编号:375346),并且他们威胁我要拔打110。”

    吴慧群回答说:“可以,到警署做个笔录,证实最高法不作为。一名不懂法工作人员则不断叫嚣地讲:把你转交至地方高院是司法程序。”

    吴慧群称:“可笑之极,这是你们当官缺乏法律意识,是用权力制订而已,怪不得司法这么腐败……”

    随后,吴慧群被警号(010045)的警察及黑保安带给了地方高院工作人员。

    据悉,出生于1967年3月的吴慧群,原是上海盛锡福帽店职工,曾为企业勤勤恳恳连续工作14年。1997年,吴慧群因举报国有资产流失而遭到一系列打击报复,至今长达20多年,期间多次被非法拘留。二十多年来,吴慧群无最低职工保障及医保,加上相关行政部门不作为,导致她将近6年无法退休。

    2008年,吴慧群与企业打劳动纠纷民事官司,在一审中,企业竟然伪造她的字迹写了一段话及有她签名的证据材料,提供给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然而此材料的原稿在她手中。在当年开庭期间,吴慧群向主审法官出示核对,让人想不到是她竟被法院判决败诉。(备注:(2008)黄民一(民)初字第1011号)。

    吴慧群不服该判决,继续上诉及申诉至二审和高院(备注:〈2009〉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343号),在2009年8月13日,她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谈话通知,遂于当年8月17日来到高院谈了一句话,但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判决书。

    十多年来,吴慧群一直到地方高院信访办反映此事,并要求法院尽快给她书面法律文书,但至今未获回复。而且她无数次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此事,也无结果。由于疫情原因她已一年未上北京举报维权,此次前往北京最高法举报,却被拒绝进入接待大厅。

    吴慧群电话:15921304843


  • 叶桂香第八次上访最高法遭推诿

    【民生观察2019年3月12日消息】2019年3月11日,上海访民叶桂香和陈解明大哥一同去南京,上访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自2017年8月29日叶桂香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交《叶剑无罪的刑事申诉状》后,今天是叶桂香第八次到巡回法庭追问案子审查结果。

    接待窗口的那位工作人员自称是法官助理,和之前一样老一套搪塞、忽悠、敷衍。他口口声声说叶剑的案子符合立案条件,但却是无限期的拖着不给立案。

    叶桂香当即闹火的冲着法官骂时,另一位光头的法官跳出来做帮凶。他说:申诉案子法律没有规定时间,可以无限期拖下去。他一语道破天机,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想给予办案并且纠错。上面领导说一套下面做一套的司法还是在继续黑暗下去。

    叶桂香说,儿子叶剑原籍在江西广丰县,毕业于江西上饶公安学校,曾任警官。2006年儿子到上海工作,因揭发地下赌场作弊,当年两次被人砍杀受伤。2007年,另一个地下赌场老板被人斩杀,上海公安局仅凭一个人的口供,在没有任何旁证的情况下,认定叶剑为凶杀案主谋。2008年,叶剑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叶桂香坚信儿子是无辜的,10多年来坚持为儿子申诉。自2017年开始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成为叶桂香的希望所在。

    但叶桂香表示,每次提交申诉材料,官员都以各种借口推诿责任。2017年8月叶桂香又一次向南京第三巡回法庭递交了儿子叶剑被蒙冤坐牢的书面证据材料,当时接待法官收下材料后要叶桂香三个月之后等结果。三个月后法官却告知申诉的材料不全。无奈叶桂香再次按法官要求把所有的材料包括新补充的证据全部递交,又等了四个月,可盼来的结果还是一样。

    2018年4月2日万念俱灰的叶桂香在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内,当场以头撞墙自杀,晕倒后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后所幸生命无大碍。

    昨天(2019年3月11日)叶桂香第八次来到南京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咨询儿子叶剑的案件进展情况,结果再次遭到推诿、忽悠。

    叶桂香表示,她为儿子叶剑伸冤已经整整11年了,自从善良的儿子出事后,她的人生也彻底改变,她变卖家中一切,活着的唯一希望就是为无辜、善良的儿子叶剑伸冤、讨回公道。她不知还能在伸冤的路上坚持多久!

  • 李文足等709家属向最高法检拜年

    【民生观察2019年2月7日消息】709王全璋律师被捕超过三年半,今年春节是全璋律师缺席家庭团圆的第四个春节,家属至今未能成功探视全璋律师,而辩护律师方面仅有山东济南刘卫国律师作为官方认可的代理人曾有三次会见机会,但出于某种不可描述的原因,并未有透露有关王全璋律师的个人身体健康、精神状态等方面的信息。

    当局指控王全璋律师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2018年12月26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第一次庭审(闭门审理),2019年1月28日一审宣判,王全璋律师获刑四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今日2月6日(大年初二),王全璋妻子李文足、王全璋姐姐王全秀、王峭岭、原姗姗、刘二敏等709家属先后去到位于北京东交民巷的最高法院以及位于沙滩的最高检察院,分别向最高法院长周强及最高检察长张军拜年,寄望最高法和最高检在”2019少做恶事、少制造冤假错案,真正履行监管职责”。

    家属们在两处拜年时并未发生如以往一样的大规模阻扰,只有少量值班人员和武警出来维持秩序,并要求路人不要拍照和停留。709家属分别在最高法和最高检大门口拉起写有“709家属送祝福”的红纸标语以及呼喊“无罪释放王全璋”等口号。

    709家属拜年期间,有几名香港媒体记者跟踪拍摄采访,行至最高检察院后遇到多名警察上前盘查证件,且不准港媒记者逗留采访,阻碍近半个小时后方准离开。
    2月4日(大年三十),709家属李文足等人按照原定“陪全璋过年”计划前往天津第一看守所,并准备御寒衣物及露宿用品,计划在天津一看外面露宿一晚陪伴于高墙之内受罪的王全璋律师。

    家属在抵达天津一看后,随即在看守所接待处为全璋律师存钱存物,过程相当顺利,工作人员有别于以往冷冰冰的温和态度令家属们倍感意外。
    半夜露宿天津一看,家属集体呼叫王全璋和合唱《囚歌》,希望全璋律师能够听到并感受到家属们的暖暖爱心。期间有少量值班武警出来阻止,劝阻拍照及大声喧哗。
    709家属在天津一看“陪全璋过年”露宿行动得到网络广泛关注,多名天津及外地网友去到现场慰问支持,北京维权人士泉先生及多位北京市民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天津一看,给709家属送上热腾腾的饺子,为家属们加油打气。

    露宿行动翌日(大年初一),709家属去到天津公检法部门拜年,并送上祝福,祝愿天津市公安局等部门”2019猪年少做恶事,多做善事,不要再搞709这样的冤案”,过程同样顺利,并未遇到阻扰,但亦无人出来接待。



  • 李文足第26次前去最高法控告继续无果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6日消息】“709案”王全璋律师被失踪已经980天,两年多来,多达十几位家属委托的律师均无法获得当局准许会见当事人。今日,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女士在多位朋友的陪同下去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第26次控告,但还是同以往一样,未能进入办事大厅,未有官员现身理会,有的只是声称“执法”的大批法警。

    据悉,今日上午九点半,李文足在王峭岭和野靖环等十数位朋友的陪同下去到位于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办,对天津警方进行第26次的控告。

    据同行的“709案”另一家属王峭岭讲,当她们到达最高法信访办门口时,十几名戴着口罩的法警已经在大门口严阵以待,其中一法警大声喝止随同拍摄的王峭岭“不准拍照”,王则以“宪法规定公民有拍照权利”为由回击,法警无以反驳。到达安检通道,一法警示意留步,声称需要请示领导。请示返回后宣称“必须出示法律文书,才能进去”。当李文足出示控告信后,法警却以“我们这儿就这规定”为由拒绝承认控告书为法律文书。无奈之下,李文足、王峭岭等人只好原路退出最高法办事大厅。

    事后王峭岭女士表示,最高法竟然认为控告信不是法律文书,工作人员连看都不看,言下之意只有得到最高法的手令才能进入大厅办事?“709案”家属每次前来最高法最终都是被阻拦在安检通道,其实就是“规定不能进入最高法”,最终目的就是不收“709案”家属的控告信。

    网友刘先生表示,“709案”目前只剩下王全璋律师一个人尚不知生死,近一千天都没有任何消息,十多位要求会见的委托律师悉数被拒,家属仅有一次存衣物的情况,还不知道王全璋本人是否收到。对于家属控告天津警方的违法行为,最高法之所以一直拒绝接收控告信,已经不言而喻了,铁板一块的极权体制,典型的政治迫害,想必如此,大家在强烈谴责当局得无耻残暴的同时,只是更加担忧王全璋律师的个人健康或刑讯逼供的状况,

    有关王全璋律师及家属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李文足第十六次前往高法控告再次无功而返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901/16354.html



  • 李文足第十六次前往高法控告 再次无功而返

    【民生观察2017年9月1日北京消息】今天上午,“709”被捕律师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同李和平律师的妻子王峭岭一起前往位于北京东交民巷的最高人民法院递交控告材料,控告天津当局违法羁押王全璋律师以及李和平律师,再一次在有关部门的推诿之下无功而返。

    据悉,今天早上八点半,李文足和王峭岭刚一下楼即被一早等候的多名石景山区国保便衣尾随跟踪,一路贴身拍摄。到达最高法后,李文足与王峭岭准备在接待窗口登记身份,却被工作人员以“不接待”回绝,末了建议她们去红寺村(最高检察院)。随后二人和多位维权人士一起去到最高检察院,接待窗口登记了李文足和王峭岭的身份证后并没接受控告材料,声称要致电石景山区信访办,由他们那边接收控告材料。

    据同行的维权人士野靖环讲述,在最高检等候期间,冲进来六七名便衣国保,大声呵斥众人离开,多次准备动手拖拽李文足等人,并以拘捕相威胁,其后强行将众人驱赶离开最高检传达室。

    李文足表示,王全璋被捕两年多以来,家属和律师不被允许会见,当局并对合法的会见等权利进行强行阻扰或禁止,完全剥夺了当事人和家属的合法权利,目前为止,其已向最高法和最高检申告达十六次之多,但两大全国最高律法机构并未接收其控告材料,当局反而在想方设法进行推诿搪塞。两年多来,丈夫王全璋生死未卜,作为家属真的非常彷徨和无奈,但面对公权力的无耻和无赖,已经不能用愤慨来形容自己的心境和心情。

    与此同时,荷兰郁金香人权奖开始公开网上投票,王全璋律师正是候选人之一。请各位同道朋友积极投票,以此支持尚被秘密羁押的王全璋律师。附投票网址:https://www.humanrightstulip.nl/candidates-and-voting/wang-quanzhang

    有关王全璋以及李文足和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老家亲人遭当局骚扰 李文足表示强烈谴责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815/16256.html
    李文足向警方申请公开王全璋被关押的信息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119/15428.html



  • 河北定州市访民刘敏杰再次遭最高法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3/17消息:今早,河北定州市访民刘敏杰被最高法法警绑架,非法拘禁在最高法法警室,至今没有自由。

    不仅如此,刘敏杰还一直被罚站,中午也不让他吃饭。他的两位同乡报警后,警方称最高法的事他们管不了,他的两位同乡又拨打12345政府热线电话求助,对方也说最高法的事他们不管。

    据刘敏杰的同乡说,刘敏杰是昨天才从老家回到北京,今天早上8点多的时候在6路公交车站处被最高法法警抓走。

    相关报道:河北访民刘敏杰路边休息 被无故抓进最高法关押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5/0724/12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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