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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和英:双十临近探望百折不挠的戈觉平

    2019年10月8日,昨天我约好了戈觉平的夫人,今天一起去苏州看守所探望戈觉平。

    据了解,戈觉平是土生土长的苏州人,原来是农民,在自己家原有宅基地基础上建的小楼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又做着医疗器材生意,经常往来于北京苏州之间,生活富足安逸。

    2006年,戈觉平家所处的位置,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需要拆迁。由于戈觉平家与开发商因拆迁补偿没有达成共识,所以就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0年7月25日凌晨,房屋被强拆并清场,家产荡然无存。虽警方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却一直没有下文。2010年8月,戈觉平找枫桥街道领导解决住宿问题,却遭暴打,满身是血,当时即失去知觉。后戈觉平被鉴定为轻伤,加害方没有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自此,戈觉平走上了维权之路。

    奔博是戈觉平的网名,微博和推特上的许多网民都知道他。关注、呼吁、评论、转发成为戈觉平生活的一部分。

    曾参与、围观和声援以下事件:
    1,呼吁要求官员财产公开;2,声援“张安妮上学事件”;3,积极参与“鸡西事件”;4,在范木根案的取证和声援方面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5,积极参与“曲阜事件”;6. 积极参与“建三江事件”(戈觉平原本嘴不歪,由于在建三江的坚守和辛苦,耽误早已发作的病症治疗,导致嘴角无法恢复的歪斜);7. 声援709律师,2015年709事件后,戈觉平积极关注被抓捕律师,并通过网络声援被抓捕律师和公民。他的做法,带动了当地公民的积极声援(戈觉平声援709王宇律师);8,接待祭奠林昭的各地朋友。

    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其实算“709”系列案,虽然苏州大多数人都是在2016年时被抓的。

    我是在2015年10月31日被抓,记得当时有昆山公安局的领导进审讯室和我“聊天”时讲过如下一段话,大概意思是:“王和英,其实你这次被抓是受了那些律师的“连累”,在苏州你不是第一个被抓的,但我告诉你,你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被抓的,接下来还会有人甚至是会有一大批人得被抓进来”。11月1日我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34天,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我出来后就离开昆山一年多。没想到那位领导并非信口胡诌,在我之后整个苏州又抓了三批维权人士,戈觉平夫妻算是第二批。

    据悉,在2015年7月9日,公安部将戈觉平作为专案对象交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015年7月15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戈觉平、胡诚、顾义民、王婉平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2016年11月4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戈觉平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对戈觉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7年5月4日,经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至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8年4月16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前会议。
    2019年5月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前会议。
    2019年5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志强律师和朱应明律师为戈觉平做了无罪辩护。
    2019年7月1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通知: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限延长至2019年9月17日。
    至今没有下判决。

    我了解的戈觉平性格直爽,为人正直,善良,交游广泛,全国各地都有朋友。戈觉平虽然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行事沉稳低调,不张扬,有极强的亲和力。

    戈觉平是上门女婿,戈觉平与岳母相处三十多年,关系胜似亲生母子。由于戈觉平的入狱,老人家过度悲伤,选在2018年8月14日也是戈觉平生日那天跳楼身亡!

    我上午七点多乘昆山到苏州的动车,十几分钟就到站了,戈觉平夫人和吴其和夫人老早就在出站口等我了。

    半年多不见,两位嫂夫人依旧步态轻盈,温婉大气。我们很开心的聊了会天,我便提议去看守所去探望戈觉平大哥。她们二话不说就陪我去了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戈觉平我肯定是见不到的,苏州看守所规定,进去给里面的人存钱或送衣物必须得有被关押人的逮捕证原件,我从戈大嫂手里接过戈觉平的逮捕证递给门卫,门卫登记我的身份证后,我们三个人依序进入登记大厅,今天来看守所送钱送衣物的人特别多,我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轮到我们,我给戈大哥存了200元略表心意。这次没有任何麻烦,很顺利办完相关手续后就出来了,我们三个人在门口合影留念。

    因为我下午还约了李昱函律师的弟弟见面,所以就应了戈大嫂去她家吃午饭。戈大嫂的厨艺堪比大厨,记得以前戈大嫂就很自豪的和我炫耀,说以前来苏州的无论是律师,还是其它方面的维权人士,大多都是她和戈大哥招待的,都愿意吃她做的菜,都说比去饭店吃的好吃又舒服。这话不假,戈大嫂做的饭菜色香味俱佳,今天有幸再去美美的吃她一顿。

    戈大嫂家强拆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他们一家还住在她母亲两室一厅比较窄小的房子,进门后,我想到戈大嫂的母亲为了戈大哥的入狱而悲恸欲绝,老人家在无力回天的情形下,选择在戈大哥生日那天跳楼身亡!我心中不免悲从中来……我不敢想象,当戈大哥知道他岳母为了他的入狱而跳楼身亡时,该是怎样的悲痛欲绝?!

    我现在只期盼着戈大哥能早日平安健康的出来,亲自到岳母的墓碑前烧一炷香,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他戈觉平已经平安出狱!

    我今天又给戈大哥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在信里我特意强调他务必给我回信,在信封里我还特意多寄去两张空白的信纸,好方便他给我回信。我想戈大哥很快就能收到我的信,管教不会拦截的。因为他们都是懂法且都是有良知的人,万一他们不把我的信给戈大哥,或是戈大哥给我的回信不帮着寄出,我愿意相信那不是他们的本意,那准是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理解他们。但是,如果两个月之后我没有收到回信或是确定我与戈大哥通信的权利被剥夺了,我王和英将穷尽所有的法律程序讨个说法,以便维护我与戈大哥通信的权利!

    王和英
    2019年10月8日

  • 王和英:金秋时节探望宁折不弯的朱承志

    2019年10月8日,今天我终于可以得到暂时的自由了,昨天从警方处拿回了身份证。九月中旬,昆山警方洒下四路人马去北京、吉林、山东和昆山“寻找我”,亲朋好友皆被直接或间接询问我的藏身之处。我再次被亲友误以为是在逃犯!我现在的处境是既出不了国门(已被边控)又入不了家门(无家可归)!可叹天大地大竟没有我王和英的容身之处,感慨命运多舛之际,只想远走四方,借机游览一下名胜古迹、秀丽山河。希望能广交有识之士甚或与我同样遭遇之人,同时看是否能为自己寻一个容身之处。临行前,去苏州看守所探望一下朱承志。

    朱承志,1950年10月18日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原云南省富宁板仑各门锰矿矿主,知名民主维权公民,2012年度杰出民主人士奖(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颁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18年4月29日,因与多名维权人士去苏州拜祭林昭逝世50周年,再次被苏州警方抓捕,并于4月30日被警方直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自此失联。2018年10月29日,被苏州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刑事拘留;11月12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逮捕;经多次更换罪名后,于2019年7月20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2019年8月20日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开庭审理,由著名的维权律师张磊和吴绍平,从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表达自由,朱承志发布贴子内容是一种政治表达,公民有政治观点表达自由、朱承志没有编造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面进行了无罪辩护。

    起诉书中所涉嫌的罪名为2010年以来,被告人朱承志通过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大量散布严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混淆视听,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又着重提及他曾关注“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国内重大事件。起诉书并没有提及朱承志祭奠林昭的事,更没有提到朱的好友,已故湖南工运领袖李旺阳。目前朱承志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我上午七点多乘昆山到苏州的动车,十几分钟就到站了,由于昨天我告诉戈觉平夫人和吴其和夫人我大约几点到站,所以她们老早就在出站口等我了。半年多不见,两位嫂夫人依旧步态轻盈,温婉大气。我们很开心的聊了会天,我便提议去看守所去探望朱承志大哥。她们二话不说就陪我去了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朱承志我肯定是见不到的,根据苏州看守所的规定,进去存钱或是送衣物必须得持有被关押人的逮捕证原件,去年冬天我和朋友来看守所准备给朱承志存钱,就因为没有朱承志的逮捕证,所以看守所就不准我们给他存钱。这次我有经验了,所以提前从朱承志亲友那要来了他的逮捕证照片,照片存在手机里,只要门卫和办理存钱的警官在手机里看到当事人的逮捕证原件就可以了。当我把存有朱承志逮捕证照片的手机给门卫看后,门卫就在本子上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后准我进去,两位嫂夫人和我一起进入办公大厅,然后排队等候。今天来存钱或是送衣服的人特别多,我们排了半个小时才轮到我们,我给朱承志存了200元略表心意。

    这次没有任何麻烦,很顺利办完了相关手续后就出来了,我们三个人在门口合影留念。朱大哥与我是在多年前的苏州有过一面之缘。我虽然对不是特别熟悉的人有点脸盲,但是我对朱大哥的印象还是比较深的。

    我今天又给朱大哥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为了让朱大哥记住我,在信里我特意强调他务必给我回信,这样就可以不间断的书信往来。在信封里我还特意多寄去两张空白的信纸,好方便他给我回信。我想朱大哥很快就能收到我的信,管教不会拦截的。因为他们都是懂法且都是有良知的人,万一他们不把我的信给朱大哥,或是朱大哥给我的回信不帮着寄出,我相信那不是他们的本意,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理解他们。但是,如果两个月之后我没有收到回信或是确定我与朱大哥通信的权利被剥夺了,我王和英将穷尽所有的法律程序讨个说法,以便来维护我与朱大哥通信的权利!

    王和英
    2019年10月8日

  • 刘晓原被24小时监控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9日消息】因受“十一大庆”无差别维稳的影响,已遭“注销律师执业证”四年无法正常执业的北京知名人权律师刘晓原在江西老家居住被维稳,当局派出多人24小时监控,投诉后告称因受上级指示行事,无办法撤销行动。

    据悉,中秋节后开始,刘晓原发现居住的小区有不明身份人员出没,经常在其外出或小区逗留时有人跟踪和监视,其中还发现有认识的县公安局国保。

    据称,刘晓原所住小区有两个大门出入,监控人员平时分别坐在小区门口的杂货店,一般是两个人一组,一天24小时分成三四波,进行轮流值班,见到刘晓原下楼就会警觉起来,而到了晚上,监控人员则是将车停在小区外大门附近的路边睡觉。

    为此刘晓原不胜其烦,曾向县公安局局长提出抗议,要求警方撤销对其的监控,但对方表示无能为力,监控手段由上级决定,地方公安必须照办,一切以上级指示为重,仍需继续派人监视,但至于上级到底是哪一级,对方不予回应。

    而刘晓原原本9月19日受邀参加“中美建交四十周年学友交流展”的计划因受“十一阅兵”活动影响而被迫取消。当局明令禁止刘晓原近期前往北京,就算必须进京也需等到10月8日以后,即“十一黄金后”完结之后。

    刘晓原表示,每次北京有重大会议或者活动的时候,当局都会禁止其进京,理由是刘晓原属于公安局“黑名单”人员,而地方公安则以此进行严控。为此刘晓原曾去信公安部,要求提供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法律依据,但未获回应。

    外界一直关心刘晓原律师执业问题,虽经无数次申诉,但几无效果,北京市司法局以及朝阳区司法局继续以推诿的态度回避问题,在刘晓原无数次催问之下不时以领导比较重视、正在研究等等的话术进行拖延,令刘晓原直呼无奈不已。

    刘晓原认为,自己是被“被注销律师执业证”而不是“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因此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重新申请执业。如果北京市司法局(其背后是司法部)不干涉的话,确信在北京三千多家律师事务所中应该会有律师事务所接收并为其重新申请执业。

  • 江西杨霆剑刑满出狱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1日消息】日前,江西资溪籍维权公民杨霆剑(真名:杨微)刑满出狱与家人团聚。杨霆剑2018年3月被捕,被控“买卖身份证件”罪成,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悉,杨霆剑于9月19日被刑满释放,由资溪县警方和司法所等人员将其接走 ,例行交代后将杨送回家中,并叮嘱下周会有派出所及司法所跟进,届时再知会。

    2018年3月20日半夜,正在厦门探望女友的杨霆剑被江西警方跨省抓捕,警方当时以杨霆剑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为名进行抓捕,翌日,杨霆剑即被带回江西抚州资溪县,资溪警方将其拘留后改为刑事拘留,罪名是“买卖身份证件罪”和“偷越国(边)境罪”,羁押资溪县看守所。2018年12月,抚州市中级法院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杨霆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而之前附加的“偷越国(边)境罪”则被删减。

    据了解,杨霆剑早年曾活跃于广州,曾参与多起公民活动,积极声援各方受政治迫害人士以及宣扬自由民主理念,亦曾多次上街派发“公民运动”宣传单被打压;2017年曾因声援广州隋牧青律师“被吊证”事件而遭警方禁锢毒打;2018年被捕后,警方以其多年前经营手机店铺时曾开设代办电讯业务为据,指控杨霆剑“买卖身份证件罪”。

    杨霆剑表示,现阶段会以陪伴父母和孩子为主,顺便休整一下身心,至于其他事情以后再作打算,但初心不变,还是以前的那个自己。

  • 贵州何世光爆炸冤案

    【民生观察2019年9月12日消息】1993年5月28日,贵州大方县发生一起爆炸案,死一人伤二人。嫌疑人何世光一审被毕节中判死刑,二审贵州高院判死缓。坐牢23年后,2016年何世光刑满释放,其多次到北京上访,一直申诉至今未果。

    1993年5月28日19时,贵州毕节大方县的何世光在岳父家打麻将,因三天前做了痔疮手术既行动不便又不宜久坐,便与妻子李萍换着打,一同打麻将的人还有岳父李恩富,妻子的继母姚德先,及亲戚刘宝珍,几人一直玩到深夜12点方散。何世光未离开过岳父家。当晚7点,何世光的好友许六四吃过夜饭后,也到邻居刘兴贵家与刘兴贵、“王老四”夫妇聊天,一直坐到11点才回家。

    正所谓,麻将家中玩,横祸天上落。同年6月5日,何世光被抓。1995年11月3日,贵州省毕节中级法院判决书载明:“何世光认为王建华在调动工作整了自己,便产生报复恶念。1993年5月28日19时许,何世光得知王建华驾驶的车已到城关镇,便邀约许六四共同寻找。二人见到车开进停车场后,便共同到何世光父亲家中,取出炸药等到许六四家,许劝何不要作案,何不听,一人回家,安装引爆装置。当晚12时许,何翻墙进入停车场,将爆炸装置捆绑安装在王建华所驾驶的车前桥上,将拉线开关固定在传动轴上,原路翻墙回家。29日上午7时许,王建华发动汽车被炸死,另二人被炸伤。何世光认罪态度不好,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判决何世光犯爆炸罪,判处死刑。”何世光不服上诉,1998年2月27日,贵州省高院改判何世光死缓。

    李恩富,姚德先,李萍,刘宝珍,皆能证明何世光当晚与其打麻将无作案时间,许六四多次证明当天没有见到过何世光,更没有与其进行犯罪准备,刘兴贵夫妇也能证明许六四当晚与其聊天到深夜。何世光怎么可能分身去进行爆炸?且判决认定的爆炸物提供人彭明富也证明未提供过爆炸物。

    一个有充分证据证明没有作案时间的案子,却被判了死缓,何世光服刑23年期间,妻子另嫁他人,父母双亡,真可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何世光一直申诉,2001年6月26日贵州高院驳回申诉。2016年5月16日刑满释放,何世光无家可归,便将自己所获得的宝贵自由全部用来书写“申诉人生”,数次去贵阳上访无果,两次去北京上访皆被大方县派人从北京接回。

    2018年1月,何世光委托北京律师徐昕教授、云南律师曾维昶律师代理申诉。2019年1月1日,何世光委托重庆律师游飞翥、张庭源接力代理申诉。2019年1月2日,何世光与游飞翥、张庭源律师共同到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申诉。2019年1月4日,三人按五巡的要求到贵州毕节中级法院卷一审要求阅卷。

    时至今日,案件也无多大进展。但执着的何世光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求撤销贵州毕节中院和高院的判决,启动再审,改判自己无罪!

    【附: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何世光,男,汉族,1964年2月18日出生,贵州省大方县大方镇人,身份证号522422196402184211,汉族,初中文化。

    何世光因犯爆炸罪,被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5)毕刑初字第149号刑事判决判处死刑,何世光不服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法院(1996)黔刑终字第113号判决何世光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何世光2016年5月16日刑满释放。

    申诉请求:撤销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5)毕刑初字第149号刑事判决及贵州省高级人法院(1996)黔刑终字第113号判决,启动再审,改判何世光无罪。

    事实和理由:
    何世光没有实施过爆炸行为,没有作案时间,没有作案动机、没有作案工具、没有作案能力。1993年6月5日被抓到1994年7月20日,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历经磨难,何世光也没有供述有罪,7月21日,实在受不了才违心作出不实供述,一审也当庭翻供。何世光无罪,被冤判死缓,留下一命,喊冤至今,从未停止。从1993年6月5日被抓,到2016年5月16日刑满释放,29岁到52岁,23年都在监所度过,度日如年,获得清白是何世光这么多年来活下来的唯一希望。

    原裁判认定1991年5月,何世光从好友彭明富处要得硝铵炸药十节、电雷管两枚在家中存放以作炸鱼用。1992年7月,何世光对工作调动不满,认为是调动前自己所在的马场烟草站站长王建华所整,便产生报复恶念。1993年2月与好友许六四进行了试爆。同年5月28日下午7时许,何世光得知王建华驾驶的车已到城关镇,便邀约许共同寻找。二人见到车开进大方县饮食服务公司停车场后,便到何世光父亲家中,取出炸药、电雷管等到许家,许劝何不要作案,何不听,一人回家,安装引爆装置。当晚12时许,何从饮食服务公司停车场后面翻墙进入场内,将爆炸装置捆绑安装在王建华所驾驶的车前桥上,将拉线开关固定在传动轴上,原路翻墙回家。1993年5月29日上午7时许,王建华发动汽车被炸死,另二人被炸伤。原审认定的上述事实严重错误,证据严重不足,原二审未经举证质证的证据,申诉人出狱后调取的新证据,足矣证明申诉人无罪。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何世光无罪
    (一)何世光出狱后收集的新证据证明,何世光无作案动机、无作案时间、无作案工具、无作案能力
    许六四出具《证明》,“……对于93年5月28日晚发生的事,我一点不知情,……一整天,我没有与何世光见面,更没有与他规劝的事,93年5月28日晚,我是在刘兴贵家和刘兴贵俩口子吹牛,到深夜十一点过钟才回家”。该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1993年5月28日晚7时,何世光与许六四“共同跟踪、取出炸药雷管等爆炸装置,劝阻被告人不要作案”确有错误。
    姚德先、李萍证明,案发当晚7-11点一直在与何世光打麻将,未离开过。姚德先还证明何痔疮未愈,不能久坐,说明何世光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彭明富证明他既没有炸药雷管,也不有接触使用过炸药雷管,以前在公安作的口供是假的。该证据证明何世光没有也从未接触过炸药雷管。
    赵国兴,黄正明,杨维平,欧起武,刘世拥,陈天恩等证明,未见何世光用过雷管、炸药物品,未见过何炸过鱼,未见何开过车等事实。
    2016年6月,许六四、姚德先、李萍、彭明富、赵国兴、黄正明、杨维平、欧起武、刘世拥、陈天恩等人出具的上述证据,足矣证明何世光没有作案动机、没有作案时间、没有作案工具、没有作案能力,何世光没有作案。
    (二)二审收集入卷但没有举证质证的证据也是新证据,证明何世光无罪
    1、何世光1996年4月8日讯问笔录
    何世光1996年4月8日讯问笔录(二审卷P59-71),审讯人为刘世红,记录人为车淑娟,笔录中未交待二人身份。何世光在该笔录中不认罪,叙述了他未作案,无作案动机,无作案时间,无作案能力,无作案工具及器具的问题。这是证明何世光无罪的重要证据,且收录在二审卷中,但讯问人并非二审合议庭成员,二审也没有开庭,更未对该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2、许六四1996年4月9日讯问笔录、1995年10月28日调查笔录
    许六四1996年4月9日笔录(二审卷P72-77),是自称在贵州省高院工作的刘世红、车淑娟在许六四被劳教的毕节地区劳教所讯问许六四而成。笔录中,许六四称“在发生案件的当天好象没有见到他”,“在1993年5月28日晚吃了晚饭后到朋友刘兴贵家一直坐到11点钟才回的家”,“我问彭明富到底拿过炸药给何世光没有,他说没有”,“我原来交待的爆炸案是何世光做的,是因为公安把我抓进去,几天都没有让我睡觉,我乱说的”。
    许六四1995年10月28日笔录(二审卷P51-56),是何世光的律师苏源文、吴学新询问许六四而来。笔录中,许六四“大方爆炸案出现之前我同何世光一起去黔西县向医生那里医痔疮,上下车都是我扶到他走的”,“93年5月28号何世光没去过我家,当天晚上我去刘兴贵家玩到十一点左右才回家,王老四、刘兴贵可证明”,“原来向公安人员交代的实际是假的,爆炸案我根本不知道”。
    上述两份许六四的笔录均收录在贵州高院二审卷中,但二审未开庭,未对该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属于新证据。两份笔录都证明,案发当日,即1993年5月28日,何世光没与许六四见过面,更没与许六四一起进行犯罪准备,也不存在许六四中途退出后,何世光自己单独作案的情况。原裁判认定的作案经过完全错误。
    (三)新证据及现有证据能证明何世光无罪
    1、赵国兴、黄正明、杨维平、欧起武、刘世雍、陈天恩证言证明何世光没有炸过鱼。
    2、彭明富证言证明何世光没有从彭明富处要过炸药电雷管。
    3、李萍、何世华、何世军、何世英证言及王建华送何世光的锡壶、温瓶证明何世光调动后,与王关系尚好,相互还走动送礼,没对调动不满,不会伺机报复
    4、许六四证言证明何世光没有与许六四进行过试爆。
    5、当晚与许六四一起打麻将的牌友,李恩富、姚德先、李萍、刘宝珍、李荣证言证明1993年5月28日,何世光没与许六四见过面。
    6、许六四及刘兴贵夫妇证明,二人当晚是与许六四聊天,许六四不具有共同实施犯罪准备时间。
    7、许六四、姚德先、李萍证明何世光刚作了痔疮手术,行动不便,不具备翻3、4米高墙的作案能力,选择术后三天十分疼痛、行走困难的身体作此惊天大案不合情理。

    二、原裁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严重不确实、不充分
    (一)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何世光到过爆炸现场
    (二)没有任何指认、辨认的证据
    命案,指认现场、指认被炸车辆、指认辩认死亡被害人尸体、指认作案器材是必须程序。但原裁判没有带被告人指认现场的证据,没有对被炸车辆进行指认的证据,没有对尸体辩认、指认的证据,没有对现场收集到的电池拉线等物证进行指认、辩认的证据,缺乏这些关键证据,原裁判证据严重不足。
    (三)证明何世光杀人主观动机的证据严重不足
    除何世光口供称因工作调动而报复外,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工作调动让何世光有报复心理,也没有二者关系恶化的证据,也没有二烟草站待遇每件迥异的证据。仅凭何世光一人自称工作调动了要报复,不足以证明杀人动机。
    (四)原判认定1993年5月28日晚七时许,被告人得知王建华的车进城,便与许六四共同寻找,跟踪后其停车场的证据严重不足
    何世光是从哪个渠道、哪种方式、哪个人那里得知王建华车进城?是如何得知车辆入城线路的?二人是如何跟踪车辆的?是跑步跟踪的还是开车或打出租车跟踪的?当年偏僻的大方县城可有那么方便随手可招的出租车?原判决认定“跟踪”王建华车辆还表明何世光与许六四并不熟悉王建华在大方县城的常住地点,才不用守株待兔的方式而用跟踪方式,并且,如果没有驾车或招出租车,徒步是很难跟踪行驶中的车辆的。如果有驾车或打出租车,那么证据呢?
    (五)原判认定何世光选择爆炸车辆的方式杀人,不合情理
    用拉线引爆雷管再引爆炸药需要较高的爆炸技术,对爆炸当量,爆炸破坏力,主要破坏方向等都有要求,也非常危险,没有专门研究学习过,不会懂这个。除口供外,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何世光、许六四二人曾在“大海坝林场公路边,用一颗雷管做了引爆试验”,且许六四也否认了该内容。因此,原判没有何世光了解或研究过爆炸技术的证据,即没有何世光有能力使用爆炸方法杀人相关证据。
    此外,任何拿到钥匙,有驾照的人皆可驾驶汽车,既然指控判决何世光处心积虑计划周详地要以爆炸方式杀人,一定会非常确定地知道,次日来打燃发动机的是“仇人”王建华,否则就会弄错,达不到目的。那知道次日王建华是第一个来开车的证据呢?没有证据,不排除为死者确定“仇人”的合理怀疑。
    (七)认定5月28日7点后何世光行动轨迹的证据严重不足
    原判认定:“跟踪到停车场,回到父亲家中取炸药等物品,带着爆炸物到许六四家,再带着爆炸物回到家中,十二时许再翻墙到停车场,再原路翻墙回家。”原判除了何世光、许六四二人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如此复杂的作案路线图。且取得爆炸物后,带着爆炸物走来走去的目的是什么?翻墙情节,没有固定翻墙痕迹,也没有进行指纹鉴定,更没有进行痕迹同一性比对。证据严重不确实充分。
    (八)何世光供述及许六四证言系非法证据,应当排除
    何世光及许六四的言词证据是本案中最主要证据。
    在案证据显示,许六四对何世光的不利证言是被刑讯的结果。
    何世光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而来,25年过去,至今手上被刑讯的伤痕仍清楚可见。
    何世光的供述前后矛盾,一审当庭否认作案。
    许六四证言前后矛盾,一审开庭前就推翻先前证言。一审判决书也显示,辩护人曾发表意见称许六四已翻供。

    三、原二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原二审证明何世光无罪的新证据应当举证质证,而没有举证质证。包括,二审卷中199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对许六四的调查笔录;1996年4月8日,刘世红、车淑娟对何世光的讯问笔录;1996年4月9日,刘世红、车淑娟对许六四的讯问笔录。3份笔录均能证明何世光无罪,收录在二审卷中,因二审未开庭而没有经举证质证。
    此外,根据1996《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应当开庭审理而没有开庭审理。
    没有开庭审理,合议庭应当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但刘世红、车淑娟并非合议庭成员,二审卷中没有合议庭任何一位成员讯问何世光的笔录。

    综上,本案却系冤案,但何世光为此失去自由23年。新证据可以证明,何世光没有实施任何爆炸行为,没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工具、作案能力。原判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严重不足。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53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恳请启动再审,改判申诉人无罪。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申诉人:何世光
    2018年12月30日

  • 唐荆陵昨返穗失踪

    【民生观察2019年8月30日消息】日前,刑满出狱刚满四个月的广州著名人权律师、中国大陆“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主要倡导并推动者唐荆陵律师在返回广州后同朋友失去联络,截至目前已满24小时。

    据悉,周四(8月29日)上午,出狱已四个月的唐荆陵从老家湖北荆州出发搭乘高铁前往广州,准备返回已经阔别五年多的广州家中居住。下午三点十分左右抵达广州南站,但出战后再返家途中与家人和朋友失去联络。

    据称唐荆陵在武汉出发前后都有与家人有联络,并一路报平安,但在从广州南站返家时与外界失去联络。在随后的几个小时内,唐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情况并不寻常。广州朋友在唐失踪后一直尝试拨打电话,但29日晚上十点起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

    据唐荆陵妻子汪艳芳透露,唐荆陵姐姐知道唐要回广州居住的消息后,随即去到唐位于广州的住所,准备打扫清理房间,但发现房屋已被断电,冰箱食物早已败坏多时。而据称唐荆陵4月29日刑满出狱前后,唐姐亦曾去过唐宅,当时屋内有电并无异常。

    目前身在美国的唐妻汪艳芳女士在推特表示,未知广州当局又要将唐荆陵带往何处?唐荆陵四月末出狱后一直被当局强制安排在老家湖北荆州江陵县居住已经四个月,而如今唐荆陵想回到广州家中都有困难,实在是无奈和匪夷所思。

    公开消息显示,唐荆陵于2014年5月被捕,被当局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案还有王清营及袁新亭),案件于2015年6月开庭审理,2016年1月宣判,唐荆陵获重判有期徒刑五年,2019年4月29日刑满释放。

    截止发稿前,唐荆陵的手机尚处关机状态,未有任何消息。

    相关报道:“非暴力运动”倡导者唐荆陵出狱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9/0430/18572.html

  • 苏州戈觉平身体堪忧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7日消息】今天是戈觉平失去自由的第1028天。2019年5月13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后,又过去三个多月了,法院一点消息也没有。

    今天辩护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戈觉平。他告诉律师,身体很不好,刚刚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回来。

    戈觉平说,自他进苏州市第一看守所两年多来,因他是癌症患者,看守所一直同意家属定时送药和营养品。2019年7月30日,看守所突然宣布不再允许家属给他送营养品。2019年8月14日,戈觉平拒绝服药,进行抗争。2019年8月19日,看守所警察找戈觉平谈话,答应继续允许家属送营养品。20日,戈觉平恢复吃药。药吃下去没多久,戈觉平就陷入了晕迷,幸好没多久就醒过来了,但接下来几天身体极度虚弱,直到25日才能下地行走。他告诉律师,现在仍然很虚弱,身体比7月份又差了许多,不能做稍快一点的动作,否则就会有几秒钟的晕眩。

    他说他会慢慢做恢复锻炼,请大家放心,他会坚持到底的。感谢所有关心他的朋友。

    戈觉平,1958年8月14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人,网名:奔博,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目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邮政编号:215152)

    2006年,曾因房屋被强拆进行维权而遭当局雇佣之人殴打致伤;网路兴起后,曾因经常在新浪微博上抨击时弊,启发民智,而屡遭当局封号,成为有名的转世党;曾因热心帮助维权人士,而多次积极参与、支持各地维权活动;2014年,因声援、解救建三江被关押维权律师,曾延误了对自身疾病的治疗,导致罹患腮腺癌,后治愈;2016年,又因声援误杀强拆人员范木根以及声援709律师大逮捕事件等,而引起当局高度警觉与恐惧;2016年9月G20峰会前夕,当局开始实施苏州大抓捕,先后有十几位维权人士遭抓捕,其夫妇二人亦在其中;同年11月4日,其二人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4月27日,其妻陆国英获取保候审,而戈觉平却于2017年5月4日被苏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8年4月,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被起诉到苏州市中级法院。

    据悉,其亲如母子的岳母曾因对其担忧及思念导致抑郁症,并于2017年8月14日不幸跳楼自杀。戈觉平因长时被关押在看守所,健康每况愈下,原病处有发炎、化脓症状,且难以进食,家属和代理律师多次向苏州当局要求取保候审,但均被拒绝。

    2019年3月19日,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4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原定两天的庭前会议在19日一天就结束。

    当天有苏州本地和外地20几名维权人士到场要求旁听,但家属和朋友都不被允许进入法庭,只允许代理律师一人进入,其他人只好在法庭外等待。现场非常平静,法警只是在现场监视维权人士的一举一动,没有限制和阻碍他们进入法院。但事后,前去声援的朋友们都被警察约谈、做笔录,并被警告戈觉平案开庭时不准再去现场。

    2019年5月5日,戈觉平煽颠案第二次召开庭前会议,并于当天结束。据知情人获得的消息,此次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展示一些证据,包括视频证据。有人认为,这属于质证环节,不应在解决程序性问题的庭前会议上完成。

    2019年5月13日戈觉平煽颠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至今没有宣判。

  • 网络作家徐知汉遭人身威胁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0日消息】近日,网上流传着一群中国留学生在多伦多开着超级跑车,大骂香港同胞的视频。对此,郑州网络作家徐知汉,撰文写下《多伦多的豪华爱国车队为国争光》一文,随即文章被封并遭到多人骚扰威胁。

    昨天,徐知汉又发布一篇名为《我摊上事了-因豪华跑车一文遭来骚扰威胁》,该文在发布两小时后即遭封杀,文章中配有他们对徐知汉人身威胁的截图和来电录音,显然这不是在造谣。徐的好友宝霖十三表示,徐知汉的电话从昨天夜里到现在一直没人接,已经处于失联状态了。今天宝霖十三发文希望网友关注一下徐知汉的安危。

    宝霖十三:今天看到我的好兄弟徐知汉因为写了一篇多伦多超级跑车的文章而摊上事了,让我十分紧张,因为那些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他们能够让人消失根本不是什么大新闻,我今天要在这里说句,正告国外的超级跑车留学生们,我知道你们神通广大,你们的老子更是神通广大,如果徐知汉要是无形中消失了,请连我一起带走消失,因为我是他同伙。请大家关注一个良知公民的安全。

    这些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开着超级跑车的官二代们,组织大规模的车队高喊谩骂香港的人,他们号称他们是爱国者,骂香港人穷逼,可想他们得多有钱,在他们眼里,香港人都是穷逼,那我们这样国内最底层的人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下面有来自他们聊天记录可以看到他们是怎么称呼我们这样的蝼蚁的。他们称呼我们为低端人口。他们齐声骂香港人卖国贼,请问香港人卖哪块国土了?现如今能够有权利卖国的人,香港人恐怕没有一个吧?卖国的人还真有,但绝不是香港人。

    我知道你们的爷辈和爹辈们厉害,因为有十几亿纳税人养着你们,你们才能够在国外骄奢淫逸,别忘了是我们养着你们的儿子儿孙,你们才有如此威风在国外这样招摇过市耍威风,你们根本不知道你们是在吸国内人民的血汗。

    你们有如此豪车,真的以为是你们的爹凭本事赚的钱给你们买的吗?NO!恐怕是你们的爷爹们敲骨吸髓压榨来的。

    先暂停一下,我们来看看这些国外的官二代们是怎么威胁徐知汉的,我觉得国内外媒体应该跟进调查一下他们的背景,国际刑警和美加政府也应该出面管一管你们国家的公民了,来电记录会保存起来的,美加警方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随时提供给你们。

    是呀,徐知汉确实是穷屌丝一枚,可他站得直,行得正,哪像你们这些官二代们花着国内人民的血汗,在国外耍威风,你们是全世界最最肮脏的群体,我敢保证你们不会永远这样下去的,总有一天你们会得到正义的审判。

    就连我在朋友圈转发徐知汉这篇文章也遭到了来自澳大利亚人的谩骂,我实在不知道这位来自澳大利亚的人支持了我什么,他只是隐藏在我朋友圈的这么一位爱国小粉红。

    来看看下面这个视频,这些留学生用如此粗俗的脏话大骂香港同胞,他们把这个叫爱国!

    地点:澳大利亚,南澳大学校内。香港女留学生:HongKongStayStrong(香港保持强大)!大陆一群男留学生回应:CNMB(草泥马逼)!

    在澳大利亚骂港人:草泥马!CNM。到了日本加了一个字:草泥马逼!CNMB!这次在加拿大又变成了两个字:穷逼!

    两个字,证明了某些官二代与某些官三代们的自豪感,这份得意与自豪来自于他们的国给予其爷爷和父辈们的特权。这就是他们所谓“爱国”的真相。

    同时,儿子、孙子们不小心通过骂港人“穷逼”的“爱国”方式,坐实了贪腐的成果!

    对,你们这些官二代或官三代们,你们确实应该爱国,因为那确实是你们的国,你们可以在你们的国内带着大把的“低端人口”的血汗钱去美.加.澳骄奢淫逸,可你们不能强迫别人也和你们一样爱你们的国,因为这个国实在不属于你们眼里的那些“低端人口”。

    徐知汉这篇文章发布两小时就遭封,只是发布了他们对徐知汉人身威协的截图和来电录音,这不是造谣吧?是什么力量能够让这样一篇文章迅速遭封?我知道这事小不了,他们有强大的力量,想让徐知汉消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本人今天要在这里申明一下,如果徐知汉因此摊上事了,不管多大的事,我都是他同伙。

  • 朱承志不畏惧坐牢

    【民生观察2019年7月31日消息】律师再次赴苏州看守所顺利会见湖南著名维权人士朱承志,称老朱非常乐观,精神矍铄信念坚定。朱承志称自己不畏惧坐牢,非常想念大家,并向朋友们问好。翌日,律师顺利阅卷。

    据悉,缘于家属的敦促,本月周一(29日)律师顶着炎炎烈日再次来到江苏苏州市第一看守所,下午非常顺利地会见到了因去年4.29到苏州灵岩山为林昭扫墓,而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的著名维权人士朱承志。

    朱承志看到律师前来会见非常高兴。

    知情人士称,朱承志目前精神状态良好,信念坚定,并坚称自己无罪,且不畏惧坐牢。老朱说,非常想念大家,向朋友们问好。

    此次律师会见朱承志历时一个多小时顺利结束,无干扰。

    翌日(30日)上午,律师又来到苏州吴中区法院,就朱承志被涉嫌“寻衅滋事案”要求阅卷,发现检方控告朱承志的“罪证”信息量很大,约有14个案卷、9张光盘,全部是关于朱承志从2010年至今在境外网络平台推特(Twitter)及脸书(Facebook)言论问题。律师复制了一份卷宗便匆匆离开了法院。

    下午,律师又应朱承志之托,来到苏州第一看守所为老朱送去两条过膝短裤便离开了苏州。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朱承志的相关消息。

  • 安徽维权人士沈良庆遭遇酷刑

    【民生观察2019年5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昨日(5月28日)下午,律师刘浩在当事人家属陪同下,成功会见到了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著名异见人士、安徽合肥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获悉,其当事人被抓捕时被戴黑头套、被24小时禁止吃喝、被禁止去厕所及被疲劳审讯等酷刑,审讯主要内容涉及六四以及其接受外媒采访等问题。

    据沈良庆妹妹透露,律师在昨天(5月28日)下午到合肥市看守所会见后得知,沈良庆于5月15日晚饭后在家附近出来遛狗,当走到一个类似变压器的阴影处时,被不明身份的两个人突然劫持,沈良庆原以为是劫匪打劫,于是便大声呼救,此时小路上又闪出一位中年人称他是“警察”并拿出证件在沈良庆眼前晃动了一下随即收回,两位不明身份的人当即给沈良庆戴上黑头套带上车,在环城高速路上兜了几圈后被带到了合肥市包河公安分局。

    沈良庆被抓捕到包河公安分局的当天晚上,他被公安问询到六四30周年以及接受外媒采访等问题,缘于沈良庆不予配合,审讯警察24小时不让他休息,不允许喝水、吃饭、睡觉、以及不允许上厕所等酷刑虐待。

    对此,家属称合肥包河公安分局侵犯了沈良庆作为一位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他们太不人道,即使是杀人犯也应该保证其吃喝拉撒的权利,更何况沈良是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

    家属称,沈良庆要求警方将自己的小狗送给朋友照顾,然而警方并没有这样做,最后不知道他们将小狗送往何方。

    沈女士为其哥哥带去的香烟和茶叶看守所不允许送入,告知其说可以送衣服,无奈中沈女士为沈良庆存了点钱。

    当天下午五时许从看守所出来后,家属又陪律师来到合肥市包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见到他们过来感到非常吃惊,说“这么快你们家属还找到公安局来了?”并问“你们怎么找到律师的?”家属称“朋友介绍的”。家属问:“我请律师合不合法?”对方称“合法”,家属称:“既然合法,我就会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作为一个家属的权力”。

    随后,刘律师与沈女士又遵从沈良庆的委托,到其家中关闭了煤气阀和冰箱电源,又为沈良庆找了几件衣服打算择日送往合肥看守所。

    据悉,沈良庆妹妹与母亲都居住在安庆市,据合肥还有三百多华里,现年50岁患有精神病的小妹妹一直由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的八十多岁老母亲照顾。此次前去合肥的是沈良庆大妹妹,她同样患有高血压和肾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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