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黄锦春

 

 
姓名:黄锦春
 
 
性别: 男
 
年龄:42
 
籍贯:广西北海
 
受难者单位、职业
 
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助审员
 
案件发生地
 
广西北海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公安机关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9年 11月15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象山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1999年 11月15日,两名公安到我家,叫我跟他们走,我以为是“例行公事”又叫我去问话,就跟着他们出去,上车后他们就把我押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象山精神病院,我问他们把我送到这里来是什么意思?他们回答说:“这是公安厅领导的指示,让我在这里检查休养几天。”就这样我被禁闭在这所精神病院。该病院属于封闭式强制治疗所,病人一有抗拒就使用暴力,或殴打或捆绑。而每天病人只有两个小时的放风时间,这还是来这里时间较长的病人才有的权利,我被关在这里后,一直被强迫打针吃药,我问这里的医生护士,我没有病,你们也没有对我做过任何检查鉴定,为何强迫我打针吃药。他们回答你说没病怎么来这里,我说我是被公安押送来的,他们回答说那就说明你有病才有人送你来这里。我觉得可笑,现在的人怎么都变了,连医院也不再讲医德,只要一被送来医院就可以定一个人有病。
 
 
 
 
案件来源:明慧网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12/2325.html
         

 
收集时间:200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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