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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一建军节退伍老兵集体为张国太鸣冤

    【民生观察2023年8月3日消息】2023年8月1日建军节,一批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陆战队退伍的老兵为一个战友张国太鸣冤。老兵们集体签名按下手印,请求有关部门及领导监督,要求汤阴检察院撤案,还张国太清白。

    1982年张国太光荣入伍,加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陆战队第一旅水陆坦克营;1982年12月至1983年10月张国太在花县水陆坦克团学习射击专业;

    1983年10月,陆战旅整编,原来的坦克营转变为装甲连。1984年张国太任饮事班长,负责全连的吃喝,成为全连的后勤主要负责人,在此期间参加了南字七号演习,圆满完成了上级布置的任务,受到了上级的嘉奖。

    1986年又组建成立坦克营,因上级领导欣赏张国太钻研无线电子技术的决心,又将其要回了坦克营,最后一年在坦克营退伍。

    四年的军旅生涯,熔炉淬火,百炼成钢,造就了张国太刚正不阿、忠厚老实的性格。

    1987年张国太从部队退伍后从商,2009年筹建、经营安阳大浪淘沙商务休闲会馆有限公司(简称“大浪淘沙”),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时也是公司最大股东。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张国太一直敢于和恶势力、贪官污吏做斗争,绝不屈服。也就是因为这种性格,他在企业被小股东们联合村霸封门堵路的四年里都是孤军奋战,遭致闫全平、杜太山(原安阳市工商局副局长,副县级干部)等人的打击报复。

    这些黑恶势力为侵占张国太几家公司资产,通过各种虚假诉讼,恶意诬告,颠倒黑白的手段,先是消耗张国太全部精力应付虚假诉讼,让上层领导来调查时,纷纷以股东内部经济纠纷来化解,再动用自己安阳公检法关系网,试图让张国太身陷囹圄。

    2022年8月10日,汤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整整延宕一年之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张国太传唤到案,翌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2年8月18日,张国太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除了敲诈勒索罪,还添加了“强迫交易罪”;9月17日,汤阴县公安局以张国太涉嫌这两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迄今张国太被羁押在安阳市汤阴县看守所已355天。期间多次被刑讯逼供,双耳听力严重受损。

    战友们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当地黑恶势力利用公权力,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案件。

    张国太曾当庭对所有人呐喊:“善良必有福报,迟早一天我会被无罪释放,到那时这些诬告我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八一建军节这天,战友们集体为张国太鸣冤,要求汤阴检察院撤案,还张国太清白。所有人证使用测谎仪。要求网络公开庭审,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信息全部公开,依法保护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还社会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 潘飞为父鸣冤被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2022年7月24日消息】河南商丘的潘飞因为父鸣冤被永城警方抄家抓捕,家属至今没收到任何拘留通知书。近日家人发现潘飞已经被关进永城市精神病院,家属委托律师前往会见被拒。

    2020年8月3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前进、潘千里、潘胜利(侦查期间病故)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等一案。

    潘前进、潘千里、潘胜利三人系兄弟关系,该案也称河南商丘三潘案。三潘在羁押期间被严重刑讯逼供、造假罗织构陷、包装成黑社会,一切从漏洞百出的报案开始制造。

    该案大部分事实,与民间借贷有关,指控的行为基本都不构成犯罪,更远谈不上黑社会。本案属于典型的口供定案。所谓的“受害人”,都是长期欠钱不还的老赖,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受害人”蒋北京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涉及的民事诉讼多达70多起,均为其故意欠钱不还导致诉讼,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其家人多为公职人员?而且,老赖不还款账,绝大多数也是通过诉讼解决,是通过合法手段,而非暴力,威胁或者其他违法手段维权。

    现年30岁的潘飞一直在依法控告反映其父潘千里等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毫无人道的刑讯逼供:潘前进、潘千里等人,均先后不同程度上被“抓生殖器”、“捏睾丸”、“拳打脚踢”,遭受了巨大的肉体痛苦;同时办案人员还对嫌疑人进行威胁、恐吓,长时间不让休息、睡觉。这么做的目的,是为取得假口供。而这些就发生在永城市中山派出所的审讯室。

    潘飞被抓后,家属至今没收到任何书面通知书,目前发现潘飞已经被关在永城市精神病院。律师要求会见被拒绝,说是请示后不安排。

    另外,家属反映潘飞的手表、打印机以及一些贵重物品,亦被永城警方抄家搜走,但未提供物品清单。

  • 牛腾宇家属要求会见被拒鸣冤被威胁恐吓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8日消息】两年前因习女儿习明泽个人信息泄露而起的“恶俗维基案”,抓捕大批年轻人,牛腾宇被控主犯重判14年,二审维持原判。2021年5月27日,牛腾宇被送往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因疫情,妈妈可可申请过多次视频会见,但至今没有得到安排,写信亦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同时,因其母不断为儿子四处奔走鸣冤,受到了各种威胁恐吓。

    据大纪元报道,牛腾宇等人案件发生于2019年,24名年轻人因涉习近平女儿信息外泄而遭重判。中共公安部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办案单位广东茂名茂南网警大队将数十名年轻人抓捕、刑讯逼供。

    其中牛腾宇被指控为“主犯”,重判14年及处罚13万元人民币。牛腾宇被捕前是“恶俗维基网站”的维运人员,2019年被抓时只有20岁。

    近期,该案的未成年组及刑期较短的年轻人陆续刑满出狱。他们透露出来的消息再次证实了这些年青人遭殴打、虐待以及牛腾宇在佛山被关小黑屋、遭吊打受酷刑的情况。

    9月13日,肖彦锐对美国之音披露,不久前出狱的两名涉案青年网友证实,牛腾宇在法庭上,曾身穿写着“冤”字的衣服,导致法庭休庭,让他去换衣服。法官还打断他说顾杨阳的事情,不让他继续。

    肖彦锐还引述出狱两名网友的话透露,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余华丹,在办案过程中,曾以从轻处罚为条件诱骗该案人员认罪认罚。而在法庭上,该网友的刑期直接被加到了两年,还被指是恶俗维基的精神领袖。

    牛腾宇的母亲可可日前告诉记者,自今年5月初得以会见儿子以后,之后多次要求会见,均遭拒绝,有给腾宇去信,但石沉大海,她这边没有收到任何的来信。最近一次于8月6日去的信件,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另外,最近因为邮寄再审申请书,受到了各种威胁,情况很严重。频繁有人打电话骚扰,约她见面,让她感觉一种很恐怖的压力和有被灭口的危险。她请求国际社会关注。

    在此本网呼吁各界继续关注牛腾宇,在中秋节来临之时,希望朋友能够给牛腾宇去信件或者明信片,或者给监狱相关人员去电话,帮助母子能够早日见面。地址:广东省四会监狱,广东肇庆市四会市济广塘广北路526237。

    牛腾宇:1999年3月12日出生,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人,有“计算器天才”之称,恶俗维基服务器运维技术人员,“恶俗维基”站长,“恶俗维基网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要受害人,在押中国政治犯。

    自2014年起,中国大陆及海外有网友开始频繁尝试搭建和运作被称为“恶俗圈”的网络平台,其中“恶俗维基”、“支那维基”和“红岸基金会”三大网站最为知名;此期间,因其对计算器技术的痴迷与天赋,以及网站宗旨是“揭露并记录事实”,随加入“恶俗维基”网站,并成为该网站技术维护员及站长;

    2019年5月——6月,自称与恶俗维基无关的“支纳维基”、“红岸基金会”曝光包括习明泽、邓家贵在内的中国大陆高层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个人隐私信息。

    2019年6月14日,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对“1902136侵犯公民信息案”,即“支纳维基与红岸基金会泄露习明泽与邓家贵身份信息事件”立案侦查,由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督办和部署,最初被定性为“网络暴力反华组织专案”,后被执法部门认为是一起“与反华势力相勾结的恶势力集团大案”。其中,“红岸基金会”由国家安全部负责侦查。

    2019年6月22日,恶俗维基维护员牛腾宇与网站创办者肖彦锐前往香港参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同年8月,两人在日本会面,牛腾宇于回到中国六天后的8月22日上午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网警大队跨省抓捕,后与同案其他24人一起被关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其中一人一年后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2019年9月30日,被茂名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指控其曾在恶俗维基网上“共发表评论8条,上传图片20张,共有748条的用户贡献,其本人有285条贡献值”等讯息,散布虚假信息,恶毒攻击、诋毁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及其家属形象等,是“恶俗维基网站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犯,故而应予逮捕和判刑;

    2019年11月21日,经茂名市检察院批准被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12月10日,又被广东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监视居住。

    2020年1月22日,其被解除被指定监视居住,同日又被茂名市警方再次逮捕;同年11月2日,其一行2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广东省茂名市法院开庭受审,至2021年2月6日,其案24人均被宣判,其中,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8年)、“侵犯个人信息罪”(判5年)、“非法经营罪”(判2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其等均表不服,立刻上诉。

    2021年4月23日,牛腾宇二审在本人、律师以及家人都不在现场的情况下,被法庭秘密宣判维持一审14年的判决。

    据悉,其被重判与曾发布中共高层个人信息、镇压香港及新疆等内容有关,二审法院对其速审速决,维持原判;另据悉,2019年12月10日到2020年1月20日期间,为令牛腾宇屈打成招,曾对其长期刑讯逼供,牛腾宇被吊打致残。

    此后,牛腾宇被羁押于广东茂名市第一看守所。2021年5月3日,牛腾宇母亲罕见地获准到看守所探视儿子,这是牛腾宇自2019年8月被捕20个月以来,母子首次相见。

    2021年5月27日,牛腾宇被送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监狱服刑。刑期至2033年9月10日。

  • 上海众访民为遇害腾金娣鸣冤

    【民生观察2021年1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2021年1月5日,上海访民杜阳明、陈伟华、张小秋、孔令珍、毛恒凤、段春芳、杨立、徐玮、张福英、徐培新、潘财发、王玉弟、朱广华、伍予敏、沈复兴、余忠欢、张汝俊、陈春芳、顾永霞等十九人,冒着刺骨的寒风前往上海冤民王扣玛家,祭奠其八旬母亲腾金娣因上访被残杀13周年。祭奠完毕,众访民再次打出横幅,要求上海市公安依法立案,追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者的刑事责任。

    据死者腾金娣之子王扣玛讲述:2007年5月27日,王扣玛的母亲滕金娣在上海市闸北区七浦路427弄17号的住房因旧区改造面临拆迁,政府在滕金娣未签署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非法强行拆除了她的住房。强拆之后,政府又没有给与滕金娣合理安置,在滕金娣多次投诉后,辖区政府和拆迁公司才承诺会给滕金娣相应的房住补偿。但是,此后对方又变挂,改口说不能给住房安置,只能给与货币安置,百般无奈的滕金娣最后也接受了42万元的货币补偿条件,并且拆迁方还在置协议上把补偿42万元的条件写是清清楚楚,还加盖了公章。然而,当滕金娣去领取这42万元补偿款时,拆迁方却只给了她27万元,侵吞了15万元。母亲滕金娣对此不满,就不断走访上海市的各信访部门。

    时至2007年9月1日,腾金娣来到上海市闸北区法院申请立案,但法院见是政府拆迁行为就不予立案受理。无奈之下腾金娣就于2007年10月11日,第二次走访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维权。接待完毕,临近下班,母亲上厕所时和巡视保安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后被以“闹访”为名押送到广场治安派出所,后又被北站街道综治办陶逸初等人带回辖区,综治办人员直接把腾金娣非法拘禁起来,关押在一间废弃的名叫“友放浴室”的黑监狱里,其间用公权力窃取了母亲所有的老年卡银行全部资金。

    在关押到2008年1月5日17点30分时(腾金娣被关押黑监狱共计80余天),上海市北站街道办人员突然通知家属说,腾金娣心脏病发作,经120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当初家属得到的死亡结论是“猝死”,但是家属检查遗体时发现,亡母颈部左侧有两处锐器扎过的孔并伴有勒痕,嘴唇干裂呈青紫色且带有水泡等异常体征,因而家属要求警方做刑事侦查,但闸北公安分局刑队与居委会却坚持说腾金娣是心脏病发作猝死,且闸北区公安分局还反诬其子王扣玛犯了“遗弃”罪。

    王扣玛母亲遇害后,为了毁尸灭迹,上海市北站街道用威胁与利诱的手段,多次与王扣玛谈判,要求家人同意一次性赔偿丧葬费16万人民币,一个月付清。但前提是要先把遗体火化。

    王扣玛母亲被强行火化后,当地政府为推卸责任将滕金娣的死因以莫须有的罪名构陷王扣玛,使他入狱两年。出狱后的王扣玛不惧打压,坚持为母伸冤,一直不断上访呼吁。

    2012年1月30日下午13:45分,王扣玛在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上访时,遭到市政府信访办多名保安的殴打,造成王扣玛当场昏倒,在场的上访民众赶紧打电话要110警察到现场,并向120呼救。120救护车将王扣玛送往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抢救室进行紧急抢救。上海访民毛恒凤、童国菁、沈佩兰、石萍、詹荣妹、项文寅等数十访民也随同去医院守护王扣玛。上海著名维权人士冯正虎、夏律师等闻讯赶到医院探望。

    随后几年,王扣玛先后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提起了“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在019年4月25日,王扣玛终于收到上海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开”答复。该“信息公开”显示,腾金娣死亡现场海宁路1022弄49号第2栋“友放浴室”。现场勘查照片显示:1、腾金娣双手有明显被灼伤后留下的水泡;2、腾金娣颈部左侧有2个明显被锐器扎过留下的伤痕,并且嘴唇干裂呈紫红色带有水泡,牙齿、舌头发黑(家属认为这不符合医学猝死状态);3、左侧乳房肋骨处有明显肋骨被折所致的凹陷伤痕;4、背部左侧上方有清晰的外伤伤痕,并且有大面积不规则片状红色班迹。由此,腾金娣的家人王扣玛等认为,张腾金娣死亡现场照片不符合医学自然猝死状态,有明显的暴力致死迹象。

  • 同济大学女博士为母鸣冤

    安徽省固镇县纪委、固镇县公安局一手炮制刘玉华贪污、涉黑冤案,关押母亲、骚扰女儿,一人涉案,全家遭殃。作为刘玉华的女儿,我发誓将不畏强权、不惧打压、不辞辛苦,用一生的时间揭发固镇县相关人员的罪行,与造恶者斗争到底,为我母亲伸冤,还法治一片净土!

    1.固镇县纪委、公安局联袂制造刘玉华冤案

    我母亲刘玉华是安徽省固镇县粮食局的普通职工,因业务经验丰富,于2016-2017年间协助固镇县粮食局,揭开了石湖粮库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把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成敛财工具、坑农害农的谜题。这一义举却触犯了石湖粮库郑良先家族的利益,郑家与固镇县粮食局领导蛇鼠一窝。固镇县纪委徇私枉法,污蔑我母亲刘玉华贪污、涉黑,在当地公检法的配合下,将该案定性为黑恶势力团伙大案,并在2019年1月被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十八年。

    2017年3月21日我母亲被双规当天晚上,固镇公安就来同济大学找我,要给我做笔录,并且带着搜查证。可谁知,他们把在公安局询问我的视频拿回去,竟修图做成我在监狱里的照片给我妈看,告诉我妈,我也被抓了,并且生了大病,击溃我妈心理防线,配合他们完成虚假口供。

    我妈的案子在2017年6月、7月一审两次开庭,我进一步了解了案情之后,我更加确定我妈的案子是一个重大冤案。一审判决认定我妈贪污、挪用的事实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出售濠城粮站小麦,货款不入账,直接占为己有,或者将货款挪作他用,几个月后才入账;二是巧立名目,假借职工集资名义,套取濠城粮站公款;三是出售濠城粮站小麦,做虚假的“代购代销”,货款不入账,占为己有。那么,濠城粮站的仓储记录以及银行账户流水便是至关重要的证据材料。但是这些材料从未在我妈的案卷中出现过。我妈开庭时多次申请,律师多次申请调取,我和父亲在禹会区法院信访局多次反映,如石沉大海,均无音讯。

    2.获得刘玉华无罪证据

    苍天有眼,世上终有良心未泯者。机缘巧合之下,我获得了固镇县农业发展银行和固镇县农业银行里保存的濠城粮站的仓储记录和银行流水。从这些证据可以看出,濠城粮站每年每个月每个仓库里有多少什么粮食都有账可查,每个月银行流水、账户余额也有账可查。

    当我母亲的辩护律师在2019年3月11日,将厚厚的包括新证据的132页发回重审意见书交到蚌埠市中院时,这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在如山铁证之下,我母亲的案情清晰而明了。但是对办案人员来说,却是一场灾难。因为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母亲无罪,同时也就是在说上百号的公安以及检查、监察人员历时一年多,却办了一个冤假错案。这何其荒唐?

    3.固镇县公安、固镇县纪委到上海对我跨省抓捕

    在律师的发回重审意见书交上去一周之后,家里就传来消息:固镇县纪委要来上海抓我,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指获取濠城粮站在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财务资料),并且将曾经协助我获得无罪证据的人停职审查。

    作为一个在同济大学已经呆了10多年的学生,我从没有想过与之谈话的第一个校领导竟是学校的纪委书记。2019年3月27日,距离律师发回重审的意见书交上去两周,我导师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固镇县纪委的人找到同济大学纪委了,要见我。由于我的党组织关系在同济大学,并不在固镇县,我没有同意见他们。第二天他们退而求其次,见了我导师,希望我导师劝说我,不要再发微博了,影响不好。同时威胁说我获取证据的事情可立案可不立案。纪委的道路没走通,固镇公安的孙某在3月29日多次打电话,继续要找我问询。后因手续不齐全,被我拒绝。

    此次,固镇县一共来了四个人,固镇县纪委两位,固镇县公安局一位,固镇县纪委驻公安一位。这四位同志最初齐身亮相同济大学监察室的时候,着实把我们的书记吓了一跳吧。四位同志驻扎了三天,威逼、引诱的事情做遍了,也还是没有见到我,未完成领导的任务。

    4.两次清晨砸门,终于带走我

    事情并未就此终结,他们终于还是“动手”了。

    4月11日早八点左右,就听得哐哐哐一阵的砸门声。误以为是快递或者物业,没有理会。12日,更早了些,七点多,又是哐哐哐急促的砸门声。睡眼朦胧的我穿着睡衣去开门,门口站着三四个人。隔着门问是谁,说是物业。开了门,一个身高两米的大汉把警证往我面前一亮,说我们是固镇县公安局的,来不及让人反应。终于还是来了。蓬头垢面的我获得了洗漱的允许,间隙告知律师和家人。洗漱完,发现家附近派出所又来了俩人,加上小区的保安,小区楼下还停着一辆警车,只是没有乌央乌央的警笛。一队人马,何其众多,害的我们固镇公安局的一位同志只能打车前往派出所。

    忙碌的警察们和警车,邻居以为我犯了多大的事,其实只因我获得了我妈的无罪证据。

    固镇县公安局的同志坚持认为我获取我母亲无罪证据一案与我母亲刘玉华冤案毫不相干,两案没有任何关联,在讯问时坚决不许我提我母亲冤案。在我多次抗议之下,勉强记载了几句。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我坐在特制的座位上,笔录完之后,就迎来了干瞪眼的时刻。两位公安和一位身份一直不明的女同志(非常有可能是固镇县纪委的人,拒绝回答我是谁,敷衍说是公安新进的同事,没有警证)玩着手机,耗时间。再后来,公安的两位同志开始不时地进出接打电话。也许是跟领导汇报情况吧。在这四个小时内,我得到一个信息,微博似乎让他们很困扰,他们认为我母亲的案子已经闹得够大了,不想再扩大影响。我思索了下,可能是最近我们发布的固镇县政法委副书记(固镇县前环保局局长)与其老公销酒之事(详见微博),又给他们引起了不少麻烦,所以又来威胁我了。之后,又要搜查我家,与两年前一样,一点新意也没有。

    5.我将记录下你们的一切

    之前,导师听了我的经历,说“你的经历都可以写成书了,或者报告”。是啊,不写成书,如何能体现家乡的法制水平呢?将此事的前前后后,完整的记录下来,是我今后要做的事情。我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安徽省固镇县有一帮子人,在2017年前后,是如何办案的。我要为你们书写一卷可以供公众阅读的案卷,参与的每个人都是主角。

    按照中国的平均寿命,不出什么意外,我还有至少五十年时间可以给我妈洗清冤屈。也许这个过程漫长而艰巨,我毫不畏惧。我妈的案情一日得不到澄清,我就不会罢休。固镇县纪委的各位,你们尽管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我已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相信心中的光明可以驱散法治的阴霾。

    感谢律师,为案件花费了大量的心血,摸清案件要点。

    感谢家乡的各位亲朋,在关键时刻的支持与帮助。也感谢各位曾经帮助过我的朋友,尽管你们迫于纪委的压力,迫于生计,言不由衷,或不便多言,但是正是你们的点点滴滴,看似微小的帮助才让黑暗越来越无处遁形。与你们的短暂接触,让我觉得,家乡的人,那么可爱。黎明前的黑暗让人心惊胆战,但是光明也即将到来。我的目标就是,终有一日,善良的人们不再被公权力任意肆虐。

    感谢早上微博上的各位朋友,你们的监督是最有力的支持。

    谢谢大家一直关注我母亲的案子。隐藏的证据已曝光,愿案件早日真相大白,让“阳光照亮阴霾,和风驱散尘雾”!

  • 云南撒义琼为女鸣冤被拘留

    【民生观察2019年7月8日消息】云南冤民撒义琼因女儿被多人强奸后被黑社会成员逼迫卖淫一案维权多年,截至目前,涉案的黑社会成员只有2人被判刑,其余多名凶手均逍遥法外。撒义琼因此长年在北京上访讨要说法,但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被判刑2年,拘留14次,多次被关黑监狱,受尽折磨虐待。近日,上告无门的撒义琼在北京西城区身穿状衣为女喊冤时,被北京警方抓住,随后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天。

    据悉,2012年3月29日,撒义琼当时年仅12岁的女儿马梦林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坝新村文武小学念书,当天被该校校长王金福勾结串通卖淫团伙在学校门口绑架,之后遭多人强奸、毒打,直至被逼迫卖淫,时间长达半年。后报警警方立案调查,法院通过审理,对犯罪分子郑长军和屈利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4年。但法院却对其他逼迫卖淫犯罪团伙没有做出判决,其判决书中也未提到,更没有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撒义琼对此判决感觉不公,遂到处奔波上访,希望能讨回一个公道。可非但没有得到任何说法,期间她还多次被拘留、关黑监狱。2014年11月又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关在云南昆明监狱时被狱方用精神药物注射,晕迷几天几夜,2次被关禁闭室(7天7夜),身体受到惨绝人寰的酷刑迫害。

    2016年11月出狱后,她撒义琼仍然坚持到北京上访维权。云南当地维稳人员为了达到不让她进京上访的目的,对她和家人实施威胁、恐吓、逼迫、跟踪、监视、拘留等一系列法西斯手段,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2017年10月11日,她因进京上访被云南驻京办抓住后关押在黑监狱里,期间有维稳人员找到她70几岁的母亲,告知母亲她被关进监狱了,逼迫母亲签字,如果不签字就要被判刑坐牢3到4年。幸好当时她妹妹在家,拿过来一看,上门伪造的文字内容说她有精神病,来人想要骗她母亲签字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因为她之前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做过精神正常的鉴定书,才免于被迫害。

    最近几个月,撒义琼每天都收到不名身份的人加微信或打电话恐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人员每天都去她家里,骚扰她的家人。

    2018年11月2日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将一张信访终结单送到撒义琼母亲家中,要求其母签字,但遭到拒绝。信访终结书上显示,撒义琼反映其女被胡如云强奸,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胡某刑事责任等问题的信访事项现以终结。对此,撒义琼气愤难平,仍然继续在北京上访,誓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2019年7月2日17时许,因多次求告无门,撒义琼在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地下通道内,身穿状衣鸣冤,随即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带走,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天。

    撒义琼电话:15801275319

  • 上海两访民中南海鸣冤未果自尽

    【民生观察2019年3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3月5日下午1点,上海市青浦区访民吴炳其与闵行区访民朱镭因房屋拆迁问题多年未得到解决,遂前往北京中南海鸣冤,未果后两人当场愤然自尽,之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目前两人均已脱离生命危险,并已转入住院部作进一步观察治疗。

    据悉,家住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的朱镭,2008年1月5日因其私有房产被地方政府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没有政府项目,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任何协商,没有强拆令,没有拆违告知书,也没有罚没单),就被闵行区政府抢夺损毁并灭失,至今未获得一个平方或一分钱的赔偿。全家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生活苦不堪言,居无定所食无定时。

    朱镭相信了法律,打赢了多场诉讼,但依然要不回自己的财产,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被迫去上访。上访到区政府,吴泾镇政府居然出具公文回复说抢房是共性问题,是市区镇三级政府再三复核的合法行为。不得已朱镭只能进京告状,谁知还是无人问津,十几年来连一份解决方案都没有,有的只是被层层下转直至被转回到吴泾镇政府。最终结果就是回到上海等待他的是拘留所和黑监狱。

    十几年来朱镭虽然穷尽了所有合法途径,但至今都没有获知自家房屋因为什么被抢夺灭失,只获知了上海市政府出具的“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信息公开回复。

    而家住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的吴炳其因其房屋被三级政府评审认定为危房,在改造中被当地政府无故没收,从此吴炳其被迫走上上访维权之路,至今未得到解决。上访期间亦多次遭当地维稳部门打压迫害。

    有网友认为,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诉。明明就是有理有据的事情就是这样被搞得一无所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法律也显得无助。在走投无路之下朱镭和吴炳其只能选择用生命向中央政府和领导做最后的呐喊:还我房产,还我家园,还我生存空间,还我幸福生活!

    朱镭电话:13916862585
    吴炳其电话:18930642745

  • 山东李宁为母鸣冤 被抓警局审讯一夜

    【民生观察2018年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龙口访民李淑莲因信访遭非法拘禁殴打致死一案,历经死者女儿李宁8年的上访维权,才于2017年终于获得立案。前天(1月11日),李宁和她的小姨来到山东省政府门口,希望向政府反映情况,却被四五十人团团包围,并将她们强制抓进了派出所。警察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她们连夜审讯一夜。在此期间,李宁的小姨因寒冷与劳累而突发疾病送往医院救治。

    据李宁介绍,她的母亲李淑莲,生前住在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巷新村。2009年10月2日,母亲李淑莲被烟台市东莱街道办事处非法拘禁长达一个月,在遭受长期残酷虐待殴打后死亡。李淑莲原是下岗职工,后成功开办一个体商店,主要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2001年后一直进京上访反映龙口市某局领导向其索贿不成,放水淹了她经营的仓库并强制给其店面封门,被封门期间大量商品丢失造成巨额经济损失问题。李淑莲上访期间,被关押拘禁过至少8次87天(不包含最后一次龙口市对其长达30天的非法拘禁),在收容所关押33天,在龙口非法关押14天,关押过程中,她遭受过多次虐待。

    2009年9月3日,李淑莲在京期间,被要求到北京市大兴区德茂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山东龙口市驻京办把李淑莲强制领走,从此李淑莲直至去世再也没有和家人取得联系。从李淑莲失踪第二天起,李淑莲的家人先后辗转北京、山东龙口寻找李淑莲,甚至找到当时负责强制领走、非法拘禁李淑莲的龙口市政府驻京办、信访局、东莱街道办事处人员,但这些人都推说不知道——李淑莲就这样在世界上消失了,直到一个月后传来李淑莲“上吊死亡”的消息。李淑莲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至少从2009年9月27日到10月2日深夜,其不间断地遭受了极其剧烈暴力殴打和非人虐待,主要方式包括:(三根)电警棍电击,用电棍打后背,用沾水的毛巾长时间抽打,多日连续殴打,用脚踹,抽脸打耳光,罚蹲地,罚站立,纸袋套头,抓头发拖着殴打,用皮拖鞋打李淑莲,强迫写检查,禁止睡觉,9月30日和10月1日连续不让李淑莲睡觉,房间白天黑夜不开灯,长时间饥饿,身体疼痛也不予治疗。除遭到剧烈暴力殴打外,李淑莲还遭受长时间挨饿。李淑莲尸检报告(同上)显示:“胃及十二指肠未检见食物残渣”,这显示李淑莲死前相当一段时间未能进餐。

    李淑莲被殴打致死后,其女儿李宁多年为母伸冤,期间也多次被非法维稳及拘留。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李淑莲案终于迎来了转机。2017年09月12日,李淑莲的女儿李宁接到通知,三名涉案官员杨新军、谢守权、王焕磊于半个月前被逮捕,他们分别是山东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是非法拘禁殴打李淑莲致死的主谋。

    2017年12月21,该案代理律师袭祥栋、李仲伟,与死者的女儿李宁一起前往山东省蓬莱检察院阅卷,并要求查看及复制案件资料,但却被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
    2018年1月8日,李宁与她的小姨一起来到蓬莱市检察院控申科,准备向检察院领导反映部分工作人员不作为的;要求保障律师阅卷的合法权利及被害家属的各项权利,但是却再次遭遇了推诿。

    2018年1月9日,李宁与小姨又来到了山东省烟台中院,要求面见烟台中院江敦斌院长反映问题,但该院的一名庭长却告知她们说“江院长在开两会,没空见你们”。

    2018年1月10日,李宁与小姨又来到烟台检察院要求面见绍汝卿检察长,准备亲自向检察长汇报律师阅卷受阻的情况。进入检察院后说明来意后,接待的工作人员就让她们在大厅里等着。等了许久,李宁想去一下卫生间,便向附近的一名法警(警号3706110)讯问卫生间的位置。可该法警却不耐烦的回答说“这里没有卫生间。”于是,李宁便反问:“这里工作人员是在哪里上厕所的?”法警戏谑的回答说:“外面有个小树林,你上小树林去解决吧!。”对此李宁问:“难道你们也是去小树林上的厕所?”法警闻言勃然大怒并辱骂李宁说:“你妈了个B的。”李宁随即诘问法警:“你骂谁是妈了B的?”法警就凶恶的说李宁扰乱了公共秩序。随后,该检察院的邓处长赶过来了解情况,李宁反映该院的法警无故辱骂她,而邓处长对李宁说:“法警不归我管”,之后转身离去。

    2018年1月11日,李宁与小姨再次来到了山东省委省政府,想向省委、政府反映政府律师的阅卷权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但是接待人员却说相关工作人员今天不上班。于是,李宁就和小姨站在省委门前商议下一步该怎么办,可是在站了约10分钟之时,突然从省委周围冲出来四五十个彪形大汉,将她们团团包围,之后又把她们的手机和皮箱强行抢走并打开检查。随后,这些人把李宁和小姨强制带至派出所审讯。派出所警察以她们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连夜突审一夜。最后,李宁的小姨因寒冷与劳累而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

    相关报道:律师调查“山东李淑莲被拘致死”一案详情被拒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1223/16846.html



  • 一个替夫鸣冤弱女子的血泪控诉,求各界帮助!

     

      控告人:徐兆杰,女,汉族,系黑龙江省穆棱镇西岗委,身份证号码为:231085197108280761,联系电话:18645311020
      被控告人:黑龙江林业中院院长,刑庭李大伟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不按法律开庭审理张国峰案
      黑龙江省韦河检察院秦委艳
      韦河法院蒋玉斌,滥用职权罪,报复陷害罪。
      我的丈夫张国峰(1973年生人),1994年从中国刑警学院毕业后,到穆棱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技术勘查,因工作出色,1996年晋升为副科级侦查员,曾获嘉奖一次、三等功一次.(羁押前曾任黑龙江省穆棱林业局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后任交警队副队长兼中队长)。因为2003年6月2日的一场特大火灾改变了张国峰的一生,穆棱林业局扬子江木业公司发生火灾,张国峰负责现场勘查(至今还保存着完整的火灾现场录像光盘)林业公安局局长艾志利为了逃避责任,明确要求张国峰将1000多万的火灾损失修改为30万以下(损失超过30万元是特大火灾,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要付法律责任)。张国峰明确表示不同意,说伪造现场勘查资料,不仅违反警察的职责,还要付法律责任的,我只能实事求是。事后公安局长艾志利违规使用国家赋予他的权力停止了张国峰的工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国峰到中央纪委实名举报,艾志利局长才被迫恢复了张国峰的工作。
      2011年10月28日,因王宇的妻子被林业局副局长杨文才殴打一事,张国峰和王宇到公安局治安科报案,治安科长王天奎拒不受理,并说林业局副局长是我的领导不能立案,张国峰和王宇与其理论,王天奎依仗领导的庇护,用水壶仍向王宇,没打着,因水洒在地上,王天奎自己滑倒,摔在地上,王宇想把王天奎扶起来时,其他林业公安民警赶到,(王天奎作为林业公安治安科长对相关的法律应该非常清楚,如果是张国峰和王宇将其打伤,做为被害人他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说明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因当时屋内只有(张国峰、王宇和王天奎),王天奎滑倒后、、、、、、局长艾志利看到了报复张国峰的机会,第一时间通知林业局局长张玉江和牡丹江林业公安局局长王汉兴,于当天晚上就成立了10.28专案组(一个小小的还不知是否构成轻伤的案件,一个本应由治案部门负责处理的案件),并抽掉五个林业公安局(穆棱、绥阳、海林、柴河、地区局)几十人专门收集张国峰的其他犯罪信息(在穆棱各居民区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为10.28专案组组长陈刚的私人手机号),并且当晚就以刑事案件立案并将张国峰、王宇予以刑事拘留还非法搜查张国峰住宅并扣押了张国峰保存的穆棱杨子江木业有限公司特大火灾证据、穆棱林业局工人王春富被殴打致死证据及由当事人先行签名的空白寻问笔录等46页证据(需要说明的是,此证据与张国峰伤害案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穆棱林业公安局扣押后即不随卷移交给苇河检察院,也不退还给张国峰的家属,律师曾申请苇河检察院调取也没能调来,特别是在被提审时张国峰曾提起大火证据一事,办案人员单存友竟说,现在你什么都没有了,看你告啥!这意味着什么?)以上事实说明,张国峰被抓被捕,穆棱林业公安机关并不仅仅是为了王天奎,更深层的原因值得深究,王天奎,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刑法》明确规定“故意伤害罪”是主观上明知殴打他人的行为能够造成对方伤害,而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而王天奎是自己滑倒的,林业公安局在没有任何证据仅以一份作了三次且前后矛盾的司法鉴定就起诉张国峰、王宇,并冠以“拒不认罪的帽子”是知法犯法,在办案期间公安机关非法取证,先定罪后鉴定。
      还有在公安机关给张国峰添加的另一项罪名是所谓盗窃案中,也是先定罪后报案.2011年11月5日穆棱泉眼河报案其丢失木材,穆棱林业公安局当天立案,然而2011年11月2日以前公安机关就早以为张国峰定罪为盗窃罪并开始收集证据(见公安卷宗泉眼河林场报案材料和送达给史海军、花瑞祥、谭宇斌的询问通知书)。至此张国峰又莫名其妙的以盗窃罪被起诉了,理由是张国峰参与了盗窃伐区剩余物,张国峰即没有参与盗窃,只以张国峰共同犯罪的嫌疑人隋永胜说分给了张国峰钱,而张国峰共同犯罪的嫌疑人却当庭却说是办案人对他恐吓,引供,诱供,还不让看笔录就得签字。在庭审休庭时公诉人员居然违法提审嫌疑人,威逼利诱其按原来的说,不许翻供。就这样证据不清,事实不明的情况下,韦河林业法院强判张国峰八年,不服判决上诉到黑龙江林业中级法院,黑龙江林业局中级人民法院却不与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开庭审理将会无法维持韦河地区林业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剥夺张国峰和北京八都律师事务所张毳岚律师当庭质证和对错误判决申辩的权力,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另外自2011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张国峰被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单存友等先后变换四个看守所,即2011年10月28日晚将其送至牡丹江铁路第二看守所;10月29日上午送到柴河林业看守所;下午改送到亚布利林业看守所;11月1日又送到苇河林业看守所。在变换看守所的途中,办案人员为其带上脚蹽、两手带手铐大背、头套塑料袋及对他进行踢打,单存友还明确告诉“如不承认将继续更换看守所,就在路上收拾他”, 由于怕他体检时检查出他有心脏病。单存友将他送往看守所时没有给他作过一次体检,交给看守所的体检表均是违造的。
      就这样在2012年9月3日张国峰被以轻伤害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盗窃罪判有期徒刑6年5个月,总合刑期8年11个月,决定执行8年!我们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律师提交新的证据也不给开庭,在2013年5月9日黑龙江林业中级人民法院又驳回了我们的申诉。请问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让他们把法律当做报复的工具!在森工林业局权大于法的情况下,法律是什么?司法代表着什么?为了我丈夫的清白,我一直在申诉和控告中,至今无果。
      (我丈夫的案子引起过北京《法律与生活》杂志的作者关注,在一审判决时盛学友记者听审了整个过程,把这案件质疑报道在《法律与生活》2012年9月上半月刊名字为《黑龙江林业警察被控伤害盗窃台前幕后》后跟踪报道在2012年10月下半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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