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岱山县陈月儿

 
姓名:陈月儿
 
姓别: 女
 
籍贯: 浙江舟山市岱山县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1999年6月2日至1999年8月19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舟山市精神病医院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陈月儿是浙江舟山市岱山县泥峙镇江窑村农妇,1995年3月陈月儿到位于本村的舟山宇龙医药保健品公司打工,从事药品生产的搅拌和灌装工作。由于生产厂家没有生产安全保护措施,1997年4月至5月,陈在工作中连续7次被公司所生产的“肤疹宁”药物溅入右眼。同年5月下旬,陈的左眼也被药物溅入。之后,她双眼疼痛,病情开始恶化。陈在多家医院就医时,该公司不但拒绝支付医疗费,还于1997年8月将陈月儿辞退。
 
陈月儿在413医院住院期间,因不断上访,泥峙镇政府、岱山县信访局派人来了5次。6月2日上午,县信访局局长王跃成和县公安局的何岳信、罗岱生,县法院的叶建明等人来到医院。王跃成抬住陈月儿的头,罗岱生抓她的脚,把她从三楼抬下来塞进一辆车,并用布帽子堵住她的嘴巴,硬是把陈月儿强行送到了舟山市精神病医院。陈月儿在这里一关就是78天。代表陈月儿家属签字的竟是县公安局人员“罗岱生”,“与病人关系”一栏写的是“岱山县公安局”。
 
2001年3月19日,经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鉴定:被鉴定人陈月儿目前无重性精神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案件来源:湖南在线http://hunan.voc.com.cn/gb/content/2002-12/27/content_1752834.htm
       

 
汇编时间: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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