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杨志花

 

 
姓名:杨志花
 
 
性别: 女
 
年龄:66岁
 
籍贯: 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彭阳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政府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不详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不详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杨志花,现年66岁。当地恶霸虎少军、陈平于2004年将自己的儿子胡志荣故意伤害致死,但彭阳县公安局局长陈科是杀人犯陈平的哥哥,于是该公安局长和彭阳法院法官张喜英相互勾结,枉法轻判故意杀人犯虎少军、陈平15年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犯虎小军、陈平应该被判死刑。
 
杨志花不服判决,为了给自己儿子讨还公道,她多次到自治区、中央上访。自己儿子生前留下一个孩子,也因为重感冒,无钱治疗而变成了傻子。
 
这几年来杨志花带着自己傻了的孙子上访时,被地方政府先后14次关押、拘留、送精神病院,并且拘留不给拘留证。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ww.weiquanwang.org/?p=12209
         

 
汇编时间: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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