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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妙根 |
姓别: 男 |
籍贯: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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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工运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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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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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龙门路派出所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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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
199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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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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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上海安康医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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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妙根﹐ 户籍地﹕上海。曾任上海工自联召集人。 1996年4月﹐王妙根到其所属龙门路派出所投诉邻居对他的污辱和骚扰﹐派出所指导员正在与女警开色情玩笑﹐不满王妙根打断他﹐把王妙根打倒在地﹐并指挥另一名警员和他一起把王妙根抬起丢出派出所。王妙根受到羞辱﹐将自己左手的四根手指头砍下以示抗议。龙门派出所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并阻止王妙根上告﹐以“安排工作”为饵﹐将王妙根骗上警车送到黄埔区精神病院加以扣押﹐后被转到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关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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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博讯http://blog.boxun.com/hero/2006/chinesehero/193_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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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时间: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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