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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帅仁兵案庭审纪实

    【民生观察2022年10月28日消息】2022年10月26日下午,湖北人权捍卫者帅仁兵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潜江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帅仁兵的妻子梁志英与潜江当地的十余位访民,参加了旁听。但是,被潜江市列入重点信访稳控对象的伍丽娟、王荣洲等访民,则被政府维稳人员控制在家,不许前去法院参加旁听。

    据参加旁听的访民介绍,本次潜江市检察院指控帅仁兵所谓的“寻衅滋事”有两起犯罪事实:一起是发生在2015年1月,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园林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到北京对帅仁兵截访,说帅仁兵利用信访压力,迫使办事处为他买了一张去福建漳州的火车票,并给了他两千余元生活救助费;另一起是发生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园林街道办事处为了不让帅仁兵进京上访,说帅仁兵同样是利用信访压力,迫使办事处给他支付房租、小孩学费等共计四万余元。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第一起犯罪,帅仁兵矢口否认自己去过福建漳州,并坚称自己没有从办事处领取过一分钱。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第二起犯罪,帅仁兵说房子是园林街道办事处直接与房东签的协议,小孩读书的事也是办事处直接与潜江市诚明学校联系的,这些钱都是办事处主动支付的,自己从而参与此事,更未威胁、恐吓过办事处的任何工作人员。

    旁听的访民还介绍说,帅仁兵的律师也参加了当天的庭审。对于检察院的指控,律师进行了强有力的反驳,认为指控帅仁兵强拿硬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强调园林街道办事处仅仅因为帅仁兵还在继续上访,又以当初违背其真实意思为由,认为是被“迫使”支付的,这实际上是园林街道办事处的事后反悔、秋后算账的打击报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有损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第一起事实,律师指出公诉机关曾于2016年已起诉过一次,现在又以同一事由再次起诉,属于重复追诉,违反了“一事不再审”的原则和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规定。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第二起事实,律师指出园林街道办事处与帅仁兵之间的纷争,是撤销权行使的民事纠纷,应由园林街道办事处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途径来实现,而不应由公诉机关越俎代庖,通过公诉程序来处理。此外,律师还指出,2022年4月7日,帅仁兵被潜江市公安局送到潜江市济楚医院行政拘留15天,而没有送至拘留所执行,这是执行场所违法;同时,帅仁兵夫妻长期在潜江市租房居住,有合法的固定住所,且涉嫌的犯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根本不符合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而潜江市公安局将帅仁兵指定在潜江市济楚医院监视居住,这是违法指定监视居住。

    庭审中,一位女公诉人对律师的辩护恼羞成怒,试图打断律师的发言,律师则大声抗议说公诉人不是法庭的审判长,无权打断律师的发言。公诉人听后,一语顿塞。不久,主持庭审的女法官又以时间为由,试图打断律师的发言,律师则提出强烈质疑,说不能因时间的问题而使庭审流于形式,要求法庭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并提醒法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头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维护本案的公平正义。法官听后,默然无语。

    庭审结束前,检察官建议对帅仁兵量刑四年六个月,而帅仁兵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要求法院判决无罪。最后,女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 漫话人权·望夫成石

    编按:2018年12月26日上午,王全璋律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秘密受审。凌晨五点,当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准备出门的时候,竟被在楼下守候的十多名国保拦截,不准她前往天津。在“709大抓捕”至今三年半的时间里,王全璋律师一直被秘密关押,杳无音讯,李文足和其他几名律师多次试图探望他,或进一步了解他的健康状况,但都遭拒绝。

  • 四川陈云飞案将于12月26日在成都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24消息]民生观察日前从律师处获悉,著名民运人士陈云飞涉“寻衅滋事”一案,将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此案原本半年前开庭,但开庭当天,法院通知无理由延期。
     
    去年3月,陈云飞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移送检察院时取消其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原定今年6月30日开庭审理,开庭当天早上,辩护律师刘正清和冉彤突然接到法院通知称,延迟开庭,时间待定。
     
    冉彤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开庭前无理由延期的情况十分罕见。据媒体报道,开庭当天有大量民众在法院门口声援陈云飞。另外,多个国家驻成都领事馆的人权官员要求旁听庭审。而陈云飞本人也向外界透露,他要在法庭上表演名为“打瞌睡”的行为艺术。
     
    现年49岁的陈云飞是四川人,九十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八九学运的参与者,著名民运人士,自称“驯兽师”,主张“快乐维权”“快乐民运”,长期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并以各种行为艺术批评当局,被誉为民运届的行为艺术家。
     
    他的行为艺术常常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发人深省。例如,2007年6月4日六四18周年当天,他在《成都晚报》上,成功刊登“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监视居住半年。他曾经营过一个农场,取名“陈氏劳改农场”,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招牌上,号码前7位写的很小,后四位则是大得夸张的8、9、6、4。
     
    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到四川新津县,为八九六四死难者肖杰、吴国峰扫墓时被警方带走,10天后才得知,他已经被刑事拘留。

  • 5.5万精神障碍患者建起健康档案

    26日,中央综治办召开全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笔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广州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康复模式,目前已为5.5万精神障碍患者建起健康档案,并探索出一套“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的防治康复模式。
        对于精神障碍患者,广州按照“先救治后甄别”的原则开展救助,全市6个救助站与114号码百事通对接,加强对街头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开辟500张床位的流浪精神病人救治管理病区,近3年来共救助流浪精神障碍患者4078人次。
    这些精神障碍患者如何更好地治疗?笔者了解到,广州开辟并实施了一种“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全市12个区(县级市)都通过指定(或协议委托)一家精神科临床医疗机构承担本区精神疾病临床诊断治疗工作,各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定期派出精神专科医师到基层社区开展巡诊服务,对口帮扶与指导,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与此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协作,在160多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包括上门探访、家庭辅导、协助家庭处理危机事件、中途宿舍等服务。
    笔者从会上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政策,广州市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负责免费收治特困、低保救济、优扶对象,以及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市公安局、市强制医疗所免费收治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全市设17个精神科免费门诊为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医保部门将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列入了医保指定门诊慢性病病种;精神疾病医保参保人住院免付起付线。
    (来源:光明网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5-03/27/content_105477889.html2015-03-2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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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冤民万里行闵现国26日到达湖洲

    冤民万里行2014年11月26日报道:闵现国(山东省临沂市闵现国启动“冤民万里行”行动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4/1121/11297.html)已到湖洲,受上海冤民邀请,今晚稍事休息,明天向上海进发。
     
    今天,是大雨不能成行后的第一天。他说,他走得较慢,逗留的时间较多,因为他远离了山东临沂,想慢慢走下去,万里行是一个框架,万里行的目的是把自己的冤情向世人告知。据闵现国说,今天他演说案情四次,得到围观者的同情,更听到了对邪恶者的怒骂声。
    他说,今天拍了一部分很有意义的照片,只是手机没找到有免费网的地方传输。
     
    此时近晚九点,闵现国正找一个合适的避风的地方住下来。

  • 武汉二十多名访民9月26日下午聚会的图片

    今天,2013年9月26日下午,武汉访民夏幼华、汤素芳、吴桂饿、许静静、孙小环、周立衡、胡囯红等二十人齐聚江汉路步行街一个歌厅内,谈维权感受和对未来的期望。

    以下是今天的图片:

  • 百名律师签署《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

    4月26日中午,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的徐灿律师将一份《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和签署律师名单,快递寄往国家卫生计生委,表达律师界对精神卫生领域法治建设的热切关心,并呼吁医、法、政等各界携手推动精神卫生领域的进步。
    据悉,在5月1日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实施前夕,已有130多名律师签署此宣言,未来人数有望不断增加。
    据宣言的发起人之一徐灿律师介绍:“2013年5月1日,历经27年立法过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精神卫生领域中持续推动法治和社会进步的一大成果,值此历史时刻,为引起社会、相关部门及更多公众对这部法律的实施和相关领域问题的关注,我们起草了《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2013年4月开始正式征集律师签署,短短不到一个月之内,获得了北京、湖北、广东、上海、新疆等全国各地超过百名律师的踊跃响应。”
    宣言中首先介绍了精神疾病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便是保护每一位普通公民的权利。其次,宣言赞同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享有并有权行使所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并认为这些权利不应因为精神障碍的原因而被剥夺。最后,宣言提出,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护,十分需要职业律师的参与和行动。(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 林洁
    http://he.people.com.cn/n/2013/0427/c337249-18554352-2.html) 

    附: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律师行动宣言
     
    精神疾病(也称社交心理障碍),即非躯体性的疾患与障碍,因生理、心理及社会等多种因素而产生,与躯体疾患一样,与人类如影随形,相互共存。尤其是随着医学发展,精神疾病的外延不断扩展,精神障碍已远不是传统或通俗意义上的“精神病”、“疯癫”。与躯体疾患一样,无论在人生什么阶段,都有可能出现精神心理有欠健康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从理论上讲,人人皆有受此苦厄之人生风险!
    由于精神障碍患者长期遭受社会文化的歧视和误解,精神疾病更是可能导致人身自由等权利受到限制或剥夺、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甚至践踏,故而精神卫生领域是公民权利保障抑或受损的关键领域。
    因此,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利,便是保护每一位普通公民的权利,且由于权利保障的专业性,该特殊领域的人权保护十分需要职业律师的参与和行动。
    为此,我们——来自于中国各地的律师和法律人,值此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即将正式生效之历史时刻,在此郑重签署本宣言。我们赞同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的规定——精神病患者都有权行使《世界人权宣言》等有关文书承认的所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所规定的残疾人(包括精神残疾)有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的权利。我们并认为:这些天赋人权,不应因为人类部分同胞兄弟姐妹不幸遭受精神障碍而被剥夺。
    我们认为:只要一个公民的权利受到限制,他便天然地具有获得律师法律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亦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们相信,律师的有效参与,符合被代理人利益最大化的代理原则,有助于加强弱势的精神障碍患者话语权,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护。
    因此,我们庄严承诺:我们将秉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所表达的理念,即“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积极投身这一领域的人权保障,不拒绝代理精神障碍患者案件,热心帮助身边因为精神状况而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关注精神卫生领域的法治进程;推动政府、社会和公众消除对精神障碍患者歧视,并通过我们专业尽职的法律服务,用实际的行动,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护!
     
    签署人(请附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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