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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郭庆军因言获刑1年半

    【民生观察2019年5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吉林民主维权人士郭庆军被控涉嫌寻衅滋事案,于5月10日在江西龙南法院宣判,郭庆军获刑1年6个月。

    郭庆军的妻子介绍,2018年4月11日晚8点左右,她丈夫郭庆军被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国保大队队长孙润先,带领多名警察将他从工作单位带走。当晚8点20分左右,二道区东站派出所警察付兴博、闫占伟等三人来到她家,将她丈夫的电脑抄走,扣押过程中出示的法律手续不全。当晚,她来到东站派出所,在她的一再请求下,东站派出所所长贺东请示后才叫人给她开具了扣押凭证。

    2018年5月17日,郭庆军被江西赣州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赣州市南康区看守所。

    2019年2月1日上午10点,郭庆军案在江西陇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结果。郭的律师透露,公诉机关主要指控的郭庆军在境外社交媒体推特、脸书发表不当言论,而对于郭庆军的具体行为的确认、转发有关的内容的危害性客观后果,到底多大程度上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直到庭审结束,公诉机关也没有提交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侦查机关对郭庆军推特、脸书账号等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过程不合法、不具有相应的证明力。郭庆军案的证人证言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从客观行为而言,郭庆军的行为仅仅有“转发”以及部分短小的评论。所有的法律、有关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中,都没有关于“转发”构成滋扰行为的规定。本案原本就不应该呈诸于法庭。事实、法律、证据、伦理、价值等都清楚地表明,郭庆军是无罪的。

    该案周五(5月10日)在龙南县法院开庭宣判,辩护律师成准强未出庭,由代理人之一的郭庆军妻子张宇英出庭听取宣判。

    张宇英称,郭庆军对判决不服,已经决定上诉,并且指出,当局指控郭庆军的几宗罪均为”言论自由”范畴,以所谓的”寻衅滋事”进行政治迫害根本站不住脚。该案从开庭审理到宣判,当局一直在违反检控程序、违反法律规定,而郭庆军被捕后受到虐待折磨,利用刑讯逼供以及诱供骗供的方式迫使郭庆军“交代犯罪事实”。

    根据判决书显示,郭庆军被指控在Facebook、Twitter等境外网络平台转发2017年12月发生的”北京雷洋死亡事件”,声言还原死亡真相;转发由广州民运歌曲创作人徐琳创作的歌曲《雷洋之死》;建群发布、转发损害国家形象的言论等多项罪状。

    公开消息显示,郭庆军多年来以总召集人的身份建群进行小额募捐,钱款主要用于给受到中共迫害的政治(良心)犯送温暖,帮助解决民主(良心)人士被捕(迫害)后当事人以及家属遇到的生活经济问题。据不完全统计,郭庆军所管理的“全国旅游群”多年来所募集款项超过百万元,资助良心犯或家属数百人。郭庆军被捕后,旅游群被迫解散,多名管理员遭到约谈以及警告恐吓。

    相关报道:郭庆军家属抗议法院非法庭审
    https://msguancha.com/a/lanmu9/2019/0210/18332.html



  • 河北访民温书月因自焚被判刑1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15消息:河北唐山迁西县访民温书月(河北访民温书月天安门自焚现已被公诉到法院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4/1019/11086.html)今年的8月1号因携带酒精到天安门自焚,近日被东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温书月的丈夫说,温书月是12月9号那天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的,法院开庭没通知我,给法官打电话他也不接,温书月也没律师,和温她一起关在东城看守所的人带话出来告诉我才知道的。
     
    温书月的丈夫质疑,连家属都不让知道,这样的判决能公正吗?
     
    上个月温书月的丈夫还到看守所找各方联系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对于一个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的案件保密级别如此之高很是让人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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