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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会见谢俊彪

    【民生观察2022年8月30日消息】2022年8月29日,宋玉生律师前往成都双流区看守所会见了四川维权人士谢俊彪。谢俊彪一审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

    8月29日下午,宋玉生律师在双流区看守所会见了谢俊彪,宋律师问他对一审判决的看法,谢俊彪说:“有点狠,原以为会判两年以下,想不到判了两年半;不过,无所谓了。”

    宋律师和谢俊彪谈到八月十一号的开庭,官派旁听人员充斥旁听席、法庭外两百米范围内拉警戒线的事。谢俊彪说:“他们把我的案件当作政治案件,政治性案件他们向来都是这样处理的。”宋律师补充道:“一讲政治就不讲法了,就不讲理了。一审辩护不可谓不讲法、不讲理,可是他们就是要那样判,为了所谓的稳定可以不惜牺牲个案正义。”

    宋律师告诉谢俊彪,他的案件已经进入二审。宋律师本想退出,希望换个律师换个辩护的思路,以期二审辩护能够有所突破,但是没有能够找到合适人选,加上一审期间和谢俊彪的父母建立的信任关系,他父母也希望宋律师继续代理他的案子;再加上一审对案件的了解,二审驾轻就熟,代理他的案子较新律师比较有优势,考虑再三宋律师决定继续代理他的案子的二审程序。谢俊彪表示同意,但对二审结果不抱希望,只是希望二审能够开庭审理。

    宋律师转告谢俊彪母亲的话:“在看守所注意保重身体,需要什么就和家里人说。你的女儿现在比***妈高了。”之后,宋律师转告他一个有意思的事:政府从这个月起每个月给他女儿三千元的生活费和学杂费。

    宋律师问谢俊彪怎么看这个事情。谢俊彪说:“可能是政府想安抚我的家人,不让家人因为我的案件受到不公判决找他们的麻烦。”

    宋律师告诉谢俊彪近来公民圈的谭兵林、王一飞、冯勇军被捕的消息。谢俊彪听到后心情很沉重,说:“每当听到朋友又有人被抓的消息,总是让人担忧。”

    会见即将结束,宋律师问谢俊彪还有什么向家人说的。谢俊彪说:“两件事:一是我最放心不下,也是最亏欠的是我的两个娃,希望你能够呼吁一下公民圈懂教育的朋友能关注一下两个娃的教育问题。二是希望我家人能给我喊冤,别等我出来了让我再去喊。”

    据悉,出生于1981年11月10日的谢俊彪,是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青云寺小区7组公民。因房屋遭强拆自2013年开始上访维权。

    2018年2月10日,曾因习近平等中共高层常委将到成都市双流区视察,而遭双流区公兴派出所警方莫名破门辱骂和殴打,事后,又因其将此不幸经历和猜测发于微信群,爆料“明天可能有大爷到双流视察”,随即被双流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为由行政拘留10天;

    2019年1月21日,曾因再次进京信访、投诉喊冤,并在北京市西城区转发维权动态等信息,从而被北京警方视为传播“敏感事件相关文章”,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于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37天;

    后又因关注“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冤案,并积极参加营救活动。遂多次被警方上门警告、传唤、拘留。

    2020年5月6日,他在微信群中表示自己又被维稳人员警告,说他接受媒体采访,要重点稳控。

    2020年5月10日上午,当时正值四川省在成都召开“人大及政协会议”,谢俊彪与其他维权访民一起到会议地点反映问题以及寻求“人大代表”帮助,但遭到拒绝和驱赶。谢俊彪等人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举牌调侃四川“两会”,内容为“戴(代)表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抓老鼠”。当日下午,正在朋友家中茶聚聊天的谢俊彪被双流警方带走刑拘。

    拘留30天后,谢俊彪于2020年6月9日被警方安排取保候审。据称,谢俊彪在拘留期间拒不承认自己有罪,而警方确实未有实质的“犯罪证据”,羁押期间所谓的“提审”更是摆摆样子走过场,连较早前的推文都拿出来充数,该条推文有关黄琦母亲蒲文清老人,但最后都未能将谢俊彪“定案”。

    谢曾一度不愿取保,最后警方只得说服其前妻在“取保候审”手续上签字,而谢表示前妻根本无权决定此事,但警方却认为手续无问题,最终将谢俊彪“赶出”了看守所。

    警方曾依照所谓“取保候审条例”,要求谢俊彪在取保一年期限内必须定时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并且离开当地需要报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一系列规定均遭到谢俊彪的拒绝。

    2021年6月7日,在谢俊彪一年取保期还差2天时,其被双流警方以“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为由,又将他刑事拘留,随后家被搜查。

    2021年7月,谢俊彪被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其案宗移送至成都市双流区法院。

    2022年3月17日,其辩护律师参加了该案的庭前会议。

    2022年5月5日上午,宋玉生律师在双流区看守所会见了谢俊彪。

    2022年5月7日,谢俊彪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西航港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称,在羁押期间,谢俊彪曾遭看守所警方殴打和戴戒具酷刑虐待,且其所戴戒具远比“工字链”(脚镣和手铐用铁链连在一起,形状呈“工”字)严酷,所戴手铐及脚镣是用一付手铐连着,人直不起腰,其意在于让人生不如死;共戴3次戒具,第1次四天四夜,第2次五天五夜,第3次四天四夜。

    谢俊彪目前被羁押于成都市双流区看守所(四川省成都市西航港双华路39号,邮政编码:610225)。

  • 陈剑雄已移送审查起诉

    【民生观察2022年8月6日消息】2022年8月5日下午,北京律师马纲权到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视频会见室,会见了赤壁市民主人士陈剑雄。目前,陈剑雄的案件,已移送至通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陈剑雄的亲友介绍:2022年4月12日早上7点左右,陈剑雄在去社区上班的途中,刚走到一路口,就被十来名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突然拦住带走,以至于当地社区、办事处、派出所均不知情。当天晚上十点左右,陈剑雄被送到赤壁市看守所刑事拘留。5月18日,陈剑雄被赤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寻衅滋事。7月初,陈剑雄被转移到同属咸宁管辖的通城县看守所。期间,赤壁市当地两名官方的法律援助律师到通城县看守所会见了陈剑雄,力图劝说陈剑雄同意二人为其辩护,但被陈剑雄断然拒绝。

    据悉,陈剑雄此次被抓,极可能与他在网上转发广东王爱忠、湖南欧阳小彪的视频有关,加之二十大临近临近,当地国保出于维稳立功考量,将其抓捕,以绝后患。

    陈剑雄(本名:陈进新)简历:1974年出生,湖北省赤壁市人,网名陈剑雄,“赤壁五君子”之一,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2013年以来,曾多次参与国内的围观声援活动,勇于多次举牌、拉横幅表达对民主宪政的政治要求,是南方街头运动杰出代表之一,亦因此曾多次遭到中共警方的拘留、刑拘、酷刑和强行驱赶等;

    2013年5月25日,曾因与袁小华、袁奉初、黄文勋等民主维权者在湖北省赤壁市宣传民主政治,被当地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刑拘,7月13日被取保获释;

    2013年9月30日,曾与民主维权者谢文飞在广东省佛山市街头举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被佛山警方再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备受酷刑折磨,10月30日,被取保获释;

    2014年2月,曾因参加山东曲阜薛福顺非正常死亡事件观察团奔赴曲阜追查真相,多次在曲阜遭警方欧打和驱赶;

    2014年3月,曾因到黑龙江省声援“建三江律师被拘事件”,而被当警方行政拘留15日;

    2014年5月,曾因到武汉市与多名友人会见佛教法师徐志强,被武汉警方抓走,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5月17日被取保候审;

    2014年7月,曾因再次前往河南郑州参与公民声援“郑州十君子事件”,并到河南焦作市声援“张小玉夫妇杀警事件”,遂于2014年8月1日被警方在郑州第三看守所附近抓走,后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直接报检察院以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执行逮捕,羁押于赤壁市看守所。2016年12月16日,被赤壁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2016年12月31日,被刑满获释;

    2017年9月29日,曾因与维权友人袁兵、梁一鸣去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投诉出狱后遭长期监控、骚扰等事宜,终因双方理念不同、争论颇激而不欢而散;10月3日,再次被赤壁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11月8日,被赤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12日,又被赤壁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后在咸宁监狱服刑,2021年4月2日,被刑满获释。

  • 漫话人权·新牛鬼蛇神

    编按:8月26日晚开始,赵薇、郑爽、霍尊等人遭到封杀,与其相关的作品纷纷下架。第二天网信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线上线下节目需排查清理涉及上述劣迹艺人的相关内容。

  • 大午案二审已宣判

    【民生观察2021年9月1日消息】2021年8月31日,河北孙大午案二审今日在高碑店市法院视频宣判。除孙大午的二儿子孙福硕由一年半改判缓刑、纪玮莲略减成一年实刑之外,其他完全维持一审判决。

    大午案法律团队:8月31日,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保定市中级法院今日在高碑店市法院对大午案二审进行了视频宣判。(极端黑色幽默的是孙大午的辩护律师,彼时尚正在保定中院查阅一审时未提交给律师的大量案卷)

    大午案于7月28日一审当庭宣判,8月12日二审立案,8月18日通知辩护律师不开庭“审理”,要求律师24日之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8月31日二审宣判。除孙大午的二儿子孙福硕(被法院诱导逼迫解除了辩护律师后)由一年半改判缓刑、纪玮莲(在解除了辩护律师后)略减成一年实刑之外,其他完全维持一审判决。

    同日下午,孙大午妻子刘会茹(身体状况极度糟糕)、两个儿媳、一个侄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高碑店市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刘会茹被判实刑三年,两个儿媳妇、一个侄女被判定罪免罚。

    案情回顾:

    孙大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知名民营企业家,大午集团创始人。大午集团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荒凉、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休闲,娱乐,放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锒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两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大午集团遭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已知的涉案人员有30人,其中孙大午、孙德华、孙志华、孙萌、刘平、靳凤羽、纪玮莲7人被高碑店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具体地点不详,2021年4月21日,7人均被检察院批捕;另有5人被取保候审;其余18人分别被羁押在保定市看守所、高碑店市看守所、满城县看守所、顺平县看守所、高阳县看守所,侦查羁押期限已延长至2021年5日16日。

    2021年7月15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6时,大午案经历14天庭审后当庭宣判: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罚金305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447.54万元,责令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退赔非法集资款项人民币10.37亿元。

    孙大午: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1万元;

    孙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孙德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1万元;

    孙志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张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刘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

    许来福: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卢志英: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靳凤羽: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李大红:有期徒刑2年;

    张艳会: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李凤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王忠臣: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

    孙福硕: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姚旺:有期徒刑1年5个月,

    马复昌: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赵健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张廷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纪玮莲:有期徒刑1年5个月;

    柏雪松: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21年8月12日大午案二审立案,8月18日通知辩护律师不开庭“审理”,要求律师24日之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8月31日二审宣判。


  • 吴继新被警察带走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8日消息】今天中午12.52分接到吴继新发出的求救语音信息:我被派出所带走了,我被派出所带走了,随后好友拨打电话无人接听。晚上5点36分再次拨打吴继新电话电话处于通的状态但是无人接听。

    在2021年8月1日吴继新在法院门口举牌后就离开江苏徐州转站到南京后进京维权,吴继新8月3号到北京后在自己的出租屋居住,刚到北京的吴继新还没有来得及去各部门登记就被辖区的派出所警察找上门,当时吴继新因为外出不在出租屋,警察没有遇到吴继新。吴继新在北京国信局宾馆门口拍照留念,到8月5号吴继新在北京什么部门都还没有登记就被当局接回来了,回来后被要求隔离14天,上星期五8月20隔离期满,前两天吴继新还说派出所到家里看望他还给他带了一些豆角,青菜等。

    吴继新今年从6月4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2日,7月26日,8月1日不停的走访在江苏徐州各个部门,要求院长接待,要求公安局局长接待,都没有得到安排接待,协调会议开了几次秘书长都安排确定了解决方案,但是就是不能履行兑现承偌,公安局信访接美女还说一个月只接待一次,吴继新从北京回来都快两年了,已经有20多个月了公安局局长接待过吗?吴继新到邳州市法院,法院姓王的院长说到处找不到吴继新。吴继新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信访,法院承认了是毁灭证据。法官说吴继新有反动的言论,叫吴继新以后不要来了,吴继新要求法院给予信访案件情况说明,吴继新承偌给予信访情况说明后谁对谁错后永远不到法院上访,吴继新说:如果再来徐州市法院吴继新就给法院当儿子,那位法院法官说吴继新给他当孙子都不行,吴继新打北京市12345电话反应了此事至今无果。

    吴继新从北京被江苏徐州回后被要求隔离了14天,隔离期间吴继新遵守隔离秩序无任何违规行为,隔离期满后吴继新
    也没有去任何地方完全属于隔离规定,吴继新无任何违法行为,当时从北京接他的干部说回来安排接谈,但是由于疫情原因被要求隔离,但是隔离后江苏徐州没有安排相关人员与吴继新洽谈,吴继新更没有去任何地方,为什么突然被警察带走,吴继新没有来得及说是那个派出所带走的,江苏当局的做法就是不解决问题,只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本网强烈谴责江苏徐州这一非法行为,立即释放吴继新,本网将继续关注吴继新的情况。

  • 周筱赟案最新进展

    【民生观察2021年8月21日消息】今天,王才亮律师在微博发布了周筱赟案的最新进展。其代理律师范辰前往盘锦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和申请取保遭拒。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心周筱赟之五:“跨省抓辩护律师案”的最新进展

    今天(2021年8月20日)下午,为周筱赟提供法律帮助的范辰律师应约到盘锦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和盘锦市公安局的728专案组杨建警官见面。在门卫室,杨建警官给范辰律师送达《取保候审申请回复函》,回复函称,“犯罪嫌疑人周筱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对周筱赟取保候审”。

    关于律师提出的管辖权问题,杨建说,你们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现在口头告知,我们认为盘山县公安局有管辖权,申请驳回。范辰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杨建说请教你们书面答复有依据吗?范辰律师告诉了他们相关的法律依据,杨建说回去研究。

    关于律师要求会见周筱赟的问题,杨建说同意会见,但什么时间得听通知。范辰律师说,我们等三天了,早已超过48小时;即使刑事拘留最迟48小时看守所也得安排会见,何况只是监视居住。杨建说,我们同意会见,得等我们的通知。

    对于上述情况,我只是简单介绍不加评论,因为“65”普法都已经到这个份上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常识普及,如果还要我们现在反反复复讲,那说明辽宁省的普法走了过场,那些经费浪费掉了。

    附相关的法条:

    1、关于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关于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3、关于律师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4、关于辩护律师的权利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案件背景:

    因在网上公开公诉人不当言论,广州周筱赟律师以及成都聂敏律师,于2021年7月31日被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抓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家属委托辩护律师前往要求会见多次遭拒。

    此前王才亮律师发微博称,我知道周筱赟屡屡公开关注一些事件,近十多年来得罪了不少人,但盘锦与他有关的只有一个有关检察官在庭上发言逾越底线引起公愤的那个案件。希望有关方面依法慎重的处理这件事,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

    周筱赟原任职南方都市报,是知名爆料人,通过网络平台先后独家揭露了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成龙基金会事件、铁道部12306订票网站亿元合同、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神秘消失、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湾仔码头速冻食品事件、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事件。

      
    并且荣获腾讯网2011年度深度记者奖、《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度致敬人物、奥一网2011网络十大公民、2012网易年度影响力博客、央视新闻周刊2012年度人物之一等荣誉。

    周筱赟曾在汕头大学主讲《公民爆料和调查报道》中提到,“每一个人不要觉得自己的力量很微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我一直说我们要尽力而为,问心无愧。所以我期待每一个人以微小的力量,推动社会些许的进步。即使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但是也用你的笔留下更多的真相!”在讲座上,周筱赟戴着口罩,声音依然铿锵有力。最后,周筱赟说出最质朴的愿景,“一点勇气和信心,做正直、善良、简单的人,做负责任的人”!


  • 湖北十堰非法关押维权访民周大珍

    【民生观察2021年8月19日消息】湖北十堰维权访民周大珍,女,1968年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14号,联系电话:191511527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本人多次向张湾区政府提出如下信息公开事项,三年来一直不给任何答复,现在只能向上级各部门如实反映,请求上级各主管部门督促张湾区政府给予答复,尽快铲除地方黑恶势力,让百姓过上安宁的日子。

    2013年8月25日下午,张湾区红卫街办界牌居委会书记刘兴堂,红卫街办政法书记朱建新,界牌居委会主任李志,将我从张湾区星安宾馆押送到丹江口高家沟非法拘禁五十多天。

    2013年10月17日晚上8:30分以李志为首的十几人又将周大珍从丹江口高家沟秘密押送到十堰市张湾区牛场村枣树垭茶场非法拘禁八天,门窗全部封闭,每天从门口挖的一个小方洞里送一碗饭,因为怕他们在饭里投毒,周大珍拒绝吃他们送的饭菜,第七天的晚上周大珍从昏迷中醒来,自己怎么躺在露天地里,满身都是冷水,好像听他们有人说没事醒过来了,脉还在跳,深夜两点多居委会主任李志等人将周大珍送到家门口,告诉周大珍老公说:“人交给你了,以后有事我们不管了。”

    在家调养了一段时间,把家里的事都安排好后,周大珍又开始调查关她的地方。当周大珍找牛场村枣树垭茶场关她的那个房间,发现房间里有被火烧的痕迹,多次找公安让他们立案调查,将她关押的地方是谁放火烧这个房间?当局为维稳阻扰周大珍寻找关押的真相,每天安排十几人跟踪周大珍造成周大珍不能正常生活,周大珍给西城派出所所长王景才(警号:045045)打电话说她失去人身自由,天天被一群地痞流氓跟踪没有安全感,王景才不仅没保护,还亲自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行政拘留所。

    2014年6月5日上午,周大珍从行政拘留所出门就被七八个地痞流氓把绑架到张湾区星安宾馆,将她折磨虐待殴打成腰骨打折不让去看病,躺在星安宾馆的床上半个月不能下床,每天四五个人轮流换班看守,用注射器给周大珍灌饭。

    后来看到周大珍能下床走路了,又把周大珍秘密转押到张湾区金星宾馆,在金星宾馆以杨兆强、李志为首的黑恶势力,他们每天手持警棒对周大珍进行看守,最后还把周大珍蒙头拉到大西沟活埋,坑挖好下起大雨,坑里半腰深的水,杨兆强将周大珍推下坑里泡了半个小时,李志说:“让你两个大学生儿子来给你收尸吧!”周大珍说:“把我活埋了,两个儿子决不会轻饶你们的。”后来他们又把周大珍拖上来押送到林凯宾馆,关在一个房间里每天都把门锁上,隔几天就请黑社会的人进屋就把周大珍毒打一顿,还狂言说政府让我们来在你身上练武。后来看把周大珍摧残的要死了,他们还是怕将来被清算大审判,还是怕自己承担责任,才把周大珍送到张湾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2014年9月29日从张湾区人民医院将周大珍送到十堰市看守所判刑三年。刑期三年里没有把黑关的日期计算在里面,请问不在刑期里的关押是什么性质?

    珍大珍出狱后多次要求上级各部门针对周大珍被非法关押黑监狱的情况给予调查,督促张湾区政府立案调查,要求给予书面答复,由于他们惨无人道迫害,周大珍身体留下很多后遗症,长期腰疼肺部严重疾病,由于腰部经常痛疼不能劳动,晚年生活难以自理,应该谁来承担责任?最后周大珍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基本困难问题。

    本网将继续关注周大珍后续维权的情况,强烈谴责十堰当局制造人道灾难,侵犯人权的行应当立刻停止,给周大珍自由生活的权利与基本生活保障。

  • 防疫不能成为公权违法侵权的借口

    8月11日,江西教师因在网络发表对疫情防治的建议,竟遭当地警方以涉疫“不当言论”而行政拘留15天,引发网络质疑。然而,稍微留意中国网络信息者当会发现,自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中共警方以种种控制疫情为由,持续不断在全国拘押各种发表涉疫言论人士,至今究竟抓捕了多少人,在信息高度封锁的当下,都无法统计。而从已经披露出来的因疫情拘押消息可见,中共当局正借防疫强化对国民的管控,将肆意违法侵权常态化。

    据中共官方媒体报道,江西丰城政府微信公众号“丰城发布”8月11日消息,“10日,我市一名教师张某良在今日头条以‘无线观察’的用户名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及时处置,于8月11日依法对张某良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无线观察”8月10日在今日头条一文章的评论区留言称,“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结果马上遭致警方拘押,随后的11日下午,涉事教师张先生在个人今日头条账号“无线观察”发布一则致歉声明:“昨天我发的评论(扬州疫情)对大家造成了伤害,我当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感到很后悔,所以马上删除了;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我诚恳接受处罚,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外界应该注意到,近日以来,随着疫情蔓延,新冠病毒不断变异,世界在防治新冠病毒上出现两种不同思路:其一,“与病毒共存”,即通过群体免疫力提高,公民生活中防治应对疫情意识增强,逐渐形成人类日常应对疫情而学会与病毒共存状态,就如过往人类与流感共存一样;其二,坚决通过一切方法来防治杜绝新冠病毒,最终消灭新冠病毒,使人类免除新冠病毒之害。至今这两种应对新冠病毒思路究竟属优属劣还没有最后结果,但从西方文明国家,如以色列、加拿大、日本等等所行来看,那种学会与病毒共存的防治方式显然有着不可忽视的成效,而同样,在不惜一切手段防治疫情方面,中国至今也有让人不可轻视的效果,只是抛开了人权而不成本而已。这样,只要疫情没有得到最后控制,如上两种防治思路就不能最后说谁最有效。既然如此,对这两种方式的讨论探索,就是人类的共同课题,而身为人类的任何一员,对此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就是情理之中的事,就是合法合理的思考。

    连日来,世界治疫思路在中国也反应于医学专家张文宏主张“学会与病毒共存”与前卫生官僚高强坚决反对“病毒共存”的观点对峙中,在这种观点已经在网络与媒体展开公开讨论之际,江西丰城张姓教师在网络留言中表达让扬州进行实验意见,无论从疫情防控与言论自由角度都无可厚非,这完全是公民正当的意见表达,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触犯法律而应该遭致拘留处罚。

    中共丰城警方将一个公民的建议作为“不当言论”而予以处罚,不仅让他删除了建议,还发表了道歉,而且还将其行政拘留15天。警方这种行为不仅是适用法律不当,而且是公然违法滥权残民。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种案件在丰城发生属于中国的特例,那我们可以说在世界任何国家都在所难免的事,因为任何法治优良的国家,也难排除局地个别用法不当或违法侵权情况,然而,问题是类似江西丰城警方将公民建议防疫而处罚的情况,在疫情爆发至今的中国屡屡发生,可谓遍地皆是,业已成为中国大地一种普遍现象。这就不是局部个别偶然警方执法出现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执法已经在疫情掩护下走到了将违法侵权普遍化的境地,这是值得高度警惕与防范的。

    2020年元月,中国武汉新冠病毒爆发以来,武汉当局先是传唤惩处了八名为新冠病毒向社会发出报警的医务人员,并通过新华社发布惩处消息,可见中共当局禁言新冠的全局性安排。随后疫情蔓延,致使全国终至世界陷入危机,遭受灾祸,至今仍然没有尽头。而在抗击疫病过程中,中国一批有社会责任人士,勇敢前往武汉进行现场调查报道情况,结果如陈秋实、方斌、张展等等人士。先后被拘押、失踪及判刑,而利用自己获得的信息对疫情起源进行推测的南京郭泉教授也被拘押至今没有消息。这种因关注疫情而尽已所能贡献力量人士,结果却遭致当局残酷迫害,给社会塑造着一切胆敢关注疫情都将被当作罪犯惩处的范式,这大大激发了公权力借疫情肆意残害公民的动力,由此各地纷纷上演各式涉疫案件,如因披露当地疫情遭拘,因批评当地政府遭拘,甚至在打疫苗上有不同意见遭拘,直至今天因提出防治疫情建议被拘。如此种种稀奇古怪的事件,让人深感只要涉疫言论那就成为罪犯,就随时面临被惩处。

    中共利用这次疫病危机,以防治疫病需要为名,完全抛开公民各种宪法权利于不顾,而肆意以防疫应急为借口,而对公民采取任意处置,这事实上已经让中国在疫情下公权力完全无法无天,已经完全剥夺了公民一切权利。这种情况不仅直接导致了中国法治与人权的大倒退,而且随着公权力枉法常态化,而会出现将这一切危机时期的违法侵权固定化制度化,从而使整个社会日益陷入野蛮权治状态,彻底背离人类走向法治民主人权自由的正道。

    民生观察 2021年8月12日

  • 袭祥栋:律师吊照维权无门

    2021年8月8日,是我被吊销律师执照六个月截止日,这将意味着我被行政处罚一案的法律救济之门,已被彻底关闭。

    半年来,诸多关心我的师友、同仁以及未曾谋面的网友不时发来消息问,对吊照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了没?行政起诉了没?

    现就我的维权经历公布如下,权当留作记录,给公众一交代,盼早日摘帽平反。

    2021年2月8日,山东省司法厅给我送达“吊销律师执业证”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载明“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同年2月9日,山东省律师协会给我送达“取消律师会员资格”行业处分决定书,该决定书载明“如不服本处分决定书,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委员会申请复查”。

    1、因律协的行业处分复查时限短,我在收到处分决定书15日内向山东省律师协会邮寄了《复查申请书》,至今未收到任何消息或复查结果。早我一月吊照的四川卢思位律师,也曾向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查,四川律协还通知其听证,复查结果肯定是维持,但至少给了一个“复查”程序。

    2、2021年4月6日,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内,我向司法部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等相关复议材料,经查询邮政快递记录,4月7日司法部收发室签收,至今,石沉大海,没收到任何答复。

    3、2021年6月初,在行政诉讼时效内,我在“山东移动微法院”平台申请行政立案,经数次操作,无法提交材料。电话咨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知“行政立案,必须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用法院电脑上传立案材料,其他终端无法操作”。

    6月7日,我带着诉讼材料去历下区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不设人工立案窗口,只有两排电脑,工作人员指导网上提交立案材料,当天我收到历下区法院短信回复“所立案件已经提交”。

    又等了7天,未收到法院是否立案的任何消息,我登入网上立案平台看到“审核未通过,审核时间6月14日19:07:43”,至于什么原因,法官未留言回复,后电话询问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工作人员告知“你的案子没法立”。

    听说四川卢思位律师到法院交涉行政诉讼不立案事宜,差点被法警打了。我害怕被打,没敢去交涉。

    以上便是我被吊照后的“复查、复议、诉讼”经历,维权无门!但凡被非正常吊照处罚的律师,其维权经历大致都是如此,自送达吊照处罚决定之日起,再无任何救济途径。

    我们只能期待“拨乱反正、纠错平反”早日到来。

    袭祥栋于遵义记
    二0二一年八月八日

  • 四川徐凤英

    姓名:徐凤英,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4年8月13日,
    身份证号码:519004197408131422,
    居住地:四川峨眉山市九里镇临江村7组,
    联系电话:15196443863,
    微信:h6lkyddetmaq22

    上访原因:
    2008年峨眉市政府根据市政建设规划和发展需要,规定了修建九沙县道的技术标准和规划方案,并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了公示,将所有必须经过之处需要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对象,也都纳入到整体规划与具体施工之中。2013年12月,由于地震损坏和公路级别提升,对原来的道路进行了路面加宽、路基提高的性能整体改善。第二次道路等级提升后,居住在临江村的徐凤英的承包田和宅基地,刚好就在规划公路附近10米范围内。
    改扩建后的九沙县道,不仅提高了路面的等级和质量,也增加了一些辅助配套的服务设施,这样就对居住在距离县道几米远的徐凤英一家的日常生活,包括进出家门、空气污染、雨水倒灌、积水排放,以及大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停靠摆放、安全监管等日常管理,造成天天都要面对的难题问题和麻烦不便。
    为此,徐凤英向九里镇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官员,多次申请要求根本性解决。但是地方政府为了隐瞒改扩建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就将徐凤英于2016年3月6日关进峨眉山市治安拘留所内,再派出公职人员和派出所警察等数人,与徐凤英签订了一个支付5万元解决所有问题的协议书。但是当事人徐凤英认为这些资金和政府提议的方案,不足以化解解决给她们一家造成的所有问题。
    为此开始逐级上访投诉反映自己的诉求和政府的虚伪无能、决策错误等。

    维权经历:
    2016年2月底,徐凤英来到北京国家信访总局和府右街国务院驻地。被四川省驻京办截访送回峨眉山市。
    3月12日峨眉山市公安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徐凤英做出治安拘留十日处罚决定。徐凤英对这个处罚结果和行为进行了投诉控告。经过行政法庭一审和二审,均是维持原处罚决定。
    与此同时,徐凤英还对九沙县道从规划到施工中,施工手续、土地占用、道路验收等信息的行政责任主体要求申请公开。此后,对政府不公开不配合的行为,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确实发现地方政府存在占用耕地、欺上瞒下的乱作为行为。此后,政府对她的一些要求进行了私下里的对话协商。

    酷刑虐待:
    由于多次孤身一人上访北京,经历被保安、警察的恐吓威胁,甚至是下三滥的动作侵扰,徐凤英在精神上存有恍惚的多疑病。加上购买的房子发生蹊跷的火灾,至今没有合理的结论,所以多疑的心病逐渐蜕变成为迫害恐惧症。

    维权感言:
    原本是普通的民事纠纷,现在却是打击报复、遮掩丑闻、矛盾升级的政府堕政的邪恶问题。他们宁可化钱报复打击,也不想用这个财力来化解积怨,这是邪恶本质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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