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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9镇压事件八周年

    三天前,7月6日,偶见网友上传屠夫吴淦先生品饮啤酒的照片,满脸笑容、一身正气,与2015年—709元年—入狱前相比,音容未改、笑貌依旧。当然,岁月无情,八年的牢狱磨难一定会对一个人的身心造成不可恢复的摧残,一定会在一个人的面貌上留下沧桑痕迹。被中共监狱摧残了七年半、年长吴淦约二十岁、比吴淦早三个月出狱的胡石根先生身上就明显地留下了中共迫害的印记。

    从2015到2023,从709元年到709八年,整整八年,就这么如白驹过隙,转瞬而逝。这八年,被很多事件紧紧地连在一起,仿佛是历史长河专为709打造的一个时段,709蒙难者的家人们持之以恒的抗争、辩护律师和其他人权律师争取辩护权的坚韧、中外各界人士持续至今的声援和支持……,都使得这八年成为一个紧紧连接的长长的年份。

    在中共那里,709一定隐藏着大量的阴谋和诡秘,这些阴谋和诡秘有待未来某一天解密,就像东德史塔西和苏俄克格勃罪恶档案的解密一样。这一天是不确定的,因为我们尚不能确知它是何年何日;这一天是确定的,因为我们确信、因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这一天一定在不远的未来等着我们。

    其实,不用等待共档案的解密,仅凭中共党媒的公开报道、中共公安的权力行使模式及各种蛛丝马迹,足可判断709惊天大案是由中共公安头目傅政华、孙力军二人领衔操盘、炮制而成。傅、孙二人原本企图把709大案作为进身的台阶,他们也的确短暂达成了个人的目的,傅由正部级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调任司法部部长实职,孙由公安部国保局局长升任公安部最年轻的副部长,并且在2020年武汉疫情高峰时期出尽风头。然而,在所有官员无不投机钻营的中共专制体制内,权力地位、荣华富贵之得失均无章可循、飘忽不定,完全由更高和最高掌权者的任性所决定。2020年、2021年孙力军、傅政华先后锒铛入狱,被其所投机和效命的专制体制无情反噬,并于2022年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得减刑、假释。短短五年之间,傅、孙二人由权柄显赫、权倾朝野的高光时刻堕入万劫不复、身败名裂、为天下笑的至暗深渊,恶有恶报,因果不爽,报应来得何其速也!傅、孙二人的过山车命运把中共官场的绞肉机本质暴露得淋漓尽致。

    709大抓捕虽直接是由傅政华、孙力军二人为其个人邪恶政治目的而炮制和发动的,但此次规模如此之大的抓捕显非傅、孙二人能最后定夺;种种迹象表明,709大抓捕也得到了中共更高层级的支持,如一定得到时任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时任中共公安部长郭声琨的支持和批准,否则抓捕行动绝难实施,网传2016年8月初709案庭审期间,孟建柱就亲临天津“指导”;709大抓捕甚至一定也得报经2014年设立的中共国安委批准,因而也一定得到习近平的首肯。

    与傅、孙二人的盛极而衰相比,与中共公安部企图一举荡除民间异见人士而最终却不得不草草收兵相比,709蒙难律师和公民及其家人熬过了傅、孙之流及其把持的中共公安来势凶猛、其势汹汹的打压和迫害,慢慢稳住阵脚,以各种形式展开反击。709蒙难律师和公民在长达六个月的单独囚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与世隔绝的严苛情势下,各自为战,进行了艰苦而有效的抗争,尽管中共使出了强迫电视认罪等卑鄙“文革”伎俩,709蒙难人士依然赢得了国内外各界的尊重。709蒙难人士的夫人群体绝地反击,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在国内外正义力量的声援下,迫使中共最终不得不大大缩小刑罚迫害的范围,709大抓捕以黑云压城之势始,以灰头土脸、一地鸡毛终,与“六四”屠杀一样成为中共挥之不去的噩梦和长久的负资产。

    中共公安在709大抓捕中系统使用的颠覆政权罪名、武警看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剥夺或限制自行委托律师的权利等等反法治伎俩,在709之后成为对付民间异见人士的通用手段。这些手段或者像709案一样全部使用,或者两种以上组合使用,如在“12.26”厦门案中,中共烟台、宝鸡等地公安就对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常玮平律师等人滥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动用刑讯;经抗争后许、丁二人虽自行委托了律师,却又以莫须有的危害国家安全为由要么剥夺、要么限制他们会见律师的权利。

    中共公安之所以痴迷于对异见人士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剥夺或限制自行委托律师和与律师会见的权利,乃因明知根本无法定罪却企图靠与世隔绝、孤立无援的恐怖氛围来逼迫、诱骗异见人士认罪。中共的法律不仅一直被异化为仆从于中共的政法,而非独立的司法,而且十数年来更越来越公开的流氓化和痞子化。

    709大抓捕全面暴露了中共敌视法治、仇视律师的专制本质,也直接向欧美宪政、民主世界发出了挑战,亮出了中共誓与西方宪政、民主阵营敌对到底的狼子野心。709大抓捕是中共红卫兵一代当权者对追求公民主体地位的律师和公民的扑杀,是陈腐、僵死、不肯退出历史舞台的斯大林、毛泽东皇权和共产专制党天下政治对宪政、法治、民主的公民政治的围剿,是党高于国、党大于法、党凌驾于政府之上的党国私家天下对真正的人民至上的国家的负隅顽抗,是共产专制的刀把子和枪杆子对人民意愿的碾压。2021年拜登当选美国总统不久,中共党魁习近平即毫不隐晦地向拜登宣称专制是未来的潮流、民主在一个越来越复杂的世界里无法发挥作用,亮明了中共绝不实行民主的死心和底牌。针对习近平的这番专制叫嚣,拜登在就任总统后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21世纪的民主与专制的较量”,“我们必须证明民主是可行的。”709大案,以及二十六年前的“八九”学潮,都体现了中国大陆新兴的民主力量与冥顽不化的共产专制之间的较量;2300多万台湾人、740多万香港人都已证明民主是可行的,也证明了中国人像欧美民主国家的人民一样有能力建立高效而完善的民主,中共以子虚乌有的所谓中国特色抗拒宪政、民主,目的不过是为了死守共产专制党天下而已。

    作为709大抓捕的直接蒙难者,吴淦和胡石根最后出狱,709大案可暂告一段落。然而,709蒙难律师谢阳二次蒙难,在709大抓捕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余文生律师再次被抓,李昱函律师被久拖难判。709大抓捕是“六四”屠杀后中共实施的又一次大规模镇压,709不会被历史遗忘,709蒙难者们将会被记入史册,而709大案的炮制者、参与者们如傅政华、孙力军之流,以及争相把709案的所谓起诉、审判写入工作报告以分享709天功一杯残羹的中共两高长官周强、曹建民等人,将被并且已被记入历史的恶人榜,沦为笑柄、贻笑后人。

    民生观察 2023年7月9日

  • 709特大事件真相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刑法学博士,震惊世界的709事件直接、主要的受迫害者。

    由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法治、人权政治团伙制造的这起震惊世界的709事件,虽然操纵该案的傅孙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傅孙政治团伙的骨干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者还在政法队伍中掌握司法权力,继续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不彻底铲除这个政治团伙,宪法和人权就不可能得到维护,人类共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就会被继续肆意践踏。

    所以铲除傅孙政治团伙所有成员并肃清其流毒,乃是我等法律从业人员捍卫宪法,维护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也是所有捍卫人权与正义的人们的期望。

    一、709事件的发生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从2015年7月9日凌晨开始,陆续抓走了北京律师王宇、周世锋(锋锐所主任)、王全璋、黄力群、谢远东、李姝云、刘四新、谢燕益、李和平,还有公民包龙军、王方、高月、赵威、宗教人士胡石根以及广州律师隋牧青、湖南律师谢阳、广西律师陈泰和。在此之前已被抓的还有北京律师刘建军、公民吴淦、翟岩民等20人。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和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从2015年7月10日起数日内,专案组分别对全国各地近千人强制谈话、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起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事实也是如此,当我们提出聘请律师后,被聘请的律师要么受到威胁,要么被抓捕,要么被吊销律师证。在傅孙团伙操纵下,2015年7月11日到18日,国内多家官方媒体根据公安部指示,用警方提供的材料对我和锋锐所进行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报道,在央视等媒体上对我和锋锐所、刘四新、王宇进行文革式游街公审。全国的律师和大批公民联合签名,对傅政华、孙力军团伙体系和官方媒体记者予以控告,这些控告信均石沉大海。

    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明目张胆违反宪法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破坏中国司法声誉的恶劣行径在国际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政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持续多年关注709案,直到我2022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媒体将我出狱的照片和同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傅政华的照片放在一起,标题是《709案“主犯”周世锋出狱回家 傅政华被指蓄意制造假案遭报应》。709事件影响至今,是世界历史上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政治、法律、人权事件。

    傅孙两人虽然得以法办,但这两人的余党却还掌握司法权力,继续假借法律的名义为非作恶,践踏宪法和基本的人权。本人和其他709事件受迫害者多次向多部门控告这个反宪法反人权团伙,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合法回复。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维护宪法人权的仁人志士仍被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关押。所谓的709专案组,实则是践踏宪法人权的傅孙团伙,其余党依然非法扣押受害者大量的财产,非法阻挠受迫害者控告申诉。即使在中共中央于2021年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这个庞大的政治团伙还在继续违抗中央精神,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国共产党二十大以后,傅政华孙力军的反宪法、法治、人权团伙也完全没有收敛的迹象。

    二、709事件的原因

    709是傅孙政治团伙代表的黑暗邪恶势力对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所代表的光明正义力量进行的野蛮、惨无人性的血腥迫害,其具体原因概述如下:

    (一)我成功为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辩护,遭到傅孙团伙的迫害。

    2015年7月9日夜近11点,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看守所9个月的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被无罪释放。我作为张淼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张淼关在“黑监狱”一个多月,其中有三天四夜不让张淼睡觉,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和酷刑,是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于是,在张淼被释放几个小时后,7月10号早上,我和当事人及亲友在宋庄7天酒店休息,我的房门被踹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被戴上黑头套、反手铐住、用胶条粘住嘴、用衣服蒙头被带到了非法设立的黑监狱。律师和当事人以及亲友还没有分开,就将律师非法绑架走,这是对宪法和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的公然亵渎,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践踏,对德国、欧盟乃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公然侮辱和挑衅。

    我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张淼成功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却因此被傅孙记恨,是他们制造709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秘密关押的单人房间,他们对我使用酷刑,反复调查是谁委托我代理张淼案件,代理费多少,还调取了所有锋锐律师所留在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检察机关的公函、委托书。他们公开说(有不间断视频为证):“你不要命了,还亲自代理张淼的案件”,“要不是时代周报张淼案件也不会整你和锋锐所,也不会有709案。”公安反复审问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德国人,如德国驻华使馆的一秘安淑娜,时代周报安可馨、南德意志报记者凯等。傅孙团伙企图从中找出所谓的案件线索,最终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办案人员说:“你们的案件对你们有利了,总理访问德国,给德国啤酒做了广告,并且还买了德国的修路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者,对人权高度重视,时代周报张淼的被捕在德国、欧盟、美国引起极大关注。当张淼被无罪释放后,关注张淼案的民众喜悦还没持续一晚,作为张淼的律师被捕,爆发709案,震惊了全世界。

    不惧傅孙团伙的威胁,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尊严,用高水平的辩护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是我作为律师的荣耀。对世界而言,德国时代周报张淼案的胜诉是律师运用法律对人权信念的守护和正义的胜利,维护了中国宪法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中国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然而,如此有广泛国内外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却被傅孙团伙玷污了。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引起全世界持续多年的强烈关注,给中国的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傅政华孙力军团伙实施的709案不仅使我个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使几百名律师、公民和亲人分离,常年被跟踪骚扰,失去工作和正常生活。

    (二)傅孙团伙制造709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和锋锐所多年来秉持着善良、宽厚、同情和正义的人道信念,承担社会责任,扶危济困,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

    1、多年以来,我代表锋锐所接纳了被打压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律师。这些人皆是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者。我的这个行为引起傅孙团伙的不满。锋锐律师所先后接纳了公民吴淦、杜导斌、张耀杰、律师刘晓原、王全璋、程海、王宇、李昱涵、刘四新博士后等等一大批社会知名贤达,为这些人提供生存和工作机会,使他们可以继续实现捍卫人权和正义的理想。这成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状之一。

    2、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很多访民伸冤、法轮功和其他知名人士的案件,被傅孙团伙攻击为炒作热点事件。锋锐所从成立开始,到709案件爆发的2007-2015年间,代理了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维权事件:三鹿毒奶粉案、黑龙江建三江非法培训基地(又称黑监狱)的撤销,还有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叶红霞案、天理案、朱承志案、冀中星案、杨佳案、艾未未案、伊利哈木案、吴祚来案、夏业良案、铁流案等等。这些案件全部是当事人听闻锋锐大名,依法委托我所律师代理的,被傅孙团伙作为我和锋锐所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在709专案中,专案组对我代理的案件肆意歪曲,用威胁、抓捕我当事人的手段,企图让他们陷害我,但是都被我的当事人拒绝。

    2015年春节前三天,当国人不远万里赶回家过年时,我到数千公里外的福建莆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春节假期里大年初五我到山东冠县,为了第二天第一时间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种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被709专案组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反复调查,并多次跑到莆田、冠县,企图劝当事人诬告我。莆田当事人说:“周律师这么敬业,业务又很专业,没法告。”冠县当事人说:“周律师不需要看材料,发表半个小时的辩护意见,旁听群众不顾法警阻拦,自发热烈鼓掌12次。还在法庭外用三分钟时间化解了一场群众间的冲突,确实没法告人家。”

    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将他们认为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罪的民工从广州抓到鄂尔多斯看守所,公安拿着打印好的讯问笔录强迫所谓的嫌疑人签字,威胁道:“不签字,就把你们扔到沙漠活埋。”检察官在起诉前,到看守所问他们,警察是否有逼供,回答“有”,结果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上写成“没有”。

    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对这项证据的质疑。检察官听了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气急败坏道:“不能判缓刑。”当事人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位女士家里还有几个月大吃奶的宝宝,都被判了实刑。法院判处的罚金等值于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非法阻拦律师介入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在庭审结束后签字时说,要就以上检方的非法行为提起控告。我被抓后央视说我闹法庭。专案组说我在法庭上态度不好,颠覆国家政权。

    2014年我用几个小时时间为广东农民工群体讨回了多年未能讨回的五千万工资。专案组跑到广东中山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调查我是否在谈判过程中和欠薪方鄂尔多斯集团拍了桌子,如果拍了桌子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结果我没有拍桌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专案组为了阻止我收律师费,就将当事人从中山抓捕到鄂尔多斯看守所,时间长达近一年。致使当事人原本要给我律师费,在我出狱后隐身,不接我的电话。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在我释放后继续非法扣押我的代理合同,使我不能行使追索代理费的权利。

    专案组沿用他们惯用的伎俩,找一些女性强制谈话、扣留,企图让她们指证和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都被她们坚决否认,严辞拒绝。现在这些女性要对专案组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2015我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律师代表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开律师代表大会,在该处有过住房登记。专案组用他们龌龊的心理,猜测我进行不正当男女活动,于是让一个孙姓女人诬告我强奸,我马上写了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构成诬告陷害罪,交给专案组。专案组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大声说:“不得不说,全是假的。”但是专案组没有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这一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专案组公开说:“你面对的(专案组)都是流氓。”有民警说:“你觉得专案组缺少什么?”我说:“缺少人性。”该民警回答:“对!”

    3、锋锐所一直关注并参与、支持重大社会事件的合理合法解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存、和谐共生。如锋锐所作为顾问团参与了聂树斌案件的申诉;吴淦曝光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视频,使得央视的谎言破产;江西方春平四人被判死缓,服刑14年后被无罪释放。这被傅孙团伙污蔑为颠覆国家政权。

    4、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我刚成立锋锐所不久,各处都需要钱,但是毫不含糊捐款给灾区民众,是律师中捐款数额最多的。锋锐所和我无偿为很多访民和经济困难者长期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每年春节给素不相识的被迫害者寄钱或送钱。我于2014年决定个人出资八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受迫害家属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者。

    我在公共场合见过某坐轮椅的女士,强烈的同情心使我给她转了两次款,这件事被专案组调查很长时间。这在任何社会里都被视为善良之举,却引起傅孙团伙对我的嫉恨,试图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三)709事件是傅孙团伙对我和锋锐律师所为维护公民权益、宪法尊严、推翻冤案、举报司法局的不法行为进行的报复。

    1、吴淦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抗议法院长期不许律师依法复印卷宗。

    早在2002年,江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件。经过几次审判,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名被告人多年申诉,但律师们却在法院的阻挠下始终不能依法复印案件卷宗。2015年5月,律师们已连续10多天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要求复印卷宗仍然没被允许。18号律师们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已经举牌14天,吴淦到江西省高院门口支持律师们,举牌要求省高院允许律师复印卷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认为吴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淦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早前吴淦在黑龙江庆安事件中,曝光了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真相,使得央视原来播出的徐纯合枪击案饱受社会谴责。行政拘留本是很小的事,但是中央电视台于25号在黄金时段的专题栏目中,对吴淦举牌事件进行特别报道。报道歪曲事实、移花接木、抹黑污蔑吴淦。

    我作为善于洞察社会问题的律师,意识到这起事件一定有不一般的社会背景,隐藏着某些人的政治企图。因为前面提到的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原中央某些领导团伙体系制造的冤假错案。律师和吴淦想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契机,推进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但央媒在傅孙的操纵下,对吴淦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维护正义之举予以歪曲事实的报道,显然是想一箭多雕:一方面包庇原中央某些领导以及当时仍在高位的帮派成员,另一方面打压吴淦和锋锐所。

    5月26日,锋锐所原央视记者、律师谢远东在微博上写了“对央视《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报道的驳斥”一文,抨击央视的报道,认为吴淦的行为属于行使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我在谢远东的评论下面写道:“央视的行为割裂了习近平主席辛辛苦苦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央视的报道割裂了中共中央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所谓“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这句话将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与傅孙团伙操纵的央视报道划清了界限,将中共中央与这起冤案划清了界限。这也是709特大事件又一根本原因。评论发表的第二天即5月27日,吴淦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傅孙团伙由此拉开对我和锋锐所及声援我们的律师、仁人志士大规模抓捕的序幕。

    傅孙团伙成员在相关省市和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相关领导都很清楚,我和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因为维护十八大以后的宪法法治的中共中央精神而被迫害的。

    我于2015年7月10日被非法抓捕后,我对讯问我的北京公安人员说:“吴淦抗议不让律师阅卷,卷宗中的江西省四人杀人强奸案是原中央某些领导的帮派体系搞的,很可能是冤假错案。你们不能让现在的领导背这个黑锅,落千古骂名。原领导人已经被抓了,你们为啥趟这浑水?”他们说:“这个领导不可能被抓。”我说:“你们了解一下。”过了几天,两名公安人员告诉我:“我们领导说了,很感谢周世锋给我们提了醒。我们不趟这个浑水,如果那边(指天津公安)非要给周世锋定个什么罪,我们就过去(交涉)。”所以后来央媒709案件的歪曲报道中,没有提及吴淦在江西省高院举牌这件事。这个讯问内容不仅两名北京公安办案人员能够证明,他们的直接领导也开会讨论过,能够证明。此外还有不间断视频监控可以证明。

    过了几个月,天津公安机关居然将我在2015年5月份就吴淦被刑事拘留一事,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建立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的观点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而天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天津公安这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证据。证明了天津公检法的愚昧和野蛮,公然践踏人权,也证明他们是傅孙团伙的骨干分子,公然和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对着干。

    2016年12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方春平四名被告人无罪。如果不是吴淦举牌抗争,如果不是我揭穿傅孙团伙的政治企图,该案即使平反,也要拖到若干年后,这将使十八大以后的领导集体和原来的领导层一起背负这个历史罪名。

    2、我和锋锐所署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对抗十八大后的国家路线方针、继续执行为讨好薄熙来而制定的非法政策,公开发表了《北京市司法局公然与中共中央相对抗》的檄文,并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协会索贿一千万元的犯罪事实。我和锋锐所因此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复。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阻挠锋锐所通过年检,在锋锐所控告后才作罢。并且阻挠锋锐所在广州和北京顺义区设立分所,致使锋锐所许多律师长时间无法执业。709专案组调查核实了这些事实,不但不追究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以及政治上对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不忠诚的政治责任,还和他们串通起来共同陷害我和锋锐所。

    三、709专案组对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反对他们的法治维护者的迫害手段

    (一)在公安侦查阶段

    1、无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抓捕公民。

    2015年7月10日,我还在睡梦中,房门被一阵踹门声踹开,进来几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其中一人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说给我戴上手铐、黑头套,用胶条粘住我的嘴,将我绑架到车上。他们将我带到北京看守所门口,喊了几声:“将人送到哪里?”没人理睬。后来将我带到了一个可能是宾馆的三楼的房间。不久来了两个没穿制服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其中一个上年纪的人在后来的近两个月里负责审问我。三天后,那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人(半年多以后,在他接电话时我得知他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民警刘晓宇),拿来几大摞公安用的各个阶段空白法律文书,在他们抓我时专案组甚至连空白的法律手续都没有。

    北京两个民警和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晓宇,以及其他一起参与抓捕我的民警,还有提供这些法律空白文书的人,都有义务交代这一重大犯罪问题。笔迹鉴定、文书上公章和上面所书写内容的时间不同,可以鉴定出来。其他被拘留、拘禁、监视居住、搜查、调查、执行逮捕等等,全部是空白的法律文书。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如此公然践踏宪法法律,对抗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对侵犯人权而又证据确凿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

    2、暴力威胁加体罚,是实质的酷刑。办案人员多次对我辱骂恐吓:“周世锋,我要剥了你的皮!”他们还在地上划定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小方块,强迫我每天在这个小方块里坐九个半小时,经常深夜来审讯我。我不知道每天睡了没有,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实在没有力气,我只能将声音降到最低,以此节省体能。

    3、我被关在“黑监狱”。被关在什么地方,不仅我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不知道,我本人也不知道,甚至出具非法空白文书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相关负责人也不知道,负责监督公安的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也不知道,因为这里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就是一处“黑监狱”。我被转到天津这个不知名的“黑监狱”后,办案的施姓公安人员抱怨说:“找一间黑屋子,戴上黑头套,想抓谁就抓谁,就是黑监狱。”有另一办案人员刘晓宇在场,还有24小时高清摄像可以作为证据。

    4、非法剥夺我们请律师的权利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为我们声援、辩护的律师受到了傅孙团伙系统性的迫害。在“黑监狱”,我先是被威胁“要争取好态度,不要请律师”。同时家属请的律师也受到威胁,不允许他们代理709案件。李姝云在被羁押期间提出聘请本所的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案人员说,“你请谁代理,我们就抓谁。”他们也拒绝向亲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这是侵犯亲属的知情权,剥夺被羁押人依法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

    2015年7月10日几天后,王宇、李和平、刘四新、高月等被羁押人的辩护律师赶到北京、天津两地,查找709具体办案机关,要求依法会见被羁押人。公安人员都说不知道。刘书庆等辩护律师想会见李和平,被警察阻拦。杨金柱律师接受委托为我辩护,但被公安人员围堵在家,杨以死相拼才得以前往天津。到了天津,办案人员阻挡杨金柱律师会见我,杨律师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口用翻筋斗、摔律师证的行为表示抗议。我家属聘请的另一律师王少光也被非法阻止会见我。我本人多次提出要求聘请律师,数月以后允许我写书面委托书,但一个月后告诉我,不批准我聘请律师。

    我被逮捕后,办案人员说给你们每人都指派了律师,我感到无比愤怒。但为了将我的情况反馈给锋锐所以及不知我任何消息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我不能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只得与他们指派的律师签了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协议。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再签署任何委托律师协议。2016年4月,我强烈要求更换他们指派的律师。5月1号,办案人员刘晓宇和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到看守所,说不能更换律师。我仍然强烈抗争。到6月4日那两个人再次为此事来看守所,拒绝了我的要求。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刘晓宇和施姓警察在看守所黄所长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将他们打印好的律师委托说明塞给我,硬让我签字。即使到了监狱,负责监管我的原十监区副监区长任毅说,只要我在给家人的信中提出委托律师为我申诉一事,他就不给我寄信。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多律师因为代理、声援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甚至被抓捕、判刑。律师申请复议,司法部不受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许多律师还被非法关押。傅孙团伙仍然十分猖獗,仍在假借法律的名义践踏宪法法律,公然与国家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相对抗。

    5、天津公安制造伪证。审讯过程中,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天津公安自己编出讯问我的笔录。还将其他人发的微博言论说是我说的。他们不仅知道不是我说的,也知道我没看过。

    6、2015年我响应中央关于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决定,批评保定某政法委领导非法干预个案。这个行为被专案组污蔑为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我批评满城县法院法官非法超期办案的行为,攻击为丑化法官形象。将我对当时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提出的合理看法,污蔑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7、709专案组把原始录音的一句话篡改成文字,作为指控我的核心证据。整个709特大案件中给所有人定罪就只有这一个核心证据。这个证据也是709之后,傅孙团伙野蛮迫害声援709社会各界人士的依据。虽然这个文字的核心证据是被他们篡改的,但他们改变不了原始录音。这句话是什么?他们又是怎么篡改这个重要证据的?

    在我被非法抓捕后,办案人员多次问我,2015年2月在土家菜馆聚餐时每个人都说了什么话。我说时间久了我确实想不起来。他们就拿出写好的文字让我看。我看后没有认可。刘晓宇就伪造了给我定罪的唯一重要证据——讯问笔录,这些讯问笔录是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凭空编造的,然后念给我,我只能照着他们编造的和事实完全相反的讯问笔录写出“我的认识”。这样,一个完整的假证据链条就形成了。但原始录音他们改不掉。我们聚餐时的原始录音内容和笔录完全相反。

    此前我刚写了一篇《国民党被打到台湾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的文章,在聚餐时我提到这篇文章。我当时说的是:“国民党就分化了。”原始录音中这句“国民党就分化了”被刘晓宇等人在讯问笔录中改成“中国共产党就分化了。”这句被篡改的文字成了他们给我和其他709案人员定罪的唯一证据。

    这就是709事件中我和锋锐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被判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唯一“核心证据”,而这个核心证据是伪造的!

    8、将普通的聚餐聊天编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几个普通朋友同事之间聊天,事后也没有任何联络。正是傅孙反宪法、反法治、反人类团伙将这次土家菜馆普通聚餐编造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我主要说了两个内容:一是计划生育一孩化的政策,国家应该调整,否则将给个人、家庭、国家带来很多问题;二是国家每年拨那么多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但是这些钱到了基层却成了唐僧肉。要申请信息公开,监督这些资金的去处。

    9、天津公安办案人员假冒其他警察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从一开始我就怀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两个办案民警是假的。因为他们每次都是让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后,将讯问笔录收回他们再签字。为稳住他们,我没有吭声。一直到我被抓以后十个月,已经有了上百份讯问笔录,这些证据他们再也改不了。一次他们照例让我签字后收回,等他们签字后,我故意说日期写错了,他们惊恐但又无奈,不得不将讯问笔录拿给我,让我修改。这时我的怀疑得到了肯定印证,讯问笔录上面签的民警名字和工作单位全是假的。之所以假冒别的警察和单位名字,是因为他们知道709抓捕、搜查、讯问等各种侦查权的行使都是绝对非法的,怕日后国内外追究他们侵犯人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警察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绝对不容许的,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朝鲜。

    10、天津市709专案组对本案的管辖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傅孙行使特殊权利直接操控的结果。天津公检法对本案根本没有管辖权。在非法抓捕我们后,傅孙团伙高层为这个专案组补发了一个《公安部“关于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部分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说明》,公然为天津专案组的非法行为背书。这是傅孙高层和天津专案组相互勾连的证据。同时,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高级法院也用同样手段,获得了非法的案件管辖权。

    (二)在公诉阶段;公诉人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

    11、编造讯问笔录。公诉人竟然在我没有说一句话的情况下,编造讯问笔录,当我刚要修改几个字,他们就强行夺走,不容许修改。

    12、剥夺我的控告权。我控告公安机关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公安机关就给我戴上重刑具。我向公诉人提出由他们记录或允许我写控告材料,都被拒绝。

    13、开庭前逼迫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在法庭上说话。开庭前两天夜里,公诉人宫宁和盛国文非法进入看守所,逼迫我将土家菜馆普通的聚餐说成是“反体制的会议”。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问我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聚会,我说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是“反体制的聚会”。法院判决书又写成了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14、故意歪曲事实,将聚餐上有职工代表想请我派律师帮助下岗职工维权污蔑为策划劳工运动。

    (三)在审判阶段;不仅审判人员而且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均严重践踏宪法法律。执法人员不顾法律的尊严,制造709惊天大案,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抹黑中国宪法法律和国际形象。

    15、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不构成犯罪,但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专案组公然违抗宪法法律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批示。公安人员施某和刘晓宇都对我说过:“这个案件所有研究了卷宗材料的人都说你们不构成任何犯罪。国家主席习近平习两次做了批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一律从宽处理。意思明确,要求放人。但我们感觉,我们的领导就是和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着干。”证据证明他们所说的“我们的领导”就是孙力军和傅政华及其在政法战线领导位置上的同伙。

    16、没有开庭审判人员就逼迫我认罪。开庭前,审判人员威胁我:“丢掉幻想,认罪。光明网官方说了,你是构成犯罪的。”

    17、对核心证据故意不写被告人质证的意见。法庭质证过程中,我对被篡改的录音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说:“一切以原始录音为准。”法庭审判人员大为惊恐,他们知道按照原始录音,709事件任何人都不构成犯罪。于是在判决书中故意不写我对该核心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法庭庭审的公开视频,是他们改不掉的,可以看到我的质证。

    18、剥夺我的法庭最后陈述权。开庭前,公安人员刘晓宇和施某在所长黄某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强迫我在他们写好的法庭最后陈述上签字。公安人员将他们自己写的最后陈述交给法庭。审判人员看我不按照这个伪造的最后陈述发言,气急败坏,直接剥夺了我的最后陈述权。

    19、剥夺我的上诉权。上诉权是被告人法定权利,法院为了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为我制作了一份伪“判决送达书”和“判决书送达回执”。正式送达文书上有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这个栏目,并且必须有送达笔录。但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为了非法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制作一个伪“送达文书”,上面没有“是否上诉”这个栏目,也没有做“送达笔录”。出狱后我才知道,在我审判后,央视报道中说“周世锋认罪了,并且放弃了上诉”,这与事实完全不相符。

    20、公安和检察机关将律师正常的代理案件,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污蔑为对抗国家机关、抹黑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法院的判决书中引用了几起公安、检察机关颠倒黑白、污蔑律师代理案件的正当合法行为的事例,作为我们构成犯罪的证据。而这只能说明,他们是践踏宪法法律的帮派。

    四、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起践踏宪法法律,冲在第一线制造冤假错案,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批示。

    21、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但是,周世锋和709案涉案人员的判决却是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亮、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李颍、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边学文在休息室非法作出的。这是严重践踏宪法的恶劣行为。

    22、未审先判、假审判、假法庭。

    2016年8月4日,在开庭过程中,法庭短暂休庭。在临时休息室,张亮、李颖、边学文一起和我商量判七年是否可以,说判几年和我没有关系,只是个数字,判了以后在狱中走个过场,然后特殊假释就出去了。最后他们三个人商定判我七年徒刑。就这样,在休息室而不是在法庭,由这三个人而不是法庭审判人员给我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七年徒刑。

    就在此前的7月24日,法院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前(庭前证据交换时间是7月27日),张亮、边学文威胁我不让我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问他们贵姓。他们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你就出来了。”这完全是匪气的黑社会说的口气,古代皇帝也不敢说出如此霸道的话,然而却出自天津政法委秘书长之口。

    到了27号证据交换前的五分钟,李颖和边学文又欺骗说:“你和家人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你认个罪就可以出去和家人团圆了。”证据交换之后法警在把我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和我说,“你怎么这么厉害?!中央领导来人了。”这时候傅政华或孙力军应该是一直在现场通过录像观看。我是出狱后通过李和平律师确认的。

    李和平案件在2017年4月25号开庭,28号宣判。在开庭前4天,4月21号天津政法委领导、法官、检察官、公安等领导多次与他谈判和彩排。主审法官林崑多次和李和平说,你要让步、要弃子,我们没办法,是上级压下来了。在这一天中,法院副院长李颖等709专案组领导多次向里屋的人请示,里面的人前几次都不同意,又经过谈判,达成了法庭审理中要表演的内容。李颖拿着最后的打印稿向里面的人请示。里面的人探出头时,李和平也正向里看,李和平说他看到的就是多次在电视上出现的孙力军。

    这是天津709专案组和孙力军、傅政华互相勾结、共同迫害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的铁证,也是他们共同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铁证。

    五、天津市监狱第十监区也公开站在反法治的一边,积极加入反宪法法治、对抗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天津犯罪集团

    23、把举报材料给被举报人。

    我于2018年写了控告公安办案人员刘晓宇多起严重犯罪的材料,监狱狱警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将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又写了控告709专案组公然践踏宪法法律的材料,他们被迫将材料向上级汇报。但他们的上级拒不向相关部门移交材料。将材料退给我后,任毅副监区长甚至不允许我自己将材料寄出,即使在2021年中央主导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们也不允许我提交控告材料。我给了他们材料,他们就非法扣留。我让另一犯人刘松帮忙向纪检信箱投寄,被辛程和孙磊发现,辛和孙就编造理由体罚刘松,时间长达半个月。2021年底,全国监狱轮换巡视,我所在的天津监狱第十监区其他两个分监区都张贴公告,鼓励控告,但是他们不但不在我所在的高戒备分监区张贴这则公告,而且还告诉其他犯人:“绝对不能让周世锋和刘松知道。”

    事实上,从我一开始控告,天津监狱就开始了对我的打击报复:

    24、非法将我的来往信件扣下。本来狱警任毅说要将信件全部给我,但他们见我控告,就将大部分信件扣下,直到我刑满释放也没给,甚至家人给我的汇款也被多次拒收。

    25、不允许我打亲情电话。平时,犯人每月打一次亲情电话,疫情期间是每月两次,而我是政治犯,又控告709专案组,在监狱的六年的时间里,任毅一次电话也没让我打,辛程只让我打过两次电话。

    26、拒绝依法为我减刑。我得到11张行政票,按规定每张票减刑三个月,考虑到有每次减刑期间的间隔期,应该给我至少减刑两年半,但是一天也没减。

    27、安排杀人、电信诈骗、制造毒品等犯人对我进行人身24小时包夹。任毅和辛程用尽了各种非法手段对我进行虐待,在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妄想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折磨。其手段和人性之恶劣超出人类底线。

    28、多年不允许我和其他任何犯人说话,甚至长达三年里不让我用笔写字,即使我自己买了笔纸也不能使用。而其他犯人则可以写字画画。我在监狱被关押近六年的时间里,让我铺的是一床薄如蝉翼的褥子,每天醒来全身疼痛难忍。监区管理方对我进行的各种惨无人性的虐待,罄竹难书。

    29、天津监狱和天津市公安局在我刑满释放前将我保存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的刑事控告材料非法扣留。

    我刑满释放前两个月,十监区监区长辛程说,他们将我的所有材料交给公安局,具体怎么处理由公安局决定。我提出质疑,因为天津市公安局是傅孙团伙的主要成员,是我控告对象之一,不能将控告材料交给被控告人。但他们还是违法将控告材料给了天津市公安局。到我释放时,天津市公安局拿来一份“个人物品返还清单”,我发现上面没有监狱交给市公安局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我问他们,他们说那是发生在监狱的事,退给监狱了。公安局和监狱双方违反党内法规,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上级汇报,非法扣留了我的控告材料。我还有很多未履行的合同和其他非常重要的物品被他们继续非法扣押,至今没有返还。造成我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上709案情的回顾清楚表明,以我为代表的709事件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遭到了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反人权、反人性团伙的系统性迫害。这些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周世锋/编辑整理:张淼
    2022年11月25日,北京

  • 709特大事件真相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刑法学博士,震惊世界的709事件直接、主要的受迫害者。

    由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法治、人权政治团伙制造的这起震惊世界的709事件,虽然操纵该案的傅孙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傅孙政治团伙的骨干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者还在政法队伍中掌握司法权力,继续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不彻底铲除这个政治团伙,宪法和人权就不可能得到维护,人类共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就会被继续肆意践踏。

    所以铲除傅孙政治团伙所有成员并肃清其流毒,乃是我等法律从业人员捍卫宪法,维护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也是所有捍卫人权与正义的人们的期望。

    一、709事件的发生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从201579日凌晨开始,陆续抓走了北京律师王宇、周世锋(锋锐所主任)、王全璋、黄力群、谢远东、李姝云、刘四新、谢燕益、李和平,还有公民包龙军、王方、高月、赵威、宗教人士胡石根以及广州律师隋牧青、湖南律师谢阳、广西律师陈泰和。在此之前已被抓的还有北京律师刘建军、公民吴淦、翟岩民等20人。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和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从2015710日起数日内,专案组分别对全国各地近千人强制谈话、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起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事实也是如此,当我们提出聘请律师后,被聘请的律师要么受到威胁,要么被抓捕,要么被吊销律师证。在傅孙团伙操纵下,2015711日到18日,国内多家官方媒体根据公安部指示,用警方提供的材料对我和锋锐所进行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报道,在央视等媒体上对我和锋锐所、刘四新、王宇进行文革式游街公审。全国的律师和大批公民联合签名,对傅政华、孙力军团伙体系和官方媒体记者予以控告,这些控告信均石沉大海。

    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明目张胆违反宪法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破坏中国司法声誉的恶劣行径在国际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政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持续多年关注709案,直到我2022924日刑满释放,媒体将我出狱的照片和同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傅政华的照片放在一起,标题是《709主犯周世锋出狱回家  傅政华被指蓄意制造假案遭报应》。709事件影响至今,是世界历史上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政治、法律、人权事件。

    傅孙两人虽然得以法办,但这两人的余党却还掌握司法权力,继续假借法律的名义为非作恶,践踏宪法和基本的人权。本人和其他709事件受迫害者多次向多部门控告这个反宪法反人权团伙,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合法回复。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维护宪法人权的仁人志士仍被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关押。所谓的709专案组,实则是践踏宪法人权的傅孙团伙,其余党依然非法扣押受害者大量的财产,非法阻挠受迫害者控告申诉。即使在中共中央于2021年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这个庞大的政治团伙还在继续违抗中央精神,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国共产党二十大以后,傅政华孙力军的反宪法、法治、人权团伙也完全没有收敛的迹象。

    二、709事件的原因

    709是傅孙政治团伙代表的黑暗邪恶势力对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所代表的光明正义力量进行的野蛮、惨无人性的血腥迫害,其具体原因概述如下:

    (一)我成功为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辩护,遭到傅孙团伙的迫害

    201579日夜近11点,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看守所9个月的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被无罪释放。我作为张淼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张淼关在黑监狱一个多月,其中有三天四夜不让张淼睡觉,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和酷刑,是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于是,在张淼被释放几个小时后,710号早上,我和当事人及亲友在宋庄7天酒店休息,我的房门被踹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被戴上黑头套、反手铐住、用胶条粘住嘴、用衣服蒙头被带到了非法设立的黑监狱。律师和当事人以及亲友还没有分开,就将律师非法绑架走,这是对宪法和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的公然亵渎,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践踏,对德国、欧盟乃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公然侮辱和挑衅。

    我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张淼成功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却因此被傅孙记恨,是他们制造709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秘密关押的单人房间,他们对我使用酷刑,反复调查是谁委托我代理张淼案件,代理费多少,还调取了所有锋锐律师所留在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检察机关的公函、委托书。他们公开说(有不间断视频为证):你不要命了,还亲自代理张淼的案件要不是时代周报张淼案件也不会整你和锋锐所,也不会有709案。公安反复审问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德国人,如德国驻华使馆的一秘安淑娜,时代周报安可馨、南德意志报记者凯等。傅孙团伙企图从中找出所谓的案件线索,最终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办案人员说:你们的案件对你们有利了,总理访问德国,给德国啤酒做了广告,并且还买了德国的修路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者,对人权高度重视,时代周报张淼的被捕在德国、欧盟、美国引起极大关注。当张淼被无罪释放后,关注张淼案的民众喜悦还没持续一晚,作为张淼的律师被捕,爆发709案,震惊了全世界。

    不惧傅孙团伙的威胁,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尊严,用高水平的辩护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是我作为律师的荣耀。对世界而言,德国时代周报张淼案的胜诉是律师运用法律对人权信念的守护和正义的胜利,维护了中国宪法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中国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然而,如此有广泛国内外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却被傅孙团伙玷污了。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引起全世界持续多年的强烈关注,给中国的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傅政华孙力军团伙实施的709案不仅使我个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使几百名律师、公民和亲人分离,常年被跟踪骚扰,失去工作和正常生活。

    (二)傅孙团伙制造709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和锋锐所多年来秉持着善良、宽厚、同情和正义的人道信念,承担社会责任,扶危济困,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

    1、多年以来,我代表锋锐所接纳了被打压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律师。这些人皆是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者。我的这个行为引起傅孙团伙的不满。锋锐律师所先后接纳了公民吴淦、杜导斌、张耀杰、律师刘晓原、王全璋、程海、王宇、李昱涵、刘四新博士后等等一大批社会知名贤达,为这些人提供生存和工作机会,使他们可以继续实现捍卫人权和正义的理想。这成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状之一。

    2、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很多访民伸冤、法轮功和其他知名人士的案件,被傅孙团伙攻击为炒作热点事件。锋锐所从成立开始,到709案件爆发的2007-2015年间,代理了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维权事件:三鹿毒奶粉案、黑龙江建三江非法培训基地(又称黑监狱)的撤销,还有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叶红霞案、天理案、朱承志案、冀中星案、杨佳案、艾未未案、伊利哈木案、吴祚来案、夏业良案、铁流案等等。这些案件全部是当事人听闻锋锐大名,依法委托我所律师代理的,被傅孙团伙作为我和锋锐所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709专案中,专案组对我代理的案件肆意歪曲,用威胁、抓捕我当事人的手段,企图让他们陷害我,但是都被我的当事人拒绝。

    2015年春节前三天,当国人不远万里赶回家过年时,我到数千公里外的福建莆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春节假期里大年初五我到山东冠县,为了第二天第一时间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种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被709专案组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反复调查,并多次跑到莆田、冠县,企图劝当事人诬告我。莆田当事人说:周律师这么敬业,业务又很专业,没法告。冠县当事人说:周律师不需要看材料,发表半个小时的辩护意见,旁听群众不顾法警阻拦,自发热烈鼓掌12次。还在法庭外用三分钟时间化解了一场群众间的冲突,确实没法告人家。

    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将他们认为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罪的民工从广州抓到鄂尔多斯看守所,公安拿着打印好的讯问笔录强迫所谓的嫌疑人签字,威胁道:不签字,就把你们扔到沙漠活埋。检察官在起诉前,到看守所问他们,警察是否有逼供,回答,结果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上写成没有

    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对这项证据的质疑。检察官听了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气急败坏道:不能判缓刑。当事人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位女士家里还有几个月大吃奶的宝宝,都被判了实刑。法院判处的罚金等值于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非法阻拦律师介入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在庭审结束后签字时说,要就以上检方的非法行为提起控告。我被抓后央视说我闹法庭。专案组说我在法庭上态度不好,颠覆国家政权。

    2014年我用几个小时时间为广东农民工群体讨回了多年未能讨回的五千万工资。专案组跑到广东中山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调查我是否在谈判过程中和欠薪方鄂尔多斯集团拍了桌子,如果拍了桌子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结果我没有拍桌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专案组为了阻止我收律师费,就将当事人从中山抓捕到鄂尔多斯看守所,时间长达近一年。致使当事人原本要给我律师费,在我出狱后隐身,不接我的电话。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在我释放后继续非法扣押我的代理合同,使我不能行使追索代理费的权利。

    专案组沿用他们惯用的伎俩,找一些女性强制谈话、扣留,企图让她们指证和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都被她们坚决否认,严辞拒绝。现在这些女性要对专案组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2015我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律师代表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开律师代表大会,在该处有过住房登记。专案组用他们龌龊的心理,猜测我进行不正当男女活动,于是让一个孙姓女人诬告我强奸,我马上写了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构成诬告陷害罪,交给专案组。专案组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大声说:不得不说,全是假的。但是专案组没有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这一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专案组公开说:你面对的(专案组)都是流氓。有民警说:你觉得专案组缺少什么?我说:缺少人性。该民警回答:对!

    3、锋锐所一直关注并参与、支持重大社会事件的合理合法解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存、和谐共生。如锋锐所作为顾问团参与了聂树斌案件的申诉;吴淦曝光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视频,使得央视的谎言破产;江西方春平四人被判死缓,服刑14年后被无罪释放。这被傅孙团伙污蔑为颠覆国家政权。

    4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我刚成立锋锐所不久,各处都需要钱,但是毫不含糊捐款给灾区民众,是律师中捐款数额最多的。锋锐所和我无偿为很多访民和经济困难者长期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每年春节给素不相识的被迫害者寄钱或送钱。我于2014年决定个人出资八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受迫害家属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者。

    我在公共场合见过某坐轮椅的女士,强烈的同情心使我给她转了两次款,这件事被专案组调查很长时间。这在任何社会里都被视为善良之举,却引起傅孙团伙对我的嫉恨,试图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三)709事件是傅孙团伙对我和锋锐律师所为维护公民权益、宪法尊严、推翻冤案、举报司法局的不法行为进行的报复。

    1、吴淦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抗议法院长期不许律师依法复印卷宗。

    早在2002年,江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件。经过几次审判,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名被告人多年申诉,但律师们却在法院的阻挠下始终不能依法复印案件卷宗。20155月,律师们已连续10多天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要求复印卷宗仍然没被允许。18号律师们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已经举牌14天,吴淦到江西省高院门口支持律师们,举牌要求省高院允许律师复印卷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认为吴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淦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早前吴淦在黑龙江庆安事件中,曝光了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真相,使得央视原来播出的徐纯合枪击案饱受社会谴责。行政拘留本是很小的事,但是中央电视台于25号在黄金时段的专题栏目中,对吴淦举牌事件进行特别报道。报道歪曲事实、移花接木、抹黑污蔑吴淦。

    我作为善于洞察社会问题的律师,意识到这起事件一定有不一般的社会背景,隐藏着某些人的政治企图。因为前面提到的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原中央某些领导团伙体系制造的冤假错案。律师和吴淦想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契机,推进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但央媒在傅孙的操纵下,对吴淦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维护正义之举予以歪曲事实的报道,显然是想一箭多雕:一方面包庇原中央某些领导以及当时仍在高位的帮派成员,另一方面打压吴淦和锋锐所。

    526日,锋锐所原央视记者、律师谢远东在微博上写了对央视《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报道的驳斥 一文,抨击央视的报道,认为吴淦的行为属于行使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我在谢远东的评论下面写道:央视的行为割裂了习近平主席辛辛苦苦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央视的报道割裂了中共中央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所谓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这句话将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与傅孙团伙操纵的央视报道划清了界限,将中共中央与这起冤案划清了界限。这也是709特大事件又一根本原因。评论发表的第二天即527日,吴淦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傅孙团伙由此拉开对我和锋锐所及声援我们的律师、仁人志士大规模抓捕的序幕。

    傅孙团伙成员在相关省市和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相关领导都很清楚,我和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因为维护十八大以后的宪法法治的中共中央精神而被迫害的。

    我于2015710日被非法抓捕后,我对讯问我的北京公安人员说:吴淦抗议不让律师阅卷,卷宗中的江西省四人杀人强奸案是原中央某些领导的帮派体系搞的,很可能是冤假错案。你们不能让现在的领导背这个黑锅,落千古骂名。原领导人已经被抓了,你们为啥趟这浑水?他们说:这个领导不可能被抓。我说:你们了解一下。过了几天,两名公安人员告诉我:我们领导说了,很感谢周世锋给我们提了醒。我们不趟这个浑水,如果那边(指天津公安)非要给周世锋定个什么罪,我们就过去(交涉)。所以后来央媒709案件的歪曲报道中,没有提及吴淦在江西省高院举牌这件事。这个讯问内容不仅两名北京公安办案人员能够证明,他们的直接领导也开会讨论过,能够证明。此外还有不间断视频监控可以证明。

    过了几个月,天津公安机关居然将我在20155月份就吴淦被刑事拘留一事,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建立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的观点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而天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天津公安这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证据。证明了天津公检法的愚昧和野蛮,公然践踏人权,也证明他们是傅孙团伙的骨干分子,公然和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对着干。

    201612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方春平四名被告人无罪。如果不是吴淦举牌抗争,如果不是我揭穿傅孙团伙的政治企图,该案即使平反,也要拖到若干年后,这将使十八大以后的领导集体和原来的领导层一起背负这个历史罪名。

    2、我和锋锐所署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对抗十八大后的国家路线方针、继续执行为讨好薄熙来而制定的非法政策,公开发表了《北京市司法局公然与中共中央相对抗》的檄文,并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协会索贿一千万元的犯罪事实。我和锋锐所因此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复。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阻挠锋锐所通过年检,在锋锐所控告后才作罢。并且阻挠锋锐所在广州和北京顺义区设立分所,致使锋锐所许多律师长时间无法执业。709专案组调查核实了这些事实,不但不追究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以及政治上对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不忠诚的政治责任,还和他们串通起来共同陷害我和锋锐所。

    三、709专案组对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反对他们的法治维护者的迫害手段

    (一)在公安侦查阶段

    1、无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抓捕公民。

    2015710日,我还在睡梦中,房门被一阵踹门声踹开,进来几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其中一人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说给我戴上手铐、黑头套,用胶条粘住我的嘴,将我绑架到车上。他们将我带到北京看守所门口,喊了几声:将人送到哪里?没人理睬。后来将我带到了一个可能是宾馆的三楼的房间。不久来了两个没穿制服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其中一个上年纪的人在后来的近两个月里负责审问我。三天后,那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人(半年多以后,在他接电话时我得知他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民警刘晓宇),拿来几大摞公安用的各个阶段空白法律文书,在他们抓我时专案组甚至连空白的法律手续都没有。

    北京两个民警和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晓宇,以及其他一起参与抓捕我的民警,还有提供这些法律空白文书的人,都有义务交代这一重大犯罪问题。笔迹鉴定、文书上公章和上面所书写内容的时间不同,可以鉴定出来。其他被拘留、拘禁、监视居住、搜查、调查、执行逮捕等等,全部是空白的法律文书。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如此公然践踏宪法法律,对抗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对侵犯人权而又证据确凿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

    2、暴力威胁加体罚,是实质的酷刑。办案人员多次对我辱骂恐吓:周世锋,我要剥了你的皮!他们还在地上划定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小方块,强迫我每天在这个小方块里坐九个半小时,经常深夜来审讯我。我不知道每天睡了没有,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实在没有力气,我只能将声音降到最低,以此节省体能。

    3、我被关在黑监狱。被关在什么地方,不仅我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不知道,我本人也不知道,甚至出具非法空白文书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相关负责人也不知道,负责监督公安的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也不知道,因为这里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就是一处黑监狱。我被转到天津这个不知名的黑监狱后,办案的施姓公安人员抱怨说:找一间黑屋子,戴上黑头套,想抓谁就抓谁,就是黑监狱。有另一办案人员刘晓宇在场,还有24小时高清摄像可以作为证据。

    4、非法剥夺我们请律师的权利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为我们声援、辩护的律师受到了傅孙团伙系统性的迫害。在黑监狱,我先是被威胁要争取好态度,不要请律师。同时家属请的律师也受到威胁,不允许他们代理709案件。李姝云在被羁押期间提出聘请本所的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案人员说,你请谁代理,我们就抓谁。他们也拒绝向亲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这是侵犯亲属的知情权,剥夺被羁押人依法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

    2015710日几天后,王宇、李和平、刘四新、高月等被羁押人的辩护律师赶到北京、天津两地,查找709具体办案机关,要求依法会见被羁押人。公安人员都说不知道。刘书庆等辩护律师想会见李和平,被警察阻拦。杨金柱律师接受委托为我辩护,但被公安人员围堵在家,杨以死相拼才得以前往天津。到了天津,办案人员阻挡杨金柱律师会见我,杨律师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口用翻筋斗、摔律师证的行为表示抗议。我家属聘请的另一律师王少光也被非法阻止会见我。我本人多次提出要求聘请律师,数月以后允许我写书面委托书,但一个月后告诉我,不批准我聘请律师。

    我被逮捕后,办案人员说给你们每人都指派了律师,我感到无比愤怒。但为了将我的情况反馈给锋锐所以及不知我任何消息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我不能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只得与他们指派的律师签了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协议。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再签署任何委托律师协议。20164月,我强烈要求更换他们指派的律师。51号,办案人员刘晓宇和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到看守所,说不能更换律师。我仍然强烈抗争。到64日那两个人再次为此事来看守所,拒绝了我的要求。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刘晓宇和施姓警察在看守所黄所长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将他们打印好的律师委托说明塞给我,硬让我签字。即使到了监狱,负责监管我的原十监区副监区长任毅说,只要我在给家人的信中提出委托律师为我申诉一事,他就不给我寄信。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多律师因为代理、声援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甚至被抓捕、判刑。律师申请复议,司法部不受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许多律师还被非法关押。傅孙团伙仍然十分猖獗,仍在假借法律的名义践踏宪法法律,公然与国家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相对抗。

    5、天津公安制造伪证。审讯过程中,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天津公安自己编出讯问我的笔录。还将其他人发的微博言论说是我说的。他们不仅知道不是我说的,也知道我没看过。

    62015年我响应中央关于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决定,批评保定某政法委领导非法干预个案。这个行为被专案组污蔑为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我批评满城县法院法官非法超期办案的行为,攻击为丑化法官形象。将我对当时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提出的合理看法,污蔑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7709专案组把原始录音的一句话篡改成文字,作为指控我的核心证据。整个709特大案件中给所有人定罪就只有这一个核心证据。这个证据也是709之后,傅孙团伙野蛮迫害声援709社会各界人士的依据。虽然这个文字的核心证据是被他们篡改的,但他们改变不了原始录音。这句话是什么?他们又是怎么篡改这个重要证据的?

    在我被非法抓捕后,办案人员多次问我,20152月在土家菜馆聚餐时每个人都说了什么话。我说时间久了我确实想不起来。他们就拿出写好的文字让我看。我看后没有认可。刘晓宇就伪造了给我定罪的唯一重要证据——讯问笔录,这些讯问笔录是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凭空编造的,然后念给我,我只能照着他们编造的和事实完全相反的讯问笔录写出我的认识。这样,一个完整的假证据链条就形成了。但原始录音他们改不掉。我们聚餐时的原始录音内容和笔录完全相反。

    此前我刚写了一篇《国民党被打到台湾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的文章,在聚餐时我提到这篇文章。我当时说的是:国民党就分化了。原始录音中这句国民党就分化了被刘晓宇等人在讯问笔录中改成中国共产党就分化了。这句被篡改的文字成了他们给我和其他709案人员定罪的唯一证据。

    这就是709事件中我和锋锐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被判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唯一核心证据,而这个核心证据是伪造的!

    8、将普通的聚餐聊天编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聚餐中几个普通朋友同事之间聊天,事后也没有任何联络。正是傅孙反宪法、反法治、反人类团伙将这次土家菜馆普通聚餐编造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我主要说了两个内容:一是计划生育一孩化的政策,国家应该调整,否则将给个人、家庭、国家带来很多问题;二是国家每年拨那么多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但是这些钱到了基层却成了唐僧肉。要申请信息公开,监督这些资金的去处。

    9、天津公安办案人员假冒其他警察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从一开始我就怀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两个办案民警是假的。因为他们每次都是让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后,将讯问笔录收回他们再签字。为稳住他们,我没有吭声。一直到我被抓以后十个月,已经有了上百份讯问笔录,这些证据他们再也改不了。一次他们照例让我签字后收回,等他们签字后,我故意说日期写错了,他们惊恐但又无奈,不得不将讯问笔录拿给我,让我修改。这时我的怀疑得到了肯定印证,讯问笔录上面签的民警名字和工作单位全是假的。之所以假冒别的警察和单位名字,是因为他们知道709抓捕、搜查、讯问等各种侦查权的行使都是绝对非法的,怕日后国内外追究他们侵犯人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警察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绝对不容许的,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朝鲜。

    10、天津市709专案组对本案的管辖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傅孙行使特殊权利直接操控的结果。天津公检法对本案根本没有管辖权。在非法抓捕我们后,傅孙团伙高层为这个专案组补发了一个《公安部关于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部分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说明》,公然为天津专案组的非法行为背书。这是傅孙高层和天津专案组相互勾连的证据。同时,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高级法院也用同样手段,获得了非法的案件管辖权。

    (二)在公诉阶段公诉人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

    11、编造讯问笔录。公诉人竟然在我没有说一句话的情况下,编造讯问笔录,当我刚要修改几个字,他们就强行夺走,不容许修改。

    12、剥夺我的控告权。我控告公安机关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公安机关就给我戴上重刑具。我向公诉人提出由他们记录或允许我写控告材料,都被拒绝。

    13、开庭前逼迫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在法庭上说话。开庭前两天夜里,公诉人宫宁和盛国文非法进入看守所,逼迫我将土家菜馆普通的聚餐说成是反体制的会议。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问我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聚会,我说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是反体制的聚会。法院判决书又写成了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14、故意歪曲事实,将聚餐上有职工代表想请我派律师帮助下岗职工维权污蔑为策划劳工运动。

    (三)在审判阶段不仅审判人员而且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均严重践踏宪法法律。执法人员不顾法律的尊严,制造709惊天大案,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抹黑中国宪法法律和国际形象。

    15、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不构成犯罪,但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专案组公然违抗宪法法律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批示。公安人员施某和刘晓宇都对我说过:这个案件所有研究了卷宗材料的人都说你们不构成任何犯罪。国家主席习近平习两次做了批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一律从宽处理。意思明确,要求放人。但我们感觉,我们的领导就是和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着干。证据证明他们所说的我们的领导就是孙力军和傅政华及其在政法战线领导位置上的同伙。

    16、没有开庭审判人员就逼迫我认罪。开庭前,审判人员威胁我:丢掉幻想,认罪。光明网官方说了,你是构成犯罪的。

    17、对核心证据故意不写被告人质证的意见。法庭质证过程中,我对被篡改的录音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说:一切以原始录音为准。法庭审判人员大为惊恐,他们知道按照原始录音,709事件任何人都不构成犯罪。于是在判决书中故意不写我对该核心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法庭庭审的公开视频,是他们改不掉的,可以看到我的质证。

    18、剥夺我的法庭最后陈述权。开庭前,公安人员刘晓宇和施某在所长黄某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强迫我在他们写好的法庭最后陈述上签字。公安人员将他们自己写的最后陈述交给法庭。审判人员看我不按照这个伪造的最后陈述发言,气急败坏,直接剥夺了我的最后陈述权。

    19、剥夺我的上诉权。上诉权是被告人法定权利,法院为了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为我制作了一份伪判决送达书判决书送达回执。正式送达文书上有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这个栏目,并且必须有送达笔录。但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为了非法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制作一个伪送达文书,上面没有是否上诉这个栏目,也没有做送达笔录。出狱后我才知道,在我审判后,央视报道中说周世锋认罪了,并且放弃了上诉,这与事实完全不相符。

    20、公安和检察机关将律师正常的代理案件,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污蔑为对抗国家机关、抹黑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法院的判决书中引用了几起公安、检察机关颠倒黑白、污蔑律师代理案件的正当合法行为的事例,作为我们构成犯罪的证据。而这只能说明,他们是践踏宪法法律的帮派。

    四、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起践踏宪法法律,冲在第一线制造冤假错案,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批示。

    21、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但是,周世锋和709案涉案人员的判决却是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亮、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李颍、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边学文在休息室非法作出的。这是严重践踏宪法的恶劣行为。

    22、未审先判、假审判、假法庭。

    201684日,在开庭过程中,法庭短暂休庭。在临时休息室,张亮、李颖、边学文一起和我商量判七年是否可以,说判几年和我没有关系,只是个数字,判了以后在狱中走个过场,然后特殊假释就出去了。最后他们三个人商定判我七年徒刑。就这样,在休息室而不是在法庭,由这三个人而不是法庭审判人员给我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七年徒刑。

    就在此前的724日,法院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前(庭前证据交换时间是727日),张亮、边学文威胁我不让我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问他们贵姓。他们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你就出来了。这完全是匪气的黑社会说的口气,古代皇帝也不敢说出如此霸道的话,然而却出自天津政法委秘书长之口。

    到了27号证据交换前的五分钟,李颖和边学文又欺骗说:你和家人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你认个罪就可以出去和家人团圆了。证据交换之后法警在把我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和我说,你怎么这么厉害?!中央领导来人了。这时候傅政华或孙力军应该是一直在现场通过录像观看。我是出狱后通过李和平律师确认的。

    李和平案件在2017425号开庭,28号宣判。在开庭前4天,421号天津政法委领导、法官、检察官、公安等领导多次与他谈判和彩排。主审法官林崑多次和李和平说,你要让步、要弃子,我们没办法,是上级压下来了。在这一天中,法院副院长李颖等709专案组领导多次向里屋的人请示,里面的人前几次都不同意,又经过谈判,达成了法庭审理中要表演的内容。李颖拿着最后的打印稿向里面的人请示。里面的人探出头时,李和平也正向里看,李和平说他看到的就是多次在电视上出现的孙力军。

    这是天津709专案组和孙力军、傅政华互相勾结、共同迫害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的铁证,也是他们共同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铁证。

    五、天津市监狱第十监区也公开站在反法治的一边,积极加入反宪法法治、对抗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天津犯罪集团

    23、把举报材料给被举报人。

    我于2018年写了控告公安办案人员刘晓宇多起严重犯罪的材料,监狱狱警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将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又写了控告709专案组公然践踏宪法法律的材料,他们被迫将材料向上级汇报。但他们的上级拒不向相关部门移交材料。将材料退给我后,任毅副监区长甚至不允许我自己将材料寄出,即使在2021年中央主导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们也不允许我提交控告材料。我给了他们材料,他们就非法扣留。我让另一犯人刘松帮忙向纪检信箱投寄,被辛程和孙磊发现,辛和孙就编造理由体罚刘松,时间长达半个月。2021年底,全国监狱轮换巡视,我所在的天津监狱第十监区其他两个分监区都张贴公告,鼓励控告,但是他们不但不在我所在的高戒备分监区张贴这则公告,而且还告诉其他犯人:绝对不能让周世锋和刘松知道。

    事实上,从我一开始控告,天津监狱就开始了对我的打击报复:

    24、非法将我的来往信件扣下。本来狱警任毅说要将信件全部给我,但他们见我控告,就将大部分信件扣下,直到我刑满释放也没给,甚至家人给我的汇款也被多次拒收。

    25、不允许我打亲情电话。平时,犯人每月打一次亲情电话,疫情期间是每月两次,而我是政治犯,又控告709专案组,在监狱的六年的时间里,任毅一次电话也没让我打,辛程只让我打过两次电话。

    26、拒绝依法为我减刑。我得到11张行政票,按规定每张票减刑三个月,考虑到有每次减刑期间的间隔期,应该给我至少减刑两年半,但是一天也没减。

    27、安排杀人、电信诈骗、制造毒品等犯人对我进行人身24小时包夹。任毅和辛程用尽了各种非法手段对我进行虐待,在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妄想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折磨。其手段和人性之恶劣超出人类底线。

    28、多年不允许我和其他任何犯人说话,甚至长达三年里不让我用笔写字,即使我自己买了笔纸也不能使用。而其他犯人则可以写字画画。我在监狱被关押近六年的时间里,让我铺的是一床薄如蝉翼的褥子,每天醒来全身疼痛难忍。监区管理方对我进行的各种惨无人性的虐待,罄竹难书。

    29、天津监狱和天津市公安局在我刑满释放前将我保存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的刑事控告材料非法扣留。

    我刑满释放前两个月,十监区监区长辛程说,他们将我的所有材料交给公安局,具体怎么处理由公安局决定。我提出质疑,因为天津市公安局是傅孙团伙的主要成员,是我控告对象之一,不能将控告材料交给被控告人。但他们还是违法将控告材料给了天津市公安局。到我释放时,天津市公安局拿来一份个人物品返还清单,我发现上面没有监狱交给市公安局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我问他们,他们说那是发生在监狱的事,退给监狱了。公安局和监狱双方违反党内法规,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上级汇报,非法扣留了我的控告材料。我还有很多未履行的合同和其他非常重要的物品被他们继续非法扣押,至今没有返还。造成我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上709案情的回顾清楚表明,以我为代表的709事件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遭到了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反人权、反人性团伙的系统性迫害。这些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周世锋/编辑整理:张淼

    20221125日,北京

  • 原珊珊:709第二代继续维权

    709已经7年了,唯一不变的就是维权。

    当今中国有红二代、官二代、富二代……还有709人权律师的二代注定是维权二代。

    谢信爱小朋友是谢燕益律师的女儿,年满6岁,是2022年适龄入学儿童,因非京籍户口,家庭在北京市密云区租住的房屋,虽然北京市密云区城区入学手续齐全,但城区的小学不接收。

    谢信爱的妈妈原珊珊向北京市密云区教委请求协调城区就近入学,被拖延到报名期结束,教委杨福军主任也没有回复,小教科长郑立华告知,不能在城区上学。

    嗣后,原珊珊向北京市密云区教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非本市户籍城内无房适龄儿童不能在城区入学的法律依据”,一直没有收到回执。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09孩子的家属:原珊珊
    2022年7月9日

    联系电话微信同步:15811304951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杨福军主任电话:(010)69041752
    北京市密云区教委小教科郑立华科长电话:(010)69041914
    北京市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监督举报电话:(010)69042401

  • 纪念709五周年征文

    “709大抓捕”至今已达五年,其间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为维权和法治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很多抗争活动情节跌宕、令人感奋,甚至崔人泪下,并为未来的维权和宪政、法治实践积累了珍贵的经验和教训。值此709五周年纪念之际,我们发起此次征文活动,呼吁709事件的蒙难者、辩护律师、709家属、关注709事件及中国维权、法治事业的公民、国内外各界人士、媒体和记者等709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将自己亲身经历、所知所闻的709故事诉诸笔端、固定为用永久记忆,时机成熟结集出版,以为中国民主、宪政、法治进程之见证,并为将来回顾、研究这一事件提供可信之史料。

    2020年5月27日

    第一篇 中国人权捍卫者,荆棘之路的行者
    文/吕氏冬夏

    五年前,2015年7月9日,北京,王宇律师一家三口,父子俩被警察从北京首都机场直接带走,留在家中的王宇深夜被警察砸门、凌晨被暴力抓走;第二天,北京,更多律师、律师助理、维权公民被抓,一场波及全国的大规模人权迫害事件,由此拉开序幕。

    之后,全国各地数百名律师、公民被警察带走、传唤,或羁押、或喝茶问话……该事件震惊了海内外,世人称之为“709”律师大抓捕,这是中共得位后对国内人权领域律师进行的最大一次清洗运动。

    后来,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都难以见到自己的当事人,甚至不知当事人下落,也找不到办案单位;之后,当事人被各种”花式“指定监视居住;接着,有辩护律师被司法局施压、被迫退出代理。

    第二年7月底8月初所谓公开审理时,几位被抓律师、公民竟然“电视认罪“,再后来,电视台播放了周世锋律师等人的庭审直播,当事人“认罪”态度普遍较好,庭上洋溢着一派颇具中国特色的和谐气氛。

    2016年10月,网络媒体连续曝出”709“被抓律师谢阳遭遇酷刑的报道,引起国内外各界广泛关注。11月,江天勇律师乘坐高铁时被抓。2017年1月,谢阳辩护人陈建刚律师再次曝料谢阳遭酷刑虐待,又一次引起了轩然大波,执政党的流氓行为遭到海内外一致谴责……

    2017年3月,国内媒体突然大量报道,称”记者调查发现谢阳遭酷刑的文章均系江天勇编造“,并且,再次出现了江天勇的电视认罪。再后来,谢阳的辩护人被换,该案被庭审直播,谢阳当庭否认受酷刑,最终,该案判决”定罪免罚“。获释后,谢阳律师在家中被当局筑起了一道铁栅门封锁了起来,再后来,他终得正常执业。

    明眼人一看,即能推断出谢阳案件的幕后交易:你为我遮羞抹去酷刑虐打一事,我让你继续当律师且不修理你的辩护人。当局确实未就此事处理陈建刚律师,但对陈律师他加强了监视,并且,还实打实地上演了一场”武装警察将在云南旅游的陈律师一家抓回北京“的戏码。

    2019年1月,”709“被抓律师王全璋案出了判决结果,这场历经4年、耗费大量财力人力物力的清洗运动,终于有了一个官方结局。

    "自信"的中共当局发动这场运动,明显意在打压中国人权捍卫者,尤其是人权律师,但运动的结果,却显然不能如当局之意,反而让更多民众看清了当局的”假法治真专制“面目,依法治国幌子再也难以遮盖独裁者实施国家恐怖的现实。

    这场运动中,有一道最瑰丽动人的风景,那就是被抓律师妻子的靓丽身影。

    这些妻子们,始终坚信自己的丈夫无罪,在她们的心中,自己的丈夫是顶天立地、正义勇敢的好男儿,无论当局如何施压,无论给他们扣上什么罪名,都改变不了妻子的信念。凭着这种信念,她们为亲人一次次奔走、一次次呼吁:为亲人委托正义律师,要求办案单位告知亲人下落,控告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依法会见和探视…..

    这其中,令人印象最深的是王峭岭、李文足、袁珊珊。她们原本是寻常主妇,默默地照顾家庭,丈夫被抓后,她们从惊慌、彷徨,一步步成长、成熟。世人见证了她们的完美蜕变,见证了她们的眼泪与笑颜、她们的愤怒与哀伤,以及她们的智慧、勇气和自信。最后,她们已能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原本操持家务、相夫教子的柔媚女子,经历这场磨难之后最终绽放成为这世上最美丽、高贵的花朵,她们成为了一个个智慧美貌并存、刚柔并济的人权捍卫者。

    中国的人权道路依然布满荆棘,人权捍卫者的群体数量仍远远不够,为了心中的法治梦想,他们依然得踽踽而行,而当局发动的这场运动,及其后延续至今的一次又一次打压,便是在锻造着一批又一批的人权捍卫者。

    人权之路艰险而漫长。虽然艰难清寂,却是一条走向光明的路。期待更多的国人醒来,加入人权捍卫者群体,为了让自由、民主、法治的空气徜徉在神州大地,我们需要一起努力。

    第二篇 709锋锐蒙难记
    文/华夏声

    2015年中国当局以其相沿已久、内在固有的冥顽不化、我行我素和蛮横无忌,颟顸而动,公然蔑视本国国民和世界人民,恣意践踏普世价值,赤裸裸地与宪政、法治、人权为敌,悍然对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发动了非法的“709大抓捕”(709)。

    “709大抓捕”始则貌似其势汹汹,终则狼狈不堪、丑态百出,仓皇拼凑垃圾证据,生吞活剥强行定罪,当局完全失算、得不偿失,落得个一地鸡毛、自我暴露,正应了当局最乐于使用的一句话“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从央视、新华社等党媒在709之初散布谎言开始,就能看出当局精心烹饪、杜撰了三个所谓的集团,即胡石根先生的公民维权和独立教会集团、李和平律师与外方合作的反酷刑项目集团、周世锋律师的锋锐律师事务所(锋锐、锋锐所)敏感案件代理集团。鉴于三个所谓集团中胡石根先生与李和平律师在709之前已有较高的知名度,而锋锐所及其主任周世锋律师在律师界以外较少为人所知,本文仅根据网路信息回顾锋锐所的709蒙难历程。

    锋锐所709蒙难始于2015年5月18日屠夫吴淦在南昌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前参与乐平冤案抗争而被行政拘留,期满后又被转为刑事拘留。今天回望,吴淦被抓实乃709赤色恐怖大网已经张开的信号,但当时大陆民间大概无人意识到当局会疯狂和颟顸如斯,会把反宪政、反法治之网撒得如此之大。吴淦的被抓以及央视无耻撒谎、对吴淦大肆丑化未能促使民间敏锐地嗅出不久之后“709大抓捕”的气息,尽管有个别分析家预料吴淦会被转为刑事拘留。

    吴淦被抓之后不到一月,2015年6月上旬,高层,显然是中共政法委和公安部统一策划,一夜之间,新华网、天津政法网、河北政法网、山东政法网等等官媒、党媒同时高调抽风,开足马力,突然翻出五年前王宇律师被天津铁路公检法合伙炮制的一起所谓伤害案件,掩盖天津铁路法院无耻滥判以及所谓的附带民事赔偿早已超过执行期限的真相,轮番炒作,欺骗不明真相、眼睛并不雪亮的底层善良民众,污蔑王宇律师拒不执行这个枉法的判决。后来的信息表明,此时“文革”式的“709”专案组已经成立。

    官媒、党媒为何宁冒天津铁路法院对王宇律师所炮制的冤案再次被民间质疑之风险,也要炒作这起已成陈谷子烂芝麻的所谓案件、以对王宇律师进行丑化?当局的这一怪诞举动没头没脑、不合常理、极其笨拙,暴露出高层即政法委和公安部将对律师和民间维权人士以及集中了王宇等多位人权律师的锋锐所大开杀戒的蛛丝马迹。毫无疑问,锋锐所及其主任周世锋律师等人当时想必有所警觉。然而,身处明处的锋锐所及其众多律师哪里能够料到当局会在何时、会以何种方式以及会罗织何种口实对锋锐下手!更哪里能够料到当局会以臭名昭著的“文革”方式,以赤裸裸的罪刑擅断的手法,以公然挑战宪政、法治、人权并与所有法治、文明国家为敌的强横姿态悍然发动“709大抓捕”!

    政法委、公安部之所以要对锋锐这样一家名不见经传、规模并不大的律师事务所痛下杀手,是由于锋锐集中了王宇、王全璋、刘晓原等长期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强拆民房和强占土地等维权案件、弱势群体案件、异见人士案件的律师,屠夫吴淦这样的著名民间维权和公益人士,以及前律师、因被当局构陷冤狱而不能执业的刘四新博士。“709大抓捕”之前,王宇、王全璋、刘晓原三位律师即因代理当局眼中的各类所谓敏感案件而屡被国保和司法局打压,被迫转所,且转所过程也屡遭刁难,有意聘用他们的律所均遭司法局寻衅,刘晓原律师自己设立的律所更被司法局强迫注销。三位律师都是在“709大抓捕”前的一到三年经多方努力才转入锋锐。

    为律所生存以及众多敏感律师能够正常执业计,周世锋律师本人作为律所主任一向行事低调,之前并不直接代理当局眼里的敏感案件,也一直不为外界所知,仅在709之前数月,为分担其他律师的办案压力,周世锋律师才亲自代理了北京被强拆公民叶洪霞女士被行政拘留案和德国国家电视二台北京记者站助理张淼被强定寻衅滋事罪一案,并突破了警检两家长时间不许会见的禁令,成功会见了张淼女士,迫使警检两家取保并无罪释放张淼,此举直接促使当局对周世锋律师本人和锋锐全所暗动杀机。加之锋锐所接纳王宇、王全璋、刘晓原、吴淦、刘四新这些当局眼中的乱臣贼子,周世锋律师以主任身份为这一干人等提供职业平台,在当局看来实属大逆不道、包藏祸心、谋反叛乱,当局尤其是一向强横成性的公安一定早就对锋锐和周世锋律师恨入骨髓了。

    此外,“709大抓捕”的前一年,王宇、王全璋以锋锐所律师的身份,吴淦、刘四新以个人身份均深度介入“建三江事件”,使得建三江以及全国各地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法制教育基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当局大为光火,已经恼羞成怒、怀恨在心。“709大抓捕”三个月前的庆安事件、两个月前的江西乐平冤案抗争,吴淦又强势参与,更使得当局气急败坏、如坐针毡、杀心大起,竟至全然不顾国际观瞻,祭出专政法宝,从各地公安抽调人员,拼凑出贻笑世界和后人的“文革”式法外专案组,动用军队看管,使出非法秘密关押之野蛮、陈腐老套,调遣央视等早已声名不佳的党媒以及御用女记者董倩等人,肆意践踏禁止自证其罪的现代法治原则,强逼、诱骗周世锋律师电视认罪,愚弄本国大众,欺骗国际社会,企图凭借非法的强迫认罪掩饰“709大抓捕”的非法性。这一自娱自乐、自欺欺人的表演愚蠢之极、丢人现眼,当局不以为耻,反倒自鸣得意,实属无可救药的极品阿Q也,已经并将永远成为国际笑柄!

    “709大抓捕”使得拥有六十位律师、已达中型律所规模的锋锐律师事务所遭受灭顶之灾。2015年7月9、10两天的非法大抓捕中,锋锐所先后共有王宇律师、周世锋律师、黄力群律师、谢远东律师(实习期已满)、李姝云律师(实习)、刘四新博士(前律师)、王芳(财务人员)七人被非法抓捕;约一月后,王全璋律师被非法抓捕。加上5月18日已被非法抓捕的屠夫吴淦,锋锐所共有九人蒙难。锋锐所的关联人,王宇律师的丈夫、内蒙实习律师包龙军及其未成年的儿子包卓轩于9日凌晨在首都机场率先被非法抓捕。锋锐所合伙人刘晓原律师被江西国保非法约谈、软禁达三天。

    像709所有蒙难者一样,锋锐所被非法抓捕的律师和职员均在非法的刑事拘留期间被非法关押于秘密的宾馆,而不是法定的看守所;非法的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遭受长期单独囚禁、长时间站立、不许睡觉、禁止洗澡、连续非法审讯、殴打、限制食物量、被逼坐脚不能触地的高凳、全天候被士兵贴身监控、连续八个月以上不见阳光和足不出户等等酷刑。

    2015年7月10日下午,锋锐的办公场所遭公安非法地毯式搜查,印章、财务凭证、银行账户和资金被公安非法扣押、冻结,全体律师无法承接案件,正常经营已被公安、司法局非法终结。2015年底,因资金被冻、无法支付房租,锋锐所不得不退租办公场所,约六十位律师先后被迫转所,锋锐所名义上仅余刘晓原、周立新两位合伙人律师以及黄力群、谢远东等少数律师。锋锐所事实上已被官方肢解,名存实亡。

    2018年3月19日,北京市司法局非法吊销锋锐所的执业证书,11月9日,又非法注销锋锐所的执业许可证;同年6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经过无耻、持续的非法阻挠,以六个月无律所聘用为由,“合法”注销了刘晓原律师的执业证书,终遂其驱逐刘晓原律师出律师界之夙愿;同年11月23日,锋锐南充分所被四川省司法厅注销;2019年8月12日,周立新律师取得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贵阳分所的执业证书,北京市司法局终达其将周立新律师驱逐出境之卑劣目的。蒸蒸日上、稳步迈向规范大所并力争建成国际化律所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就这样被反宪政、反法治、反人权、反普世价值的势力联合绞杀了!

    2018年1月15日,周世锋律师的执业证书被非法吊销;2019年3月,王全璋律师的执业证书被非法吊销,但北京市司法局做贼心虚,竟不敢公告!王宇律师持续受国保、司法局的打压、刁难,至今仍不能执业。(注:王宇律师也于2020年11月30日终被北京市司法局以荒唐的超过六个月无律所聘用为由注销执业证书)

    锋锐九位蒙难律师和职员初则均以莫须有的煽动颠覆政权罪、寻衅滋事罪被天津市河西区公安非法刑事拘留,继而被转为指定监视居住,终则有六人更被当局以亩产万斤之人民公社浮夸手法吹嘘为颠覆政权罪而被逮捕。九人中,三人被当局强加实刑共十九年半:所主任周世锋律师获七年重刑,且当局为诱骗其认罪而承诺的保外就医至今仍为镜花水月;屠夫吴淦获八年重刑,其中至少一年是对他法庭之上那句“不反对共产党我还是人吗”的奖励,其余七年是对他自邓玉娇事件以来所有公益维权行为的一并清算和奖励;王全璋律师屡遭扇耳光、不许睡觉、法庭上被按倒在地等等酷刑和羞辱,最终仍被强加四年六个月刑罚。其余六人中,黄力群、谢远东、王芳于2016年1月8日—其他所有709蒙难者被以颠覆政权罪逮捕之日—取保,李姝云律师于2016年4月8日取保,王宇律师于2016年7月31日取保,刘四新博士于2016年8月6日取保,分别被非法抓捕半年至一年一个月。

    1949年以来,以举国暴力打压、迫害并全盘端掉一家律师事务所,锋锐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家。然而,锋锐显然不会是最后一家。2019年5—10月,同样是长期代理当局眼里敏感案件的广西南宁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百举鸣)被当局全盘端掉,百举鸣的主任覃永沛律师及陈家鸿律师同样被以颠覆类罪名非法抓捕,民间和律师界遂有“北锋锐,南百举”之说。

    万事万物,凡第一次者无不自然多享几分格外重要的意义。毫无疑问,锋锐被当局整体端掉的这个第一次注定也会在中国的宪政史、法治史、司法史、律师史上留下挥之不去的厚重一笔。抓捕、坐牢是极其痛苦的,是对生命的无端浪费,没有人平白无故甘愿坐牢,锋锐及其律师无意成为这样的第一。然而,既然当局一味蛮干,一味颟顸,执迷于载沣的“不怕,有兵在”之不可理喻的蛮霸逻辑,这个第一,锋锐及其律师以及所有709人也就只得当仁不让、欣然领受了!这是一个光荣、值得自豪并必将被载入史册的第一!相反,那些不识天时、冥顽不化、悍然逆宪政和法治潮流而动的强权者们—我们知道他们是谁、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是谁并且很害怕我们知道他们是谁—将会被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709大抓捕”是“六四大屠杀”之后当局又一次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暴力神经质发作。五年了!当局貌似取得了饮鸩止渴般的“胜利”,周强、曹建明亦不甘落后,权令智昏,蠢不可及,争相分享公安专案组的盖世奇功,把709和胡石根、周世锋被强加刑罚作为勋功写入报告,试图让自己的名字不朽下去。然而,无论华人世界还是国际社会,都确信709已使当局深陷其自掘的塔西佗陷阱,709必将成为又一个令当局寝食不宁、惶恐不安、心惊肉跳的梦魇!

    姑且反其意借用著名蠢货老太慈禧太后宣战诏书上的话来激励律师同道,并谕劝所有参与炮制709惊天荒案的强权者:

    彼仗诈谋,我恃天理;彼凭悍力,我恃人心。

    天理者何?宪政、法治、人权、民主等普世价值也!悍力者何?公安、检察、法院、监狱、“文革”式专案组是也!天理胜悍力,人心有定论,终将见分晓!如若不信,拭目以待!

    第三篇 关于“709事件”称谓的商榷

    “709事件”从2015年7月发生至今正好五周年,但是关于这次事件到底该怎么称呼,民间一直存在着不小的争议。有的人认为应该叫“709律师大抓捕”或“709维权律师大抓捕”,有的人认为应该叫“709大抓捕”或“709事件”、“709大镇压”、“710大抓捕”(当时一些人误以为王宇是7月10日被抓,实际上王宇的丈夫包龙军与孩子在7.8日上半夜就已被中共控制),还有的叫“七九逆流”。有些叫法比如“709律师大抓捕”或“709维权律师大抓捕”,引起了社会上部分人士的一些非议,甚至导致一些人相互间产生不满。因此有必要对“709事件”的叫法作一梳理——这次事件究竟该怎样称呼?哪些被抓人士应当列入“709事件”范畴?以便于大家准确称呼这个事件。

    在最初的报道中,并没有媒体称之为“709律师大抓捕”,在谷歌上目前可搜索到的,最早称呼“709律师大抓捕”的是一个作者叫“芦昊”的中国民主党党员,他发表在“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网站的一篇小短文题目中写为:《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此后称为“709律师大抓捕”或“709维权律师大抓捕”的媒体仍然是相对少数。截至2020年7月30日,通过谷歌搜索引擎,输入“709律师大抓捕”或“709维权律师大抓捕”搜索到的文章数量分别是1,040,000个与848,000个;搜索“709事件”关键词得到的结果是25,900,000个;搜索“709大抓捕”关键词得到的结果是6,900,000个。相比之下,使用“709律师大抓捕”或“709维权律师大抓捕”称谓的文章数量不占多数,更多报道将这次事件称为“709事件”或“709大抓捕”。一些重要人士的发言也称此次事件为“709大抓捕或709事件”,比如最近一次美国(前)国务卿彭培奥的讲话就称之为“709大抓捕”,而不是“709律师大抓捕”。

    有家属为了营救王全璋,将其称为709案最后一人,虽然情感上可以理解,但这是不客观的。王全璋只是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受害律师,但绝不是“709事件”的最后一人,何况吴淦先生还在监狱服刑当中,再怎么遭他才算是最后一个。对于江天勇、李昱函、余文生三人被抓属于“709大抓捕”范畴,在人权律师群体里意见分歧不大,但很多人对“苏州大抓捕”列入“709事件”就表示了不解,或认为苏州抓捕跟“709事件”相关,但它属于一场独立的迫害事件,不应列入“709大抓捕”范畴,应将其称为“苏州大抓捕”。这种看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是了解苏州案件详细情况的人,可能就不一定会这样去称呼苏州的这次大抓捕了。

    2015年7月9日起截至2016年5月27日,中共公安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带走、约谈了上百位律师、民间维权人士、访民及其亲属,部分人士长时间下落不明,受影响的人士多达319人,涉及25个省份。但这次事件并没有就此停止,在2016年9月8日清晨开始到2017年初,中共当局又抓捕了苏州的大量维权人士王婉平、吴其和、朱雪英、倪金芳、周金丹、邢介忠、王明贤、陆正国、金根男、胡诚、徐春玲、顾晓峰、胡诚、左翼、徐文石夫妇等人。其中,戈觉平在2015年7月就已被正式立案,但在2016年11月4日早上才被抓捕,同时还抓不了他的妻子陆国英女士。因为苏州抓捕还波及到了不少外地的维权人士,比如王健、刘星、孙涛、孙东升、王芳、李文先、顾建忠、陈兴伟、张忠等人。接着中共当局在2016年11月21日抓捕了江天勇律师,在2017年10月抓捕了李昱函律师,2018年1月中旬又抓捕了余文生律师。中共的整个抓捕行动前后持续三年多时间。

    纵观709事件,中共显然是把维权律师群体作为主线和打压重点,并同时对相关民间各界异议人士、草根维权人士及其亲属等等自2012年以来被公开视为“新黑五类”的敌对势力进行一次全面扫荡,企图一举达到让民间永久噤声之效果,其中草根维权人士中尤为突出者有吴淦、戈觉平等。只是这次大抓捕细分之下律师所占比重更大一些,也由于律师职业很强的法律专业性和特殊性,受到媒体的关注度较其他人士更高,社会的反响更强烈,更吸引公众的眼球,加之辩护律师、受害律师家人在律师同行等各界人士的积极互动、帮助下,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影响能力,成为国内外舆论关注的重点,故难免给部分人士造成“709”只是针对维权律师进行大抓捕的片面印象。若大家因此就追随部分人士或媒体的称谓,把这次事件狭义地称为“709律师大抓捕”或“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不仅不能涵盖全部客观事实,而且难免有片面和不够公允之嫌,也是对历史的不尽负责。

    那为什么说苏州的大抓捕属于“709大抓捕”的一部分?因为被抓捕的苏州草根维权人士在之前历次维权活动与重大热点事件中均有广泛参与,并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苏州维权人士的参与使得许多“709”所涉事件产生了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推动了民间维权活动高潮迭起。“709”之前,苏州维权群体参与公共事件之积极、活跃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并且与维权律师互动非常频密,对律师的维权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维权律师在“709”之前若干年的长袖善舞、风生水起,相当程度上得益于以苏州维权公民为代表的各地维权公民的支持和帮助。正是由于苏州公民圈参与的众多社会事件的叠加与累计,以及各地、各界别民间维权力量的自发配合与协调,才最终触发了中共权力独断的敏感神经,对民间“新黑五类”发动持续不断的疯狂镇压。可以说,苏州维权公民群体是“709大抓捕”的重要影响因子,没有苏州维权公民群体这一因素,“709”的发生或许会延迟时日。

    苏州维权公民群体当中当属戈觉平最为突出。戈觉平因为自家房屋被非法强拆而走上艰难维权的不归路,逐渐从只关心个人维权提高到“关注他人就是关注自己”的为所有公民维权、舍小我而为大公的境界。在长期的维权、抗争中,戈觉平广交各界人士,朋友遍及知识界、律师界、访民圈,思维和认知得以根本改善,逐渐认识到维权问题、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共一权独大的专断体制,于是积极地、热心地参与到诸多社会公共事件中,在访民和维权公民群体中积累了较高的声望,成为苏州当地乃至全国都颇有影响性的人权捍卫者,是苏州维权圈的核心人物之一,苏州当地访民和维权公民长期以来自发地与他一起在范木根正当防卫案等重大事件中抗议中共当局的不义不公。他带领苏州维权圈跟人权律师密切配合,举办讲座、发动维权声援活动、与各地访民和维权公民互相生源,使“709”之前各地的维权活动有声有色、成效卓著,不少事件产生了巨大反响。正因为他的突出作用,最终导致中共当局无端指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强判他四年半有期徒刑,不顾他罹患癌症、急需治疗状况,始终不给他变更强制措施,羁押至今。此外,戈觉平于2015年7月就被当局正式立案,因此,“苏州大抓捕”属于“709事件”的范畴有其直接根据。

    从公安对他们抓捕后的讯问笔录看,也可证明苏州大抓捕属于“709大抓捕”。中共公安在讯问他们的时候,主要是相互围绕着或涉及到——王宇、唐吉田、王全璋、刘晓原、刘卫国、包龙军、刘四新、吴淦、戈觉平及其妻子陆国英、范木根、吴其和、王健、翟岩民等。而涉及的事有:建三江事件、范木根事件、庆安徐纯合事件、常熟看守所声援刘卫国律师事件、常熟法庭“闹庭”事件、新公民运动、祭拜林昭、夏俊峰案、接待外地访民与律师等。这些几乎都是“709事件”中涉及的重要的人和事,因此对苏州公民圈的大抓捕显然不是中共一次单独的抓捕行动,它事关整个“709事件”。

    从更长的时间跨度看,既然后面参与“709”辩护的律师,如李昱函、余文生、刘正清、蔺其磊、文东海、程海、陈建刚等人都属于709律师范畴,那就更没有理由将苏州公民的这次大抓捕单列出来。无论是从他们案件涉及的事件,还是涉及到的人,及参与的时间上,都与709案的当事人高度重合,据此也可以说明这次苏州大抓捕属于“709大抓捕”,而不仅仅是“709事件”的续集,也不宜列为一次单独的事件。

    基于上述事实,民间不应片面地把“709事件”称为“709律师大抓捕”或“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人权律师群体尤其不应将此事件聚焦于自己身上。把此次事件称为“709事件”或“709大抓捕”比较符合实际,这两个称谓也最为国内外各界所认同,同时把苏州大抓捕也归属于“709大抓捕”才最为妥当。如此则既符合客观历史事实,也更有利于人权律师群体和维权公民群体继续相互依存,而人权律师群体之所以获得民间各界的认同,原本就离不开民间各界尤其是维权公民群体的支持。

    “709事件”至今并没有结束,被抓捕的戈觉平、吴其和等苏州公民还在审理中(注:二人已分别被判刑四年半、三年八个月),吴淦在服刑中,李昱函案件还遥遥无期,余文生律师案件也在上诉过程中(注:二审已维持)……只有这些事件都走完诉讼程序了,才算是暂告一段落。如果进一步放大到未来的中国历史中,“709大抓捕”所有蒙难律师和公民终将被人民、被后世宣告无罪,“709”将是一起直到中国实现真正的宪政、法治之后才算最终结束的历史事件。

    第四篇 “709”五周年忆胡石根先生

    2015年,中共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发动了“709大抓捕”,举世为之错愕。整整五年了!广受国内外民间各界尊重的著名异见人士胡石根先生,中共眼中的老牌反革命分子,再度身系缧绁,牢笼生活尚余两年有半。五年或七年半,对于一个曾遭受十六年囚牢迫害、2008年出狱后尚不满七年的六旬老者,无论身体抑或精神都是严峻的考验。

    胡石根先生生于1954年11月14日,66周岁生日在即。他1983年毕业于北洋时代以兼容并包享誉寰宇而今却已堕落不堪的北京大学的中文系,中共现副总理胡春华与他是同班同学。胡石根先生大学毕业当年考取北大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按年龄推算,胡石根先生是“文革”中的初、高中生,是学业被无端政治狂飙所荒废的一代,外语基础无疑较为薄弱,而他能在29岁的较大年龄考取硕士,必定对外语下了苦功。1986年硕士毕业时,胡石根先生原本有机会就职于中共某部,步入中共的仕途,却因大学期间不满官办伪学生会、自主参选学生会而被污蔑为有政治倾向问题,就业时未通过中共的所谓政审,彻底断绝了进入中共政治正途的可能,转赴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大学)任教。胡石根先生这一看似偶然却又极具要害的人生契机与孙中山先生1894年求见李鸿章被拒,既而走上与清廷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革命之路颇为相似。时也?势也?命也?运也?

    1980年代初、中期,在中国大陆,不仅硕士生属凤毛麟角,大学生也都是高度稀有的物种,更遑论胡石根先生所就读的是顶级珍稀的北京大学。按中共国的政治逻辑,如果胡石根先生安分守己,而非怀有一颗济世之心,满足于经营自己的小家庭,按部就班地做一个教授,日子必将过得相当的惬意。然而,胡石根先生是那种生来就以天下为己任的奇男子,绝非那种满足于安逸小日子的鄙俗男人。他抛弃了原本舒适悠然的生活,走上了与中共专制毅然决裂的人生之路。这是一条专制不亡则其个人人生即永无宁日的坎坷之路,是一条时时通向中共监狱的艰险之路,是一条挥别家庭温暖和人伦享乐、长夜漫漫我独往的孤寂之路。因为选择了这条荆棘之路,胡石根先生失去了妻子,失去了本可亲密的父女关系,失去了完美的家庭。网传他前妻为了阻止他走上这条不归之路,曾在1991年前后激情之下以剪刀怒刺其目,大呼“刺瞎了你我养你,也比你这么下去好!”又传胡石根先生女儿后来考取了北大的博士,虽仍与他鲜有往来,但他自己仍深以女儿为自豪,每与友人谈起女儿,脸上颇有得色。呜呼!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志向高远、以天下为己任的胡石根先生,何尝不也是一位有血有肉、深爱女儿的慈父?!

    89.64屠戮之际,胡石根先生正担任北京语言学院讲师。公开资料显示,他似乎并未直接深度参与89学运,但他一定密切关注了这场空前并永久载入史册的正义运动。尽管这场运动遭中共血腥镇压,但毫无疑问,此后苏东共产暴政集团的接连崩盘实乃肇始于中国这场声势浩大的学生运动。6.4屠戮也一定使胡石根先生及其同代异见人士更加认清了以老邓为首的中共体制的暴虐嘴脸,这才有了他1991年开始的组建中国自由党的惊天之举。民间组党,在普世价值和民主宪政体制中本属正常人权,然而在共产暴政阵营,特别是中共暴政体制里,从来就被当局直接视同谋反,即反革命。在89.64之后的赤色恐怖气氛下,组建政党实属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举,实在是飞蛾扑火、自我牺牲,需要何等的勇气啊!

    果不其然,1992年6.4前夕,胡石根先生筹划6月初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派发传单,抗议6.4屠杀,纪念六四死难者;5月27日,因被人举报他计划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用航模飞机散发传单,胡石根先生被抓捕,后获刑二十年,服刑十六年后于2008年8月26日出狱。

    2014年5月底,因参加“6.4”研讨会,胡石根先生和多位与会者一同被中共公安刑事拘留一个月,6月5日获释。

    2015年7月10日,在震惊中外的“709”大抓捕中,胡石根先生再次被中共抓捕。据臭名昭著的中共央视的欺骗性报道,胡石根先生的罪状竟然仅仅是当年2月1日在一家名叫“七味烧”的饭馆餐聚中的一番言论!当局以言论入罪,国民因言论获罪,貌似强大、实则虚弱不堪的中共效仿起明清皇权时代的文字狱手段,企图以暴力恐吓、压服人民。在这种暴力恐怖政治下,胡石根以及所有以天下为己任的热血男儿,注定了要以自由、健康、生命为代价与不肯还权于民、不甘真正实行宪政的中共进行终生抗争的命运。

    2016年8月3日,中共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以荒诞的颠覆政权罪对胡石根先生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放弃上诉。

    臭名昭著的中共央视报道了胡石根先生的所谓“认罪悔罪”,中国大陆民间一时间有少数人士对胡石根先生的所谓“认罪”颇有微词,但更多人士则对胡石根先生抱以充分的理解。显而易见,应当谴责的是中共的暴力治国、任意抓捕、赤色恐怖、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单独囚禁等等野蛮行径,而不是胡石根先生等人的权宜性自保。对中共暴政的邪恶程度,全体华人尤其是海外华人甚至全人类尤其是民主领头羊美国和美国人民都要有清醒的认识,而绝不能低估!中共暴政是有史以来所有暴政之集大成者,是所有共产暴政之最邪恶者和最无恶不作者。胡石根先生年逾六旬,已遭受长达十六年的牢狱磨难,身患心脏病等多种慢性疾病,面对中共这样绝无仅有的邪恶暴政,采取适度妥协、有屈有申、有原则有权宜的策略,保全自己、以待将来,应当得到各界的理解。如果民间不把驳斥的矛头对准中共,却对胡石根先生吹毛求疵、求全责备,恰恰中了中共企图丑化胡石根先生等央视“认罪者”、对其非法的强迫认罪伎俩予以正当化的诡计!

    据传,2008年出狱后,中共当局曾有意让胡石根先生出国,条件是永不回国、在境外不再发表所谓反共言论,遭胡石根先生拒绝。

    胡石根先生淡泊名利,从不突出、张扬自己,也从未有意经营与外方的联络,以至多年以来,除华人世界外,国际社会对他的关注度并不算高,“709”大抓捕后国际社会的呼吁、营救行动并未给予胡石根先生应有的分量。

    直此胡石根先生66周岁生日之际,仅以此文向胡石根先生本人、所有“709”受害人以及其他身陷中共牢狱的志士仁人致敬!祝胡石根先生生日愉快、身体健康!愿胡石根先生熬过此劫,平安归来,见证中国宪政、法治之实现!

    第五篇 寫給709事件五週年

    2015年7月9日凌晨四點多,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王宇律師發出消息說家中突然斷電並有人強撬門鎖,王宇律師隨後失聯,外界可能還沒有意識到一場席捲中國的政治鎮壓風暴已然來臨。

    次日晨7:00時許,先是該所主任周世鋒律師在北京宋莊一個酒店房間被人蒙頭強行帶走的消息在網上擴散,其後接連傳出多位該所律師及職員被不明人士帶走或失聯的消息。接下來幾天時間,中國十多個省市上百位律師和公民行動者相繼遭當地警方拘捕或傳喚約談。

    如此同時段、大範圍、大規模針對律師和公民行動者的政治鎮壓風暴,顯然是當局蓄謀已久的。事後得知,除湖南謝陽律師、廣東隋牧青律師、廣西陳泰和律師之外,其他被拘捕者都先被轉移到北京而後又轉往天津羈押。而在這之前不久的5月19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行政助理、以網名“超級低俗屠夫”活躍於各種公共抗爭事件中的吳淦先生,在南昌市江西省高院門口遭當地警方帶走,後輾轉移送福州再移送至天津羈押。

    屠夫是當代中國社會極具代表也最為優秀的抗爭行動者,他參與抗爭行動的勇氣、創新抗爭劇目的方式、拓展抗爭空間的能力、動員公眾參與的智慧、堅持抗爭的理念之篤定,在在彰顯了他在當下中國大陸社會運動中的非凡價值。可以以為,屠夫被拘捕才是709事件這場政治鎮壓風暴的濫觴。

    這些遭拘捕或被傳喚約談的律師和公民行動者,此前都是在各類公共抗爭事件中積極踴躍的台前幕後行動參與者,也是當代公民社會運動的領導者和踐行者,還是信奉自由民主普世價值理念並身體力行的人權捍衛者,更是一黨專政極權統治下逐漸嶄露頭角、初具群體雛形的政治反對者。

    709事件至今已逾五年,當初這批遭拘捕的人士,都被當局指控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除了周世鋒律師被判刑七年、胡石根先生被判刑七年半、吳淦先生被判刑八年,三位至今仍在獄中,其他被拘捕者均已或取保、或緩刑、或期滿而獲釋。就連該事件最受公眾關注、超過三年未有任何音訊、此前亦屬北京鋒銳所的王全璋律師,也於今年(注:2020年)四月刑滿出獄並與家人團聚。

    不可否認,709事件中,政治鎮壓風暴是人權律師特別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中心,再蔓延擴展至與該所有關聯的其他抗爭行動者,這可從被拘捕者名單以及眾多遭警方約談人士的經歷中得以確認,公安的問話矛頭重點指向該所周世鋒主任和王宇律師。所以後來外界在對709事件的關注和聲援方面,多是重點突出人權律師的身份,由此讓外界產生被拘捕者都是律師的錯覺,使得胡石根長老、勾洪國、劉永平、屠夫吳淦、望雲和尚、翟岩民等非律師身份的被拘捕者未受到足夠關注。

    對於這些被拘捕者,本人尤其想說說王宇律師、老木劉永平、考拉趙威、望雲和尚林斌、屠夫吳淦、謝陽律師這幾位朋友,他們都是本人在709事件之前就曾見面認識且比較熟悉的。

    和王宇律師第一次見面認識是2013年8月下旬的某天在北京,她給我的直覺印象是非常親和友善,那天她和一位高高瘦瘦的外籍人士帶我走訪某個維權家庭,具體聊什麼我已經忘記了。後來我才想起曾在一篇文章中看到過遭天津鐵路公檢法系統構陷的女律師就是這個王宇。2018年3月初,被迫電視認罪獲取保後的王宇律師陪母親外出旅行路過……,本人和太太開車陪她們去……遊玩了好幾天,一路上我們天南海北聊了很多很多,能夠明顯感受她對中國法治現狀和政治環境的深深失望和無奈。

    和老木劉永平也是那次去北京認識的。他在北京多年,老家是江西萍鄉的,和本人常住地……相距不遠,加上此前在網絡也彼此知道對方,所以很容易就親近起來。他在網絡上比較活躍,一些和他認識的外地網友都說,到北京只要聯繫他,他都會召集北京的朋友們接待,多數時候,胡石根長老也會參加。但在聚會中,老木卻不善言辭,顯得沈穩和謹慎。709事件中老木取保獲釋送回老家萍鄉後,本人曾私下去拜會他兩次,也想試圖了解他被羈押期間的經歷和狀況,但他對此絕口不提。

    考拉是709事件這批被拘捕者當中相對最年輕、關注度也頗高的女生,不僅因為其活潑的性格和清新的外表,而且她在大學時就曾參與政治公益活動遭警方傳喚過,擔任李和平律師助理期間,積極參與和宣傳為各地冤假錯案申訴的“平冤大篷車”行動。這不禁讓本人聯繫到一位和考拉年齡、外形都相仿,經歷也類似的台灣政治人物賴品妤,二人都是在學生時期就參與社會政治活動,賴品妤在2014年6月曾與多人堵路抗議中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一行而遭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終判無罪。賴品妤還擔任過台灣立法委員林昶佐的助理,並於今年初自己也競選成功獲當立法委員,而考拉在取保獲釋後便已淡出公眾視野。可見不同的政治制度,造就她們兩人不同的人生道路。

    望雲和尚是這批拘捕者當中唯一的佛教徒,而且宗教色彩非常明顯,他2013年10月到訪……約本人見面的時候,就是穿著一身深黃色僧服。2015年5月下旬,本人也曾赴福建寧德在他任住持的九仙禪寺客居多日。佛教作為中國傳統社會主流宗教,一般都是與世無爭置身事外,即便慈悲為懷的教條式勸誡,也多是停留在對于個體層面的樂善好施,佛門中人極少有質疑和批判政治制度並主動參與公共抗爭行動的。

    在這批被拘捕者當中,本人與屠夫和謝陽二位交往最為頻繁,眾多公共事件中都有溝通和合作,私人關係也很好。2017年12月26日,這是西方國家最傳統、最隆重的聖誕節假期期間,他們兩人的案件於這天分別在天津和長沙法院開庭,當局挑選這個日期顯然經過刻意、精心的政治算計,企圖降低國際社會的關注度。判決結果也是雲泥之別,屠夫被判八年,是709這批被拘捕者當中獲刑最長的,謝陽則被判有罪免刑,由此就讓外界關注者對兩人的評論意見產生對立態勢。二位都是本人的好朋友,在網絡或是線下知悉那些辯論和攻訐,本人只能盡量保持審慎,但還是有自己內在的判斷。

    本人從不諱言,對屠夫兄是發自肺腑由衷的欽敬!即便他不得已認罪妥協,也絲毫不會折損我對他的看法,這是基於平常在生活中和他多次的接觸了解。對謝陽亦是如此,雖然他在被迫公開認罪悔罪並否認酷刑換取免刑後受到某些批評,但身陷囹圄時對未來無法預估的那種巨大恐慌,還有隨時可能降臨的酷刑虐待,相信一般人在此境況下都渴望一根救命稻草,而且之前他就已經遭羈押一年多時間,709事件中就有其他獲釋者講述過羈押經歷,加上辯護律師陳建剛披露的會見謝陽的筆錄,稍有思考的人士不難給出理性判斷。若要責難,也是應該指向加害方。對於一般人,我們用平視的眼光即可,但對於屠夫吳淦這樣的決絕抗爭者,必須仰視!

    然而,由“709”開始的這場政治鎮壓風暴並沒有就此平息下來,到目前也看不到任何停止的跡象。勇於擔任王宇律師辯護律師的李昱函,和敢於公開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的余文生律師,在2017年10月和2018年1月先後遭當局拘捕,至今仍遭羈押。長期從事NGO工作的公益人程淵、劉永澤、吳葛劍雄去年(注:指2019年)7月遭拘捕,積極倡導和致力推動公民運動發展的丁家喜律師和許志永博士也於去年12月和今年(注:指2020年)2月相繼遭拘捕,今年還有實地報導武漢肺炎疫情的公民記者方斌、陳秋實、張展,以及街頭抗爭者謝文飛、詩人王藏、清華大學許章潤教授等遭拘捕,很抱歉未能一一列出所有遭拘捕者的名字。

    以上所述,只是本人對709事件五週年的一點感想。但願公眾在關注和聲援遭受政治打壓和迫害的人權律師的同時,也請別忘了其他非律師身份但同樣遭受政治打壓和迫害的公民抗爭行動者。

    2020年7月11日於……

    第六篇 709五周年记事

    一晃眼709过去五周年,还记得当天晚上,我一直关注王宇一家在机场被带走的后续消息,以及随后当局对锋锐律师所的野蛮扫荡。此后几天,我有意避居某个城市的山区,但还是躲不过派出所的电话追击,我大概是在7月14日左右到派出所接受像犯罪嫌疑人一样的讯问,被问及是否与王宇、王全璋等认识、有何联系等,并要求不得关注锋锐律所。其后几天,在我所在的城市,几乎所比较活跃的人权律师都被派出所约谈警告。

    实际上,就我自己所办案件、所接受的媒体采访,实在想不出被约谈警告的理由,更扯不上什么危害国家安全。在2017年到前往北京与时任司法部长张军对话时,我也讲过,如果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公检法等率先发布对委托人不实的案件信息,律师是可以对媒体作出澄清的,可以对媒体采取法律行动的。而当时作培训的几个老师所发的讲义(讲欧美律师与媒体关系与互动)也都支持我的观点。就是在那次赴京的一个晚上,我们与最高检、公安部来人沟通,公安部的人对锋锐所的评价是,锋锐所完全应该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发挥建设性贡献,而非破坏性力量。我至今没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锋锐所周世峰判刑七年还在监狱中,王全璋被折磨得没人样刚刚艰难地跟妻儿团聚,王宇、包龙军还在为重新执业和生计奔波(注:王宇律师已于2020年11月底被非法注销执业证)。

    而在美丽的南方绿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在当局无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不知道是否因接待过北爱人权组织前线卫士的席丹,突然被搞没了,先是覃永沛主任因24年前的事情被撤销律师执业许可证,其后其他律师被司法行政部门极限施压转所,说现在不转所以后有处理文件下来想转就没那么容易了。强权威逼下,几十号律师的百举鸣律师所就这样呼啦啦没了。再之后,陈家鸿律师因展示自己的书法作品触痛党国脆弱神经被吊销执照,第二天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关押至今,并在关押过程中被逼解聘其事前委托的律师。沛公(覃永沛)也在党国19届四中全会后第二天因控告及网络发言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关押至今。据说,百举鸣所曾经有五人被国安盯住,现两人被山巅(煽颠),其余三人苟且执业,付出的代价可谓惨重!沛公时常说的啥北锋锐、南百举鸣,我原本是一直有保留的。现今百举鸣被强迫吊销、两人山巅,我还是不明白当局是怎么对一个律师所如此恐惧。我更相信,一颗种子种在地里,吸收水分,它死了,它又活了,长成参天大树,是为了结出更多的种子。

    唐志顺、幸清贤两位义士尝试将王宇、包龙军夫妇的儿子包蒙蒙带离令人窒息的故国,已过云南边境却仍被公安越境抓捕,被控偷越国边境案,直到被逮捕抓回了天津的看守所,家属和律师才知道他们的被确切关押地址,此前都是了无音讯,律师也是毫无头绪一样乱撞,也只是猜测人应该关押在天津。几次去天津要求会见都被无理拒绝,负责他俩的警员貌似叫管建童、李斌。之后唐志顺被秘密判刑,辩护人一次也未获会见,这大概才是正宗的中国特色了!文东海、程海以及所有受709家人委托的律师都未能会见王宇、王全璋或任何其他709蒙难人士。,唐志顺在看守所的两年减肥成功,暴瘦80斤,从240斤掉到160斤,不知道被折磨到何种程度。说没被酷刑,鬼才相信!

    人权律师团按照国际人权标准为维护当事人的基本人权,不可避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当局发生各种冲突,这个完全可以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完全没必要运用国家暴力机器去暴力关押、山巅指控、判刑一个只凭借一张纸一支笔和平执业的律师。当局将人权律师视为洪水猛兽、新黑五类之首,刀把子及喉舌文宣极尽抹黑打压,人权律师陷入灭顶之灾,青黄不接。所有人权律师都应该深思,要进一步加强以案聚人,要探索被剥夺律师执业证之后的生存和职业之路,而不能停留于空洞口号喊得震天响。面对当局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的神经过敏式反应,作为明规则的法律事实上已被当局彻底践踏,已被当局扭曲为抗拒宪政、法治、民主、人权的滥权工具,法律的预判、指导、心烦功能已完全失灵,或者说眼下的中国大陆已没有了正常的法律,所谓“建设法治国家”不过是虚与委蛇、欺世盗名的遮羞布而已,所要建立的其实是法家之国而非法治之国。人权律师被政治化、标签化和恶意丑化,如何保障人权案件有更多的律师尤其是新涌现出来的律师代理,如何保障人权律师被打压、被剥夺执业证后的基本生活和职业生涯,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比如河南任照律师(其后可能是伤害彭永和律师)被剥夺执业证,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缺乏应有的支持。当局的意图显属司马昭之心,就是要陷人权律师于生存绝境,迫使人权律师屈服、听命,放弃宪政、法治、民主、人权追求。人权律师尤其是被剥夺执业证的人权律师的生存是一个不容回避、急需设法解决的重大问题!

    人权律师办理人权案件,客观上当然会产生一定的政治效果,但人权律师所追求的仅仅是个案的法律后果,并不追求任何政治目的。然而,当局却不能并拒绝理解律师的这一职业属性,其七十几年的政治惯性和本能就是一味打压,绝不容忍任何个体和职业独立于其直接的掌控之外,要求人人跪服,否则轻则端其饭碗,重则刑罚伺候,余文生律师就是这样被消失至今,生死未卜。人权律师先行者高智晟律师则活生生被强迫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当法律沦为单纯的统治工具时,它就不可能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不可能实现公平、正义,因为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大权操控于权力之手,权力者是永远不会对法律作出有利于公民的解释的。律师、公民和整个民间社会对此都应有清醒的认识,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对当局处理大量所谓敏感个案的权力逻辑了然于心,如雷洋案、建三江案、凤山看守所死亡案等,以及层出不穷的拆迁、访民被抓、访民敲诈勒索政府、个人对政府寻衅滋事等等都。在当局眼里,法律之外还有所谓的政治,政治是绝对高于法律的,法律只是政治的工具和仆从,而不是像正常的宪政、法治国家那样,法律至高无上,政治必须在法律之下。高于法律的政治是只讲立场,不讲证据的。

    追求、实现、巩固宪政、法治、民主、人权并不仅仅是包括大陆人权律师在内的全体大陆华人的使命,也是全体华人的使命,香港的年轻一代自去年(注:指2019年)6月开始就为捍卫他们已经到手却正在失去的宪政、法治、民主、人权而牺牲。香港发生的一切告诫华人世界,宪政、法治、民主、人权不是免费的午餐,即便已经在手也有得而复失的危险,更况远为到手的中国大陆!

    “709”之后至今,人权律师的执业环境和生存环境已被压缩到极限,几至寸步难行。披露黄琦被刑讯逼供的隋牧青律师和刘正清律师被非法吊销执照;余文生制止一审宣判,家人委托的律师都没能会见;王默被寻衅滋事案的多位律师被强逼解除代理……

    没有朝野协商与和解,明末景象就会重现,宪政、法治就是程序化协商与和解、避免暴力轮回的最优机制。相反,残酷高压之下,大明百万朱姓子孙被屠戮殆尽,生灵涂炭百姓遭殃。

    在中国大陆当下的格局之下,期待荒唐的、将为后人所耻笑的“709”大抓捕不在重现显然是幼稚的。尽管如此,全体华人仍应坚信,“709”人的牢狱灾难等等代价不会白白付出,宪政、法治、民主、人权在中国大陆终将实现,悍然发动“709”大抓捕的责任人也一定会被记录在册!

    试问苍天饶过谁!如说不信,拭目以待!

    中华民国109年7月4日

    第七篇 “709”五周年祭

    岁月匆匆、时光如梭,不经意间,震惊中外的“709大抓捕”已经五周年了!

    五,在中国民间文化中有着圆满、自足、周期的意义,金木水火土,东西南北中,仁义礼智信,宫商角徵羽,都蕴藏着中国人对五的偏好。五周年,对于“709大抓捕”事件本身,对于“709”蒙难者及其家人,对于与“709”直接相关的中国大陆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对于一直关注、声援和支持“709”蒙难者的大陆内部以及国际社会各界人士,都是一个值得回顾也应当回顾的时刻。今天回望整整五年前的“709”,应该能够更清晰地透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及其历史象征意义。

    借用邓总设计师1989年的那句话,“709”也是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的必然产物。

    一、“709”前奏:为什么发生

    2015年7月8日夜至9日凌晨,以大陆公安在北京的首都机场对包龙军,著名人权律师王宇的丈夫,及其未成年的儿子包卓轩下手为开端,中国当局拉开了打压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的大幕。9日凌晨3:00时许,公安又破门而入,非法抓捕只身在家等候丈夫和儿子登机消息未果、已有不祥之感的王宇律师。次日,7月10日早上7:00时许开始,借用赵本山的那句著名台词,各地公安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霹雳手法,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搜捕、约谈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此举不仅令精通法律的人权律师群体本身以及维权公民群体莫名惊诧,不仅完全超乎大陆内部学界、法律界以及社会各界的想象,也同样令国际社会为之瞠目。可以说,除了“709”的发动者,任何思维正常的人—华人或国际人士—都很难理解这次大抓捕,不仅“709”当时,而且五年后的现在!

    五年之后,人们仍然困惑、疑惑、迷惑,“709”为什么会发生?即便对当局自身而言,发动“709”真有必要、真有正收益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往前倒推若干年,甚至需要倒推到1980年代。

    1980年,中国大陆恢复了1957年废除的律师制度,以一种完全不同于国际惯例的方式,即把律师作为公职人员、作为司法局干部,而非国际通行的私营的、市场化的、提供法律智力服务的自由职业者。律师的这种公职人员身份持续到大约1992年前后。这种公职身份无疑与律师为委托人尤其是刑事被告人提供辩护等法律服务的职能相悖,与现代法治时代律师制度的本质、功能及律师的角色、身份相悖,不仅使得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身份极其尴尬,难以实质性地维护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而且律师自己更因履行辩护职能而屡屡被官方视为妨碍了对犯罪人的打击,频遭当局无端报复,甚至身陷牢狱。例如,在日后被公认为大规模公然践踏法治的1983年严打中,地方当局明确要求律师不得为不认罪的被告人辩护,重大案件需党组织决定才能辩护。辽宁台安县律师王力成不认可当地的土政策《严打中律师如何履行辩护职能》中某些公然违法的规定,依旧在一个强奸案中做无罪辩护;翌年,该案被告被执行死刑后一个月,王力成律师与两名同事先后被捕,台安县司法局官办的法律顾问处全军覆没。

    律师官办这种先天不足的体制性弊端倒逼当局不得不对律师体制进行改革。1992年前后,先是加快步伐把官办律师事务所改制成合作制律所;随后,鉴于合作制律所与司法局的历史暧昧关系及所有权泛化问题,又于1993年初,在无明确的法律、规章可循的情况下尝试推行完全私营、私有和市场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约三年的摸索之后,1996年10月,中共司法部才制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此后,私营、私有和市场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得以大规模推行,成为中国律师业的主要机构形式。

    律师业的私营化、私有化和市场化的改革之后,潜移默化地发生着一个令官方始料不及且极为头疼的后果:官方对律师和律师业的羁縻大大地削弱了,律师和律师业不好操控了,律师群体如鱼得水、部分律师开始不那么听话了!

    必须正视,只要宣称实行法治,这一后果就是注定要发生的。改革本身就是权力、权利和利益的调整,就是官方要放权、民间要扩权,就是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然而,官方显然对放权的必要性并无足够的认识,对放权的结果并无充分的预料,甚至原本就从未准备真正放权。官方显然不愿见到律师游离于其权力半径之外,尽管律师事实上根本不可能脱离权力的控制,因为作为律师立身之本的法律原本就是权力制定的,律师信守法律在根本上即已处于权力半径之内。只是,在官方眼中,律师仅仅自由自在地信守法律、仅仅是单纯地服从法律还远远不够,律师还必须以官方认可的方式、以听命于官方的方式、以官方所苛求的那种为权力和政治所用的方式来遵守法律、代理案件;在法律之外和之上,律师更必须首先讲政治,讲政治之余才能讲一点法律。一句话,律师必须戴着权力的镣铐跳舞,而不能果真只把法律当做法律帝国的帝王。这一点,担任司法部长仅约两年的傅政华—“709”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被外界疑为“709”的主要操刀手之一2018年在青岛律师会议上已经毫不隐晦地亮明了。

    律师的私营化、私有化和市场化程度随着2000-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同时期的互联网普及和加速度的全球化进程而急剧深化。尤其是,2000年后,信息技术带来法治、人权、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等等现代政治、法律理念在中国迅速而广泛地传播,这些过去仅仅流传于学术界的高端抽象理论在互联网、博客、微博、微信时代竟然能够那么轻易、便捷地为公众、为不计其数的访民所接受、理解、主张和践行,互联网新媒体已经实质性地消解了央视、人日等习惯于板起面孔、端着身架的传统官方电视、报纸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消解了官方空洞、抽象的老套说教。中产职业阶层率先启蒙了,市井大众醒悟了,访民觉醒了,民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空前地提高了!2000年以后的互联网时代,信息、知识、理念、理论不再被官媒和官员单方掌控,而是能够全方位、无中心、扁平化地交互传播;不同阶层、地区和职业的人群不再彼此封闭,而是可以即时双向和多向交流。实践和实务导向的律师与理论导向、坐而论道、深藏象牙塔的法学家之间的隔阂被打开了,行动导向的维权公民、访民群体与律师行业之间的隔阂被打开了,知识界、传媒界、艺术界等民间各界的地域、职业、身份隔阂被打开了。NGO组织这一时期也获得官方首肯,许志永、滕彪等人发起的公盟以及几乎所有的NGO都诞生于此一期间。总之,互联网信息技术引起了全社会的互联互通,催生了民间的自组织能力,为维权律师及后来的人权律师长袖善舞、发挥职业专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律师在个案代理中穿针引线、媒介各界提供了无远弗届的舞台,维权律师及人权律师客观上也被民间各界寄予了某种贯通各方、赞化枢机的职能。

    于是,一向秉持你死我活的斗争思维、不容权力分享、对异己力量严加防范和敌视的大陆当局开始视维权律师(人权律师)为巨大威胁,对维权律师(人权律师)高度警惕起来。2012年,网传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官方授意下出笼了一份长篇报告,把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并称为危害所谓政治安全的“新黑五类”,并由官方智库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所长袁鹏同年7月31日在人日海外版发表题为《中国真正的挑战在哪里》,坐实了网传社科院的“新黑五类”之说,预示当局日后必将对维权律师动手。

    从现代宪政、法治、主权在民的立场看,大陆当局这种重拾“文革”阶级斗争老套的施政理念显然不可理喻、不合时宜,实属笑柄!借用许章润教授所言,实乃使自己成为人类文明的孤岛。再借用大陆官方的经典“文革”语汇,实属自绝于宪政、法治之文明世界。

    2013年5月开始,大陆《红旗文稿》、《环球时报》、《人民日报》等党媒大张旗鼓地公开攻击宪政、司法独立等普世价值,令人错愕之至!这股显然是当局策划、用以试探民间底线的无厘头反宪政逆流立遭民间各界一致反击,落得个灰头土脸、一地鸡毛,不得不草草收兵,却仍不肯善罢甘休,于是在2014年上半年,更加神秘的“七不讲”传说又风行网络。

    把维权律师视为“新黑五类”之首以及反宪政鼓噪所暴露的远非如何对待律师、如何定位律师的角色和职能这一局部法律领域的问题,而是在根本上暴露了中国大陆一直潜藏着的深刻宪政、法治痼疾,即如何在整体上对待宪法、法律的问题,是真正落实宪法、实行法治还是像1950年代那样明里一套、暗中一套,实行法为我用、权力不受法律约束的问题,是确保律师独立执业、只服从法律,还是强迫律师就范、在法律之外配合权力和政治表演的问题,即真宪政还是假宪政、真法治还是假法治的根本性问题。

    大陆官方对维权律师的打压政策虽然是在2012年后才开始公开化并已完全定型,但是对维权律师的打压行动却早已与互联网的发展相始终。在2004年开始的博客时代,维权律师的主要先驱人物高智晟律师就已成为官方的打压重点;即便高智晟律师曾于2001年获评大陆司法部的全国十佳律师,当局也并未对他稍有客气。稍晚几年,李和平、滕彪、唐吉田等律师的维权活动也被纳入官方的严密监控之下,并于2007-2011年间均遭官方绑架、恐吓、殴打;2008-2009年北京李苏滨、程海、唐吉田、童朝平等多位律师发起的律师协会直选活动显然也极大地触动了当局敏感的神经,时任最高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于其所属体制斗争思维的本能,无限夸大,将律协直选活动定性为“改变制度”,所有参与律师无不遭到严厉报复。所有这些打压事件都发生曾在被一些民间人士寄予幻想的胡温“小阳春”时期,并一一被中共记录在案。2014年3月下旬的黑龙江“建三江事件”,把当局为整治法轮功学员而法外设置的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曝光于天下,令当局恼羞成怒,直接成为一年后“709大抓捕”的导火索,而2015年5月初的庆安事件和中旬江西高院门前律师与吴淦等公民为乐平冤案而展开的抗争则成为当局发动“709大抓捕”的火星。

    上述发生于2015年之前的一连串事件表明,“709大抓捕”是2000年互联网普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加速度的全球化以及世界范围内的信息和思想广泛交流和共享的结果,是中共当局的传统权力之治与现代法律之治、宪法之治即民主、宪政内在冲突的结果,反映出大陆当局对法律职能的定位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由1980年代初至2000年代初期对法律的积极评价转向暗中的消极评价,当局越来越认识到他们自己制定的宪法、法律已经反过来束缚了他们自己的手脚,于是试图回到1950年代毛泽东、刘少奇的那种“法律于我不利时就要踢开法律”的状态,尽管迫于国际国内局势而不能像“文革”那样公然踢开法律。于是我们看到近些年来自上而下大范围的被默许和纵容的公权力违法,如乱抓乱捕、非法监听手机和微信、公然或暗中侵入公民住宅、寻衅滋事和颠覆政权罪名泛滥成灾等等荒诞不经的反智和妖孽现象。

    总之,“709大抓捕”是在2000年以来互联网、全球化时代西方与国际的宪政、法治、人权、民主等普世价值在中国迅速传播,以及国内人心思变、人民大众普遍追求宪政、法治的背景下发生的,是民众的宪政、法治、人权、民主追求与大陆官方对宪政、法治、人权、民主的抗拒激烈交锋的产物。而之所以对维权律师和人权律师下手,则根本上又是源于律师的职业身份—律师因为精通法律而在整个民间社会中成为制约权力最得力、与权力交锋最激烈因而也最开罪于权力的群体。尤须特别提及的是,2013年由维权律师发起的人权律师团一定更是让大陆政府极其忌惮和光火—仅仅“人权”这一令官方深感刺激的敏感词语就足以被用来对人权律师强加罪名了。

    二、“709”之中:官方打压与国内、国际回应

    就结果而论,“709大抓捕”显然未能如官方所愿—一举消弭民间异议、一劳永逸迫使民间噤声,尽管官方决定发动“709大抓捕”时显然对达成所愿有着相当的自信。借用毛泽东的持久战三阶段论,“709大抓捕”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官方抓捕和民间退却阶段、双方相持阶段、民间反击阶段,第一阶段较短,第二阶段长于第一个阶段,第三阶段则持续最长。

    2015年7月8日夜至9日凌晨当局对王宇、包龙军、包卓轩一家动手之际,大陆律师界、整个中国大陆、全部国际社会,几乎无人预料到第二天大陆公安会采取此种全世界任何理性政府都绝不会作为选项的大抓捕行动,一时间全国一片恐怖,被抓捕律师、公民的家人自然更是陷入强烈的恐怖之中,全国各地未被抓捕却遭非法约谈、恐吓的数百位律师初期自然也不免被恐怖氛围所笼罩。在经受住了初期的惶恐之后,被抓捕的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家人以及未被抓捕的人权律师很快恢复镇定,大约在2015年7月底、8月初稳步展开反击,并迅速获得国际社会尤其是欧美宪政、法治文明国家的关注和支持。官方抓捕和民间恐惧阶段基本结束。

    2015年8月初,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一阶段大致结束于当局决定进行所谓审判的2016年7月。在这一阶段,由于被抓律师和公民家人的坚决狙击,由于众多人权律师如余文生、文东海、程海等等律师前赴后继、勇敢介入,由于其他许多律师无私地协调、参与,由于大陆民间各界以多种方式声援,由于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大陆当局不得不稍加收敛,大大缩小了抓捕以及之后判刑的范围。这一期间,中共公安颟顸地上演了花样繁多的践踏宪法、法治并与普世价值和文明世界为敌的恶劣手段:央视董倩等御用记者非法的且诱骗性的“采访”、强迫上央视认罪、编造虚假案件事实以骗取不明真相的底层民众的认同、恶意丑化被抓律师和公民、蛮横剥夺被抓律师和公民自行委托律师的权利等等……

    民间反击阶段大致开始于2016年7月底、8月初的非法审判,结束于2020年4月27日王全璋律师出狱。“709大抓捕”发展到2016年7月底、8月初,大陆官方已被自己的颟顸、蛮干整得狼狈不堪、无法善后,用他们最爱用来指责美国的那句话,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得不草草收兵,决定对翟岩民、胡石根、勾洪国、周世峰四人进行自嗨式的开庭审理,而对屠夫吴淦和谢阳律师的所谓宣判则鬼鬼祟祟地推迟到2017年的12月25日、圣诞节之日,对王全璋律师的所谓审理更推迟到2018年12月26日,所谓宣判再推迟到2019年1月28日。至此,官方在“709大抓捕”闹剧中全面退却,同时却仍然不顾国际观瞻,非法抓捕积极参与“709”救援的江天勇律师并在之后强迫认罪、强加刑罚,而大陆民间尤其是尚未被释放的王全璋律师、李和平律师、谢燕益律师的家人则继续反击,在道义上和气势上全面压倒了中共当局,王峭岭、李文足、原珊珊、陈桂秋、樊丽丽、刘二敏等“709”夫人群体直面恐怖、富有创意、卓有成效的控告、曝光使得中共当局心烦意乱、一筹莫展,臭名昭著的国保们,如北京石景山区总是眯缝着小眼、满脸奸笑和坏笑的国保队长陆凯之流,除了一味施展盯梢、恐吓、阻拦等等权力流氓手段外,已无计可施。被抓律师和公民及其家人一方、律师界、民间社会和国际正义力量在道义上获得完胜。

    三、“709”后续:官方与民间的继续相持和胶着

    “709大抓捕”之后官方的打压势头并未停止—既然已经认定“新黑五类”对政权构成了威胁,打压自然也就不会停止。当然,由于当局未能在“709大抓捕”中完全遂愿,反倒使得自己在国际上更加深陷原本就是孤家寡人的状态,在国内则进一步丧失了民心,特别是彻底摧毁了知识阶层和中产阶层的最后幻想。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士心失则民心士,丧失士民残存的那么一点幻想,长期后果是很危险的!当局也不得不很快调整打压策略,对律师不再采取集中抓捕的颟顸行动,转而采取以吊销或注销执业证为主、以个别抓捕为辅从而降低国际关注度的手段,而对维权公民则继续采取铁腕抓捕的手段。

    2018年1月,北京公安非法抓捕了在2015年7月底、8月初较早对当局“709大抓捕”展开反击的余文生律师,并于2020年6月由江苏省徐州市法院对余文生律师非法判刑四年。另两位较早对“709大抓捕”行动予以反击的文东海律师、程海律师也于2018年分别被湖南当局、北京当局非法吊销、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程海律师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也被非法注销。除获刑的周世峰、李和平、王全璋三位“709”律师被非法吊销执业证外,另有隋牧青、刘正清、李金星、王理乾、王龙得等多位人权律师被非法吊销执业证。积极参与“709”营救、接续其他律师代理王宇律师的女律师李昱函被非法抓捕逾三个年头,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人权律师陈家鸿、主任覃永沛先后被非法抓捕,至今既不宣判也不释放。山西著名公益法律人士郝劲松也被当局非法抓捕,强加多项罪名,女律师张展仅因亲赴武汉实地报道疫情而身陷囹圄(注:已被判四年)。另有多位人权律师或被注销执业证,或屡受各种名目的非法刁难。

    “709大抓捕”一年之后,大陆当局对苏州和福州维权公民群体大肆抓捕。2018年开始又对劳工维权群体、NGO群体大开杀戒,2019年又发动”12.26”厦门大抓捕,出狱不久的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再度蒙难,常玮平律师两度被非法指定监视居住。

    ……

    可以预料,民间与官方之间的宪政、法治与反宪政、反法治的博弈仍将在未来不确定的期间内相持和胶着。中国迈向宪政、法治的具体路径难以判断,但宪政、法治的大趋势是任何人也不能抗拒的。在微观和个案上大陆人民难免会不时悲观、绝望,但在宏观和全局上则完全不必悲观、绝望。大陆当局必须正视,如果真想融入国际主流社会,就必须真正实行宪政、法治,幻想既被国际主流社会接纳、既获取全球化的红利却又抗拒宪政、法治则纯属痴心妄想。如果大陆当局一味颟顸,无视、抗拒人民的宪政、法治诉求,则未来的历史一定会无情地对这种无视和抗拒强力纠偏,就像中国1910年前后的历史那样。

    如果说1989年中国的国际背景是国门乍开、西风初渐,三十一年前的八九学运以规模、激情见长并长存史册,那么2015年至今中国的国际背景则是中国已深深地卷入全球化进程,宪政、法治等由西方率先发现但本质上为全人类所共有的普世价值已深入人心,五年前的“709大抓捕”中的律师和公民则以专业的法律理性及较为成熟的宪政、法治、民主、人权理念为特色,也必将成为中国宪政、法治转型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709”被抓律师和公民及其家人以及“709”救援律师们也必将继续在中国大陆的法治史上留下印记!

    七十多年来,大陆当局不断重复着伤口撒盐、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的蠢行,一面竭力掩盖“大跃进”、“文革”、“六四”屠杀的真相,企图抹煞人民的记忆,一面又总是痴迷枪杆子,滥用暴力,继续制造新的事端来强化着人民的记忆。“709大抓捕”是当局继“六四”之后的又一大臭棋!

    祭者,记也,悲也,怀念也,追思也,抚今思昔、憧憬未来也。“709大抓捕”的痛楚和恐怖,人权律师、维权公民和已经矢志追求宪政、法治的中国人民会记下的,正如“六四”屠杀一样,当局越发极力掩盖,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就越发不会忘却。“709”五周年之际,我们仍然痛苦、愤怒,也依旧满怀希望、充满激情。Wethepeople,永远不绝望!

    谨以此文为“709”五周年祭,并向“709”律师、公民以及参与“709”声援、救助的国内外各界人士致敬!

  • “709大抓捕”是中共向法治的宣战

    今天(2020年7月9日)是“709大抓捕”五周年。2015年的7月9日中共当局悍然发动了针对中国大陆人权律师、维权人士等人权捍卫者的大抓捕,在短短半个月内,据不完全统计,先后传唤、抄家、拘押、强迫失踪人权捍卫者300多人,并且整个疯狂镇压运动持续至今未息。

    中共当局何以忽然如此疯狂针对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实施超越一切法制的运动式镇压?至今分析众说纷纭,然而,从五年来中共当局的诸种反法治、反人权、反文明的行径,可以确定这次起自2015年7月9日的大抓捕,是中共当局蓄谋已久的针对中国民间多年来致力推进法治人权建设努力的大镇压、大反动,是公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宣战,对文明世界法治、人权等等普世价值的挑衅。

    2015年7月初,中国刑法修正草案暂时搁置,中国各地的维权律师虽为搁置情况,但对未来不抱乐观的态度。中国维权律师王宇认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国际标准,让律师在刑事辩护上有豁免权,不论是中国死磕派律师、人权律师还是其他律师都会受到影响。果不其然,就在当月发生了针对人权捍卫者的大抓捕。

    今天回望“709大抓捕”事件,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国公安当局在多达23个省份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了上百位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其亲属的事件,部分人士因此下落不明,后证实一批人权捍卫者被秘密拘押于天津,是中共当局专门设立的专案组负责办案。

    事件简要是,2015年7月9日凌晨起,北京著名人权律师王宇、其丈夫包龙军(律师)及16岁儿子包卓轩陆续失踪,王宇最后一次对外发出讯息是在7月9日凌晨4点17分,由她的朋友在两小时后读取。该则讯息称:门外有人试图撬开我的门锁。然而在此之后,外界便再也无法与王宇取得联系。王宇所在社区的保安透露,凌晨四点左右,大约二十到三十名员警以抓吸毒人员为名,包围了王宇所住的单元楼,并带走一人。在此之前,王宇曾在凌晨3点发出一则讯息称:家里的电源和网络均被掐断;而且听见门外有人撬门;另外,从凌晨1点开始,她就再也无法与她的丈夫和儿子取得联络。7月8日晚,王宇曾在北京国际机场为丈夫及儿子送行。第二日,王宇的朋友从机场查询得知,王宇的丈夫及儿子并未离开过中国。失联后,王宇的律师及朋友不断向当地警方查询三位的下落,但警方一直矢口否认或拒绝回应。

    2015年7月10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四名成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周世锋助理李姝云律师、财务总监王方,以及行政助理刘四新,陆续被不明身份人士带走调查或不明原因失踪。该律所曾代理多起著名人权个案,同时也是王宇律师执业的单位。

    自当日起,搜捕行动扩大,48小时内北京、天津等15个省市,陆续有维权律师与维权人士被捕。

    2015年7月11日,维权律师李方平,被江西省萍乡安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带走。2015年7月12日,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在7月11日发出的《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一文,证实有部分律师遭逮捕和传唤,宣称“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该文指出:“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经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多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日前,备受关注的翟岩民、吴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线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并引述被捕的维权人士的陈述,指控“维权律师”和“维权事件”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

    据国内人权关注人士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中国大陆至少276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及其家属,被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短期限制人身自由、限制出境。8月28日止,总人数为277人。9月4日止,总人数为284人。9月18日止,总人数为286人。到10月底,总人数达309人。

    2016年1月12日,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实习律师李姝云、律师助理赵威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同月,为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的瑞典人彼得·达林,因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而在北京被拘。

    历经近一年后,外界才陆续获悉,被逮捕的人权律师、人权活动家都关押于天津市看守所,并受天津市中级法院的审判。2016年8月2日,翟岩民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6年8月3日,胡石根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6年8月4日,周世锋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6年8月5日,勾洪国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7年4月28日,李和平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7年12月26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宣布谢阳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罪罪名成立,但由于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且他归案后悔罪、认罪,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然而,被判同样罪名的吴淦,却被以“犯罪行为积极,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判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9年1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院宣判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王全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在2017年3月举行的中国全国两会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都将“依法起诉、审结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作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重要政绩。

    由“709大抓捕”事件简要经过可见,这是件由中共当局最高层决策布局,针对中国人权律师、维权人士等人权捍卫者而发起的一场全国性长期间的大镇压。目的就是要扑灭中国文革后民间成长起来追求法治与人权的力量,要剿杀一切追求普世价值的努力。

    “709大抓捕”绝不仅限于2015年下半年对人权捍卫者的抓捕上,而是至今仍然持续不断的对中国民间一切追求法治民主人权人士的镇压。2015年后大批人权律师被吊照,至今仍关押的余文生、陈家鸿、覃永沛等等律师及大批人权捍卫者,就明证了中共当局大镇压的持续。

    中共当局在和平时期何以丧心病狂地对人权捍卫者如此大镇压?这就是由中共极权统治反人类、反法治、反普世文明的本性决定。中共极权统治以“解放人类”来掩盖奴役人类的宗旨,一切现代文明的法治人权理念与规则,都天然成为极权统治为祸人类的障碍,所以清除法治、人权等等一切文明元素,是维护极权统治千秋万代的必然课题。血债累累罪恶深重的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深恐中国人权捍卫者将法治人权理念传播民众,并通过维权点滴撑开极权的闸门,于是在中共18大新当权集团登基之后悍然发起了对中国人权捍卫者的大剿杀。所以,这次大抓捕本质就是对中国多年民间努力推进法治与人权的阻止,对中国通往人类普世文明力量的宣战。

    “709大抓捕”五年来,中共出台各种司法姓党政策,香港送中条例及到港版国安法,律所党组织建设等等,无不是推行以党代法,将极权统治全面深化,以铲平中国多年艰难生长的法治人权普世文明元素。中共当局如此反文明,反人类,反法治的行径,业已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也给世界发展带来深重危机。当此,“709大抓捕”五周年之际,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应该深切认清中共极权反法治人权文明的本质与挑战。

    民生观察 2020年7月9日

  • 民生观察:“709镇压”在持续

    据民生观察报道,连日来人权律师山西的郝劲松、河北的卢廷阁接连被以网络发言为名遭到当地警方的持续传唤、审查,并且郝劲松律师还被处以行政拘留。联想到今年以来中共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陈家鸿律师、覃永沛律师,密审余文生律师等等,显见中共当局从2015年7月9日疯狂发起的对人权律师的镇压仍在持续,中共当局正挖空心思穷尽计虑要将一切敢于捍卫人权法治的律师剿杀殆尽。中共当局如此长久残酷镇压人权律师,是公然践踏法制,侵害人权,挑战文明。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郝劲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复式诉讼”理论的提出与倡导者,主张“动用密集的火力轰击不合理的现象,以使用法律的方式让司法获得变革社会的力量”。因索要火车发票未果,在四个月内,曾连续3次起诉“铁老大”并最终胜诉,迫使铁道部出台文件,在全国的火车配备发票。

    从2004年起,郝劲松先后7次提起公益诉讼,状告北京铁路局,北京地铁公司,国税总局。2006年10月,因春运火车票涨价问题,郝劲松将铁道部告上法庭。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网上发表至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指出春运涨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1月10日,铁道部官方宣布,延续了7年的春运涨价政策将不再执行。

    郝劲松认为:未来几年,公益诉讼将成为推动中国民主与法治的重要力量,公益诉讼也有助于公民意识的觉醒与形成,希望有更多的公民加入其中。

    郝劲松律师2019年12月10日、11日,因网上言论遭其原籍山西省定襄县晋昌镇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传唤后,12月17日11时再遭该派出所莫名传唤,19:00时许,有其他律师同仁致电晋昌镇派出所,获知郝劲松律师仍在该所接受所谓问话。后家人对外发出消息称,郝已被当局从派出所带往忻州市网监中心,随后被拘留。

    12月18日18:00时,郝劲松的妻子到定襄县公安局见到办案人员,但他妻子没有拿到处罚文书(公安不给也不让拍照)只让他妻子在一份法律文书上签字。据他妻子讲是行政拘留15天,依据是“反恐法”(似乎是81条还是82条),具体涉嫌何种行为不清楚。郝劲松目前被关在忻州市拘留所。

    无独有偶,同样因为被怀疑网络言论而于近日遭到警方传唤追查的还有河北人权律师卢廷阁。

    2019年12月14日上午10点,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派出所警察持书面《传唤证》传唤卢廷阁律师到派出所讯问,涉嫌罪名:寻衅滋事,卢到后,包和手机被扣下,分局2名便衣将手机拿走,还问卢开机密码,被卢拒绝。讯问的主要问题是:是否在网络上发布过“ISIS的武器主要来源于中国”?卢明确回答:没有。其他如户籍、家庭、微信号群等,卢基本拒绝回答。第一次讯问约13点结束,拿去向上级汇报。期间卢被限制人身自由,下午16点半第二次讯问,还是重复那个问题和回答,17点结束。退还卢包和手机,但手机被解码并被作了手脚,导致功能障碍。整个传唤过程有多处违法,卢在考虑依法维权。

    另外,12月15日上午,卢廷阁律师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是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办理的,指控卢“发表不当言论”,要卢20日内申辩。显然司法局与警方是要对卢作出进一步审查处理。

    卢廷阁是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卢廷阁在代理一起法轮功学员案件时,曾被四川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2年至今都没有结果。随后,卢廷阁提起刑事自诉,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李朋,要求法院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卢律师被派出所强制传唤,据悉可能与其近期实名举报当地司法局领导,因而得罪某些人有关。

    当然,这次山西、河北同期对郝劲松、卢廷阁两律师以网络言论为由进行传唤、追查、拘押并非偶然巧合,因为他们捍卫人权与法治的努力早已招致中共当局的忌恨,而今以言论为由头来对他们予以打压,是事情发展的逻辑必然。

    回想从2015年7月中共当局发起疯狂镇压人权律师以来,不仅将大批律师投入监狱,施予酷刑,而且连续几年来每年都拘押一批律师,吊销一批人权律师的证照,今年以来中共当局更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广西陈家鸿、覃永沛两律师逮捕羁押,而且还对去年羁押的人权律师余文生进行秘密开庭,至今家属与律师没有得到任何判决通知。这一切都说明中共当局对律师的“709大镇压”仍在持续。

    中共当局如此持续严酷镇压人权律师,可见中共党国极权统治集团对法律的无视,对人权的仇视,对律师队伍中不臣服于权力而坚持捍卫人权法治者的必欲除之而后安。中共当局这种疯狂镇压人权律师的行径严重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刑法》与《律师法》中有关保护人权与律师正当执业权的承诺,同时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且公然自食自己声称的建设法治社会。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对郝劲松、卢廷阁律师的打压,释放全国所有被关押判刑的人权律师,追究制造人权灾难的部门与人员法律责任,开启旨在保障人权与司法独立的政治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12月20日

  • “709”家属探望江天勇受阻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6日消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江天勇刑满出狱大半年健康问题备受困扰,最明显的腿脚水肿症状一直未有消减,而河南信阳当局一直不准江天勇自主就医,致使病情始终未能确定以及获得治疗,事件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周五(12月6日),“709”家属李文足、刘二敏、原姗姗等人去到河南信阳罗田县灵山镇江天勇老家探望,不过途中遇到阻滞,当地警方中途拦截进行查问,并全程监视,直至“709”家属离开。

    据了解,李文足等人上午九点多便出门搭乘高铁前往信阳江天勇老家,下午近四点抵达灵山镇。江天勇母亲到外迎接,不过同时,罗山县公安局以及灵山镇派出所亦派出十数人迎接。
    李文足等人在与江母一起前往江家的路口被警方拦截查问,王姓领队要求众家属出示身份证,被家属回绝。家属表示,此时此刻该路口既非法律规定的车站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又无特发事件发生,理应不在截查身份证之类。

    对方则表示,职责所在,希望众家属理解。考虑到探望江天勇要紧,因此众家属在对方出示证件后依次将身份证出示,对方查验后放行,众家属得以进入江家,不过,众警并未就此离开,继续在江家外围监视,并不停拍摄现场情况。

    众家属探望后证实江天勇健康继续堪忧,未知身体出现何种状况,双脚等处继续受到水肿胀痛等问题困扰,胃口及睡眠亦时好时坏,而早前出现的走动后气喘乏力等情况未有改善。众家属在停留少时后离开江家,警方人员沿路尾随,一直拍摄及监视,直至众家属坐车离开为止。

    相关报道:江天勇出狱八月仍被软禁骚扰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9/1105/19096.html

  • 709影响 刘晓原律师证将被注销

    【民生观察2019年5月9日消息】今天是5月9日,距离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刚好半年,也是锋锐所合伙人刘晓原律师转所期限(法律规定时间为半年)的截止日期,表明刘晓原律师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转所而即将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

    2015年7月9日,中国大陆发生震惊全球的旨在政治打压人权(维权)律师的迫害运动,受牵连律师以及其他维权人士多达数百位,锋锐所作为中心点首当其冲受到重创,当局抓捕了包括律所主任周世锋在内的九名执业律师及职员,同时锋锐所被停业。合伙人之一的刘晓原随即”被失业”,至今已达三年零十个月之久。2018年11月9日,锋锐律师事务所遭到北京市司法局注销。

    劳动关系一直在锋锐所的刘晓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半年期限内进行转所,否则将会被注销律师证。从锋锐所被注销之后,刘晓原律师与司法当局沟通转所事宜,要求解除转所限制,可以尽快转所恢复执业,但事与愿违,司法官员托词推诿互踢皮球,终不见明确答复。

    期间,刘晓原律师曾无数次致电北京司法局及北京律师协会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求助,但均被以敷衍了事。当事人亦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甚至控告,不过几无作用,所有控诉信件以及信访材料均石沉大海未见声响。

    面对司法当局无动于衷的傲慢态度,刘晓原律师在春节后以“每日一喊”的方式在多个网络平台进行控诉,但毫无效果无人问津。同一时间,与刘晓原律师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锋锐所另一合伙人周立新律师,二人均进退维谷,终因法规受限以及政治因素双双被卡,将面临注销律师证以及无法正常职业的局面。

    据刘晓原律师透露,北京司法当局曾在4月中下旬与北京多名“被失业”律师进行约谈,试图挽救这些“不听话”的执业律师,但刘晓原与周立新并未获此”机会”。

    身为资深维权律师,面对维护自身权利都无能为力的尴尬局面,刘晓原表示,面对强权,面对株连,作为律师同样投诉无门,令人感到悲哀和绝望,或者当局正好利用此机会名正言顺将其赶出北京。

    相关报道:转所受限 刘晓原律师恐遭吊证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19/0226/18387.html

  • 陈建刚出境受阻被指与709有关

    【民生观察2019年4月1日消息】北京知名人权律师陈建刚出境往美学习受阻,海关官员直指陈建刚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禁止其出境的理由与曾代理“709”谢阳案有关,并指美国接收其出境学习可能会实施危害国家安全,陈建刚随即发表声明,重申自己的立场并要求当局准许其出境。

    据悉,陈建刚律师是在今日(4月1日)上午与家属一起去到北京首都机场,准备出境前往美国参与由“汉弗莱奖学金项目”申请提供的”法律与人权”的项目学习机会,但遭到海关拦截。
    海关官员表示,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指示,陈建刚律师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因此禁止其出境,并称不会提供任何书面法律手续及凭据。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官员传达的信息,陈建刚被限制出境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陈曾经代理“709大抓捕”案件,担任涉案人谢阳的辩护律师;第二,出于(中共)对美国的不信任,当局认为不清楚美国接收陈作为访问学者的真实意图。综上所述,当局认为陈建刚出境会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可能性,因此不予放行。

    据称陈建刚律师在计划赴美之前曾向北京市公安局相关人员查询自己被限制出境一事,对方明确表示禁止陈赴美交流学习,且告知对陈本人及家人的禁止出境是无期限的决定。而现场海关官员在受到陈建刚多次的原因询问后表示“基于不可明说的原因,就是不能让你出境”。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早在“709大抓捕”(2015年7月9日)之前,陈建刚律师及其家人已遭当局禁止出境,2017年,当局告知陈建刚及其家人(妻子和两名小孩)共四人均被北京市公安局列入禁止出境的“黑名单”。而2017年五一长假期间,正携同家人在云南旅游的陈建刚及其家人被抓捕,当局以陈建刚曾担任谢阳的辩护律师及过往曾代理多起言论,信仰等人权案件为由,禁止其自由旅行。

    出境受阻后,陈建刚律师随即发表声明,强烈要求出境参加汉弗莱项目的学习,表示作为执业律师担任辩护律师不应成为株连其及家人的理由,并重申,至今为止尚未有任何执法机关对陈本人立案,陈本人亦未触犯任何罪名,完全是无罪之身。

    另外陈建刚还在声明中指出,如果将来在任何媒体出现任何方式认罪、自污,均不是其本人真实意思且并非事实,可能出现的认罪、自污、自辱等行为只能是在其本人遭遇酷刑折磨或威胁之下作出的。陈建刚重申,由于没有犯罪,自然没有犯罪团伙,没有其他犯罪份子,但在酷刑折磨和威胁的情况下,可能会交代其他”犯罪分子”。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这份提前作出的声明将证明所有的交代均为因逼迫而作的虚假承认。

    网友刘先生认为,最近两年,中共当局的手段越来越无耻,除了禁止出境的理由五花八门之外,从陈建刚事件就可以看出当局的“聪明”,在不提供书面法律手续和凭据的情况下,被迫害者欲循法律途径维权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当事人根本无法向相关单位立案,维权也就无从说起,而海关依照指示办事,涉及的当事人无法出境只能是愤怒和无可奈何。中共二三十年的维稳手段不断翻新提高,已经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来形容,不过物极必反,该来的风暴始终会来,维稳虽然是在苟延残喘延续统治,但欠下的血债也是水涨船高,偿还到来时也会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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