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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松原监狱的郭宏伟见到父母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吉林四平被依敲诈勒索判刑13年的郭宏伟正在吉林松原监狱服刑已达5年多,在2015年3月与母亲肖藴苓在当局政府与公安警察的陪同下前往北京反映问题,在北京吃住都是政府与公安警察安排的,在北京办完事回吉林后,当局直接把郭宏伟与母亲肖藴苓一起直接送看守所依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郭宏伟依与母亲判刑后不服枉法判决上诉都被驳回,母亲在2019年11月28日刑满获得释放回家。

    还在监狱服刑的郭宏伟,长期受监狱虐待,在监狱警察的暗示下多次遭到狱霸殴打,买的眼镜被打碎轮椅被损坏,郭宏伟是一位高危高血压病人,并且不能受西医治疗,在监狱没有完善的医疗条件的情况下郭宏伟的安危非常危险,他的安危备受外界关注。

    观察员接到信息:2020年元月11日,两位80多的两位老人不怨路途艰难寒冷冰雪的天气前往松原监狱看望儿子郭宏伟,监狱为了封锁打击陷害郭宏伟逼认罪至今十个月不准给家里打电话,不准回见,两位80多的老人到监狱要求会见郭宏伟被监狱拒绝,管理员说:领导有话不能会见,通过一位好心人的帮忙,联系到狱政科长,科长说:郭宏伟不认罪,我说了也不算,等跟领导再研究决定。我们再三要求暂时住松原市等结果。

    到第二天元月6日上午8时30分钟再次给科长打电话,说领导同意会见了,让在大厅等着,当10点多见着郭宏伟了,体瘦如柴,面目苍白,连棉衣服都不给穿,东北气候零下30度左右,不给穿棉衣太残酷了,开水不给喝,饭也吃不饱,因要一块发糕就遭到拳打脚踢,更可悲的是十二禁区在一名管教指使下,有三四名犯人多次对郭宏伟挑衅毒打,把郭宏伟的大牙打掉一颗,眼镜也给打碎了,至今没有眼镜戴,打人凶手并嚣张的说:你爸不是能告吗?就打你了,告去吧,对一个严重疾病,高血压三七级,极高危险,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如此残暴虐待太没人性了,最后郭宏伟希望找一名律师把他的申诉材料拿出来,两位老人再次给儿子买了轮椅,两位老人年龄相加起来一百六十多岁,可想这是多么的艰难……

    观察员:得知郭宏伟的处境后,我们所有外界更加关注郭宏伟的处境,强烈谴责吉林四平松原监狱一些列的罪恶违法行为,这将记录在历史的无法年底,2020年习近平在新年讲话中提到要建立法治年,但是吉林松原监狱又如何建立法治呢?

    看到两位80多岁的老人这么艰难的会见儿子的历程,我们所有的人感到郭宏伟的处境非常危险,他的生命都在危险中度过,非常令人担忧,我们强烈谴责吉林监狱虐待违法行为,郭宏伟无罪应得到无罪释放。

  • 10个月大男婴疑被精神病母亲扔下楼摔死

    又是一起让人心碎的悲剧。昨日中午12时左右,在位于雁塔南路的一个小区内,一男婴从楼上坠下,落在小区院子里,不幸身亡。
        男婴被送到医院之前已死亡
        发现此事的是男婴的奶奶,随之传来的是老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接着,一名30多岁的女子跑过来,这是孩子的母亲,她和老人一起抱着孩子向小区门口跑去。期间,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
        她们到达小区北门口时,被120急救人员接上车。孩子母亲坐在前排,孩子被奶奶抱着坐在后边,由急救人员对其进行抢救。
        但那个时候,这名10个月大的男婴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迹象。
        急救医生说,男婴面部有擦伤,但致其死亡的是内伤。
        下午1时许,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里,当得知孩子已经离开人世,孩子的奶奶失声痛哭。她将孙子抱在怀里,一遍遍地叫着孙子的名字,还不断地亲吻着他的小手。
    也许之前,听到奶奶叫名字时,男婴会微笑,会打手势回应,但这个时候,他已经无法对奶奶的呼喊做出任何回应……
        医生在抢救时发现,小孩在送到医院之前,呼吸心跳都已经没有了。
        据了解,男婴姓薛,出生刚刚十个月。他的母亲今年36岁左右。
        男婴有12岁的哥哥爸爸在陕北工作
        男婴的奶奶说,她有两个孙子,大的12岁,小的就是出事的这个孩子。平时,她和儿媳妇以及两个孙子住在一起,孩子的父亲在陕北工作。
        昨日上午,她去学校给大孙子开家长会,临走时,家里一切还正常。等到中午12时许,她从学校回来时,大孙子给她说,弟弟掉到楼底下去了,她一听,当时差点晕倒,赶紧从住的10层楼往下跑,等她下楼找到孩子时,孩子已没有任何反应了。
        在医院,奶奶抱着孙子的尸体久久不愿松开。这场面让周围的人感到非常悲伤。
    男婴的家属说,孩子的妈妈有多年精神类疾病,事发时,有可能是她犯病了,将孩子从10层楼上扔下。
       在医院,华商报记者没有看到男婴的母亲。
       事发小区的一位居民说,看到小孩被奶奶抱着从小区里出来,旁边跟着的女子并没有哭,神色有些异样。事发后,家属并未报警。
       华商报记者在小区里了解到,这个小区的窗户都是封闭式的。有居民说,10个月大的男婴应该不会走路,不会自己爬上窗户,所以这件事情有些蹊跷。
       男婴家属说,孩子母亲2月2日晚上犯病了,在楼道里胡乱跑。奶奶说,她早上去开家长会前,儿媳妇看着情绪还可以。
       雁塔警方已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昨晚,华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小孩坠楼的时间可能在中午12时之前。
       事发后,男婴的爸爸已从陕北赶回西安。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孩子的母亲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以及其事发时的精神状态如何,需要进行专业鉴定才能确定。
    (来源:凤凰网 http://fashion.ifeng.com/a/20150205/40080715_1.shtml 2015年02月05日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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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将女儿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10个月被女儿起诉

    母亲怀疑女儿有精神问题,通知广州市精神病院强制将女儿送入医院,并办理入院手续,强制治疗10个多月。出院后,女儿将广州市精神病院、学校和母亲都告上法庭。
        母亲怀疑女儿有精神问题,通知广州市精神病院强制将女儿送入医院,并办理入院手续,强制治疗10个多月。出院后,女儿将广州市精神病院、学校和母亲都告上法庭。昨日,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广州市精神病院收治后的强制治疗超过合理期限,有一定过错,需向韩越华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被母亲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今年48岁的韩越华是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的教职工,2005年后因不同事件,多次与同事和校方发生争执,工作也在校内多次调动。2007年3月,她与结婚17年的丈夫石林离婚,韩越华称是受到母亲逼迫,离婚后二人也未分居。
        2007年9月,韩越华长居北京的母亲贾某到广州探望女儿,认为女儿精神有问题。2008年1月9日,贾某、韩越华妹妹和精神病院工作人员、学校保安、警务室警员到韩越华居住的校内宿舍,将她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并为她办理入院手续。
        在广州市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64天之后,2008年3月13日,韩越华被转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又被继续强制治疗达252天。其间,贾某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成为韩越华的法定监护人。
        一审重审败诉后再次上诉
        2010年11月2日,韩越华向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市精神病院和广东商学院,此前,她已经成功申请广州市公证处撤销了贾某为她法定监护人的公证书。3日后,韩越华与丈夫石林复婚。
        2011年5月3日,荔湾法院一审判决韩越华败诉。韩越华不服上诉,广州中院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韩越华在2008年1月9日前的半年内,精神状态符合“偏执型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其后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韩越华再次败诉,又再次上诉到广州中院,提出撤销重审一审判决、三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等六项请求。
        [法院判决]
        强制治疗显然超合理期限
        广州中院认为,韩越华母亲贾某感觉女儿行为和精神异于常人,而女儿不愿配合治疗,又担心女儿的病情进一步恶化,主动联系医院,并强制送韩越华到医院治疗,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悖。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贾某是出于非法目的,恶意将韩越华强制送院治疗,因此认定行为不构成侵权。
        对于精神病院强制收治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持肯定意见。不过2008年3月13日,广州市精神病院以治疗好转为由,将韩越华转往江村分院继续住院治疗。而从住院的病历记录看,韩越华住院期间没有出现暴力和自残等行为。这时仍强制她住院治疗至2008年11月20日,显然超过合理期限。对此,精神病院具有一定过错,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定为5万元。重审一审判决同时也被撤销。
    对韩越华其它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来源: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14/1024/06/A9A6L42A00011229.html 2014-10-24 0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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