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1946年

  • 四川高桂珍

    姓名:高桂珍,性别:女
    出生日期:1946年5月16日
    联系电话:18942808019
    身份证号:512921194605166021
    地址:西昌市太和镇太和西街116号5幢2单元
    微信:faoiat7m722922

    上访原因:高桂珍之子何鹏,系重钢西昌太和铁矿正式职工。企业改制过程中实施订岗,规定了一些不公平不透明与法有违的预付上岗费政策。何鹏迟交费用被强令写辞职报告。不从辞职建议,便被工作人员用木棒进行暴打。残暴的行径致使何鹏终身残疾。
    1999年12月,儿子何鹏关押44天后计划送往收容所。途中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某些领导,向高桂珍索要高额的放人条件资金,高桂珍不同意并马上将此事告到市政法委。最后领导批示让何鹏回家。
    至此,高桂珍坚定支持病体一身的儿子上访喊冤。当儿子遭到报复抓捕之后,作为残疾儿子的合法监护人、权益代理人,又为多灾多难的儿子继续奔走呼吁上访喊冤。

    维权经历:
    2005年4月,高桂珍为何鹏的权益去北京上访,反映劳动争议、非法刑拘和民政收容等违法问题,附带为普遍存在于企业厂矿中党政官商相互勾结,诈骗下岗职工生活费等腐败现象进行举报。
    2007年8月,到成都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室,被凉山州接待人员拦戴,关押在西昌政府驻成都办亊处。
    2007年9月,高桂珍对残疾儿子何鹏的劳教决定不服,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20O7年11月得到27号行政决定书,2008年3月得到09号维持裁定判决书,2008年9月得到终字第32号维持裁定判决书。
    2007年9月,做出2007第848号劳教决定书,劳教高桂珍一年零三个月。同年10月,西昌《凉山州报》对此事件予以虚假报道,题目是《扰乱机关秩序,依法劳教》。
    2008年3月,向西昌法院起诉劳教判决违法。(2008)西昌行初判字第9号判决维持。9月上诉至中级法院,做终字第32号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书。
    2017年7月,高桂珍为儿子上访喊冤,被地方权贵用伪造的国家证件、公文、印章,对高桂珍构陷刑拘30天。
    这些年来,高桂珍一边为儿子呼吁喊冤,一边又为自己的权益奔走北京。经过多年的数次抗争,终于获得西昌政府2017年04号赔偿决定书,得到刑拘30天的纠错赔偿金10477元。但是劳教案至今没有任何新的结果。

    案情特色:
    这是一起典型的坚强母亲为不屈的残疾残障儿子,轮番奔走持续不断维护权益的抗争过程。早期,本来是一起简单的经济民事纠纷,顶多也就是一般的企业和个人的劳资纠纷,但是由于地方权贵,错误打压错误拘禁到错误执法,最后演变成从失误到错误,最后竟然是掩饰犯罪行为的罪恶勾当。这个过程虽然也有地方政府表现出来的纠错和慈善,但是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些问题是解决了旧的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循环往复叠加,从来没有建立一个合乎法律和情理的纠错解决机制。

  • 陕西孙礼静

    姓名:孙礼静,女,出生日期:1946年3月21日
    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中坊911楼51号
    身份证号:61010419460321612x

    上访原因:孙礼静是陕西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1994年西安整流器厂派张平安任厂长,张平安上任后变卖、侵吞厂里资产,将盈利大的产品转包生产,造成本厂职工发不了工资。又以种种理由辞退90%的工人,不给办理劳动保险等手续,引起工人的强烈不满,继发集体上访事件。孙礼静作为百余职工维权代表为此经常进京上访。因上访被扣押退休金和所有劳保待遇。

    维权历程:
    2008年12月10日因穿状衣上访被北京警方拘留5天。
    2009年5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行政拘留10天。
    2009年6月7日转为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予以释放。
    2009年8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又以孙礼静的同一行为,再次对其刑事拘留,2010年5月4日被北京市崇文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1年1月12日刑满出狱。
    还曾被非法拘禁。

    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对其判刑的理由是:孙礼静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前,身穿状衣并高喊口号,造成群众围观,阻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人员进出,扰乱了单位秩序。

    酷刑迫害:关押期间双眼失明不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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