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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吁阻断中共长臂管辖的黑手

    ——卢思位、乔鑫鑫需要国际正义力量的加持

    7月28日,中国知名人权律师卢思位在老挝准备搭火车前往泰国时被老挝警方抓捕。卢思位当时正准备前往曼谷,然后转往美国,与数年未见的家人团聚。老挝警方抓捕卢思位是受到中国政府指使的,预计卢思位将被遣返回中国,并极大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现年50岁的卢思位是中国知名人权律师,多次代理中国异见人士和香港社运人士案件,敢于为被当局认定的政治目标人物进行辩护。2016年,他为纪念“八九六四”白酒案中的“四君子”之一的张隽勇进行辩护。2019年卢思位为广西维权律师陈家鸿的“煽颠案”进行辩护,并因此受到司法当局和成都律师协会的打压和处分。卢思位亦是广西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辩护人,以及云南异见诗人王藏的辩护人

    2017年,卢思位发起公民联署,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就“709”系列案件是否存在强迫服药等酷刑进行独立调查,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律师和公民代表,并向公开调查结论。2019年底厦门聚会案发生后,卢思位受到传唤及威胁,并被禁止出境,他从此与他在美国的家人陷入长期分离。

    2020年6月,北京维权律师余文生因“煽颠罪”被徐州中院判刑四年后,卢思位担任了余文生的二审辩护人。2020年8月,12名在香港参加过抗议示威活动的年轻人在逃离香港时被中国海警抓获并扣押在深圳。卢思位受家属聘请为12港人案中担任乔映瑜的辩护人,并撰写文章《关于8.23偷渡案家属关心的几个问题》,这个案子直接导致当局吊销了他的律师执照。2021年年初,四川省司法厅以卢思位违反职业操守、在网上发表言论“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为由,吊销其律师执照。

    习近平政权治下的中国,人权环境日渐恶化,人权状况日益低下,人权灾难空前严重,在人权律师连遭当局残酷打击生存维艰下,卢思位依然代理多项在中国语境下十分敏感的诉讼案,显示了他的勇气与担当。与普世价值为敌的中国政府视人权捍卫者为洪水猛兽,不但吊销其了卢思位的律师执照,使其陷入生存困境,并无视人伦底线,横蛮禁止卢思位出境与家人团聚,更长臂管辖跨境抓捕,显示了这个一党专政的独裁国家反人权反人性反文明反人类的本质。

    卢思位并不是近期唯一一位在老挝被抓的中国人权捍卫者。今年5月31日,“拆墙运动”发起人乔鑫鑫(本名杨伟泽)在其居住在老挝首都万象的出租屋中被两名老挝警察和六名来自中国的警察一起带走,其后被绑架回国囚禁于湖南衡阳。

    现年37岁的乔鑫鑫是湖南祁东县人,曾是自由亚洲电台驻东南亚特约记者,今年3月7日在推特发起了全球拆除中共网络柏林墙运动(简称拆墙运动)(英文BantheGreatFirewall或BanGFW),与居住在国外的流亡中国人权捍卫者和志愿者组成的小团队合作,帮助中国境内的人们规避中国政府的互联网防火墙,并倡导中国结束审查制度。

    卢思位、乔鑫鑫在异国被跨境抓捕不是偶然事件,中共正在伸出长臂管辖的黑手,越来越频繁地危害、侵犯国际法治与区域人权。中共从2002年在越南绑架王炳章始,越南、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都先后发生了中共政权在其它国土上输出暴力实施绑架、诱捕等恶性事件,包括彭明、桂民海等人成为受害者。

    而在今年,除了卢思位、乔鑫鑫外,除了老挝、越南、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外,跨境抓捕事件还扩展到东北亚的蒙古。5月3日,80岁的中国籍蒙古族历史学者、流亡作家拉幕札部从他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的居所被4名中国警察在蒙古政府配合下绑架,并送回中国秘密拘押。中共极权主义政体正在成为世界范围内侵犯人权的策源地。

    卢思位、乔鑫鑫被跨境抓捕事件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包括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在内的各国政府、人权机构、媒体都纷纷报道、呼吁、敦促、施压,要求中国政府、老挝政府立即释放他们。

    我们认为,作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老挝政府有义务不把卢思位遣返至中国避免他遭受酷刑,应立即停止遣返卢思位,并迅速采取行动,确保他能够自由到美国与家人团聚。

    我们认为,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政府应遵守作为联合国基本契约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大公约,尊重和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立即停止对卢思位、乔鑫鑫和其他政治犯的迫害行为。

    我们认为,国际社会应以此为契机,充分认识到中共的跨境抓捕事件不仅仅是践踏国际秩序、践踏人权的个案,而是极权主义政体本质上必然与人类文明为敌,与人性伦理为敌,与民主自由为敌,其危害不会只停留在国境之内,已经给全球带来了深重的人道灾难,对其沉默、姑息是纵容邪恶变本加厉,是对人类文明的不负责任。结束中共专政统治,是全世界捍卫自由的政府、公民们的道义与责任所在。

    民生观察 2023年8月18日

  • 假冒或被精神病 背后黑手是权力

    最高检日前下发新规,防止有疑犯利用「假冒精神病人」来逃脱法律制裁,同时要杜绝普通人「被精神病」而受到强制治疗。在新一届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各地政府人员严控访民上访,这一新规不仅间接承认访民、钉子户被关进精神病院确有其事,也证实在内地是不是精神病,大部分由权力决定而非医学鉴定。

    「假精神病」多见于命案或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大案要案,主要是有人犯罪落网后装疯卖傻,弄虚作假,透过精神病人医学证明和法医鉴定,以逃脱法律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被精神病」则是对正常人的陷害与算计,将一个正常的人强行关进精神病医院,属于野蛮迫害行为,十分恐怖;有的是被亲友、商业伙伴陷害,还有就是被某些权贵陷害,被人设计关进精神病院。

    近年来,随着内地劳教制度的废止,正常的公民「被精神病」,成为地方政府维稳最有力手段之一,尤其是对付上访民众、异见人士以及拒绝迫迁的钉子户;每当国家有重大活动,部分不听劝阻的就会被关入精神病院,而制造「被精神病」的主体包括公安、政府人员、街道办、村镇干部以及各地驻京办成员。

    精神肉体 备受煎熬

    面对精神病方面的怪象,不论是装还是「被」精神病,实际都是权力在作祟。如果不是权力在阻挠法治社会,也不至于生出那么多的社会矛盾。如果不是司法鉴定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罪犯又如何能装精神病?如果不是司法腐败严重,官官相护情况普遍,寻求司法解决往往此路不通,百姓有冤无处诉,只能上访寻求公道,京城又何来如此之多的访民?

    最高检新规在规范对精神病认定的同时,也暴露现行内地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并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收治精神病患者本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唯一标准只能是专业判断和医学鉴定,岂能由公安和政府官员来判定。其实,将一个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和误判死刑差不了多少。当一个正常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接受莫须有的治疗,其精神肉体人格遭受的煎熬,较之屈打成招、枉法裁判,恐怕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实际上,最高检新规只不过是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指引,并不足以整治内地收治精神病的乱象。规范司法精神鉴定,从公安移送前的强制医疗执行,到后期法院裁判及整个过程中的规范监督和违规惩处,都需要公检法司法机关联动,且每一环都要置于严苛而透明的公共监督之下,并让家属可见可查,才可令人信服。同时必须立法禁止地方政府等非司法部门介入,换句话说,无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身自由免受侵犯的基本权利,首先应该得到保障。否则,人人都有住进疯人院的风险!

    (来源:东方日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80301/00182_001.html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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