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上访遭安元鼎保安公司非法拘禁的情况反映

我叫刘南征,1968年入伍,1970年入党,原空军驻某厂军事代表。1994年上校正团职复员回乡。


2010年1月12日,我和刘顺祥等战友到总政信访局反映复员军官生活困难和刘顺祥被打(去年10月26日进京上访被西城公安分局警察打断肋)的情况。事后被长沙驻京办直接送到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非法拘禁三天。


据该保安公司杨局长介绍:


公司隶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管理,配合国家信访局收容上访人员,对外称安元鼎国家接济中心。是不是这样,请给予答复。


而据1月12日被该公司非法拘禁的五位复员军官遭遇,可以发现,这是一个打着国家的幌子的黑公司,是不折不扣的黑监狱。


1, 以非法安检为名搜身,扣留上访人员私人物品。


2, 非法拘禁上访人员,限制人身自由。


3, 威嚇恐吓打骂上访人员。


4, 伙食连猪狗食都不如(每人每天食宿费用竟高达600元以上)。


5, 公司员工谎称自己是中央警卫团的现役军人,自封队长、政委等职。


我是一名烈士子弟,16岁参军,18岁入党,为国家为军队贡献了将近30年,退役后为生活流离颠沛,但总是努力奉公守法。仅仅是正常的反映情况,竟遭此‘礼遇’。我百思不得其解。


与我同被非法关押的原某红军团张政委更是大为不解:我们在当地驻京办已经躺下休息了,为何深夜被带到此地?


曾经的共和国保卫者,落到如此境地。悲哉!痛哉!!


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与此相对应,刑法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保留追究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非法拘禁复员军官责任的权利。


保留追究长沙驻京办负责人王占一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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