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师:您好!
我是山东省乳山市育黎镇山后村一名普通的农民,现因村委非法转包我的承包地的问题,特来信向您求助,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3年3月8日(无书面合同,此日期为村委开具的收据日期)从村委承包了2.5亩林地,承包期为五年,承包费与特产税都一次性交齐。承包后,我在承包地上栽植了200多棵果树。
2008年春天承包地即将到期时,我要求续签合同,被村委拒绝,并要求我无条件刨树。当我拿出国家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村领导置之不理,说他们执行的是土政策。并将原承包地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当我要求以新承包户同等条件承包原土地时,仍然被拒绝。于是,新承包户在承包了土地以后,将我栽植的果树锯倒了38棵,被我发现后打电话给林业局,林业局有关人员制止了新承包户的毁树行为。
2008年3月12日,村领导找我协商,要求我让步,我重申了继续承包土地的想法。结果村领导愤怒而去。接着3月18日上午,我发现承包地上栽植的果树又被无故损毁了132棵(好象是晚上被人毁的),遂打110报警,民警于当天上午到达并拍照后离去。
想一想我投入了五年心血的果树眼看当年可以有所收获而无故被毁,我心有不甘,欲哭无泪,只好相继走访了威海市、乳山市两级信访部门,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建议我走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无奈,我把村委诉之于法院,结果村领导恼羞成怒,派挖掘机几乎挖尽了所有的果树。
在我起诉村委四个多月以后,地方法院一直迟迟不开庭。于是我于2008年7月31日给总理写了一封信求助。地方法院在接到总理的批示后,终于在2009年8月10日作出了一审判决。但是在判决书中,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都严重失实和错误,所以在上诉期内,我向原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到现在八个月快过去了,法院还是迟迟不开庭。
我寄予了全部生活希望的果树和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得罪了村委,日子更不好过,并且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可以说,我的生活是举步唯艰,为生计所迫,只好撇下妻女,远走他乡打工。
请问刘老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十多天前,被告又在诉争土地上建鸡舍,我找过法院、镇政府办公室、乡镇土地所,他们都在应付我,而不实际去阻止。甚至连代理律师也不为我出力,好象是被被告贿赂或是迫于有关部门的压力。现在所有证据都在代理律师手中,请问刘老师,我该如何?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走投无路的我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一位走投无路的农民:郭波增
20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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