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访民项守信致胡锦涛主席的公开信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


我因在89年带头联名上访,撞在89、64的风头上,而受到吉林省安图县松江镇政府勾结黑社会的残酷迫害,他们黑白两手互用,明枪暗箭齐发,对我的人身、家庭财产进行各种残害,摧残我农牧业基础,毒化我生活环境,断绝我生活之源,长达八年逼走他乡。


我提起法律诉讼,状告政府,共收到政府、法院、司法的十六个判决,这些判决並无一人出庭作证,判决书上都是“鬼”,判决书就是法官,自供已罪的铁证。我举鬼上访十年投诉765次,其中有一天发出35封“呼救信”踏遍了中国各类各级司法机关,包括国家主席、总理、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媒体,泱泱大国竟无一人“打鬼”。


我在3月29日向北京法院投诉,状告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因为我从2000年12月22日起与时俱进的向肖扬投诉六年42次,状告法官玩鬼,他六年“不做为”是纵鬼害人,渎职枉法。6月8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退件通知,针对退件通知存在的三个问题于9月3日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我三次去信催问“不表态”。


我于4月6日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投诉,状告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索维东,因为我从2005年11月15日起,与时俱进的向索维东投诉两年21次,状告法官玩鬼,及他利用权势调动公安,对我非法传讯、搜查。


同时,提出的还有状告吉林省司法厅法人祝国治,因为我不服延边州司法局裁判,于1999年7月7日向吉林省司法厅申请复议,我多次投诉至今八年“不做为”。


我长期诉讼只有三项请求


1、要求法院出示(1993)延州行监字一号判决书审判人员名单及证据;


2、要求法院出示最后五个判决之主证的执笔人是谁,证人王开吉现在何处?


3、要求延边州司法局出示裁判的证据,因为没有庭审,没有举证,没有争辩之裁判,是剥夺原告的举证权、争辩权、知情权,是枉法裁判。


本案用事实证明,三事的真象:1、是89、64时局,用鬼害我,,否则,收到我765次投诉的国家机关为什么十八年“不打鬼”;2、肖扬、索维东、祝国治是触犯了宪法第41条,法官法第30条,检察官法第33条,否则,北京、长春两地法院为什么不敢表态?3、两地法院不表态就证明现在的中国仍是刑不上大夫之封建社会。上述事实是国家的耻辱与悲哀!


因此请求胡锦涛主席督促两地法院表态,将渎职枉法者、用鬼害人者绳之于法,以维护国家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平正义。


我已十八年找不到青天了,给主席写信前途难料,而请求全国人民、海外华人、世界媒体、维权律师、人权组织帮助我做三件事:1、鞑挞十六个判决书上之鬼;2、将状告肖扬、索维东、祝国治的状子公诸世界,让人民去审判;3、献方献策,让两地法院“表态”。


我用法律文书、卷宗资料、上访底稿、日记及录音写成十八年泪洒反腐路纪实50集,用真名写实事,是现代中国缩影,拟将其公之于世,请求帮助之人。


吉林省柳河县安口镇青沟子村      项守信


电话:0435—7713703


2007年10月21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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