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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刘志斌被绑 家人苦寻21年

    【民生观察2020年1月8日消息】1998年4月20日,陕西延安农民刘志斌,因土地被侵占向乡政府举报,后被副乡长李新计等人用绳子绑走,从此杳无音信。妻子高秀玲苦寻丈夫21年无结果,刘志斌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刘志斌一家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小李村村民。高秀玲说:“1998年农历4月初,延安油田采油厂长冯虎群派人来到我家合法的自留地,(玉米2亩,青苗高10公分左右;果园2亩,70多棵果树已到挂果期)。既没给队里打招呼,也没给我们家通知,强行毁坏青苗,砍掉果树,非法侵占我们自留地打了油井。自留地是咱村民的命根子,为了全家人活命,我丈夫刘志斌于当年4月中向川口乡政府举报,抗议非法侵占自留地并要求赔偿。人民政府不但不为民作主,反而口出狂言:“谁强占你的地你向谁要,与政府无关”。无奈,我丈夫到川口油田采油厂找冯厂长讲理,却被保卫科干部推出门外。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逼得刘志斌走投无路,就将油矿非法侵占自留地安装的一台抽油机电机的皮带卸掉。”

    据多位目击者称,4月20日,川口乡政府副乡长李新计带领一伙人,用绳子把刘志斌五花大绑押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高秀玲说:“4月20日,川口乡政府副乡长李新计与川口采油厂薛深虎等三人到我家,没问青红皂白,就将刘志斌五花大绑拉走。4月21日,我到川口乡政府找副乡长李新计要丈夫刘志斌,他们说放了让我回家等。过了一个月我丈夫没有回家我又到乡政府找我丈夫,他们不给找人反而用电棒击我,我又到采油厂找薛深虎没找到,后找冯厂长要刘志斌,保卫科的人把我拉到另一间空房,他们同样不但不给找人,反而用皮带抽我后,让我回家等,叫不要再来厂里了他们给我找人。”

    刘志斌出事时,家里有三个孩子,最大的9岁,最小的只有2岁。目不识丁的高秀玲,向采油厂和乡政府要过人,也向当地派出所报过案,最后都没有啥结果。

    此后,高秀玲跑遍了延安城告状,同样没有任何结果。后来,川口采油厂给高秀玲安排了看油井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拉扯三个孩子。

    高秀玲表示,21年来她一直没有中断到延安有关部门追案,但都毫无结果。丈夫刘志斌失踪20多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要求当年的当事人给她一个说法,给自己儿女一个交代。

    现在正值举国上下,扫黑除恶之际,她恳请党的各级纪律检查部门和各级公检法机关,伸张正义,为民做主!

    高秀玲电话:13992184202

  • 湖北肖敬满被害死 21年无法立案

    【民生观察2019年2月18日消息】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村民肖敬满,在1998年1月乘车时因口角纠纷被多人殴打致死,家人报警后警察不出警,至今21年不予立案侦查,家人逐级上访遭层层拦截打压。受害人家属强烈要求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百姓合法权益,请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道!

    据受害人姐姐肖敬英讲述:

    1998年1月25日(农历1997年腊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和弟弟肖敬满乘坐中巴客车(车牌号:E60388)到南漳采购年货,车主是刘贤昌、刘明昌,两人系亲兄弟,因车辆严重超载造成车内人员拥挤不堪。车上乘客龚明显因一个纸箱与弟弟发生了口角,随后弟弟遭到车主刘贤昌、刘明昌雇请的几名打手拳打脚踢,顿时血流不止。我上前护着弟弟不让他挨打,结果我也被打倒在车厢里,然后他们把我弟弟从我身上拖过去,我一把没有拽住,亲眼看到几人故意将我弟弟倒掀出飞驰的车窗外。然后客车又飞快地行驶了一里多路,紧急时分,我拼命拽住司机方向盘,因对面来车司机才被迫减速,我抢先拉开车门下车,将车拦在原花庄派出所门口,期间连报几次案并大喊救命,可是警察不出警,我又请路上行人杨光军进入派出所报案,要求警察抓捕凶手,抢救伤者,可警察还是不出警。

    这时,刘贤昌扬言要叫司机刘明昌开车撞死我,我拼死不让,于是两人下车强行掰伤我的手、脚和胳膊,把我打倒在地,随后带着打人凶手逃离了现场,并将客车藏匿。我急忙往回跑一里多路,把躺在马路上不省人事的弟弟先后送往3家医院进行抢救,但弟弟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时年22岁。在弟弟抢救期间我又连报几次案,警察均未出警,一直到弟弟死亡后,花庄派出所所长徐先中和刑警大队长贺茂宏(兼法医)才露面,同时要求对弟弟进行尸检。最后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是:死者肖敬满是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其他部位未见明显损伤。6天后也就是1998年2月2日,公安局作出死亡结论是跳车身亡。

    对此结论,我严重不服,弟弟是我亲眼所见,是被他们掀出车外死亡的。公检法一个命案为什么不立案找他们都不管,我和家人找到当时任南漳县县长的刘德政(此人后升为襄阳市副市长,现已退休,与车主刘贤昌、刘明昌是亲戚关系),他满怀信心的对我说,肖敬英,你相信我三天之内把凶手抓回归案。在等待一、两年时间后,我们又去找这个刘德政县长时,他已知道是他的家门孙子造成了肖敬满的直接死亡,他很愤怒的把我们拒之门外,公然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把我们逼的无路可走。我们只好把原花庄派出所的招牌砸了两半,扛到政府门口喊冤。之后看到刘氏兄弟的客车还在继续载客,我就把他俩的客车拦在了花庄街道扣留了几天,这时警察才出面给我送达12.25案件情况说明,并说四名凶手在逃应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我放车,说他们正在抓人,凶手在广州,我只好同意放车。可万万没想到当地公检法部门联合起来造假采取各种卑鄙手段,不但不立案调查,还编造假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伪造四份假调解协议书。

    我和家人21年为弟申冤讨公道,被地方政府无数次拦截打压关黑监狱,到如今这些制造冤案人员却个个都提升了官职。在2013年至2015年县政法委曹普金和周云两位书记对肖敬满冤案非常重视,召开听证会和复查意见但查阅无档案,结论意见公检法存在很多瑕疵问题。在2017年市政法委给我安排领导秦龙,督促市检察院给南漳县公安局下涵共计六条过错,但一直到现在无任何结果。不到两年换走四个县政法委书记,这都是刘副市长权大于法欺上瞒下汇报假的结果,我和家人至今申冤无门。

    弟弟惨死,进京喊冤,警察渎职,警匪勾结,暴力打压,制造冤案,命案不破,罪犯至今逍遥法外,不知伸张正义到何年?在此恳请社会和媒体关注为谢!

    受害人家属肖敬英电话:13886206569



  • 陕西精神病杀全家21年后又杀人 精神病伤人不犯法?

    2017年2月23日,陕西绥德,62岁的“精神病人”白士高将47岁的女邻居及其6岁的女儿当街砍杀。而他上一次行凶是21年前,妻子和4名未成年儿女,倒在了他的刀斧之下。

    和当年杀人后自剁双脚寻死一样,这一次,他疑似服毒,并于事发当晚身亡。

    这个当地人尽皆知的乖戾老者,精神究竟怎样不正常?当街砍人是蓄意为之还是偶然爆发?一些追问目前尚无确切答案。但确定的是,有8条生命,在相隔21年的两场悲剧中丧生。如果他没有服毒身亡,究竟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据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亿,重性精神病患者超过1600万。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山东省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孙健指出。

    看看专家咋说——

    解读专家:北京安定医院司法鉴定科主任医师 罗小年

    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赵振海

    疑问:精神病患者杀人不负法律责任?

    罗小年:这是错误的认识。

    并不是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犯法都不负法律责任,只有被鉴定为无刑事能力的患者才可能不负刑事责任。这种鉴定应该在司法局注册的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

    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不会免于法律处罚,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处于恢复期,这时的犯罪行为,应与普通人一样承担完全刑事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有责任将无刑事能力的患者送入医院治疗。

    因此,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要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意识,并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在患者发病期间要强制患者就医,防止患者出现伤人行为。

    疑问:精神病患者能治愈吗?

    赵振海:严格意义上说,精神分裂症是临床治愈,即在药物的作用下,能够回归社会。

    当然,前提是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康复环境,很多患者经过治疗后恢复得很好,比如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著名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纳什,本人就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和疾病战斗了一生,取得非凡成就。

    需要注意的是,治疗的预后和按医嘱定时定量服用药物有关。因为大部分抗精神病药物起效往往需要几周时间,疗效明显的话需要8周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患者不要看没有效果而擅自停药,特别是当药物出现副作用时,及时和医生沟通,进行换药。

    疑问:患者如何自查“要犯病”?

    罗小年:患者要留意阳性症状的出现,比如幻觉,要有所警觉,积极主动就诊,控制病情。

    患者出现妄想症状,往往难以自我警觉。其中被害妄想最常见,患者认为别人故意针对自己做不利的事。对外的警惕性提高,总是怀疑别人,感到不安全,这种警惕性提高是病理性的。

    家人同事如果发觉患者有这些倾向,应带患者及时去医院。

    有研究表明,在明显发病以前,50%以上精神分裂症患者会有前驱症状,前驱症状是指严重程度并不是很突出的精神症状,比如严重失眠、脾气烦躁,一点小事就发火。特别在精神疾病复发的高峰期,春天或酷暑,要格外留意这些症状。

    (来源:健康时报网 http://www.jksb.com.cn/html/news/knowledge/2017/0322/109505.html 2017年3月22日)

  • 湖北省孝感市税务职工杨艳芬工作21年被拿掉饭碗

    尊敬的领导们:
        您们好!
    我是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孝感培训基地的一名职工,名杨艳
    芬,出生于1974年12月12日,现学历本科。自1995年6月份进入培训基地工作至今,在单位一直担任财务工作,到2007年11月28日基地领导把我从财务岗位上调到办公室打印资料及其他杂项工作。
    我是满怀理想和憧憬来培训基地工作,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二十一年如一日,以基地为家,拼命工作,刻苦学习。通过自学,从中专学历顺利拿到了专科、本科学历;为了工作,我加班加点,牺牲了大量的休息时间,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在从事会计的十几年间,从未出现过任何大的问题,得到了基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
    以往单位领导为职工不断的考虑为职工转正,就我进基地后,基地的领导把上班几年的职工,在1996年、1997年向市局申请(马水池主任申请),解决职工的个人身份,转为工人,并且落实到位(6个人都是小学文化及初中文化)【96年:桂斌清(桂华田局长的侄子)、刘海河、夏刚(档案都在孝昌县地税局白沙镇地税所);97年:潘红新、祝爱华(桂华田局长的侄媳妇)、刘理珍)(档案都在孝昌县地税局邹岗镇地税所)(6个工人都是在基地零起点,也是在基地工作了几年后,领导才提出申请转为工人的)。在1998年基地领导仍然向市局申请基地职工转为工人身份(其中有我),并且指标到达市局人事科,我的档案市局人事科有关人员填写过,后来让市局副局长张少强(桂华田局长跟张少强局长老家是前后湾)的妹妹张海英顶替了我的个人身份,档案可以看出,张海英的档案中是1995年6月份进入单位(附件1),但当时1995年6月张海英还未进入培训基地工作,比我迟几年进单位,从单位的工资表(附件2)中可以证实(6月份进单位7月份发工资)!张海英在2000年8月份从基地转到孝昌工作并转为工人,在1999年就停止了转为工人性质的政策,在2000年就更没有指标,无疑是1998年的指标。基地历年就是职工来基地工作了几年后,领导才向市局申请职工转为工人性质。哪有张海英还在家种田时之前几年,档案就建立单位之说?
    为此事我向基地的领导、市局领导、都申请过查档案,一直得不到解决。2014年丁贵清局长分管人事科,在我的申请上批示叫人事科协助调查,张少强局长百般阻扰不让查人事档案,怕查到他自己的头上来,还说我有什么资格查?凭什么查?
    市局办公室对我的回复是歪出事实,说基地在1996年、1997年就不存在转与不转之说,活生生几个人都是在基地上班几年后,都是马水池主任申请转的正,硬说不存在(潘红新、夏刚在前几年从基地转到市局去上班;桂斌清、祝爱华在基地办理提前退休,退休后把工资转到市局去;现在还有刘海河、刘理珍仍然在基地上班)。
    市局监察室的回复是,让我自己找证据。
    2015年张少强局长调到分管人事科,把人事科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换掉了,仅仅留了一个人,现在他分管人事科更加不可能查了。
    因在单位工资及待遇一直不公,在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中我打电话给张少强副局长,向他反映我工资待遇不公平一事,仅仅说了一句话,三年张少强局长都把电话挂了,不给任何机会我向他讲明情况,不理此事,逼着我离开单位。
    2014年8月29日我在网上看见别人都在反映工资情况,我也反映了一下。之后把问题转到孝感市政府督办办公室汪主任,汪主任打电话给我问清情况后,告知我会有人跟我联系的。之后我多次跟汪主任联系,汪主任说会有人跟我联系的,最后一次联系汪主任时,汪主任说:不对呀,结果都回复上来了,还没有人跟你联系吗?说实话,到底有没有人跟你联系?我说:真的没有,不然我不会又打电话来麻烦您!过了1个多小时,市地税局办公室罗军主任打电话给我,叫我马上到市局去,了解一下我反应的情况,这时我才知道市局办公室可以管我的事情。问题是了解了,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当时我提出的诉求是:1、2014年7月1日中央出台事业单位政策后,基地把两位工人的工资转到市局去了,我也要求转到市局去,并且要求跟两位工人同工同酬,;2、社保、医保按照市局的文件靠,扣除已交社保金额,差额补给我;把强行扣除我的社保钱补给我;从2008年起至今,把年终奖金工人发放了的,我没有发,补给我。
    之后基地出纳徐国林对我又打又骂这件事情,我提出新的诉求:1、恢复我的财务工作;2、在1998年我已经转为工人性质,被有社会背景的人代替了,我要求查档案,恢复我工人的身份。
    2014年11月5日基地领导陈鹏跟我谈话,并交代抽个时间叫我跟出纳徐国林查一下以前对我不公的凭证,11月10日我才到徐国林办公室去,根据陈鹏主任的宗旨跟他商议,抽个时间查一下,当时徐国林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资料出来给我看,我看后,只有对我不公的资料,我就说,你要拿出另外一张表格来对比一下才看出哪一些对我不公。他就翻脸了,我现在没有时间,并开口对我大骂,又动手打人。这就是公务员的素质,办事能力!之后基地领导陈鹏把徐国林、我叫到他办公室去当面说当时发生的情况,之后徐国林当面跟我道歉。(2013年年底徐国林与另一个同事杨新勇打架,派出所来对徐国林罚款3000元。)市局得出的结论反而是我诬告徐国林打人(2015年开年,市局张少强反而把徐国林调到分管人事科的科室,也就是“有功之臣”)。
    为什么一直不跟我涨工资,一直把小鞋我穿?事出有因:
    2006年基地领导林小平向我提出把账面上的100多万转到他的股票上去转一转,我只反问了一句,跳水了怎么办?为此事,他向市局张泉虎局长那去告状,说我在张局长的事情上作梗,两人联合起来在2007年11月28日把我从事的财务工作上拿下来,从财务工作岗位下来之后,领导接着把小鞋我穿。
    2008年年终奖金林小平主任给两位工人发3.5万多元,我没有(之前是工资不一样,补助、奖金都是一样的)。接着之后到现在的待遇、奖金我跟两位工人的仍然还是都不一样。
    在2008年劳动法出台时,孝感市国税把满了10年的人员转为工人,把没有满10年的人员送到劳务派遣公司去了。当年孝南地税也转了一部分人。市局、各县市把没有满10年的人员都送到派遣公司去了(最长工龄7年),并且把从进单位时没有买社保、医保的钱,单位、个人的那一部分一起算给个人了,以600元的标准基数算,243元/月×12个月×7年=20412元(附件3)。
    当时我的工龄是13年,没有给我任何交代,既没有转为工人,也没有按照市局的600元的标准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而是按照社会上倒闭单位的最低标准给我交的社会保险(附件4),单位及个人一共:14174元,单位:10647元,个人部分:3527元,个人的那一部分在2008年工资表上已经扣除了3936元(附件5),单位要返给我409元,不但不反,反而强制性的另外还收我几仟元。2008年别人的社保、医保在工资上发给了个人,买社保时反而单位又跟他们买,单位及个人那两部分一分钱也没有交。医疗保险95年-2008年单位没有跟我交,95年6月进单位,买社保时却从1996年1月份开始买。更没有跟我涨工资(没有涨到跟两个工人同工同酬)。
    2012年基地领导陈鹏(陈鹏是张局长一手提起来的)统一跟职工涨工资时,把少我200元工龄工资的人杨新勇,工资调到跟我一般多,另外又跟他升一个副经理(领导把司机刘胜利提升为经理,他去找领导,凭什么他没有升职?),经理职位又有补助(每个月用维修电脑或购买电脑配件发票冲)。涨工资时把我的工资定一个死工资,工龄工资取消了,而基地到现在一直仍然存在工龄工资(50元/年,每满5年另加100元)。
    2013年年底,大部分职工都去搜山上的杂草、树枝,同样是劳动,基地只发几个人的补助,每月500元,发了几个月,还有没有去劳动的也发补助(补助款用2013年9月至12月绿化承包费用,在9月份单位就已经跟承包人解除了绿化承包)。
    2014年基地买社保,在12月份社保单上有6人,而在单位上班的只有2人(我和税光美),其他4人(韩本华、张承荣、汤菲、向琪)在2013年年底及2014年开年就已经辞职,费用单位全出,而我们在单位上班的反而还扣钱。
    单位职工进餐时,每个部门一张桌子,基地领导陈鹏拉帮结派,把跟我一张桌子一起进餐的人员都叫到另外一张桌子去进餐,意思就是孤立我。这么小的事情就拉帮结派,可想而知在其他的事情上就更不用说拉帮结派了。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文件出台,从即日起打破铁饭碗,新老员工今起变身为合同制员工。在文件下来之后几天,刘理珍就在单位骂人,骂领导没有跟她做好事。之后基地领导陈鹏为两位工人【刘海河(刘海河是张少强的妹妹张海英的老公的老表)、刘理珍】奔波,向市局申请提前退休,当时没有提前退休的政策,市局没有同意,接着又向市局申请把两位工人的工资调到市局去,市局同意了(副局长张少强分管基地),9月份两位工人的工资就调到市局去发放了,两位工人的铁饭碗保住了。向我这样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无人问津,本身在中央下达文件,给我再一次机会跟2个工人同工同酬,基地领导、市局领导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市局把作废了的工人性质弄成不作废,弄虚作假。就算基地领导、市局领导不把我弄到市局去,根据事业单位新政策,工资应该跟工人同工同酬吧。
    2014年年底,在陈鹏准备调离基地前几天时,还在单位搞竞争上岗,在交接时,张少强来基地,陈鹏对张少强说,今天准备在大会上开除我的,结果因我请病假不在单位。
    2013年5月份为工资待遇不公平,就没有领工资至2015年1月,单位还把我的工资开收据充公,直到2015年2月份田水平主任调到基地后,田主任叫我先把工资领了,你的工资确实是少得点,开年后我向市局领导反映,把你的工资涨起来。到开年后领导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先说市局领导要调岗位,现在还是张少强分管基地,去找他会解决吗?在短短几个月内,市局分管基地的领导换了几个,为这事我找过基地的领导、市局领导多次,一直得不到解决。
    2015年开年,孩子的奶奶胃癌,在医院动手术,住院4个月,到处借债用了10几万元,之后回家休养,在连水都不能喝的情况下,又到医院去住院1个多月,又借了几万元,医院下通知不能治疗,在9月2日去世;孩子的爷爷身体也不好,在2月份去医院检查,查出是肝腹水,也一直在治疗。
    2015年8月份我去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下达单位文书(附件6),根据劳动法,叫单位在8月30日之前,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并把工资涨到跟工人同工同酬。基地领导田主任把文件送到市局领导,市局领导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不但不遵照劳动法来,反而在9月份研究,决定基地关门。
    在2015年9月14日市局下文,安排基地领导跟员工开会,要撤销关闭基地,清算员工。只有我工作的时间最长达到21年了,其他十几人中最长工龄只有9年零几个月。9月15日律师来基地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9月16日我到市局去找分管基地副局长李先成,跟他讲了我的前前后后情况后,李局长叫我以文字的形式只写进单位的时间及现在的诉求给他(附件7)。现在单位依然存在,并留了5人在基地{2个工人:刘海河(张少强的亲戚)、刘理珍;2个厨师【程长刚、林春山(林春山是田主任在部队时就认识的)】,2015年进单位的);一个司机(郭超,田主任的亲戚,在2015年进单位的)},基地仍然有留守人员,市局领导把我和2个工人在2014年7月1日起都是一样性质用工的,搞得不一样。甚至基地领导及市局领导现在强制性不要我上班,在2015年9月22日上午我去基地上班时,大门紧闭,不开门,我打电话给值班人员刘海河、程长刚开门,都说在家休息了,单位没有一个人。可我想办法进去单位了,他们仍然在单位值班。接着我跟基地领导田水平打电话,他说你不用再来上班了。接着跟市局副局长李先成打电话,李局长说:你的事情今天上午我已经在市局党组会议上向各位局长都提出来讨论了,决定跟你清算。我今年才回市局,我只认另外2个工人现在是市局正式工勤人员,你个人身份的问题,我解决不了,以前违规的事我不管。接着我又跟分管信访的副局长周宗登打电话,问我的情况在市局党组会议上讨论了没有?周局长说:你的事情在党组会议上还没有讨论,有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就算要清退职工也要一分为二吧?也有一个时间界限吧?也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来吧?即使要关门,单位还有留守人员吧?劳动法明文规定优先考虑工龄长的职工及家庭困难的职工在单位留守。事业单位也明文规定从2014年7月1日不存在转与不转之说,新老员工一视同仁都视为合同工。可领导整整有词不管以前的事。那全省各地市州的局长接二连三查出问题,都是以前的违规事情吧?现在分管的领导能说不管吗?市局领导又一次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来麻烦您们!
    像我这样工作了21年,1998年我已转为工人,被有社会背景的人代替了(乱作为),2008年满了10年的有政策转为工人,孝南地税转了一部分人,国税也转了一部分人,我一直在单位,而我没有转(不作为),2008年劳动法出台,满了10年的都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并同工同酬。现在中央一次又一次地好政策(有令不行),难道我总要面临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为的一次次地擦肩而过?停留在原地踏步走?上有老下有小,自己就养不活(工资拿到手才1644元/月),谈何赡老养小?为何政策就不能落实到我处呢?甚至市局领导现在要把我赶尽杀绝,不留后患清退掉,把我的饭碗拿掉。难道仅仅那一次没有随领导的意愿,就一直报复我吗(胡作非为)?难道领导的权利大、势力大,为了自己一己之私利,就可以把别人的指标站着不放吗? 难道领导刚到单位来,就可以不管以前不知道违规的事情吗?我坚信总有一个地方会管此事的!
    尊敬的领导们,现在我只能寻求您们的帮忙,来帮我查人事档案,恢复我的工人身份,从转正那时起至至今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补给我!并且同工同酬,工资也转到市局去发,恢复我的财务工作。
    从参加工作至今,已有二十一个年头。这二十一年里,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到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我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培训基地,奉献给了孝感地税。长期在远离市区、远离家人的基地工作,遭遇的是冷眼、打击和不公,陪伴的是孤独、辛酸和无助。
    尽管我只是一个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普通工人,但是我相信上级领导,相信上级组织。因此,我恳求您们认真调查此事,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此致
     
    敬礼!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孝感培训基地
                                    杨艳芬
                             联系电话:13995880273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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