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绥化市李红被押看守所一个多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1/6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访民李红,今年5月25日在马家楼被人把左胳膊撅折。
     
    住院期间的9月30日李红又被绥化警察从北京麦瑞骨科医院强行带回绥化,现在在绥化看守所关押,他们以寻衅滋事把李红关押一个多月还没放人,其家人请求帮助。
     

  • 黑龙江省密山市福兴村民堵高速讨说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8/18消息: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知一镇多个村村民发出消息说,他们村因修建高速公路引起村民不满,村民多次讨说法至今无果。
     
    知一镇福兴村村民郭先生今天上午则向本工作室介绍,修建的这条高速公路从密山市至兴凯湖旅游区,高速公路把福兴村的耕地一分为二,被隔开的耕地有一千多亩土地,密兴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给修建了一个便桥让村民们从高速公路桥下通过。桥下的高度只有2-3米,而且还要绕4个90度的直角弯路才能回到原来的道路上。大中型机械根本无法通过,为此村民们得绕行6公里往返12公里的路程去耕种田地,还要穿行其他村庄(迎恩村),无形当中给村民们造成了诸多不便。
     
    为此村民多次找到密兴高速公路指挥部,指挥部后来终于拿出了一个整改方案,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往下挖两米以便达到整体高度在4.5米以上,道路在扩展一下,这样大中型机械就可以通过了,可是在这个桥的下面还有一个两米多宽的深水壕,水平面比给修建的通道底部高两米多,存生渗水问题、溃坝问题、排水问题,雨季都可以行船了,根本就走不了车。
     
    现在,福兴村民继续在上访,最近一次是上周五,他们找到密山市政府,可密山市政府说他们只能协调,不能直接命令密兴高速公路指挥部,而密兴高速公路指挥部声称他们还要“研究研究”。
     
    另外,知一镇迎恩村因为修建高速公路大片的农田被水浸泡,有的农田都变成鱼池了,为此7月中旬大批村民们打着横幅开着拖拉机堵密兴高速公路讨说法。


     

  • 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徐英为子伸冤被关精神病院

    初见徐英就感觉她有点与众不同,在她的脸上没有像其他被关过精神病院的人那种憔悴和颓废,已78岁的高龄依然神采烁烁。
     
    经了解得知,徐英家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街青松苑建工3栋2单元302室。80年代初期,就曾经是一名理发师,知名的个体户,多次被评为女能手,十大女杰,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当地大兴安岭日报也以《个体户的风姿》为题对她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1995年徐英被任命为加格达奇区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多年连任个体协会会长,分会长,2003年再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这个满身光环的杰出女性却因为上访被拘留、劳教、关黑监狱,2007年曾被关进了精神病院近1年时间。
     
    说起徐英的遭遇,还得从她的儿子杨学平说起,1986年8月14日晚10点,徐英的大儿子杨学平从女友家回来,途经大兴安岭地区百货公司劳保仓库时遇见了几个警察,其中一个警察问杨学平,这失窃了,是你偷的吗?为此杨学平和警方发生争执,被强制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让杨学平想不到的是他这一去就再没回来,警方对他多次殴打,还被用电刑逼供,1986年12月18日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学平有期徒刑8年。
     
    就在加区召开的严打斗争政策兑现大会上,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对杨学平进行宣判时,杨学平大喊“冤枉”,为了维护“秩序”公安人员把他押下会场。杨学平的弟弟见状上前质问、阻拦,徐英夫妻对此也深表不满,结果一家三口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7天,5天的处罚,大兴安岭日报对此报道为《三名闹事者被拘留》。
     
    然而,这仅仅是徐英一家不幸遭遇的开始,杨学平被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徐英作为法定代理人为此多方奔走,1989年8月7日刚刚21岁的杨学平便冤死狱中,身上累累伤痕。
     
    徐英为了给儿子讨还公道坚持申诉,在多年申诉未果的情况下,2004年抵达北京上访,2005年1月19日被遣返原籍后被加区公安局拘留10天,拘留期满后,2月6日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教养委员会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认定徐英是无理访,还纠集40多名上访人员到中南海上访,被带至府右街派出所后,这些人不听劝告齐唱上访歌,扰乱了府右街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也扰乱了加区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决定劳教徐英1年6个月,与2006年6月20日徐英期满解教。
     
    2007年8月22日,在京上访的徐英从全国人大出来就被守候在那的以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刘守林为首的5名接访人员堵截,被带回当地看管非法限制其自由。9月15日加区公安局以徐英进京无理缠访,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决定拘留她10天,当日送加格达奇区拘留所执行。
    9月17日加区公安局又以徐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为由撤销对徐英的拘留,决定执行劳动教养1年6个月,在执行劳教期间(仍在拘留所执行),10月28日,拘留所工作人员称来自北京的人要给徐英谈话,徐英发现这些人说话不着调就拒绝谈话,也就是这次谈话徐英被所谓的“北京来的人”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无行为能力。
     
    2007年11月9日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教养委员会依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北京来的人)做的司法医疗鉴定,撤销了对徐英1年6个月的劳教决定,2007年11月13日加区公安局刘红斌等6人把她强制送到了黑龙江省公安厅安康医院。这所医院始建于1982年4月,是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依法进行强制医疗的专门机构。
     
    在这所医院徐英被捆绑了3天,被强行打针、灌药,徐英自己吃药后还要在护士面前站20多分钟,经护士检查嘴里没药了才让走。直到 2008年9月4日在徐英家人不断的控告下,张鹏华、刘红斌才把她接出来,而这期间徐英一直和真正的精神病关在一起,没有丝毫的自由。
     
    徐英说,2007年7月那会他们就诬陷我是法轮功,想以这个名义制裁我没成功,就把我关在黑监狱里,后来才把我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他们多次找我谈话,承诺只要我不上访1年给我20000元,一直给到死,不同意就不让我出来。我不答应他们的条件,刘红斌就找到我儿子说我得了精神病,要我儿子拿一万元给我治病,遭到我全家人的拒绝。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后也没通知我家人,我家人到拘留所探视时才知道我已经被送到精神病院了,为这事我家里人就一直告,要不然他们还不会放我出来。
     
    在徐英家人的努力下,徐英总算离开了那个魔窟,然而让徐英不能释怀的是,里边还有被关押的访民,他们吃的是真正精神病人吃的药,不知道他们出来时会被摧残成什么样子。
     
    让那些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徐英从精神病院出来后不但没有丝毫收敛反而上访行动加速,她先是和家人到辖区的红旗派出所要出了被送精神病院的依据后,就经常到京上访,反映儿子被枉判,在狱中被迫害致死,对她被关精神病的事也坚持要个说法,要求重新鉴定。不仅这些,因为徐英被长期限制自由导致她家养殖场无人照料而破产,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而要求国家赔偿。并对被违法拘留、劳教提出行政复议后遭错误维持的事坚持上访。
     
    如今,徐英天天到中南海上访,她认为,现行法律保护不了她们一家老小是因为法制执行不到位的结果,她现在就是要找高层依法解决诉求,不能无视法律的存在而随意诬陷,拘留、劳教、关精神病院!

    回目录

  • 四大银行黑龙江省支行被买断职工50余人省政府维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0日消息:昨天早上8:30分,工、农、建、中四大银行黑龙江省支行再加信用社,五家金融机构被买断工龄的职工50余人一起到省政府维权,他们打起了“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工作,我们要吃饭”及“强烈要求黑龙江省政府执行国务院97号涵,银监会398号文件精神”等横幅, 省政府推却责任踢皮球把他们一起推到了省银监会,最后又推回银行。
     
    晚上十点多钟现场断友发来维权信息与照片,才得知他们在冰天雪地零下20多度的地方坚持了一天,到晚上结束时仍没有任何结果。

  • 四大银行黑龙江省支行被买断职工50余人省政府维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0日消息:昨天早上8:30分,工、农、建、中四大银行黑龙江省支行再加信用社,五家金融机构被买断工龄的职工50余人一起到省政府维权,他们打起了“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工作,我们要吃饭”及“强烈要求黑龙江省政府执行国务院97号涵,银监会398号文件精神”等横幅, 省政府推却责任踢皮球把他们一起推到了省银监会,最后又推回银行。
     
    晚上十点多钟现场断友发来维权信息与照片,才得知他们在冰天雪地零下20多度的地方坚持了一天,到晚上结束时仍没有任何结果。

  • 黑龙江省鸡西市驻京办主任姜德成殴打访民案22日开庭

    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控申科科长姜德成,2012年起身为驻京办主任,肆意殴打、谩骂进京上访人。仅2014年就先后将胡吉发、郭德虎、叶广成等多人打伤。胡吉发被打掉四个门牙,郭德虎面部伤痕长达21公分。
    受害人多次去北京公安部门控诉、举报,但都如石牛入水,没有结果。
    费劲周折,今年3月胡吉发被姜德成打伤一案,终于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得到受理,2014年12月22日上午9点,在东城区法院公开开庭,鸡西市访民翘首期盼望各界朋友到现场旁听,关注此案,还受害人以公正。
     
    受害人:胡吉发、郭德虎、叶广成、董晓红、单亚娟、沈福田、李新云、孙文远、郝淑娥、李志岩、李国柱、孙长福、刘延波、臧清池、窦继坤、姜忠坤、江福金、宁玉琴、李淑芬等
     
    2014年12月18日

  • 黑龙江省穆棱市王华君的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王华君(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男、汉族、农民、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231085198504270412,住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平村工区路8号。现被羁押在哈尔滨市黎明监狱。
    委托代理人:一、刘淑香(其母)、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231023194809240022,住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平村工区路8号。
    王娟(其姐)、汉族、农民、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231023197108290063,住穆棱市八面通镇农拥村3组,邮编:157599,电话:04538899229
    申诉理由申诉人不服(2013)穆刑初字第4号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严重违反审判程序,违反审判原则,违背审判宗旨!滥用职权、以权代法,胁迫证人不准出庭质证,未经庭审质证就非法认定穆棱市公安局、检察院故意多次串通、胁骗证人和李维勇遗漏证人,多次隐匿、挪用、伪造的证据!篡改王华君供述,诬陷其抢劫!勾结牡丹江中院篡改遗漏庭审记录中证人黄建鑫的重要证言,枉法以(2013)牡刑二终字第14号裁定维持原判!
    申诉请求:一、敬请上级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撤销(2013)牡刑二终字第14号裁定、(2013)穆刑初字第4号判决!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一)、(二)、(三)、(四)项,《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5条第二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之规定立案再审!改判申诉人无罪释放!
    申请事由2012年3月17日凌晨酒醉的王华君与吴洋、千奇宇、郑国锋、黄建鑫等在穆棱市八面通镇缘梦旅店二楼房间边玩边喝酒。玩至凌晨4时许,住另一房间的刘洋、岳莹莹、李新月三人中不知谁来说有帮男子去推门后刚走,扰得她们没法休息!王华君等人听后就下楼去找道边站着这帮男子问谁推门?都说没推,让去问前面车上的几名男子也说没推。这时王华君等人见道边这帮男子开始跑,就追上去将跑在后面的李维勇踢倒在地打了几下,王华君见千奇宇在旁用1.8米长的钩状长铁棍打李维勇怕出事!就将其叫住劝开不让打了,对李维勇说没推门你跑什么?让其走不关他事!可李维勇为了逃避千奇宇的毒打,自愿跟王华君离开现场!
    王华君和李维勇一起走到旅店西侧百米处团结路十字路口(三处有效监控录像可证明王华君没挟持李维勇),见警察来将其朋友带走,自己也心虚害怕打人被警察抓住!就带李维勇走到永鑫小区(四米多宽的胡同)时王华君上厕所、途中不停地呕吐,离李维勇两米多远,他几次都故意不走。警察、李维勇的妻子、朋友给李维勇打电话时,王华君等其说没事后就拿过电话和他们通话让放人!躲到八面通镇临河洗浴池空楼内,王华君让其拿身份证来看!李维勇就故意将钱包交给他,王华君说我只要身份证不要钱,王华君在墙边呕吐时,李维勇说钱和东西我拿出来了,把钱包给你,王华君没看就放裤兜里,当时没注意,还在与李维勇协商赔偿其被打伤的医药费,让其撤案叫警察放人!说把身份证和手机留着方便找李维勇,等警察把人放了,借到钱马上就去赔其医药费并归还东西,李维勇也同意!离去时见李维勇上衣有血迹就叫其脱下来烧掉!王华君也一直用李维勇手机与其妻子、朋友、警察在通话想让其放人!(具有抢劫目的的王华君能傻到离开现场后继续用李维勇的手机与知道案情的李维勇的亲人、朋友、警察通电话吗?穆棱市公安局2012425日下载的通话记录可证明!)
    王华君离开后发现钱包里有钱和其它证件才知事情不对!就马上打电话叫鲍慧昕将东西拿去转交鲍龙和或刘淑香想法尽快交还给李维勇!并赔偿其医药费!当天王华君也给鲍龙和、刘淑香、宋玉荣打电话叫他们去办理!鲍龙和知情后当时就通知公安机关去取!公安机关接报后却故意胁骗其隐秘保存!鲍龙和一家怕受牵连没去交还,公安机关故意拖至2012年3月24日将王华君抓获后才去取回李维勇的东西。
    穆棱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滥用职权,在看守所故意将其当作要犯长期单独囚禁折磨,篡改其询问记录!故意非法四次退回补充侦查,多次串通、胁骗证人和李维勇遗漏证人,明显是事先串通李维勇预谋设计,多次隐匿、挪用、伪造证据!诱迫证人不准出庭质证,诬陷王华君挟持抢劫!
    1穆棱市公安局八面通镇第二派出所2012年3月17日6时30分至55分对黄文浩的询问记录:“当时没打起来正在争吵我就报警了。当时争吵时我们是分头走的,我自己跑了,后来我们几个又联系上了李维永没联系上我们又一次报警了。”吴勇、闫洪文、艾长顺的询问记录证实黄文浩和其同学打架案还没发生就跑了,根本不能看见李维勇被殴打挟持,可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012年3月24日的线索来源及破案经过、到案经过中“穆棱市公安局接到黄文浩电话报警称:其同学李维勇被人殴打并挟持!”
    黄建鑫在2012年3月17日8时45分的询问 记录中并未说看见王华君夹着李维勇脖子走,是市法院开完第一次合议庭后退补侦查,市公安局刑警队故意诱骗、胁迫黄建鑫必须在“是看见王华君领着李维勇走?还是搭着走?还是夹着其脖子走?这三个结论中任选一个!”黄建鑫为了顺利参军,就选了夹着其脖子走签字。二审时黄建鑫出庭证明看见王华君“并未”夹着李维勇脖子走!
    2、黄建鑫、岳莹莹、刘洋、李新月、郑国锋、千奇宇的询问记录互相矛盾。只能证明没有打架事件发生,况且事后黄建鑫、岳莹莹、刘洋事后也证明王华君没有挟持李维勇!李维勇是见自己同学在吵架时就分头跑了,为了逃避千奇宇的毒打,自愿跟王华君离开!
    3李维勇1975年3月11日生(2012年3月17日6时32分至2012年3月17日7时29分)在穆棱市公安局八面通镇第二派出所第一次做询问记录时两次提到和姓姜的六位朋友在一起玩,李维勇是自愿跟王华君离去。民警孙德龙当时问李维勇的朋友和几个在场女孩也都说是李维勇自愿跟王华君离去。
    这些事实证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江胜强串通八面通镇第二派出所孙洪波故意隐匿案发现场(缘梦旅店室内和门口及旅店西侧百米处团结路十字路口当时交通事实监控录像)这三处有效监控录像,篡改线索来源及破案经过、到案经过内容,伪造证据诬陷王华君挟持李维勇!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公(穆)勘[2012]49号,现场勘验检查于2011年3月17日7时10分开始,至2012年3月17日10时45分结束。李维勇(男,1958年2月13日生,农民。)介绍:2012年3月16日20时许开始,李维勇与六名同学在缘梦旅馆二楼梦幻阁客间玩扑克至3月17日凌晨4时,勘查时,技术人员用车拉着李维勇由其指认,顺着李被追打胁持路线查找每处作案地点。为何现场勘查时马上就变成用腰带抽打着挟持离去,抢劫后鸡奸?法医许彦才为了报复陷害、制造假案,故意没记载王华君呕吐的秽物。根据生理学原理,一个酒醉得连走路都困难的男人想鸡奸他人!未取得其同意,对方去把肛门经医学处理放松,是不可能将其鸡奸的!除非这人有特效功能自己放大。
    5、李维勇(2012年3月18日10时10分至10时30分)第二次陈述中,公安机关还特意问其有什么补充,都说没有。这三次都未提财物放在窗台上。
    6李维勇(2012年3月26日14时45分至16时53分)第三次陈述也不提他这位姓姜的朋友,又变成王华君用胳膊夹着其脖子离去,用腰带抽着他,与所有在场证人证词不符!又变成把钱和身份证放窗台上。
    72012年3月30日9时19分网上所述,穆棱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抢劫案件! 2012年3月17日凌晨3时许,穆棱市八面通镇居民李先生到穆棱市局八面通第二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八面通镇缘梦旅店门前被一名男子殴打后强迫带到西环路一空房内,抢劫手机和现金总价值600余元。
    82012325胁骗鲍慧昕、鲍龙和、王清作伪证、窃制录像并录音,2012328才去串通邹雪华伪造证据,(办理重大抢劫案,办案人员应先找知情人员了解情况,以便侦破案件!,可此案却先定好案才去串通证人伪造询问记录。)
    上诉事实证明穆棱市公安局故意串通李维勇提前报案、多次隐匿、挪用、伪造证据、遗漏证人,诬陷王华君挟持抢劫!
    2012317凌晨4时许才发生的打架,李维勇凌晨3时许就提前到八面通镇第二派出所报案称被抢劫!穆棱市公安局2011317710分就找个54岁的李维勇伪造现场勘验检查!公安局能提前一年勘验现场,提前立案、定案,此案中出现3个所谓的受害人李维勇居然能提前报案、同时在不同地方以不同身份做出互相矛盾的询问记录,难道穆棱市公安局和李维勇能未卜先知?会分身术?王华君有四只手?
    李维勇四次提到他和六名同学在一起玩,其中有位姓姜的朋友!为何整个案卷中没有这位姓姜的询问记录?李维勇其他朋友的询问记录中为何都对他们这位姓姜的朋友只字不提?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1条、第55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7条第(四)项“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之规定!
    2012年9月14日第一次合议庭、2012年12月3日第二次合议庭、2013年1月8日第三次合议庭时,证人在庭外等着,法院都不准出庭质证!不准辩护人为王华君辩护,剥夺其最后陈述的权利!有庭审录音为证!不准王华君及辩护人王娟、王永世查看他们伪造的庭审记录!2012年7月4日李维勇就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可穆棱市法院为了不准当庭质证!至今未审判。 2013年1月8日并未当庭宣判,法院为了剥夺王华君的上诉权利,2013年2月6日去看守所胁骗其签字后,才非法认定伪证,枉法以(2013)穆刑初字第4号判决抢劫罪,有期徒刑6年,判处罚金1000元。
    二审时黄鑫出庭证明亲眼看见李维勇几次都故意不走,他是自愿跟王华君离开的,王华君并未挟持李维勇!被法院故意篡改遗漏庭审记录中证人的证言,枉法以(2013)牡刑二终字第14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开庭前穆棱市公安局胁迫黄建鑫不准出庭作证)!有庭审录音为证。传唤证人出庭质证是法院的职责!一审、二审前申诉人都多次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质证,可两审法院都滥用职权、以权代法,未经当庭质证就非法认定伪证!严重违反《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3条和《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三款(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之规定!
    2014年2月18日听证会时牡丹江中院故意刁难!王华君亲笔书写请其姐王娟、其兄王永世代为申诉、出庭辩护的委托书都不合格!想骗辩护人王娟当申诉人!不准辩护人陈述事实理由,此案庭审完时都不准申诉方看庭审记录,辩护人从未签字!
    王华君误打李维勇,占用其手机,向其要身份证时李维勇故意把钱包给他,离开后得知钱包中有其他财物后就马上主动退还(两审法院都认定是主动退还其财物可证明),只是为了想让李维勇撤案放人,方便联系赔其被打伤的医药费,并无非法占有其财物的目的!烧毁李维勇上衣的行为只是一般寻衅滋事行为!应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4条之规定!
    两审法院严重违反审判程序,违反审判原则,违背审判宗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所认定的证据互相矛盾,不能证明王华君挟持抢劫!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敬请法院依法立案再审、查清事实真相,改判申诉人无罪释放!

    申  诉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各种证据材料   份,共计   页。

    刘淑香

  • 黑龙江省佳木斯初东方、王玉波再闯国旗区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8-16消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初东方、王玉波两位在京访民刚刚因在天安门闯国旗区被拘留后获释(黑龙江佳木斯二访民天安门冲国旗区被拘留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3/0814/8114.html),今天二人再次闯国旗区被抓。
     
    据王玉波告诉本工作室,今天下午二点多,二人来到天安门广场后再次冲向封锁的国旗禁区。当时二人是手拿着写有大大“冤”字往里冲的。她们冲进了封锁区,但很快被抓带到了天安门公安分局,现在已被送到了马家楼。
     
    二人说,马家楼现在三层楼关的都是上访人,每层十多个省,每个厅多则百余人,少则几十人。

    以下是在马家楼的二人:

    初东方

    王玉波

  • 黑龙江省鹤岗市商兆树(第二次收集)

     

     
    姓名:商兆树
     
     
    性别: 男
     
    年龄:47
     
    籍贯: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麓强社区
     
    受难者单位、职业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麓强社区
     
     
    案件发生地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麓强社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鹤岗地方政府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2年7月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未出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鹤岗市矿务局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商兆树1976年11岁时被狗咬伤,到防疫站注射防疫疫苗后发高烧,最后导致双下肢重度残疾。商兆树上访30余年,北京奥运和国庆60周年期间,曾经两次被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劳教。据知情人士透露,商兆树被关进精神病院后,维稳人员还用他的手机联系在北京的上访人士,试探商兆树被关进精神病院后的社会反应。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a/lanmu68/201302/2013/0615/7741.html
     
             

     
    收集时间:2012-9-21

    第二次收集

     
    姓名:商兆树
     
     
    性别: 男
     
    年龄:51
     
    籍贯:黑龙江鹤岗
     
    受难者单位、职业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麓强社区
     
     
    案件发生地
     
    鹤岗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鹤岗市卫生局疾控中心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2年7月2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4年5月28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鹤岗市矿务局总医院精神病分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捆绑 电击  吃药 扎针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还好我从精神病院出来了,里边的人老受罪了,患者说我来了好多了,我不来的时候动不动给他们过电,用药,起个名叫约束,就是捆在床上过电。一直捆着,在床上拉在床上尿,医生用银针扎到穴位上,叫电蚂蚁,我看电的这些人连蹦带跳的,电的时候让这些人看着,就是说不听话就电你。新进去的不管什么情况就给绑上,一绑就10来天,七、八天的,还给他们扎针,这是下马威,绑着灌药,扎针。扎完针脑袋就往后挺脖子发硬吗,身上没劲,翻白眼,反应严重了医生再给扎一针解药,过10分8分就看着正常了,怕症状严重了出事。
    用过药的思维就不灵敏了,一个个都呆起来了。卫生很差,伙食费1个月300块钱自己拿,伙食很差,就是大白菜撒点盐,土豆、咸菜的,好像也不刷锅,老有股泔水味。
     
    我在精神病院关押期间得了多种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等,不过我还是幸运的,我总算是活着出来了,有的人都死在里边了。我在里边遇着这麽个人,原来20多岁得过一次精神病,好了就给人扛大包打零工,后来岁数大了干不动活了就想找政府要个低保,他也没钱给(政府)送,跑了好多次不给他办低保,有一次闹僵了他也觉得自己反正得过精神病也没什么活路了,就把裤子当场脱了,这么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关了10几年,2014年死里边了。当时我给大夫说,大夫说他家里也没什么亲人政府把他送来的。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wuqi/2016/0414/14254.html

    2016年5月30日收集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胡秀坤

     

     
    姓名:胡秀坤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居民
     
    案件发生地
     
    哈尔滨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人员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6年1月28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1996年六、七月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哈尔滨市道外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2年1月,民生观察工作室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郭敬哲的投诉和大量材料,反映其一家三口被精神病的情况。
     
    郭敬哲的父亲郭万辛原是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制造厂的一名职工,1972年因故被除名,郭万辛认为处理不公。后来,郭万辛的小儿子在一工地上莫名死亡。为此,郭万辛及其妻子胡秀坤、儿子郭敬哲走上了上访不归路。
     
    1996年1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郭万辛及其老伴胡秀坤、儿子郭敬哲又到哈尔滨信访局上访,结果突然一伙人冲过来将他们全家绑上车,送到了哈尔滨市道外精神病院。郭敬哲向本工作室说,他被关进医院后,即被人绑到床上强行打针,直到昏厥。
     
    到1996年六、七月间,在郭敬哲的妹妹承认她父母、哥哥有精神病后,胡秀坤老两口先于当年的六月获释,郭敬哲则在一个月后也获释。
     
    郭敬哲的材料显示哈尔滨市司法鉴定中心认定郭敬哲、胡秀坤均患有偏执性精神病,但郭敬哲说,当局称对他进行了四次鉴定,但四次鉴定他们均不知道,是假鉴定。
     
    郭敬哲最后说,他儿子成绩很好,曾是班长,就因为他家多人进了精神病院,他儿子被人指是“小精神病”,班长也因此被撤了。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hisiqi/2013/0909/8266.html
             

     
    收集时间:2012-3-6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