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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县拘留所伙食太差王宇申请公开伙食信息

    【民生观察2025年1月10日消息】2024年10月底,前律师王宇被魏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9天,期间她发现拘留所的伙食非常差。近日,王宇已分别向魏县拘留所、魏县公安局、魏县政府、魏县财政局申请公开,拘留所2024年度伙食费等给养经费预算信息、采购情况信息以及经费标准的核定信息。

    2024年10月23日,魏县公安局以魏公【东】行罚决字【2024】1389号行政处罚决定对王宇实施了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在收拘期间,王宇发现拘留所的伙食情况非常差,被拘留人的伙食状况每天仅为:三个馒头、三块咸菜及三碗米汤(一日三餐:一餐一个馒头、一块咸菜、一碗米汤)。

    2025年1月7日,王宇已向魏县拘留所、魏县公安局、魏县政府、魏县财政局申请公开:

    拘留所2024年度伙食费、给养经费标准以及月、日伙食、给养采购情况信息。

    拘留所2024年度伙食费等给养经费预算信息。

    魏县政府汇同本级财政部门对魏县拘留所2024年度的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的核定信息。

    据悉,2024年10月23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美香被构陷贪污案在魏县法院开庭,当日因刘美香丈夫裘斌在现场拍摄视频手机被抢,从而引发江天勇、王宇、裘斌,韩亚军四人被抓,后韩亚军获释。之后确认江天勇、裘斌、王宇分别被行政拘留8日、9日。

    10月25日,当事人家属委托三位代理律师彭鹏、段汉杰、石玉(施平)前往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被拘留所以“必须由办案单位允许并陪同才能安排会见”为由拒绝。随后,律师和家属先后2次前往魏县公安局进行了控告。

    10月26日,律师和家属分别在魏县拘留所会见了江天勇、王宇、裘斌三人。得知王宇在拘留所进行绝食抗议,被魏城镇派出所民警曹然扭伤的左胳膊已看了医生,是筋扭伤;王宇已手写一份控告信交与彭鹏律师,控告该民警徇私枉法;江天勇、裘斌二人均反映拘留所里面吃的很差。

    10月28日,王宇丈夫包龙军委托重庆何伟律师代理王宇行政拘留处罚申诉、行政诉讼一案。

    10月29日上午,何伟律师、段汉杰律师在魏县拘留所会见了王宇、江天勇后,得知王宇仍在绝食,已是第七天;而且,按照23号的拘留决定书,江天勇30日就满八天了,应该释放。可是,拘留所认为到31日才满八天。因为对羁押期限有争议,拘留所让律师到县公安局找法制办,说是由法制部门给出最终答案。

    随后律师前往魏县公安局反映情况并递交了一份法律文书,但却遭到推诿。

    10月30日,包龙军来到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王宇,但拘留所拒绝家属会见,并推脱说明天再见。

    10月31日,江天勇、裘斌拘留期满获释。

    11月1日,王宇拘留期满获释。因在拘留所绝食9天,当天出拘留所时王宇已无法行走,随后被紧急送往魏县医院进行救治。

  • 魏县拘留所拒绝律师会见王宇江天勇裘斌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7日消息】近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美香被构陷贪污案在魏县法院开庭,引发江天勇、王宇、裘斌,韩亚军四人被抓。目前已确认江天勇、王宇、裘斌被行政拘留,韩亚军获释。25日,当事人家属委托三位代理律师前往魏县拘留所要求会见,被拘留所以“必须由办案单位允许并陪同才能安排会见”为由拒绝。

    2024年10月23日,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美香被构陷贪污案在魏县法院开庭。

    当日上午,刘美香之夫裘斌因拍照手机被法警抢走,在讨回手机过程中与法警发生肢体冲突,后引发江天勇、王宇、裘斌,韩亚军四人被抓。

    随后,公民、家属及律师10余人分别守候在魏县公安局和魏城镇派出所门口,要求无罪释放上述4人。24日凌晨1点左右,韩亚军从派出所获释。

    目前,已确认江天勇被行政拘留八天,王宇、裘斌被行政拘留九天。目前关押在魏县拘留所。

    10月24日,包龙军律师在超市给王宇、江天勇、裘斌三人买了鞋袜拖鞋和保暖内衣。

    2024年10月24日下午,包龙军提着衣物要求会见王宇,拘留所工作人员称,要经过办案单位同意才可以会见。衣服送进去了,确定三个人都在拘留所里。

    公民与律师也已经到达拘留所,有一公民绕到魏县拘留所围墙后面高喊“江律”的时候,没想到江天勇律师竟然听到并答应了,一行人隔着一道墙和铁丝网与老江聊得挺欢。

    包龙军委托彭鹏律师代理王宇被非法行政拘留案;江天勇的妹妹委托了段汉杰律师;裘斌的儿子委托了石玉。

    2024年10月25日上午,家属和公民朋友陪同委托的律师来到魏县拘留所会见王宇、江天勇、裘斌三人。一起同来的还有山东于凯律师、河南任全牛律师。

    可是,魏县拘留所根本未设接待窗口,与他们联系仅能通过门铃。而且,里面通话人员还拒绝告知姓名、工号。

    魏县拘留所人员竟然要求必须由办案单位允许并陪同才能安排会见。再申辩,对方就挂断电话。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前来。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所以,魏县拘留所附加办案单位允许及由办案单位陪同才能会见的说辞违法。

    为此,家属和律师一行人来到魏县公安局。一是要求警方履行通知责任,给家属送达三人的拘留通知书;二是向其监管部门控告拘留所非法设限、不予安排会见的违法行为。

    在魏县公安局,门卫爱答不理,说找哪个部门,自己联系。律师问法制办电话,告知0310-3520110。可这是指挥中心电话。律师无奈,也只能打这个电话。

    接话人员经请示,回复称王宇没有提供家属联系方式。包龙军随即说,从王宇被魏城镇派出所带走,他就一直在该派出所,一直向该所声明自己是王宇家属,你怎么能说慌呢。

    但接话人员依旧要求律师与办案部门联系。对第二个问题,没有回答。

    王宇、江天勇、裘斌三人自23日被抓到今天25日上午,已经超出24小时了,三位被拘留人员的家属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书面拘留通知。

    25日中午时分,一位房姓警官,据称是魏县东代固派出所所长,打电话给包龙军说,王宇因扰乱魏城镇派出所工作秩序被拘留。

    公安机关通知家属应当书面作出,包龙军提出要书面通知,其称不会书面通知。

    看来,下午大家只能去魏城镇派出所了。

    包龙军表示:“他们耍流氓,律师也很无奈。”

  • 包龙军在魏县法院争取辩护权被法警阻挠控制

    【民生观察2024年10月23日消息】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刘美香案即将开庭审理。此前,刘美香的亲友辩护人包龙军的辩护资格被魏县法院无理由剥夺。近日,包龙军来到魏县法院递交控告材料争取自己的辩护权,却遭到该院法警的阻扰和控制。

    刘美香是北京平安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受在其单位投保的国核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郭栋林牵连,虽然一分钱都没拿到,竟成了贪污共犯。且本案竟然蹊跷的由河北监委指定邯郸魏县监委调查。现已由魏县检察院起诉至魏县法院。

    包龙军受好友其夫裘斌委托,担任刘美香的辩护人。但是,魏县法院该案承办法官李海岭和刑庭庭长栗桂海无理要求包龙军出具其九年前所涉案件的撤案决定书,否则不予认可包龙军的辩护人资格。而且,该院突然决定本案于2024年10月23日开庭。

    为了维护当事人辩护权,2024年10月21日上午,包龙军就李海岭、栗桂海违法阻挠辩护权的行为依法向魏县法院控告,并希望得到院领导和驻院纪检组的重视。

    结果,该院接待室联系不上任何负责部门。无奈之下,包龙军只能留下控告材料并制作视频以证明,却遭该院法警非法阻挠、控制。

    之后,该院一位主管信访的领导出现,收了包龙军的控告材料,却称自己不主管这个事情,材料需移送主管领导。

    因为刘美香案明天(10月23日)即将开庭,情事紧迫。今天,包龙军给该院院长段卫东发信息,不回,又打电话,不接。

    在此,包龙军请求段卫东院长切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依法维护他的辩护权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纠正本院的违法行为。

    据悉,2024年4月30日,刘美香因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员郭栋林涉嫌贪污一案被驻该公司纪检监察组电话叫到该院后,即被魏县监察委带走。

    2024年7月13日,魏县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7月15日,刘美香被刑事拘留。2024年7月29日,刘美香被逮捕,羁押于邯郸市第三看守所。

    2024年8月29日,魏县检察院不顾该案程序严重违法,在未对非法证据进行审查情形下,强行移送魏县法院起诉。

    刘美香委托之辩护人包龙军随即于2024年9月20日将委托手续、身份证明文件递交给案件承办法官李海岭,李海岭的书记员领取了相关手续。

    2024年9月25日,包龙军向魏县法院书面提出阅卷申请。在电话约见之后,栗桂海、李海岭出面接待。栗桂海以亲友辩护人需审查为由,拖延、搪塞,拒绝接收相关法律文书。甚至于,还违法为包龙军做了一份笔录。

    2024年10月8日,当包龙军和刘美香之夫裘斌再次来到魏县法院,和李海岭商谈阅卷事宜时,又是栗桂海、李海岭接待。二人再次无任何法律依据的要求包龙军出具一份自己以前案件的撤案决定书,否则,就不予认可包龙军的辩护人资格。

  • 河北魏县村民举报土地被侵占倒卖

    国家自然资源部:

    2018年4月河北魏县北皋镇刘爱军、李水平、梁军非法强行占用北皋镇李谢庄的基本农田二十余亩,从二十户农民手中以每年每亩一千五百元的价格租来,建起了十八层的高楼,并向社会上出售(约十万平方米),造成基本农田被破坏。

    2019年8月14日在经我们举报,魏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并把李水平、梁军二被告刑事拘留。当时的魏县县长范中青答应我们,马上拆除楼房,土地还给我们,而一个月后罚了李水平、梁军二千五百万元,公安局就把人给放了,十万平方米建筑一点没拆,让他们继续施工,群众意见很大,这完全是以罚代刑,我们全体群众强烈要求把犯罪分子李水平、刘爱军、梁军依法处理,还我们的土地,违章建筑楼房必须拆除,还法律公平。

    为此,根据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2020年7月31日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的:“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转让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的,以及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指示,我们请求:

    1、请批转有关部门依法对非法占地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李水平、梁军进行立案查处。
    2、请批转纪委监委对魏县县长范中青的包庇犯罪、以罚代刑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魏县北皋李谢庄全体群众

    代表:牛桂成
    电话:0310-30963366

  • 河北省魏县韩明伟等多人因上访被判刑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14消息:河北魏县村民韩明伟(又名韩文生)、柴浴铭(又名柴玉明)、李兰平(又名李玉林)、王书芳近日因上访引出祸患,被魏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了重刑。
    而他们被判刑的原因是2013年11月28日,信访案件已被违法终结的韩明伟在和同乡李兰平、柴浴铭、田香巧、王书芳等人到河北省省委省政府上访时,因无人理会,韩明伟就大声喊冤枉,王书芳忍不住委屈的泪在哪嚎啕大哭。
    在就是同年的12月11日韩明伟和刘俊梅、刘俊廷等人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时,韩明伟要找排队等待登记的李兰平被信访局的保安阻挠发生争执厮打。事发当日韩明伟、柴浴铭、被魏县接访人员接回,魏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把他二人行政拘留,12月4日转为刑拘。李兰平、田香巧、王书芳也被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拘。2014年1月17日均遭批捕,2014年11月28日魏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韩明伟有期徒刑3年,柴浴铭2年、李兰平、王书芳各被判处1年6个月的刑期,田香巧被免于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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