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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关注:16岁精神病人连伤3人事件

    6月18日下午3点半左右,达州城区接连发生3起伤人事件,一名身着红色T恤的男子,先后在达州城区朝阳东路一带的某小区门口、达巴路口天桥、朝阳路朝阳商场后面的康力首座小区,持刀连续作案,导致3名无辜的女性市民受伤。当天下午4时许,伤人者被达州市通川警方抓获。

    “3起伤人事件系一人所为。”6月19日上午,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通川区公安分局获悉,伤人者姓胡,男性,出生于2001年,家住达州城区,有精神病史。胡某本应在学校读书,但因有精神病史目前休学在家,仍在其父母的监护下接受治疗。

    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初步交代,前几天他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网购了一件商品,但快递到后因种种原因拒收。在拒收快递后,他在网络上与卖家协商退款,但遭到对方拒绝,胡某心生怨恨,想要报复社会。6月1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胡某带着刀出了门,在朝阳路一带先后刺伤3人。

    在接到报警后,通川警方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中心现场及周边街道架网布控。18日下午4时许,布控民警在朝阳路朝阳农贸市场路口,发现一名身穿红色T恤的男子,其体貌特征与嫌疑人吻合,遂当即上前将其控制,当场从其随身的挎包内搜出作案所用的刀具。
    目前,2名受害人伤情已趋稳定,另一名受害人伤势较重,但已暂时脱离生命危险。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南昌二七精神病专科医院点评道:

    现如今,我们经常会看到精神病伤人事件,或者是精神病人被家庭锁住,困在屋子不让出门等等,就像我下面说的,精神病一定要及时治疗,另外,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宽容程度不够也是不断出现所谓“被精神病”事件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在长期的社会文化因素影响和教育下,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精神病人就是疯子,理所当然地对精神病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恐惧、厌恶甚至歧视的心态。所以,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如果人们听说某个人患了精神病,往往会有谈虎色变的反应,避之唯恐不及。其实,渲染“被精神病”事件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渲染者存在着对精神病人歧视与厌恶的阴暗心理。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厌恶,自然而然地促使患者及其亲属产生显著的病耻感,即使有严重的精神障碍,也不愿到专科医院就诊,成为“讳疾忌医”最为典型的例证。甚至在医疗机构得到明确诊断后还会要求再次鉴定,以期改变诊断为“无精神病”,甚至不惜为此与医疗机构对簿公堂,要讨一个说法,要求为患者恢复名誉。由此可见,这些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亲属甚至可能将“精神病患者”这顶帽子等同于“罪犯”这样的帽子,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对精神疾病的病耻感达到了何种程度。

    这也提示我们精神科医生还需要作很大的努力,让公众对精神疾病有正确的认识,知道每个人都有患精神疾病的可能,从而使社会更人道、更理性地看待患有精神障碍的患者。

    (来源:简书 http://www.jianshu.com/p/2b4a7d56f22c 2017-06-19)

  • 又是精神病?杜塞尔多夫16岁少年杀害15岁少女

    据《欧洲时报德国版》报道,3月12日下午2点半,一名15岁少女的尸体被人发现于杜塞尔多夫弗灵街(Fringsstraße)上的一家废弃造纸厂内。据目击者称,当时少女已经死亡,颈部有伤痕。警方当天在现场抓捕了一名16岁的少年嫌疑犯,嫌疑犯主动承认了罪行。经过专家评定,证明他患有精神分裂症,预计他在诉讼开始前将待在精神病诊所内。

    3月12日下午,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废弃造纸厂,并在案发现场抓捕了一名16岁少年嫌疑犯。当时警方正在现场搜索线索,在附近游荡的嫌疑犯却主动询问警方是否发现了少女的尸体,并很快承认“我杀了她”。

    据警方消息,嫌疑犯来自鲁尔区,受害少女来自莱茵地区,两人均是德国人。调查人员说明,受害女孩的颈部是被一款多用刀具划伤,但并未透露具体使用的是刀具的哪个部分。

    据了解,两人3月11日曾共同在莱茵地区游玩,大部分时间在诺伊斯,也曾去往莱茵公园中心的购物商城,而这座商城与废弃造纸厂分别位于莱茵河两岸,两处相隔很近。警方推断,由于两人错过了火车,于是可能决定在废弃造纸厂打发时间。就在那里,悲剧发生了。

    由于上周末温度偏低,少女被杀的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据法医推断,少女的死亡时间应该在尸体被发现前至少10小时,也就是11日半夜至12日凌晨之间。

    据悉,案发地点的造纸厂面积为2.7万平方米,自2008年起就被废弃。从那以后,这片空地就成为了当地小混混的聚集地。据警方纪录,从2013年至今,平均每年在这里发生了20起纵火事件,不久前还有一名15岁少年在此被殴打至重伤。

    14日,杜塞尔多夫警方发言人称,犯人在接受审讯和调查后不久,就被送往精神病诊所。

    据检察院消息,负责调查此案的专家评估后,认为犯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因此没有承担司法责任的能力。13日,检察官马提亚斯·里德判定该案是以精神障碍为前提的杀人罪,而不是蓄意谋杀罪。检察官向地方法院提出申请,在法律诉讼程序开始前,让嫌犯暂时待在封闭的精神病诊所内。

    (来源:海外网 http://de.haiwainet.cn/n/2017/0315/c456991-30794451.html 2017-03-15)

  • 山东省菏泽市16岁少年遭车祸 肇事者家庭未赔偿

    2015年9月10日晚8点30分,在山东省菏泽市长江东路与福州路的交叉口处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申芳酒后驾驶鲁R663A现代轿车以93km/h沿长江东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在与福州路的交叉口处将骑电瓶车过斑马线的16岁的姜恒正撞成重伤。申芳负全责。而在这起看似简单酒后肇事的交通事故里面却一波三折,耐人寻味然。
    首先,受到重伤的姜恒正被送到了菏泽市立医院重症监护室,被诊断为:脑内血肿,脑疝,双侧开颅,诊断证明是10月24日,提交通强制险抢救费出具。病人长期昏迷,气管切开导致肺部感染。受害者姜恒正 每天的医药费就数千元。从出事到现在已经花去受害者家里数达四十多万元。为了筹措看病的费用受害者家属借遍了亲戚朋友,并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然而,杯水车薪,现在受害者家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医药费无以为续,如今重症监护室里的受害者仍旧是命悬一线。
    怎么办?
    也许,你会问,既然事故是单方面责任,负全责的肇事者在哪里?他们为什么不出来援手?难道就眼睁睁看着见死不救?他们到底因为什么不垫付医药费?他们到底是谁?
    好吧!就让我们来扒一扒这个酒后超速行驶涉嫌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肇事者。经过受害者舅舅程爱国几经努力多放查找,终于揭开了肇事者身份的神秘面纱。
    申芳,女,1989年9月16日出生,现年26岁,户籍所在地: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60号。现住人民路龙燕小区。一个26岁的小女子怎么就如此铁石心肠,受害者在医院里命在旦夕而你连一个面都没有露,你是消失了了还是藏匿了?你们既然不露面,那我们去找你吧!
    受害者的舅舅程爱国几经周折在10月24日终于打听到肇事者住在人民路龙燕小区,找到申芳的家,上门商讨医药费的问题,但是被肇事者的父亲拒之门外。无奈,程爱国报警,后与申文仲去东站派出所做笔录,申文仲拒绝调解,拒不支付医疗费,在派出所耗时一天,没有取得任何结果。
    肇事者父亲申文仲,是聊城铁路货运处党委书记,名下有两套房产,具有支付受害者医药费的能力。现虽然已把肇事者申芳起诉于法院,但是受害者处于治疗期间,法院无法开庭审理。
    对于这场与肇事者申芳的官司也许是一场遥遥无期的拉力赛;但对于这个年仅16岁花季孩子的生命这又是一场与死神赛跑的接力赛。受害者家已经砸锅卖铁倾其所有为其亲人延续脆弱的生命。冰冷无情的申芳,你在哪里?你现在良心可安?你扪心自问,喝酒驾车超速致人重伤你没有负罪感?
    受害者的舅舅程爱国
    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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