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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席葬礼戴口罩

    伦敦时间9月18日下午,中共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前往英国议会大厦参加英国女王遗体告别仪式;19日上午,王岐山又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参加女王葬礼,随行的有中共前驻英国大使刘晓明,此君曾在英国电视台上腆着脸皮狡赖中国没有政治犯。王岐山及刘晓明等随员全程佩戴口罩,而各国使节均未佩戴。

    眼下新冠疫情仍不时发作,特别是中国国内的疫情总是不失时机地此起彼伏,明显带有被中共当局小题大做、政治操弄的性质。诚然,出入人员密集场合是否配戴口罩当然是一个个人及群体的自由选择问题。然而,新冠疫情的防控归根结底是一个医学和科学问题,而不是中共所竭力宣扬的是政治问题和算政治账的问题。在疫情已呈轻症化、感冒化趋势之后,是否仍需像2019—2020年疫情初期重症率、死亡率较高时期那样,在所有的人群密集场合一律严格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出席英国女王葬礼这样的重大外交场合,各国使节均不佩戴口罩,王岐山一行是否仍一定要固守中共在国内强推的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之严苛戒律?是否应作适当变更、与各国使节保持一致,体现葬礼现场举止礼仪和整体氛围的统一与和谐?

    设想王岐山等人摘下口罩,果真感染了,又有何妨?英国女王本人身前就曾感染,出席英国女王葬礼的八旬丹麦女王已经两次感染,又能怎样?英国前首相约翰逊、美国前总统川普和现总统拜登都曾感染,又能怎样?

    王岐山、刘晓明一行佩戴口罩的刻板举止与各国使节不戴口罩的轻松自若,以及网传中国航空公司国际航班机组人员在外国机场身穿防护服的全副武装与其他国家机组人员的便装出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和不合时宜,实在是大煞风景。这种反差和不合时宜带着某种拷问,暗含着某种隐喻:中共对待新冠疫情的理念、中共的社会控制和国家治理理念与国际主流社会格格不入,中共总是并且主动选择成为国际社会的另类和弃儿,即许章润教授所说的中共一定要强扭硬拧,甘作人类文明的孤岛。王岐山、刘晓明的口罩象征着中共的固步自封、划地为牢以及对国际主流价值观和文明礼仪的抗拒,象征着中共统治下的中国虽经所谓的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却仍是一个只在经济领域敞开一点点门缝而在价值观和精神气质领域仍然闭关锁国的封闭社会。

    中国传统社会的封闭性,以及自1949年以后中国被毛泽东等中共统治者管控而形成的新型封闭性,是毋庸讳言的。这种封闭性是中国历代统治者的治国理念、意识形态封闭性的结果,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知识界都对中国统治者的这种封闭性达成几乎是绝对的共识。试撷取国际知识界对中国统治者封闭性的代表性论断:

    19世纪中叶,英国的约翰·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中国“是一个人才兴盛并且在某些方面极富聪明智慧的民族……这个民族在草昧时代就有了一套特别优良的风俗制度,……想必能有如此成就的民族已经发现了人类进步的秘密,必能使自己的行动稳居世界先列。然而恰恰相反,他们却从此变得静止不前,而且一停就是几千年;欲使其再有更进一步的改善,必得有赖于外人。”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一书中说“中华帝国是一个神权政治专制国家。家长制政体是其基础;为首的是父亲,他也控制着个人的思想。这个暴君通过许多等级领导着一个组织成系统的政府。……个人在精神上没有个性。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

    被中共奉为祖师爷的马克思在《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一文中说“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通过英国而为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材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

    在《鸦片贸易史》一文中,马克思说:“一个人口几乎占人类三分之一的大帝国,不顾时势,安于现状,人为地隔绝于世并因此竭力以天朝尽善尽美的幻想自欺。这样一个帝国注定最后要在一场殊死的决斗中被打垮”。

    在《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马克思说“满族王朝的声威一遇到英国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破了产,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被打破,开始同外界发生联系”。

    马克思斩钉截铁论断满清王朝的封闭必定并且已经被文明世界所打破,可他何曾预料到他的主义同样会陷入封闭、与世隔绝的泥淖?他何曾料到,他的主义的最后、最僵化的信奉者中共今天甚至比满族王朝更加顽固地死守政治上的封闭,只为自己的长期永久执政,即一党专制,即满族王朝那样的大清皇室万世一系?

    已故著名华人经济学家杨小凯曾犀利地指出,中国(中共)不可能幻想只享受经济上的后发优势,却无视政治制度上的后发劣势,拒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补齐政治制度上的短板,否则经济上的初期的后发优势终将会被政治上中长期的后发劣势所拖累和葬送。

    政治上的后发劣势拖累甚至危及经济上的后发优势的恶果就是拉美陷阱或曰中等收入陷阱,就是中长期的停滞不前和社会动荡。中共必须明白,它不可能一直自嗨于只把经济大门敞开一点点缝隙、却死死紧闭政治变革大门的跛足状态和昏睡状态,不可能只要经济发展,却拒绝宪政、法治、人权、民主等普世价值和政治理念,不可能自以为能够孤立地发展经济,却又可以我行我素、无视甚至破坏国际规则。

    疫情进入到第三个年头,王岐山、刘晓明戴着口罩参加英国女王葬礼,以及中共仍乐此不疲地表演着全员核算、动态清零、大规模转移隔离等等封闭、专制国家独有的政治献忠闹剧,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中共政体的马列原教旨封闭性。也难怪,中共的本性就是封闭的、暗箱操作的、鬼鬼祟祟的和不可预测的,离开了封闭或曰内卷,中共政体就一天也不能运转,就像满清皇朝一样。

    1987年,里根总统在柏林墙西侧对戈尔巴乔夫喊话:拆掉这堵墙。今天,我们要向王岐山和中共喊话:摘掉你的口罩,更新你的政治理念,敞开你的政治大门,放弃一党专制之政治领域的闭关锁国!否则,你将不仅把中国人民而且把你自己拖进万劫不复的深渊,并累及整个人类。

  • 上海季孝龙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2年9月4日消息】近日,刚出狱不久的上海公益人士季孝龙再次被抓。家人收到警方口头通知,季孝龙已被刑事拘留。

    2022年8月31日下午15时许,季孝龙被上海国保从家里再次带走。2022年9月2日下午四五点左右,上海市梅园新村派出所通知了季孝龙先生的韩国女友安女士,季孝龙已被刑事拘留。

    警察同时告知安女士,刑拘通知书会发给季孝龙父母的,但截至9月3日18时,季孝龙年迈的双亲仍未收到儿子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书。

    2022年9月3日上午9时15分,主内肢体刘小琼发出代祷信,恳请主内肢体为季孝龙弟兄祷告!

    各位亲爱的弟兄姊妹,平安!

    我们主内肢体、上海的季孝龙弟兄,于2022年8月31日下午15时许,被上海国保从家里再次带走。9月2日,他多年的爱人、韩国女友安姊妹收到国保口头通知,季孝龙已被刑拘,国保同时告诉安姊妹,刑拘通知书会发给季孝龙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的年近八旬的父母。

    季孝龙弟兄于2022年2月9日服完三年半刑期出狱,罪名是寻畔滋事罪。2018年六七月份,适逢毒疫苗泛滥期间,造成许多孩子被毒疫苗所伤,他愤而发动“厕所革命”,号召大家去医院、大中院校、车站、公园、大型商超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的厕所里涂鸦,要求追责毒疫苗始作俑者,要求习近平下台。7月27日,季孝龙被抓捕,后被判刑三年半。

    季孝龙弟兄常说,自己是基督徒,基督徒要效仿主耶稣基督的样式,要行公义好怜悯,要为这个族群的不公不义呐喊,他如此说也如此行。

    身为外资企业在上海的高管,季孝龙精通英语、德语等,生活中也能用日常的韩语、日语做简单交流,属于人们眼中看为精英的中产阶级,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优渥的白富美(季孝龙入狱前无论形象、气质、身材都堪称白富美的代表)人士,最终选择了为主摆上,把自己献上祭坛。

    上海封城期间,他发起“上海公民为民请命书”,呼吁停止所谓动态清零政策,减免公司和个人所得税、向因过度防疫致死的民众进行政府赔偿、给居民发放补贴和救济金、释放因发布疫情消息被拘押的公民等等。

    近日,季孝龙致信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要求回家探视年近八旬的父母,并进一步对上海市前期的过度防疫政策提出问责,遂于8月31日下午15时被警察从家中再次带走。

    为此,恳请弟兄姊妹为我们主内的弟兄季孝龙代祷,祈求天父上帝将袍的宝贝儿子隐藏在翅膀的下,祈求季孝龙早得释放,也能早日与家人团聚,感谢主!感谢弟兄姊妹!

  • 张治发控告信

    前言:本控告信在2021年9月18日第一次、在2021年11月8日第二次邮寄给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在2021年12月22日向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寄了催办信,但控告人张治发至今没有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和告知书,控告人不得已,只有再次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本控告信。

    控告人:张治发,男,户籍地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横路社区1组89号,身份证号码51222619691116099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嘉白马花园1号地三栋四单元3-4张林转张治发收,(因为张治发现在倾家荡产,无家可归,没有固定住处,信件需要朋友收转),电话:15523095108(张治发)。

    被控告人:
    1、蔡铓,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政府工作人员。
    2、梁翠平,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政府工作人员。
    3、李选钦,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康乐派出所民警。
    4、周厚彬,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康乐派出所民警。
    5、黄世发,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康乐派出所民警。
    6、马授坤,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民警。
    7、吴建清,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辅警。
    8、绍祺,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辅警。
    9、向龙,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辅警。
    10、游柱,男,系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辅警。
    11、李建国,系重庆市奉节县夔勤租车公司驾驶员。
    12、蔡仁波,系重庆市奉节县夔勤租车公司驾驶员。

    控告请求:
    12名被控告人于2018年3月5日至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实施了对控告人的绑架和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控告人张治发现请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案立案侦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控告事实依据:

    控告人于2018年3月5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诉国土资源部一案的立案手续,控告人刚到北京不久,就于3月5日下午14时左右在丰台区“银地家园”居民小区内拜望朋友的路上,被马授坤、李选钦、梁翠平、吴建清、游柱等人(还有一些人控告人不了解其姓名、单位等信息),这些人突然扭住控告人的双臂,以诬陷控告人偷了东西为幌子,强行将控告人塞进他们的车内,随即拉到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院内,强行搜走了控告人的手机、现金、背包等全部随身物品,还强行对控告人的身体进行了搜查,后把控告人关入一间窗子被铁条焊死,门锁的把手被锯掉,门只能用他们手里的钥匙才能打开的房间,通到外面需要通过四道上了锁的门,房间内派有专人24小时对控告人进行看押,房间内外和院内安装有多个监控摄像头,对控告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视,院内喂有狼狗,送一点别人吃剩下的剩饭和剩菜给控告人吃,不允许控告人与外界联系,外界人员从外面也看不见控告人在房间里的情况。2018年3月7日11时左右,蔡铓、李选钦、马授坤、梁翠平、周厚彬、黄世发、吴建清、绍祺、向龙、游柱等人反扭住控告人双臂押上他们租来的渝F19336车上进行转移,控告人被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5个小时。在转移车辆形式至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境内时,被控告人再次诬陷坐在车辆第4排的张治发抢夺了车辆方向盘,但报警警方的现场勘验笔录记载是:经勘验,驾驶室未见异常,驾驶室后三排座椅未见异常。痕迹提取清单显示在驾驶室、方向盘、三排座椅上均没有收集到张治发的指纹、毛发等任何生物检材,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局当日立案后将案件移交给没有管辖权的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办理,奉节县公安局违反管辖和回避规定,违法办案,违规搞与事发现场和人员没有可比性的“侦查实验”,收集与案件无关的材料,而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银地家园”居民小区内和非法拘禁我的地方的监控视频不予调取。最终我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2刑终60号刑事裁定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刑三年六个月,2021年9月6日刑满释放。

    控告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于2018年3月6日委托一同被非法拘禁在高家场46-3号院内的重庆籍人员陈明玉,请她获得自由后帮忙把控告人被绑架遭非法拘禁的案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后来得知陈明玉在2018年3月6日16时4分用手机号13883169969拨打了010110报警,请求北京警方对控告人进行解救,而事实上北京警方接到陈明玉的报警后并没有对控告人进行解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公安分局玉泉营派出所民警在3月6日晚上电话回复陈明玉时说:张治发(控告人)晚上7点就从北京由驻京办给他送回去了,而在奉节县人民法院(2018)渝0236刑初266号判决书中查明,控告人是在3月7日11时左右才被押上渝F19336车上离开高家场46-3号院,押解控告人的渝F19336车上也并没有驻京办的工作人员,只有除马授坤以外其余11名被控告人。丰台区公安分局在京公丰(2018)第21号、2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以“报警系张治发原籍政府部门对其开展的接访工作,此情况不归公安机关管辖,故未受理为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

    控告人是到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此次在北京无任何上访行为,马授坤、李选钦等人在对控告人进行绑架和非法拘禁时,并没有表明身份,也没有出示证件,而是诬陷控告人偷了东西。显然,丰台区公安分局认为是“张治发原籍政府部门对其开展的接访工作”与事实不符,接访的借口根本不成立。何况难道只要打着接访的旗号,冒充接访人员就成为了“铁帽子王”,就可以践踏《宪法》和法律,就可以采用犯罪的手段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而不受《宪法》和法律的制约吗?那《宪法》规定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是不是应该废止了呢?渝公开办函(2018)13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证实12名被控告人关押控告人的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院内并无重庆市人民政府住北京信访工作组,其私设黑监狱限制控告人的人身自由一目了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从重处罚。可见,蔡铓等被控告人对控告人实施绑架和非法拘禁是以控告人原籍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的,其工作人员的身份不仅不是其犯罪行为的护身符、保护伞和免死金牌,而依据《刑法》更应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法释字【2006】12号)的第二部分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1目规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应予立案。

    综上,控告人依据《宪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立案标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再次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本控告,请求贵单位依法及时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立案查处,将其绳之以法,请贵单位将立案侦查的情况按规定及时书面告知控告人张治发。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张治发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告知书一份;
    2、陈明玉2018年3月6日16时04分帮张治发报警的录音记录一份;
    3、2018年3月6日陈明玉报警后,玉泉营派出所民警给陈明玉的电话回复录音记录一份;
    4、京公丰(2018)第21号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一份;
    5、京公丰(2018)第22号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一份;
    6、渝公开办函(2018)13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一份;

  • 漫话人权·大停电

    编按:9月下旬东北多个城市突然大规模停电,由于没有事先发布通知,不仅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也让当地的工厂,医院,商业和交通陷入一片混乱。

  • 做某国梦里的某国人好乎其好

    2021年9月6日,有家长发现,长期为学校食堂配餐的连云港市玉兰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兰公司)的绞肉机上赫然有白生生的蛆虫在蠕动。事发后,该公司用文化感和正能量感十足的语句发表了一份“致歉书”,称生虫(某国文化的确博大精深妙不可言,蛆确实属昆虫科)的绞肉机是长期闲置的待修的绞肉机。

    对于该“致歉书”,有网友直呼“太特么地像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某某联播了”,也有网友调侃道:比朝鲜的斯密达播音员还要斯密达。至于我,早就不以为奇更不以为然了,我甚至微微一哂——在某国,即便突发蚂蚁生大象的事也不会让本人大跌眼镜的,因为类似于校园霉变食品的事件,本人并非没经历过。2019年3月11日在成都温江7中曝光的校园霉变食品事件中,一位我看着从小长大的可爱男孩和他的一位同学(我也认识)正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二;至于该事件后来怎样被官方演绎成了“谣言”和“被竞争对手和家长联手陷害”的版本,我也见识了,甚至有亲自找上门劝我不要插手此事。

    我瞎猜到(本人特别声明:瞎猜的,客官切勿当真,权当我在模仿魔幻小说的写法哈),即便玉兰公司想自证其罪自承其责十有八九也不见得行得通,因为民以食为天,这天大的事它娃头儿这会儿想自己扛估计也扛不住喽,这涉及到weiwen问题,若民不稳则国有可能生变。这行吗?当然万万不行。下一步可能快速地会有一个某某联播类的版本出来证明玉兰公司致歉书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再下一步的话,若江湖上再有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们就此事说三道四唧唧歪歪的话,哼哼,就等着……(此处省略数字)

    认命吧家长们孩子们,1959年至1961年的“三年困难年”,你们能见着那白生生胖乎乎的虫子吗?那可是满满的丰富的蛋白质哦。据说被发配至荒无人烟之地的右派和牛鬼蛇神们为了吃到一口东西,甚至疯一样地一哄而上将另一位右派的呕吐物一把抓起来送进嘴里……那虫子总比呕吐物强吧?吃了你们死不了滴,大不了事后反反胃而已;更何况反反得正,一切不就继续正能量了吗?温江7中如此,玉兰公司亦将如此。

    呵呵,做人好,做某国人更好,做某国梦里的某国人好乎其好!

    本魔幻小说暂告一段落,欲知后事如何,请待下回分解。

    小琼 2021年9月12日

  • 辩护律师拿到丁家喜起诉书

    【民生观察2021年9月9日消息】辩护律师今天会见了丁家喜,并拿到了丁家喜的起诉书,但律师被要求签署了保密协议,不允许把原件发给家属,律师口述了起诉书内容给家属。丁家喜用四个成语评价了他的起诉书:无中生有、张冠李戴、捕风捉影、借刀杀人!

    丁家喜妻子罗胜春:辩护律师终于拿到了家喜的起诉书,但是被法院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不允许把起诉书原件发给家属,根据律师口述起诉书主要内容后,我得知了家喜的所谓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和被起诉的所谓法律依据!

    追求自由、公义和爱的公民社会建设倡导活动,到底被他们用酷刑逼供捏造成了非法组织!

    具体事实是:

    1.2012年到2013年,丁家喜、许志永等人通过通信软件,在北京、徐州、武汉等城市组织公民聚餐同城饭醉活动,发展“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2017年,丁家喜和许志永继续与“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王江松、刘家财等人勾连,到烟台、厦门等城与张忠顺、戴振亚等人串联,将“新公民运动”改名为“公民运动”,成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组织、策划、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2.2017年丁家喜和许志永及境外组织成员华泽共同运营“中国公民运动网”。增设网站新栏目、选任网站报道员和编辑、筹集网站运营费用,传播许志永撰写的大量煽动性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3.2018年丁家喜和许志永建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Telegram群组,作为颠覆活动的非法组织平台,丁家喜与境外组织成员吴明先后担任群主,王江松、张忠顺、戴振亚、华泽等20余名骨干成员使用zoom软件召开线上会议和培训,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2018年到2019年丁家喜和许志永指使华泽使用zoom软件,定期为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开展非暴力颜色革命培训,让组织成员掌握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

    4.2018年9月22日到23日丁家喜和许志永组织张忠顺、常玮平、王江松、吴明等13人,在烟台市高新区某小区张忠顺的私人别墅内召开秘密会议,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总结前期新公民运动、公民运动颠覆活动的经验教训,分析目前公民运动面临的问题,要求组织成员向基层渗透,采取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

    5、2019年12月7日到8日丁家喜和许志永组织张忠顺、戴振亚、王江松等20人在厦门市集美区某小院召开秘密会议,吴明、刘书庆等通过网络参会。丁家喜、许志永总结2019年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活动情况,提出2020年的活动计划。会上对组织发展、对抗政府、经费筹集、社会转型等议题进行策划,明确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和目标,即通过非暴力颜色革命渗透社区,把持基层政权,发展所谓的公民社群、全国公民共同体,最终颠覆国家政权。

    证据:

    1.物证:U盘、笔记本电脑

    2.书证:《人民的国家》《公民倡议:竞选2021》《非暴力》《美好中国》、受案登记表、刑事判决书等;

    3.证人证言:证人王江松、张忠顺等人的证言

    4.……

    5.监控视频等。

    丁家喜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触犯了刑法第105条第一款规定,以颠覆国家政权追究刑事责任。丁家喜系累犯……依法提起公诉。

    简介:丁家喜(1967年8月17日),中国湖北省宜昌市人。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从事工程师职业,后转行为商业律师。新公民运动的主要活动家之一,2021年中国人权律师奖得主。

    2013年4月17日被当局以“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罪名先后转变为“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2019年12月,丁家喜、许志永与十多名来自中国各地的异议人士在厦门参与了一场聚会,他们在聚会期间谈论了中国时政与公民社会建设。

    自2019年12月26日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在各地对参与聚会的人士进行大抓捕。同日,丁家喜在北京朋友家被山东警方非法抓捕,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件。之后大多数的参与者都陆续获释,但丁家喜、许志永与维权律师常玮平三人遭中国政府逮捕起诉。

    2020年1月7日、8日连续两天,丁家喜妻子罗胜春为其聘请的辩护人彭剑律师与警方会面,要求会见当事人,遭到警方拒绝。对方指,丁家喜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目前正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法安排律师的会见申请。彭剑律师向警方表达了亲友及外界朋友对丁案的关切,并重点阐述了会见当事人的必要性等观点,同时向警方递交了律师的会见文件。

    警方则表示,将会一如既往依法依规办案,并就律师的要求及申请向上级进行汇报,到时再作书面答复。1月10日丁家喜的辩护律师接到烟台警方的电话通知:丁家喜被抓捕的罪名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予会见。据悉,其在监视居住期间曾遭酷刑折磨。


  • 江苏翁金妹举报信

    我丈夫王小洪系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国企职工。于2017年8月1日下午被黑恶份子殴打致残,经签定为重伤,至今卧床不起,濒临死亡。报案后,江苏常州钟楼分局五星派出所拒绝立案,三年来,江苏常州钟楼分局徐海、五星派出所指导员陈茹梅、王超益民警,采取诬陷、诽谤、恐吓、威胁多次打压我和我儿子。

    一、案情经过.监控录像显示2017年8月1日下午5点02分凶犯从勤业中学后面的来加来健身馆出来,5点12分骑电动车在我家门口,先撞倒我丈夫,随之发生口角,争执中,将我丈夫拳打脚踢,直到丈夫倒地后,凶犯才逃逸案发现场。有完整监控资料证明。

    二、出警不立案,2017年8月1日下午5点20几分,监控录像显示5点12分凶犯殴打十几分钟全部过程,5点22分两只双手重重的推倒受害老人,严重受伤,头脑、脸上、脑袋、胸部、肚子、腿部受伤。受害者老人倒地后还踢了两脚,目击者想抱我丈夫起来,但腿打断了,站不起来,凶犯没等警车到来,逃逸案发现场。王超益接警没有给我们笔录,就问了一句好走吗?我们说不能走,需要送医抢救,王叫我们自己打电话,然后就开车走了。路上行人帮忙打了120电话报警求助,有监控录像显示很清楚,事后王民警还说谎,说是用警车送我们去医院抢救治疗的,简直一派胡言。诽谤老人喝酒闹事,王超益发现我们受害者家属不知情况,而且一直逃避责任。我们是8月3日晩上医生做手术后,发现我先生不是自己摔倒的,因为严重粉碎性骨折,而且从头到脚都是软组织损伤,叫我儿子去交警支队看看路边监控,方才知道是恶魔打的,我们去五星所报警,五星派出所前台说,王超益接警的,这个案子别的民警不好插手,我们联系了王超益,一会说出差,一会说生病了,一直说谎,就是我们在大厅见面,也说有事,没有空接见来访。逃避现实,荒谬掩盖,拒不立案。

    三.为犯罪开脱。2017年8月30、31日我在五星所查看监控录像,监控不同角度有三个画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算找到凶犯是从来加来健身馆出来的,监控录像上显示2017年8月1日下午5点零2分从来加来出来,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的到劳动西路至长江路丁字路撞了我家老先生,我先生看他撞了人想跑,就上前说不要跑,这个凶犯从车上下来,说我先生碰瓷,凶相毕露,拳脚相加,遍体鳞伤,倒地后来两只手重重的把老人推到,老人倒地后还踢了两脚,逃逸案发现场。8月31日我们去来加来找凶犯信息,打电话给王超益,总是说没空,只好报警后五星派出所来了两个民警说你们的案子他们不好插手,叫我们来加来门口等王超益,等待了半天到天黑王超益也没有来,这样一等就是三天,我联系王超益去了来加来,结果监控录像与电脑信息都没有了,与凶犯串通一气。9月6日说凶犯还没有找到,然后又说你们放心吧凶犯找到了,家里有钱的,是常州本地人,有正当工作的,你那点医药费赔的起的,知法犯法。

    四、恶意作假,重伤定轻伤。每次王超益带我去一院做了初步伤情鉴定,先把我关在门外,出来也不给报告我看,只说轻伤二级,要等一个月后重新做鉴定的,结果前后去了六次还是不好做,每次去做鉴定他先进去交流半个小时,让我先生进去把他脚要扳到跟正常人一样,还不能说痛,我先生痛的头上冷汗直冒!每次做鉴定对病人是一种身心上的折磨,对我们很不公平,病腿锯了一断,装了30公分长的假肢,刀口长18公分,而鉴定结果是7.8公分,相差十公分,应签定为重伤,却鉴定为轻伤一级。

    五、不抓罪犯却打击家属

    1、2018年11月23日,我儿为父亲伸张正义,化龙巷发帖,揭露案情经过,五星派出所陈茹梅对我儿子学校施加压力,给学校发短信,学校迫于压力,辞去了我儿子的工作。

    2、2020年8月27日晚8点,钟楼分局五星派出所7个民警硬闯我家,我说家里有病人不好受剌激,有什么事外面讲,闯进来抢我二个手机一台电脑,更可恨的是翻箱倒柜找我儿子,屋面上的天窗打开没关,9月1日大暴雨,导致家里进水,我的字画及材料损失严重。抢了我的手机删了我重要的资料,录音录像等等。9月3日我报警仍然不给,9月4日我在五星乡政府报警二次,乡政府领导带我到五星派出所等了二个小时才还给我手机,手机被整整扣押九天,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工作买菜付款等等,期间还派人监视跟踪我。

    3、2020年9月11日上午九点,钟楼分局与五星派出所7个民警,对我搜身,抢我手机,把我关进黑监狱8个小时,对我人身攻击,诽谤,恐吓威胁,给我带黑头套。不经我同意打开4G流量用去60元。

    非常可恶的事情,我强烈要求对王小洪被故意伤害致残事情立案调查。还我公道!对徐海、陈茹梅、王超益三位不作为乱作为民警,一查到底。

    举报人:翁金妹
    电话:15861192561(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勤业吴家村89号
    2020年9月13日

    附:王小洪被故意伤害案案情经过及处理经过

    2017年8月1号,那天我和我儿子去看画展,下午五点左右,我们回家发现我先生不在家,然后我们听到外面有人说,快去看看马路上的是不是你老公,于是我们跑出去一看果然是他,只见他坐在地上,我儿子想扶他起来,但是他说脚很痛走不了路。我先生王小洪,59岁,在家门口散步,一骑黑色电动车,蓝色上衣男子前面带着一个小孩,先是电动车晃晃悠悠的撞了我家先生,把我先生的胳膊撞出血了,我先生让他不要走,对方非但没有道歉反而想要逃跑,而且随即对我先生连推带殴打十几分钟,最后双手用力把我先生重重的推倒在地,我先生当即就没能再站起来!因为我先生是中共党员,又是北京军区复员的老兵,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还一下手,对方把他当沙袋一样毒打!而且罪犯打人后就骑车逃逸了!至今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得到任何惩罚!

    当时警车来了,下车的是接警警官王超益,他就简单的看了下问我先生能走吗,我们说不能,并请求让他警车送我们去医院,他不肯并说没有这个义务,笔录都没给我们做就上车走了。还是路边的好心人帮我们打的120,我们一直在案发现场等救护车过来送医院抢救,检查下来医生说是股骨头严重粉碎性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伤!需要立刻动大手术,而且要把自身原来的股骨头和韧带割掉,换一根人造的股骨头进去。医院第二天安排了手术,我在手术室门口等了足足八个小时,看到我先生嘴上戴着氧气罩,腿上一条近二十公分长的刀口,插着导血管,被推出来的时候我心里非常难过!至少要知道犯罪分子为什么要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下如此的毒手?

    后来医生说这么严重的伤肯定是外力引起的,让我们去看看周围的监控,于是我儿子先去的交警大队调监控查到是被人故意伤害所致的,让我们赶紧去派出所报案,于是我儿子又来到五星派出所报案并要求民警立案侦查,接待我们的是当时的处理民警王超益,他就是案发那天的接警民警,之前他一直说很忙,好不容易才见到他,他又说他有事,监控还是我们自己在监控室待了一天一点一点查到的,而且他监控还不肯给我们。然后他不是说出差就是生病,感觉见他一面真的很难,就这样一直等我们出院后一个多月,才终于约好去市一院法医科做的伤情鉴定,鉴定的时候王警官把我关在门外不让我进去,然后出来的时候他手上拿着一份盖了医院红章的鉴定报告,在我面前晃了晃说是轻伤,报告都没给我看就被他带走了。

    我们表示有疑议?这么重的伤怎么可能是轻伤呢?过两个月的时候我们再去,法医说不能做。他说要三个月以后再做一次,于是我们又等了三个月,我轮椅推着我先生去的,到了法医科,王警官还是先把我们关在门外,他拿着上次做的鉴定报告进去跟法医交谈了近半小时,然后才让我们进去。法医连我们的病历都没看,上来直接就说要让我先生的腿能像正常人一样弯曲起来,这怎么可能呢,他的韧带都已经割断了,主治医生都说以后都只能靠轮椅和助行器活动了,就好比让一个没有手的人去抓东西可能吗?然后又让我们等半年后再去做,结果半年以后去还是像当初那样无功而返,前前后后一共鉴定了五六次,每次法医都是同一个人,未免也太巧合了吧?而且我们每次找王警官,他们的态度都非常恶劣,电话里都是冲我们又吼又叫的,这是身为人民警察对待我们受害者应有的态度吗?

    我先生腿的残疾已经构成既定事实了,这么严重的伤还怎么可能跟正常人一样活动呢?我先生由于是部队退役的军人,对于自己残疾的事实想不开,几度想自杀,而且脑子里被对方殴打的那幕总是挥之不去,连睡觉的时候都觉得有人要害他,已经严重抑郁了!我们只好把他送到常州102医院精神科住了一个多月,经检查有脑积水,还吸了高压氧才有好转,但是人已经恍恍惚惚,没有精神,跟从前判若两人了!我由于担心他回家后还会想不开,只能放弃了工作,每天只能寸步不离的看护他。

    我们从治疗到现在一共用去三十多万元的医药费,我先生承受了很大的痛苦,在医院的时候虽然请了专门的护工护理,但是家人同时也背负了巨大的煎熬,出院后我还请了专业的康复师每天到家里来帮我先生按摩大腿,希望他肌肉不会萎缩,后续假肢的更换还需要一大笔费用,家里已举债累累,期间我们曾多次去求过王警官,让对方出面拿点钱出来给我们治疗,王警官直接说“不可能!”什么叫不可能?难道调解不是身为一个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吗?而且王警官一会说没有找到人,一会又说对方有钱的,赔得起的,这讲话不是自相矛盾的吗?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施暴者是谁,而且一直跟我们隐瞒了对方伤害我先生这一事实,还是我们自己去查了监控才知道的。他不心虚又为何要隐瞒?

    我身为普通老百姓,有困难只能找职责部门,但是我们的案件被他一直搪塞这么拖延3年多了,到现在都没有立案,我们家属强烈要求立案,希望请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帮我们伸张正义,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作为民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为民,不作为,不依法办亊,已形成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将犯罪份子绳之以法为感!

    陈述人:翁金妹
    2020年9月10日
    家庭住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勤业吴家村89号
    联系电话:15861192561

  • 重判任志强是公然以言治罪践踏人权

    9月22日,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红二代、地产大亨任志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任志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20万元人民币。世人皆知,任志强这次被中共以经济罪重判,其实是因他著文直斥中共党魁习近平是“脱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因此外界普遍认为,重判任志强是典型的因言获罪,是中共集团为了“杀鸡儆猴”,警告党内对习党魁有异议的红二代以及反习阵营,吓阻中共集团中开明改革势力对现代民主的向往。

    本次任志强被中共当局以经济犯罪重判,法院说,任志强在2003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974万余元;收受贿赂125万余元;挪用公款612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167亿余元,其中国有股东华远集团财产损失5378万余元,任志强个人获利1941万余元。而事实上任志强在离任北京远华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与总裁职位时,作过职务审查,当时并没有查出他所谓经济问题,而今天却又忽然宣布他有诸多经济犯罪,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次重判是对任志强大胆直言的打击报复。因为任志强先生今年3月初写出了《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体制的重病共同伤害》一文并在网络上流传,质疑中共党魁习近平2月23日有关武汉疫病的17万人大会的讲话,公开揭露习近平“丝毫也不掩饰自己要坚决当皇帝的野心,和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的决心!”。

    任志强在文中说:“四年前的2月19日,我在转发‘央视姓党’的微博照片时,加上了‘当所有媒体都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的一段评论,于是引发了‘十日文革’式的全网大批判和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的组织纪律的处分!因此,每年的2月19日我都坚决的放下手中的笔,以守护曾经的这一天。但此次中国武汉肺炎疫情的暴发,恰恰验证了‘当媒体都姓党’时,‘人民就被抛弃’了的现实。没有了媒体代表人民利益去公告事实的真相,剩下的就是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体制的重病共同伤害的结果。几天之后媒体上、网络上疯传着2月23日中央召开全国上下约17万人参加的大会,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参加人数最多的中央大会。且远胜于当年七千人的庐山会议的规模,有着比七千人大会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也被称为是一次伟大的会议。——但我从中看到的却与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上报道的‘伟大’完全相反。那里站着的不是一位皇帝在展示自己的‘新衣’,而是一位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尽管高举一块又一块的遮羞布试图掩盖自己根本就没穿衣服的现实,但丝毫也不掩饰自己要坚决当皇帝的野心,和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的决心!”随后,任志强先生针对2月23日会议讲话中的一、二、三、四和最后,谈出了自己的一、二、三、四和最后,即“关于前一段疫情防治工作”就是“不提原因、真相与责任的自我表彰”;关于当前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就是“对借机恶意攻击的舆论坚决依法制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权力包办市场而由企业承担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就是各级组织要落实圣谕,用此疫辨诚臣;最后人民就只能成为那个“代价”。

    任志强先生的信被传于网络后,3月12日他被强迫失踪,随后据知情人士透露说任志强被关押于北京市纪委蟒山审查点。直到4月7日北京纪委部门才发布公告,宣布任志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随后网络传出任志强先生的孩子及身边工作人员也被中共当局拘押,使任志强显然遭致了亲情与友情的绑架、要挟。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区监委再发布通告称,任志强严重违反共产党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直到现在指控任志强四宗罪而开庭审判。9月11日任志强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任志强当庭坚持自辩,拒绝认罪,直到9月22日被重判18年。

    由任志强先生为国为民大胆直言,公开暴光中共党魁习近平要当皇帝的小丑行径及中共因舆论控制而导致武汉病毒泛滥的罪恶根源,结果招致中共当局抓捕,家人也被关押,最后被中共当局以快速罗织的经济罪名重判,可以看出这是中共当局一以贯之的通过经济问题来打击迫害不同意见人士的手段,因此是赤裸裸的违宪侵权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案。

    任志强出生于1951年3月8日,两三岁时,随父母落户北京,父亲曾任商业部副部长。1969年1月,他被下放至陕西省延安县冯庄公社。1969至1981年,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第38集团军服役,先后任排长、连长、参谋。1981至1984年任北京怡达公司副总经理。1984至1988年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1985年,任志强被以“贪污罪”罪名关进看守所14个月。当时任志强给自己和员工发了一大笔奖金,虽有上级批准,但在领取奖金的单据上只有签名,没有数额。由于此事存在较大争议,因此任志强拒绝认罪。1986年,法院改判任志强无罪释放。后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华远集团公司总经理。曾当选为西城区人大代表,现任北京市政协委员。他还分别在多个社团组织、大学等机构任顾问、理事、兼职教授、副主席等职务,在华远集团持有股权的合资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3年9月22日,任志强在北京发布自传体回忆录《野心优雅》,记录了自己60年的极富传奇性的人生。2014年11月24日,任志强在微博发表声明,宣布正式退休。

    任志强多年来在微博上经常发表呼吁中国建立西式民主政治的言论。2013年,在北京大学演讲,号召学生“联合起来推倒面前这道墙,重新建立社会民主制度”。2015年2月14日,在出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5年年会”时发言说,“政府过度强调了枪杆子和刀把子,反对西方的价值观,文革之风又起来了。”2015年9月21日,转发了中国共青团中央关于“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微博,称“‘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个口号骗了十几年”。否定习近平所提的“两个不能否定”,提出“共产党极权、不合法”、“当今体制是垄断的皇权、中央极权”,支持宪政。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视察中央电视台,后者打出“央视姓党,绝对忠诚,请您检阅”的标语,任志强微信上说“人民政府啥时候改党政府了?花的是党费吗?”还称“这个不能随便改!”“别用纳税人的钱去办不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事。”紧接着,任志强又道:“彻底的分为对立的两个阵营了?当所有的媒体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就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后任志强遭到文革式批判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从此后遭际当局严密监控及禁止出境。随后任志强辞去了担任的各种职务,并接受了中共当局的严格履职经济审查,当时审查结果显示任志强没有经济问题。而后来仅仅因为任志强直斥习近平是“小丑”,结果遭致拘押并被以多种经济罪名重判。

    任志强先生虽为中共体制内官僚,但是秉持良知,坚持争取民主的初心,屡屡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与参政议政的权利,先批“媒体姓党”,再斥习近平要当皇帝的“小丑”,结果招致中共构陷重判。中共当局对任志强的迫害,不仅严重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及公民有言论自由与参政议政权利的条款,而且公然违背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是公然剥夺人权,践踏宪法,挑战人类文明,因此应该受到文明世界的坚决谴责。

    民生观察 2020年9月22日

  • 南京秦沪辉车标案9月10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9年8月29日消息】江苏南京公民秦沪辉,因在自己私家车上粘贴宪政、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官员财产公示等标语,于2018年9月4号被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今天,有南京公民告诉本网,秦沪辉案将于2019年9月10日在南京江宁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据秦沪辉的好友反映,秦沪辉50年生,网名“无票公民伤不起”,已退休,是一名红二代。虽然她出生在共产党员世家,饱受共产主义教育,但是她却拒绝人云亦云的党说教,以自己独立的视角去辨析马列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优劣,经过长期观察与分析她得出了自己的见解。她认为,从苏联到朝鲜,共产党施行的一党专政本质上就是专制特权,就是侵犯公民财产与自由甚至是生命的罪恶制度,这种极权专制必须结束,必须转变为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制度,并且中国也必须向宪政国家那样,实行官员财产公开、言论自由、一人一票等普世价值制度。

    几年前,她为了表达自己的看法,就在自己的私家车上贴上了“取消特供、官员财产公开、民主、宪政,一人一票”等标语。事后,南京警方多次要求她撕毁,但是她坚持不予撕毁,她认为在自己的私人财物汽车上粘贴字符与市民在汽车上粘贴个性贴花一样,属于公民权利,警方无权干涉。为此,南京警方在2018年9月4日以寻衅滋事罪将她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0日遭正式逮捕。侦查阶段一直不允许律师会见。

    19年6月间,秦沪辉前代理律师王先生表示,今年4月案件被起诉到南京巿江宁区法院,他也退出案件,改由斯伟江律师代理案件。他又指,在退出案件前,曾到看守所会见秦沪辉,虽然她已69岁,但精神及健康状况很好,她刚进看守所时,曾受到不公正对待。

    王律师说:“身体、精神状态都很好,她认为自己无罪。她在前段时间,在(看守所)裡面受到一些不公正对待。”。

    王律师早前指,秦沪辉被捕涉及在车上贴有文字贴,内容有“官员财产公开”及宪政等字句,完全是公民的合法表达和言论自由,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立案实属错误。

    秦沪辉的亲友指出,她被关押看守所初期,曾被罚戴上脚镣半个月,但她没法投诉,因为一直不准律师会见,直至案件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河南王律师才获准会见。不过王律师受到压力,两个月前已退出案件,其后斯伟江律师接手此案,他也受到上海司法局的压力,但没有退出案件。

    他又指,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直至今年4月被江宁区法院起诉,由于秦沪辉坚持无罪,他估计法院会延期,没那麽快开庭审理。

    亲友说:“反正她不认罪,她觉得这个根本不是犯罪,她一直觉得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完全是言论自由范畴裡面的事情,所以她坚持无罪,可能(法院)要延期。”。

    2018年9月4日,秦沪辉在家中被南京警方带到派出所,其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10月10日被逮捕,关押在南京巿第一看守所。

    年约69岁的秦沪辉,网名“无票公民伤不起”。朋友透露,秦沪辉平时很低调,只是在自己的私家车贴上写有“一人一票”、“宪法”、“司法独立”及“新闻自由”等字句,一直受到当地国保警告,她坚持继续。大约一年前,寓所楼道被安装摄像头。

    2019年8月28日,有南京公民告诉本网,秦沪辉案将于2019年9月10日在南京江宁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秦沪辉的好友介绍,秦沪辉在被抓前曾经预感到了自己会因言获罪,所以就把这辆标语汽车转增给另一位公民使用,接受赠车的这位公民朋友因驾驶标语汽车上街,之后也被南京警方抓捕重处。现在,这辆汽车的标语已经被警方强制损毁,但是字迹隐约可见,开在路上回头率还是很高的。

  • 南京维权人士王健寻衅滋事案将于9月27日上午开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9月23日消息:南京维权人士王健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9月27日上午开庭。
     
    9月22日王健的代理律师燕薪在网上发出南京江宁区法院邮寄的出庭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王健寻衅滋事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50分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
     
    9月23日本网志愿者联系王健妻子了解情况,但是可能由于受到压力,王太太并未透露过多消息,只说据律师透露王健在看守所中精神状态不错。

    王健是南京江宁区维权人士,曾多次参与维权活动,多次声援良心犯、围观国内热点事件,2015年2月5日在苏州中级法院声援抗暴义士范木根时被南京警方带回,2月6日下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该案曾定于2016年6月3日开庭,但临近开庭日期时被取消。2016年9月14日该案在江宁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到目前为止王健已经被关押一年七个多月。

    图为法院给代理律师的出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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